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种彦 又有新书要出版了。无非是丽辞华藻、哀感悲戚的故事罢了。种彦写的东西,自有他种彦才有的独特之处,别人是写不来的。”
不知市兵卫是什么心思,凡提到作家名儿,不管对谁,从不加尊称。马琴每回听他这么直呼其名,心里就想:背后提到我恐怕也是直呼“马琴”的吧。这种浅薄小人,把作家当成雇来的伙计,称名道姓的,自己凭什么要给他写稿子?——逢到肝火旺的时候,就越想越来气,这是常有的事。本来就没好脸色,这会儿一听种彦的名儿,就越发难看起来。市兵卫却好像满不在乎。
“我们还琢磨着,要不要出春水 的小说。先生讨厌他,可他倒挺投合那班俗人的趣味呢。”
“嗯,是吗?”
记得几时曾见过春水来着,眼前浮现出他那张脸,显得格外的猥琐。春水直言不讳,曾说过:“我才不是作家呢。不过是为赚钱,投读者之所好,写些艳情小说供他们消遣罢了。”这话马琴早就有所耳闻。不用说,他从心里瞧不起这号不像作家的作家。尽管如此,此刻听见市兵卫不加尊称,直呼其名,仍情不自禁感到不快。
“总之,要说写那类色情故事,他最拿手啦。而且,笔头上是出名的快手。”
说着,市兵卫睃了马琴一眼,然后赶紧又盯住衔在口中的银烟袋杆。一时里,他的表情显得非常下流。至少马琴这么觉得。
“他写得那么快,据说是走笔如神,不写上三两章,就不能罢手。先生有时,是不是下笔也很快呀?”
马琴心里不仅不痛快,还觉得受了胁逼。他极自尊,不愿别人拿了和春水、种彦之流相比,看究竟谁的笔头快。马琴其实是属于出慢活的一类。认为那是自己没能耐,也常有泄气的时候。可是话又说回来,他又时时把笔头的快慢,当作衡量艺术良心的尺度,而且深以为贵。可是,自己心里怎么想是一回事,听任那班俗物来妄加訾议,则断断不容许。于是,朝壁龛的红枫黄菊望过去,一吐心中块垒道:
“那得看时间和场合。有时快,有时慢。”
“哦哦,得看时间和场合。原来如此。”
市兵卫第三次叹服。不过,他决不会仅止于叹服的。紧接着,劈面就问:
“那么,一再提到的那部稿子,您是不是已经答应下来了?像春水他……”
“我跟春水先生不一样。”
马琴有个毛病,生起气来,下嘴唇爱朝左撇。这工夫,猛一下朝左撇了过去。
“恕不从命。——阿杉,阿杉!和泉屋老板的鞋子,摆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