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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交割基本规定

交易所在规范不同品种的实物交割行为过程中,对交割制度的制定既要考虑各个品种的具体差异,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第一,贴近现货。期货高于现货,但来源于现货。一般来说,能够成为期货品种并上市交易的产品,其现货市场的生产和消费量都比较大,而且产品的供求关系不稳定,产品价格波动大。因此,企业需要利用期货市场交易集中、信息广泛的优势来规避风险。交割制度需参照现货市场的地理条件、季节性条件、运输方式、储存习惯、产品特点等来设计,不能改变长期市场行为中已形成的物流流向和交易习惯。也就是说,现货市场的发展程度直接左右着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以及交割条款的设计。

第二,规则要公平。交割条款应综合考虑参与各方特别是仓库方、买卖双方的利益,制度设计的实质就是在他们之间取得综合平衡。要考虑到规则实施或者不能实施的多种情况,并采取预防措施;不能出现资金上的缺口和制度漏洞。交割规则需符合现行的法律,不能出现违反法律的条款。交割制度的条款设计应当简单明了,利于各方理解和掌握。

目前,三大交易所的具体交割条款存在差异,但总体来说,基本内容相差不大,所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交割方式、仓单的生成与流通、出库复检、交割费用、交割流程、交割标准品与替代品的规定、交割结算、交割纠纷的处理等。其中,前三者在本章中单独论述,交割费用在其他地方已进行说明,此处不再赘述。

一、交割标准品与替代品的规定

商品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条款,包括价格、数量、品种、质量、交割地点、结算、违约等内容,这里面除了价格可以变化外,其他所有条款都是标准化的。商品期货合约中最难以确定的是交割地点的选择和交割质量标准,它也始终是交割中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因此,下面将对交割质量进行分析,交割地点的选择将在后续章节专门讨论。

(一)交割等级条款应以现货市场为基础

制定等级条款是交易所面对的一个复杂难题。交割品质需要能够反映、概括现货市场上标的商品的总体要求和主要贸易活动,必须制定出可供交割商品的基准等级,以及替代可供交割商品的等级与升贴水,同时与现货市场的交易习惯和流通习惯保持一致。如果交割标准制定得过于严格,导致可供交割量不足,则会降低大户操纵市场的困难程度;反之,如果交割标准制定得过于宽松,经验表明,这种条款或者对多方有利,或者对空方有利,交易量就会下降并最终停止。

对交割质量的规定一般由交易所完成。传统的操作方法是,交易所通常选取现货市场中贸易量最大的品种作为基准交割品,然后根据现货市场上的质量差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依此设计升贴水。升贴水设计的基本思路是:把期货市场上的可交割物分成几个不同的等级,其中必有某个等级的标的物是标准等级,其他等级的标的物为替代品;将替代品等级跟标准品等级进行比较,如果某一替代品等级比标准品等级高,则是升水,反之则为贴水,同时根据现货市场的价格变化,适时对升贴水进行调整。从本质上来看,标准品和替代品的升贴水关系,实际上是由于质量差别形成的价格差额,它包括品种差价、品质差价、等级差价、规格差价、新陈差价等,这些统称为质量差价,即质量升贴水。

工业品是规模化生产,产品的质量标准更易制定,检测指标相对容易量化;而农产品除了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外,跟我国的生产方式也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在我国的交割质量纠纷案中,涉及农产品的比涉及工业品的要多。

(二)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的规定应考虑可供交割量

现货商品规避价格波动的理想模式是:在现货市场买、卖商品的同时,在期货市场卖、买期货,从而锁定价格波动风险。商品的市场价格波动主要受该产品的供给和需求的影响,也就是说,任何减少供应或增加消费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价格上涨,任何增加供应或减少消费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价格下跌。对于期货商品来说,现货市场不同的供应量和需求量、交割等级品的规定都会影响到交割行为。如果现货市场供应充足,交割标准品规定过于宽松,会引起可供交割量的大幅增加。反之,当现货市场需求量过大,期货交割等级品过于严格时,特别是在现货市场运行不规范、信用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会导致可供交割量不足。这是因为期货交易是标准化合约,交易标的物有质量保证、交货及时和按时回款等特点,所以现货市场的购买者愿意通过实物交割来实现购买目的,避免信用风险和现货纠纷。

同一种商品不管是在质量上还是在等级上,都会存在很大的差别,进而在价格上会表现出差异。但是在期货合约中,必须为标的物设置一个标准,只有符合这一标准的现货商品才属于期货合约标的范畴,也就是说,在质量上期货商品必须具备相同的品质特征,其用途、功能甚至感观在本质上应是单一的,那些个性强、具有独特特征的商品是不能用来进行期货交易的。为保证现货市场上的商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交割需要量,还必须有适当的满足条件的替代品。这样做,一方面在合约到期时便于交割,提高交割效率,减少交割纠纷,降低交割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让期货价格更好地与现货市场的价格趋合。

