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新疆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问题研究

张安虎

摘要: 新疆要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度贫困村脱贫是基础条件。作为新疆贫困人口最为集中的最小行政单元,深度贫困村承担着脱贫攻坚的重任。新疆深度贫困村具有“两高、两低、三差、三重”的基本特征,在脱贫攻坚中“等、靠、要”的思想形成路径依赖;扶贫底数不精准严重影响脱贫政策效果;贫困地区一味多吃多占,账务不清;一户一策实施难,扶贫存在“一刀切”和“跃进式”现象;乡村干部作风不实现象依然存在,侵害扶贫对象案件时有发生等。因此,只有聚力深度贫困村,才能最终打赢新疆脱贫攻坚战。

关键词: 新疆 深度贫困村 脱贫攻坚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把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在全疆范围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而深度贫困村作为全疆贫困人口最为集中的行政单元,承担着脱贫攻坚的重任。

一 新疆深度贫困村基本情况

2017年,新疆按照县级贫困发生率18%和镇村两级贫困发生率20%的标准,经国务院扶贫办审核同意,界定了22个深度贫困县、192个深度贫困乡镇、1962个深度贫困村,涉及39.61万户162.75万深度贫困人口,占新疆乡村人口的13.15%,占新疆贫困人口总数的85.76%。这些深度贫困县和乡村全部集中在南疆四地州,即我国深度贫困的“三区”之地,是新疆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

通过近年来对深度贫困村的调查,新疆深度贫困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两高、两低、三差、三重”。“两高”即贫困人口占比高、贫困发生率高。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口占新疆贫困人口总数的85.76%;和田地区深度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为35.32%,高于新疆贫困发生率20个百分点。“两低”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受教育程度低。2017年,和田地区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83元,是全疆平均水平的67.6%;平均受教育时间为6.6年,远远低于全疆11年的平均水平,而且贫困人口中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数很少。此外,深度贫困村所属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都低于全疆平均水平。“三差”即基础设施差、公共服务差、发展能力差。由于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深度贫困村村内道路,尤其是入户路条件差,乡村安全饮水、生产用电等设施不足;教学水平不高,医疗服务水平较低,村级服务能力弱;深度贫困村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自身发展能力严重不足。“三重”即低保人口脱贫任务重、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人口脱贫任务重、贫困老人脱贫任务重。和田地区深度贫困村中因病致贫、因残致贫人口占比超过15%,60岁以上贫困人口占比较高。

二 新疆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中的主要问题

新疆当前要实现深度贫困村脱贫,依然面临着不少问题,有历史形成的,也有现实条件下的,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一)“等、靠、要”的思想形成路径依赖

“等、靠、要”的思想尽管属于扶贫老问题,但仍旧普遍存在。在新疆深度贫困村,安于现状的思想贫困尤为明显,这不仅体现在贫困人口,还反映在基层扶贫主体。不仅深度贫困人口坐等政策兜底脱贫,深度贫困地区的扶贫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亦如此,一味地依赖政策,见到扶贫项目和资金才开始扶贫行动。而且作为基层农村涉农资金供给主体的金融部门,缺乏服务“三农”的主动性,主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优惠政策来提供金融服务,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方面存在不足。所有这些,实质上形成“等、靠、要”的扶贫路径依赖,而且越是贫困程度深的地方,这种路径依赖越严重。目前,国家和自治区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但是主动扶贫、主动脱贫思想意识在深度贫困乡村及深度贫困人口中还不足,长期以来形成的路径依赖还在,思想上的贫困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放。

(二)扶贫底数不精准严重影响脱贫政策效果

调研中仍然发现,一些深度贫困村对于贫困人口的真实数量掌握不清晰,需要开展进一步复核。从深度贫困县到乡村一级,统计数据口径不统一,难以反映出真实的贫困状况。在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中,基层相关部门和人员不严格执行标准,审核把关不严,随意性较大,优亲厚友、权力寻租现象频发。一些基层农村干部和个人为了多获取和拿到贫困指标,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诸如此类,都影响到扶贫数据的准确性。这容易对基层制定脱贫政策形成误导,造成扶贫项目和资金出现错配,严重影响脱贫政策实施效果。

(三)贫困乡村所在地区一味多吃多占,账务不清

多年来,扶贫项目好比唐僧肉,南疆四地州、贫困县及各部门都想尽办法获得,而不论所争取的项目符不符合贫困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不管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否能够带来相应收益。结果就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努力争取到的扶贫项目,在实施中水土不服,不是深度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发展所需,还进一步给基层造成负担,这其实就是典型的贫困(地方)饥渴症。审计发现,不少深度贫困村的村级账务问题多,扶贫账务不清楚,一些贫困户重复享受扶贫项目等问题也很普遍,使得国家扶贫政策在执行中走了样。

(四)一户一策实施难,扶贫手段存在“一刀切”和“跃进式”现象

一户一策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实施中难度较大,需要投入基层更多的人力。调研发现,新疆深度贫困村的扶贫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一刀切”“跃进式”等方式方法问题。如一个给贫困户建设棚圈的项目,到了村里,也不分每户庭院面积大小和空间布局,只是要求必须依照统一的尺度开建,否则不予以验收。对于一些简单的基建类扶贫项目,不允许基层农民通过投工投劳建设,要走一套招投标复杂程序,专门指定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统一规划建设,不仅人为增加了建设成本,而且项目建设周期也被拉长。一些针对贫困户的庭院养殖扶持项目,养殖项目以牛、羊、鸡、鸭、鹅养殖为主,有些贫困户养殖意愿不强,有养殖意愿的又缺乏技术和饲草料,类似情况不少。

