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次寻常的公共汽车之旅,太阳炙热,车上娃儿啼哭,沿途在宾夕法尼亚州各镇都有乡下人陆续上车,直到进入俄亥俄州平原,车子才真正开始奔驰,攀上阿什特比拉山,夜间穿过印第安纳州。清晨抵达芝加哥,我在基督教青年会弄到一个房间 ,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之后便上床睡觉。我好好睡了一天后,晚上才去探索芝加哥。
从密歇根湖吹来阵阵微风,卢普区 飘来博普爵士乐 。我在南霍尔斯特德路和北克拉克路闲逛许久,半夜过后,还到丛林走了很长一段路,一辆巡逻车觉得我很可疑,慢慢尾随。那是1947年,博普爵士乐风靡全美,卢普区乐手的确能玩博普,却是一股没精打采的气息,因为当时博普还处于查理·帕克 《鸟类学》阶段和迈尔斯·戴维斯 所开启的新时代的交替时期。我坐下聆听这个代表我们此代人物的夜之声,想起我分散在东西两岸的朋友,想到他们同在美国的广大腹地疯狂作乐、四处乱闯。第二天下午,我生平第一次进入西部。美丽暖和的天气,非常适合搭便车旅行。芝加哥城内交通太复杂,因此我先搭公共汽车到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途经该地的监狱,走过监狱后面一段飘满落叶、凹凸不平的道路,来到城外拦车。从纽约一路到乔利埃特,我都是搭坐公共汽车,手上的钱已花了大半。
我拦到的第一辆便车是载满火药的卡车,车上插了警示红旗,进入绿色广袤的伊利诺伊州行驶了三十英里后,司机指出,我们现在走的六号公路会在前面与六十六号公路交会,过了那个点,两条路将一起向西延伸到无限远处。下午三点,我在路边小店吃了苹果派与冰激凌,一个开着小汽车的女人停下来让我搭便车。我朝她的车子跑去,感到一阵狂喜。这女人约莫中年,儿子跟我差不多大,她想要找个搭车客跟她轮流开车到艾奥瓦州。好得很。艾奥瓦!离丹佛不远了,到了丹佛,我就可以休息。前几个小时,这位女士负责开车,坚持半路停下来参访一座老教堂,好像我们是游客。之后由我接手,虽然我称不上好司机,倒也平安驶过罗克艾兰,穿越伊利诺伊州,到达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生平第一次,我看到挚爱的密西西比河,夏日薄雾氤氲,河床干涸,散发着腥臭味,仿佛是因为冲刷过美国大陆而沾上了它的粗野气息。罗克艾兰——铁轨、棚屋、小商区;跨桥至达文波特,亦复如此,在温暖的中西部阳光下,整个城镇散发着锯末味。中年女士在此要转另一条路前往艾奥瓦的家乡,于是我下车了。
太阳开始下山了。喝了几杯冰啤酒后,我走了很长一段路到小镇边界。男人们下班开车回家,有戴铁路工人帽的,有戴棒球帽的,不一而是,跟其他城镇下班的情形并无二致。其中一人载我一程上山,放我在草原边上一个偏僻的十字路口下车。这个地方很美,但往来的只有农用车;车主们对我投来狐疑的目光,然后把车子哐啷哐啷地开走了,牛只紧随其后。这里看不到一辆卡车,只偶尔有几辆汽车飞驰而过。一个小伙子开着改装车从我面前驶过,领巾飞扬。这时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山,我只身站在紫黑的暮色里,开始感到有些害怕。艾奥瓦乡间几乎没有路灯;再过一会儿,往来的车辆谁也瞧不见我。幸好这时有个要返回达文波特的男人载我回市区。但这样,我就又回到了原点。