对于高度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来说,交割标准品的规定,应当以现货市场为基础,选择占该类商品绝大部分比重的标准品规格,从制度上保证合适的供应量,促进充分竞争。如果交割标准品的规定过于严格或完全脱离现货市场,导致满足交割条件的商品过少,那么,在交割月,多头很容易一边在现货市场购进商品控制可交割量,一边在期货市场拉抬价格,利用钱比货多的情况逼仓。如果交割标准品的规定过于宽松,会增加定点仓库库存压力,削弱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实物交割的空方对交割商品拥有更多选择权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无限制交割的政策,但为了减少过度投机的风险,我国在交割月会采取上调保证金和限仓措施,导致一部分希望交割的机构因资金不足而提前平仓。现行的交割制度下,卖方具有更多的选择交割商品质量和发货地点的权利,在备货时可以清楚地计算出质量升贴水、运费成本等,当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交割成本和备货成本之和时即可卖出套利。买方只能在仓单注销以后才能知道货物质量情况和接货成本,并被动地支付升水金额。所以相对来说,卖方在进行交割时比买方更具有优势,也更主动。

(四)交割标准品的规定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做出适时调整

交割产品的各项指标设计以现货市场为基础,当现货市场的环境发生变化时,期货产品的交割标准也需要随着外部市场的变化而变化。由于空方在交割方面具有选择权,通常倾向于选择最便利的交割品;由于多方一般没有选择权,当接到该批不符合自己要求的货物时,会面临处理的难题。另外,现货市场不同等级商品的价格经常发生变化,甚至剧烈波动,而期货交割规则却遵循着一套固定的升贴水标准,如果期货市场频繁调整质量升贴水,会让交易者无所适从。但当现货市场的品级标准、生产技术水平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适当的调整仍然必不可少。

下面以铁矿石为例进行阐述。

铁矿石于2013年10月18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初期制定的标准品和替代品质量要求如表2-1和表2-2所示。自上市以来,该品种交易比较活跃,实物交割量较大,2014年至2017年实物交割量分别为3 600手、4300手、22100手和7 500手,企业通过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积极性较高。

表2-1铁矿石标准品质量要求

注:资料来源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网站。

表2-2铁矿石替代品质量差异与升贴水

注:资料来源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网站。

铁矿石是钢铁的主要原材料。全球著名的三大铁矿石企业为澳大利亚的力拓、必和必拓,以及巴西的淡水河谷。尽管国内铁矿石储存较为丰富,但贫矿多,富矿少,且开采成本高,环境污染大。所以国内大量进口铁矿石,且从澳大利亚进口最多。在早期铁矿石价格高企时,企业为降低成本,同时大量使用进口铁矿石和国内铁矿石。但是,随着我国国内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钢铁行业去产能目标的贯彻实施,钢铁企业为保证产量、追求利润,逐渐优先使用高品种矿种,少用非主流品种,导致不同品种之间的价差扩大。现行的铁矿石交割标准和升贴水已与现货市场存在一定的脱节。虽然现货市场上仍然以铁品位在62%左右的PB粉和纽曼粉为主流,该品位价格也成为市场上公认的铁矿石价格风向标,但是交易所设置的一些指标值过于宽松,使得部分非主流品种进入交割范围,加大了多方的交割成本。因此,我国交易所在2017年9月对铁矿石标准品和替代品的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从1809合约开始执行。

新修订方案仍沿用了铁品位为62%的主流矿品种,交割标准品指标在保持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磷等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将硫含量降为0.03%。这是因为铁矿石中硫含量高,会降低钢的塑性、韧性和疲劳强度,也会加重环境污染。另外,新方案调低了微量元素铅、锌、砷的含量。理由是:这些物质也是铁矿石中的有害元素,铅会破坏高炉炉底,锌会引起炉衬膨胀而破坏炉壳,砷会降低钢铁焊接性能。同时,新方案缩小了铁矿石粒度范围,力求使铁矿石大小更均匀。当然,在指标的设计上还需考虑市场上的可供交割量,避免逼仓行为发生。所以,新方案在替代品的指标设计上,不仅增大了升贴水幅度,还在考虑现货市场上可供交割量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了部分指标。总体来说,基于环保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交割标准品的指标是趋严的。

