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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模型描述

本文在参考Escude(2014)的小国模型的基础上,使用一个包含有托宾税的DSGE模型对我国托宾税制度设计进行了探讨。虽然中国本身是一个大国,但对于整个世界而言,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作是一个“小国”(唐琳等,2016)。模型由家庭部门、最终品厂商、中间品厂商、出口厂商、政府、中央银行等六个主要部门组成。

1.家庭部门

假设家庭可以通过国际资本市场进行借贷,而国外投资者会对本国的借款在无风险利率 i t * 的基础上要求一个风险溢价,由于我们仅关注本国情况,因此可以假设无风险利率 i t * 为外生,同时选择一个随机且时变的外生变量 ϕ t * (其度量外汇市场风险)和一个内生变量 τ D (·)(其度量本国承受风险能力的倒数),两者的共同作用体现风险溢价。代表性家庭所面临的国外利率为:

其中 分别为国外债务和央行外汇储备对GDP的比率,即:

S t 表示名义汇率, P t 分别为国内和国外价格指数, y t 表示实际GDP, d t r t 分别为实际国外债务和实际央行外汇储备:

假设经济中存在有无穷多个无限期存在的同质家庭,在每期,代表性家庭在预算约束下对消费 c t 、劳动率 N t 、持有现金 m t 、持有债券 b t 和国外债务 d t 进行选择,并解决如下一个效用最大化问题:

其中 σ C σ N 分别为消费和劳动的常相对风险规避系数, β 为贴现因子, ξ 为权重系数, 为消费品价格, W t 为名义工资率,Π t 是家庭所拥有厂商的名义利润分配, Tax t 是名义一次性总付税(或转移支付)。 分别表示国内债券和国外借贷的利率。通过向模型中引入一个衡量交易成本的变量 τ M ,使得家庭具有持有现金的动机,其中 为现金对消费的比率,其形式为:

其中 ,即家庭可以通过持有现金 M t 减少消费的交易成本 。参考Escude(2014),我们将 τ D τ M 的具体形式设定为:

其中 α 1 β 1 等均为 τ D τ M 的结构参数,上述形式保证了 的性质。将 的偏弹性分别记作:

从上述非线性的结构中可以看出,参数 α 2 α 3 β 2 β 3 的数值大小分别决定了 对于承受风险能力的倒数 以及交易成本 τ M 的边际影响程度,而 α 1 β 1 的大小则主要影响两者的水平值,通过这种方式,上述参数共同决定了 的大小,而在后文参数校准中,我们实际校准的是 。最后,以实际量表示的家庭部门最优化问题一阶条件为:

家庭的消费 c t 则定义为国内消费品 和进口消费品 加总的CES函数,即:

其中 θ C ≥0是国内消费品和进口消费品之间的替代弹性, a D a N =1- a D 分别表示国内消费品和进口消费品在总消费支出中的比例。

2.最终品厂商

完全竞争的最终品厂商将中间品 q t ( i )作为投入,并使用如下一个CES技术的生产函数进行生产:

上式中 θ 是不同中间品间的替代弹性。在每期,最终品厂商所面临的利润最大化问题为:

由一阶条件可以得到,最终品厂商对每种中间品的需求为:

将其代回到生产函数中,可得最终品定价方程:

因为最终品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且生产函数为规模报酬不变,因此最终品厂商的利润为零,可以得到:

3.中间品厂商

假定一系列垄断竞争的中间品厂商利用同质的劳动作为唯一投入要素进行生产,其生产函数为 q t ( i )= ε t N t ( i ),之后将所得中间品出售给最终品厂商。中间品厂商依照Calvo规则制定价格,每期能够自行调整价格的厂商比例为(1- α ),而其余 α 比例的厂商只能沿用上一期价格。能够在第 t 期调整价格的中间品厂商所面临的跨期最优化问题为:

是国内厂商的随机贴现因子或定价核,根据一般均衡的资产定价理论,随机贴现因子是(国内产品)消费的跨期边际替代率,即 是中间品厂商的实际边际成本,其可以由成本函数 得到。中间品厂商的劳动需求为 ,其中 为价格分散。

