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困惑
老师告诉我们,写作要善于从生活中发现素材、提炼素材。可是,我对生活就是没有感觉,而且生活总是那样平淡无奇、波澜不惊,所以我每次到了写作文时总是搜索枯肠,很难找到值得一写的东西。该怎么办呢?
你的苦恼也是很多同学都有的,但我想说,并不是所有同学都有惊心动魄的生活经历,况且写作并不一定非有动人的经历,简·奥斯汀的一生几乎都是在史蒂文顿小镇度过的,但并没有影响她成为伟大的作家。曹文轩说:“一个艺术家的本领并不在于他对生活的强信号的接受,而在于他能接受到生活的微弱信号。”尼采也说过类似的话:“伟大的风景往往是为渺小的艺术家准备的,平凡的风景才是为伟大的艺术家准备的。”平凡的风景里藏着动人的美丽,而这需要用心感悟和发现。
诗人林庚说:“诗的本质就是发现。诗人要永远像婴儿一样,睁大了好奇的眼睛去看周围的世界,去发现世界的新的美。”我们也可以说,写作的本质就是发现,发现周围世界的美好,发现内心真实的自我。芥子纳须弥,刹那成永恒,会写作的人往往能从一朵花中见出一个天国,从飘落的一叶中预知秋天的到来。六一居士从秋声中发现了“百忧”“万事”对生命的损耗,而香山居士则从琵琶声中体悟了天涯同沦的人生大悲。
寻常细处,恰有深意。而要发现小景致里的大美丽,离不开联想。张晓风有篇散文《好咖啡总是放在热杯子里的!》,写的是她在罗马一家咖啡馆喝咖啡,侍者随意说的一句话“女士,好咖啡总是放在热杯子里的!”让她陡生联想:“原来连‘物’也是如此自矜自重的,庄子中的好鸟择枝而栖,西洋故事里的宝剑深契石中,等待大英雄来抽拔,都是一番万物的清贵,不肯轻易亵慢了自己。”由此及彼,由一而万,从身旁杂乱的切身经验中理出天地自然造物者的灵机来。张晓风有很多这样的文章,如《你为什么拿这一个》《你的侧影好美》《我喜欢跟你用同一个时间》《将来我们一起老》……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联想思索从而发现小景致里的大美丽呢?
高行健说:“文学贵在发现和揭示鲜为人知或知之不多,或以为知道其实不甚了了的这人世的真相。”写作,是带着体温的文字舞蹈,是怀着热情的语言行走。写作,不应该放弃“为人生”的意义。我们在写作时,应有意往人生方向去思索。如果我们细心聆听,会发现世间万物都在向我们讲述着有关人生的寓言。
席慕蓉的《羊蹄甲》用一种温柔细腻的笔触来描写羊蹄甲,写它粉紫色花瓣的掉落,描写尽管很优美,但也不会给读者留下太深的印象,而席慕蓉用她独有的慧心发现了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启迪:
忽然觉得,人生也许就是这样了,只要是自然的,只要是顺着天意的,就算是花落了也不一定要觉得悲伤,甚至也可以有一种淡淡的喜悦,就像这风里若有若无的清香。
如果我们能有意识地多从人生层面去思索,即使是普通小事也能从中找出意义来。有一篇文章《石牛》,写的是石牛的遭遇:“我”从外地一地摊上花了八元钱买回了一头石牛,放在了书橱的一个角落里。但因为笨重丑陋,它并没有得到其他人的关注。然而有一天,一位懂文物的朋友极为肯定地告诉“我”,这是唐货!于是,“我”邀请一帮朋友来赏玩。谁知,在朋友们交接过程中,“啪”的一声,石牛被摔碎了。写到这里,文章仅仅叙述了一件略有曲折的事,并无太多深意,但作者并没有止于此,而是借朋友之口揭示了所蕴含的人生意义:“那石牛虽说不凡,可是它已过惯了那种寂寞、平凡的生活,一旦改变了生活方式,受到众人的仰慕,反而使它走向毁灭!”有了这一句,该文的品格一下子提升了许多!
席慕蓉说:“我一直相信,生命的本相,不在表层,而是在极深极深的内里。”我也一直相信,写作,就是一种找寻,找寻生命的本相。
张晓风有篇散文《盒子》,写的是女儿买了一小盒她心爱的进口雪藏蛋糕,吃完后舍不得丢掉“曾经装过那么好吃的蛋糕的盒子”,而张晓风却主张扔掉,理由是:
“装过莎士比亚全部天才的那具身体不是丢弃了吗?装过王尔德、装过撒母耳·贝克特、装过李贺、装过苏东坡、装过台静农的那些身体又能怎么样?还不是说丢就丢!丢个盒子算什么?只要时候一到,所有的盒子都得丢掉!”
盒子本无生命,而在张晓风的眼里却成了有血有肉的生命,她从盒子联想到承载过生命的肉身,可谓奇思妙想!