我坐在公共汽车站,仔细思索。又吃了一个苹果派与冰激凌;这一路我几乎只吃这个,营养好,味道也不错。我还是决定去冒一下险。在车站咖啡馆盯了女侍者半小时后,我从达文波特市区搭乘公共汽车,到了市郊,不过,这次是在加油站下车。这里总有大卡车轰隆而过,两分钟内,就有卡车停下载我。我奔过去,在心底欢呼。哇,这司机真是个怪人,高大威猛,双眼暴突,声音嘶哑,又是摔门,又是猛踩,车子上路后,他也根本不理会我。这样,我疲惫的灵魂可以好好喘息一下,搭便车最大的麻烦就是得跟各式人物谈话,要让他们觉得让你搭车不是个错误,甚至还得逗他们开心。假如你一路都要搭便车,不找旅馆睡觉,这会十分累人。由于这个司机不得不扯开嗓门说话,以压过引擎的轰鸣,而我也要高声回应,于是,我们都觉得自在了。他一路疾驶到艾奥瓦市,大声跟我说一些他的趣事,比如经过限速规定不合理的城市时,他如何逃过法律的处罚,他一遍又一遍地说:“那些该死的警察可别想找我的碴儿!”车子进入艾奥瓦市时,他看见后面有辆卡车,由于他在艾奥瓦市得改道行驶,所以闪起车灯向后面的卡车示意,之后他减速,我带着背包下车,后面的卡车司机明白我要换车,就停了下来。眨眼间,我又登上后面这辆高大的卡车,准备今晚赶几百英里,快乐至极!这位司机跟刚刚那位一样疯狂,也喜欢大嚷,我要做的只是往座椅上一靠,上路喽。现在,在星空下,越过艾奥瓦大草原与内布拉斯加平原,我可以看到丹佛市隐隐浮现于前方,有如《圣经》中的应许之地,还可以看到远处更为辽阔的旧金山,有如暗夜明珠般熠熠生辉。司机一面把车开得飞快,一面滔滔不绝地讲了数小时故事,然后在某个艾奥瓦小镇停车。就是在这个城镇,几年后,我跟迪安被警察拦下,因为我们的凯迪拉克很像赃车。卡车司机在座椅上休息了几个小时,我也睡了。醒来后,我沿着一堵只有一盏孤灯照耀的孤独砖墙散步。每条小街的尽头,都是默默沉思的草原,玉米散发出夜露的香气。
破晓时,司机猛然惊醒。我们再度隆隆出发,一小时后,绿油油的玉米地上空已可看见得梅因的烟尘。司机要在此吃早饭,不想太赶,所以我独自继续前往得梅因,搭上了两个艾奥瓦大学的男生的便车,走了约莫四英里;坐在崭新舒适的汽车里,平顺迅速地直奔进城,沿途听他们讲些考试的事,这经验真的很奇特。现在我想大睡一天,于是到基督教青年会找房间。没有空房,我本能地沿着铁道而行——得梅因铁道有很多——在机车库附近找到一家昏暗的平原客栈,拉上老旧的黄色百叶窗,将烟尘滚滚的调车场隔绝在外,房间内有张干净的大硬床,枕边的墙壁上则刻着一些下流的字句,我整个白天都在呼呼大睡。醒来时,太阳已经血红。这真是我一生中最特殊、最奇怪的时刻,不知自己置身何处——离家已远,旅行的疲惫将我蚀透,待在一间从未见过的便宜旅馆的房间里,听着外面蒸汽的咝咝声、里面老旧木板的嘎吱响、楼上的脚步声,以及一切凄凉的声音。抬头看到开裂的天花板,整整十五秒,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不害怕;只觉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有如鬼魂附身的幽灵人。我已经跨越半个美国,站在人生的分水岭,身后是我在东部的年轻岁月,前方是我在西部的未来时光,或许正因此,这种陌生的感觉才会产生,产生于这个血红黄昏的奇妙午后。
但是我必须停止抱怨,继续上路,于是我拿起背包,跟坐在痰盂旁年迈的旅馆前台告别,出去吃东西。仍是苹果派与冰激凌——越深入艾奥瓦州,苹果派就越大,冰激凌就越浓郁。那天下午,我在得梅因到处都可以看到一群群漂亮的女孩——是刚放学返家的高中生。但是我没时间遐想,告诉自己到了丹佛一定要狂欢一番。卡罗尔已在丹佛;迪安也在;蒂姆·格雷与查德·吉恩都在那里,那是他们的故乡;玛丽露也在那里;有人提到还有另一大帮人,包括雷·罗林斯跟他漂亮的金发妹妹巴贝·罗林斯;迪安认识的两个女侍者——贝当古姐妹;连我大学写作班的老友罗兰·梅杰也在那里。我满怀愉悦地期盼着跟他们碰面。因此我与漂亮女孩匆匆擦身而过,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都在得梅因。
