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结构经济学思维与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很强的相通性,因为它的产业政策主张大体上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作用关系。在新结构经济学看来,产业结构升级过程诠释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一方面,一国的生产力水平集中体现在它的主要产业结构上,资本密集度的高低代表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另一方面,产业结构还预示或决定了生产关系,因为资本密集度越高使得劳动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也越高,从而意味着剥削能力和剥削率的下降。 这样,一国的经济基础也就集中体现在产业结构上,产业结构变动不仅带来了相应的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而且要求软硬基础设施的相应改造,而法律制度等基础设施则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尽管如此,由于新结构经济学局限于产业结构及其相关的要素禀赋和基础设施等来界定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基本概念并由此阐述其内在关系,这无论是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与传统理论存在某种不自洽、不合拍之处。 正因如此,尽管新结构经济学致力于与历史唯物主义相联结,但这种努力也自然会引起不少学人尤其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人的批判和否定。
不过,如果对新结构经济学的政策主张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之间作一更深入的对比,那么,我们在发现两者相“异”一面的同时,也不难发现两者相“同”的一面,这集中体现在新结构经济学注重生产力利用的经济增长观和解决主要矛盾的产业政策观上。首先,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经济发展观表明:上层建筑的变革引领生产关系的调整,进而有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但同时,从宏观历史看,生产力的发展又是自发的和基础性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的根本功能在于解放进而充分发挥既有的生产力水平。显然,正是在后一意义上,注重要素禀赋结构提升和现有技术引进的新结构经济学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就呈现出极强的相通性。其次,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内含的各种矛盾在地位和作用上是不平衡的,其中居支配地位并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同时,主要矛盾并不完全等同于基本矛盾,它并不一定贯穿于事物发展全过程的始终而主要是特定时期出现的特别突出和尖锐的矛盾,因而就需要重点和优先解决。显然,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新结构经济学强调发展中国家尤其是转型经济国家首先要解决在产业发展中要素禀赋遭受扭曲的问题,需要解决现有生产力闲置或已有生产技术得不到充分利用的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重点从这两个方面来探寻新结构经济学的产业政策观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相通性和一致性,希望这一探索有助于推动新结构政治经济学的范式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