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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千里寻人

景隆七年,天下太平。

一早,唐天远像往常一样去翰林院应卯。夏日已至,天也长了。他出门时,太阳已经冒出半个头,红彤彤地散着光芒,像是一只炙热的手掌,温柔地抚摸这个世界。

你问他是怎么看到太阳的?

因为他站在墙上……

唐天远并非有什么特殊癖好,他以前也是爱走正门的。只不过现在……他扭头往东边望去,果然不出他所料,门口挤了几辆马车。

马车有的朴素有的奢华,还有一辆垂着粉红色的流苏,装饰着鲜花,生怕别人不知道里头坐的是女人。

确切地说,这些马车里头应该全是女人。

唐天远背着手,虽站在墙头上,丰姿依然不减半分。他抬头,静静地望着天上被太阳染了一层赤铜色的鱼鳞云。微风徐徐吹过,鼓动着他的衣袍,空气中飘着不知名的花香。他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情因这沁人心脾的花香而稍稍好了一些,嘴角弯起一个微小的弧度,但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那弧度很快又压了下来。

两年前,唐天远二十岁,在殿试中发挥正常,高中探花,春风得意自不消提。

按照惯例,一甲前三名——也就是状元、榜眼、探花,是要一起游街的。戏文里都说状元是“一举成名天下知”,不过这一次,探花郎抢了状元的风头。原因很简单,三人之中,探花最好看。

唐天远本来就长得一表人才,尤其是眉宇间那股英气,随便往人堆里一放,都能立刻制造鹤立鸡群的效果。状元是个四十多岁长着一把胡须的男人,榜眼五短身材外加皮肤黑得很匀称,跟这两人一对比,唐天远更显得俊美无俦了。

同时,唐天远被京城老百姓津津乐道并深深铭记的还有他的家世:他是内阁首辅的儿子。

内阁首辅就相当于丞相了,绝对的柄国之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唐天远有这样一个爹,还能自己发奋读书考中进士,可见此人是好学又上进的。再与京城里一班整日只知斗鸡走狗喝花酒的纨绔子弟相对照,唐天远的形象简直要光芒万丈了。

相貌好,家世好,人品也好,又有才华肯上进。这简直是女人们的终极择偶标准。

刚好,唐天远尚未娶妻。

于是,登门给唐天远说亲的媒人渐渐多起来。这也没什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可是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唐府门口便聚拢了一些慕名而来的姑娘,专等着唐天远出入时一窥他的英姿。她们都坐在马车里,并不露脸,只在唐天远路过时才撩起车帘看一看,伴随着莺莺恰恰的娇笑。

一般在这个时候,唐天远总是低头猛走,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个别姑娘胆大些,于唐天远路过时故意在他跟前丢个手帕荷包什么的。对此,他只好装瞎。

他觉得她们大概只是一时兴起,等风头过去,也就清静了。

很快他发现他实在太天真了。

唐府门口的马车越来越多,连后门都不放过。人一多了,成分就复杂了,有人甚至看到青楼女子也跑来围观。终于,有些不怎么在乎名节的女人不甘于只是远远地看着,开始走出马车调戏唐天远了。

是真的调戏啊,不独言语轻佻,且还有上手摸脸的。可怜他唐天远活了二十多年,尚未真正碰过女人,陡然被一帮姑娘这样调戏,实在窘迫难当。可这种事情又不好报官,他一个大男人,也不能与女人们争执,只好远远地躲了,躲不过,干脆翻墙。

其实,无论唐天远多么出挑,单凭他自己,是无法造成这种离奇场面的。导致唐天远名气越来越大且仰慕者众多的原因,另有其他。

想到这个原因,他更觉无力,真是提也不想提。

唐天远站在墙头上忧伤了一会儿,便赶紧跳下来,抄小路去翰林院了。他家离翰林院不远,骑马不值当,他也不爱乘轿子。

翰林院对面有个书店,这会儿还没开门,但门口已经聚了不少人,排了长长的队伍。想必是在抢购什么好书。唐天远好奇地往队伍里扫了一眼,看到排在最前面的赫然是曾经与他同科、现在是他同僚的榜眼兄。

唐天远走过去,与榜眼兄打了个招呼。

榜眼兄正在吃包子,看到唐天远,欢快地问他要不要吃包子。唐天远摇头问道:“你们在这里排队买什么?”