根据Calvo规则,每期能够自行定价的厂商均会选择相同的价格水平 ,而在第 t 期无法调整价格的厂商则选择沿用上一期价格 P t -1 ,此外由前文已得到的最终品定价方程,结合三者最终可以得到如下形式的价格水平演变过程:

由上式可以最终得到新凯恩斯菲利普斯方程(变量上标符号代表对数差分):

4.出口品厂商

假定出口厂商被动接受要素和产品市场价格,并在国际市场上以国外货币表示的价格 出售其产品,以本国货币表示的初级商品的价格为外生的国际价格和名义汇率相乘所得,即 。出口厂商的生产函数为: ,其中 是出口商品, 是国内商品中被出口厂商当作投入品的部分, b A 为用于出口品生产的商品比例,出口厂商的利润为 。出口厂商最大化如下一个目标函数:

本国的对外贸易条件为 ,从而可以得到 。由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可以得到出口厂商对于作为生产要素的本国商品的需求:

结合此式与出口厂商生产函数方程以及对外贸易条件方程,可以得到出口商品的国内实际价值:

5.公共部门

模型中的公共部门由政府和中央银行组成。中央银行发放现金 M t 和本国货币债券 B t ,并且持有以国外货币计价的无风险债券作为外汇储备 R t 。此外,假设央行没有政策施行成本,同时本国债券只会被本国家庭部门持有,中央银行的预算约束为:

其中 QF t 是中央银行的准财政盈余,由三部分构成:外汇储备的利息收入,外汇储备的资本收入,再减去为所发行债券所付的利息,即 QF t = i * t -1 S t R t -1 +( S t - S t -1 ) R t -1 - i t -1 B t -1 。记 S t / S t -1 = δ t ,表示本国货币的名义贬值率或名义汇率的环比变化,这也是模型中衡量汇率波动的重要变量,其偏离稳态的程度越高表明汇率波动的程度越大。假设在每期央行会将准财政盈余(或赤字)转移给政府,在此假定每期央行的净财富恒为零,即 M t + B t - S t R t =0,进而得到中央银行实际资产负债方程:

假设政府支出与私人消费支出的比例为 ,并定义总政府支出比例为 G t =1+ ,此处 是一个内生变量。假定政府消费与家庭部门消费具有相同的交易成本,则实际GDP可以表示为:

国内产品市场的资源约束为:

政府将支出用于购买产品,接受来自央行的准财政盈余(或赤字),并且征收赋税。其预算约束为:

其中, tax t 为实际税收, qf t 为中央银行的实际准财政盈余(或赤字),其包含两个部分:央行资产的利息收入和国际外汇储备的增加(或损失):

将央行、政府、家庭的预算约束联立,进而得到国际收支平衡方程:

其中 CA t 表示经常账户余额,另外用 TB t 表示贸易差额,即:

6.货币政策、汇率政策与托宾税制度

根据“三元悖论”原则,央行或政府部门在开展相关政策时必须在汇率的稳定性、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三者之间做出一定权衡。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假设央行可以在有约束的条件下同时对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同时政府以征收托宾税的方式实行有限的资本管制,即在一个相对独立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使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辅以托宾税制度。具体地,我们假设三种制度均遵从类似泰勒规则的简单规则 [1]

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会兼顾通胀目标、增长目标和汇率目标,通过这种方式,模型可以体现出“三元悖论”原则下三种政策之间的约束和权衡。措施的具体效果则以模型中的参数设置为准。

七、外生冲击

模型中的外生冲击均假设为简单的AR(1)过程。对于进口和出口商品的通胀率,假设两者可以通过对外贸易条件互相影响,具体地,假设对外贸易条件冲击方程:

上式也表明,两个价格指数存在协整关系,借此可以通过构建误差修正模型来对方程中的参数进行估计。除了进出口价格的冲击之外,模型中还存在全行业生产冲击、政府支出冲击、国外利率冲击以及外汇交易风险冲击等其余4个外生冲击:

[1] 当采用时变形式的托宾税规则时,其形式如式(28)所示;当采用固定形式的托宾税规则时,则采取 tax D t = tax D ;的形式一,使其恒等于固定值(稳态值)。 7rv6TVITg4uRar9krWOfPrGZknn+n68RdDxKssyDJ+aYOeLeF7aikFVYgqUK/E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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