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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第一部元理论著作

在希尔斯与芬奇所译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包含《科学论文集》中三篇重要论文)导论中,爱德华·希尔斯对韦伯论述社会科学基础的著作表示遗憾,认为若干问题还悬而未决。具体而言,他视韦伯“没有写出一篇论述社会科学理论建构与系统化的方法论文章”为“不幸”(Shils, 1949, p. viii)。其实,韦伯的确写过这样一篇文章。他的有关工作起始于1902年春,大概就在他数次盘桓(extended)罗马的某次期间。回头看来,似乎并无迹象表明,此时乃是韦伯一生中最具征兆的一刻,开启了他对社会科学哲学雄心勃勃的研究。他仍旧没有从1898年以来久拖未愈的那场病痛中恢复过来,病痛使他无力继续此前的生活方式:学术与政治。一切智识活动都会使他疲惫不堪,并继之以无眠之夜。演讲导致神经衰竭。教学、阅读、写作与政治讲演相继停止,及至最后不能进行任何谈话。 2 1902年春,韦伯大病初愈。《罗雪尔与克尼斯》专著是韦伯努力恢复学术工作能力的首批成果。

写作此文的动因显然来自海德堡大学哲学院( philosophische Fakultät )(大致相当于文理科学院)的一封信。1896年,韦伯辞去弗莱堡的教职,赴海德堡大学继任克尼斯的经济学教席。1902年,海德堡大学计划出版校庆纪念文集。韦伯也在邀稿之列,显然感到必须尽责从事。他打算写一篇论罗雪尔、克尼斯与“历史经济学”基础的评论(Marianne Weber, 1926, pp. 272, 319)。然而,以韦伯致力于该计划的学识之宽广,哲学分析之深邃,都无法囿于这些中规中矩的格局。韦伯未能及时完成论文以备纪念文集的出版,此后完成的东西也不是一篇关于罗雪尔、克尼斯与“历史经济学”之方法论基础的论文。虽然原题仍被保留,但其措辞之审慎有点误导,让读者对其将于文中得见的东西始料未及:一份有关社会文化科学之逻辑地位问题的哲学分析,成熟、原创且具综合性。

我们无从得知,韦伯为何倾力于一套如此艰深的哲学问题,来检验自己是否还有能力专注思考。虽然《罗雪尔与克尼斯》文是他首次明确试涉元理论工作,但其实也不难发现,远早于1902年,他就对此类问题颇感兴趣了。韦伯在弗莱堡发表的就职演说就是一篇论社会科学价值论基础的文章,尤其关注经济理论与政治政策之间的逻辑关系(Weber, 1895)。韦伯之所以参与社会政策协会对东普鲁士农业劳动的调查(Weber, 1892, 1893, 1894),显然是对提供最终调查数据的问卷背后的方法论假设,产生了批判性的、明显持怀疑态度的兴趣。在海德堡大学读书的第一年(本科)——1882年——韦伯选修了克尼斯的经济学课程。玛丽安妮·韦伯如此描述韦伯首次接触罗雪尔与克尼斯著作的情形:“老学究克尼斯的经济学课程乏味至极。起初,韦伯对此无法忍受。相比之下,他更乐意通过阅读罗雪尔与克尼斯[的著作] 来获知这个学科的基本概念。”(Marianne Weber, 1926, p. 70)

以学习社会科学的现代学生的标准来看,即使某人对韦伯的著作知悉甚浅,想要全然不知韦伯也难,因为韦伯俨然已经成为其学科中唯一无可争辩的天才。没有什么问题过于复杂、微妙、深刻,乃至于不能融于其宽广、深邃和新颖的思想。纵然从当代观点来看,基于后学的有利视角,掌握了越来越多的数据,方法上也愈益精细,韦伯看起来也是半人半神、异于常人的文艺复兴式人物,一个兼通多门科学、广采各样文化的博学者。虽然有如此夸张的印象做心理准备,我们还是惊奇地发现,韦伯对社会科学基础的兴趣竟然如此早熟。1879年圣诞,韦伯年仅十五,就向他的父母提交了一篇论文,题为“论印欧系日耳曼民族的民族特征、民族发展与民族历史”(“Observations on Volk Character, Volk Development, and Volk History in the Indo-Germanic Nations”)。玛丽安妮·韦伯就这一惊人的圣诞礼物做出了如下描述:

