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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
——从对“观察渗透理论”命题的批判说起

徐竹

摘要 :由于误读前后期维特根斯坦不同的意义观,汉森对“观察渗透理论”命题的论证包含着深刻的逻辑张力。而对这一命题的批判考察进一步导向了一种与科学实践的具体情境紧密相关的“经验”概念。这一概念可以从具体情境下解释用具意义的实践活动、经验结构内在的解释学循环和实践参与者与情境的关系这样三个角度得到阐明。

关键词 :经验;具体情境;科学实践;观察

传统经验主义的立场大致可以用以下三个命题来概括:① 认识不能超出经验范围;② 决定是否接受(或拒斥)一个理论的最终依据来自直接经验;③ 直接经验依靠归纳上升到普遍的知识。但这三点的重要性并不等同。在早期英国经验论者那里,① 是在和唯理论者的论战中提出来的,作为批判所谓“天赋观念”的否定性命题。③ 肇始于培根的主张,但它对经验主义立场并不具有本质的意义:休谟的著名考察证明了无论先验的还是经验的理性都不能保证归纳法的有效性;而后来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则显示了一种非归纳的经验主义如何可能。② 则体现了传统经验论的基础主义色彩,是任何一个经验论者最根本的立足点。洛克说:“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上的,而且最后是导源于经验的。” 休谟进一步区分了“印象”(impressions)和“观念”(idea),把后者看作对前者的复现。 这种基础主义的努力同样贯穿于现代经验论中逻辑实证主义试图统一科学的逻辑重构和波普尔以观察经验为反驳证据的证伪主义。

真正对命题②提出挑战进而动摇了整个基础主义经验论立场的是由汉森提出的“观察渗透理论”命题,以及此后兴起的历史主义科学哲学。但历史主义同样未能很好地解决自己面对的问题——这些问题或是实证主义遗留下来的,或是在批判实证主义的过程中新发展出来的。我们拒斥了基础主义的经验论原则,但却没有真正找到更好的替代者。在我看来,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重新澄清“经验”概念的意义。“经验”可以说是经验主义最重要的概念,但无论是早期英国经验论者还是逻辑实证主义者都看到,要对他们以之为基础的“经验”概念给出一个显定义是极其困难的。本文一开始的三个命题并非是在对某个“经验”概念的定义上给出的,而恰恰是命题中对“经验”的使用体现了经验论者如何理解“经验”概念。具有本质意义的命题②告诉我们,“经验”是在和“理论”的二元对立关系中得到理解的:观察经验对指涉一般对象的理论陈述具有判决性的优先地位;而“判决”就意味着“经验事实”对任何理论而言都是中立的。在历史主义看来,汉森命题恰恰说明:既然观察陈述总是具有某种理论负荷,那么理论中立的“经验事实”显然不存在,进而“经验”对“理论”的判决性关系也不成立。但否定这一关系并不等于抛弃“经验”概念,它只是要求我们重新理解这一概念。然而一般的历史主义科学哲学却没有指明,应该在什么意义上继续使用“经验”概念,由此遭遇了诸多理论困境。

本文旨在探讨一种科学哲学的语境中更加合理的“经验”概念,它应该超越基础主义经验论的理解,有助于回答历史主义以来科学哲学的新问题,有助于阐明科学的经验意义。这一探索是从对“观察与理论的关系”问题的探讨开始的,对汉森文本的解读将清理出“观察渗透理论”命题发生的理论根基,同时也将看到这一命题并未将其逻辑前提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但在此之前,有必要先把“观察与理论的关系”的问题史梳理清楚,以提示汉森命题的发生背景。在文本解读的基础上,笔者将引入海德格尔之后的解释学的某些思想资源,结合从对“观察渗透理论”命题的批判中所获得的东西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初步获得一种新的意义上的“经验”概念。必须承认,这里的答案只是初步的,还远不能获得一种清晰的定义。但笔者相信新的“经验”概念可以相对地获得澄清,因为我们已经具备了某种对这一概念的“前理解”,我们已经在超越实证主义的意义上使用“经验”概念。

一、理论背景:观察与理论关系问题的缘起与发展

在早期英国经验论者那里,“观察与理论的关系”问题尚未被明确地提出,但哲学家们已经意识到,以经验论立场解决知识的基础问题需要从经验的发生过程中澄清某种差别以及对立双方的联系。在洛克那里,这是“简单观念”与“复合观念”的区别与联系。洛克认为,诸如“红”“坚硬”等简单观念是知识发生的基本材料,理解力只是在其基础上组合、重构才形成复合观念,也即一般性知识的对象,例如理论知识所指涉的关于对象“实体”的观念,就“只是一些简单观念的集合体;同时,我们还假设有一种东西是这些观念所依属、所寄托的” 。而在休谟那里则是“印象”与“观念”的区别与联系:前者是“初次出现于灵魂中的我们的一切感觉、情感和情绪”,即直接经验中被给予我们的;后者则是“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象” ,是对前者的复现。

这些论述中的基础主义立场为后来的逻辑实证主义所继承,但对早期经验论者而言,一个重大的缺陷是他们局限于主客体非此即彼的认识论框架中,把观察和理论的内容统统视作主体的内在表象,“经验”只是个人主观地直接被给予,从而陷于心理主义和自我中心的困境。例如在休谟那里,“印象”和“观念”的差别只在于强烈程度和活泼程度,此外是“极为类似”的,“心灵的全部知觉都是双重的,表现为印象和观念两者” 。显然,缺乏公共客观意义的内在表象难以实现对指涉一般对象的理论的奠基。早期经验论者还无法有效地提出问题,这在主客二元的认识论哲学范式中几乎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观察与理论关系”问题的提出就需要新的哲学背景和研究向度的引入。

