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巴拉克时期的埃及政治体制是萨达特时期确立的,是依据1971年永久宪法(后有1980年、2005年、2007年三次修订)建立的,主要由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以及新闻、政党、地方行政和民间社会机构组成。
根据1971年宪法,人民议会是埃及的议会,行使立法权,制定国家大政方针,批准国家的整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预算,同时负责监督政府的工作。人民议会起初有350席,后增到454席,2009年增加到508席,其中10席由国家以颁布决议的方式任命,半数议员来自工人和农民,任期五年,自第一次会议召开开始计算,届满前60天内举行新一届议会选举。议会内设19个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和监督权。
穆巴拉克时期,埃及多次修改议会选举制度。1983年,将个人选举制修改为政党名单制和按比例选举代表制。1986年,将政党名单制和个人选举制相结合。1990年,又恢复个人选举制,把全国分为222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2名议员,但其中至少1名来自工人或农民阶层,同时保障妇女在人民议会和协商会议中拥有代表的政治权利。2005年,人民议会修改政治权利法案,成立议会选举最高委员会,完全独立负责选举过程。2009年6月,人民议会通过立法修正案,规定新增32个选区,64个席位,但每个选区女性候选人仅限2个,其中1位必须来自工人或农民阶层,可连续任两届。
除了人民议会,埃及还有协商会议。协商会议是根据1980年宪法修正案设立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如何保障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保护社会基本要素和社会最高价值并就此提出建议,保障人权、公共自由和义务,也可对宪法的补充法律草案、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草案、总统提交的法律草案,以及一切有关国家整体政策、阿拉伯事务政策和外交政策的议题发表意见。协商会议共264席,任期六年,每三年对选举和任命的半数议员改选。2007年6月,协商会议对88个议席进行改选,民族民主党获84席。主席穆罕默德·萨福瓦特·谢里夫(Muhamed Safwat El-Sherif),2004年6月当选,2007年6月连任。该届协商会议下设宪法和立法,教育、科研和青年,财政和经济,阿拉伯、外交和国家安全事务,工业生产和能源,人力资源管理和地方管理,文化、旅游和新闻,卫生、人口和环境,农业生产、灌溉和农垦等9个委员会。根据2009年3月通过的法案,协商会议有权批准宪法的补充条款,使其在立法方面有一定权力。该届协商会议于2011年2月13日被解散。
中央审计署是个具有公共法人资格的独立机构,负责监督政府和其他公众人物的财务状况,在人民议会的协助下从审计和法律两方面实施财政监督。
1971年宪法规定埃及总统与内阁一道制定国家的总体方针,并负责执行。总统同时是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最高警察委员会主席和国防委员会主席。总统为人民议会推出单一候选人后经国民投票产生,任期六年,可连任一届。后根据1980年宪法修正案,总统可多次连选连任。根据2005年宪法修正案,总统由有选举权的公民通过公开的无记名直接投票方式从多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
内阁(政府)是最高执行和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事务,指导、协调和关注各部、各署的工作,负责制定国家总体预算草案和国家总体发展规划,批准和发放贷款。内阁与总统一道参与国家总体政策的制定,并负责其执行。政府致力于监督法律实施,保障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权益。
