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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九四七年七月,我从退伍士兵津贴里攒下了差不多五十块钱,准备出发去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布恩凯尔从旧金山写信来,说我应该跟他一起出海,去环游世界。他赌咒发誓说能把我带进轮机舱。我回信说,随便有艘老货轮我就心满意足了,只要能容我在太平洋上来上那么一两段长途旅行,再剩下点儿钱让我撑到回姨妈家写完我的书。他说他在米尔城有个小房子,等待办理那些烦琐的登船手续期间,我有的是时间在那里写作。他和一个名叫莉·安的姑娘住在一起,他说她是个了不起的厨子,一切都会顺顺当当。雷米是我上学前就认识的老朋友,一个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真正的疯狂小子——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究竟有多疯。总之,他希望我十天内赶到。姨妈完全支持我的西部之旅,她说那对我会有好处,我整个冬天都工作得太辛苦,在家闷得太久了。就连我说得在路上搭几段车,她都没多说什么。她只希望我能平平安安地回来。就这样,留下我写到一半的稿子高高摞在书桌上,最后一次在清早叠好我舒服的被子和床单,我离开了家,背着我的帆布背包,里面装着几样简单的行李,口袋里揣着五十美金,向太平洋进发。

这几个月,我待在帕特森把各种美国地图都已经反反复复研究过了,甚至还读了些关于拓荒者的书,沉湎于诸如普拉特、西马伦 之类的地名里,公路图上有一条长长的红线,叫作六号公路,从科德角一路通往内华达州伊利市,然后在那里掉头下探,转往洛杉矶。“我就沿着六号公路走到伊利。”我告诉自己,满怀信心地出发了。要走六号公路,先得爬上大熊山。装着满脑子关于要在芝加哥、在丹佛,最后在旧金山做些什么的美梦,我坐上第七大街的地铁,一直坐到二四二街的终点站,在那里搭电车到扬克斯。到扬克斯镇之后,我赶上一辆正要发车的电车,去往哈得孙河东岸的城市边缘。如果你在阿迪朗达克山脉神秘的哈得孙河源头丢下一朵玫瑰,想想那些在它一路奔向大海时会经过的地方吧,想想美妙的哈得孙河谷。我被这个设想迷住了。断断续续地搭了五程车,我来到了梦想中的大熊山桥,六号公路从新英格兰地区出发,到这里拉成一个弓。就在我下车之后,大雨兜头泼下。这里是山区。六号公路越过河流,绕过一个交通环岛,消失在茫茫荒野上。路上没有车,雨更是瓢泼盆倾一般,我没地方可躲,只能跑到松树下找些遮掩。可是没有用。我开始哭骂、诅咒、捶着脑袋,只怪自己是这样一个蠢到极点的笨蛋。我身在纽约以北四十英里外,一路上我都在担心这样的事,我的大开幕日,却只是往北跑,而不是向往已久的西行。现在我被粘在了这最北端的难题上。我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躲进一个废弃的漂亮英国式加油站,站在淌水的屋檐下。就在我的头顶上方,雄伟葱茏的大熊山送下闪电霹雳,将对上帝的敬畏砸进我心里。我只能看到水雾迷蒙的树林和直达天际的阴郁荒野。“见鬼的我到底跑到这里来干什么?”我咒骂着,我渴望芝加哥。“这个时间,他们都在开开心心地玩,他们都在快活,只有我不在。我什么时候才能到那里!”——诸如此类。终于,一辆车出现在空荡荡的加油站,车里有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他们停下来,想看看地图。我走上前去,在雨中打出手势。他们商量了一下。当然,我看上去就像个疯子,头发湿漉漉的,鞋子浸透了水。那双鞋——噢,我这该死的笨蛋——是一双墨西哥皮编凉鞋,像竹筛子一样,绝不适合美国的雨夜和寒冷的公路之夜。他们还是让我上了车,载我去北面的纽伯格,我接受了这个选项,总好过整晚困在这片大熊山的荒野里。“另外,”那男人说,“没有车会走六号公路。要是你想去芝加哥,最好还是穿过纽约的荷兰隧道往匹兹堡走。”我知道他是对的。我的白日梦破灭了,那窝在家里憋出来的蠢主意,自以为棒极了,可以沿着一条伟大的红线穿越美国,而非辗转周折在不同的公路和路线中。

到纽伯格时,雨停了。我下到河边,不得不跟一群进山度完周末回城的学校老师挤在一辆巴士里返回纽约。他们唠唠叨叨,喋喋不休;我则诅咒所有被我自己浪费掉的时间和金钱,默默想着,本该是往西去的,可到这会儿,一整天过去,天都黑了,我上上下下地折腾,一会儿南一会儿北,到头来还是回到原点。我发誓明天就要在芝加哥,为了确保这一点,我要搭巴士直接到芝加哥,拿出我的大部分旅费,我不在乎,只要明天能到芝加哥。 5UKbEsV9ofxSn6hgC281DMN7wWWG6CGoEG0aipyjISNH1nicac2YfLOfznl+9Z6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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