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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类学视角下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杜娟

内容提要 :本文从文化涵化理论的角度分析中央提出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对学术界不同的争论进行评析。认为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有利于增进相互理解与认同,增强民族团结;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取长补短,有利于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加强各民族的交融,有利于增强各民族的共同性,有利于增强四个认同,有利于促进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和国家兴旺发达。

关键词 :文化涵化 民族交往 民族交流 民族交融

2010年1月召开的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首次提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9月举行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理论的重要意义,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民族问题专家和实践者所认同。它不仅适用于新疆、西藏、云南等边疆民族地区,同样也适用于其他各民族地区。如何认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如何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学术界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本文以文化涵化的理论分析中央提出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和方针,对学术界不同的争论进行评析,认为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有利于增进相互理解与认同,增强民族团结;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取长补短,有利于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加强各民族的交融,有利于增强各民族的共同性,有利于增强四个认同,有利于促进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和国家兴旺发达。

一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形成、发展及其讨论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第一次提出是2010年1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把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提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010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再次重申这个原则,并把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政策导向之一,“要坚持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政策导向,从有利于提高各族群众物质文化水平、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出发,完善和落实招生、就业等政策,依法保护各族群众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劳动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促进各族群众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和谐相处。”同时还提出“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中央第三次强调“交往交流交融”是在2014年5月召开的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要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部署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工作,推进‘双语’教育,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2014年9月28~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通过扩大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这是中央第四次强调。

在“交往交流交融”政策的提出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此理论的不断完善过程。“交往交流交融”理论的提出虽然历时不久,但其精神实质源远流长。周恩来同志在1957年民族工作座谈会上就指出,“由于我国各民族交叉的时代很多,互相影响就很多,甚至于互相同化也很多……如果同化是一个民族用暴力摧残另一个民族,那是反动的。如果同化是各民族自然融合起来走向繁荣,那是进步的”。经过此后五六十年民族工作的丰富实践,汲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我们今天对这一原则内涵的理解,应当说比那个时候要丰富多了。 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她不是简单的56个民族拼盘,而是一个有机的多民族统一体。她的有机性根源于历史和现实中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因此,中央提出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既是继承中华民族历史的传统,也是当前实现民族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需要。

理论提出初期,部分学者没有准确理解“交往交流交融”的含义,认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就是在民族政策上实行“去标签化”“非政治化”“改革调整不合时宜地强化族群意识、族群身份的思想理念”和“制度设计”等 ,要用制度推动“民族交融一体和繁荣一体”,这就是当时具有代表性的学说之一。另一些学者指出,要尊重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人为强制推进民族融合,他们坚决反对以制度推动各民族“交融一体”。他们认为,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需要经历一个相对漫长的历史过程,然而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状况是各民族繁荣发展。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合作,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问题,民族交融是民族交往发展的本质要求。现阶段不宜提“民族融合”。例如,金炳镐在《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指出,由于当前社会的极速发展以及其他多方面的因素,此时期的各民族共同因素增多是历史的必然。认为党中央提出的“我们要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在历史上,各民族人民之间友好往来、互相交流、互相帮助、和睦相处。社会主义时期,各民族互相学习、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共存共荣。民族交融是历史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升华和延续,这一优良传统在现代化进程中必将在民族关系中进一步得以继承和发扬。

总之,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指民族关系的一种发展状态,是在民族关系形成过程中共性因素增多的过程,并不是把民族自身的文化“融”没了,而是进一步发扬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为各族人民共有、共赏、共享。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前,学术界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理论有不同的解释,有不同的争议是正常的。不过,我们应该尊重民族发展的客观规律,正确地看待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并科学地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贯穿于民族工作实践中。

二 从“文化涵化”理论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理论的科学性学术界对中央提出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应从多角度进行分析,既可以从民族理论的角度,也可以从历史的角度,还可以从文化的角度。目前,从文化角度探讨的并不多。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关系最密切的文化理论是“文化涵化”理论。

人类学界通常把文化涵化纳入文化变迁的范畴进行探讨。涵化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化相互接触并互相影响,从而发生文化变迁过程。其结果是一种文化接受其他文化元素,并对另一种文化的适应,从而不同文化的相同性日益增强。 美国人类学家克罗伯认为,涵化“是两种不同的文化接触后,在文化上所产生的结果”。他还认为,“涵化包括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影响所产生的变化,其结果使两种文化变得日益相似。这种影响分为两个情况,可能是双方都发生变化,也可能是完全仅有一方发生变化”。 吴泽霖总纂《人类学辞典》把“涵化”定义为“通过直接与不同文化的群体不断进行交往传播文化的过程,其中一种文化常常更为发达,这个过程可能是单方面的,也可能是双方面的” 。另有一些学者认为,涵化是由两种社会关系相接触,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文化借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相对弱势的社会关系借取的较多。例如,大约1000年前,日本通过涵化大量地吸收中国的文化,从中国引入了书法、硬币和佛经等,而中国只从日本传入了折扇。19世纪初,日本经历了第二个阶段的文化交流时期,这一次传入了西方的文化。

