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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开展宣传教育,维护民族团结

在云南这个多民族的地区,民族团结直接关系到云南的稳定和发展。开展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观念,是云南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工作方式。从新中国成立开始,云南就重视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工作,20世纪50年代初期,少数民族参观团到北京,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少数民族代表到内地参观考察,受到当地的热情接待和欢迎。这些活动,新闻媒体都给予了及时充分的报道,大大提高了少数民族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民族团结。20世纪50年代多次开展的民族政策执行情况检查,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增强了各级干部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改革开放以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云南加强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工作内容更加扎实、丰富。

一是加强民族团结的舆论宣传工作。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媒体,不断加强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的宣传。云南日报社、云南人民广播电台设有民族部,专门负责有关民族方面的宣传报道和民族语广播。省电视台几乎每天都有民族新闻与观众见面。1976年恢复了云南民族出版社。1980年创办了《民族工作》杂志(现名《今日民族》)。1992年创办了《云南民族报》,专门从事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文化、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宣传与出版工作。2010年7月,云南民族出版社用汉文、景颇文、傈僳文等12种文字出版的《民族团结一家亲——云南省民族团结知识简明读本》,以问答形式,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地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介绍民族发展基本知识,回顾云南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各新闻媒体把集中宣传报道,如《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施行、省里召开重要的民族工作会议、表彰民族团结先进模范、民族自治地方成立和逢十周年庆祝、大型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等与平时的正常宣传结合起来,宣传报道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和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民族团结的舆论宣传工作,使读者、观众、听众能经常了解民族地区的形势及民族团结的状况,看到民族地区日新月异的变化。营造了多方关注民族团结、宣传民族团结、重视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

二是重视对干部进行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学习和教育。在民族地区工作,如果不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不熟悉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不可能胜任工作。改革开放以来,云南省委领导多次指出,在云南工作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熟悉云南的民族情况,懂得党的民族政策,才能做好工作。在每一个关键时期,省委在布置民族工作任务时,都要结合当时的形势,提出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教育的有关问题。在1978年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期间,云南省委领导通过在民族地区的实际调查指出:在一切工作中,都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凡是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就要敢于坚持,凡是实践证明是错误的,就要勇于改正。特别是在民族工作中,更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云南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对“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进行理论上的拨乱反正,端正了各级干部的思想路线,使他们能够正确地执行党的民族政策。1982年,为了让各级党委、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边疆观念、民族观念,中共云南省委在全省开展了民族政策再教育。为配合这一工作的开展,省委宣传部、民族工作部还编印出版了《搞好党的民族政策再教育,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一书,供各地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时参考。1994年10月,云南省委五届五次全会的工作报告提出:从云南实际出发,各级党校的干部和党员培训,要加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这一课;在同级党校、行政学校、民族干部学校开设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课程或讲座。全省各级党校和干部学校,遵照省委的指示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教育引进了课堂。成立了民族理论教研组,配备了专职教师,编写了教材,向各级干部学员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教育,树立边疆、民族、团结意识,提高他们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水平、自觉意识和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以维护民族团结。

三是在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在云南,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向来都是教育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1999年,云南被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正式批准为“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试点省份,2001年,云南的民族团结教育已经覆盖了全省16个州市所属中小学。2006年,全省确立了434所中小学作为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并举行了隆重的挂牌仪式,这种以示范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式在全国尚属首创。2007年,由省民委牵头,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明办众多专家历时两年编写的《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小学版)》正式出版。教材中囊括了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文化传承、民族团结的传统和历史。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08年秋季学期该教材被免费提供给云南省小学五年级学生使用。2012年,云南专门成立了从省级到各州市,由教育部门牵头民族工作部门参与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当地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从当年春秋学期开始,全省中小学开始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 多年来云南省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做到了把民族团结教育放在优先位置,优先保证课时,优先进行教师培训;突出课堂教学主渠道、突出示范作用、突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任务;课程建设创新、活动内容创新、开展活动创新。此外,在云南省高等院校中也开设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为了充分发挥高校教学、科研优势,引领社会发展,为全面推进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昆明学院设立了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积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相关研究,对云南的民族文化进行深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创新和发扬,探索多元化的民族团结教育方式。云南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由个别试点到全省铺开,由进学校到进课程,由编写教材到培训教师,逐步推进、层层落实,走在了全国前列,成为云南民族工作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四是开展民族团结日、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月活动。以民族团结日(月)为平台,通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全社会努力形成人人宣传民族团结、人人爱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例如:德宏州,自1983 年将每年10月确定为“民族团结月”,集中开展系列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以来,历届州委、州政府,本着高位推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涵丰富、深入群众的方针,将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作为党的民族政策在德宏州全面贯彻落实的创新性举措,连续35年不间断地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每年 9 月,德宏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都要对民族团结月活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州各级各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到位;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到位;工作举措明确,任务落实到位;保障要求明确,专项经费到位。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下,“民族团结月”已成为德宏州各民族学习政策、相互交融、促进友谊、共谋发展的大舞台。通过35年的实践,“民族团结月”已经深得德宏州各族群众的拥护,成为德宏州民族工作的一大特点、亮点。

通过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及时传达给各族干部群众,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了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对云南的民族团结起到了很好的维护作用。 Tv9TLTM82bZwd3zekRi7KyCYYBTrhOsyONtHOWMsD3CGZG+X/0E1cIzx+PsT51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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