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是十七世纪英国最著名的诗人、思想家、政治家和政论家,是欧洲十七世纪进步文化的基石,十六世纪和十八世纪两股思想洪潮之间的过渡人物,即文艺复兴运动最后的殿将和启蒙思想的最初启发者。他从小受人文主义的教育,反对封建礼教,反对不彻底的英国宗教改革,被称为宗教改革的改革者;同时他又鼓吹自由、平等、博爱,强调弑君无罪论,被称为启蒙思想的先驱者。
文艺复兴时期是近代欧洲文明的序幕,十七世纪英国革命是近代文明的第一幕开场。弥尔顿是序幕中最后上场,而在第一幕里担任主要角色之一的人物。他是诗人、学者,同时又是革命的实践者,在新旧思想的搏斗中,他是一个冲锋陷阵的斗士,虽然在战斗中成了双目失明的残疾者,仍是心甘情愿的忠贞斗士。许多诗人、戏剧家在王权复辟后变节投降,而弥尔顿却屹立不动,在困苦艰难中吟出三大诗作——《失乐园》《复乐园》和《斗士参孙》,显示其崇高的风格,垂辉宇宙。诚如诗人雪莱所说:“弥尔顿巍然独立,照耀着不配受他照耀的一代。”革命导师马克思也说他“行动光明磊落”,“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李义山“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两句诗,很可以移用在弥尔顿身上。
弥尔顿的生平和著作可以分为初期、中期、晚期。初期和晚期以诗为主,中期以散文为主。
一六〇八年十二月九日,弥尔顿生在伦敦一个繁华区。他的祖父、父亲也叫约翰·弥尔顿,祖孙三代同名。祖父住在牛津郡,是热诚的罗马天主教教徒,一个忠诚的卫道士;但父亲却热心于宗教改革,反对天主教会,改宗信仰新教,做了清教徒,被迫离开家庭,独自到伦敦去谋生,后来做了金融界的公证人,收入丰裕。他爱好文艺,既是古典文学的学者,又是著名的音乐家,有创作的乐曲留传下来,在音乐史上占一席之地。诗人弥尔顿幼受庭训,一生喜爱音乐,兼为诗人和学者。他在家庭教师托玛斯·杨的教导下,不但深受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还把它推进一步。杨是思想进步的人士,反对国教会的主教监督制度,曾于一六四一年和其他四人联名发表了一个小册子,出版后引起轩然大波,赫尔主教等出来给以猛烈的反击,展开激烈的论战。弥尔顿站在老师方面,为文参加战斗。
弥尔顿从小就好学,从十二岁起,经常开夜车,绝少在夜半以前就寝。因此,他的视力很早就弱,四十多岁就失明了。他十五岁进圣保罗学校,勤奋地学习拉丁文和希腊文,后来又学希伯来文,并开始试译《旧约·诗篇》。那时,他最亲密的朋友是意大利人狄俄达替,狄父为旅英名医,叔父在日内瓦当神学教授,曾将《圣经》译为意大利文。狄不幸早死,诗人于一六三八年游意大利时听到噩耗后,十分悲伤,于归途中特取道日内瓦,走访他的叔父,还为他写了一首著名的拉丁文悼诗《哀达蒙》(达蒙和匹提埃是希腊传说中一对生死与共的挚友),诗情深切。一六二四年四月,弥尔顿进了剑桥大学的基督学院,于一六三二年六月受硕士学位。
诗人在大学时,不喜欢那些充满封建经院式逻辑的课程,常和他的顽固导师发生冲突,甚至决裂,离校回家,在家里耽读古罗马诗人奥维德的著作和古典戏剧。后来回校复学时,学校当局为他换了导师,按时完成学业。可见他在青少年时代就思想进步,厌恶封建的旧思想,并且严正不阿,富于反抗性。他在学期间特别喜欢拉丁文学,在学生时代就写了多篇拉丁文的诗歌和七篇拉丁文演说辞。他在基督学院时还有“基督淑女”的绰号,因为他容貌清秀,心地纯真无邪,举止文雅而严肃。起初,有些孤高,落落寡合,后来逐渐赢得师友们的尊敬。
他初期的诗歌有清新如出水芙蓉的风格。如一六二九年五月一日写的短诗《五月晨歌》:
晶莹的晨星,白日的前驱,
她舞蹈着从东方带来娇侣,
百花的五月,从绿色的怀中撒下
金黄色的九轮花和淡红的樱草花。
欢迎,富丽的五月啊,你激扬
欢乐、青春和热情的希望;
林木、树丛是你的装束,
山陵、溪谷夸说你的幸福。
我们也用清晨的歌曲向你礼赞,
欢迎你,并且祝愿你永恒无边!
其诗句的明澈,犹如五月的花晨。同年十二月,他于二十一岁生辰写的《圣诞清晨歌》三十一节,每节八行,是弥尔顿最初的杰作,也就是他的成名作。原文音调清脆,风格明净,充分表现作者的天真无邪,和平快乐的心胸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哈拉姆说它是英语文学中最美丽的作品之一。例如:
寒夜深沉,万籁静止,
这时候,光明的王子,
开始在地上作和平的统治。
风儿带着异样的静寂,
频向众水接吻细细,
向温厚的海洋私语快乐的消息;
海洋也忘记了怒号,
和平的羽翼孵伏着驯服的波涛。
群星们都深深惊奇,
凝眸注视,长时伫立,
他们的眼光都向一个目标看齐;
虽然清晨全部的光辉
和太白晨星,都命令他们引退,
他们仍徘徊依恋,不忍离弃岗位;
依然循着轨道,放出光明,
直等救主亲自来临,下了散队的命令。
黑夜的荫翳已开,
让路给白昼进来,
太阳自己却姗姗地不敢贸然上台;
他为羞惭而掩面,
因他较弱的火焰,
不如这世界新点着的光辉那样鲜艳;
这是个更大的太阳,
不是他原来的光座和火轴所能承当。
太阳还未起床洗脸,
云霞帐子,红如火焰,
他的脸颊枕在红润的波涛上面。
阵阵夜影,脸色发青,
成队开进地狱的关门,
每一个带足镣的幽魂都躲进坟茔。
身穿黄裳的嫦娥仙侣,
追随夜马,辞去月宫,高处的琼楼玉宇。
这样玉洁冰清的诗句,掷地可作金声,出于一个二十一岁的青年的手笔,三百五十年来传诵不衰。
一六三〇年,他写了《莎士比亚碑铭》,发表在《莎士比亚戏剧集》第二对折本(1632)的卷首。这诗是最早肯定莎士比亚的天才和价值的文字之一。比他更早的只有生在莎翁同时代的本·琼生评莎的诗篇(1623)。弥尔顿写道:
我的莎士比亚,他的遗骨自有光辉,
何必我们累月经年辛苦雕成的纵横石碑?
