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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管干部原则的确立

党管干部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党管干部的核心是保证党的领导,体现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就是解决“为谁选人”的问题,就是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选人、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选人,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

(一)党管干部原则的雏形

1927年,毛泽东在秋收起义后,带领部队进入江西永新县三湾村,实施了我们党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次改革——三湾改编。三湾改编之前,党组织(支部)普遍设立在部队的团一级,主要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当时的做法一方面由于对下缺乏群众基础,党组织无法对基层士兵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团一级的党组织级别不高,党无法掌握军队。可以说,党对军队缺乏绝对领导是造成几次起义失败的主要原因。因此,毛泽东决定在部队中建立党的各级组织,做到连有支部、营团有党委,将党支部建在连上,连以上设党代表,从而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党管干部原则的雏形。

(二)党管干部原则的确立

在全面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当时形势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多项关于干部工作的文件,建立了统一的干部管理机构,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得到明确。1937年通过的《关于改编后党及政治机关的组织的决定》和1938年通过的《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明确指出,由组织部负责干部的考察、配备、审查等工作,加强了党管干部原则在党政机关的应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于1937年下发了《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指出要保证党对红军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了军队管理中的党管干部原则。1941年,政治局通过的关于中央组织部职责的文件中再次明确了管理配备干部、计划培养干部、提拔干部等内容,并明确由总政治部管理军队中的干部工作。194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在下发的《关于组织部门业务与报告请示制度的通知》中明确了中央组织部的作用和任务,以及各级组织部门的经常性任务,保证了党管干部原则功能的发挥。 rLbOU+ZSwKkusDjnzZouA8s9fMCDVYvEYqOqpnh3aDaW9P9+so7CqmX/0aJmtB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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