二、交割纠纷及违约的处理

实物交割中涉及的主体主要有四类:期货多空双方、交割仓库或交割厂库、期货交易所。引起交割纠纷或违约的因素既有人为的,也有非人为、不可控的,如何对不同原因引起的纠纷或违约事件进行公正和公平的处理,不仅涉及当事方的切身利益,也会影响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当买方和卖方之间出现交割纠纷或违约时,或交割仓库出现违约时,交易所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虽然市场中有一些争议,但各方目前在实务操作中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即交易所需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保留对违约方追偿的权利。这是因为,第一,期货交易毕竟不同于现货交易,双方成交时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交易所实际上承担着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的责任,以保证合约的履行,如果交易所不承担责任,那么一旦出现问题,从经济人的角度考虑,他一定会选择推脱责任,这时“保证合约全面履行”就成为一句空话。第二,我国期货交易所是经过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成立的,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第十条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管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风险控制和对会员以及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①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②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③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④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⑤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第三十七条规定:会员在期货交易中,期货交易所先以该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分级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向结算会员收取结算担保金。期货交易所只对结算会员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以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虽然交易所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履约,但是也保留了向违约方追索的权利。

(一)买卖双方的纠纷和违约及其处理

买卖双方发生交割纠纷最多的地方是对质量的认定。为了保证交割的顺利进行和减少纠纷,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产品的不同特征,分别制定了交割细则,对各品种详细规定了标准品的质量要求、替代品的质量要求和升贴水。但交割是实务性很强的工作,做到对质量无任何异议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在交割纠纷的认定和处理上,各交易所尽管有些细微的区别,但总体来说,遵循的都是谁有问题谁负责的原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自然人客户是不能交割的,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也不能交割。自然人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平仓,如果不平仓,交易所会采取措施强行平仓。

实物交割必须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内完成,交割期为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工作日。在交割期前,货主在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通过会员办理入库申报,得到批准后,商品运抵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到货及相关凭证进行核验,货主应当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如果不到库监收,视为同意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结果。当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提货时,指定交割仓库对标准仓单审核无误后予以发货。货主可以自行到库提货或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但委托指定交割仓库代为发运时货主应当到库监发。货主不到库监发,视为认可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无误。实物交割完成后,若买方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天然橡胶、白银有异议的交割商品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应当在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并应当同时提供该交易所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买方对所交割商品无异议,交易所不再受理对交割商品有异议的申请。对于交割的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每批商品的有效期应当涵盖本次交割的最后交割日。即使交割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质量异议期的提交截止时间,如果该批商品的质量鉴定结论为不合格,卖方对该批交割商品的实际质量仍需承担全部责任。

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买卖双方交割违约的认定如下:在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卖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发生交割违约时,交易所会在违约发生当日16:30以前通知违约方和相对应的守约方。守约方应当在接到交易所通知的下一交易日11:00以前将终止交割或继续交割的选择意向书面递交交易所,逾期未提交选择意向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终止交割后,交易所交割担保责任终止,并向守约买方退还货款,或向守约卖方退还标准仓单。如继续交割,交易所则在违约的下一交易日组织征购或发布标准仓单竞卖公告,如七日内没有成功,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15%的赔偿金。若买卖双方都违约,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不能交付或接收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客户不能交割,自然人客户到期需自行平仓,否则,交易所将强行平仓。三大交易所都有上述规定。交割商品办理交割预报后入库时,货主需到场监督,验收结果须经仓库和货主认可并签字。入库商品的质量检测,根据具体品种,采取的措施有所区别,部分品种由交易所规定的质检机构实施,部分品种由交易所组织实施,部分品种由交割仓库组织实施。商品出库时,除动力煤外,买方需到场验收并监装、监运。买卖双方如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持有异议,可申请对计量衡器进行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车船板交割时,卖方货物存放机构必须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条件,如果达不到,卖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动力煤车船板交割检验在装车船过程中进行,买卖双方需到场,现场检验的质检报告将作为货物质量判定的依据。如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动力煤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自收到质检结果之日(不含该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预交复检费用,复检仅限一次,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动力煤之外的其他品种发生质量争议时,应及时通知交易所。双方把复检样品共同寄送至交易所指定的质检机构或者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货物质量判定的依据,寄送及复检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郑州商品交易所对交割违约的认定包括: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或未能如数交付实物的,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车船板卖方交割的货物质量不符合交割质量规定的;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按照谁违约谁承担责任的原则,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构成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双方交割终止。

大连商品交易所对提货单交割规定一般由买方委托质检机构进行,质量验收时双方需到场,若不到场视为同意。如卖方对买方出具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买方提交检验报告的下一个交易日闭市前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交易所在指定质量检验机构中选取复检机构,以卸货时的抽样存样的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卖方提出争议时,复检费用由卖方先行垫付,复检结果与原检验结果的差异在相关标准规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检验费、差旅费等)由卖方负担;否则,该费用由买方负担。该所对交割违约的认定包括: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如发生交割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若买卖双方都违约的,交易所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二)交割仓库的违约及其处理