席慕蓉的《贝壳》一文也有同样的精妙。她写自己在海边捡起了一枚小小的贝壳,贝壳很小,却非常坚硬和精致。于是她展开想象,想象这枚贝壳里曾经居住过怎样小小的柔软的肉体,禁不住感叹:“为了这样一个短暂和细小的生命,为了这样一个脆弱和卑微的生命,上苍给它制作出来的居所却有多精致、多仔细、多么地一丝不苟呢!”于是联想到我们的生命:“比起贝壳里的生命来,我在这世间能停留的时间和空间是不是更长和更多一点呢?是不是也应该用我的能力来把我所能做到的事情做得更精致、更仔细、更加地一丝不苟呢?请让我也能留下一些令人珍惜、令人惊叹的东西来吧。”由寻常一物感悟生命的万象,这就是作家的眼力。
可能你会认为指点江山、针砭时弊,当属议论文之职责,而记叙文更多的是“吟风弄月”。这显然是错误的,写作记叙文同样也需要关注社会,关注现实,倾听社会的脉搏,反映时代的隐痛。
英国作家高尔斯华绥的《品质》一文,写的是一位诚实敬业、热爱手艺的靴匠格斯拉的故事,他宁肯饿死也不愿降低靴子的品质。如果仅仅写到这里,这篇小说也就塑造了一个让我们感动的悲剧人物,但作者却借格斯拉之口揭示了当时的社会状况:“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他们把一切都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这样,这篇小说就拥有了更为深刻的社会意义。
丁国华的《黄土寄情》,写了在金灿灿的秋日下,一位年轻母亲坚韧地挥动镰刀劳作,一个青年男子正拉着耧牛一步步艰难向前,身后扶耧的老者,佝偻的脊背破坏了他的体形。文章结尾,作者忍不住发出感慨:
当我们在“农民富了”的颂歌中体味“稻米流脂粟米白”的欣喜时,当我们的“嬉皮士”阶层在舞厅里发出呓语时,当我们的目光集中在进口高档商品时,可有谁知道日渐充实的钱袋包含了多少母亲的隐痛?又有谁知,兀立的粮囤凝聚了多少劳动的艰辛?
今宵的窗前,我苦苦思索:我们这一代人,难道还要从父亲手里接过祖父传下的沉重锄头,再传给黄土地上的下一代?
作者目睹农村艰辛之景,没有像常人歌颂赞扬,而是联系当今社会上农民劳作的艰辛,并反思自己担负的责任、使命。这样的文章体现出作者的一种担当意识,自然意蕴深厚,境界不俗。
何谓“文化”?这个概念很难精准阐释,一般说来,文化是智慧群族的一切群族社会现象与群族内在精神的传承、创造、发展的总和。我们在阅人处世时,可以从文化层面去寻求发现。
有一篇文章《半碗粥道》,写的是一家粥店生意特别好,这家店有个特色:桌子上搁着几排碗,每个碗里装着半碗粥。常常过来吃饭的顾客习惯自己动手,端上一个碗,自己从锅里再舀半碗粥添上。作者由这个细节领悟到“中庸”文化:
半碗粥,可以满,可以空;可以冷,可以热;可以浓,可以稀。在满与空之间,在冷与热之间,在浓与稀之间,是不是存在着我们所追求的中庸与中和呢?
半碗粥道,体现的是可以上可以下、可以高可以低、可以深可以浅的中和之道。中和,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境界。
再如另一篇文章《渐行渐远的小脚粽》,作者回忆了端午前夕外婆裹小脚粽子的情景,联想到古人写粽子的诗句——“玫瑰酱蘸白水粽,雪岭似披一抹霞”,最后升华开去,将其作为一种古风、一种文化来看待:
可惜外婆裹小脚粽子的本事,没传下来。如今一般主妇连三角粽都不会包,会裹小脚粽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小脚粽子成苏州人悠远的古风,渐行渐远……
我们写记叙文,不仅要追求事情的曲折、人物的丰满、情感的真挚,还应该追求哲理的发现。张晓风有篇叙事散文《不知有花》,写的是五月去山间看桐花,看到山路上落满白花,每一块石头都因花罩着而极尽温柔,但当我们遇见一位妇人告诉她我们来看花时,那位妇人却很吃惊:“花?哪有花?”那些我们为之绝倒发痴的花,她竟可以担着水走过千遍而浑然不觉。张晓风由此生出哲理感悟:
不为花而目醉神迷、惊愕叹息的,才是花的主人吧?对那大声地问我“花?哪有花?”的山村妇人而言,花是树的一部分,树是山林地的一部分,山林地是生活的一部分,而生活是浑然大化的一部分。她与花可以像山与云,相亲相融而不相知。
要能挖掘出事情的哲理意味来,需要一双慧眼,洞穿表象的迷雾而直抵内核。祝勇《莫问芳名》中写小时候院子里长着一棵美丽的树,但去问妈妈树的名字,妈妈却答不出来,于是“我”耿耿于怀,也因此而记住了树的美丽。叙事至此,文章翻出深意:
有的时候,美丽是需要一点神秘感的。不知名字,反而会使我们更加留意它自身的特质,会使它独有的魅力随想象的翅膀飞升得更加高远,它的出众会使我们的记忆里弥漫芬芳。
生活中不是缺少哲理,而是缺少发现哲理的心灵。只要不断提升自身修养与趣味,我们就能处于不断发现的欣喜中。
席慕蓉说:“在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奔波与浮沉、陷入与没顶之后,那曾经饱满洁净的‘初心’,依旧会在前路上安静地引导着我,也许,有一天,我终于寻找到一种绝对精确的文字,终于描摹出那在极深极深的内里寂然端坐的生命本相,也是有可能的罢?”要能发现小景致里藏着的大美丽,需要我们保持一颗“初心”,怀着“只如初见”的那份欣喜阅世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