他那神圣的衣冠遗物,用不着高冢,
何必筑起金字塔,尖顶高耸星空?……
因为,比起你那一泻千里的天才,
这些笨拙的艺术就黯然失色。……
一个二十二岁的大学生有这样的眼力,评定死去不久的一个戏子的作品为天才之作,可见他的文学修养已经很高。
他接着写了假面诗剧《科马斯》(1631—1632),一六三四年首次演出。该剧涉及善与恶的斗争问题,歌颂高贵纯真而坚贞不屈的品格,对于争自由的胜利信心。科马斯是酒神巴克斯和女妖赛栖所生的儿子,放荡不羁,出没于森林之中,引诱路人喝下他那气味芬芳的魔酒,变成兽面人身的怪物。某小姐和两个兄弟为了从内地奔赴父亲的就职典礼,经过那个森林,小姐被诱去,但坚贞不屈,没有喝下魔酒,终于被两个兄弟借助神力,从魔窟中救出。剧中的科马斯不是个强暴的恶棍,而是俊美逸乐的登徒子,用温柔的花言巧语引诱女性;洁身自好的小姐坚决不肯上当,婉言辞绝他的酒浆。作者以保住处女的纯真和贞操为善和美的化身。这种美和善是作品歌颂的对象,也是作者一生所讴歌的崇高品德的象征。
一六三二年,他修毕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课程,得了硕士学位。按父亲和校长的意思,安排他进国教会去做牧师;他本人原先也有这个想法,但他后来发现国教会的贪污腐败,便十分厌恶,不愿同流合污,决心放弃教会的职务,宁愿回家自修。他父亲也同意这个决定。他先在伦敦的东郊哈默史密斯住到一六三五年,然后在温莎附近的霍顿乡间别墅中专心修业、静观,要把文学、历史和哲学各门学问以及各种艺术融会贯通,冶为一炉,做一个练达的通才。所以他时常进城去买些数学、音乐的书籍。在这乡居的六年中,他竟成了博览群书、学究天人的大学者,既继承了希腊、罗马的古代传统,又发扬了希伯来、基督教的中世传统,把文艺复兴思潮更推进一步,同时也把宗教改革推进一步。那时期,他写了《欢乐的人》和《沉思的人》两首姊妹诗篇,反映他的思想真实情况——古代传统和中世传统的结合和发展。结合点是发扬人文主义,充分肯定人生,歌颂天真的农民在大自然中劳动,怡然自得;瞻仰高人逸士在静观中俯仰于天地之间,目见苍松翠柏,绿水青山,云月相辉映的壮丽雄伟,耳闻莺歌燕语,钟声琴韵和着山水之清音,感到人生的无限乐趣。即使有忧郁袭人,也可以促进悲天悯人,参透常理。在他的思想中,古希腊明快的哲理和基督教沉思忧郁的教义两相融合。这是欧洲从文艺复兴以来两结合思潮最明显的例子。在这时期中,他酝酿一篇长篇史诗,准备写一部惊人的杰作,基本上不写短诗,只于一六三七年,听到同学好友金·爱德华的溺海死耗,借用希腊牧歌的形式写了一首哀悼的歌辞《黎西达斯》,该诗哀悼的抒情不及《哀达蒙》那么深切,却突出人生意义和生死之谜。诗中表达的思想鲜明,写得很深刻。全诗有两个思想的高潮:一、认为吟咏清辞丽句不足为荣,要以全部生命贡献给祖国和全人类为荣;二、当时的教会贪污腐败,应当彻底摧毁。诗在结束时获得思想上明朗的胜利;最后一行,明显地表露:
明天他奔向清鲜的树林,新的草地。
这表示他的诗歌风格即将转变,要为事而作,为时而写,不再是单纯天真的吟咏。《黎西达斯》是弥尔顿前后期诗作的过渡作品,被许多评论家誉为英语文学中最杰出的作品;也有人说是纯文学中最完善的作品,因为它一字一句都响着宏大的乐音。
意大利之游(1638—1639)是他修业时期的结业旅行。他在母亲逝世后一年,得到父亲的同意,去欧洲大陆访问文化的名胜古迹,主要是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罗马、那不勒斯等名城古刹。他访问文化古迹之外,还访问了当时的诗人、音乐家,写拉丁文诗歌和意大利文诗歌,跟他们酬和。他的拉丁文诗歌,在英国不大受赏识,但在意大利却声名大噪,得到很多的鼓励,温暖他的心,滋长他的自信。他还特地访问了当时的大科学家大思想家伽利略,衰老、疾病、失明、软禁,都不能使伽利略退却投降,这给诗人以极大的鼓舞。伽利略的天文望远镜给诗人以诗情的启发,激发他的惊人想象力。
正当他在那不勒斯计划往西西里和希腊去旅游时,忽闻祖国政治风云骤变,斗争激烈,便中止远游而整装作归计。他说,正当祖国的同胞为自由而斗争时,我却逍遥游于国外是可耻的。这次旅行的结束就是他前期生活和诗作的结束,中期的开始。
弥尔顿在一六三九年七月回到英国,以多年的修养和志向,决定从此把毕生精力贡献给祖国的革命事业。一介书生,革命事业从哪里开始呢?他审时度势,认为当从教育、宣传着手。他在伦敦租了一座房子办起私塾,第一批的十几个学生中有他的两个外甥(菲力普·爱德华和约翰)。宣传教育工作,除招生教学外,更快更有效的方法是发行政论小册子。弥尔顿的中期很少写诗,除了十几首十四行诗以外,几乎完全搁起诗笔,而倾注主要的才力于政治斗争,写政论散文。