(一)在语言意义的向度上论证观察对理论的奠基

这就是语言的向度,更准确地说是“意义”的向度。这一向度的引入奠基于现代逻辑的发展。弗雷格指认了一种既非主观表象又非物自身的客观“意义”;前期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 》(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以下简称TLP)中表明,通过纯粹的逻辑分析能够澄清命题的意义。一方面,任何命题总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TLP§5 ),命题的逻辑分析最终将达到这些基本命题;另一方面,“命题是实在的图像”(TLP§4.01 ),“表述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TLP§4.1 ),基本命题表述基本事态的存在和不存在,是基本事态的图像,而“逻辑形式”正是基本命题能够有意义地图示实在而和实在共有的东西(TLP§2.18)。所以,只有符合逻辑句法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也就是说能以真或假的方式图示实在,而真假则在于命题所表达的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不符合。需要注意两点:一是作为论述的前提,TLP在本体论上把世界设定为“事实的总体,而不是事物的总体”(TLP§1.1 ),而事实就是事态的存在(事态的不存在称为否定的事实),就是“实在”;事态则意味着对象(事物)在其中以一定的方式关联、配置。二是所谓命题对实在的“图示关系”,首先是一种内在的同构关系,这种同构基于逻辑形式。在这个意义上,概念的框架及其逻辑联系的方式成为TLP始终强调的东西。

从意义分析的角度明确地提出观察与理论的关系问题,这正是逻辑实证主义的贡献。早期经验论者试图从经验的发生过程中论证知识的经验基础,关注两种主观表象之间的关系;而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要关注的是观察陈述与理论陈述的意义和内容之间的关系。既然任何有意义的陈述都可以通过逻辑分析先验地得以澄清,那么不论是观察内容还是理论内容都不能是各人私有的表象,而是公众可确认的,因而观察具备了承担理论知识之基础性诉求的可能。可见逻辑实证主义摆脱了经验论前辈们的“自我中心困境”,石里克认为这是实证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主要区别。 对陈述意义的关注同时意味着对“经验”理解的变化:在逻辑实证主义那里不再有“谁在经验”的问题,而只有对任何“我”均保持中立的“经验内容”本身,对物理主义语言的强调特别突出了这一相对于所有认知主体的中立性和公共性。 而接下来需要论证的是,从两种不同陈述的意义联系来看,观察如何实现了对理论的奠基?

在逻辑实证主义运动早期,经验论者认为这一问题已经获得完满的解决。既然根据TLP,被完全分析了的有意义的命题总是对事态之存在或不存在图示,那么对于任何经验科学的陈述而言,“其意义可以通过逻辑分析,更确切地说,通过还原为关于经验所予的最简单陈述来确定” ;通过这种还原,我们也就获得了接受或拒斥该陈述的判决性依据。所以石里克说:“陈述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陈述证实(或否证)这个句子的方式。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证实它的方法。” 陈述间的还原也使得概念间的还原成为可能。早期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所有不可观察的理论词项均可最终还原为一系列观察词项,因为所谓语法分析总离不开对词项的定义,而“唯一无须任何事先的知识就能达到目的的解释是实指定义”,所以对理论词项的意义澄清“显然是全都要涉及‘经验’或‘证实的可能性’” 。这样,从陈述和概念两个方面,观察与理论关系上的基础主义立场得以全面确立,所有科学概念都将被安排在一个立足于“经验”上的“还原系统 ”(自上而下看)或“构造系统 ”(自下而上看) 中,由此“统一科学”。

这一较强的还原主义和基础主义立场在逻辑实证主义运动的后期被不断弱化。卡尔纳普先是提出了“宽容原则”,承认不应把能否完成对观察词项的还原作为是否接受一个理论概念的标准。对一门具体科学来说,使用一个理论词项只意味着使用一种“语言构架”,而这个构架所表述的对象系统的实在性问题——所谓“外部问题”则根本“不是一个理论问题,却是是否要接受那些语言形式的实用问题。这个接受并不需要理论上的辩护……因为它并不蕴涵一个信念或断定” 。宽容原则是着眼于具体科学的发展提出的,但卡尔纳普并没有在方法论层面上放弃基础主义立场,而是做出了相应调整。观察对理论的奠基作用不再诉诸两种陈述之间直接的意义联系,而是分成两个层面:首先,给出从理论语言LT到观察语言Lo的对应规则C,这确定了LT中较容易还原的理论陈述或词项与Lo的关系;然后,在严格定义了“相对于名词的类K有意义”之后指出,如果在LT的词项序列中,理论词项M及其之前的所有词项总是相对于先前词项的类有意义,则M也是“经验地有意义的”,即间接地还原到观察经验上。

