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者(疑即丁逢甲),作《扫迷帚》二十四回,初刊1905年《绣像小说》第四十三至五十二期,1907年由商务印书馆印成单行本发行,1960年收入中华书局版《晚清文学丛钞·小说一卷》。小说开卷第一句就是“看官,须知阻碍中国进化的大害,莫若迷信”。为破除迷信,“生平专讲实践,最恨鬼神、仙怪、星相、卜筮诸说”的表兄卞资生,与“把这因果祈祷之说,看作圣经贤传,身心性命之事”的表弟杨心斋,展开一场激烈的辩论,由此搭起整部小说的构架。可小说还有另一条比较后起而隐晦的线索,那就是资生为修辑邑志而采风问俗。
我更注重这后一条线。资生为了“一洗那旧志专记掌故,不列民事的陋习”,而“仿东西新历史体裁,实实的将风俗文化,关于人群的现状,详细搜载”。这种史学观点,颇可注意,跟其时梁启超提倡的史学革命不无联系。只是中国文人之注重地方风物,从南朝梁宗懔的《荆楚岁时记》起,可谓代有传人。《扫迷帚》的特点在于以小说志“风俗文化”,这在中国章回小说史上是个创举。志风俗而注重怪现状,谈文化而着力反迷信,自然是跟那时候政治小说、谴责小说的风气有关。
《扫迷帚》封面
所志风俗,也曾旁及杭州、扬州乃至安徽、山西等处,但以苏州为主;所批迷信,有属儒家,有属道教,也有不明来由的民间禁忌、信仰,但更多的应归于佛教。作者对佛教全无好感,主张改寺庙为学堂。“我中国梵刹重重,要来何用?不过供那班不耕而食、不织而衣的僧人享受,为藏娇匿罪的巢窟。”小说中描写舍身站笼七日夜募建佛寺的和尚(第十二回),与自称能起死回生骗取钱财的和尚(第十四回),都不及李伯元、吴趼人笔下的和尚生动。有趣的是第六回写苏州绅衿妇女竞相拜和尚为师,平日里做出百般羞态,独于和尚跟前无不放浪形骸;第十五回写暮春三月天竺进香,男女老少,贵贱贫富,或专诚祈祷,或请丹还愿,或借佛游村,或赶热闹嬲妇女,一时热闹非凡;第二十回写是年因疫疠大行,死亡相续,各处佛事因而不断,“不独男僧生意大为增色,即女尼价值亦顿加数倍”。欲知清末民初佛教对普通民众的影响,几乎不可不读《扫迷帚》。虽说力主破佛,作者对各种佛事及民众的反应描写颇详,略有调侃,但不失客观,且文字通畅清丽,这在清末小说中也属难得。
小说写得最有声色的佛事当推第四回前半的盂兰盆会。此会是根据西晋竺法护译的《佛说盂兰盆经》而举行超荐历代祖先的佛事。大同四年(538)梁武帝首次在同泰寺设盂兰盆斋,此后愈演愈烈,后世更有放河灯、焚法船之举。宋人吴自牧《梦粱录》卷四记七月十五僧寺建盂兰盆会,有设醮饭拔孤魂、焚冥衣祭祖宗、放江灯超度生灵等项活动。清人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中元”条亦有如下记载:“庵观寺院,设盂兰会,传为目莲僧救母日也。街巷搭苫高台、鬼王棚座,看演经文,施放焰口,以济孤魂。锦纸札糊法船,长至七八十尺者,临池焚化。点燃河灯,谓以慈航普渡。”古今相距五六百年,南北相隔三四千里,可盂兰盆会仪式却大同小异。《扫迷帚》不记河灯、法船,只写苏州玄妙观前出会盛况。各种鬼相描摹详尽后,作者添一句:“以上诸鬼,却都兴高采烈,鬼混鬼闹,鬼笑鬼跳。一路人看鬼,鬼看人,应接不暇。”有此一句,顿时妙趣横生,庄严的佛事成了人间的娱乐嬉戏,破除迷信的先验主题也被生动的风俗场面所取代。虽说不如鲁迅先生笔下“鬼而人,理而情,可怖而可爱的无常”那么令人易于亲近,这“摆来踱去,全是官样,是鬼是官,令人莫辨”的焦面大王鬼,那匍匐作求乞状的借债鬼,以及骑马按辔押解冥镪纸帛的鬼将,身穿号衣手持各色军器的鬼兵,嘻嘻哈哈招摇过市,实则鬼味少而人情多。如此着墨,说是“能令人发一大噱”可矣,说是揭穿迷信伎俩则未必。因为是鬼是人,全都逢场作戏,热闹一场罢了,未必记得目莲救母或解先亡倒悬之苦的古训。
同时代以盂兰盆会为题材的小说,还有非非国手的《放河灯》,刊于《月月小说》第十九号。大意述观河灯时老少奔窜,说是见溺鬼;少年于是以科学论证世上本无鬼。小说前有弁言,云:“国民性格,有一般天然之迷信,不速针砭,于进步大有窒碍。著者由此落想,拟贡此篇,以为改良社会之一助。”立意不可谓不佳,只是把小说写成辟鬼论,则又未免可惜。
十几年后台静农写小说《红灯》,借七月半鬼节得银娘放河灯,超度冤死的银儿这一细节,揭示了一种带浓厚悲剧色彩的既伟大又荒诞的爱。作家已不再追究亡灵是否需要金钱,鬼神是否可以贿赂之类的枝节问题,而着眼于这一仪式中如何寄托着愚民百姓的情感和希望。大概也只有到这个时候,盂兰盆会之类的佛事,才真正从风俗志和科学论文中挣脱出来,成为小说中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