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也和文艺复兴的反封建一样,和宗教改革分不开。任何改革必须先从教会开刀。弥尔顿认为当时英国的宗教改革不彻底,许多地方和罗马天主教妥协,主教掌握大权是主要的弊病;教会中雇用的牧师只向钱看,腐败不堪。他写了几篇攻击教会的小册子,主要矛头对准主教掌权制和陈旧的仪式。一六四一年写的《论英国教会的教规改革》,第二年写的《论教会机构必须反对主教制》,是其中最主要的。
一六四二年,弥尔顿三十四岁,在个人生活上起了一个波澜。他和牛津郡一个乡间贵族的女儿结婚,她名叫鲍威尔·玛利,还是个不懂事的十七岁少女。论年龄,只有他一半大,虽然很美丽却很任性,喜欢吵吵闹闹,不喜欢夫家的清静、严肃;加以诗人忙于写政论文章和学校教学,极少时间和她亲热,陪她游玩。她不甘寂寞,过了一个月,趁回娘家走亲戚的机会,便一去不回了。他写了几封信给她,不见回信;派人去请也受到冷淡。他对妻子的背离,虽然心里不高兴,但不记仇。过了两年,玛利回来了,直奔到他的跟前,祈求原谅。诗人不但接受了她,还在一六四六年,因为她娘家毁于战火,便迎接她全家人来住一年之久。破镜重圆后的玛利为他生了三个女儿,一六五二年生第四胎时死去。
英国政府在一六四一年放松对出版的压制,言论稍稍自由。但在一六四三年,国会又压制出版。诗人便拟了一篇《论出版自由》,以学者和诗人的全部热诚,向国会演说,慷慨陈辞,洋洋四万言,引古证今,说服力很强;虽在当时收效甚微,但它影响极为深远。一六九五年,英国政府放弃对出版的压制;一七八八年,法国大革命前夕,米拉博发表了政论文《论出版自由,仿弥尔顿》,一出版就卖光,后来又重版了几次;俄国一九〇五年革命时期,弥尔顿的论文被译成俄文,不管沙皇警察怎么干涉都不能阻止大量发行。
一六四五年,他暂时放下论战散文的写作,而整理编印他前期的诗作。暴风雨后,他又暂时回到他初期那晴朗的、天真可爱的诗歌气氛中去。
一六四九年二月十三日英王查理一世被处死后两个星期,弥尔顿的政论小册子《论国王和官吏的职权》出版了,他认为君主和群臣不过是受人民的委托而治理国事;真正的权柄应该操在人民手里,人民有权处置暴君,甚至可以处死他们。政论出版后一个月,诗人被聘为新成立的国务院的外文秘书,从此一心为共和国的革命事业贡献全部力量。同年十月用拉丁文写了著名的文章《偶像破坏者》,驳斥王党主教高登伪造的文书《圣王的肖像》,以死去的国王查理一世的自述口气,谎说他是一个虔诚、有道的君王,妄想挽回民心。弥尔顿在文中对此加以猛力的反击,用事实揭露他的谎言,并且说,一个民族在解放之后,在勇敢而刚毅地除灭了暴君之后,还想要这样的暴君回来,那就是奴隶成性,下贱得像畜牲,不配享受他们大声疾呼的自由,只配被领回原来被奴役的地位去。
一六五一年,他当了共和国新闻《政治导报》的监督主编,以进步政论家的姿态出现于欧洲国际舞台上。亡命于荷兰海牙的查理二世,想尽办法去联合大陆的君主们,要他们出来干涉英共和国。特别卖力的法国路易十四和他的廷臣们,除纠同荷、西、葡等国去武装干涉之外,还在思想战线上大肆进攻。当时欧洲大陆上最有国际声望的大学者沙尔马修,受了查理二世的收买,用拉丁文写了一本小册子《为国王声辩》,拥护君主专制政体,谴责英共和国的“弑君”之罪。这本小册子的宣传力量很大,影响国际舆论,对共和国极为不利。当时弥尔顿虽已一目失明,医师警告他需要休息,否则双目都得失明;但他认为责无旁贷,为了争取自由,挽救革命的危机,宁愿牺牲自己的视力,去跟这个全欧最大的反动学者作激烈的笔战。他尽自己的才力和学力,旁征博引,热情喷薄地用纯熟的拉丁文写了《为英国人民声辩》一书,十五万字,驳倒了论敌的一切观点,而且严厉批评了对方的卑劣人品。小册子一出,轰动了全欧洲,他们对这新成立的共和国竟有如此博学深思而能文的大学者,大为惊异。当时沙尔马修在瑞典女王克丽斯第娜的宫廷中,备受尊敬和优遇;这一下遭到弥尔顿的揭露和驳斥,大失面子,便悄然离去宫廷。他恼羞成怒,搜索枯肠,准备反驳,作最后的挣扎;竟于一六五三年一命呜呼了。有人说,这场笔战如此激烈,竟忙瞎了弥尔顿,气死了沙尔马修。
沙尔马修死后,敌营中出来继续作笔战的是摩路。弥尔顿于是写了《再为英国人民声辩》,把垂死阶级的苍白论点驳得体无完肤。总之,两篇《声辩》赢得了国际思想战线上的大胜利。
一六五六年,弥尔顿娶了续弦夫人嘉德玲·伍德科克,一个年轻而温柔的女子,恩爱极深,但好景不长,婚后仅十五个月就死于产褥。诗人为她写了一首著名的十四行诗:
我仿佛看见了我圣洁的亡妻,
好像从坟墓里回来的阿尔雪丝蒂,
由约芙的伟大儿子送还给她快乐的丈夫,
从死亡中被抢救出来,苍白而无力。
我的阿尔雪丝蒂已经洗净了产褥的污点,
好像圣母一样,保持原来的纯洁;
因此,我也好像重新得到一度的光明,
毫无阻碍地,清楚地看见她在天堂里,
全身穿上雪白的衣裳,跟她的心地一样纯洁:
她脸上虽然罩着一层薄纱,但在我幻想的眼里,
那是光的薄纱,她身上照射的爱、善和娇媚,
再也没有别的脸,比这更加叫人欢喜。
可是,啊!当她正要俯身抱我的时候,
我醒了,她逃走了,白昼又带回我的黑夜。