“好书!”榜眼兄两眼放光地答,“是妙妙生的新书《唐飞龙风月剿匪记》。”这书名有些刁钻,像是绕口令,榜眼兄说得甚是吃力,喷了好几下口水。

唐天远掏出手帕在脸上抹了一把,眯着眼,咬牙。

妙——妙——生。

他咬牙的声音被人群的交谈声掩盖,榜眼兄的心思都在包子和书上,并未发现唐天远的异常,他又说道:“其实这本书在别处也可以买,但今天这家书店卖的可是独家题诗版,每一本书的扉页都有妙妙生的亲笔题诗,还盖了私印。全京城独一份儿,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你来一本不?”

正说着,书店开门了,因外面排队的人太多,伙计只好在门口支了桌子,摆上一摞一摞的新书。封面上几个字正是令唐天远不忍细看的“唐飞龙风月剿匪记”。

人群一阵骚动。排在榜眼兄身后的一个人听到他们的交谈,眼神不善地看着唐天远,“你想插队吗?虽然我们都知道,唐飞龙就是你唐天远,但你也不能插队。”

“我不插队,你们继续。”唐天远扭头想走。

“别走!”榜眼兄十分仗义地一把将他拉回来,一边掏出一块银子抛给书店伙计,“我买两本!”

伙计收了钱,笑道:“一个人最多买三本,您再来一本不?我省得找钱了。”

榜眼兄便拿了三本书离开队伍,把其中一本塞到唐天远怀里,“别跟我客气。”

谁跟你客气了……唐天远甚是无语,想要把书还给他,但是他打死不收。

唐天远就这么拎着本烫手的书进了翰林院。他实在不理解为何有这么多人愿意多花两三倍的价钱,只是为了多买一页题诗。那个妙妙生是个变态,写的字能好到哪里去。唐天远想到这里,故意把书翻开,想鄙视一下妙妙生的书法。

……竟然还不错。

唐天远自己在书法上颇有些造诣,名气也不小,这会儿看到妙妙生的字,虽写得有些急,但风清骨峻,自成一格,很不一般。

代笔,一定是代笔。

他把书扔在桌上,随手抽了一本其他的书来看。

而榜眼兄已经迫不及待地坐在自己的工位上,两眼放光地翻开了他的宝贝新书。

唐天远和榜眼兄同期授的翰林院编修,职位相当,所以共用一个办公房间。两人工位相对,平时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对方。按榜眼兄的说法是,每次抬头都能看到一个比自己英俊一万倍的人,他必须找点精神支柱才能活下去。于是他遇到了妙妙生。

这个妙妙生,可不一般。他出现的时间是唐天远高中探花、名扬天下后不久。没人知道他的生平,也没人见过他的真容,可是一提到他的名号,却又如雷贯耳。这妙妙生写过几本话本子,虽也是风月小说,但不同于一般的才子佳人,里头的男男女女形象十分真实丰满;情节也别致、出人意料;另有一些清新可诵的诗词,满足了高雅人士们的需求。是以他的书在这两年很是风靡,每次有新书出来,都会引发抢购热潮。这自然是各地书商们乐见的。

妙妙生的书之所以这样火爆,有一部分原因是借着唐天远这股东风。他的每一本书,主角的名字都叫“唐飞龙”。《周易》上说,“飞龙在天”,唐飞龙可不就是指唐天远么。当然,这样解释未免牵强,但只消翻开书看一看,便知分晓。那唐飞龙与唐天远出生年月相同,同样是内阁首辅的儿子,也同样是弱冠之年考中探花,其他一些细节也十分相近……这还不够明显吗?至少绝大多数人读妙妙生的书时,都会不自觉地把唐飞龙想象成唐天远。

因此,妙妙生的书与唐天远这个人,两者之间产生一种很奇妙的相互推动的作用。正是托了妙妙生的福,现在想给唐天远生孩子的人数不胜数,连起来可以绕京城三圈再打一个蝴蝶结。所以唐府门口能够聚集那么多人,还有些着三不着两的跑来调戏唐天远,也就不奇怪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身为名人就要付出点代价,这个道理唐天远懂,他真不介意自己被人写两笔,可是那个妙妙生都写了些什么东西!第一本书里,唐飞龙表面是个谦谦君子,但骨子里喜欢被女人调戏;第二本书,唐飞龙是个弱质公子,走三步路咳半口血的那种;第三本书更奇葩,唐飞龙直接被写成了神经病,白天是一个人,晚上是另外一个人。现在写到第四本,唐飞龙开始剿匪了,剿匪就剿匪,关风月什么事儿!