根据1971年宪法,司法权独立,法院行使司法权,根据法律做出判决。法官不属于任何机构,任何权力部门均不得干涉司法事务。司法权由普通法院(包括初级法院和最高上诉法院)、行政司法部门(即国家委员会)和最高宪法法院构成。总统领导的最高委员会负责管理司法机构事务,其观点在各种组织司法机构事务的法律草案中作为参考。司法权在监督法律的宪法性、通过最高宪法法院解释宪法立法条文以及政党组建、加强民主、保护公民权利、自由及社会价值取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纠纷法庭是独立的法庭,级别高于一审法庭和复审法庭,负责保证法律执行的正确性。
新闻被认为是独立的民权,埃及宪法规定“新闻自由受到保障,禁止一切监管新闻的行为”。1980年第148号法规定报业是独立的民权,人民自由行使该权利,服务社会,表达各种观点,通过不同的表达方式构建公共舆论。1996年颁布的第96号法规定埃及报纸可向多元化发展,分为国营报、党报和独立报,出版人可以是党派、个人或者国营和私营法人。到2009年,埃及约有521种报纸。
最高新闻委员会是负责新闻事务的独立机构,保证新闻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自由和独立。该委员会成立于1975年,后由协商委员会主席担任委员会主席。1983年3月,新闻最高委员会通过了新闻业道德宪章。1998年3月,新闻业道德宪章经新闻最高委员会批准正式颁布。
埃及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党是1907年穆斯塔法·卡米勒建立的国民党,后埃及出现多个政党。1952年七月革命后,政党被解散。1976年,萨达特宣布采取多党制原则。1977年6月,埃及颁布第40号政党法,规定了政党的组建程序。2005年的第177号法对政党法予以修订,将政党事务委员会成员由7人增加到9人,将该委员会中政府人员比例从57%减少到33%,还规定政党事务委员会在政党组建问题上应当在90天内做出决议,否则就意味着不反对成立该政党;规定政府应增加对各政党的物质支持,保证各政党在使用国有新闻媒体方面机会均等。
1981~2005年,埃及的政党数量由5个增加到21个 ,2006年增加了2个,为23个,2007年增加到24个。
表1-1 埃及政党(1977~2007)
表1-1 埃及政党(1977~2007)-续表
在拿破仑占领埃及时期,埃及被划分为16个省。在穆罕默德·阿里时期,埃及被划分为14个省,每个省下设数个县。英国占领埃及后,埃及首次实行了地方管理体制,根据1883年颁布的法律建立了顾问性质的省级议事会。后随着亚历山大省区的建立,埃及首次有了地方议事会制度。1890年1月,亚历山大省级议事会取得法人单位。1923年宪法首次承认地方议事会制度,规定所有直辖市和省份的议事会,必须经过选举的方式成立,同时通过对财政状况做限制来限制候选人的提名,该宪法还给予地方议事会在地方上执行国家总体政策的相关职能,责令其公开预算状况,所有会议向公众开放。
埃及共有27个省 ,其中包括180个中心市,222个普通市,74个区,4702个村。 各地方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总体发展规划,管理本地区的公共设施,审批土地改良计划。地方人民议会按行政级别逐级直接选举产生,但至少要有半数成员是工人和农民。
民间社会机构是指具有民间性质的团体和机构,包括各非政府机构、工会、行业协会、体育联盟、企业家协会、宗教协会以及其他一些志愿性的、非官方的机构。到2005年,埃及有民间团体约19000个。
萨达特被刺后,穆巴拉克先是继任总统,后在举行的总统大选中获胜。此后,又在1987年、1993年、1999年、2005年四次连任,直到2011年2月11日被迫下台。在2005年宪法修正案实施以前,根据1971年永久宪法及1980年宪法修正案,埃及总统候选人须获得人民议会2/3以上多数推荐,后交全民公决通过。因民族民主党一直拥有人民议会绝对多数席位,作为党主席的穆巴拉克都是被人民议会提名为唯一总统候选人,他的当选没有什么悬念。从表1-2可以看出,穆巴拉克前四次参选总统都是以超过90%的高票当选。