诗人续娶时已经双目失明,从来没有看见过她,但在梦中却看得很清楚。这首十四行诗是他唯一关于男女爱情的抒情诗,如此纯正真挚,映衬着高尚的品格。
一六五八年,克伦威尔死后,形势急转直下,反动势力猖獗,准备迎接王党复辟。一六六〇年,王权复辟,给弥尔顿带来重大的灾难;国会的头头们都被绞死了,连克伦威尔的尸体都被从坟墓里拖出来受绞刑。弥尔顿虽然没有被绞死,但他二十年的劳绩都付东流。没有失去的是他的创作精神和对革命前途的信念。他受过逮捕、关禁、抄家,财产充公,著作被烧毁;其他文人都纷纷改变风向,只有弥尔顿岿然不动,用他写诗的彩笔斗争到底,树立革命者的崇高品格。他的意志坚强,至死不屈的光辉形象永远留给后人。
他的晚期(1660—1674)生活基本上还算是平静的,他的困难是经济拮据,失明,痛风,跟两个女儿的摩擦,敌人的监视等。在这最后的十四年中,除吟诗、编书之外,唯一的大事是他的第三次结婚(1663),娶的是一个温柔的年轻女子伊丽莎白·明歇尔,她后来成为弥尔顿的遗孀达半个世纪之久。一六六五年伦敦瘟疫流行时,全家曾迁到白金汉郡的圣贾尔斯居住,那住屋,现在成了弥尔顿博物馆。
弥尔顿晚年的创作,可说是夕阳无限好,余霞散成绮,光辉闪耀在三大诗作里。他虽然双目失明,二十四小时都在黑夜中,但如蜡炬成灰,光照百代。他的晚年生活虽然贫困,但很有规律:夏季早晨四时起床(冬季则是五时),在早餐前,先听读一段希伯来文的《圣经》,然后沉思默想。早餐后吟诗,口授给助手们听写,一直到中午十二时。午餐后散步一两个小时,在庭院中俯仰徘徊,欣赏花香鸟语;想象中的夜莺,永远为他歌唱。晚上朗诵所写的诗行,九时抽一斗烟,喝一杯水就寝。构思多在夜间进行。他的文娱活动主要是音乐,有时弹风琴,有时拉提琴,有时放声歌唱。他的歌喉嘹亮,唱腔很美。他吟诗口授时,因为痛风,一脚搁在椅子的扶手上。听写的人是他的外甥、朋友们和学生们。国内外来访的客人很多,因为他是笔战中战胜沙尔马修的英雄,名满全欧。当时有名的诗人如德莱登和马卫尔等也时常出入他的家门。他常于风和日暖时,在庭院中放好茶几座椅,与来访者畅谈古今人物和诗文的得失。
一六七四年十一月八日(有的说是十五日,相差一星期)星期天的深夜,诗人静静地与世长辞了。
他在晚期完成的三大诗作:《失乐园》(1667)、《复乐园》和《斗士参孙》(1671)是他事业的顶点。他多年来有三个愿望:一是编一部拉丁文大词典,二是写一部英国历史,三是创作一部史诗。第一个愿望没有完成,编词典那种繁杂的工作,对于一个双目失明的人来说困难是不可想象的;但他编了一部《拉丁文典》。第二个愿望只写了六卷的《英国史》,写到诺曼的征服为止。第三个愿望却超额完成了,就是三大诗作。
《失乐园》无疑是弥尔顿最伟大的诗作,和荷马的《伊利亚特》、维吉尔的《伊尼德》、但丁的《神曲》同为西方世界少数不可企及的史诗范例。
《失乐园》首先是写人类最初演变的史诗。它的题材是借用《旧约·创世记》第二、三章的神话故事。故事是这样的:
耶和华上帝用尘土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为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上帝说:亚当独居不好,要为他造个配偶帮助他。于是使他沉睡,取下他的一条肋骨,用以造成一个女人,名叫夏娃。亚当很喜欢她,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上帝又立一个伊甸园子,把人安置在那里,吃园中的果子。园中只有分别善恶的智慧树果禁止食用。
上帝所造的万物中蛇最狡猾。魔王撒旦寄身于蛇,对女人说:“上帝知道你们吃了这分别善恶的果子眼睛就明亮,和他一样能知道善恶。”女人见那树的果子又好看,又可爱,吃了又有智慧,就摘下来吃了,又给丈夫吃。二人果然眼睛明亮,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用无花果树的叶子编作裙子。天起凉风,上帝在园中行走,二人赶紧藏到树林中去,不敢见他的面。上帝问男的在哪里,回答说赤身露体,害怕见他。问他是否吃了禁果,他说是女人叫他吃的,女人说是蛇叫她吃的。上帝对蛇说:“你做了这事必受咒诅,你要用肚子走路,终身吃土;女人的后裔和你的后裔世代为仇,他们要伤你们的头,你们要伤他们的脚跟。”对女人说:“我必增加你怀胎和生儿的苦楚。你丈夫必管辖你。”又对亚当说:“你必终身劳苦,汗流满面才得糊口。”上帝为二人用皮子做衣服给他们穿。又怕他们吃生命树的果子永远活着,便把他们赶出伊甸乐园。