20世纪初,有关涵化的研究较多,但由于概念不清,极大地影响了学术交流和深入研究。1935年,美国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The U.S.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委托人类学家M.赫斯科维茨、R.雷德菲尔德及R.林顿研究“涵化”的定义,1936年在联名的报告中称:“涵化是指由个体所组成的不同文化的群体,因持续地直接接触,导致一方或双方原有文化模式的变迁现象。” [1] 虽然这一定义引起不同的质疑,但毕竟将文化接触与文化变迁的其他形式区别开来,涵化指不同民族接触引起原有文化的变迁,涵化研究是研究不同民族的接触而产生的文化变迁过程及其结果。1938年,M.J.赫斯科维茨在他的《涵化:文化接触之研究》一书中,又重申了这一定义。1953年,R.比尔斯在克娄伯主编的经典性著作《今日人类学》中发表了《涵化》一文,他的界说与赫氏的定义大同小异。后来,这个定义遭到一些人类学家的批评,包括原来给这个词下定义的学者在内,如林顿说,这个定义并未特别指出涵化现象的性质,所谓“持续而直接的接触”也指接触一词的意义限制太狭窄。 [2] 赫斯科维茨也对这一定义不满意,他说“由个人所组成的群体”一语不够严谨,他认为不只是群体,而且单个人都可以对涵化产生影响力。 [3] 1953年,几位人类学家在斯坦福大学召开会议,重新讨论涵化问题,经过近两个月的讨论,最后以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The U.S.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的名义,于1954年发表了《涵化:探索性的阐释》,发表在《美国人类学家》杂志上,对“涵化”又重新下一个定义:涵化是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文化体系相接触所产生的文化变迁。这种文化变迁可以是直接的文化传播的结果;也可以由非文化因素所引起,如由文化接触而产生的生态或人口方面的变化;它可以是随着对外部特征和模式的接受而出现的内部调适,也可以是对传统生活方式的反适应”

文化涵化的前提是文化接触,它是一种横向的文化变迁过程。研究涵化,其目的在于揭示文化接触的情形下,文化变迁的动力。有些学者提出研究涵化的方法,如I.Schapera于1935年认为,研究涵化要分三个步骤:第一步是恢复文化接触以前的本来面目,第二步是研究导致涵化的原因及过程,第三步是对变化加以解释。 [4] 在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的《涵化:探索性的阐释》一文中,提出了四个步骤:“(1)把发生接触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文化体系的特性加以描述;(2)研究其接触状况的性质;(3)分析发生接触的文化体系之间所建立的结合关系;(4)研究由文化体系的结合所发生的文化过程。”

从文化涵化理论来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是科学的理论。首先,它符合中国各民族历史发展规律。如前所述,文化涵化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独立的文化体系的相互接触与互动;二是相互接触的各种文化因相互影响、相互渗透而发生变化;三是相互接触的各种文化之间的共同性日益增加,差异性逐渐缩小。从中国历史和历史现实来看,各民族都是不断互动、不断接触的历史。无论是哪个朝代,无论是哪个民族统治中国,各民族的接触和互动从来没有停止过,大量周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中原汉族到周边民族地区,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交往,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其次,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适合中国国情。中国是一个大国,民族众多,各民族的文化和宗教差异性较大,东西部之间发展程度不一,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这一复杂的国情下,加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只能采用渐进的、自然的方式,不能采用某些国家激进的、强迫同化的方式。而文化涵化正是这种自然的、润物细无声的方式。R.L.比尔斯等人把涵化过程看成一种温和的、渐进的文化接触、传播影响的过程,它表现为两种文化、多种文化间的交流、互渗,不致引起文化间剧烈的冲突与对抗。涵化过程的作用是对双方而言,既不像同化那样一边倒,又不像抗拒那样分立。涵化的结果,应当是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或共同发展而形成一种新的文化。“文化抗拒”和“文化同化”只是暂时的或局部的现象,而“涵化”才是文化交流中正常的、普遍的现象。 [5]