商品的入库、出库和保管都是由交割仓库完成的,交割仓库有责任和义务把商品保管好,交易所在实物交割过程中起着中介作用,应当明确其与交割仓库的权利义务关系,交割仓库的规范管理是解决交易所和交割仓库及交易双方之间纠纷的根本办法。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实践,目前,关于交割的进行,在上述四者之间已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制度。

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的流程和验收有专门的规定,当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就交收的商品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一般通过双方会验的方式解决;也可以提请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复验,复验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如果指定交割仓库出具虚假仓单,标准仓单所示商品中有牌号、商标、规格、质量等混杂的情况,交割商品与单证不符,交割商品没有或缺少规定的证明文件,交割商品的捆数、块数、包装要求和交易所规定不符,未完成规定的检验项目而出具仓单,错收错发,因保管不当引起储存商品变质、灭失,在搬运、装卸、堆码等作业过程中造成包装和商品损坏,商品交割中滥行收费、违反期货交割业务规则,限制、故意拖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对上述行为,交易所将责令交割仓库改正,并没收违规所得。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至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减少核定库容、暂停交割业务、取消其交割仓库资格、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没有违规所得或违规所得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10至50万元的罚款;违规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规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当商品入库、出库时,货主应当到库监收监发。货主不到库监收监发的,则视为货主对指定交割仓库所收所发的实物的重量、质量没有异议。大连商品交易所对货主与指定交割仓库就商品质量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品种不同,处理措施也稍显不同,但基本上包括提出复检申请、由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复检费用由提出争议者或提货方先行垫付。复检结果与指定交割仓库的检验结果相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检验费和差旅费等)和损失由提出争议者或提货方负担。如果不相符,该费用和损失由指定交割仓库负担。

郑州商品交易所要求交割仓库缴纳交割担保金,以作为交割仓库履行义务的保证,交割担保金的利息归交割仓库所有,利率按同期银行活期利率每年计算一次。当由于交割仓库的原因造成标准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标准仓单权利的,交割仓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交易所按有关规定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后,交易所有权对交割仓库进行追偿。

总体来说,三大交易所对交割纠纷与违约的处理遵循了权责对等原则,即违约方承担责任,过错方赔偿损失。当然,交易所为减少风险,保证履约,相应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如,要求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缴纳风险抵押金;交割厂库开出标准仓单时,需要有交易所认可的担保方式;商品入库时,货主需缴纳交割预报定金;等等。

三、交割结算

交割结算依然遵守现货市场的交易规则:交货方把货物交付给对方并收到货款,收货方支付货款并收到货物。也就是说,符合交割条件的双方没有选择对冲平仓,在合约到期后,买方按照期货合约的规定支付货款,卖方按照期货合约规定的商品数量、质量、时间和地点向买方交割实物。由于期货市场中,实行的是保证金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并有组织严密的交易所提供平台组织交易。因此,实物交割双方并不直接交换货物,而是由交易所集中组织配对。在我国的期货市场中,由于没有设立统一的清算所,清算任务实际上由各交易所下辖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或清算部门负责,交易所事实上承担着共同对手方的任务。因此,为了保证合约的履行,交易所都制定了自己的交割结算制度。国内三大交易所的交割结算流程虽然在细节上存在差异,但基本上差别不大。图2-1为仓库标准仓单的交割结算流程。

图2-1 交割结算流程

从图2-1可以看出,期货交割结算与现货交割结算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现货市场中买卖双方直接接触

在现货市场中,交易双方直接签订合同,通常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者分期交付货款和分期交货。现货市场中一般是一对一的谈判,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签订之后如果不能兑现就要诉诸法律。而在期货市场中,买卖双方并不直接接触,甚至互不相识,如果要进行实物交割,需要借助双方会员和交易所来办理,双方一对一的谈判一般是不被允许的,甚至被视作违法。

(二)期货市场结算款通过会员办理

现货市场中,发货方发送货物后,收货方直接把货款支付给对方。但在期货市场中,卖方只能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申请,并把货物运送到指定交割仓库,交割仓库检查无误后,才能签发仓单。经过交易所配对,买方凭已注册的仓单才能到指定仓库提货,货款支付也是通过会员提交到交易所,由交易所再支付给卖方。 q/0KTTW2MzMfHASL9Wcj+m1WpQGMlgDeuHS7MAwh7wPIP5LSWjZbeUxAyjVgnZ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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