这个采自《圣经》的故事是《失乐园》情节的第一主线。它的第二主线是撒旦的历史,是诗人根据《启示录》想象出来的。“撒旦”是“敌对者”的意思。在这个天地还未创造之前,他原来是天上的天使长,地位极高。有一天,天神宣布立神子为诸神之长,统摄天国的政事,诸神都得服从他。正在天庭歌舞庆祝的热闹声中,天使长心怀不满,便和最亲信的部下别西卜暗中商量,召集号称千百万天使军的三分之一徒众,聚集在北方高耸的自己的宫殿前,向他们演说鼓动。说诸神本来自由自在,这回权力都被新贵夺去了,我们将受束缚,必须屈膝折腰,百依百顺,这样的屈辱生活,我们能忍受吗?暴风雨般的演说辞,使听众屏息注目。其中只有一个名叫亚必迭的天使挺身而出反对,他的发言遭到满场叛党的讥笑;他眼看诸神对撒旦的演说腾起喝彩的巨浪,谋反的趋势不可挽回,便振起纯白的羽翼,飘飘然蹴云雾而离去魔宫。
撒旦以为用突然袭击的战术可以一举而功成,不料神军早已严阵以待,两军遭遇,满天的刀光剑影,犹如大雪在上空纷飞。撒旦不敌,退而休养,并想出一种新式武器,用铁制成大炮,使神军在战场上吃尽苦头。天神见此情景,就叫神子带着雷电出征,鹏翼遮天,战车塞路,雷声隆隆,把叛军的新式武器碎为微尘,魔众被逼退到天庭的一角,天门外是广漠无边的大浑沌界,下面是无底深渊,撒旦的大军全部滚落深渊火湖。
撒旦坠入火湖,醒来时见身边躺着的是别西卜,便对他说,胜败是战争中的常事,我们的斗志不死,可以夺回天权。商量定了,大魔王的号令一下,百万叛军便纷纷起来列队,听他关于重振军威的训言。于是在深渊中大兴土木,筑起巍峨的“万魔殿”,另立王国。
魔众在万魔殿中开会讨论对策,会议中争论得很久,有的主战,有的主和,有的主张积聚金银财富,建设地狱中的天国。最后副王别西卜说:听说天神在浑沌中创造了一个新天地,于其中安置一个新的族类——人类。我们可用计策引诱人类走我们的路,在那儿占领新世界而拓展我们的新疆土。诸魔见有一线希望而喜形于色。接着便讨论怎样去探明真相,由谁去冒这个大险。撒旦见大家都不愿或不敢去冒险,便挺身而起,自言身为南面,责无旁贷,愿一身独自远征,去踏遍大千世界。于是他独自出发,凭智巧,冲出地狱的大门,飞渡浑沌界,找到了新造的地球上那伊甸乐园,托身于蛇,用花言巧语诱人吃食禁果,使夏娃和亚当犯了天条而被逐出乐园。
这时地狱大门内的女魔“罪”和她的儿子“死”等候很久了,不闻撒旦的消息,便在浑沌界上筑一大石桥,若横天之虹,用以通往地球。桥筑成时,撒旦也回来了,互相祝贺。
撒旦洋洋自得地回到万魔殿去向诸魔讲述自己的劳绩,正待一阵喝彩之时,只听得咝咝声充满整个殿堂,大小天使都变成大蛇小蛇,堆积如山,发出恶臭。
《失乐园》这两条故事情节主线,说明两个主题思想。亚当失去地上乐园的主线,说明人类从不识不知的原始社会采野果过活的自然生活,进入生产劳动的文明社会的历史过程。这种进步必须依靠知识和劳动。亚当夫妇偷吃的正是“知识树”的果子;他们在乐园中就已养成劳动的习惯;走出乐园以后,更须靠劳动养活自己和积累财富。亚当说:“劳动养活自己有什么不好呢?懒惰是更坏的事。”“我将从此出发饱求知识,满载而归。”整个世界放在他们的面前,二人手携手,踏上漫长的征途。他们向伊甸园告别,不觉滴下惜别的眼泪,但很快便擦掉了。
撒旦失去天上乐园的主线,说明宇宙间本身就有正反相对、矛盾的两种势力存在,人类历史上也反复出现变革斗争的流血事件,出现失乐园的悲喜剧。诗人自己所生活的英国十七世纪就是这种历史时代,在长诗中得到了折光反映。这条主线也是诗人自己的革命热情和人民愿望的写照。
在史前的神话中,早有主神和他的反对派,有杀父弑君的原型。希腊古老的神话中,第一代天神乌拉诺斯被自己的小儿子克洛诺斯所推翻,第二代天神克洛诺斯又被他的小儿子宙斯所推翻。宙斯虽称众神之父,也有神敌普罗米修斯同他作对。希伯来神话中有耶和华和神敌撒旦冲突并掀起火战。撒旦在《旧约·约伯记》中是神子之一,当了巡按使,在地上往返巡视;在《浮士德》中为靡非士特,一个否定的精灵;在《失乐园》是个革命的领袖。别林斯基在《一八四七年俄国文学一瞥》中深刻地挖掘了这个作品的意义。他说这个好作品是时代的产物,即使作者不是有意在作品中描写一六四八年的革命,却也在不知不觉中反映了那个时代的革命精神。特别是在骄傲而阴沉的撒旦的形象中,写出了敢于和权威抗争的崇高的精神境界。
两条主线的交叉点是撒旦引诱亚当夫妇偷吃禁果的经过。撒旦反抗斗争失败后的愁情和亚当夫妇被判罪刑后的愁绪,都流露出英国人民和诗人自己的苦闷。在弥尔顿看来,神话、传说、历史,都一样表现时代的精神;英国十七世纪时代的革命精神和历史上一切变革时代都有相通之点。撒旦和亚当的失乐园,都是人间历史上反复出现的严峻时代的反映;诗人生活的英国历史正是这样的时代。
长诗中亚当、夏娃的形象,在犯罪的前和后是有变化的。犯罪后知道了羞耻,知道了人生的苦恼,产生了种种哲学思想,竟能体会到“对有信念的人,死为永生之门”。但在犯罪前,是一对不识不知、天真无邪的原始人,亚当像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阿波罗那样健美,夏娃像司美的女神阿芙洛狄蒂般娇秀:
两个高大挺秀的华贵形象,
……他被造成机智而勇敢,
她却柔和、妩媚,而有魅力;
…………
他们在青草地上,丛林荫下,