(二)提出汉森命题的哲学背景

卡尔纳普是在面对蒯因的批判中做出这一调整的,一定意义上也吸收了蒯因的思想,例如承认理论词项对直接经验是有层次差别的,不可能全部翻译为观察语言。但卡尔纳普的基础主义立场体现在,通过给理论语言以部分的、间接的解释,即便理论语言构架的选择是宽容的,也仍能把科学陈述与没有认知意义的形而上学陈述区别开来,即前者可间接还原到某种观察陈述而后者不能。蒯因正确地指出,之所以有这一要求,是因为首先相信“可以设法把一个陈述的真理性分析为一个语言成分和一个事实成分” ,从而“纯粹语言地为真”导向分析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区分,“根据事实地为真”导向还原论。我们已经看到,观察与理论关系问题的有效提出曾依赖于语言向度的引入,现在则揭示出,当时那种具体“引入方式”的局限性:如卡尔纳普所表白的,是把语言作为外在于“经验事实”的“构架”引入的,而事实成分则被看作既定的基础。而在蒯因看来,“科学双重地依赖于语言和经验;但这个两重性不是可以有意义地追溯到一个个依次考察的科学陈述的”。这里蒯因实际上提示了一种新的语言向度的引入方式:不是作为外在于事实的构架,而是作为科学整体的内在结构性要素引入语言。承认这一点,就没有理由把语言构架和具体科学陈述区别对待。

这一语言向度的新的引入方式开启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包括逻辑实证主义在内的基础主义经验论传统重新受到强烈的质疑。汉森的文本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现的。但汉森在文本中并未提到蒯因的观点,而是强调了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他的很多观点都来自《哲学研究 》( Philosophiscal Investigation ,以下简称PI)第二部分对“看”的论述。笔者将在第二节对汉森文本的解读中比较论述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在此之前有必要先概述PI的一般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仍然关注语言的意义问题,但此时他认为“语言意义的基本单位”不再是可以完全分析的陈述句子,而是“语言游戏”,即由语言和那些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行动所组成的整体(PI§7)。 词句的意义正是在使用语言并做出相应行动的具体情境中被理解的,且并不存在一种 脱离了具体情境的抽象的、固定的“意义 ”:“ 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 。”(PI§43) 此,应当“专注于语词被实际交流、使用和理解的场景,在语词同它的使用者和使用环境的交织中, 考察语词的意义” 。实际上,语言的述说本身就是一种活动( PI§23 ), 它首先是代替而非描述实 际的行动( PI§244)。 理解具体词句的意义意味着理解某个具体行为,而这又依赖于对这一行为 方式的整体有一种先在的理解。维特根斯坦用“生活形式”指称这一整体。生活形式总是以一种不 可选择的方式被给予了我们,而我们能够和他人一起生活这一事实,说明我们已经具有某种对生活 形式的理解,因此我们也能够有意义地问及具体语词的使用( PI§30; 31)。 一方面,各种语言游 戏的细微差别体现着生活形式的差别 ,“ 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形式 ”(PI§19 ); 一方面,存在着人类共同的生活方式,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 ”(PI§206)。 可以 ,“ 在逻辑上,生活形式高于和大于简单的语言游戏” 。我们将看到,对“经验”概念的考察而言, 语用行为的意义观和作为行为方式整体的生活形式的优先地位是 PI 中最值得注意的思想。

二、“观察渗透理论”还是“观察依赖情境”?

自汉森的《发现的模式》发表以来,“观察渗透理论”命题逐渐被学术界广为接受,其影响甚至超出一般科学哲学的范围。汉森在其著作的第一章和第二、三章的一部分中详细论述了这一命题 。

(一)解读汉森对“观察渗透理论”命题的论证

汉森命题是对观察与理论关系问题的观点,但它在文本中只是从对观察的考察中提出的。汉森首先从“开普勒和第谷在日出时是否看到同一个太阳”这一问题出发,引出对“看”的概念的考察。通常认为,他们的观察陈述具有相同的意义内容,但又与各自坚持的不同理论——日心说或地心说相联系,所以其差异“产生于对其所见物的事后解释” 。这正是逻辑实证主义的进路,它把整个过程分为纯粹获取感觉资料的“看”与联系理论的“解释”两项。汉森指出“解释”应该是个经验问题,即可以决定是否给出解释;但实际的“看”——例如对立方体透视图的观察,并没有这种自由度,因为实际上并不能知道在所谓的“解释”之前中立的纯粹资料是什么。所以这里并没有所谓的“解释”发生,只是“看”到了不同的东西。这就需要对“看”的概念做出辨析。

汉森并不否认,纯粹记录视觉资料的活动是“看”的实例,但他认为这并不是科学家在其研究工作中真正进行的那种“看”。在这里发现情境与辩护情境的区分已不重要,而在逻辑实证主义关心的辩护情境中,“看”就是获取纯粹感觉资料的、相对理论中立的观察。那么汉森所强调的、科学活动所需要的是什么意义上的“看”?他先是以很多格式塔心理学的例子说明,即便一般的“看”也不仅有线条、颜色这些视觉图像要素,而且还以一定的方式把它们“组织”起来,即总是以一定的方式“看”对象;而我们以何种方式“看”它,归根结底是由其所处的具体语境决定的。在羚羊鸟头图中,图像对象究竟被看作羚羊头还是鸟头,在与周围不同图像对象的关系中就会有不同的答案。“图例的特定方面,是由它呈现的语境引起的……这种语境乃是图例本身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当逻辑实证主义从观察陈述的意义角度考察经验的客观内容时,他们认为存在一种不为具体语境限定的语义分析,因而辩护情境的“看”是独立于具体语境的。这就澄清了两种“看”之间的概念差别。