表1-2 穆巴拉克总统前四次选举情况
1981年10月的总统选举,是在萨达特遇刺的特殊形势下举行的。作为萨达特提拔的副手、十月战争的民族英雄,低调务实的穆巴拉克是最佳人选,他的上任也可谓受命于危难之际,埃及国人对其抱有很高的期望。埃及主流媒体《金字塔报》当时称:“埃及将在军事指挥天才穆巴拉克的领导下,迎来新辉煌。” 在第一任期六年时间里,穆巴拉克努力缓和与反对派的关系,坚持开放政策,调整对外关系,使国内政治局势得以稳定,维持了与以色列的和平关系,与阿拉伯国家关系有所改善。穆巴拉克在1987年10月举行的总统选举中获胜,可以说是众望所归,是民众对他治理国家能力的认可。在第二任期,穆巴拉克开启了埃及新的经济改革进程,坚决镇压恐怖分子,全面恢复与阿拉伯国家关系,斡旋海湾危机,埃及在中东地区和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大增。到1993年10月,穆巴拉克在总统选举中第二度连任是预料之中的事。早在投票前,《金字塔报》就称:“穆巴拉克执政12年来所采取的各项内外方针政策与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他本人的人格、作风和对百姓的关怀等,都使他赢得了人民的厚爱与信赖。所以,大多数埃及人民,甚至连那些出于善意而抱怨政府某些消极方面的人也都要选他三连任。” 在第三个总统任期,穆巴拉克推动经济结构改革,特别是大力推行私有化,严厉打击恐怖主义,积极推动巴以和平进程,整体上得到民众的认可。穆巴拉克在1999年9月举行的总统选举中获得胜利,也没有出乎人们的意料。
如果说穆巴拉克前四次当选非常顺利的话,那2005年的总统大选就是他竞选总统最具挑战性的一次。在穆巴拉克的第四个任期,民众对其疑虑不断增加,最主要的是担心他试图把总统之位传给他的次子,美国也加大了对埃及民主化的压力。在此背景下,穆巴拉克推动修改宪法,决定实行多党制直接选举总统。2005年9月7日举行的总统选举是埃及历史上首次多党制直接选举,有10位候选人参加,竞争激烈,穆巴拉克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穆巴拉克及其领导的民族民主党打出“领导——通向未来的转变”的竞选口号,制定了鲜明的竞选纲领,在表示将结束长达25年的紧急状态、继续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实现法治的同时,着重就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做出一系列承诺:保持现有福利不变,并在未来6年任期里投资13000亿埃镑,创造450万个工作机会,新建1000座工厂,改良630万亩沙化土地,新建3500所学校,将公务员工资提高一倍,由国家出资兴建50万套居民住宅,并为每个人建立医疗保险等。而其他候选人也提出自己的竞选纲领。如新华夫脱党候选人古玛表示“为埃及人民争取更多的自由、为国家争取更多的民主、增加就业、发展经济”;明日党候选人努尔承诺在两年内取消紧急状态法、释放政治犯、实行新闻自由、所有人“三餐有其食”;社会宪政党候选人卡纳维称,如当选将“解除对所有新闻媒体的监管,允许自由成立新党”;和解党主席阿格鲁迪则宣布“如果在选举中获胜,将立马开始制造核弹”;其他候选人也纷纷承诺“免去中小企业项目、低收入者和小职员的税收”“取消销售税,为每对夫妇提供一套两居住房”“对国民实行免费医疗”等。
就选举结果而言,没有什么悬念,穆巴拉克依然顺利胜出,获88.6%的支持率,其他反对党候选人无法与之匹敌,但支持率是他五次参选中最低的。穆巴拉克之所以能够第五次当选,主要是因为反对派未成气候。有人用“十个手指不一般齐”来比喻这10位总统候选人之间的竞争,形象而且点明了实质。 此外,美国也没有视他为“弃履”,乐见他当选。但对这次选举,也不乏批评的声音。如国际危机组织(the 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就称“这是改革的错误起点”,“只具有象征意义,因为反对派太弱而不能产生有力的候选人”。