一道清澈的泉水旁边坐下来,……
他们并坐,斜倚在花团锦簇的
柔软的堤上,顺手采摘枝头鲜果。
撒旦的形象也有很大的变化,在《失乐园》第一、二卷中是个高大的革命者的风度,有勇有谋,又有不屈不挠的毅力。虽被打入地狱深渊之下,仍桀骜不驯。他的体态魁伟,声音洪大。他在地狱里演说时,使整个地狱响起了回声。他有坚强意志,不怕失败,不气馁,他说自己有——
不挠的意志、
热切的复仇心、不灭的憎恨,
以及永不屈服、永不退让的勇气,
还有什么比这些更难战胜的呢?
但从第三卷以后,撒旦的形象逐渐变得矮小,终于变成蟒蛇或大龙,便很难得到人类的同情。在第五卷末,他与其说是起义的首领,倒不如说是反革命复辟时王党的魁首。特立独行的、忠诚的亚必迭,敢于反对他,不肯附逆,俨然独对千万之众,同他们决裂。亚必迭这个形象是弥尔顿特别创造的,明里反对撒旦的造反,暗中却象征诗人自己对抗王党的反革命复辟,岿然不群。这是弥尔顿的隐蔽讽喻,为了完成这篇“冒险的歌”,不得不用这种障眼法。
《失乐园》是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写成的,在敌人的严密监视下,只能用隐蔽的讽喻,流露满腔的革命热情。例如第七卷第24—28行,说自己虽然落了难,却仍引吭高歌,不甘喑哑沉默,骂尽复辟王朝的黑暗和世态的炎凉。接着又这样说(30—33行):
尤拉尼亚呀,愿您继续眷顾我的歌,
为我寻找适当的听众,哪怕不多。
但要远远地驱逐野蛮的噪音,
驱逐巴克斯和他那些纵酒之徒。
慨叹事易境迁,许多人丧失了革命的立场,他的知音愈来愈少了;但他愿为少数知音歌唱,有朝一日,撒布在他们心中的火种会复燃。同时,他又嘲骂了复辟王朝治下的文风下劣,纵酒荒淫的叫嚣噪音,非远逐不可。又如第十二卷第485行起的一段,借天使长之口,痛骂当时教会的主教、牧师为“残暴的群狼”,等等,例不胜举。
史称十七世纪英国革命为清教徒革命,因为它有两个目标,在政治上推翻封建的君主专制,在宗教上清除教会的腐败,所以革命的领导权便历史地落在清教徒身上了。弥尔顿是革命的大思想家,在政治革命方面,他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们的“老前辈”(恩格斯),在宗教改革方面,他的中期论文说得很具体。但在他的晚年,写《失乐园》的同时,用拉丁文写了《基督教教义》一书,企图改造清教神学,用以符合他的革命理论,这样就不能不产生矛盾——革命热情和冷静的神学思想之间的矛盾。在神学上,上帝是公道的,但他的革命热情却使他把撒旦写得有声有色,并在道德上胜过他的上帝。诗人布莱克说:“弥尔顿成了魔鬼党而不自知。”
《复乐园》是一六六五年着手写,第二年完成,一六七一年出版的。弥尔顿曾把刚完成的《失乐园》给贵格教派的青年托玛斯·艾尔伍德看,他看后建议再写一部《得乐园》,诗人受了启发而作《复乐园》,一六七一年与剧诗《斗士参孙》合成一册出版,这两个作品都是密切结合诗人自己的生活遭遇和强烈的政治倾向性,尤其是后者,除但丁外无有其比。例如参孙一出场便自叹命运不济,受尽敌人的虐待之苦,特别是瞎眼,给他以无穷的痛苦,借参孙的口,抒发诗人自己的情怀。当参孙想要自杀时,又借合唱队的歌词,诉说英国反动王权复辟后革命者所遭到的折磨。
《复乐园》的题材取自《新约·马太福音》第4章第1—11节或《路加福音》第4章第1—13节。故事很简单,说耶稣在约旦河受了约翰的洗礼以后,圣灵引导他去旷野,禁食四十天,受魔鬼撒旦的试探,不为所动,反而锻炼得更成熟了。弥尔顿以此为恢复乐园的象征。《复乐园》虽说是史诗,但故事少而戏剧体裁对话多。全诗的梗概是这样的:撒旦化装成老农夫对禁食四十天后的耶稣说:“你若真是神子,可以把石头变成面包。”耶稣一眼识破对方的伪装,并揭穿他,他便消散于稀薄的空气中。第二次,他趁耶稣正饥饿时,采用了盛馔诱食的方法;诱食的花招失效,改用金钱,也被拒绝了。撒旦又用荣誉为饵,领他到一座高山顶上,远眺东方古国如巴比伦、亚述等国都城的豪华,军容的威武,劝他早日即大卫的王位,也被斥退了。当时犹太正处于罗马与安息两大帝国之间,必须利用一个反对另一个;他自愿做说客,到安息去游说,联合起来共攻罗马,救同胞于水火之中;耶稣识破他的用心,又申斥了他。魔鬼又引他到了山上,指给他看罗马帝国宫廷的富丽堂皇,但危机四伏,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夺过来给跪拜他的人,意在要对方向他屈膝。耶稣严厉地痛斥他,叫他退到后边去。最后,魔鬼改用希腊的光辉文化来引诱他入迷,希望他把兴趣移到文化研究上去,忘记济世大业,也被驳斥了。撒旦见一切物质的、精神的诱饵都无效,便用暴风雨来威胁他,结果,也无效。他见利诱和威胁都失灵,便自认失败。但他心犹未死,最后,带他上圣殿的最高塔尖上,叫他跳下去,若是神子,天使会来接住他,不致受伤。耶稣最后一次叱骂撒旦,叫他滚开,自己在塔尖上站起来,被天使的队伍接到一个美丽的山谷中,展开天上的筵宴与乐舞,庆祝乐园的恢复。