接下去汉森转到了对科学工作的“看”的直接论述。物理学家眼中的X射线管,在外行人看来只是复杂的灯泡。“参观者必须学点物理学才能看见物理学家所看见的东西。只有这样,语境才能突出你面前的……那些物体的特征。” 有意思的是,到这里“语境”(context/connection)一词出现了11次,而此后在整个第一章中就再也没出现过。汉森把笔墨更多地放在论证“看”如何依赖观察者的知识、理论上。我认为这说明在汉森看来,正是科学知识和理论产生了科学活动中“看”所依赖的语境,或更强地说,就是这种语境本身,尽管汉森本人从未明确做此表述。“语境”概念是如此模糊,它只适用于在一般的“看”的层次上的论述;而要具体到科学工作的“看”,则因为通过分析科学理论在观察中的作用能够具体阐明“语境”的作用,所以再用这个术语就显得大而无当了。既然一般的“看”要依赖语境,而科学理论就为科学活动中的“看”提供语境,那么 “(科学的)观察渗透理论”是一个很自然的结论,它由更一般的前提 “(一般的)观察依赖语境”论证得来。

但这一论证的合理性还并非不言而喻。首先,应该弄清楚,所谓渗透进观察的“理论”指称的是什么?“看是(至少)具有某种知识。” 根据文本,至少有两类知识:一是谓述观察对象的陈述。“看见物体x,就是看见它可以我们所知的诸x的实际行为方式,表现其行为。” 当我们“看”某个对象的时候,实际上总已经是从对象出现于其中的某事态的角度来“看”,必定已经渗透着关于这一事态的知识。这里继承了TLP关于“世界是事实的总体”的预设,但却是一个过强的要求:只有首先具备对观察对象的适当知识,才能真正“看”到该对象,显然不能说明“X射线的发现”这类重大的科学史事件。汉森虽只要求“至少”,但这又会变得太弱:“看见了X射线管至少是看见,如果它掉在石头上就会被摔碎。” 如果仅看到这些,应该更倾向于说根本没有“看见”X射线管。另一类是关于观察用具的理论知识。当观察对象是X射线时,实验者对X射线管的知识就是这一类;对微生物学家来说,显微镜的理论知识也属于这一类。说这类“理论”渗透进观察似乎问题不大,但它们与观察对象的联系比较间接,不能揭示汉森命题的全部意义。

更准确地说,渗透进观察的“理论”主要不是什么关于观察对象的具体知识,而是语言的概念结构。汉森认为,观察之所以必然渗透着理论,是因为“看”在纯粹的视感觉之外还包括语言成分。“我们的视觉意识是由图像支配的;然而科学知识首先是语言的。……看就是图像和语言这两者的结合。” 图像以具有原本的某些性质来描绘原本,它不提供真值判断;语言则描述情况“是什么”,因此我们才能根据“看”来判断是否接受某个陈述。 所以所谓“理论”的渗透作用主要是通过先于观察的概念结构实现的。这里的“渗透”表明,语言已经不是外在于经验事实的“构架”,而是通过为“看”提供语境,内在地建构着经验事实。这非常类似蒯因提示的作为内在结构性要素的语言向度,但却是被引入“看”的实际过程而非科学知识的整体。

这样问题就最终转化为:“理论的概念结构能否为观察提供所需的语境?”根据汉森文本的论证结构,对它做出肯定回答直接蕴含着“观察渗透理论”命题。

(二)晦暗的“语境”概念与“观察依赖情境”

那么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理解“语境”。关于这一点汉森在注[30] 中引用了维特根斯坦在PI中关于“课文为尼克尔立方体提供不同解释”的论述,但同时又让读者参见TLP的命题2.0123:“假如我知道一个对象,我也就知道它出现于诸事态中的所有可能性……”显然在汉森看来这两处论述是同义的,但实际上却有着根本的差异。澄清这一差异,需要比较维特根斯坦在PI和TLP中的观点。

在PI第二部分有对“看”概念的重要论述,汉森所强调的“看”在那里被称作“面相”(Aspekt)的看。所谓“面相”是指图像对象显示出来的与其他对象的相似性,“是它和其他对象之间的某种内在关系” ,更明确地说即图像的一种“意象”。我们曾提到,PI持一种语用行为的意义理论,在这里同样如此:图像的“意义”并不是独立于具体的理解活动、可以先验地得以澄清的固定内容,而是观察者在具体情境中对待它的方式。“我就是那样对待它的,这就是我对这个图形的态度。” 而当意识到图形对象不止一种面相后,观察者就可以有意识地把该图形当作某种面相对待,即“看作”某个对象。观察者究竟在何种意义上“看”对象,这应从其“对‘所见之物’的表现”来判断,应该辨析“行为的精细差别” 。设想一个物理学家可以在一种比他在读本科时所理解的更深刻的意义上“看”X射线管,这往往就体现在利用X射线管做实验这一行为过程的细微差别上。而TLP的命题2.0123则说的是对象与事态的关系。对象配置成基本事态的方式是和基本命题逻辑同构的,命题的意义可以逻辑地得以澄清。一言以蔽之,TLP关注的是对象逻辑地构成的独立于具体情境的事态以及逻辑地图示这种事态的命题;而PI则关注具体情境下观察者对对象意义的把握,行动体现着他们所理解的“意义”。

汉森在论述一般的“看”依赖语境的观点时大量引用PI中的论述,但他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PI和TLP在意义理论上存在的重大差异,这就使得他的“语境”概念非常晦暗不明。一方面,汉森似乎是在PI的意义上谈“语境”,他追随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是否在相同意义上把握对象,这“在观察者的行为中呈现”;在不同的意义上“看”同一个图像时发生变化的是图像的“组织”……他甚至还以“火”在不同情境中的意义差异来类比论证物理学中“原因”与“结果”的意义具体性。 这是很有新意和创见的,但他并未将这一思想坚持到底。因为另一方面,他又把“语境”看作概念逻辑地联系在一起的组织网络,图像对象在“语境”中出现就类似于TLP中“对象在事态中出现”那种意义。显然这样理解“语境”可以非常自然地得出“理论的概念结构提供了观察所需的语境”这一结论 ——TLP就非常强调概念结构的作用,但同时也错失了“观察依赖语境”命题在PI的意义上所蕴含的很多内容。

