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法是中世纪西欧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圣经》是教会法的核心和最高法律渊源。教会法的目的在于对教会组织和教徒生活加以规制。5世纪后,由于罗马天主教会演变为凌驾于西欧各国世俗政权之上的国际政治中心,教会法逐渐脱离世俗法的干涉,成为与世俗法相互竞争的独立法律体系。至此,教会法超出宗教信仰的范围,其内容广泛涉及世俗领域。教会法与同时期的日耳曼法和罗马法在相互竞争的同时相互融合,共同构成了西方近现代法律的三大支柱。 9X30oVST2foCIrDPKDtke7E2/qFXMS18P75OouQPsHJT/7A6HwoisboXO9Rsps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