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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中国作家的本土性(选载)

《传记文学》按:

本文系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教授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在一项座谈会中的发言,兹特酌加节略,予以刊出,以飨爱读唐教授大文读者。

前言

从世界文化任何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中华民族实在是个“爱好文学的民族”(a nation of literature lovers)。在十九世纪以前,我们用汉文、汉语保留下的文学作品与文学史料,实非其他任何语言所可望其项背。

古人说“六经皆史”,但是在一个学现代比较史学的人看来,我们传统中国,官私作品,实在是“百史皆文”。写历史、写函札、写公私文告,首先着重的便是修辞和文藻。上法堂打官司、到朝廷告御状,往往只要你文字铿锵,官司也就打赢了一半。

这种风气滥觞的结果,往往就以辞害义,在叙事的精确性上和在论理上的逻辑性上,都受了影响。汽车两三辆,朋友七八人,讲起来多么顺口、好听、有文学情调!管他是二辆或三辆,七个人或八个人呢?

因此做“马虎先生”也是我们生活方式中的“本土性”之一种吧。

子曰:“必也正名乎!”我们要谈华裔海外作家的“本土性”,先得把“本土性”来下个明确的定义。

“本土性”的定义

在这世界上,每一个特殊民族,都有其与众不同的特殊文化传统和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由这个特殊传统、特殊生活方式,所孕育出来的特有的民族心态——这一特殊民族心态,就是所谓“本土性”,这在英文词汇里通俗地说来,中国人的本土性则是The Chineseness of the Chinese。没有中国“本土性”的中国人,在七十年代美国少数民族运动中,往往被激烈分子诅咒成“外黄内白的‘香蕉’(Banana)”。其实近百年来的北美洲,乃至今后一百年的北美洲,也不会有百分之百的“香蕉”——既然“外黄”,内心亦不可能“全白”。话说到底,纵是“全白”,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全黄”也不代表什么“好事”。Chinesess不是个道德名词,它只代表一种“民族心理状态”(Ethnic mentality),而这个状态,也是或多或少,永远地流动着,它不是一成不变的。

历史上没有“没有本土性的文学”

至于海外华裔作家是否保存有其“本土性”呢?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得把所谓“世界文学”搜搜根。三四千年来,我们在历史上还未发现过一篇“没有本土性的文学”。摩西、耶稣、穆罕默德承受“上帝”意旨,为全人类造福的《新约》《旧约》和《可兰经》,应该是“太空性”、“宇宙性”而没有其“本土性”了。朋友,你去读读这三部“经书”,试问世界上还有哪一部书,比这三部圣书更有“本土性”?

四大皆空的释迦牟尼应该是“工人无祖国”了。朋友,再读读《金刚经》看看,你就知道那位印度欧罗巴教主的本土性之重啊。

等而下之,从古希腊的荷马、古印度的吠陀,和我国古代的《诗经》——《诗经》上不但具有“中国”的本土性,“本土性”之内又可分出不同的“区域性”。所谓“国风”,他们的本土性之重还要说吗?

历史上更没有“没有本土性的作家”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国际性人物,每好以“国际性”自诩,排除“本土”大搞其“国际”。近百年来,左翼的贤达们曾搞了四个“国际”。三个都垮了,还剩个不死不活的“第四国际”,现在还在敝大学的街头地摊上拉客、卖书。

最诚心诚意丢掉国籍到海外荒岛上去做“无国籍的公社”居民的,要算若干美国“嬉皮”了。

在七十年代的初期,笔者自己所教的班上,这种杂色“嬉皮”便层出不穷,他(她)们都自吹无本土性,要做“世界人”(people of the world),到荒岛上去住“Commune”。我就提醒一个青年,使他大彻大悟,终于退出公社——我的警语很简单:“你是什么鸟‘世界人’,你只是个American hippie!”“嬉皮”是六十年代极端个人自由化的美国“本土性”的具体表现。他跳不出这个“唯心”的牢笼,而自吹是得到“解放”,冲出了“地狱”,可怜亦可笑也。

文学这个东西,本来就是用来反映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和在这一“宏观”的体察下之社会中,反映某一个体的心理状态的一种工具。“我知故我在”,但是问题是“知”从何来——人非生而“知”之者。洪秀全认为他的“知”是来自“上帝爸爸”和“哥哥耶稣”,其实洪秀全本身该背了多少“本土性”,洋泾滨的上帝皮毛而已。

“本土性”连这个“天王”都摆脱不了,哼!你这个坐飞机飞出中国的小作家想摆脱吗?