此文提供了韦伯自己对历史本质(nature)的准“哲学”反思成果。基于对整个文明史的理解,此文试图清晰地展现其“进化法则”。在文中,韦伯描述了至为重要的民族一词的“本质”及其文化起源。为此,他在“民族灵魂”( Volk soul)与“ 民族 精神”( Volk spirit)之间做了区分。前者是宗教与诗的源泉;后者则是智识活动的一种形式,是创造真正“文明”的必要条件。韦伯通过对各类宗教、哲学与诗进行比较分析,刻画了这种区分。东西方的资料皆为所用,但最重要的还是希腊著作。(Marianne Weber, 1926, p. 49)

就这项研究想要设立的“历史法则”而言,韦伯坚信此类法则是可以获得的,正如自然科学可以获得法则一样。玛丽安妮·韦伯引到文中如下几行:“与天体相比,民族同样无法完全脱离其最初的轨道;假定没有外在干扰存在,因为这些干扰同样会改变星体的位置。”(Marianne Weber, 1926, p. 49)从这篇令人感兴趣的少年手笔中,可以发现把社会文化科学还原为自然科学的本体论基础。看起来,《罗雪尔与克尼斯》的基本问题早就存在于少年韦伯的心中,只不过此时韦伯所采取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为后来的韦伯所拒斥,并代之以更加令人满意的阐释。

韦伯采取了批判性评论的方法来阐明自己关于社会科学基础的首度成熟见解。这部论著(德文版共145页)实际上是由论述数位作者的系列文章所组成。韦伯认为,这些著作关注的都是同一套“逻辑”和“方法论”问题。因此,这部论著也绝非一篇单独的论文,而是论述韦伯认为紧密关联在一起的一些作者与问题的论文集。几方面的问题大大增加了读者阅读这部著作的困难。

首先是他的文风问题,他的文字有时令人困惑,乃至于不可理解。原因在于这位学者的研究方法,他融各种思路于一句中,导致从句接从句,毫不考虑写出来的句子是否符合语法规则。(Weber, 1968, p. 43)

这一论断对韦伯学术论文特征的刻画,可谓一针见血,殊难改易。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诚如读者所察,此论尚拜韦伯自己所赐。但是,韦伯评论的不是自己的著作,而是克尼斯的方法论著作。后者的课程曾使少年韦伯感到厌烦,并且此人是他在海德堡所任经济学教席的前任,也是本书讨论的主要对象。韦伯的学术语言错综复杂,这一点乃是众所周知,译者与论者均对此抱怨不已。冗长、义曲(serpentine)、意惑(bewildering),甚或流于神秘,无论把评判原则放得多么松,韦伯的著作都称不上“清晰明确”。为力求完整而清晰地表述自己的研究结果,韦伯利用各种方法对其文辞广加修润。结果导致他的主要论题常常被淹没在各式从句、各式字体、嵌套段落以及冗长累人的注释迷宫中,所有这些都有赖读者自身来拆解。微妙的论点得到更为微妙的修润,直至主要观点的内涵令人望而却步,只有少数极具耐心且极为勤奋的学人才能拨云见日。况且,韦伯从未认真考虑过减轻读者的困难。玛丽安妮对本书做出了如下评论:

和其他几篇方法论文章一样,本文也同属未完成之列。总是有新任务压着他,而且一个像韦伯这样处在康复期的病人,恢复得非常慢,其工作能力多年摇摆不定,就他自身来说,需要不断的新动力以克服疾病障碍。只要他能够工作,他做什么和怎么做都无所谓。(Marianne Weber, 1926, p. 319)

对这个评论她还做了补充:“韦伯无意系统地表述自己的思想结果,也没打算成为学院派逻辑学家。其思想财富的呈现形式对他来说毫不重要。”(Marianne Weber, 1926, p. 322)读过《罗雪尔》文第一部分,或者试图解密韦伯的一部“系统性”论著(令人望而生畏的《经济与社会》)的各部分、各章节及嵌套段落之间相互关系的读者,当信最后一点所言非虚。

