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48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建立以来,期货就逐渐成为经济学学科领域专家的研究主题。迄今为止,与期货有关的研究涉及最多的是套期保值、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关系。
Working(1952),Johnsont和Stein(1961),Gray与Rutledge(1971),Ederington(1979)等分别从不同角度探讨了最优套期比率。后来的学者又先后引入计量经济学模型或其他理论模型如小波分析来研究套期保值。价格发现是商品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虽然理论界对其界定有不同的表述,但总体来说,形成了分别以Samuelson和Hoffman(1932)等为代表的两派观点。前者认为,期货价格发现是指期货价格在理论上等于对期货合约到期日的现货价格的条件期望;后者则认为期货价格发现功能是指期货价格能够提前反映现货价格未来的变动方向或趋势。目前,已形成的关于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理论主要有蛛网理论、仓储理论和持有成本理论。
国内对期货市场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在借鉴国外成熟理论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角度如套期保值、价格发现、监管、制度设计等展开,或针对某一类或某个具体品种的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的均衡性来论述。
交割是商品期货交易中的最后一环,也是期货市场中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两大基本功能实现的制度保证。理论界对交割作用的认识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即零交割观点、限制交割观点、无限制交割观点。目前,交割的重要性不管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中,都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但作为实现交割的物质载体的“交割库”的相关研究极少,理论界也鲜有对交割地点布局的研究。事实上,从公开发表的成果来看,目前对交割地点进行较为详细论证的主要有安妮·派克和杰弗利·威廉斯所著(赵文广等译)的《期货交割》一书。在该书中,作者认为:交割地的选择与当地可供交割量有关,单一交割地点的价格会更加透明,多交割地点会引起基准交割地的现货价格偏离期货价格,因此,应当通过升贴水设置来减少价差,投资者选择交割地点时也会考虑自己的货物与升贴水的关系。
对交割库的选址和布局,目前主要有两种理论,即单一交割地理论和多交割地理论。单一交割地理论认为交割的目的是保证商品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在交割月趋合,而并不是为对应商品提供买卖渠道,所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只设置一个交割地点。多交割地理论则认为,在不同区域设置多个交割地点,有利于不同地区的企业参与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并对物流和价格有传导作用。当然,不可避免地,随着交割区域的扩大,交易所在升贴水设置、交割库库容安排、交割库管理等方面会加大难度。
随着交易量的扩大,实践证明,交易所在多个地点设置交割库已不可避免。虽然交割地点的布局或交割库的选址,从狭义上来看属于期货交易所的范围,或者是期货经济学领域的内容。但实际上,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那些交易持续活跃,价格预测功能发挥较好的品种,其交割库分布在主产区、主销区、中转区或交通运输便利的港口等处。因此,交割库的布局不仅与期货经济学,也与地理学、运输经济学、地方经济学、甚至管理学等领域密切相关。事实上,在国内,能够成为期货交割库是许多企业甚至地方政府孜孜以求的事情。如果某一地区的某家仓库或企业被交易所批准为交割库,对物流、交易集散地的形成、贸易方式、企业形象和实力、生产运输方式都将产生影响。随着新交易品种的不断上市,交割库数量增加也不可避免,这增加了经济活动分析的复杂性。交割库的研究,虽然仍以期货市场为基础,但也可以从其他角度如物流、产业集聚、经济重构等方面展开。
自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成立以来,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大致经历了试点和盲目发展阶段、规范和整顿阶段、稳步发展阶段。1998年治理整顿中保留下来的12品种中,其中农业品占了10个,有色金属品种为2个。2004年我国期货品种上市取得了重大突破,一些影响国计民生的大品种如棉花、玉米、燃料油先后上市。至2017年年底,共有48个品种上市(见表1-1),基本上形成了涵盖农产品、林产品、工业品、能源、贵金属的产品体系。每家交易所都有自己的特色。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虽然都从农产品起家,逐步引入工业品,但前者主要是以某一个品种为主,逐渐形成上下产业链,而后者则是以点带面,逐个突破。上海期货交易所则以金属、贵金属、能源类品种为主。它们相互独立,又逐步形成有所交叉的板块。
表1-1 中国上市期货品种一览表
随着新品种的不断上市,以及期货交易制度如限仓制度和大户报告制度、保证金制度、价格涨跌停板制度、交割制度等的不断完善,市场上形成逼仓的难度越来越大,机构投资者逐渐进入市场规避风险,市场成交量大幅增加。2009年,中国商品期货成交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占全球的43%;2016年,商品期货成交量达到41亿手,成交金额突破177万亿元,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油脂、塑料、煤炭、黑色建材期货市场和第二大农产品、有色金属期货市场(见图1-1)。
图1-1 中国商品期货成交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
在商品期货市场建立之初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业内各部门未对交割产生足够重视,认识上存在很多误区。误区之一,有些人认为交割率越低越好,实物交割无足轻重。这种认识源自西方成熟市场国家的交割率一般不超过5%。误区之二,交割问题只在交割的最后阶段才存在。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交易所一般对交割率讳莫如深,认为交割率高是产品失败的表现,部分交易所在交割规则中对某些品种的实物交割量会进行总量控制,而有些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布局不合理,库容量得不到充分保障。但由于交割风险频发,小品种暴涨暴跌损害了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后来大品种的交易量逐步上升,交割制度逐渐得到完善。
商品期货交割的顺畅进行不仅依赖于期货交易制度的完善,也依赖于交割制度是否健全。而随着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不同品种的具体交易交割情况,交易所对交割库的布局、交割费用的增加或减少、交割方式、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的规定及升贴水都会做出适当的调整。在期货市场建立初期,交割库地点一般位于交易所所在地,并且各品种以单一交割地建库的较多。但随着期货交易量的加大,上市品种的增加,参与交易的客户数量增多,单一交割地很难满足参与期货市场的交易双方对交割的需要,在极端情况下或运输不畅时容易造成逼仓。目前,除西藏外,我国境内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设有期货交割库。几乎所有品种现有交割库数量都大于上市之初时的数量。
交割方式是任何一个期货产品必须面对的问题,交割方式不合理,对该品种上市后的正常运行会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不同的标准,目前国内商品期货交割方式的大致划分如图1-2所示。
图1-2 国内商品期货交割方式
国内早期的交割全部采用的是仓库标准仓单形式,但随着新品种的不断上市,期货市场的规模持续扩大,能适合仓库标准仓单交割的品种越来越少,因此,交割方式创新成为必然。
仓库标准仓单一般要求产品耐储藏、易保存,产区、销区或集散地较为集中,且市场上有符合交易所交割条件的仓库,国内目前约有一半的上市期货品种全部用仓库进行交割。但对于一些特殊品种如玻璃,由于体积大、单位价值低、搬运时易碎易破等特点,如果照搬以前经验采用仓库交割,显然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社会仓库;且把产品从生产厂家搬到交割仓库,势必会导致成本大幅增加,因此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借鉴国外和国内豆粕交割经验的基础上,对玻璃实行了全厂库交割,解决了无法进行仓库交割的问题。另外,不同交易所对部分其他品种也进行了交割方式的创新,如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豆粕、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动力煤和粳稻及苹果等。甚至对某些品种如玉米,交易所在条件合适时可能会推出集团厂库仓单,即某集团厂库仓单生成后,投资者可以协商,在该集团的全国所有仓库选择性提货,实现“通存通兑”,以降低交割成本,方便投资者接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