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出《劝农》,杜宝登场唱[夜游朝]一曲:“何处行春开五马?采邠风物候秾华。竹宇闻鸠,朱 引鹿,且留憩甘棠之下。”这五句唱词,句句用典,颇不易解。所幸徐朔方先生的注本在第三出注“五马”,第五出注“甘棠”,本出又为“行春”和“采邠风”、“朱 引鹿”作注,这样,就只剩“竹宇闻鸠”一句尚待注解了。
愚见以为,“闻鸠”首先用的是和汉代临淮太守郑弘有关的典故。徐朔方先生注“行春”云:“劝农。《后汉书·郑弘传》注引文:‘太守常以春行所主县,劝人农桑,振救乏绝。’”又注“朱 引鹿”云:“东汉时代,淮阳太守郑弘出外劝农,有白鹿跟着他的车子走,有人告诉他,这是做宰相的预兆。”按此注大体不误,惟“淮阳”应作“临淮”或“淮扬”。淮阳,在今河南省周口市,古称宛丘、陈、陈州。西汉高帝元年(前206)置淮阳郡,东汉建武元年(25)改豫州淮阳国。临淮,在今安徽凤阳、定远一带,汉元狩六年(前117)置临淮郡。唐徐坚《初学记》职官部上“太尉司徒司空”第二引谢承《后汉书》曰:“郑弘为临淮太守,行春,有两白鹿随车,夹毂而行。弘怪问主簿黄国鹿为吉凶,贺曰:‘闻三公车 画作鹿,明府当为宰相。’弘后果为太尉。” “朱 引鹿”即用此典。《后汉书·郑弘传》称弘“迁淮扬太守”,按汉时淮扬下辖临淮、广陵二郡,故“临淮”与“淮扬”二说可并存。
又,《艺文类聚》卷九二引《搜神记》:“郑弘迁临淮太守,郡人徐宪,在丧致哀,白鸠巢户侧。弘举为孝廉。朝廷称为‘白鸠郎’。” 按古代戏曲常在每出或每曲写同一事,用典亦相应使用同一人或同一事。愚意“竹宇闻鸠”即用郑弘闻鸠而举徐宪孝廉事,与“行春”、“朱轓引鹿”相呼应。在古代,太守“行春”不仅为劝农,还有采风以及为朝廷举荐人才的目的。郑弘自己就是在太守第五伦行春时被发现的。《后汉书·郑弘传》:“弘少为乡啬夫,太守第五伦行春,见而深奇之,召署督邮,举孝廉。” 可见,杜宝唱“何处行春开五马?采邠风物候秾华。竹宇闻鸠,朱轓引鹿,且留憩甘棠之下”一曲,乃是完整地用郑弘行春的典故以自比。
《后汉书·郑弘传》称弘“政有仁惠,民称苏息,迁淮扬太守”,后“代邓彪为太尉”。在《牡丹亭》中,杜宝自南安太守升迁为淮扬安抚使,再迁为宰相(平章)。二人的经历如此相合,可见汤显祖笔下的杜宝是着意模仿郑弘的。[夜游朝]一曲屡用郑弘的典故,也就不难理解了。
然而,“闻鸠”又不仅是用郑弘的典故。鸠鸣者,布谷鸟鸣叫也,这也是唤起农政的典故。《礼记·月令》:季春之月,“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郑玄注:“蚕将生之候也。鸣鸠飞且翼相击,趋农急也。” 王维《春中田园作》诗:“屋上春鸠鸣,村边杏花白。持斧伐远扬,荷锄觇泉脉。” 杜甫《洗兵马》诗:“田家望望惜雨干,布谷处处催春种。” 从本出内容及[夜游朝]全曲看,“竹宇闻鸠”句正有此意。
再次,此句可能还有更深的含义。《诗经·鸤鸠》篇首章云:
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
按,鸤音尸,鸤鸠就是布谷鸟。据《左传·昭公十七年》,少昊国为一鸟国,所有官员均以鸟名,其中有“五鸠氏”,即:“祝鸠氏,司徒也;雎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杜预注:“鸤鸠平均,故为司空,平水土。”孔颖达《正义》引《诗毛传》云:“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莫(暮)从下上,平均如一。” 也就是说,布谷鸟饲养七只小鸟,朝从上而下,暮从下而上,毫不偏袒。《鸤鸠》以布谷鸟起兴作比,赞美秉国者公正均平,行为始终如一。此后,“鸤鸠之仁”的典故,既可以用于皇帝、官员对子民,也可以用于父母对子女。《汉书》卷七二《鲍宣传》,宣上书:“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太子,下为黎庶父母,为天牧养元元,视之当如一,合《尸鸠》之诗。” 曹植《责躬表》:“七子均养者,鸤鸠之仁也。” 均用“鸤鸠”典泛指当局政令仁惠。
《劝农》一出,杜宝以汉代郑弘自比,广行德政,赢得一片赞扬。如县吏上场白云:“恭喜本府杜太爷,管治三年,慈祥端正,弊绝风清。凡各村乡约保甲,义仓社学,无不举行,极是地方有福。”又本出末了乡间民众合唱[清江引]曲:“黄堂春游韵潇洒,身骑五花马。村务里有光华,花酒藏风雅。你德政碑随路打。”[夜游朝]曲最后一句“且留憩甘棠之下”,暗用《诗经·甘棠》,说自己如周代召公一样仁慈,受人爱戴。所以“竹宇闻鸠”也有可能是暗用《诗经·鸤鸠》,来称赞自己公平、仁惠。
李白《上白鸠拂舞辞》:“铿鸣钟,考朗鼓,歌《白鸠》,引拂舞。白鸠之白谁与邻?霜衣雪襟诚可珍,含哺七子能平均。食不噎,性安驯,首农政,鸣阳春。天子刻玉杖,镂形赐耆人。” 短短几句,将与鸠有关的典故几乎用遍了。汤显祖“竹宇闻鸠”四字,镶嵌在全曲中,既暗中自比郑弘,又歌颂了杜宝的惠政,还紧扣行春劝农的主题,可谓一石三鸟,堪与李白辞媲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