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在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试图找到适度的税收收入与适当的财政支出规模间的均衡点。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推动城镇化建设的经验,我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财政分权制度改革,将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等公益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由中央政府下移至地方政府,这有助于处于信息优势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发展需要开展公益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然而,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中的财政支出水平已远远超过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承载能力。
为了实现经济或社会发展目标,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在市场上筹措资金称为地方政府融资。地方政府融资一般包括债务融资、财政拨款、权益性融资和资产性融资四大类。本书研究的地方政府融资专指债务融资。地方政府性债务能够帮助地方政府跨期分担财政支出成本,但是需要其寻找资金收益来源以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显而易见,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也存在着潜在的风险。本章从地方政府性债务概述、地方政府性债务融资的理论基础、地方政府性债务融资的本质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进行理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