还有一个困难:韦伯著作的文字复杂性并非因为韦伯是传统意义上的“蹩脚作者”。从他的信件以及他为《法兰克福报》 3 所写的论辩文章来看,他的文风清晰易懂,有时甚至可谓简洁精辟。韦伯的学术论文之所以复杂,原因在于他对一切“系统的”或伪称“系统的”理论一贯不信任,这些理论假定,无论是什么领域的问题,都能从一套前后不矛盾的前提演绎出所有的解决办法。韦伯认为,系统性思想扭曲了实在。“人类生活的非理性实在蕴含着无尽可能的意义。”(Weber, 1968, p. 213)文化科学( Kulturwissenschaften ),即社会文化科学,对于“文化意义”的考察,决不能模糊这种无尽的“事件流”所包含的本质特征。相反,这些学科的 认识旨趣 (Erkenntnisinteresse),即其各自独特的理论宗旨,乃是通过确定它们与一套明确关联的限定“价值”之间的关系来“复制”(reproduce)这些特征。因为社会文化变迁的过程,“文化意义的转换”,是无穷无尽的,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任意的。这就意味着社会文化科学在本质上仍将是由一系列未成熟的学科所组成。没有什么社会文化问题可以被彻底解决,也没有什么社会文化现象可以被穷尽地描述。这就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没有任何社会文化理论是系统的或完备的。韦伯对这一问题的表述,用《科学论文集》中的一段脍炙人口的话来说,就是:

在概念框架中,社会世界得以成为观察与科学说明(explanation)的对象,但这些概念框架都是暂时的。在未有定局的未来,社会科学的前提假设仍然是可变的。即或悠久如东方之僵化思想,仍不伤其直面社会生活之无尽本质而提出新问题的能力。(Weber, 1968, p. 184)

社会科学事业是总体(ensemble)文化意义中的一部分,然而后者处在持续的变迁中,所以对社会科学逻辑特征的研究,本质上也必将是非系统、不完备的。不妨看看社会科学家自奉为其领地的那些问题,这些问题落入了社会文化科学的领域。在这些问题中,再看看那些被他们视为有“意义”、真正值得解决的部分,以及他们如何考虑一项社会文化研究应该用到的方法,连同应用这些方法所需要的技术。最后,看看他认为什么样的方法是解决社会文化问题最令人满意的方法,以及依照什么样的标准,可以来批判、论证、修订或摒弃这些解决办法。或者,用韦伯自己的话来说——在这点上,他跟当时哲学术语的言说方式颇为吻合——考虑社会世界于其中得以成为科学研究对象的概念图式。与社会文化科学的主题类似,这种图式的元素也易于变化,因此它们同样也是社会文化研究的可能对象。 基于韦伯对社会文化科学问题域(problematic)的看法,最好把采用这一问题域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研究视为无限的试验或尝试之集合,也就是为解决无限的概念问题所做的系列尝试,这些概念问题无法被任何有关社会学知识的单一理论所解决。本书也仅代表着这样一种尝试。

这也就是说:韦伯对社会文化科学问题的哲学研究所具有的逻辑特征的看法,对人们在试图理解其著作时所遇到的困难,至少得负部分责任。韦伯文风曲折回环(convoluted),实属性情使然,他认为那些简易明晰的论文必然过于简化、歪曲事实,是以深表怀疑。他拒斥条分缕析的标准,以为华而不实,自欺欺人。此书的碎片化特征是韦伯对一切自命具有系统性、完备性的理论都予以拒斥的结果。因此,韦伯的元哲学就产生出一种对读者具有高度要求的文本。如果用韦伯式的语言,可以这样来表述:某种程度的禁欲主义——或者至少是自我限制(self-resignation)——对读者来说是必需的。因此,如果玛丽安妮·韦伯所言非虚,那么在创作这种文本时,韦伯自己也感到极度疲惫,痛苦不堪。试图迅速完成本书的写作而未果后,韦伯最终没有写出任何定稿。

那么,韦伯为什么会承担这一写作任务呢?他常常明言,所谓“方法论”或元理论工作,其价值令人怀疑,其地位也值得追问。比如,他在《克尼斯》文注189中,毫不留情地批判了可怜的“比尔曼博士”(Dr. Biermann)的著作。比尔曼对元理论问题所做的处理既有欠精致,又无关痛痒,犯了“半吊子逻辑错误”,“希望当前流行的这种方式——按照这种方式,每部基础之作都必须带点认识论研究色彩——消失得越快越好”。在1913年提交给社会政策协会成员内部传阅的一篇文章的结尾处,韦伯就明确道出了他为何对元理论工作的价值感到怀疑,甚至有点不屑。 4

