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相传乃春秋末期左丘明所著,是我国最早的国别体史学著作。《国语》的记载时段大体与《左传》相仿,即所谓“春秋”时期,上起于周穆王西征犬戎,下至于三家分晋、灭智伯,历时约五百馀年。作为第一部国别体史学著作,《国语》记载了周王朝以及鲁、齐、晋、郑、楚、吴、越诸侯之历史。其中,《周语》现存三卷,载周穆王、厉王、襄王、景王、敬王之事。《鲁语》二卷,《齐语》一卷,分别记载了鲁国礼义之士的言行,以及管仲如何辅佐齐桓公称霸的施政方针。篇幅最大的是《晋语》,现存九卷,详细完整地记载了武公为诸侯、献公时事、文公流亡而最终称霸乃至韩、赵魏三家分晋的历史进程。《郑语》则相对简略,只有一卷,记载了周太史伯论周之衰的言论,很有前瞻性。《楚语》二卷,载灵王、昭王事迹,以及伍举等人的言行。《吴语》一卷、《越语》二卷皆载吴越争霸之事,立足点不一样,更好地展示了历史面貌。其中阖闾、夫差、伍子胥、勾践、范蠡等人物的言论记载颇为细致。
《国语》之意,即各国之“语”,《楚语》中就有“教之《语》,使明其德”的记载。《国语》内容上偏重于记载言论,尤其是具有前瞻性的、指导性的政治言论。在思想性上,《国语》显得比较杂,并未如左丘明的《左传》那样依照儒家思想。然而大体上《国语》仍有其思想内核,即“德”与“礼”。我们在《国语》中随处可见推崇“德”或“礼”的言论,“不德”,或者“无德”者,多自取灭亡;不合乎“礼”者,也绝无好的下场。这些相关言论是如此地具有前瞻性,有如预言,是故后世多有因此而以为《国语》怪诞的。“德”与“礼”尚与儒家思想比较接近,而《国语》还有更多的思想特征。如《齐语》里记载了齐桓公多次请教管仲如何治理国家的对答过程,其中管仲所言无关乎“德”或“礼”,而是非常实用的霸术、霸道,与后世汉宣帝所说的“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中的“霸道”相同,与“王道”相别。而《越语》中范蠡对勾践所言,则更多地含有黄老之道。
柳宗元作《非国语》,最能代表后世对于《国语》思想性的质疑和批判。柳宗元和韩愈都非常注重儒家思想之正统,所谓尧、舜、禹、汤、周公、孔子之道,即圣人之道,代代传绪。柳宗元以为:“左氏《国语》,其文深闳杰异,固世之所耽嗜而不已也。而其说多诬淫,不概于圣。”他认为此书的思想对于世道人心有害:“余惧世之学者溺其文采而沦于是非,是不得由中庸以入尧、舜之道。”(柳宗元《非国语序》)于是他作《非国语》以正之,讨论、非难了“不藉”、“柯陵之会”、“狐突”等事。历来多有云《国语》价值不高者,大体理由皆如柳宗元所言。或以为其文字过于夸饰,有失于真实;或以为思想驳杂,不合乎经义。然而,我们若跳出经学的窠臼,历史地认识《国语》,当不可否认其保留春秋诸侯国珍贵史料之功。苟无《国语》,吴越争霸的细节几不为后人所知,而“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千古名言亦将无传。而儒家思想为后世所重,自不待言,我们也不可以后世之理去约束前世之人。《国语》所见的春秋时期复杂的思想状态,应更合乎历史的真实面貌。作为国别史的鼻祖,《国语》在史学史上的意义也非常重要,《三国志》、《十六国春秋》、《十国春秋》等史书皆为仿《国语》所作。
有关《国语》作者的问题,历来为聚讼之地。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云:“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乃如左丘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以为《国语》乃左丘(明)失明而发愤所作。班固《汉书·艺文志》亦载:“《国语》二十一篇,左丘明著。”又《司马迁传》赞云:“及孔子因鲁史记而作《春秋》,而左丘明论辑其本事以为之《传》,又篹异同为《国语》。……故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班固进一步明确了《国语》乃左丘明所作,并提示其性质,正是与《左传》所记有异同者的资料结集,且正是司马迁撰《史记》的主要参考资料之一。唐刘知几也赞同马、班之说,《史通·六家》云:“《国语》家者,其先亦出于左丘明。既为《春秋内传》,又稽其逸文,纂其别说,分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事,起自周穆王,终于鲁悼公,别为《春秋外传国语》,合为二十一篇。其文以方《内传》,或重出而小异。然自古名儒贾逵、王肃、虞翻、韦曜之徒,并申以注释,治其章句,此亦《六经》之流,《三传》之亚也。”则以《左传》为《春秋内传》,而《国语》为《春秋外传》,其实正是敷陈班固之言而来。
反对者的代表是傅玄,他认为:“《国语》非左丘明所作。凡有共说一事而二文不同,必《国语》虚而《左传》实,其言相反,不可强合也。”(《左传》哀公十三年正义引)随后宋代以降颇有同其怀疑者,如朱熹、皮锡瑞、康有为等。细观司马迁、班固之记载,则可知傅玄之言并无道理。《国语》既然是左丘明作《左传》之后所纂的“异同”“别说”,自然会与《左传》颇多相反,不可强合者存在。其实,关于此问题,四库馆臣反而比现代的许多学者更清醒。四库提要云:“《国语》出自何人,说者不一,然终以汉人所说为近古。所记之事,与《左传》俱迄智伯之亡,时代亦复相合。中有与《左传》未符者,犹《新序》、《说苑》同出刘向,而时复牴牾。盖古人著书,各据所见之旧文,疑以存疑,不似后人轻改也。”这是我们阅读古籍时应普遍注意之事。今人王树民有《国语的作者和编者》(《国语集解》附录,中华书局,2002年)一文,认为《国语》是编辑而成书,各篇的成书时间并不一致。古书的成书过程往往很复杂,成书时间漫长、成于众手,都是很普遍的。