根据埃及1971年永久宪法,内阁为最高行政机构,总理、部长和副部长均由总统任命,人民议会通过。在穆巴拉克初期,埃及内阁变换比较频繁。1981年10月14日,穆巴拉克就任总统后兼任总理,萨达特末期内阁的全班人马留任,并把原副总理福阿德·毛希丁提为第一副总理。1982年1月3日,埃及内阁改组,穆巴拉克不再兼任总理,而让福阿德·毛希丁任总理,在新内阁33名阁员中,有12人是新人。财经方面的领导人大换。原来负责经济事务的副总理、经济部长、财政部长等被撤换了。从表1-3可以看出,1986年后,埃及内阁稳定性增强,总理一般任职时间较长,部长任职也比较稳定。从1981年到2011年,除穆巴拉克短暂兼任总理外,他共任命了8位总理,最后一位总理沙菲克任职时间很短,随着穆巴拉克的下台而去职,只有十多天。
表1-3 穆巴拉克时期埃及内阁更替情况
穆巴拉克时期,埃及人民议会举行了七次大选(1984年、1987年、1990年、1995年、2000年、2005年和2010年),其中1984年、1987年两届议会因被宪法法院裁定违宪而中止,2010年议会在穆巴拉克倒台后于2011年2月13日被解散。
(1)1984年人民议会选举
1983年6月,埃及议会颁布第114号法令,修改选举法。该法令规定,议会设448个席位,全国划分为48个议会选区,候选人必须以政党名义登记参选,选票不足8%的政党不能获得议会席位,其所得选票转归获得选票最多的政党;10人由总统直接任命;在其中的30个选区必须各选出一名妇女代表。
穆巴拉克决定举行人民议会选举的主要目的有三:一是改变前任留下的“独裁”形象,树立自由民主的旗帜。二是制约萨达特派,借选民的力量从议会中清除萨达特派势力,在政治上取得更大的回旋余地。三是对外关系方面,他希望给外界树立一个自由、民主、公正的形象,以利于争取西方的经济援助和吸引外资。
1984年5月27日,穆巴拉克执政后的首次人民议会选举举行,5个政党参加,3879名候选人竞选448个议席。 选举结果是:民族民主党赢得72.9%的选票和87%的议会席位(391席),新华夫脱党与穆斯林兄弟会组成的竞选联盟赢得15%的选票和13%的议会席位(57席,其中穆斯林兄弟会8席),新华夫脱党由此成为首个进入议会的反对派政党。 另外3个反对派政党社会主义工党、民族进步统一集团党和自由党因选票不足而无缘进入议会。
本次议会选举有以下特点:一是同萨达特时期的历次议会选举相比,这次选举被世界各大通讯社认为是在比较民主的气氛中进行的,选举是公正的;二是议员大批更新。民族民主党在新议会中得到的391席中有近200位是新议员,上届议会中萨达特时期的150多位议员落选,他们当中不少是拥护萨达特政策的既得利益者;三是新华夫脱党影响大增;四是尽管投票率比以往历次选举要高,但选民仍然缺乏热情。埃及适龄选民2400多万,登记选民1300多万,实际投票人数仅为700万左右,投票率为50%~60%。 总的来说,此次人民议会选举表明穆巴拉克政权已稳固了权力,其结果也表明民众认可了他的执政能力。
(2)1987年人民议会选举
1986年,埃及宪法法院以1984年人民议会选举没有允许独立候选人参与竞选为由判定选举违宪,人民议会遂颁布了第1988号法令,再度修改选举法。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独立人士获准参与竞选议会席位,规定在全国48个选区中,每个选区登记参选的独立人士只限一人,余者必须以政党名义登记参选,10人由总统直接任命。 该法取消了有关妇女席位的硬性规定。1987年2月12日,埃及全民公决同意解散1984年人民议会。此举显然得到穆巴拉克的认可。他之所以赞同,一是借此证明他尊重法治,进而增强自己的合法性;二是他发现1984年选举没有更好地控制反对党,反对党借助政党提名制走向联合;三是为1987年他第二次竞选总统打下良好基础。
1987年4月,埃及举行新的人民议会选举,6个政党(民族民主党、新华夫脱党、社会主义工党、自由党、民族进步统一集团党和乌玛党)参加,候选人3592名,竞选448个席位,其中个人选举制候选人1937人,角逐48个议席,政党提名候选人1655人。
在此次议会选举中,民族民主党赢得475万张选票和309个议会席位,得票率和赢得的议会席位均低于1984年的议会选举,仅占据69%的议会席位,而反对派政党和独立人士赢得207万张选票和130个议会席位,得票率和赢得的议会席位均高于1984年的议会选举,其中社会主义工党、自由党与穆斯林兄弟会组成的竞选联盟赢得56个议会席位,新华夫脱党赢得35个议会席位,独立候选人赢得39个议会席位。