为什么这么简单的故事就算是恢复乐园呢?照基督教的说法,耶稣是第二亚当,只有他降生为人,替罪牺牲,死而复活,然后恢复乐园;诗人却不那样写,只写他在各种试探面前经得起考验便是恢复了乐园。第一亚当经不起试探而失去乐园;第二亚当经得起考验,便复得乐园。因为诗人亲身经历革命的低潮,反动王朝的复辟,旧势力的猖獗,许多文人学士、诗人艺术家都受不住试探,纷纷转而投降,去歌颂反动王权的战胜自由、民主;只有弥尔顿巍然独立,光照一代。《复乐园》是树立革命气节、革命道德的丰碑。史诗中的英雄耶稣的形象就是诗人自己。据说诗人自己喜欢《复乐园》更甚于《失乐园》,因为在革命低潮中,它更有积极意义。革命人不免遭受挫折,贵在能不失节。
剧诗《斗士参孙》的题材取自《旧约·士师记》第13—16章的参孙故事。“士师”是古希伯来人未有国家和国王之前部落联盟的元首。士师的职务是对外领导军事斗争,对内判断案件。当士师的不仅要有武勇,也要有智谋。参孙不仅是个孔武有力的大力士,且是一个有深谋远虑的战士,是智勇双全的斗士。他的主要敌人是从海上入侵的非利士人,他在战斗中屡建奇功。他的失足处是娶了异族的女子,并泄露了秘密,把自己力气的根源在于头发这个秘密告诉了妻子大利拉。她本是一个非利士的妓女,千方百计哄骗参孙说出秘密,致被剪去头发,被缚,挖去双眼,戴上脚镣手铐,关在牢里服苦役。后来他的头发渐渐又长了,恢复了力气;非利士人便想在他们大庆节日的宴会中,叫他去表演技艺,给朝中的文武百官和民众取乐。他当然不愿意干这样耻辱的事,但他又想,何不趁此机会报复一下。他在敌人酒酣饭饱之后玩耍各种技艺,最后,两手挽住大厦的两根支柱,用尽平生力气一拉,大厦轰然倒塌下来,压死敌人统治者文武百官,自己也同归于尽。
《斗士参孙》的主题也是革命气节和革命风格的树立。参孙虽曾一度失足,落入最悲惨的命运;但他的斗志未消,一有机会便献出生命作壮烈的牺牲。
参孙的形象和遭遇更加和诗人自己相像。二人都是不屈的斗士,都是双目失明,在敌人监视之下过着穷苦的生活,都斗志坚强,至死不变。诗人虽然没有与敌同归于尽的戏剧性壮举,但他十四年如一日,把有限的残生,吟诵三大诗作,表现崇高的风格,作为十七世纪英国革命的大丰碑,赢得后人无穷的景仰。
弥尔顿诗歌的风格,前后期显然不同。前期多短诗,清新秀丽,发展文艺复兴时期的诗风,表现诗人心灵的美——天真无邪。《五月晨歌》《圣诞清晨歌》《科马斯》《欢乐的人》《沉思的人》和《黎西达斯》等,都充满着纯洁的内心生活——通过大自然的绮丽,反衬青年诗人品格的高尚和人生的理想。晚期的诗崇高宏伟,例如《失乐园》全诗结构宏伟,诗中又充满宏伟的图景,如写天上的战争,漫天刀光剑影,像大雪纷飞,在浑沌深渊上架起大石桥,不知其千万里,远非彩虹所可比拟。又如第一卷所描写的天使叛军在地狱火湖中的景象:
他竭尽天使的目力,望断
际涯,但见悲风弥漫,浩渺无垠,
四面八方围着他的是个可怕的地牢,
像一个洪炉的烈火四射,……
他站住,招呼他的众官兵,……
却昏沉地躺着,稠密得像秋天的繁叶
纷纷落满了华笼柏络纱的溪流,
那溪流夹岸古木参天,枝丫交错;
又像红海面上漂浮着的海藻,……
他的前后期诗作最大的差别是在生活阅历的浅深。前期埋头在书房里和翘首于乡间的大自然中,享受快乐的英格兰风光,未出茅庐,缺乏社会生活的深刻经验;后期经过革命时期的战斗、锻炼和复辟时期的人情冷暖,阅历深了,加上坚定的信念,不挠的意志,强烈的政治倾向性,使他的前后期诗风有明显的差别。但他前后期的一致点是:认为文艺应为人生,为社会。他不知道什么是为艺术的艺术。
弥尔顿的写作方法可说是真正的古典主义方法,但和当时法国的古典主义不同。法国的古典主义思潮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文化发展的需要,而更重要的还是由于政治的需要,符合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要求。君主专制的政权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巩固,必须严格维持社会的秩序,要求臣民恪守国法,忠君爱国,所以对文学艺术的创作要求遵守严格的格律。法兰西学士院院士们,为文学艺术制订清规戒律,特别出名的是戏剧的“三一律”。作家如有越雷池一步的便要展开批判。著名悲剧作家如高乃依和拉辛也不免受批,愤而搁笔,名喜剧家莫里哀也常受非难和停演的处分。弥尔顿则不然,他由于对古典文艺研究有素,直接从古代希腊罗马名家学习写作,并没有学士院为他制订清规戒律。他为了民主政治斗争而写作,反对封建君主,为弑君辩护,为自己的理想——启蒙思潮先驱者的远见,自由、平等的人类社会而斗争。