“语境”概念的晦暗和歧义造成了汉森文本深层次的逻辑张力甚至是断裂的,特别在他同时引述PI和TLP中看似同义的论述时表现得尤为明显。除了前面的例子,汉森在论述“看”总包含某种谓述观察对象的知识时,在注[46] 引了TLP的命题2.0121,这一命题是说,任何对象只能在它与其他对象的结合中被思考。显然汉森想说的意思是和TLP的引文一致的,但由于他对“图形在具体情境中出现”和“对象在事态中出现”这两个概念混淆不清,又引了PI中的论述:“我在某种面相的突然闪现中所感知到的却不是对象的一种性质,而是它和其他对象之间的某种内在关系。”TLP命题中的“对象”是对象事物,任何对象总处在某种与语言逻辑同构的相互关联之中,即在事实中出现。而PI论述中的“对象”是所观察的图形,但对图例内容的陈述不具有TLP所认为的先验的客观意义,而是要在具体情境中把握;所谓“内在关系”并不是一种逻辑同构的关联,而是图形之间的相似性;把握这种“内在关系”所需要的不是纯粹的逻辑分析,而是要诉诸观察者对待图形的具体方式,他的行为的细微差别:当他要描述自己在鸭兔头图中看到了什么时,他“指着大量不同的兔子图画” 。文本的深层逻辑断裂非常直观地显现出来。

我们对观察与理论关系问题的考察就在这里与汉森分道扬镳。实际上我们已经使用了“情境”概念,以明确指谓汉森在PI的意义上所谈的“语境” 。因此在这一意义上的“观察依赖语境”命题应该被转述成“观察依赖情境”。而在这一前提下,得不出汉森意义上的“观察渗透理论”命题。PI意义上的“情境”作为观察活动所处的实际境况,包括发生这一活动的地方环境、环境中诸要素同观察对象的具体联系……特别重要的是,“情境”总是相对于该环境中从事活动的观察者而言的,它也包括观察者具体地对待观察对象的实践关系,以及附属于这种关系的观察用具与观察对象的关系。显然,这远不是理论的概念结构所能提供的。但概念结构和观察用具的具体理论确实能对“情境”产生作用。例如,观察者由于在理论学习中训练了某种学科素质,因而能够在具体情境中有意义地行动,在其行为的细微差别中体现着他的“看”对对象意义的具体把握。如果从这种意义上说,那么“观察渗透理论”仍是成立的。但此时讨论这一命题成立与否已经无关紧要了,重要的是,阐明观察与情境的关系同时开启了通向一种更为合理的新的“经验”概念之路。

三、走向一种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

本文旨在探索一种新的更合理的“经验”概念,但却是从观察与理论的关系问题入手的。对这一问题的考察最终得出了“观察依赖情境”的命题,而由此赢得一种新的“经验”概念的条件已经具备了。

(一)对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的意义阐释

关于“经验”概念的问题如此具有吸引力,并非偶然。伽达默尔说:“在我看来,经验概念——尽管看起来非常荒谬——乃是我们所具有的最难以理解的概念之一。” 逻辑实证主义确立了一种能够承担起科学理论之基础主义诉求的“经验”概念,它根本上立足于TLP中表述的意义理论,即承认陈述具有一种不考虑经验活动发生情境的客观语义,通过逻辑分析可以澄清这一语义。而在PI中语用的行为的意义理论背景下,则立刻可以看出,这一基础主义的“经验”概念并没有揭示出科学的真正经验基础,甚至可能把实际科学工作的“看”排除在“经验”之外。汉森命题抓住了这一点,但他并没有把其逻辑前提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特别是错失了“情境”的真正含义。而如果我们承认“观察依赖情境”,那么就同样可能有一种依赖具体情境的“经验”概念:它完全立足于PI表述的语用行为的意义向度,可能更好地揭示科学的经验意义,更好地解决科学哲学提出的问题,从而成为一种更合理的“经验”概念。

因此澄清这一新的“经验”概念,就需要阐明具体情境与科学经验的关系,特别要关注具体实验情境中的科学实践活动。我认为,欧陆的现象学传统特别是海德格尔之后的解释学的思想资源对完成这一任务是有帮助的。当然,科学哲学语境中的“经验”同生存论哲学或美学讨论中的“经验”是不同的,而解释学首先是针对后者。单纯就一种思维方式而言,借鉴解释学观点有助于我们充分发挥语用行为的意义向度,有助于克服在逻辑实证主义那里被弄得很狭窄的理论进路,从而有助于澄清科学哲学中这一新的“经验”概念。