一个家伙开着一辆里面都是工具的货车,仿佛是安装了轮子的工具棚,他站着开车,好像现代送奶工。我坐他的车爬上长长的山坡,然后又马上搭上另一个农夫的便车,他跟儿子要去艾奥瓦的埃德尔。到了埃德尔,我在镇上加油站旁的大榆树下认识了另一个搭车客。他是典型的纽约人,爱尔兰裔,大半职业生涯都是替邮局开卡车,现在要去丹佛找个女人,展开新生活。我猜他大概是因为出了什么事才逃离纽约的,极有可能是犯了事。此人年约三十,有着通红的酒糟鼻,要在平常,我对这种年轻酒鬼很快就会厌倦,只是此刻我渴望任何人类间的友谊。他身穿破旧的毛衣、松垮的裤子,连个旅行袋都没有,随身只有牙刷与手帕。他说我们该一起搭便车。我本该推拒,因为他这模样上路,实在不宜。不过,我们还是共乘一辆便车到艾奥瓦的斯图尔特,车主沉默寡言。到了斯图尔特,我们才是真的被困住了。我们站在售票处前,等待西行的车辆,可一等就是五小时,直到太阳都下山了。为了打发时间,我们先是讲各自的经历,然后他开始讲黄色笑话,接着我们踢小石头,发出各式怪声。后来我们乏味了。我打算花一元喝点啤酒;于是我们走进斯图尔特的一家老酒馆,喝了几杯。结果这家伙大醉,活像回到了醉倒在纽约第九大道的生活,他兴致盎然,凑近我耳边大嚷他的各式下流的梦想。我开始有点喜欢这个人了;倒不是因他是好人(后来发现他的确是),而是因为他对事物热情的态度。我们摸黑回到车站,当然,没有车辆停下,也没有多少人来往。我们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我们想在售票处的长板凳上睡觉,电报声却整晚嘀嗒响,外面的货运车也一直砰砰地撞个没完,无法入眠。我们不懂如何跳上一辆遮得严严实实的货运列车,以前从没扒过,不清楚它们是东行还是往西,也不知该挑选货车厢、平台车,还是除过冻的冷藏车。诸如此类的事情,我们都不懂。因此天快亮时,往内布拉斯加的奥马哈线公共汽车一抵达,我们便跳上去,加入睡得东倒西歪的乘客——他的车费,我也帮他付了。他叫埃迪,让我想起住在纽约布朗克斯的姻亲表兄,总是一脸笑容好脾气的家伙,所以我才答应结伴,这有点像跟老友旅行,可以沿路胡扯。
天亮时,我们抵达康瑟尔布拉夫斯。我探头观望。去年冬天,我读了许多关于拓荒的书,一拨拨赶着大篷车的移民在这里开完会后,分道前往俄勒冈或者圣菲;现在眺望过去,灰色沉郁的晨曦中只剩下各式小巧可爱的郊区木屋。然后我们到了奥马哈,天哪,我生平第一次看到牛仔,那人头戴宽边高顶帽,足蹬得克萨斯皮靴,沿着肉品批发仓库凄凉单调的墙壁前行,跟东部清晨沿着砖墙行走的惨淡人物并无不同,只是打扮有异。我们下了公共汽车,步行爬上山丘,这片漫长的丘陵是由浩荡的密苏里河历经无数岁月冲刷而成的,奥马哈市就沿着丘陵而建。我们走入旷野,在路边伸出拇指。一个戴宽边高顶帽的有钱牧场主捎了我们短短一程,他说,普拉特河谷就跟埃及的尼罗河谷一样宏伟,当他如是说时,我望着远处沿着河床蜿蜒的高大树丛和周遭郁郁葱葱的绿色田地,几乎就要同意此君的说法了。我们站在另一个十字路口拦车,天色变得阴暗,一个帽顶不太高的六尺 壮汉招呼我们过去,问我们是否会开车。埃迪当然会,他还有驾照,我没有。这位牛仔有两辆车要开回蒙大拿州。他要我们开其中一辆到格兰德艾兰找他妻子,她会接手。当时他正往北走,因此这趟便车到那儿就得下车,不过也深入内布拉斯加州足足一百英里,我们当然马上答应。埃迪一人开车在前,我和牛仔跟在后面,出城没多久,埃迪就兴高采烈,狂飙到时速九十英里。牛仔大嚷:“该死的,这家伙在干吗?!”只好开足马力紧追,两人好像赛车一样。我一度以为埃迪要开车逃跑——可能他本意真是如此。但是牛仔跟得很紧,追上后就猛按喇叭。埃迪减缓车速,牛仔按喇叭示意他停车。“见鬼,你开这么快会爆胎的。能不能开慢点?”