三 从文化涵化理论视角看历史上和当代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中华民族的历史,实际上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经过五千年的发展,各民族已结合成多元一体、统一稳定的中华民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只有在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中国发展越快,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责任就越大,越需要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正确道路。其中,交往是形式,交流是内容,交融是本质。从民族交往到民族交流,再到民族交融,是当代民族关系不断提升和深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有机团结的一个过程,这一过程体现在各民族、各地区。

(一)民族交往与民族团结

根据涵化理论,不同民族之间的接触和交往是文化涵化的前提。民族交往以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接触和互动为条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之间互相作用的过程,也是相互理解和相互认同的过程。无论是古代还是当代,各民族之间在语言、文化、宗教、习俗和价值观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只有通过民族交往,民族之间才有可能相互认识、认知和理解,才会相互谅解和彼此尊重,才有可能协调相互的关系,不至于造成关系紧张甚至冲突。因此,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过程,也就是民族关系的协调和整合过程,同时也就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方式。在我们国家,凡是民族交往频繁、多民族交错杂居的地区,民族关系越和谐,民族之间团结越紧密。

民族交往是民族关系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有了民族交往,才会发生民族关系。民族关系的和谐与否,在于是否彼此理解对方,如果相互理解,便会彼此尊重,也就会相互认同,民族关系也就处于和谐的状态。如果相互不理解或误解,甚至敌对,民族关系便不可能和谐,甚至可能会引起冲突。

民族走廊概念在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他认为,各民族构成状况在民族走廊上具有相对的流动性,民族走廊是“历史形成的民族地区”。对民族走廊的研究是打开中国民族关系的钥匙,是理解历史上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线索。历史上三大民族走廊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各民族不断互动和迁徙交往的结果。例如,藏彝民族走廊地处四川、云南、西藏三省(区)毗邻地区,是北南走向的高山峡谷区域,这里居住藏、彝、羌、纳西、普米、白、哈尼、景颇、傈僳、独龙、怒、拉祜等民族,由于这些民族大多属藏缅语族中的藏语支和彝语支,所以学术界称之为“藏彝走廊”。又如西北民族走廊是指从甘肃沿丝绸之路到新疆。这条走廊上居住着汉、藏、蒙古、回、土、东乡、撒拉、裕固、保安等民族,各民族交错杂居。再如南岭民族走廊地处湘、粤、黔、桂、赣五省交界地区,历史上曾在这一走廊居住的不仅有壮、布依、侗、仫佬、水、毛南、瑶、畲、苗等民族,而且还包括汉族、满族、回族和彝族等。三大民族走廊都是多民族不断迁徙和交往过程中形成的。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不同地区、民族间的人口双向流动越来越频繁。一个地区的民族成分越来越多,一个民族在全国范围内分布地越来越广泛。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少数民族成分人口明显增多,西北、西南少数民族省、区(即使一些少数民族成分较单一的传统聚居区)汉族人口(包括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明显增加。尤其是少数民族农牧民逐步由农村、牧区转向城镇,民族地区新建的城镇和工业区、开发区,都是多民族共同劳动和生活的地方。这种由于各民族人口的双向流动所引起的全国范围内民族杂居程度的加深,扩大了民族关系的地理范围,提高了民族交往联系的频率和程度,增大了民族间相互了解、学习、合作的机会和领域,从而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友谊,加强了民族间的团结,密切了民族关系。杂居范围越广,各民族间的各种社会联系就越频繁越密切,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就越能得以体现。这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无论是抓经济发展还是抓社会稳定,都不能不关注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接触问题。

(二)民族交流与共同发展

文化涵化是人类文化变迁的重要方式,有的学者认为文化涵化“是由两个或多个自立的文化系统相连接而发生的文化变迁” ,有的则认为文化涵化是不同民族“持续不断地接触,导致一方或双方原有文化模式发生变化的现象,也就是文化变迁” [6] 。各民族间的文化涵化,通常不是单方发生变化,而是双方或多方发生变化,但在具体涵化过程中,由于不同民族的文化其特质不同、发展程度不同以及彼此接触方式不同,所产生的涵化程度也是不同的。“涵化在本质上可以说具有创造性” ,一个民族在接受外来文化时,往往不是被动的吸收,而是在接受过程中通过自觉的选择,根据本民族的需要加以改造。民族之间接触交往,必然会相互影响,文化交流和传播也就不可能避免。持续的文化接触、交流必然引起民族文化的改变。

