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二节

中国城镇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城市平均规模过小、集中度偏低

美国布朗大学的两位经济学家发现,城市的净集聚效应首先随着城市规模扩大而急剧上升,在达到峰值之后缓慢下降,最大集聚效应的峰值处在250万~380万人的规模。 [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种规模等级的城市都有所发展,大城市数量增多。2017年,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数量为161座,比2001年增加了68座,增长了74.19%,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相比,提高的比例都是最高的。随着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扩张,其占全国城镇人口的比重也由2001年的24.7%增长到2017年的38%,提高了13.3个百分点。从总体上看,中国城镇规模结构呈现出大城市数量不足,小城市和小城镇数量过多,城市集中度偏低,少数大城市规模又过大的特征。2018年,我国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数量仅为161座,中小城市数量则多达396座,平均人口不足1万人的小城镇超过10000个。不同规模城市数量结构的不合理直接导致了城市平均规模过小、集中度偏低。

二 城市群紧凑度不高

城市密集地区的出现和都市区的形成与快速发展,即城市群的形成,是城镇化速度、水平的提升和城镇数量、规模的增长在空间上的突出表现。当前,中国的城市群主要包括23个城市密集地区和都市区。方创琳等采用聚类分析法,从产业、空间和交通三个视角研究了上述23个城市群的综合紧凑度,将中国城市群划分为高度紧凑、紧凑、中度紧凑、低度紧凑和不紧凑(分散)5个等级,结果发现,中国城市群紧凑度总体不高,且空间差异性大,总体呈现出由东向西、由南向北逐渐降低的分异态势(见表2-2)。

表2-2 中国城市群综合紧凑度U c 的聚类分级

三 城镇化地区差异显著

从三大地区 来看,如表2-3所示,2011年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为61.07%,中部为46.99%,西部为42.99%,东部比中部高14.08个百分点,比西部高18.08个百分点,中部比西部高4.00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的发展明显表现出梯度状态。与2007年相比,东部与中西部的城镇化水平之间差距进一步扩大,但中西部之间的差距呈现缩小趋势。不过,2013年之后,由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三大区域城镇化重点的调整,中西部城镇化加快发展。与2011年相比,2017年,东中差距、东西差距缩小明显,中西差距也进一步缩小,但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城镇化率仍超过10个百分点。

表2-3 三大地区城镇化率差异

从各省份看,按照2017年城镇化率的高低(见表2-4),可以把我国31个省份划分为五类地区:①城镇化水平在80%以上者,包括北京、上海和天津3个直辖市;②城镇化水平为60%~80%者,包括广东、江苏、浙江、辽宁、福建、重庆、内蒙古、山东8个省份;③城镇化水平为55%~60%者,包括黑龙江、湖北、海南、宁夏、山西、陕西、吉林、河北8个省份;④城镇化水平为50%~55%者,包括湖南、江西、安徽、青海、四川、河南6个省份;⑤城镇化水平小于50%者,包括新疆、广西、云南、甘肃、贵州、西藏6个省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上海市与最低的西藏之间相差约为57个百分点。

表2-4 2017年各省份城镇化水平排名

四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彻底,“半城镇化”现象突出

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并不像欧美等发达国家那样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经过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即农民的非农化与市民化不是同步实现的,而是先由农民转变为农民工,实现非农化,再由农民工转变为市民,实现城市化,这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过程(见图2-1)。一些学者将这种城镇化称为“隐性城市化”或“半城市化”。

图2-1 农业剩余劳动力两阶段转移示意图

“隐性城市化”或“半城市化”的结果,不仅在客观上具有明显的反城市化效应 ,导致了“伪城镇化”、虚假的城镇化,而且必然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不彻底性,产生了严峻的农民工问题,造成了城市的新二元结构,进一步加剧了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复杂性和艰巨性。2018年底,全国农民工数量达到2.63亿人之多。2018年,按常住人口统计的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虽然达到了59.58%,但按户籍统计的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3.37%,二者相差高达16.21个百分点。

五 盲目建造新城新区

不少地区片面追求城镇化率,将城镇化简单片面地理解为征地拆迁、拆村并户、大建新城新区,不仅使农民“被上楼”、被动地实现城镇化,而且把城镇化搞成造城运动、房地产化,在产业和经济没有相应发展的情况下,盲目追求城镇规模扩大、城镇数量和人口增加,结果一方面造成进城农民缺乏就业保证,也完全不能享有城镇的社会保障,难以在城镇扎根,甚至可能沦为“三无农民”,在城镇形成棚户区;另一方面又出现了大量闲置房屋、烂尾楼、被称为“鬼城”或“鬼域”的荒芜的新区或开发区。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课题组对12个省份的调查显示,12个省会城市全部提出要建设新城新区,共规划建设了55个新城新区,平均每个城市要建4.6个新城新区;在144个地级城市中,有133个提出要建设新城新区,共规划建造200余个新城新区,平均1.5个;在161个县级城市中,也有67个提出要进行新城新区建设。 “被城镇化”“大跃进”式的城镇化都不是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揠苗助长,容易导致“过度城镇化”,是不可能持续的、严重不健康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生态破坏、就业困难、加剧政府债务危机,甚至会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危机。

