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是中国进入21世纪尤其是近10年来国家土地政策改革的重大部署。从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到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再到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尤其是2019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确定了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制度的法律地位,至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围绕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的建设,理论界和实务界进行了持续的讨论和争论,目前争论的焦点已经由要不要构建转移到如何构建的问题,并且已逐步认识到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同地”“同权”“同价”“同责”(以下简称“四同”),但对于“四同”的内涵及其实现机制等相关问题,目前在政策层面还存在一些不清晰的表述,在学术研究层面还存在诸多模糊的观点。鉴于此,本章在总结中国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建设的实践过程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四同”政策内涵及学术观点,分析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的理论圈层特征,提出了实现“四同”的具体路径建议,并构建了本书的主要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