(3)1990年人民议会选举
1990年,宪法法院以对独立候选人有歧视为由裁定1987年人民议会选举违宪,人民议会被解散。埃及又再次修订选举法,把全国选区重新划分为222个,每个选区选出2名代表,至少有1人是工人或农民,人民议会由454人组成,其中总统直接任命10人。 同年11月29日、12月6日,埃及先后举行两轮议会选举。由于穆巴拉克当局拒绝反对党提出的由法官而不是内政部监督选举、停止紧急状态法,新华夫脱党、自由党、社会主义工党和穆斯林兄弟会宣布抵制议会选举。本次选举,2676名候选人竞选444个议席,其中独立候选人2134人,民族民主党候选人439人,反对党候选人108人,工农候选人1410人。 民族民主党提名的候选人和来自执政党的独立候选人赢得360个议会席位,占议会全部席位的81.08%,民族进步统一集团党赢得个5议会席位,来自反对派政党和组织的独立候选人赢得其余79个议会席位。 在此次大选中,虽然新华夫脱党等反对党抵制大选,但其一些成员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因反对党联合抵制,本次大选投票率不高。根据埃及政府统计资料,实际投票者仅占符合投票人数的19%。 因反对党的抵制,民族民主党赢得选举没有悬念,但选举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也大打折扣。
(4)1995年人民议会选举
1995年11月人民议会选举中,有14个政党参加,候选人达3980人,其中从民族民主党分裂出来的独立候选人1400人、脱离其他政党的独立候选人1700人,100名以独立人士身份当选的议员在选举结束后加入民族民主党。 民族民主党赢得417个席位,占据议会全部席位的94%,达到穆巴拉克执政以来的最高比例,反对派政党新华夫脱党赢得6个席位,民族进步统一集团党赢得5个席位,自由党和穆斯林兄弟会分别赢得1个席位,来自非执政党的独立候选人赢得13个席位。
本次大选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穆巴拉克当局进行了广泛干预,反对党发生了分化,主要的反对党选举中与政府的关系开始亲密起来,甚至联合起来支持政府打击伊斯兰组织。如民族进步统一集团党的竞选口号是“宗教服务真主,国家服务人民”,新华夫脱党的口号是“新华夫脱党:民族团结的政党”。但是社会主义工党继续维持与穆斯林兄弟会的传统关系,阿拉伯民主纳赛尔主义党质疑政府当局把穆斯林兄弟会排除在选举之外。
(5)2000年人民议会选举
2000年的议会选举,可谓埃及选举政治发展历程的重要转折点。包括14个合法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和独立候选人在内的4259人登记竞选议会席位,其中执政党提名444名候选人,反对派政党提名172名候选人,余者为非政党提名的独立候选人。选举结果是,执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和来自执政党的独立候选人分别赢得170个席位和218个席位,反对派政党赢得16个席位,其中新华夫脱党赢得7个席位,民族进步统一集团党赢得6个席位,阿拉伯民主纳赛尔主义党赢得2个席位,自由党赢得1个席位,穆斯林兄弟会成员作为独立候选人赢得17个席位,其他独立候选人赢得21个席位。
(6)2005年人民议会选举
2005年的埃及人民议会选举共有5414名候选人参加,角逐444个议会席位。反对派组建了“促进变革民族统一阵线”,包括华夫脱党、劳动党、阿拉伯民主纳赛尔主义党、伊斯兰中间党、肯飞亚运动(肯飞亚,阿拉伯语Kifaya,意为“够了”)、促进民主转型的国家团结运动等11个政党和组织。明日党被排除在外。而穆斯林兄弟会提出150个候选人的阵容,决定在选举期间与“促进变革民族统一阵线”合作,不过仍然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选。对穆斯林兄弟会而言,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以组织一次很成功的竞选,因为和以前历届议会选举政府对它的限制不同,2005年的选举不仅没发生穆斯林兄弟会高层领导人和支持者在选举前被拘留或逮捕的事件,而且政府还释放了部分政治犯,并破例允许国家控制的媒体对穆斯林兄弟会的领导人进行采访。穆斯林兄弟会做出的回报是,它不在那些有民族民主党重要候选人的选区提名自己的候选人(例如总统办公室主任或者人民议会议长所在的选区)。
