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的作者用主观意愿选择史料的同时,也极其严肃地寻找历史的真实性,这才是最难理解的地方。我在演讲的开头,就提醒大家,不要跌入执着于真实性、确定性的迷局,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胡说八道了。前面我提到,在《资治通鉴》里,追求“真实性”和消解“真实性”是同时存在的。这里还得补充一句,消解“真实性”,是以具备追求“真实性”的能力为前提的。当一个人根本不具备追求“真实性”的能力,而来消解“真实性”,那是不足以服人的。如果《资治通鉴》没有在追求“真实性”上下足够的工夫,也就不可能成为经典。
事实上,《资治通鉴》可以说是奠定了我们现代史学研究最基本的方法,这套方法我们概称之为“长编考异法”。所谓“长编”,简单地讲,就是在尽可能网罗材料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前后通贯的历史叙事。所谓“考异”,简单地讲,就是从相互矛盾的记录中,考订出一个相对确定或更符合真实的结论。这不正是我们今天的历史研究仍在使用的最基本的方法吗?司马光和他的助手们在做“长编考异”的时候,下足了后人称之为“考据”的工夫。我们今天讲考据学,大家马上想到清代学者,尤其是乾嘉时期的考据学,是中国学术史上的一面旗帜。其实清朝人用的考据方法,绝大多数在宋朝人那儿都已经有了。笼统地说,清儒工夫绵密,宋儒格局宏大。但像司马光、朱熹这样的宋朝大儒,他们的考据水平,放在清代,那也是一流的。很多人看到乾嘉考据第一人戴震经常批评宋儒,他们也跟在后面疵议,没戴震的那点本事,却学了戴震的毛病,那是很可笑的。另一方面,戴震说宋儒错了,未必宋儒真错了。像我们之前介绍的司马光,其实他有比“真实”更高的追求,是对价值的追求。换句话说,宋儒的学问是要发挥社会功能的,清儒的学问是纯知性的。所以我认为,今天要谈文化复兴,宋儒对我们的示范意义更大。这是题外话。
我们具体来讲讲,《资治通鉴》是如何下考证工夫的。先举个汉武帝时代的例子。汉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年),这一年讲到“徙豪侠茂陵,族郭解”。这个故事本身见于《史记·游侠列传》。郭解是汉代中期布衣游侠的一个代表。秦汉以后,有一个传统叫实陵制度。秦始皇灭了六国,把很多关东大族迁到咸阳附近,防止他们继续在自己的地盘上兴风作浪。汉代以后很多皇帝也是这么做的,为了降低地方抗衡中央的能力,把地方精英迁徙到以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很多时候就是迁徙到为现任皇帝营造的陵墓周围。把陵墓周围充实起来,形成城邑,所以叫“实陵”。这些精英在地方上都能呼风唤雨,现在政府把他们迁走,对他们来说就是鱼脱于渊。对老百姓来说,失去这些精英的领导,就成了乌合之众。所以这对中央集权统治是有利的。但什么叫“豪侠”,怎么样的人该迁徙,得定个标准吧。汉武帝那次迁徙,定的标准是家产300万以上的,都在迁徙实陵之列。郭解是河南轵县人,当地的大侠,在河南一带很有影响力。用现在的话说,是全国知名的“黑社会”领袖之一。这样的人该不该迁徙?从财产标准看,郭解的家产不足300万,不符合被迁徙的标准。但从中央精神的角度看,是要把有强劲地方影响力的人迁走,以确保地方的稳定。郭解这样的人,影响力远远大于很多有巨额家产的人。这对于地方官来说是个棘手的问题,不迁郭解吧,怕被上级批评没领会中央精神;想迁郭解吧,又拿不出红头文件做依据。最终,一位杨姓的地方官决定,还是把郭解纳入迁徙名单。名单上报以后,发生一个小插曲,抗匈名将,也是汉武帝的小舅子卫青,亲自出面为郭解求情,对汉武帝说郭解贫穷,不符合家产300万的标准,不应该迁徙。没想到汉武帝来了句,这个人有能力让将军你亲自为他求情,看样子家里不穷。汉武帝何等聪明啊,他也看出来了,关键不是有没有财产的问题,而是影响力的问题,能让卫青出面说情的人,一定非同小可。所以,这一求情,反而让汉武帝亲自定调,郭解被迁徙成了铁板钉钉的事。于是,郭解走上了被迁徙的道路。
但别忘了,郭解是地方“黑社会”领袖,是有团伙的。郭解刚被迁不久,地方上那位主张迁徙郭解的杨姓官员,就被郭解的手下给杀了,甚至这位官员的父亲也被杀了。杨家的人告状告到长安,结果去告状的又被郭解的人杀了,而且是“杀之阙下”,就杀在汉武帝的宫门口。这下汉武帝震怒了,这是不把皇帝和中央政府放在眼里啊。于是下令,捉拿郭解。拿到以后狱审,把郭解以前犯过的案子都翻出来。结果发现,郭解做的案子尾巴都割得很干净,要么是别人出手替他干的,要么都已经过赦免了。依法论处的话,还真拿他没办法。这时候出现一位官员公孙弘。公孙弘说,郭解身为一介布衣,有仇家都不用自己动手,自然有人替他代办,这不也是操持生杀大权的一种方式吗?问题是,身为平民,怎么可操持生杀之权呢?平民而操生杀之权,不是和皇权叫板吗?和皇权叫板,那不是大逆无道吗?大逆无道的罪,能赦免吗?大家看,公孙弘的推论有问题吗?好像的确没毛病,逻辑很严密。于是,郭解就被定了大逆无道的罪,被族诛了。
这个故事在《史记·游侠列传》里没有给出具体时间。而根据《汉书·武帝本纪》,汉武帝时代迁徙豪侠之民充实茂陵有两次,一次发生在汉武帝继位后不久的建元二年(前139年),一次发生在元朔二年(前127年)。《资治通鉴》是编年体史书,每个历史事件都要有相对精确的时间定位,郭解的故事也一样,到底是建元二年还是元朔二年,不能模糊,必须锁定。在《资治通鉴》之前,另一本编年体史书《汉纪》,是把郭解这件事放在建元二年讲的。司马光和他的助手们认为不对,因为故事里出现了卫青、公孙弘两个人物。卫青第一次出击匈奴是元光六年(前129年),公孙弘受汉武帝任用,最早也是元光五年(前130年)以后的事。所以这件事不可能发生在建元二年(前139年),因为那时候卫青、公孙弘都还没有在朝廷上发言的资格。根据这点,《资治通鉴》排除了建元二年的可能,把郭解的故事放在元朔二年。元朔二年,卫青和公孙弘都有相当的地位了,这个故事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