世界上也没有“没有本土性的语言”

不特此也,“语言”(language)的本身就是个运载“本土性”的工具。它也是在“本土性”的熔炉里锻炼出来的产品。因此任何语言都带有该语言的本土性,任何使用此一语言的人也就被他传染——污染或感染——而带有各该语言的本土性。

语言是表达使用这一语言的人群——尤其是作家们——内心思想的工具。这种人群内心的思想,也就铸造出这一语言的特征,例如组词、造句、成语、文法……因而它所含蓄的“本土性”也特别的重。

举例以明之。我们中国人一向认为“朋友”是“五伦之一”,有“通财之‘义’”。因此,中国人合伙做生意,往往不订契约。大家结合只靠宁波佬所说的“一句闲话”——“然诺重千金”“疏财仗‘义’”。有这种“心态”,因此汉语中也有这个“词”叫“义”,俗语叫作“义气”。而这个“义”字,便是所谓“中国本土性”的具体表现之一种;“义”在其他文字中,便找不到“同义词”——英文中就没有这个“词”。例如说,“某人很义气”这句话在英文里简直就无法翻译。

所以“文字”实是含有“本土性”最强烈的一个“社会交流工具”。一个作家如果能纯熟使用某种文字,他就必然会被某种文字的“本土性”所感染。是深是浅、是好是坏,那是另一问题。所谓“海外中国作家”都知道,用某种文字来“讲”或“写”,你也必须用同一种文字来“想”,这样的“讲”和“写”,才能臻于娴熟,达于化境。“讲”和“想”用同一种“外国语”,是学习“外国语”的第一关。没有这个“突破”(breakthrough),所谓“外语”,是不可能纯熟运用的。用某种文字去“想”,你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文字的“心态”或“本土性”了。

因此,凡是用“汉语”去“想”的“中国作家”,他们就必然有其大同小异的“中国心态”,也就是“中国的本土性”了——中国方言(如粤语、沪语、闽南语、客家话)也是汉语的一部分。说这种语言的人也都具有“中国心态”,不过今日海内外的“中国作家”(包括新加坡的“华语”作家)所使用的文字,仍然是所谓“国语”(普通话或华语)。用中国方言所写的出名的文学作品,大概只有一部用苏州语的《九尾龟》——其他则只限于一些“方言”译的《圣经》了。

所以,两岸的中文作家们,隔离了三十多年之后,不管双方有何种不同的“意蒂牢结”,不同程度地西化、洋化、异化,他们都根本上具有相同的“中国本土性”——大同小异的“本土性”(汉语如一旦被全盘“拉丁化”了,那就又当别论了)。

能使用相同语言的人,就自然会具有大同小异的“本土性”;使用两种完全不同语言的人,他们往往则是两种“心态各异”的不同的动物,虽然他们体质上长得是一模一样的——这一现象在新加坡和美国华侨社区都极其明显。

在新加坡,那些专说“华语”和专说“英语”(着重个“专”字)的“新加坡人”,便是两种不同的“新加坡人”,一望而知。在美国则AB C(土生华侨)和CBA(移民华侨)也是截然不同的,虽然他们的区别没有像在新加坡那样的明显和尖锐——因为在新加坡,往往两种人都是当地土生的。

至于寄居海外的“中文作家”们究竟保留了多少,或何等程度的“中国本土性”,那就要牵涉到文化外流和移植的基本问题了——文化外流的方式和过程、移植区内土壤的性质、移植区内其他文化的阻力和诱惑力,也就是“文化冲突”(cultural conflict)的问题。这些对外流文化“本土性”之存亡、深浅,都有其决定性的关系。

“本土性”的保存与保守

大体说来,一个文化之外流,亦如江河之泛滥。水是向低处流的。它如流向一个原始、落后、贫瘠的低洼地区,那这个文化整体(cultural entity),包括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就要像黄河决口,淹没一切。白人(Aryan People)文化之入侵古印度与现代非洲、美洲,就是个最大的例子。

今日所谓“非洲文学”(黑文学Black Literature)和南美洲的“拉丁文学”(或黑西班牙文学Hispanic Literature)都是用欧洲文字写的。连那个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印度大诗人泰戈尔的作品也是用英文写的。

我汉族在东亚大陆,三千年来滚雪球式的发展,也是遵循这个程序进行的。东去朝鲜的箕子,南下广东的赵佗,都是这项文化扩张中的英雄,至于无名英雄,那就更是千千万万了。

但是一个文化向外发展——也可说是“文化侵略”吧——如果碰到土著文化的抗拒,那就要看抗拒者阻力之大小,来决定入侵者“本土性”之流失与变质的程度了。换言之,也就是在这“文化冲突”的战场里,能保留多少其挟带出国的“本土性”了。

