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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在之物及其表象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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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之物指独立存在于我们感官之外的东西,即实际存在的东西。德谟克里特称其为物质,洛克 也大抵如此,对康德来说它等于X,对我来说它是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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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地球的了解仅限于表层,而不是内部广大坚硬的部分。同样,我们依照经验对事物及世界的了解仅是其表象,即其表层。对表象的精确认识构成了最广义的物理学。但表象存在的前提是有一个同时具有面积和体积的内层,并可推论出该内层具有某种性质,这两点是形而上学的主题。力图根据表象的规律获知自在之物的本质,这就像从面积及其定律获知体积一样。每一种教条的先验哲学都想从表象的规律认识自在之物,这就像想让两个截然不同的物体重合一样,必定会失败,因为不管怎么摆弄,总有这个角或那个角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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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既是表象又是自在之物,所以也就有两种解释:物理学和形而上学的。物理学用因果律加以解释,形而上学则用意志加以解释。同一个东西,在无知无觉的自然中称为自然力,在更高一级被称为生命力,在动物和人那里就称为意志。因此严格说来,人的智力及品质的高下与好恶也许可以追溯到纯物理的原因——智力可追溯到大脑和神经系统的构造,以及影响大脑和神经的血液循环;道德品质可追溯到心脏、脉管、血液、肺、肝、脾、肾、肠、生殖器等的构造及综合作用。这样做肯定需要更确切地了解物理学和伦理学的规律,远远超过比沙和卡巴尼斯 掌握的知识。某人的智力和道德品质可进而追溯到更远的原因,即其父母的构造,前提是父母提供的种子造就的生命与他们类似,而非更高级或者更好。相反,形而上学必须把同一个人看作其意志幽灵般的化身,该意志完全自由,无比重要,造就了为自身服务、与自身适应的智力。因此,人之所为必从己出,无论他是否一时糊涂,迷失本性,或肉体软弱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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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自然生物的生存及习性时,比方说,一个动物站在我们面前,尽管我们有动物学和畜牧学的知识,它仍是一个不解之谜。那么,自然非要如此执拗,对我们的质询充耳不闻?难道自然不像所有伟大之物一样,坦荡、直率,甚至一派天真?自然不予作答,是因为我们问错了问题,因为问题出自错误的假设,因为问题包含矛盾,岂有别故哉!若自然本不可解,永不可解,自然中怎会存在因果关联?不,绝非如此。自然不可解,是因为我们在无因果处强求因果。我们力图抵达自然的本质,借助充足理由律,每一个现象似乎都在透露自然的本质,然而,这无非是我们的智力对表象(即事物表层)的理解方式。在表象的范畴内,因果适用有效,但我们却想将其应用于表象的范畴以外。例如,在表象的范畴内,一只动物的存在可以解释为生殖行为,这其实只是一个最简单的因果推论,没什么神秘可言,这一解释完全打破了不可知的状态。就生殖而言,我们尚缺几个因果联系的环节,但这并没有实质差别,因为即便我们不缺,我们最终仍要站在不可知面前,因为表象就是表象,它变不成自在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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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抱怨说,生活一团暗昧,我们并不了解整体存在的本质,尤其是我们自身与其他存在的关系。人生短暂,我们的认识也完全受限于短暂的人生,因为我们既不能追溯生前,亦不能看穿死后,因此吾人之意识如同闪电,只是短暂地照亮夜空。好像有邪灵恶意关闭了我们获取更多认识的大门,以我们的挫折为乐。

但此类抱怨并不合理,因为它来自一种幻想,幻想又出自错误的前提,即认为事物之整体出自智力,因此在成为现实之前,作为理式而存在。由此前提出发,事物之整体因出自认识范畴,便全然可知,全然可解,可为知识所穷尽,但事实恐非如此。我们抱怨所不知的,任何人均无所知,甚或根本无从得知,即不能被觉知。理式乃认识所由,认识所系,但仅是存在的外层,是次要辅助之物,换言之,理式之必要,并非对于事物整体之保有,仅是对于动物个体的延续。因此,事物的整体存在进入认识范畴纯属偶然,程度亦颇为有限——如果动物意识是一幅画,它仅是画的背景,而意志之所求才是关键,位居画面前景。因为偶然,产生了时空世界,即理式世界,此世界在认识范畴之外根本不会存在。既然认识的存在仅是为了动物个体的延续,那么认识的全部构造和所有形式,如时间和空间,亦仅是为个体之目的所造。要达成目的,仅需了解个别现象之间的关系,不必了解事物的本质及普遍整体。

康德曾言,或多或少困扰我们每个人的形而上学问题没有直接的答案,也没有满意的解决方法。究其原因,这些问题源于我们的智力形式:时间、空间及因果关系,而智力原为个体意志规定动机,即说明意欲的对象及占有的方法。一旦智力被滥用,引向事物的存在本身,引向世界的整体和内在构成,则上述智力形式——事物间的相邻、相续、相关——即产生种种形而上问题,如起因与目的、世界及个人的始与终、个体死后的消亡或存续、意志的自由,等等。不妨假设,这些形式一旦消除,对事物的意识却仍存在,那么此类问题便不是悬而未决,而是根本不存在的——这些问题将彻底消失,表述问题的语句将毫无意义,因为此类语句完全来自这些形式,而这些形式的目的不是理解世界及存在,仅是理解我们自身的愿望。

这种看待问题的方式,解释并客观证明了康德的理论,而康德对他的理论仅从主观角度加以证明。康德认为,因果形式只能应用于世俗领域,不能应用于超验领域。不妨换一个角度:智力是形而下的,不是形而上的,因为智力从属于意志的客观化,来源于意志,仅为服务意志而存在。然而,智力的作用仅限于自然中的事物,而不是自然之外之上的事物。显然,动物的智力只为发现和获取食物,智力的发达程度取决于这种目的。人也没什么两样,只不过人保有和延续自身更难,欲望不断膨胀,因此需要更发达的智力。仅当智力超越常规,摆脱意志的奴役时,智力才有富余,当富余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叫作天才。这样的头脑首先是客观的,但也可以更进一步,某种程度上成为形而上的,或至少努力成为形而上的,因为智力保持客观的结果是,自然本身即事物整体成为智力的考察对象。在这样的智力里,自然第一次认识到:自身存在,但也可不存在,或以其他形式存在。而在平平无奇的智力中,自然不能清晰地觉知自身,正如磨坊主听不到研磨机的声音,或香料生产商闻不到香料的气味。寻常智力囿于自然,认为自然是理所当然之事,只有灵光一闪时,它才能感知到自然,对其所见大感惊奇,但惊奇感随即消失。这样平庸的头脑就算成千上万,在哲学上能取得怎样的成绩也就不难想见了。但如果智力源自形而上学,以形而上学为使命,就能推动哲学的发展,正如推动其他科学的发展。这样的智力越多,推动作用就越强。 GV6iKvS9WEs1YWHjF6qx9MJsMycRSXtjxI77osVQkfTR2wFxDHlqDhckJ12p7m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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