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儿的话,一点也谈不上好。要说好,先生的《八犬传》,才越写越出彩儿,越发有奇趣,写得棒极了!”
细银杏髻说着,把肩上的手巾放到桶里,抬高嗓门,高谈阔论起来。
“想那船虫 装成盲女,要杀小文吾。小文吾给抓住,遭到严刑拷打,幸给庄介救了出来。这一安排,实在妙不可言。于是乎庄介与小文吾才有重逢的机缘。不才我,近江屋平吉,虽说是区区小杂货店店主,但对小说,自信还懂行。而先生的《八犬传》,就连在下,也无可挑剔。令人佩服之至。”
马琴一声不响,又洗起脚来。当然,对爱看他小说的读者,一向颇有好感。不过,也不会因有好感就改变对那人的看法。像他这种聪明人,这么做,本是顺理成章的事。反过来说,即使对某人有看法,也从不会影响他对其人的好感,这确也有点怪。所以,有的场合,对同一个人,他瞧不起,又抱有好感。像这位近江屋平吉,便是这样一位读者。
“能写出那样的杰作,花的心血,想必也非同寻常。在当今,先生可谓日本的罗贯中哩——哎呀,这话说得冒失啦,得罪,得罪。”
平吉放开嗓门大笑起来。八成让他的声音吓了一跳,旁边有个矮个子正在冲澡,皮肤黑黢黢的,绾个小银杏髻,长了一对斜眼,回头瞅瞅马琴和平吉,做了个怪相,朝地上唾了一口痰。
“你还热衷于写俳句吗?”马琴巧妙地换了个话题。倒不是在乎斜眼的表情。以他衰退的视力哪能看清,这倒是他不幸中的大幸。
“承先生垂询,惶恐之至。在下虽好此道,笔下却不听话。尽管觍着脸到处现眼,今儿参加个诗会,明儿又去赴个诗社,却不知为什么,总不见长进。先生如何?对和歌、俳句之类,是不是也饶有兴趣?”
“不,不大擅长此道。原先倒也写过。”
“您这是说客气话。”
“哪里,看来是与性情不合,至今都没入门儿呢。”
马琴说到“与性情不合”,格外加重了语气。他并不认为自己作不来和歌、俳句。当然,在这些事上,也自认并不缺少才气。只不过他一向瞧不起这类艺术。因为,和歌也罢,俳句也罢,形制实在过于微小,容纳不下他的全部构思。一首和歌,一句俳句,无论叙景抒情有多精彩,所表现的内容,较之他汪洋恣肆的作品,充其量只抵得数行而已。在马琴眼里,那是二流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