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前期(绳文、弥生、古坟时代),日本的居住建筑包括竖穴式、平地式、干栏式等。竖穴式是向下挖坑洞,深度一般不超过1米。平地式是以地面为室内地坪。干栏式是将地坪抬高,使其高于周围地面。干栏式则以柱子、瓜柱支撑悬山式屋顶。竖穴式住宅在日本建筑遗存中数量最多,早期平面多为椭圆形、圆角矩形,弥生时代多为圆形,古坟时代又转变为矩形。屋顶以柱子、放射形椽木支撑人字形屋架,形成庑殿式屋顶,屋内中央生火。江户时代末期成书的《铁山秘书》中,记录有高殿图,其构造与竖穴屋顶极为相似(图1-17)。
图1-17竖穴遗迹复原(图片来源:"日本建築史図集")
竖穴式建筑是最普及的样式,其屋顶构造为“天地根元造”。即在地面开挖竖穴后,架设交叉的圆木,通过上方的横梁和绳、蔓藤等加固、扎紧,其上覆盖横竹条和茅草形成屋顶。屋脊处以短木压住草束,入口设置在侧面。屋脊处的短木称为“坚鱼木”,交叉的斜杆上端称为“千木”。 (图1-18)
图1-18原始住宅想象图(图片来源:《日本建筑史精要》)
奈良时期,居住建筑分为庶民建筑和贵族建筑。庶民建筑一般采用土石地面,铺垫稻草,从竖穴建筑发展而来,屋架采用合掌式。贵族建筑往往铺设地板,采用干栏式构造和束柱屋架结构。(图1-19)
图1-19白川乡的合掌式屋顶民居,显示了传统的民居构造(作者摄)
平安京皇族与贵族的住宅建筑样式以“寝殿造” 为代表,住宅主体建筑称为寝殿,往往为坐北朝南,正脊东西走向。两侧通过透渡殿与东西配殿相连,东侧配殿称为“东对”,西侧建筑称为“西对”,东对和西对各有中门廊向南延伸。寝殿采用桧皮屋面,主屋三至五间,地面抬高铺设木地板、榻榻米,四周加庇。地面向外伸展出挑台,绕以栏杆。殿内以竹帘、帷幕、屏风分隔空间。东对、西对的走向与寝殿主屋相反,正脊为南北向,悬山屋顶,山花面加设“唐披”,地板高度低于寝殿主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