本次人民议会选举,是在埃及成功举行了首次多党制直接总统选举之后进行的。埃及成立了议会选举高级委员会,负责监督选举活动,特别是非政府组织指派监督员参与了选举监督,选举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所提高。此外,执政党的444名候选人来自选区提名,而不再是由民族民主党领导机构提名。
选举结果是:执政党赢得265个议会席位,具有执政党背景的独立候选人赢得46个议会席位,穆斯林兄弟会赢得88个议会席位,世俗反对派政党联盟共计赢得9个议会席位,其中包括新华夫脱党6个席位,民族进步统一集团党、自由党和明日党各赢得1个席位。 选举结束后,穆巴拉克依据宪法分别任命了5位妇女和5位科普特人为议员。继2000年议会选举之后,执政党在议会选举中再度遭遇败绩,民族民主党占据的议会席位比例进一步下降,穆斯林兄弟会成为议会最大的反对派势力。
(7)2010年人民议会选举
本次人民议会选举于2010年11月到12月举行,选举投票在全国设254个选区,有候选人5000多名。本届议会共有518席,其中总统任命10席,专为女议员增设64席。民族民主党在选举中以压倒性的绝对优势获得420个席位,新华夫脱党和民族进步统一集团党仅获得11个席位,穆斯林兄弟会以及其他反对派政党均未获议会席位,余为独立人士获得。 本届人民议会任期很短,穆巴拉克下台后第三天就被最高军事委员会解散。
2010年人民议会选举结果表明,穆巴拉克和执政党无意放弃权力垄断,官方主导的议会选举亦无法提供打破民族民主党权力垄断和实现民众广泛参与的政治渠道,官方操纵的选举政治与民主化的政治诉求陷入无法克服的矛盾境地。官方的统治模式决定民众的反抗模式,“缺乏民主的选举”势必导致“抛弃选举的民主”。随着民众广泛参与和具有温和色彩的选举政治之门的逐渐关闭,突破现行体制框架和具有明显激进色彩的广场政治之门悄然开启。民众不再将实现参与的政治诉求寄希望于官方操纵的议会选举,街头广场开始取代投票站成为民众发泄不满和表达政治诉求的首选空间,选举政治转化为广场政治的条件日渐成熟。从官方操纵的选举政治演变为自下而上的广场政治,注定成为导致埃及政治深刻变革的历史路径。民众的参与方式从选举政治转变为广场政治,标志着官方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进程的终结。
埃及1971年永久宪法第76条规定,总统由人民议会提名,总统候选人必须赢得议会至少2/3议员的支持,然后交由全民公决。此规定实际上剥夺了反对党的参选权利,引起反对党的强烈不满,他们一直尝试改变这一规定。1999年,教俗各界反对派人士参与成立的“政治与宪法改革委员会”呼吁通过修改宪法,推动政治改革进程,限制总统权力,结束紧急状态,以议会内阁制取代总统制,强调“埃及人民应当重新获得民主和举行自由选举的权利”。针对民众的强烈呼声,穆巴拉克则表示:“现行的宪法不存在修改的需要,现行的宪法不应当被视作民主化进程的障碍”,官方发言人也声称:“关于现行宪法的讨论将会危害国家的统一,导致国家的分裂。”穆巴拉克任命的《金字塔报》主编易卜拉欣·纳菲耶更是将“政治与宪法改革委员会”成员称作“危险的政治宗派”,指责该委员会成员“试图劫持全体民众的权利以便实现少数政客的野心”。
2005年2月26日,穆巴拉克向人民议会提议要求修改宪法第76条,废除总统选举“唯一候选人”的选举制度,允许有多党多名候选人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总统。穆巴拉克主动提议修改宪法,出乎国内外观察家意料。其原因可归纳为两方面。
一是国际压力,主要是美国的压力。2005年2月,小布什在第二任期的就职演说中宣称,传播民主是美国“国家安全提出的迫切要求”,并公开点了埃及的名。他说:“伟大而骄傲的埃及人民,在实现中东的和平方面已经走在前列,在中东通向民主的道路上也应该走在前列。” 该讲话明确要求穆巴拉克积极推进民主化进程。随后,美国国务卿赖斯取消了访问埃及的行程,以抗议埃及政府逮捕反对派领导人艾曼·努尔。即使在穆巴拉克宣布修改宪法之后,小布什仍然在施加压力。在国防大学的演讲中,他向穆巴拉克建议,为了通过对埃及民主制度的考验,总统选举应该赋予人民集会自由的权利,允许多名候选人参选,使候选人享有自由使用媒体的权利,以及使人民享有组建政党的权利。此外,中东民主化进程加速,如阿富汗、伊拉克、巴勒斯坦、黎巴嫩、沙特阿拉伯等国举行了不同形式的民主选举,埃及不得不做出反应。
