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目的是一片淡粉色的帘帐,好熟悉……这不是她的厢房吗?
落承欢下意识扭头看去,布置雅致整洁的房间内,摆放齐整,是清一色的淡粉色装饰,没有任何的尖锐物、硬物,花瓶瓷器砚台、全部都没有。就连花、都是插在特殊器具盛着的水里。
那绽放成彩色的花……
琉璃花!
那不是他不远千里,长途跋涉,攀上万丈高的悬崖峭壁,冒着生命危险从崖顶挖来的吗?
可这不是三年前的事吗?!
落承欢惊恐的看着琉璃花,脑中一片空白。
她不是死了吗?
怎么会……
“小姐,您终于醒了!”丫鬟明珠冲到床榻前,哭得不成样子,“呜,吓死奴婢了,小姐,您怎么这么傻呀!”
看着这熟悉的画面,落承欢低头,看见手腕上缠着一圈厚厚的纱布,还浸着血。左脚脚腕上,锁着一条又粗又长的铁链,扣在床柱上。
她为了能够和秦沐轩私奔,在杨诗曼的帮助下,从狗洞里逃出摄政王府。还没跑远,便被男人抓了回去,锁了起来。
她不堪羞辱,以死明志,不惜摔破药碗,捡碎瓷片割腕自杀……
三年前……这是三年前!
她重生了!
落承欢不敢置信,但也大喜至极。
上一世,她听信渣男渣女,葬送性命,好在老天待她不薄,给了她重活一次的机会,这一世,欠她的、十倍索求,伤她的,百倍奉还。
杨诗曼,秦沐轩,你们等着吧!
落承欢闭上双眼,脑中迅速滤过这三年以来的点点滴滴,整理好所有的信息,恢复平静。
明珠端来刚刚煎好的药,哑着嗓子劝道:“小姐,您身子虚弱,快喝些药吧,您虽然怨恨摄政王殿下,可身子是您自己的,您该心疼自己呀。”
怨恨?
不,永远都不会。
这一世,她把眼睛擦得比狗还亮。
落承欢撑着床沿,小心的坐起身子,接过药碗。手腕的伤太大了,受不住一碗药的重量,竟不慎脱手摔落。
啪嗒!
药汁瓷片撒一地。
落承欢还未来得及说甚,门外一道墨影闪身而入,下巴便被钳制住。她被迫抬起头来,看见那张熟悉的脸庞,瞬间红了眼眶。
是他!
男人眉目似刀剑般锋利,棱角分明的容颜孤傲无双、俊美独一,剑眉斜飞入鬓,墨玉冠高束,一袭墨袍之下,身型颀长,沉淀着寒冬腊月般的冷意,那双黑曜石般幽暗的眸中充斥着焚烧万物般的熊熊怒火。那捏住下巴的两根手指冰冷到几乎要捏碎骨头。
“想死?”
低沉阴冷的嗓音似一头蛰伏在黑暗之中的野兽,泛着致命的危险。
“天底下最好的灵丹妙药皆在摄政王府,太医院、神医谷随时待命。纵是你死上百次千次,本王都能将你从地狱拉回来!”
字句咬的清晰冷冽,无情的宣判着她的主权。
落承欢被捏住下巴,说不出话来,她目光深深的看着男人,眼中水雾弥漫,泪流如注。
换作从前,她必定是又哭又闹,疯魔般的要逃离这个可怕的男人。
但,她中毒时,用自身试药、受了足足半年的吐血之苦的人是他。她来葵水痛苦不堪时,亲手煮枸杞红糖的人是他。因她随意的一句话,冒着生命危险、只为博她展颜一笑的人亦是他。
对她百般呵护、宠到极致的他。
天底下最好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