“该死,我真的开到九十了吗?”埃迪说,“路况很好,我根本没注意。”
“你开慢点,我们还想完好无损地抵达格兰德艾兰。”
“当然。”我们继续前行。埃迪已经没那么兴奋,甚至可能开始昏昏欲睡。我们沿着蜿蜒于绿野间的普拉特河,穿越了内布拉斯加州一百英里。
牛仔说:“大萧条时代,我每个月至少扒一次火车。那个年代,你常看到数百人共同搭乘平台车厢或者货车厢,他们不全是流浪汉,东西奔波的各色失业的人都有,不过有人真的只是流浪。整个西部都是这种光景。那个年代,司闸员不会刁难你。现在就不知道了。我不喜欢内布拉斯加。30年代中期,这里啥都没有,放眼望过去,都是巨大的沙尘团。你简直喘不上气。连土地都是黑色的。那时我就在这里。照我说,他们大可将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全世界我最恨这个鬼地方。我现在住在蒙大拿的米苏拉,那是我的家,你改天有空该来看看这个上帝的国度。”到了下午,他也讲累了,我便沉沉睡去——不过,这家伙讲话真是有趣。
我们在路边停下来填饱肚皮。牛仔去找地方补备胎,我跟埃迪走进一间家常小餐馆,刚坐下便听见一阵笑声,这样响亮的笑声我从未听过。只见一个粗鲁的内布拉斯加老农夫跟一群男子走进餐馆;那天,他粗犷的笑声可说是响彻平原,响彻他们整个灰色的世界。众人跟着笑。他这人才不为任何事烦心,但是他对每个人都极其关心。我心想,哇,听听这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我已经置身西部了。他龙卷风一样走入餐馆,大声呼唤“毛儿”,说她做的樱桃派是全内布拉斯加州最甜的。我点了一块,上面还堆了一大勺小山一样的冰激凌。他说:“毛儿,你赶快弄点东西给我吃,否则,我蠢起来,要活活吞了我自个儿。”他一屁股坐在柜台高脚凳上,呵呵地笑着。“哦,丢点豆子进去。”西部精神的化身就坐在我旁边。我真希望能够了解他的粗犷人生,除了大笑大嚷,他还做些什么。真带劲,我心想。牛仔回来了,我们继续往格兰德艾兰进发。
没多久我们就到了。牛仔去接妻子,奔向等待他的命运,埃迪跟我继续上路。几个年轻牛仔——全是不到二十岁的乡村小伙子,一路吵吵嚷嚷——开着一辆拼装起来的破车,载了我们一程。我们在公路旁下车,天上飘起了细雨。一个一言不发的老人——天知道他为什么要让我们上车——载我们到谢尔顿镇。在谢尔顿,埃迪绝望地站在公路边,一群矮壮的奥马哈印第安人盯着他,他们无处可去,无事可做。公路对面是铁轨,巨大的水塔上面漆着“谢尔顿”几个字。埃迪惊奇地说:“该死,我来过这个镇了。是好几年前的事,还是战时。那天深夜,大家都在睡觉。我跑到月台抽烟,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四周一片漆黑,我抬头就瞅见水塔上漆着的‘谢尔顿’三个字。我们坐的是往西海岸的火车,全车每个乌龟王八蛋都在呼呼大睡,我们在这站只停留几分钟,大概是为了补充燃料之类的,接着继续走。该死,就是这个谢尔顿!从那时起,我就恨透了这地方!”我们就这样卡在谢尔顿。跟我们当时在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一样,不知怎的,只有农用车往来,偶尔才看见一辆游客的车子,但这种情况往往更糟,因为都是老先生开车,老太太要么埋首在研究地图,要么对着外面的景致指指点点,有时还会靠在座椅上打量着一切,神情疑神疑鬼。