让我们从“观察依赖情境”出发。这一命题说明,观察者在具体情境中对待对象的方式体现着他在何种意义上把握了该对象。类似地,“经验”首先是科学家在具体实验情境中对诸要素的“意义”的把握,他实际地使用、改变这些要素的行动体现着他的把握。构成实验环境的任何要素都不是立在实验参与者对面、应加以客观考察的“对象”,而是作为用具的一种功能性存在,即海德格尔所说的“上手状态”的存在;对实验用具的意义的最好把握就是在实验活动过程中自如地使用它,发挥其功能:“对锤子这物越少瞠目凝视,用它用得越起劲……它也就越发昭然若揭地作为它所是的东西来照面,作为用具来照面。” 具体情境中实验参与者的“经验”揭示着诸实验要素的“其所是”,而“所是”的内容又被具体情境决定。同一个X射线管,在一个它作为产生X射线的实验仪器的情境中与另一个它本身承担实验目的的情境——例如教师向学生介绍X射线管的示范性实验中,“其所是”是大不相同的。参与者的不同“经验”——各自情境中实际行为的差别显示出射线管正是在不同“面相”上被把握。

所以,这种“经验”——具体实验情境下的科学实践同时也是一种解释与理解活动。这里的“解释”并非汉森所批判的“事后解释”,因为它并不依赖于感觉证据与理论内容的语义联系,而就是指实践行动的经验过程。“在我们做什么以及如何做的过程中,我们解释了自身和世界。” 下面借助法拉第实验的案例来阐明这种解释活动的内涵。

1820年夏末,H.C.奥斯特发现,载流电线中的磁效应会以某种方式在电线中循环。法拉第进行了实验,对这种主张的意义做了澄清,并且进一步发展了这种思想。在几个月的时间中,他事实上建造出了一台原始的电动机。一个圆柱形的玻璃管的顶部和底部被软木塞塞住。一根电线从顶部的软木塞的中央穿过,进入玻璃管中,电线的末端有一个钩,在这里垂直悬挂着第二根电线。一个软铁棒经过底部的软木塞伸入玻璃管的下方,那第二根电线的下端可以自由地围绕软铁棒的顶端旋转。通过底部软木塞上的汞池,可摇摆的电线的下端与铁心保持着电接触。为了启动这台“电动机”,把一根磁棒的一极置于从底部软木塞伸进来的铁心的末端附近,通过一个电池使一根导线把铁心与从顶部软木塞伸进来的电线相连。随之而岀现的电流会导致那根可摇摆的电线的下端围绕磁化的铁心旋转,同时会维持与汞的接触。法拉第很快给他在欧洲各地的竞争者们送去了这种装置的样品,并且配备了如何使它运转的说明书。

法拉第设计的实验装置巧妙地通过通电时“电线的下端可以自由地围绕软铁棒的顶端旋转”捕捉到奥斯特断言的现象。在这一实验情境中,电线、软铁棒、磁棒、汞池……这些用具在训练有素的法拉第眼中非常“上手”,它们在实验目的指引下已经被“领会”为一个整体,而用具正是在这一整体中才自如地发挥其功能,成就其意义。但法拉第究竟是如何想到它们具体该做什么用并如此巧妙地安装起来的呢?这可能依赖于他对这些用具有某种意义的“知”,但这“不是明确的规定或规则。它们是概括性的、可变的能知(know-how)” 。具有能知并不是通晓用具的各种属性,而是把握了用具向着实验目的敞开的应用方式的可能性。他在组装装置时对用具有某种“看”,但这不是做记录某种特征的“观察”,而是组装活动所要求的“顺应于事”的“寻视”(umsicht) ;他环顾(sicht)四周(um ),不断筹划利用周围的用具以改进所用的材料及其使用方式。没有哪门课程能教会一个外行人这种“能知”和“寻视”,它们只能来自法拉第从事实验活动的“经验”;或者如库恩所说,它们是需要在“具体应用实例”中学会的“意会知识”(tacitknowledge) ,任何语词的描述在这里都捉襟见肘。

这就是在科学实践的“经验”中实际发生着的解释活动。实践参与者对具体情境中诸用具之意义整体的领会、他们具有的“能知”和“寻视”几乎是所有这类解释活动的可能性条件。由此,参与者经验着实验情境中的诸要素,以其行动解释着它们。或者更确切地说,在具体情境中“经验”着,亦即是在这一情境中“生存”着。对实践参与者而言,每个情境都是具体而微的“世界”。“在具体情境中”并不是说实践参与者处在某个具体时空环境的“盒子”里,而是说居住于、熟悉于这一环境,与其中的上手用具打交道 ,从而具有“经验”。“打交道”的活动可能有某种规则,但参与者从不会被规则限定于某种行为方式,“因为每一种行为方式都可以被搞得符合于规则” 。“经验”总是明确的规则与面向可能性开放的实践活动的交织,有经验的参与者总是在这一交织中意会到如何更有意义地行动并做出决断,而他的“意会”与“决断”总依据于对情境整体的领会。因此,不存在脱离具体情境的科学“经验”,正如不可能有脱离世界的“生存”。

法拉第在其实验情境中对用具的解释都奠基于他对情境要素之意义整体的领会——也即对当下情境本身的领会——说明,“经验”的解释活动总有某种前提,正如PI所强调的,对语言和行为的理解依赖于对生活形式的先在理解。“只有在先行揭示了因缘整体性的基础上,才可能揭示因缘本身,即揭示上手事物的存在。” 情境整体被其参与者在具体的经验活动之前先行领会,这并非是对情境有客观的知识;实际上参与者不可能完全阐明他已身处其中的情境 ,但在先的领会却在参与者对用具的实践解释活动中“成形”。领会为解释活动提供了实践可能性的领域,又在解释活动中阐明自身。法拉第在把磁极放在铁心附近并使电线末端与铁心通过汞池相联系的操作中,解释了软铁圆筒、汞池等用具在情境中的意义,同时也“道”出了他对整个情境的理解。但这里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在经验活动中解释出来的意义早已蕴含在参与者对情境的先行领会中,并且解释活动就是以这一领会为前提的,那么实践参与者不就是不自觉地把某种结论性的东西当成前提了吗?所谓的“经验”不就只是一种自说自话、自己为自己提供合法性的纯主观活动了吗?

