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会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使用者决策有用所应具备的基本特征,它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经济事项为依据,对资金运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会计信息要有用,必须以可靠为基础,如果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不可靠的,不仅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使会计工作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且还会给投资者等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甚至造成损失。
具体而言,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要求企业的会计信息符合以下3点。
1.真实性
真实性是可靠性的一个内容,但并不等同于可靠性。真实性强调会计信息应与实际相符,应具有客观性。可靠性不但强调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而且强调会计信息的主观可信性。具有可靠性的信息必然是真实的,但仅仅具有真实性的信息不一定具有可靠性。
2.中立性
会计信息要可靠,就必须是中立的,也就是不带偏向的。如果会计信息通过选取和列报资料去影响决策和判断,以求达到预定的效果或结果,那么它们就不是中立的。
3.可验证性
可验证性是指不同的人员通过检查相同的证据、数据和记录,能够得出相同的或相近的结论。这个原则并非要求每次都得出完全相同的结果,它允许在有限的范围内存在差异。
相关性的“相关”,是指与决策相关,有助于决策,如果提供会计信息以后,对经济决策并没有什么作用,这类信息就不具有相关性。
会计信息是否有用、是否具有价值,关键是看其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是否相关,是否有助于使用者决策或者提高决策水平。相关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有助于使用者评价企业过去的决策,证实或者修正过去的有关预测,因而具有反馈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还应当具有预测价值,以便于使用者根据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例如,区分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以及适度引入公允价值等,都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进而提升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需要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决策模式和信息需要。但是,相关性是以可靠性为基础的,两者之间并不矛盾,不应将两者对立起来。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在满足可靠性前提下,尽可能做到相关,以满足投资者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可理解性,它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简明、易懂,能够简单明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而有助于实现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便于投资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理解、准确掌握企业的情况,满足向投资者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要求。
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使用,而要使使用者正确使用会计信息,应当能让其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弄懂会计信息的内容,这就要求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
根据可理解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必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会计信息毕竟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信息产品,在强调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要求的同时,还应假定使用者具有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和会计方面的知识,并且愿意去研究这些信息。对于某些复杂的信息,如交易本身较为复杂或者会计处理较为复杂,但其对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的,企业就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能满足纵向与横向的两方面比较,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有一个相对的认识,此要求包含两部分内容。
1.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纵向可比)
这一可比性比较的是企业的变化趋势。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比较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信息,从而全面、客观地评价过去、预测未来,从而做出决策。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满足会计信息可比性要求,也不是说企业就绝对不能变更会计政策,如果按照规定或者在会计政策变更后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便可以变更会计政策。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应当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横向可比)
这一可比性比较的是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的整体状况。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评价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其变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会出现不一致。例如,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承租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从经济实质来看,承租企业能够控制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上就应当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列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又如,企业按照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但又签订了售后回购协议,虽然从法律形式上实现了收入,但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即使签订了商品销售合同或者已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也不应当确认销售收入。
有时,经济业务的外在法律形式并不能真实反映其实质内容。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不能仅仅根据经济业务的外在表现形式来进行核算,而要反映其经济实质。
重要性是指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的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和程序。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重要性的应用需要依赖职业判断,企业应当根据其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加以判断。在实务中,如果会计信息的省略或者错报会影响投资者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决策的,该信息就具有重要性。
如果一笔经济业务的性质比较特殊,不单独反映就有可能遗漏一个重要事实,不利于所有者以及其他方面全面掌握这个企业的情况,就应当严格核算,单独反映,提请注意;反之,如果一笔经济业务与通常发生的经济业务没有特殊之处,不单独反映也不致于隐瞒什么事实,就不需要单独反映和提示。
如果一笔经济业务的金额在收入、费用或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就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核算;反之,如果一笔经济业务的金额在收入、费用或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就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核算。
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
谨慎性要求企业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就是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加以合理估计,充分估计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售出商品可能发生的保修义务等确认预计负债等,就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
企业经营存在风险,实施谨慎原则,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防范风险,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比如,当存货、有价证券等资产的市价低于成本时,相应地减记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便体现了谨慎原则,体现了谨慎原则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修正。
谨慎性的应用也不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如果企业故意低估资产或者收益,或者故意高估负债或者费用,将不符合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要求,会损害会计信息质量、扭曲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对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这是会计准则所不允许的。
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所有者或者其他方面做出的经济决策具有时效性。即使是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如果不及时提供,失去了时效性,对于使用者的价值就大大降低甚至不再具有实际意义。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贯彻及时性,应从以下3方面入手。
(1)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在经济交易或者事项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或者凭证。
(2)要求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即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对经济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或者计量,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要求及时传递会计信息,即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时限,及时地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传递给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便于其及时使用和决策。
在实务中,为了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可能需要在有关交易或者事项的信息全部获得之前即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就满足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要求,但可能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反之,如果企业等到与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全部信息获得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样的信息披露可能会由于时效性问题,大大降低投资者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决策的有用性。这就需要会计人员在及时性和可靠性之间做出权衡,以满足投资者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为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