以妙妙生之恶趣味,唐天远真不知道他这次会写点什么,总之他是不忍心看的。

抬头看看对面的榜眼兄,他倒是看得十分投入。因太过兴奋,榜眼兄蹲坐在椅子上,一手持书,另一手捂着嘴巴,两眼冒光,发出一阵阵痴笑。那动作,那表情,配上那黑得浑然天成的气质,真像是齐天大圣见到了中意的母猴子一般。

唐天远更不忍看他,于是低了头,扶着额头发呆,目光又落在桌上那本《唐飞龙风月剿匪记》上。

终于,他把手伸向了它。

每次都这样,每次都这样!唐天远在内心绝望地狂喊。他每次都不想看,可每次都禁不住去看!

把书翻开,开篇竟然十分正常。这不像是妙妙生的风格。唐天远提着一颗心往下看,看到第三章,妙妙生终于忍不住露出了真面目。唐飞龙身为朝廷命官,在剿匪过程中竟然落入匪徒之手,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匪首是个断袖。这断袖黑老大把唐飞龙脱光了绑在床上,正欲行那苟且之事时,被本书女主角及时赶到,营救出来。

脱——光——了——绑——在——床——上——

像是完成某个仪式一般,唐天远长出了一口气,缓缓把书合上。才第三章就出现这么刺激的剧情,他实在没勇气看下去了。

说实话,唐天远怀疑那个妙妙生是个喜欢搞断袖的变态,正常男人写的风月小说不是这样。唐天远看妙妙生的书,总有一种被变态盯上的不适感。这书里的黑老大八成就是那妙妙生的自托,想借书里的情节过一把变态的瘾。

唐天远一不小心就脑补了一个一脸胡子满面油光猥笑着奋笔疾书的老男人,登时遍体生寒。

他真的快忍不下去了。

使唐天远忍无可忍的是一个传言。

“听说了么,妙妙生要写龙阳小说了!”一大早,榜眼兄就丢出这个消息,炸得唐天远一阵头晕。

榜眼兄同情地看着他,尽量压下嘴角每每要溢出的微笑。唐天远从他抽搐的面部表情中精准地捕捉到他的幸灾乐祸:你也有今天,哈哈哈哈哈!

惊讶过后,唐天远很快恢复淡定。他坐在自己的工位上,平静地问了一句:“真的?”

“这我不清楚,有说真的有说假的。总之有人想看,希望妙妙生写,这肯定是真的。”榜眼兄说到这里终于憋不住了,捂着嘴巴嘿嘿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激动地捶桌子。

唐天远扶着额,无奈地摇了摇头。榜眼兄的话有道理,其实不管这传言是真是假,只要想看的人多,书好卖,以妙妙生那点节操,大概会义无反顾地写吧。本来就是个喜欢搞断袖的变态,写起这种书来必然是信手拈来。

整天被一群姑娘追着调戏,已经让唐天远很不适应了,要是再加上一群断袖……那画面实在凄惨,他不敢想。

更何况,被一个断袖意淫着写进龙阳小说里,这件事情本身就够使人如坐针毡了。

不行,一定要阻止妙妙生。

当然了,首先,他得把这个人找出来。

虽然这妙妙生行事低调,使人摸不着脉,但唐天远很快发现了一点线索:妙妙生所有的书,都是在一个叫“古堂书舍”的地方印刷装订的。那么这个古堂书舍应该知道此人行踪。

也就是说,想要找妙妙生,先找古堂书舍。

这倒不难,古堂书舍在池州府铜陵县,总归是能找到的。

铜陵距京城近两千里,骑最快的马也要三四天。唐天远向上官请了一个月的假,跟家人说自己想要出门游历。他不好意思说自己的真实目的,可惜他的小厮嘴巴快,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你要去铜陵?”唐阁老惊讶地问。

唐天远有些心虚:“想去南边看看,不一定去那里。”

