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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国应做出理性而审慎的选择

如果说,在20世纪90年代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族群政治理论传入中国有一定的合理性的话,那么,历史发展到今天情况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能够为族群政治理论的传播提供合理性论证的条件已经不复存在。从今天的情况来看,西方族群政治理论的缺陷日渐显现,负面的影响日渐突出,受到的诘难和批评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中国的崛起已经在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二位后浮出了水面,中国道路的优势已经充分显现,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础上形成的学术自信也日渐强烈,立足于中国自己的历史文化和独特发展道路来构建自己的解释系统已成为学界的共识,中国的学界已经具有对中国现实和中国问题作出合理解释的信心和能力。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既冰释了在中国搞西方式的族群政治的合理性,又促成了对已经在中国广泛传播的族群政治或族际政治理论进行反思的必要性。

目前对族群政治或族际政治理论进行反思,是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国内的族群政治或族际政治研究进行全面检视,进而立足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以理性而审慎的态度对是否要实行西方那样的族群政治做出应有的选择。今天,历史既给我们提供了看清问题所必需的视距,也给我们站稳自己的立场提供了必要的支点。站在目前的历史基点上审视来自西方的族群政治或族际政治理论,需要的并不是看到新颖的西方理论时抑制不住的欣喜,也不是为某些群体的不公平待遇打抱不平的激昂情绪,而是要站在中华民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以冷静而理性的态度对族际政治理论进行审视。进行这样的审视,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

首先,中国并不存在实行西方族群政治的族际关系环境。中国历史上的确存在数量和种类都很多的族类群体,但这些族类群体经过长期的民族构建过程,一是凝聚成为统一的中华民族,二是成为组成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单位。中华民族是具有国家形态的民族,即国族。中华民族是一个“多元一体”的结构,由56个民族组成。各个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各自的发展必然受到中华民族的规制。少数民族的权益已经在现有的族际关系格局中得到有效的维护。而且,“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存在着一个凝聚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汉族,今天仍占全国人口的绝对多数。 随着中国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国正在由传统的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快速转型,塑造各个民族的民族特性的社会基础正在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各个民族的共同利益正在交往交流交融中迅速增强。这样的族际关系历史和现实环境完全不同于西方,在中国实行西方的族群政治的基础并不存在。

其次,中国的政治制度完全不同于西方,并不支持西方式的族群政治。中国自秦代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以来,一直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国家政权尤其是中央政权对于族际关系的形成和演变具有重要的影响。当代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现行政治制度的核心。作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既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这样的政治制度或政治体制条件下,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之外确立某些民族的差异性特殊权利的要求,与中国共产党代表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体制的要求并不一致,不符合现行政治体制的要求。

再次,中国历史上形成的权利观念迥异于西方国家,并不支持西方式的族群政治权利要求。西方近代以来的社会权利体系,是建立在“天赋人权”观念基础上的。“天赋人权”理论在促成一元性的公民权利体制的同时,也导致对权利“天赋”的肯定及其思维的根深蒂固。受其影响,族群政治理论在主张差异性的族群权利的时候,总是把赋予各个族群特殊权利看作理所当然,要求在承认族群差异的基础上突出和提升族群的权利。但是,这样一种理所当然地要求赋予某个群体特殊权利或特殊权力的要求,并不符合中国传统的权利理念和政治伦理。中国在五千多年文明史上既没有产生“天赋人权”理论,也没有形成会导致“天赋人权”理论和观念的历史文化基础。相反,中国在家国一体的观念和机制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权利观念体系有自己的特点:一是承认并重视权利的历史和自然形成,不支持对特殊群体的赋权;二是重视国家的整体性权利,把家庭权利与国家权利紧密结合,对“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有着高度的认同;三是给予处于弱势的群体以某些权利,是出于对其进行帮扶和照顾的考虑。这样的社会权利观念、机制政治伦理,并不支持给予某些民族以特殊权利的族群政治主张。

最后,还必须对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以后族际关系的复杂性具有前瞻性的考虑。中国快速的现代化是在日渐扩大的对外开放中实现的。今天的中国已经完全融入世界。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融入世界的程度还会进一步加深。这样的过程已经并且还会继续带来外来移民的增多。来自不同文明、不同国家、不同宗教信仰的移民在数量增多并形成数量庞大的族裔群体后,他们聚众成族的后果是可以预见的。今天如果把西方在“多族化”背景下形成的族群政治理论在中国推行的话,要求赋予族群更多权利的思想与移民及其后裔聚众成族的现实结合,必然会导致始料不及的后果,产生如外来物种在中国的土地上扎根和蔓延那样的严重后果。对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对有可能在今后产生严重后果的思想和理论,要保持高度的警惕。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基于提升族群或民族权利而强调族际的差异和界限的族群政治理论,与中国族际关系的实际和发展的要求并不一致,有对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以及中国经过多年努力而建立的平等、团结、和谐的族际关系形成解构之虞,有可能导致族际关系的凸显和进一步的刚性化,从而使族际关系更加复杂,同时也直接冲击中华民族的稳定和一体化,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形成干扰。而且,“人为地固化少数民族身份,让族群边界始终成为分隔公民群体的‘身份之墙’,显然既不利于国家整合,也不符合一些少数民族正在甚至已经与主体民族高度整合的社会现实。” 因此,中国不应该盲目地采取西方的族群政治理论,更不能以西方的族群政治来解释中国的族际关系,并设计中国族际关系问题的解决方案。