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确实具有这种“解释学循环”的结构 ,但它并非纯主观的恶性循环。无论领会还是解释都不是参与者能完全自主决定的事,而是受到其所处情境的多方面制约。这其中不仅有具体地理历史条件的限制,参与者本人也是情境的要素,情境的制约作用也表现在参与者的行动受自身的背景、知识储备、经验积累等的制约。他的行动的确是对用具的解释,但他不能任意行动;他的解释的确奠基于对情境的领会,但他不能任意领会。然而这种制约又并非明确和刚性的,法拉第也可能带着对奥斯特断言的偏见做实验,也可能从主观上“想当然”地面对实验情境,这样的话,他也就不会取得科学实践上的成就。所以要做的事情不是从“经验”中拒斥掉这种循环,“而是依照正确的方式进入这个循环”;而“正确的方式”就是在解释活动中有意识地不让先行领会“以偶发奇想和流俗之见的方式出现”,而始终“从事情本身出来清理”先行领会。这样“经验”就在领会与解释的循环中通过内化具体情境的内容而不断丰富起来,因而它具有“最源始的认识的一种积极可能性”

这就已经涉及了具体情境下的“经验”与实践参与者的关系。一方面,不同参与者以其具体行动建构着情境,但情境仍具有优先地位。的确只有相对于从事具体活动的人而言才有“情境”,但同时任何人都不过是以他们的活动参与建构其所处的情境的要素,他们非但不是情境的主人,反而经常受制于具体情境,甚至只有“从事情本身”领会情境才能正确地行动。笔者在论述中不用“经验主体”而用“实践参与者”指称情境中活动的人,就是为了强调这一点。另一方面,实践参与者在具体情境下的经验并非只是积累感觉材料的活动,而是深刻改变着他自己。“我们的日常实践和我们实践的取向塑造了我们当下的状态,并不断地重塑我们。” 在具体情境下的经验中——用库恩的话说,在解决谜题的具体应用实例中,我们学会了很多不能划归为明确规则的东西,从而丰富了自身,同时也就更能以一种较有把握的开放的心态面对新的情境、新的经验。“有经验的人……因为具有如此之多经验并且从经验中学习如此之多东西,因而特别有一种能力去获取新经验并从经验中学习。”所以“经验的辩证运动的真正完成并不在于某种封闭的知识,而是在于那种通过经验本身所促成的对于经验的开放性”

(二)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之合理性论证

这样,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就显露出一个大致的轮廓。尽管粗略,但能够阐明它与传统经验主义的区别与联系。它对科学经验的考察方式继承了早期英国经验论者,都是从实际的经验发生过程出发的;但在这里,经验的发生不是被理解成“认知主体”的内在表象的嬗变,而是被看作“参与者”在具体情境中解释着周围用具的意义的实践活动。在这一活动中,情境具有相对于参与者的优先地位,因而它避免了陷入逻辑实证主义所指责的自我中心困境。从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看,科学仍是具有“经验”意义的,但由于对“经验”概念的理解不同,这里实际上持一种不同于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科学不再被认为是在感觉证据证实或证伪基础上的知识的自我增长,它“首先不是表象和观察世界的方式,而是操作、介入世界的一种(或多种)方式” 。科学家首先从事的不是构建一个不断逼真的世界图景,而是通过具体情境下的解释活动介入世界的改造。任何关于科学的方法论原则都只是这一“经验”事后的理性重构。

但这还不足以论证这一“经验”概念“更合理”,因为对传统经验论的批判在蒯因的科学整体论,特别是在以库恩的“范式”理论为代表的历史主义那里已经开始。可以肯定,如果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并不“更合理”,那么它必然不能批判地对待那些被传统经验论的批判者们接受为前提的东西,不能从新的角度澄清在他们那里有时甚至是以颠倒的方式表现出来的理论无意识。下面的分析试图表明,可以否定上述蕴涵式的后件从而证明新的“经验”概念更合理。

蒯因认为,科学作为一个整体是“人工的织造物”,尽管它需要根据经验的反驳做出调整,但“经验对整个场的限定是如此不充分,以致在根据任何单一的相反经验要给那些陈述以再评价的问题上是有很大选择自由的” 。由于经验对理论的不充分决定,还原论失效了,但蒯因并未彻底地走向历史主义,而又提出了与感觉刺激直接关联、具有主体间可确认性且独立地具有经验意义的“观察句”概念,以承担理论的基础诉求。既然“不充分决定”不是因为观察受理论污染,那么就只能归结于理论词项的观察标准的灵活和不完整,以至于不相容的理论可以蕴涵相同的观察语句。地心说和日心说似乎都蕴涵着陈述日出现象的相同的观察句,而对这同一个句子,地心说者看到的是太阳上升,日心说者看到的是地平线下降。如果说这是因为地心说和日心说所含理论词项具有灵活的观察标准,似乎也并没有什么悖谬的地方。

