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心化以及宅基地闲置浪费,成为乡村振兴中突出的问题。这与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向非农产业转移是分不开的 [1] 。由此观察到的现象是,大量的农村人口通过各种途径转移到城镇,部分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等问题凸显。因此,抓好闲置宅基地的流转与退出成为实践中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生态宜居的主要路径。近年来,地方政府和部分集体组织积极探索“宅基地换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交易和“空心村整治”等多样化的措施,鼓励农民流转宅基地,尤其是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进行土地整治。在效果上,闲置宅基地的流转与退出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和农户资产资本化。但是,农村土地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进入市场、集体组织或政府的治理措施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农户能否获得相应的土地财产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宅基地市场的发育程度。忽视宅基地市场的发育而在政策上的推进就有可能会陷入盲目躁动。宅基地市场发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现实中有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以市场化设计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路径,仿佛市场化是万能良药,可以解决农村宅基地的所有问题;二是以福利化固守农村宅基地制度,一旦改革去福利化就会地动山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须破除市场化迷信与福利化迷思,宅基地的流转与退出等政策改革需要历史耐心。
就利益驱动与动力机制而言,市场的发育受市场主体的理性预期推动,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本身就隐含着农户对市场的预期。自然而然,在宅基地市场发育的长期过程中,宅基地流转意愿形成潜在的供给或者说形成市场发展潜力的基础。由此可见,农户微观个体的宅基地流转意愿可以“显化”其对宅基地市场的预期,这些作为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微观单位可以汇集显示一个村组集体土地市场发育的力量,或者是汇整成一个村组集体内部宅基地市场化发展的潜力。人们就可以在历史的耐心中,根据市场化发展的潜力设计相应政策,进而引导农民的理性预期。因此,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揭示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与农村宅基地市场发展潜力关系的基础上,找出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主要因素,并将主要影响因素纳入农村宅基地市场化发展潜力评价指标体系,从而对村组内部土地市场化发展潜力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