二是国内因素。埃及的公民社会发展特别是反对派力量有所增长,媒体也更为自由,埃及的政治体制变革的势头愈来愈强。到2005年,埃及的政党已增加到19个。 进入21世纪后,包括工会、行业协会、体育协会、企业家联合会和宗教团体等非政府性组织也开始频繁活动。强大的民间政治力量迅速形成,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改变埃及运动”,即肯飞亚运动。该运动最早在2003年斋月期间出现,主要由一大帮对政府持批评意见及要求中东地区进行变革的埃及知识分子组成,矛头针对穆巴拉克持续执政而且极有可能把总统职位交付给他的儿子,他们提出了“不要继承、不要连任”的口号。他们呼吁宪政,进行政治改革,要求改变埃及的内外政策,举办自由而直接的选举。2005年1月底,埃及政府以违宪筹组政党为由,逮捕了反对党明日党领袖艾曼·努尔,并做出对其拘禁45天等待调查结果的决定。但随后在美国压力和外界影响及反对派的强烈反对下,被迫于3月12日提前释放了艾曼·努尔。在这种情况下,埃及国内的反对派活动越来越公开化。2月21日,开罗大学发生反对穆巴拉克的示威活动,包括自由派、左派和伊斯兰教人士在内的500多名示威者公然打出了“打倒穆巴拉克”的标语,并要求进行宪法改革,让更多的候选人角逐总统职务。
可见,穆巴拉克的举动是内外压力的结果。
穆巴拉克关于要求议会修正宪法第76条款的指示一经国家媒体播出,立即在国内外引起轩然大波。在埃及颇有影响的《今日埃及》杂志高级作家哈迪亚·穆斯塔法(Hadia Mostafa)指出,这个消息是如此令人吃惊,是因为它深深地震撼了人们的思想,在此之前没有一个埃及人会相信有朝一日他也会成为国家总统。对于那些梦想实现西方式民主的年轻人来讲,它显然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 即使是在政治诉求上存在巨大分歧的那些埃及政治反对派,对此居然都做出了大致相同的反应。在存疑的前提下,他们认为穆巴拉克的这一改革举措毕竟带来了一些变化,改革将会导致民族民主党长期绝对控制政治局面的改变。新华夫脱党总书记赛义德·拜达维(Al-Sayyid Al-Badawi)认为,“宪法修正是实现民主的胜利……它搬掉了在通向政治和民主改革道路上的巨大绊脚石”。民族进步统一集团党主席里夫特·赛义德(Rif’at al-Sa’id)认为,总统的声明“是一个积极的进步……它将把埃及置于通向真正自由和民主的大道上”。 在对穆巴拉克行为表示赞赏的同时,他们要求政府进行更大步骤的改革,包括限制总统任职期限和年限、减少总统权力、停止紧急状态法的实施等,不然的话,仅是修正宪法第76条款的改革仍是有限的。自由派的明日党甚至提出一部题为“明日的宪法:他们只是针对过去,而我们却面向未来”一共有209条的所谓“新宪法”。穆斯林兄弟会对穆巴拉克的这一决定同样表示了审慎的欢迎,称之为一项重大的进步。但他们也很快指出了穆巴拉克声明中的“细节”——“政党”一词的使用:“共和国总统的选举将采用直接、普选而且秘密的投票方式;将给予所有政党参与总统选举的机会;并且保证不止一名候选人参加总统职位的角逐。”因为穆斯林兄弟会根据政党法还不是一个“政党”,为此他们呼吁政府应该允许其成为一个合法的政党,而且可以出版报纸。 肯飞亚运动在穆巴拉克提出修正案之后,采取了不同于传统反对党的新战略,那就是在公开场合组织政治斗争并且充分利用日益增长的阿拉伯新式媒体。他们在街头组织了多次抗议活动,所使用的标语和标志都是统一的,直指穆巴拉克总统及其政策。他们还积极组织妇女和其他少数民族参加,随时将其活动照片和信息传给一些卫星电视台和网站。
2005年5月8日,宪法第76条修正案获埃及协商会议通过。10日,人民议会投票通过。5月25日,举行全民公决,结果以82.86%的赞成率通过修正案。