《汉书·艺文志》载《国语》二十一篇,《隋书·经籍志》录数种:“《春秋外传国语》二十卷(贾逵注)。”“《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一卷(虞翻注)。”“《春秋外传章句》一卷(王肃撰。梁二十二卷)。”“《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二卷(韦昭注)。”“《春秋外传国语》二十卷(晋五经博士孔晁注)。”“《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一卷(唐固注。梁有《春秋古今盟会地图》一卷,亡)。”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国语》二十一卷,另有《国语注》二十一卷,“吴尚书仆射侍中吴郡韦昭撰。采郑众、贾逵、虞翻、唐固合五家为之注。昭字子正,事孙皓,以忤旨诛死。《吴志》避晋讳,作韦曜”。宋以下《国语》韦昭注本成为《国语》通行本,又分两个版本系统:明道本、公序本。
明道本有记云“天圣七年七月二十日开印。江阴军乡贡进士葛惟肖再刊正。镇东军权节度掌书记魏庭坚再详。明道二年四月初五日得真本,凡刊正增减”云云,则乃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以仁宗天圣七年(1029)本为据而重刊,故又称天圣明道本或天圣本。公序本乃北宋学者宋庠校本,未署刊刻时间,其后附宋庠《国语补音》三卷,其《叙录》曰:“今此书唯韦氏所解传于世,诸家章句,遂无存者。然观韦氏所叙,以郑众、贾逵、虞翻、唐固为主而增损之,故其注备而有体,可谓一家之名学。”因宋庠字公序,故此本名“公序本”。二者皆刊于北宋时,孰先孰后,殊难判断。或明道本稍早。
二本宋刻今皆不存。明道本清初有影宋本,归钱曾所有(钱曾《读书敏求记》),后为黄丕烈所得,收入“士礼居丛书”,据以刊行,大得赞誉,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以为《国语》“以士礼居仿宋刻本为最善”。吴曾祺《国语韦解补正》亦用明道本。嗣后上海古籍出版社校点本、《国语集解》校点本皆以明道本为底本。
公序本则流传有序得多。有宋元递修本(国家图书馆藏,《中华再造善本》丛书据以影印),日本静嘉堂文库及台北故宫博物院等处还有递修至明代的印本。又有明金李刊本(《四部丛刊》据以影印)。又有明闵齐伋万历刻本(《续修四库全书》收录,裁注本,变更了原卷目)。又清修《四库全书》,亦用公序本。上述钱曾《读书敏求记》就说:“今世所行《国语》,皆从公序本翻雕。”足见在清初以前,公序本甚为流行。又金李本实优于《中华再造善本》影印的宋元递修本,因递修本凡遇公序本与明道本冲突时,多依明道本而改公序本,详参俞志慧《〈国语〉版本源流及公序本系统二子本之对比》(《〈春秋〉三传与经学文化》,2009年)。
按《国语》两大版本近代以来命运急剧变化,其中不乏非理性因素,如盲目好古、追求孤本、轻信名家等。辛德勇有宏文《公序本〈国语〉“我先世后稷”文证是》(《文史》2014年第2期)考证此节,明辨是非,可参看。黄丕烈刊刻明道本后,顾千里写序说“金坛段先生玉裁尝谓《国语》善本无逾此”,辛德勇以为段玉裁今存文字中未见此,反而有推重公序本的话。今按点校公序本时,整理者发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引《国语》文字应皆公序本,这也很能说明段玉裁的态度。清末杨守敬从具体问题出发,也觉得“明道本未必是,公序本未必非”(《日本访书志》卷五“国语”条)。
今以《四部丛刊》影印金李本为底本,校以明道本,并加标点。整理过程中发现,金李本存古字较多,避汉、宋讳精严,较好地保留了宋刻原貌。其有明显误字时,也多属刻工之误。尤其是韦注,公序本与明道本差别不小,大体公序本韦注要多一点。宋庠本为学者,其校定《国语》必有所据,应该比同时而稍早的天圣本要优秀。杨守敬说“明道本固有胜公序处,而公序之得者十居六七”,的为确论。
此次整理,避讳字予以径改,一般不出校。刻工误刻字也据明道本径改。其他改字,皆出校勘记。因为先秦古籍颇有难解处,笔者不赞成据后人研究而改书,尽量不改字。而遇有公序本、明道本有异文处,虽底本无误而有歧义,则亦出校说明。原书没有小标题,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整理出版的《国语》(底本为明道本)为了方便读者阅读理解,为原书的每一段加了序号和小标题,我们这次也一并沿用。另外,为了方便大众阅读,本书对某些必要的人名、地名则保留繁体字。正文和注文的所有人名、地名、国名等专用名词,我们都在下面加上专名线,以便理解。
《国语》所载庞杂,而整理者学识有限,定有错漏,敬祈方家指正。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