六 “城市病”日趋严峻

“城市病”是困扰各国的世界性难题。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城市中的大气污染、垃圾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与水资源短缺、能源紧张、人口膨胀、交通拥挤、住宅短缺、土地紧张、失业严重、社会治安恶化、贫民窟惨不忍睹等问题日渐显著。 [2] 城市病与城市化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参见第四章相关内容)。2010年,中国城镇化率超过50%,应该说是在城市病的显性化和发作阶段。从中国城镇化的实际情况来看,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各种城市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城市病”,且有愈益严峻的发展态势,如环境污染、基础设施不足、交通堵塞、棚户区、房价虚高、烂尾楼、广场高楼热、形象面子工程、贫富差距拉大、严峻的就业形势、犯罪率的上升、比较严重的农民工问题等,错综复杂,彼此交织,考验着中国城镇化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七 农民“被上楼”,部分地区存在“被城镇化”现象

这是指农民在城镇没有稳定的就业、被动地成为城镇居民的现象。现在有的地区为了追求高城镇化率、取得农民的土地、开发房地产、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等,采用行政手段,“拆村并户”,给农民城镇户口、廉价住房和一定的经济补偿,使农民“被上楼”、被动地实现城镇化。这种城镇化,即使农民最初是愿意的,但由于不是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结果,不是水到渠成,而是揠苗助长,容易产生“城市病”,导致“过度城镇化”,是不稳定的病态城镇化。进城农民虽然有房住,但就业没有保证,也不能享受城镇的社会保障,不仅不能在城镇真正安居乐业,而且难以在城镇扎根,甚至可能沦为“三无农民”。

八 部分地区存在“大跃进”城镇化现象,城镇化速度过快、过急

农民过多、过快进入城市,城市数量和空间范围、人口规模的超速扩大,缺乏产业支撑,会发生严重的“城市病”和“农村病”。过度的城镇化会超过经济社会的承受力,恶化生态环境,过多占用资金和资源,牺牲农村和农业发展,加大城镇就业压力,形成大面积的贫民窟,危害社会治安,难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虽然中国城镇化总体上不是“过快、过猛、过急”,但并不排除部分地区存在“大跃进”城镇化的现象。比如,部分地区把城镇化简单片面地理解为大征地、大拆迁、建新城,把城镇化搞成“房地产化”“造城运动”,在产业和经济没有相应发展的情况下,盲目追求城镇规模扩大、城镇数量和人口增加,结果城镇一方面存在棚户区,另一方面又出现了大量闲置房屋、烂尾楼、被称为“鬼城”或“鬼域”的荒芜的新区或开发区。还有的地方只是在公路两边盖起几排楼房,就宣布建成了一个小城镇,没有产业和市场支撑,有城无“市”,有镇无“产”,实际上是“唱空城计”。这种“空壳化”的城镇化,不可能持续发展。

九 城镇化存在“贵族化”倾向,基本公共服务不足

城镇化的“贵族化”,是着眼于满足少数富裕阶层的高档需求,不顾广大普通市民的需求和承受能力,片面追求高楼、广场、新奇、高档、宏大、气派、奢侈、豪华、洋化、现代、超前的城镇化现象,豪华别墅积压过剩,普通住房严重短缺,不惜工本和不顾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大搞“人造景观”、刮“造景风”,不仅造成资源大量占用和浪费,导致房价居高不下,使得中低收入城镇居民买不起、租不起住房,而且让普通老百姓在城镇生活不是更加快捷、方便、舒适,而是更加拥堵、不方便、难受,有的城市甚至使普通市民出现了“乘车难”“看病难”“子女入托难”“上学难”“理发难”“修鞋难”的现象,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明显不足。

十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同步,城乡发展亟须统筹

农业机械化程度、农业劳动力比重、城乡收入差距是衡量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农业机械化率在90%左右,农业劳动力比重不到10%,城乡差别基本消失。2017年,中国的综合农业机械化率为66%,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依然高达27%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432元,前者是后者的2.71倍。这些情况表明,中国现在的农业现代化落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存在另一种类型的“半城镇化”,极不利于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更需要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1] Au,C. and V. Henderson,“Are Chinese Cities too Small?”,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006,73(2),pp.549-576.

[2] Hezri,A.A.,Dovers,S.R.,“Sustainability Indicators,Policy and Governance:Issues for Ecological Economics”, Ecological Economics ,2006,60(1),pp.86-99. FODiNYeYKUkDEzDCuCY84Dt4PTzqm0dfbffOO+rWvOL3pPM/QA7DSA1SRoFdKtsi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