如果抗拒者的文化远低于入侵者的文化,则这个入侵者或移植者就必然抗拒与土著文化合流。它要用尽一切方法来排斥土著文化,来保留其移植者的“本土性”。古雅利安人之入侵印度,和古犹太民族之被迫向四方逃亡,都是这样的。古雅利安人要保持他们原高加索的“本土性”,为患印度之烈(例如印度的阶级制Caste System),至今未泯。

犹太人之逃亡,则是一种“高级难民”,所到之处,不愿与土著合流,以保存其本土已失的本土性,乃形成世界各地、自我封闭的“犹太社区”(ghetto)。他们歧视土著,土著也歧视他们。年久成习,演变成恶性循环,就促成有世界性的“反犹运动”(anti-Semitism)了。

我们移民南洋的华侨,和犹太外移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引起我们和土著之间的歧视与反歧视的循环。犹太人在各地都保留了他们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我们在南洋亦复如是。

再者,一个向海外移植的民族,在历史上(此地强调“历史上”三字,它和“目前情况”又略有不同)往往是各该民族的下层阶级(体力劳动者)和避难的“逋逃客”。他们为着衣食之谋,或狭隘的宗教信仰,局处异邦,很难搞文化改革(是坏是好又当别论)。他们因此在生活和思想上,较之祖国人民,且更为保守,也就更具“本土性”——祖国在社会发展上的急剧变化(好坏不拘),而侨社却保持着它静如止水的旧文化、旧传统,也就是保留了高度的“本土性”。有许多传统的风俗习惯,在祖国可能早已泯灭,而在侨社则继续通行无讹。这种保守性的聚“族”而居的华裔海外侨社如“唐人街”或“中国城”,因而就形成“唐人社区”(Chinese ghetto)。

“本土性”的漂失

这种“本土性”在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往往可永远保存,甚至“独立建国”,如新加坡(事实上南非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小国,在文化上也是欧洲白人的“新加坡”)——但是这现象多半是“水向低处流”、久积成湖的结果。一旦流水遇高丘——一个移植的文化,碰上一个更多彩多姿、更丰富文明的阻力,那就要发生“倒流”甚或“灭顶”的现象了——我华族向北美洲移民,现在就发生了这种现象——在北美洲我们钻入了一个物质上超高度发展、文化上更多彩多姿的现代文明圈中,在这个“文化战场”上,我们的“第一代”,尤其是知识分子圈内的第一代,在保持“本土性”之肉搏战中,已是“且战且走”“屡败屡战”“可泣可歌”(有的也就干脆放下武器投降了)!我们的“第二代”,尤其是知识分子阶层,其中尤其是“高知阶层”的子女,他们还在襁褓之中,早就“全盘西化”了。

可悲的是:在中国旅美高级知识分子的第二代的圈圈里,“中国本土性”早已变成孩子们生活中的“噱头”和“笑料”——他们都是百分之九十的“洋基”和“香蕉”,Chineseness云乎哉!

聚居在Chinese ghetto中的子女虽稍胜一筹,但是一旦展翅“单飞”,脱离了ghetto,“本土性”也就微乎其微了。

所以在北美洲,我们华裔的本土性之保持,全靠“第一代”——在中国侨美的“中文作家”中,也只以“第一代”为限;“第二代”的华裔作家就不能再用中文写作了。这在新加坡则不然——我个人在新加坡遇到好多第二、三代的“华文作家”,这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

一言以蔽之,这就是个文化“水平”的问题。东南亚的土著文化,一般在当前汉文化的“水平”之下,所以我们可以“水到渠成”;美国当前的文化,则在我们的“水平”之上,我们只能在深泽低沼中搞点封闭的“艺脱”文明,一出沼泽就被人淹没了。

但是本土性之漂失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坏事。因为事到如今,没有哪一家文明是可不受外界影响而单独存在的。如果一种文化水平太低,或太古老,它就必然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或侵略;反之,它就必然向外扩张和影响别人,以邻为壑,来淹没别人。我国古代文明之扩张属于后者,现代文明之含辱蒙羞则属前者。不是我活就是你死,哪有了局?和平共存,则中外文明终有拉平之一日。

中国文学不是个孤立的东西,它是中国文明中最敏感的一部分。只要中国文字永远使用下去,中国本土性就不会消灭,但是它在外力冲击下而崇洋,而部分西化,则是难免的。有朝一日,它的水平提高,它也会向西方倒流的。

所谓“海外中国作家”,只是“中国作家”的延伸。海内外“小异”多已哉,“大同”则是逃不了的。

原载《传记文学》第四十八卷第二期 ugzsWDPx+ylZMIGc2iW+kh43zzFagUuVT91XGqELLSRM8G5M6lOAI99Xpptf/V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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