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德文原著问世已逾百年,它的第一个著名英译本问世(1930年)已经80周年,不过,在中国学术界,使它的著名声誉更加名副其实的则是22年前(1987年)问世的三联版中译本,因为它在一个相对异质但却最为庞大的文化语境中迅速获得了应有的思想学术地位,其深远影响所及尚未可估量。
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英译本曾多次再版,虽然始终没有做过修订,但在70多年间一直保持了唯一得到公认的权威英译读本的地位,直到2002年又有了斯蒂芬·卡尔贝格(Stephen Kalberg)的全新英译本。目前已有的若干大陆版中译本都是基于帕森斯的英译,但令人稍感遗憾的是,对英译本的忠实程度却并没有像英译本那样能够长期保持不必修订的境界。因此,斗胆越俎代庖做一点修订工作,便成了笔者重新翻译同一个英译本的初衷。
再者,《新教伦理》发表不久,韦伯又根据他在美国的游历,写出了《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这一姊妹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它是对《新教伦理》命题的扩展,不过,一直以来的情况表明,此文并没有得到足够程度的重视,这显然不利于更准确地理解韦伯的思考。借此机会笔者译出了汉斯·格特与赖特·米尔斯(H. H. Gerth & C. W. Mills)的英译,希望能对中文读者有所裨益。
另一方面,百多年来,欧美学界仅对本书的研究文献即可谓汗牛充栋,其中多位韦伯研究的领军人物先后为帕森斯英译及其重印本题序注疏或泼墨导读,既张扬了原著的价值,也反映了对原著的世纪研究脉络。因此,重译这部名著也是一个机会,可以把这些极有价值的思考线索呈献给中文读者。
卡尔贝格的译本也在欧美学界获得了广泛好评,至今已出到第四版。不过,为了自己的初衷,笔者还是以帕森斯的英译为本,但译出了卡氏撰写的导论(2002年),并将卡氏所作部分注释译出附在相关位置(标明为“卡注”,帕森斯的注释均为“英译者注”,“中译者注”均为笔者注)。同时还译出了R. H.托尼(R. H. Tawney)为1930年版写的前言,兰德尔·科林斯(Randall Collins)为1998年重印本撰写的导读,以及京特·罗特(Günther Roth)为《新教伦理——由来、根据和背景》(1993年)撰写的绪论(摘译)。
另外,《新教伦理》甫一问世便引起了德国学术界的激烈争论,其中自然也有对这个崭新命题的种种批评,而最有代表性的尖锐批评来自同时代的批评家费里克斯·拉什法尔(Felix Rachfahl)。韦伯对这些批评作了多次回应之后,于1910年写出了“最后的反批评”,进一步阐述和澄清了《新教伦理》提出的论点,这次也一并根据戴维·查尔克拉夫特与奥斯丁·哈灵顿(David Chalcraft & Austin Harrington)英译文译出作为附录,由此还可以了解韦伯大概会如何回应后来的批评者。
译校过程中多次承蒙学兄冯克利先生以及商务印书馆王明毅先生和中国社科院渠敬东先生不吝指教,至为感念。但笔者自知学养浅陋,虽勉力而为,译文舛误亦恐难免于万一,文责当然一体自负,唯祈日后能得方家匡谬,也希望还能有机会纠偏勘误。
阎克文 谨识
2009年12月于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