民族交往为不同民族之间相互接触提供了条件,而民族交流则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涵化提供了条件。民族交流涉及生产、生活、宗教和艺术等多方面。只有在各方面进行交流,才有可能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缩小经济、科技和文化上的差距,才有可能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例如,有些民族积累了丰富的农牧业生产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有些民族则仍然处于采集、渔猎等自然经济状态;有些民族勤奋耐劳,积累意识和再生产意识很强,有些民族则靠天吃饭,喜欢悠闲自在的生活,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意识很强;有些民族竞争意识、商品意识很强,有些民族竞争意识、商品意识很弱;有些民族做事认真细腻,有些民族粗心大意。通过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使各民族有了相互了解、相互帮助、相互学习语言的机会,使各民族相互吸收对方长处、提高生产技术和提高文明水平,逐步缩小民族之间的差距,共生共荣。

民族交流既包括物质的层面和科学技术的交流,也包含文化、宗教、语言和艺术等精神层面的交流。在物质文化和科学技术方面,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从古至今从未中断。例如,中原与西域的种植技术交流和采纳从未中断过。中原的植桑养蚕技艺最初是通过西域传到于阗(今和田地区)。唐玄奘的《大唐西域记》中,对这一传播过程曾有过有趣的记述:于阗国先前不知植桑养蚕,听说内地人精于此技,遂派使者前往求索。岂料内地汉家皇帝秘而不传,且严令防范。于阗王施巧计,以向中原皇室求婚的方式,让汉家公主出嫁时,将桑蚕种子藏于帽絮中带出,从此,使育蚕技术得以在于阗普遍传播。于阗是丝路孔道之一,中原的养蚕织丝技术传到于阗后,便很快传到波斯,发展成为具有波斯特点的丝织业。又如,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的渔猎经济,始终是与相邻汉族或其他民族的农业乃至畜牧业经济相互依赖、互为补充的。自商代起,居住在这些地区的民族便用自己的特产如高级皮毛和药材等与中原地区交换。尤其是宋代以后,东北民族以采蜜、采珠、挖参、猎貂作为重要的副业,并以这些物品在马市上与汉族换取绢帛、布匹、粮食、茶叶、铁器等生产生活用品。清代的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民族,仍以渔猎采集为主业,部分兼事畜牧和少量农业。各民族以猎物、山货、牲畜等与汉族商人换取粮食、布匹、茶叶、烟、酒、糖和铁制生产生活用品。再如,内地与西藏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和相互吸收也十分明显。7世纪初,松赞干布统一西藏地区,建立吐蕃王朝。松赞干布为推动藏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与中原王朝建立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关系。据史籍记载,应松赞干布请求,文成公主进藏时,不仅带去了大量金银珍宝、锦帛绸缎、儒佛经典、史书文集,还带去了多种农作物种子和许多身怀绝技的能工巧匠。从此,中原的禾谷蔬菜种植,土地的精耕细作,以及纺织、刺绣、养蚕、缫丝、制陶、酿酒、造纸、制墨、金属冶炼和建筑等技术,在西藏广泛推广,而西藏人民“慓悍果决,敏情持锐,善学不回” 。与此同时,西藏的土特产品,如黄金、麝香、牦牛尾、马匹、牛、羊、皮张等也大量输入内地,有力地促进并丰富了内地人民的生产生活。及至元代,西藏正式纳入中央政权的直接管辖之下,西藏与祖国内地的经济联系随之进入一个互助互补、不可分离的新阶段。

语言和文化也一样,各民族之间的双向流动,增大了民族间相互了解、学习和合作的机会和领域,促使相互学习各自的语言和文化。如满族入关后,各阶层的人都学习汉语。满族历朝统治者不仅自己学习汉语,而且鼓励和推动其他民族学习汉语,要求各民族都必须掌握汉语和汉文,普及北方官话。俄罗斯族迁居中国后,主动学习汉语、汉文。在多民族交错杂居的地区,各民族相互学习该地区的语言文字,因此,有些民族掌握多种语言文字。如新疆的锡伯族,除了掌握本民族语言和汉语外,大多数人还掌握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有少数知识分子还掌握满语。新疆的部分满族和达斡尔族也一样,大多掌握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和汉语等多种语言。此外,有些人还学习新疆的大民族语言文字,如维吾尔和哈萨克语言文字等。北疆的图瓦人除了掌握图瓦语之外,还熟练掌握蒙古语、哈萨克语和汉语。各民族之间自觉相互学习语言文字,增强了民族思想感情的交流和沟通,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促进了互相间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了文化素质和文明水平。

(三)民族交融与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

涵化不是同化,同化是指在不同文化系统接触后,一个文化系统被另一个文化系统所取代。所以说民族交融不等于民族融合,民族融合意味着一个群体文化的消融,而民族交融则是指一个民族的文化在外部他民族文化影响下所产生的变迁现象。一个民族群体独立的文化系统,包括显性文化特征和隐形文化特征。而作为隐性文化特征的心理认同和情感归属更为恒久,因而一个文化群体的最终消融,是以这一群体的成员放弃对本群体的情感归属和认同为标志的。

