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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书法进人美术展览厅,书法原有的作为文化的层面被不断缩小,而它的艺术一审 美的层面却被迅速放大。从朝堂到书斋,是- -个由实用走向赏玩的性质大转换,但这个转换并未走到尽头。

……

书法作品不再仅仅是为私人感受提供的一个宣泄渠道,或为个人服务的一种表诉形式;它已成为书法家向公众传递某种理念,表达某种思想,强调某种倾向的载体。并且最要命的是:这种传递、表达、强调,还不能是个人的自说自话、自我安慰,它必须获得来自公众的认可。换言之:在“艺术作品”这-性质规定下,对书法的优劣高下,甚至是有无必要存在的去取判断,具备评判资格的并不是书法家,而是观众。

——陈振廉 Un/w/hD9J2Z+V9Al2dgXPUxtypuEDiBEoBYhhgFR1ZJJErjuHaiRxQVz8HQQrc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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