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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国女作家莉莉安·罗斯(Lillian Ross,1918—2017)曾经替《纽约客》杂志写过一篇海明威的人物稿。莉莉安·罗斯是个奇才,二十多岁就开始在《纽约客》写稿工作,而且她写的不是诗,不是小说,而是人物专题稿。这种深度采访报道一个名人的稿子,必须熟知受访人的生平成就,还要能对时代、社会有充分的认识,很难想象一般的二十多岁青年,能够承担这样的报道工作吧。

莉莉安·罗斯的早期代表作之一,就是写海明威。一九四九年,她三十一岁。那篇报道,表面上看平淡、单调到偷懒的地步,从头到尾就只写了海明威到纽约短暂停留的两天当中,遭遇了什么事,又说了什么话。用这种方式写的报道,发表之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因为有人,而且是不少人,其中有海明威的忠实粉丝,也有强烈厌恶海明威的人,都觉得在文章中察觉出莉莉安·罗斯的恶意,认定她故意用这种“琐碎记录”的方式,来凸显海明威是个多么可笑的人。

不管莉莉安·罗斯怎么说她写那篇报道时,心中绝对没有一点对海明威不敬的恶意,但许多读者还是坚持用“恶意暴露海明威缺点”的角度读她的文章,并且因此而赞扬她,或因此而厌弃她。这样的反应,一部分来自莉莉安·罗斯的鲜活刻画,不过更大一部分,来自美国社会对海明威固有的两极评价。海明威太特别、太有个性,让人家很难对他有一般的、持平的看法,要么极度喜欢、崇拜他,要么极度讨厌、鄙视他。

不过对莉莉安·罗斯而言,尽管这么多人认定她有恶意,至少海明威本人不包括在里面。报道发表后,她持续跟海明威通信联络。在其中的一封信中,她提到了海明威的大儿子约翰,说了几句好话。回信里,海明威写着:“哎呀!我很高兴你蛮欣赏我儿子的,我也很爱我的儿子。”重点是,他接下去说:“不过我也爱飞机、船、大海、我的姊妹们、我的太太们。”

“我的太太们”,没错,是复数。海明威写这封信时,和第四任太太住在一起,不过跟前三任太太都保持着良好关系。几个离过婚的人会自然地在句子中间说爱他的“太太们”?信里的句子还没完,他又接着说:“我也爱生命和死亡,我也爱早晨、中午、下午、夜晚,我也爱荣耀,我也爱拳击、游泳、棒球、射击、钓鱼;我也爱阅读和写作。我还爱全天下美好的绘画。”

希望他儿子约翰没有看到这封信,要不然他一定会很伤心:原来他要和这么多东西竞争爸爸的爱。海明威有那么多要爱的,他忙得很,他完全无法忍受生命中有停顿与无聊。

他提到了喜欢拳击,也喜欢棒球。对拳击、棒球有兴趣或有点认识,会有助于我们阅读海明威。换个相反方向看,完全不懂拳击或棒球,那么海明威某些最精彩的想法与写法,你就接收不到了。海明威写过斗牛,也写过有关拳击的文章,相对地他很少直接写棒球。不过他会在奇特的地方,神来一笔用上奇特的棒球典故。例如说他评论莫泊桑——法国的小说家,尤其擅长写短篇小说,他的说法是“他永远都很用力地投球,而且他投的球都是直球”。这就非得要了解棒球才知道海明威在说什么了。

他的意思是说这个人他不跟你玩什么诡计,他是那种总是投快速直球,气魄十足地跟打者对决的投手。没有什么花招,也不怕打者先知道、先准备了他要投直球,他的球又快又重,有本事你就打。像诺兰·莱恩(Nolan Ryan)或罗杰·克莱门斯(Roger Clemens)那样的投手。他们敢投快速球(high fastball),就是不怕你打,不闪躲,也就不是那种“沉球”,总是把球路尽量压低的投法。他们不怕你打,有本事就把球打出墙外去吧。而且他们敢投内角快速球(high fastball inside),那是靠近打者、稍微失投会砸到打者头部的球,他们的态度就是:要打我的球,你们也得够带种,不会被这种内角快速球给吓坏,不闪不躲。海明威用这种方式称赞莫泊桑。

海明威也讲过法国大诗人波德莱尔。他对波德莱尔最美妙的形容只有很短的一句话:“我是从这家伙身上学到怎么投指叉球的。”波德莱尔当然没看过棒球,没打过棒球,更百分之百不知道指叉球是什么东西,怎么可能教海明威投指叉球?

指叉球是什么?那是“split-finger fastball”,又称“forkball”,即把棒球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然后用和投直球一样的动作投出去。这种球投出去后,在空中飞行时是不会旋转的,如果控制得好,就可以让球在本垒板上空刚好耗尽动能,突然下坠。美国棒球大联盟历史上,最杰出的指叉球投手,首推从日本跑去闯天下的野茂英雄。野茂英雄刚到美国时,他的指叉球引来了对手和记者的一种夸张却传神的形容,说他的球会在打者面前,“突然从二楼掉下来”。当时多少大联盟的强打者,都在和野茂英雄对决时,留下了尴尬的影像记录——他们像模像样地准备好,猛力将棒子挥出,结果,不只是棒子没打到球,而且球从棒子底下几十厘米处通过。这就是指叉球的厉害之处。

指叉球那么有威力,一部分原因在于投手出手的动作和投直球非常接近,方便配合直球使用。前一个球是直球,打者很自然以为用同样动作投出的下一个球也会是同样的直球,用他估计直球进垒的高度很有把握地一挥,惨了,这不是直球,而是突然下坠的指叉球。好的投手,让打者永远弄不懂眼前飞来的这颗球,到底会直飞进垒,还是会突然下坠。

如果你懂棒球,又读过波德莱尔的诗,那你一定跟我一样,忍不住对海明威这么短的一句评语拍案叫绝。波德莱尔的诗,从日常的语言与题材中,横空制造出让我们惊奇的效果,在丑恶的都会情境中开出诡异瑰丽之花。作为波德莱尔的读者,其经验真的和站在本垒板前被野茂英雄的指叉球眩惑的打者一样啊!

海明威也用棒球评论另一位法国诗人——在二十岁之前就写完他一辈子所有诗作的兰波。海明威形容兰波和莫泊桑相反,兰波从来不投直球,每一球出手都是变化球,试图欺骗打者。在棒球场上,不投快速直球而投变化球,当然有其必要,不过依照海明威的个性,他显然不会喜欢老是投变化球、不愿意和打者豪迈对决的投手。

另外,关于《白鲸》的作者梅尔维尔,海明威的形容是:“一个球速很快,但控球不佳的左投手。”然后再加一句:“他在所有的球队都混过,看过所有的事情,知道所有的东西,其实很精彩。”他的意思是,梅尔维尔的小说技巧不足,虽然有巨大的力量,却不懂得如何控制。他就靠自己的先天力量混着,混成了大联盟里的老油条,老于世故,没有什么会让他惊慌而应付不过来,于是他在技巧上的缺点也就被掩盖过去了。

这几个被海明威用棒球投手来比拟、评论的作家,四个之中有三个是法国人。海明威高中没毕业,他的法文是自学而来的。他学法文的方法:去欧洲当记者,天天固定查看美联社的新闻,每一条新闻都有英文版也有法文版,海明威就将同样的新闻对照来读,读久了自然就把法文学通了。他就有这样的本事。 NO9l6IiT5S1yrNZsM62hVt/rEQaW0cJIYQSrigsaCRmHO98glXuI1t7GfTTMJv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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