但是,族群政治理论被引入中国已经20多年了,对中国的学界和实际工作都有很深的影响,其中的很多概念,如“承认差异”“尊重差异”等,在学界和决策性文件中都有使用。而且,在西方国家具有很大影响的族群政治研究范式,也是现代政治研究和族际问题研究的重要学术资源,自有其学术价值。在此情况下,对族群政治理论简单地说“不”的做法并不可取,对其进行扬弃才是科学和明智的态度。而且,在中国通过独特发展道路获得长足发展的时候,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正在确立的当下,我们也应该以坚定的学术自信,基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借鉴西方族群政治的学术资源,站在新的历史基点上,创新学术思维,在族际关系领域构建具有中国智慧的解释方式和解决方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称:“战争起源于人的思想,故务需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 这一警句突出了思想之于社会矛盾的影响,也凸显了思想在防止社会冲突的作用。这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恰当的族际政治理论会导致更多的矛盾,恰当的族际政治理论则能促成族际矛盾的化解。在族群政治理论已经广泛传播的中国,构建一个有利于中国族际关系和谐的族际政治理论,才是一个理性而合理的选择。

在中国考虑族际关系问题,务必注意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即中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的确形成了数量众多的族类群体,但这些族类群体在20世纪的民族构建中,一方面凝聚成为一体的中华民族,另一方面构建了56个民族。中华民族的形成,彻底改变了中国社会“一盘散沙”的状况,凝聚巨大的民族力量,最终战胜了一切入侵的外敌,建立了自己的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56个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已形成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众多的族类群体凝聚为中华民族,既是巨大的历史遗产,也是一笔重要的财富。当然,也给中国各民族的权利的形成、族际政治互动造成了无法回避的历史规制。离开或回避这样的现实来谈中国各个民族的权利,重构族群间的政治伦理关系,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在这样的背景下,族际政治整合才是族际政治互动的真正主题。所谓的族际政治,只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的政治互动。

首先,族际政治是命运共同体内不同成员之间的政治互动。中国历史上存在诸多的族类群体,但在近代以来长期的民族构建过程中确立的民族单位只有56个。一些未获得民族地位的族类群体为争取民族的地位而进行了长期的努力,但这样的努力终因无法得到政策的支持而注定不会成功。今天,中国的族际政治,就是这56个民族之间的政治互动。族际政治互动有一个根本性的前提,那就是56个民族已经凝聚成为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这个命运共同体内的各个民族群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有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才有前途,才有希望,自身的权益也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离开这个根本性的前提条件,片面地要求给予某个或某些民族群体以特定的权利,就无法回避对中华民族整体利益造成损害的问题,不仅没有前提而且还会导致适得其反的后果。

其次,政治互动的各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族际政治互动中的各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已经形成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的历史局面,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中华民族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在族际政治互动中,作为族际政治之主体的民族,在看到“我”与“他”之差异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与“他”共同组成了“我们”——各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成员。中国处理社会关系的“和为贵”传统,以及在家庭关系中倡导的相互友爱,为族际政治互动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各个民族应保持民族特性而不强化特性,尊重差异而不强化差异,相互关爱、相互帮助,共建和谐的族际关系。

再次,各民族间政治互动的主基调应是族际政治整合。诚然,共处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各个民族,都会在民族特性和民族差异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民族意识、民族认同和民族利益,并在争取、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诉诸政治权力,从而形成族际政治互动。各个民族的合理利益诉求,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并给予合理的满足。但是,各个民族又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不可分割,只有自觉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促进中华民族的发展,才能通过相互间的政治互动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在中华民族在全球激烈的民族竞争中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时期,更应该把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利益。因此,中国族际政治互动的主基调,应是族际政治整合,共同维护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

最后,各民族在政治互动中将日渐接近和融合。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族类群体,“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最终“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的中华民族。 这是一种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体现出来的历史必然性。今天中国多民族之间的政治互动,是在“多元一体”格局中进行的,它对各民族群体之间的“联结和融合”的作用,是历史上的族际政治互动不可比拟的。这样一种以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为基础,以统一和一体化的中华民族为规约,坚持中华民族一体的主线和方向的族际政治互动,势必强化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导致各个民族接近和整合的深化,促进中华民族的巩固和发展,使各个族类群体在历史上交往交流交融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延续和凸显。


[1] Andrew Vincent, Nationalism and Particular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p.170.

[2] C.Campbell & W.Christian, Parties,Leaders,and Ideologies in Canada, New York: Mc Graw-Hill Ryerson Limited,1996,p.250.

[3] Iris Marion Young, 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p.97.

[4] Iris Marion Young, 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p.184.

[5] Stephen May, Critical Multiculturalism and Cultural Difference:Avoiding Essentialism, in Stephen May(ed.), Critical Multiculturalism: Rethinking Multicultural and tiracistEducation, Philadelphia:Falmer Press ,1999,p.11.

[6] Iris Marion Young, 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p.191.

[7] Iris Marion Young, 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0,p.119. QCHtvzFrWgpzxDDqcI6akZ6Bsmr4w7FN6Y0sUzq3pBwk7zVi4QkBReiaPFYa05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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