毛毛雨变大了,埃迪觉得冷;他穿得不多。我从帆布背袋摸出一件羊毛格子衬衫给他穿上。他觉得好些了。我呢,感冒了。在一家破旧的印第安小店买了止咳糖浆,又前往一个小得要命的邮局给姑妈寄一张明信片。回到灰蒙蒙的公路上。有“谢尔顿”三个字的水塔又出现眼前。开往罗克艾兰的火车飞驰而过,普尔曼卧铺车厢乘客的模糊脸庞也闪了过去。列车呼啸着奔过平原,前往我们憧憬的方向。雨下大了。
一个戴牛仔帽的瘦高家伙逆向停车,朝我们走过来,他看起来像个治安官。我们开始暗中编造说辞对付他。他缓步走来。“你们两位要去哪里吗?还是只是随便走走?”我们不明白他的意思。不过,这是个好问题。
“有什么事?”我说。
“是这样的。我在几英里外摆了一个露天游乐场,正在找几个愿意赚外快的大小伙子。我有特许证,可以玩轮盘赌和套木环,就是那种用木环套玩具娃娃的游戏,全凭手气。两位小兄弟如果愿意帮忙,可以抽三成。”
“包食宿?”
“有床位住,但不包餐。你们得进城填饱肚子。我们这是巡回的。”我们想了一下。他说:“机会难得哦。”他说道,耐心等待我们的决定。这有点莫名其妙,不知该怎么回答,我呢,绝对不要困在游乐场。我得赶去丹佛跟哥们儿相聚呢。
我说:“不知道呢,我必须赶路,可能没时间。”埃迪也这么回答。那老家伙就挥挥手,闲散地走回车子,开走了。那件事就这样结束。我跟埃迪拿这件事开玩笑,不知道跟游乐场巡回会是什么滋味。我想象风尘滚滚的平原暗夜,内布拉斯加人携老扶幼打我面前经过,脸颊红扑扑的小朋友崇拜地张望着,我则拿些不值钱的游乐场玩意儿诈骗他们的钞票,铁定觉得自己就是魔鬼本尊。摩天轮在平原地区的黑夜里转圈,还有,老天,旋转木马的悲伤音乐不断在耳边回荡——我则睡在镀金篷车的粗麻布的垫子上,心里想着何时可以赶赴自己的目的地。
我发现,作为旅伴,埃迪总是心不在焉。一个老人驾着一台古怪的旧装置缓缓驶来,那是铝板做的,四四方方像个盒子——是辆拖车,毫无疑问,只不过是内布拉斯加居民自制的怪模怪样的旅行拖车。他开得非常慢,在我们面前停下来。我们冲上前;老人说他只能载一人;埃迪二话不说就跳上去,咔嗒咔嗒地缓慢消失在我的视线中,身上还穿着我的羊毛格子衬衫。呜呼,我就此跟衬衫告别吧;反正它也只有纪念价值。我在这个令人憎恶的谢尔顿等了许久,好几个小时吧,我一直以为要入夜了,其实才下午而已,只是天色很黑。丹佛,丹佛,我要怎样才能到达丹佛?正当我打算放弃,喝杯咖啡坐坐,一个年轻人开着一辆崭新的汽车停了下来。我狂奔过去。
“上哪里?”
“丹佛。”
“我大约可以载你一百英里。”
“太好了,真的太好了。你救了我一命。”
“我以前也搭便车,因此我乐意停下来载人。”
“如果我有车,我也会。”我们聊天,他诉说生平故事,不算太有趣。我开始打瞌睡,醒来时,正在戈森堡外,他让我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