这里遇到的不是对错的问题,而是特定理论框架下的视域局限问题。显然“经验”在蒯因那里是“观察句”的主体间可公共确认的客观意义,本质上并未超出逻辑实证主义的层面。因此在他看来,当第谷和开普勒都面临日出现象的“感觉刺激”时,必做出具有相同语义的“观察句”,却又和不同的理论相联系。而引入新的“经验”概念则会看到,由于具体情境要素——参与者知识背景不同,第谷和开普勒完全是在不同地经验观察对象;即便二者用相同的语句描述各自的观察结果,也不具有相同的“意义”,自然能与不同的理论相联系。这里并没有超越具体情境的客观“意义”。蒯因触及了汉森所探索的东西,但由于其理论框架自身的无意识,却是以“理论词项灵活的观察标准”这一扭曲的方式体现出来。

在库恩那里情况就更复杂,关于“范式”概念的理解,历来有很多讨论。 按照一般对历史主义的理解——这种理解直接建立在承认“观察渗透理论”命题之上——范式是“由一系列被科学共同体成员所接受的不可违反的理论教条构成” 。承认这种意义上的范式的革命和不可通约性使得科学哲学不得不面临科学的进步性危机:科学史可能只是不同理论范式的更替,且“我们为何选择新理论而抛弃旧理论,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可言” 。库恩辩称,除了具体理论和形而上学信念,“范式”还指涉共同体具有的价值和共有的范例;由于对成熟科学团体的大部分成员来说,主导价值是“解决自然界提出的谜题的能力”,所以科学革命的进步性体现在,“后期的科学理论在一个常常大不相同的应用环境中,较其先前的理论表现出更好的解谜能力”

就库恩对范式作为“共有的范例”的意义的强调和对科学革命之进步性的解释来看,他的确已经触及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的某些方面,但和蒯因一样是无意识的,这体现在他把进步性标准诉诸共同体的共有价值。如果评判范式更替的进步性的是“解谜能力”,那么这一所谓科学共同体的主导价值不就是超越所有范式而存在的吗?但既然价值本身也是范式指涉的要素,那么范式的不可通约性会允许有这种超越性的价值存在吗?或者说假如这种超越性的主导价值确实存在,那它存在的依据又是什么呢?要解决这些问题,只对“范式”概念进行些小修小补显然是不够的。如果引入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那么我们就会看到,解谜能力之所以是衡量科学革命进步性的标准,根本不在于它是哪个共同体的超越性价值,而是因为科学的“经验”意义正是在具体情境中解释实践对象之意义的活动;“解谜”意味着参与者的某种具体行动被赋予了意义,它因此开启了参与者能够有效行动的新的可能性领域。所以这一进步性的衡量标准是科学自己提供给自己的,如果它的确被科学共同体接受为共有的价值,那恰恰是共同体成员“从事情本身”来领会科学的结果,而不是“解谜能力”得以成为进步性标准的原因。

可见,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提供了一种对科学的全新理解,一种能够阐明传统经验主义及其批判者的理论预设之局限性的全新向度,有助于解答历史主义以来科学哲学所面临的问题,因而它是一种更合理的“经验”概念。

四、结语:回顾与展望

本文的探索从概括传统经验主义的基本立场开始,在新的“经验”概念崭露头角的地方结束。“经验”传统上是在与“理论”的二元关系中被理解的,而且新的“经验”概念也是从对观察与理论关系问题的考察中得到启发的,但在阐明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时却没有再回到那种二元关系中。这是因为,如果说“经验”概念的意义需要重新得以澄清,那么“理论”概念同样如此,而这是在新的意义层面上阐明经验与理论关系的前提。这一工作的复杂性远不在对“经验”概念的考察之下,更不是这篇论文所能容纳的。但仅从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已被阐明的意义来看,即使这一概念并不蕴含传统意义上经验对理论的“奠基”,考察经验与理论的关系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由于这一关系还未在新的意义上得到深入考察,所以这里对“经验”概念的阐发也只能是非常初步的。回顾前言中概括出来的三个基本命题,在新的“经验”概念下应作何理解呢?命题①仍应是成立的,任何具体的科学认识成果从根本上都不超出具体情境下的“经验”;命题②的意义依赖于刚刚提到的对经验与理论关系的重新考察;命题③所提出的问题意义更加重大:如果不承认归纳,那就要阐明立足于具体情境下的“经验”概念的科学知识生产方式是怎样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还远不止这些,例如笔者并没有探讨同一情境下不同参与者之间关系的问题,但这应该是具体情境下“经验”概念的内容,且正是当今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关心的主题。这从一个角度也说明,新的“经验”概念具有重要意义:阐明一个有价值的哲学概念并不是结束,而是许多更进一步的探索工作的开始。

作者简介 :徐竹(1983— ), 男,山东日照人。南京大学哲学系2001级本科生,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为蔡仲教授。2005至2010年在清华大学—匹兹堡大学联合培养,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任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当代英美知识论与行动哲学、维特根斯坦、社会科学哲学。

南哲感悟 :感谢母系让我以这种方式重温大学时代的论文!惊奇地发现,直到今天我仍然在研究的话题,早在本科阶段的文章中就已经关心了。当然文章是不值一提了,今天专业本科生的论文,读来感到后生可畏!我对大学生活印象最深的是今天回不去的浦口。工作之后回南大到访过仙林的系楼,颇有“物非人是”之感。尽管校园和大楼都是新的,但老师们的样子一切如昨,恍若折叠了时空。感恩南哲四年的培养,无论是专业的还是生活的所获,都将使我受用一生。相信南哲的事业必定蒸蒸日上,越来越好! 5UaJ6U4wkFqcFYfmColFcTl2BQWFf7ZX9U0MykjuJCPO/iwVFfSk7/YqGVsmCX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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