目前,诸如方法论瘟疫之类的东西正在我们的学科中蔓延。几乎不可能找到一篇哪怕属于纯粹经验性的文章,其作者为了名誉起见,觉得没必要增加“方法论”评论。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青蛙之灾”(plague of frogs),使人回想起的那些情势。走路无需知道腿部的构造(anatomy)。只有当什么部件出了毛病时,解剖学(anatomy)才具有实践的重要性。(Weber, 1964, p. 139)

熟悉《出埃及记》第八章细节的读者理当记得,亚伦利用神奇法杖,制造了一次青蛙之灾,[成千上万]的青蛙涌出尼罗河,玷污了法老的宫殿与臣仆。但是法老的巫师们不甘被亚伦看似无可模拟的巨大成就所超越,“用他们的秘技做出了同样的事,把青蛙带到埃及的大地上”。总之,由亚伦起首,埃及的生活已经被青蛙所占据。即便亚伦与那些埃及巫师停止了作法,房子、庭院与田野里的青蛙都死光了,尸体被成堆安置,大地上仍然臭气熏天。

韦伯的评论令人哭笑不得,虽然他看似并非有意。不光他的批评者与崇拜者,就连《古代犹太教》作者韦伯自身,都习惯在韦伯与希伯来先知之间冒险做比较,这就更加加剧了这种讽刺色彩。在德国社会科学历史上,除了黑格尔与马克思,没有人比韦伯本人在贡献“方法论瘟疫”方面更为多产。从1903年到1920年早逝,他竟然心甘情愿花时间写了超过500页的“方法论评论”。正如法老的巫师,韦伯的对手、批评者、评论者、阐释者以及追随者制造了成千上万页刊行文字以为反应。结果正如青蛙之灾,这一特殊瘟疫的后果依然与我们同在。当代社会学领域里各色韦伯之争( Weberstreiten )的残余无可避免。但既然元理论工作对社会文化科学而言与腿部结构对走路来说同样并非根本,为何要浪费时间冒险延续——甚或像韦伯那样加剧方法论瘟疫呢?

韦伯在他针对爱德华·迈耶论元历史问题所做的详细讨论的开头,自己就提供了答案。他首先重述了自己的1913年维也纳论文结论中所包含的方法论观点:

只有当发现并解决了实质问题,才能确立各门科学,并逐步发展其方法。纯粹的认识论或方法论反思至今还没有对这一事业做出决定性的贡献。(Weber, 1968, p. 217)

因此,“方法论”的角色也相应地受到限制。

只有依据那些其价值已经被实际研究所证明的手段,方法论才能得到自我反思。这种明确的自我反思仅仅是取得丰硕研究成果的一个条件,其程度并不甚于解剖学知识对“正确”走路而言的重要性。事实上,如果某人真的打算依照解剖学知识来走路的话,将会有被绊倒的危险。试图把研究宗旨建立在并非本质的方法论考虑之基础上的学者,也有陷入这种困难的危险。(Weber, 1968, p. 217)

在这里,韦伯辨别出元理论工作的两种独特的合法目标,也即两个条件,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元理论层面的反思就可以被认为是有价值、值得追求的。(1)当这类工作有助于教育相关社会科学家,使其“不再被华而不实的哲学玩票忽悠”时,它们是有价值的(Weber, 1968, p. 217)。合乎理想的元理论思想家是偶像破坏者,是手持大锤的哲学家,其任务是摧毁剧场偶像。 5 (2)在下述条件下,也能证明元理论对科学研究行为有价值。

假定借以确定研究对象的观点已经发生了彻底转变。假定转变的结果是新“观点”要求重新审视迄今通行于此学科内的科学研究逻辑。假定如此种种导致人们不能确定自身科学研究工作的“根本宗旨”。毫无疑问,历史性学科(historical disciplines)如今发现它们自身正陷于这种困境。(Weber, 1968, p. 218)

在这些条件下对社会文化科学的逻辑地位进行元理论反思,对这些学科内部的理论进步颇有价值,甚至不可或缺。这正是《罗雪尔与克尼斯》专著所秉持的精神。 nYtTspF8SHaoY8LACrShGeTX45kLbZhUiLIeWjCMMGqvlE7m83V7pZSXO/GvAv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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