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湘西考察时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四点要求,第一次明确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针对贫困问题,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实施,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的重要理念。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调研期间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期间的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可以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的重要指导思想。
学术界关于扶贫的研究由来已久,关于精准扶贫的研究也有所涉及。20世纪70年代以来,学者们开始探讨如何把有限的扶贫资源准确传递到目标人群手中,这种目标瞄准式的扶贫一般通过社会保障或者就业措施形式实施,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扶贫措施的有效性、成本与收益以及可持续性等层面。
此次大型调研活动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的国情调研特大项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百村调研”,项目受到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李培林担任总课题组组长。项目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最具有代表性的100个贫困村作为调查对象,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跟踪调研,通过深入了解这100个贫困村的现状、造成贫困的原因、扶贫的主要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效,提取出具有广泛性的、可推广的扶贫经验,并基于此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2016年12月12日和2017年4月26日,调研组先后两次奔赴云南省昆明市以及大理白族自治州,深入当地贫困的少数民族乡村,同当地人民银行支行、银监局、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市扶贫办、乡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格莱珉项目部相关领导及负责人就普惠金融助力农村地区精准扶贫问题进行了调研和座谈。
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就是进行精准扶贫,普惠金融作为精准扶贫重要模式,即利用金融手段对贫困地区扶助。富滇银行引进了格莱珉系统进行试点并希望以后能够进行推广,取得了初步经验。课题组通过对其模式进行研究,发现有很多可借鉴的经验。格莱珉银行作为穷人的银行,主要特征非常明晰,包括:五位贷款人成立互助组,进行小组共同承诺的行为,这也是社区互动的一种方式;提炼出人的社会角色,包括信用的重建、乡村社会角色的重建、妇女角色的提振;加入者劳动创造收益的行为,每一个加入者都要承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一系列的乡村互动模式,形成新的乡村信用的重建,进行勤劳致富,达到共同解决贫困问题,这是格莱珉银行的一些想法,与我国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强调的“对乡村的改造”以及“乡村社区的互动”和“乡村建设”是非常一致的。
格莱珉银行的终极目标是解决底层家庭的贫困,通过它的模式来帮扶乡村社区中金融界不可接触的底层人群和家庭。从运行模式来看:第一,格莱珉银行的目标客户是底层人群、贫困家庭,尤其是妇女;第二,产品模式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贷款人五人组成一小组,三个小组以上组成一个中心,通过小组和中心这种组织形式,建立一个系统;第三,希望帮助农户培养信用,建立个人信用报告纳入中国主流的信贷系统,相信穷人是善良的、穷人是可信任的(这是最基本的理念)。
通过实地调研,针对项目实施的特点和困难,课题组认为,学习、借鉴“富滇—格莱珉扶贫贷款”模式要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相结合,在全国范围先开展试点,由点及面,边总结、边修正、边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强化顶层设计。将“富滇—格莱珉扶贫贷款”创新模式纳入国家精准扶贫体系,辅以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倾斜,确保项目推进可持续。一是与中国人民银行现有政策对接,利用扶贫再贷款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撬动银行资金供给;二是与现有财政政策对接,纳入扶贫贴息贷款、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考核范畴,同时给予税收减免,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三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为发放到户贷款、项目贷款筹措足额风险补偿金。
第二,遵循市场化原则。既要有政府政策的适当扶持,又不破坏市场运行机制,发挥利率市场定价机制,依据还款意愿和自我发展能力意识,在中央“五个一批”精准划分基础上精准对接贷款对象。同时,政府在市场导向、技术辅导等层面给予适当扶持,引导贫困户逐渐摆脱政策依赖,适应市场化要求。
第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探索制定激励政策,形成内外部物质+精神正向激励机制,鼓励探索形式多样的精准扶贫模式。不断拓宽社会捐赠渠道,挖掘团队捐赠的潜力,与个人捐赠形成互补,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注入,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
第四,发挥“挂包帮”政策优势。借鉴“富滇—格莱珉扶贫贷款”模式的理念和做法,一是依托现有的农村金融资源和“挂包帮”公共关系网络,利用农村熟人社会治理机制,建立“金融客户经理+党支部+扶贫工作队员+农业技术人员”工作机制;二是在现有格莱珉中心会议基础上,贴近农户需求,将会议内容进一步拓展,注入“农业技术培训”“农产品营销”等知识,实现精准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