修订之后的宪法第76条虽然规定总统的选举通过全民直接、匿名、差额投票的方式进行,但还有很多限制:以独立身份参选的总统候选人必须获得250名议员的支持才能参与竞选,至少65名来自人民议会,至少25名来自协商议会,10名来自14个省份的人民议会。凡成立时间已满五年并且在上次选举中获得人民议会、协商议会5%以上席位的政党,可以向总统选举最高委员会举荐1名候选人参选。而在本次选举(即2005年大选)中,每个政党均可向最高委员会举荐1名候选人。
2006年12月26日,穆巴拉克向人民议会提出对1971年宪法其中的34款条文进行修正的建议,建议删除宪法中关于埃及社会主义性质的描述,但同时保证社会公正;加强对公民权中平等、自由的强调,禁止以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加以区别对待;维护多党制,禁止在宗教基础上成立政党;加强议会对政府的监督作用;增加协商会议的立法职能;立法保护公共自由,打击恐怖主义。
2007年3月13日,人民议会立法和宪法委员会及协商会议批准了修正案。3月19日,人民议会以315票对109票通过。后穆巴拉克要求把原定的全民公决日期由4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提前到3月26日。在全民公决中,修正案以75.9%的得票率获得通过。
围绕此次宪法修正案,埃及各党派展开激烈论争。 同意宪法修正的民族民主党的议员打出绿色旗帜,写着“支持修宪,为了埃及的现代化”,而反对党议员则打出黑色旗帜,上书“对宪法政变说不”。反对派进行了猛烈抨击。穆斯林兄弟会质疑修订宪法第88条和第179条,认为它们“排除司法对议会选举的监督,为(政府)束缚(选举)敞开了大门,是对基本人权和政治自由的一记重拳”。而三个传统反对党——新华夫脱党、民族进步统一集团党和阿拉伯民主纳赛尔主义党也纷纷指责提前举行的全民公决日是“埃及历史上一个黑暗的日子,它是埃及民主的葬礼日”。 肯飞亚运动则把宪法修正称为“荒谬的过程”,甚至指出宪法修正继续赋予“总统以没有任何约束的权力,这些修正案抑制了公共自由,为贾迈勒·穆巴拉克顺利接班铺路”。以前总理西德基领衔的全国联合促变运动则召开大会号召抵制公决,称“埃及处在关键时刻,而修正案的公决将是灾难性的”。
宪法修正最具争议性的条款是对第179条的修正。该条规定:“政府负有责任保卫安全和公共秩序免受恐怖主义的袭击。而对于打击此种危险所必需的证明和调查的专门的裁定都由法官依据法律执行,在某种程度上它可以不受第41条、第44条以及第45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措施所约束。共和国总统有权把任何恐怖主义犯罪提交给由宪法和法律所所确认的司法机关进行审理。” 对于前款,它被认为“意味着在没有司法监督、批准和授权的情况下,只要被怀疑有罪(犯罪嫌疑人)都可能被拘捕、调查和监控。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能被拘捕,这是对个人自由和公民权利的压制”。而对于后款,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剥夺了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他可能会被绕开民事法庭而直接由军事法庭审判,那样的话犯罪嫌疑人通常没有律师为其提供服务”。 该修正案最成问题的是它允许停止宪法第41条、第44条及第45条第二款,而这些条款都是保护个人自由的。埃及人民议会议长法希·苏鲁尔(Fathi Sorour)则指出,该条款只适用于恐怖主义犯罪,而不是其他犯罪,而且只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会使用。国家将会在保护安全、公共秩序及维护个人自由和权利方面寻求平衡。但他也承认,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方面也会有例外,从而限制个人自由。在此次宪法修正案中,对总统候选人的规定改为在人民议会或者协商议会获得3%议席的政党均可提名候选人竞选总统。
修正宪法是穆巴拉克推行政治改革的重要方面,是对国内外要求民主改革、扩大政治参与的回应,但并没有改变埃及威权政治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