文化涵化的一种形式是相互吸收对方的文化元素,从而使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的相同性日益增强。 有些学者还认为,“涵化包括一种文化的影响所产生的变化,其结果使两者变得日益相似”。 不管何种形式,文化涵化的结果是共同性增多、差异性缩小。

民族交融是世界上多民族国家的普遍现象。民族交融是一个自然的、持久的、渐进的发展过程。古今中外的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和变迁,都与民族交融分不开。民族交融并不是要消除民族差异,而是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增强共同性,在包容多样、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共生共荣。交融不是同化,交融之“融”是指各民族相互吸收彼此的文明成果并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精神家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关键是“交融”,也就是各民族之间共同性或一致性的增强,同时又保留自己的特色。民族交融和民族融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族融合侧重结果,最终合成一体;民族交融更侧重过程,可以合而不同。

民族交融也是中国历史上的普遍现象,历史上无论是哪一个民族统治中国,都强调尊重差异性和增强共同性。历史上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均主张学习和采用中原王朝的政治制度、语言文字、价值观和伦理道德等。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匈奴、鲜卑、氐、羌等少数民族建立十六个政权及北魏政权。当时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大力兴办教育,崇尚儒学。后赵石勒、前秦苻坚、前燕慕容廆、后秦姚兴等也都重视兴办儒学。 拓跋珪建立北魏后,也设国子太学,并为五经群书置博士官。 元朝、清朝统治者对儒学的认同远远超过历代少数民族统治者,并把主流文化作为全国的正统文化,尊崇儒家思想和价值观,其重视程度甚至超过历朝。如元武宗加封孔子尊号为“大成至圣文宣王” ,是当时孔子的最高封号。清朝也一样,尊奉儒学和孔子,清顺治二年,世祖福临加尊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

自秦汉以来形成的“大一统”理念,不仅是汉民族的理念,而且也是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理念。在历史上,各个民族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都以一统“天下”为己任,在分治中谋求统一九州,在统一中谋求长治久安,他们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作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理想和信念。在大一统时期,疆域空前广大,社会相对稳定,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交流空前繁荣,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不断增多。尤其是在清代,强调华夷不分、中外一体(内地与边疆为一整体),采用多种措施,推进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

各民族、各地区选择普通话作为共同交际的语言,也是历史上的各民族的选择。以北方方言为基础的北京话,是在融合众多少数民族语言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魏晋南北朝以来,随着大量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不断增强,促成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并使中原的官话吸收了大量的少数民族语言的元素,使中原的语言发生极大的变化,逐渐形成元代白话、明清官话,最后演变为北平话,致使中原古汉语在北方完全消失,然而南方各大方言中却保留着古汉语。因此,现在的北京话具有许多少数民族语言成分。现在普通话不仅是各地汉民族的交际语言,而且是全国各民族共同交际语言,同时也是同一民族不同地区之间的交际语言,如藏族,卫藏方言和安多方言差别很大,彼此不能用本民族语言交流,通常以汉语作为交流的工具。

中国历史上民族交融的结果是导致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融会贯通,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性逐步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逐步增多,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的有机整体,使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血肉相连、休戚与共,有利于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有利于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和国家兴旺发达。

综上所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国历史上的普遍现象,也是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内在机理和基本动力。中央提出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理论,是延续历史的传统,符合中华民族的发展规律,同时也完全符合当代中国的国情。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有利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认同,有利于增强包容性,促进民族团结;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有利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取长补短,有利于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加强各民族的交融,有利于增强各民族的共同性,缩小差异性,有利于增强四个认同,有利于促进中华民族繁荣昌盛和国家兴旺发达,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1] Memorandum for the Study of Acculturation.American Anthropologist ,Vol.33,1936,pp.49-152.

[2] Acculturation in Seven North American Indian Tribes .New York,1940.

[3] Acculturation,The Study of Culture Contact .New York,1938; Man and His Works,The Science of Cultural Anthropology .New York,1948.

[4] I.Schapera. Field Method in Study of Culture Contact, Africa,8,1935.

[5] R.L.Beals and Hoijer. An Introduction to Anthropology .New York:The Macmilan Co.,1953.

[6] Memorandum for the Study of Acculturation.American Anthropologist ,Vol.33,1936,pp.49-152. qPmlvrNX4ns7ZKnb3sau46AhpZ5TO0jabfwIbff1h5WyTGue8pId59kSxLDyvi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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