法国古典主义戏剧“三一律”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规定,古代希腊的戏剧受剧场条件的限制,只能在一个地点,一天时间内演出,情节最好是限于一件事,不要节外生枝。亚里士多德在《诗学》里总结前辈戏剧家的创作经验,也只要求作家多注意情节的单一化,并没有提出什么“三一律”。法兰西学士院为了抬高其威信,说这是亚里士多德的定律而奉为圣律。弥尔顿写剧也自然而然地合于“三一律”,而且保留了合唱队的角色作用,不像法国古典剧那样,把合唱队取消了。而且法国古典主义者,没有能耐去写作史诗——希腊古典文艺中难以企及的成就。弥尔顿却写了两部史诗。从这一点看,可知弥尔顿自动地学习古典,学到家了;而法国的古典主义却因学士院的清规戒律,反而失去了真传。人们管法国古典主义叫“新古典主义”,实际上也不妨叫“假古典主义”。
弥尔顿学习古典,而且做了创造性的发展。为了创新而学习古代,那才是正确的学习,有人把它叫作“民主古典主义”。欧洲的十七世纪是古典主义的世纪,西欧各国都在积极地学习古典;因为西欧各国都是新兴的年青国家,为了发展各自的文学,创造各自的古典文学,不得不从学习古代着手。文艺复兴时期开始向古希腊学习,打破了天主教的蒙昧主义和独断主义,大量翻译古典的著作。同时,宗教改革者也翻译了基督教的《圣经》,恢复古希伯来和初期基督教的精神,作为宗教改革的有利武器。到了十七世纪,这些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接着便是要融汇这两种文化的传统,积极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文学上要使自己的民族语言丰富而规范化,要使自己的民族文学繁荣、成熟,创造自己的古典文学,就必须向古典文学学习。所以当时西欧各国,特别是英国和法国等比较先进的国家,都争相在文艺复兴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学习古典文学的创作方法,学习古典文学的创作经验和规律。不过两国的政治情况不同,要求也各异。君主专制制度下的法国,要的是人为的格律,学士院订立的清规,使作者就范;英国在革命期间要的是民主的古典主义,自由探讨、自由创作,但在王权复辟以后,法国式的古典主义便笼罩了整个英国文坛。弥尔顿在这方面的创造性发展的标志之一是打破古典题材的限制,运用《圣经》的题材,三大诗作都是采用《圣经》故事为情节线索的。法国古典主义者则禁止采用《圣经》的题材,怕的是亵渎神圣;但拉辛晚年被迫搁笔十二年之后再从事创作时,因不满于当时政府压制民主的政策,愤而用《圣经·旧约》的故事,写了《以斯帖》和《亚她利雅》两个剧作,前者以红颜战胜权奸,救了自己的民族;后者由民众动手,格杀了专权的皇太后。雨果认为这两出戏是卓越绝妙的好作品。
弥尔顿的古典文学知识和《圣经》文学知识都很丰富,常把希腊罗马的神话和《圣经》的传说交织在一起,结合在一起。弥尔顿身为清教徒,却竭力反对清教的长老会派,说他们是雇用的狼。清教徒关闭了剧场,他却为戏剧辩护,并写过悲剧和假面剧。他不是“清教诗人”而是“民主革命诗人”。他是一个宗教改革的改革者。他的宗教哲学和他的文学作品都是为民主革命服务的。
弥尔顿有句名言:“谁要希望自己能成功地写出值得称赞的东西,就得他自己成为一首真正的诗。”弥尔顿本人就是一首真正的诗:青少年时代那天真无邪的心灵美,表现在他前期的短诗里,如出水芙蓉,风格清新;中年时代行动光明磊落,为民主革命贡献全部力量,献出最宝贵的视力和长期修得的学问、才气,投入热火朝天的斗争中去,写出一篇篇慷慨磅礴的散文;晚期则大义凛然,在贫病交加,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写出三大诗作,把自己的诗魂放到作品中去,发扬革命精神,树立革命道德和舍己的崇高风格。我们今天不仅要诵读他所写的优秀诗文,还要研究他本人,一首光芒四射的真诗。
本译稿经过二十二年,用业余时间断续译成。其间遭遇“十年浩劫”,译稿丢失、复得、返工等恼人的挫折,终于交卷了。
弥尔顿多才博学,器宇恢宏,风格雄浑、富丽;译者不才浅学,岂止不足以表达原作的宏伟风格,恐怕还有误译或不妥之处。希望海内外方家多多教正!
本书目次中各卷所附的简短说明,是译者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各卷内容而试加的。
本译稿于每一自然段第一行的页边标上原诗行码(并非译诗行码——拙译和原诗在行数上略有参差),特别长的段落,则于中间加一二个行码,以便专业同志研究弥尔顿这部文学名著时查对、指教。
卷首铜刻插图近五十幅系法国名画家古斯塔夫·多雷(Gustave Doré,1832—1883)所作,采自英国Cassell版(1894)插图本《失乐园》。
朱维之
一九八四年七月于南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