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发展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内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迅猛增长,我国商贸流通产业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明确指出随着新兴业态的不断出现,现代流通方式的加快发展,流通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但是,在传统城镇化过程中,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发展速度的不一致,阻碍了经济效率的提高,放缓了经济的发展速度。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11—201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由9.5%下降到6.9%;商贸流通产业增加值增速也显著放缓,由18%下降到6%。
面对国内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国家试图探索合理的城镇化发展道路,以促进产业、城市人口以及空间的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由于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国家将新型城镇化建设确定为重点发展战略。2014年3月,国家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同年12月,国家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中国各区域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以明确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关系为前提。
在此背景下,长江经济带各省市肩负着协调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发展的任务,新型城镇化的建设也面临巨大挑战。截至2014年年底,长江经济带商贸流通产业增加值为4.47万亿元,占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的15.7%,而长江经济带人口城镇化率却高达54.24%,长江经济带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水平与城镇化发展的高速度明显不匹配。一方面,这无形中给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城镇建设造成巨大压力,引起了学界、政府等广泛关注,促进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发展成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另一方面,这给长江经济带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带来了机遇。如果能正确处理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发展关系,那么长江经济带商贸流通产业会得到长足发展,同时为国家建设新型城镇化提供产业发展层面的参考。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长江经济带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发展关系,研究人口、空间发展与商贸流通产业的相互影响程度,从而对长江经济带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协调发展的路径选择提出相应建议。
第一,为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发展研究提供参考。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发展问题,关系着经济发展的质量,但是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相对匮乏。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经济效率已成为当前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目标,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着重研究国民经济先导性产业——商贸流通产业与人口、空间的协调发展关系,为产业、人口与空间协调发展研究提供的参考是极具价值的。
第二,商贸流通产业综合发展评价体系的构建为以后的相关研究提供了重要借鉴。该评价体系从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模、市场环境、发展基础、发展贡献、发展现代化五个方面出发,找出涵盖的指标,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贸流通产业增加值等,然后运用熵值法计算各指标所占权重,构建商贸流通产业综合发展指数,并采用耦合协调模型研究长江经济带商贸流通产业-人口-空间协调发展程度及其时空分异特征。
第一,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分享产业发展经验。目前,我国城镇化建设存在着大城镇规模迅速扩张、小城镇发育不健全,资源配置偏向大城镇,区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在面临日益严峻的产业、人口与空间发展失衡的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因此,解决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发展问题,进而由商贸流通产业扩展至各行各业,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分享产业发展经验,对于加快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先导性作用的发挥。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发挥商贸流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点内容。本书的研究以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发展为着眼点,明确这三者之间的协调关系,有利于提高商贸流通产业的经济发展质量,更好地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性作用。
第三,挖掘商贸流通产业的经济发展潜力。商贸流通产业涉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产业,具有较长的产业链,消费潜力和市场价值巨大。正确处理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三者之间的协调关系,有利于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挖掘其经济发展潜力。
第四,就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协调发展的路径选择提出建议。实证分析不同地区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的耦合协调程度,人口、空间的影响效应差异,可以给政府提供相关的政策建议;同时,引起人们对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发展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为中国各地区商贸流通产业、人口与空间的协调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