通过访谈,明显也能感受到基层扶贫部门对于脱贫问题,很多时候抱着毕其功于一役的心态。结果就是,一些地方的扶贫工作是“跃进式”推进,短时期见效,但是不可持续。其根本原因,是对于扶贫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没有到位,没有真正做到实事求是。

(五)乡村干部作风不实现象依然存在,侵害扶贫对象案件时有发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2016年以来,新疆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发生明显转变,深度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局面得到很大改观。但在南疆四地州的一些乡村作风不实问题依旧比较严重。有些深度贫困村,村级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依靠驻村工作队被动工作,没有发挥村“两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不作为,缺乏担当;对当地贫困人口摸底不精准,没有严格按照一户一策实施脱贫方案,投入了太多精力在制作报表上面,做形象工程、搞政策棚架等不实作风让基层群众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抵触情绪。调研还发现,有部分扶贫资金实际无法到达扶贫对象手上,导致扶贫项目效果大打折扣,违规和违法使用扶贫资金状况比较严重,基层领导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频发。

应当说,以上问题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阐述。但就时间上来说,脱贫攻坚已经不再是理论层面要解决的问题,更需要从实践方面去解决。

三 聚力深度贫困村,打赢新疆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向世人承诺,要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这是政治任务。因此,新疆要把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作为“头号工程”,要聚全疆之力,只许成功不能失败。要在新时代脱贫攻坚战略指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尤其是要与中央的精神保持一致,把中央给予的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才能实现真脱贫、脱真贫。

(一)解放思想,充分发挥扶贫主体和扶贫对象的主动性

在推进新疆深度贫困地区扶贫方面,首要的就是解放思想,尤其是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思想必须同步解放,关键在于要做到始终同党和国家的扶贫思路保持一致,克服扶贫中不符合实际的“习惯思维”和“主观偏见”,主动作为来完成扶贫任务。同时,要让扶贫对象承担相应义务。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自然环境较为恶劣的问题,可以让扶贫对象参与诸如本地村容村貌维护、环境保护建设等公益事业,有劳动能力的可以投劳,无劳动能力的让其进行宣传和监督,就是要让扶贫对象的权益和义务得到相应的匹配,最大限度地培养起扶贫对象的生产生活热情,激发其主动性。

(二)加强深度贫困村干部队伍建设

为了实现到2020年全部脱贫摘帽,整个“十三五”期间,还需要持续发力,继续从发达地区的乡镇干部甚至县市干部中选配一批能力较强人员驻村担任村支书。除了持续选派“访惠聚”(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队和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也要考虑长远,不断配强补齐深度贫困村的干部队伍,加强深度贫困村干部队伍建设。对此,一方面保证基层党员干部在繁重工作之余,还有一定时间接受教育培训。另一方面应该看到早已存在的一个优势——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每年招收上万人,这是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基层组织队伍的青年后备军。需要中央在人才援疆方面继续加大支持,想方设法把这支生力军用在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这才是依法治疆、团结稳疆和长期建疆之策。此外,鉴于深度贫困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基层干部肩负维稳和脱贫双重责任,获得感不足,需要进一步改善基层干部的待遇,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三)继续摸清底数,算好脱贫账,推动科学施策

一是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要求进一步开展调查摸底,真实反映出各地区现存的贫困村、贫困人口数量,统一口径。二是把摸底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为扶贫部门和责任人工作考核指标,加强对扶贫摸底工作督查,严明责任追究,消除利益关联。三是进一步完善村级扶贫脱贫台账,实行专人专职负责,通过记流水账形式,帮助贫困户算清楚、搞明白脱贫效果,定期进行公示,加强村级脱贫监督。四是在科学施策中,要严格按照精准扶贫“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 进行分类施策。

(四)尊重扶贫规律,关键做到实事求是

一是扶贫慎用“一刀切”方式方法。扶贫对象需要养殖什么品种,能够饲养多少数量,不要进行限定或者指定,避免管理部门过多、过深介入市场微观主体的生产或生活。同时对扶贫权力分配做出约束,防止“跃进式”脱贫。需要加大监督审查力度,发挥基层人大和政协等机构的民主监督作用,在扶贫项目分配和资金使用方面也让扶贫对象代表更多地参与进来,建言献策,避免不切实际的扶贫。

二是做好项目衔接,确保扶贫项目连贯性。在扶贫项目实施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应当考虑后续项目实施对于前期项目可能带来哪些不利影响,找出扶贫项目间相关联的地方,一环扣一环地实施,减少贫困地区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五)消除基础瓶颈,争取发展利益,保障贫困群体权益

一是抓基础建设,消除制约瓶颈。继续加强村一级道路建设,改善村内入户路面通行条件;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通过水利管网建设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农业灌溉条件和保障人畜饮水安全;加强电力设施建设,提升深度贫困村发展生产用电保障水平。

二是在矿产资源开发收益中,按照占有耕地、草场、宅基地面积数量等指标给资源地区乡村集体返还一定比例的收益,帮助一些贫困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还可以给予新疆深度贫困地区一定水资源管理权,特别是保证水利设施建设地点和上游沿线深度贫困人口公平享有水资源使用的权利。

三是教育引导扶贫对象,促进自身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按照“扶贫先扶志”的要求,加强个体权益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宣传扶贫政策,提供扶贫信息,教育帮助贫困人口认识扶贫工作,积极引导其参与扶贫,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改变被动脱贫状况。

四是还需要对基层干部侵害贫困群体利益的行为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水平。

总之,新疆要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度贫困村脱贫是基础条件。实现深度贫困村脱贫的关键在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扶贫政策和要求。只要聚全力、全聚力,抓住重点关键,强化责任落实,新疆脱贫攻坚战一定能够取得最终胜利。 4NZEfVztU+RhByFAiy7y9ouGP0x1bvA1/Si6uGYbCkzzmAW2sy8KjCO1IXuZGlJV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