唐阁老也不揭穿他,只说道:“去吧,你也是时候历练历练了。”

大概是由于心虚导致的错觉,唐天远总觉得他爹的眼神有些高深莫测。

池州,铜陵县。

紧邻县衙的是一个门脸。门前一株三四人合抱的大银杏树,枝繁叶茂,亭亭如盖。门上挂着一副牌匾,上书“古堂书舍”。匾额也不知是哪个高人所题,仿的是黄庭坚,但除了黄氏的凝练瘦劲之外,又含了一丝苏东坡的淳古,很有些看头。

这古堂书舍,本该是开门迎客的时间,现在却是大门紧闭。门口,一个身材瘦小的书生在锲而不舍地敲着门,一边说着:“列位行行好,就让我见一见妙妙生吧!”

书店内,一个姑娘坐在桌边,面前摆着半个西瓜。她正在用小铜勺挖西瓜吃。西瓜已经被她吃下许多,只剩下半球形的外壳,像个绿色的瓢。

一个伙计凑上来,说道:“铃音姐,他既然如此仰慕你,你不如就见他一见?”

被称作铃音的姑娘本姓谭,今年一十九岁。谭铃音头也不抬,认真地把西瓜里的汁水舀出来喝掉,接着答道:“不见。”

另一个伙计笑道:“铃音姐一直这样宠辱不惊,你又不是不知道。”

谭铃音仰头叹了口气,悠悠说道:“我的苦衷,你们不懂。”她这世外高人一样的表情摆得十分到位,只可惜嘴角沾的西瓜汁使这气质大大地打了折扣。

不懂归不懂。伙计走到门口,对着外面猛拍门的书生说道:“妙妙生从不见宾客的,公子您就不要为难我们了。说句不中听的,您这样死缠烂打,她老人家怕是更加不喜。”

拍门声果然停了。

可是只停了一会儿,便又响了起来。

咚咚咚!这回改拍为敲了。

室内众人都有些烦躁。遇到这样执着如狗皮膏药的,他们还做不做生意了!

谭铃音也十分不耐烦。她抱着瓜皮,给两个伙计使了眼色。三人十分默契地走到门前。

两个伙计突然把门打开,谭铃音看也不看,举着瓜皮兜头向门口的人扣下去。

“你这人烦不烦,都说了妙妙生从不见人!这次只是给你个教训,若是再敢纠缠,定要你好看!”谭铃音拔高声音,怒斥道。

门外之人像是突然被雷劈中一般,呆立当场,一动不动。他头上顶着大瓜皮,看不到脸,手依然举着,保持敲门的姿势。

一个伙计看着眼前人的身姿,惊疑不定,“才一会儿工夫,你就长这么高了?”

另一个伙计道:“怕不是同一个人吧?”

那人终于动了。他抬起胳膊,像是脱帽子一样,把大瓜皮摘下来。然后,他抱着瓜皮,顶着一脸红色汁水,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三人。

“贵店的迎客方式很特别,”他把瓜皮扔在地上,咬牙,“不愧是妙妙生出书的地方。”

眼前这被袭击的人正是唐天远。他这几天快马加鞭南行两千里,刚到铜陵就来找这古堂书舍,却没想到被人以这样别出心裁的方式迎接。

谭铃音反应过来自己扣错了人,连忙脸上堆笑来道歉。三人把唐天远迎进书店,两个伙计打来了水,请唐天远先洗了脸。

幸好唐天远今日戴了冠,因此那西瓜汁只淋了帽子和脸,并未沾在头发上。

唐天远除了冠,洗了脸,心情未见好转。他在京城里混,哪一个见到他不是客客气气的,被人兜头扣瓜皮,他还是生平头一次遇到。再看看罪魁祸首,一个可以随便往人头上扣瓜皮的姑娘,必然不是什么好相与的。看到她笑嘻嘻凑上前,唐天远冷哼一声,不理她。

谭铃音眯着眼睛,脖子微微向前探,看着唐天远,赔笑。

这动作,这表情,配上那猥琐得浑然天成的笑意,像是下一步就会扑上来调戏他一般。唐天远于这方面警惕性异常,他微微后退了一步,看着她:“你做什么?”

伙计在一旁忙解释:“公子莫要见怪,铃音姐的眼神不太好使,只能看近处的东西。”

谭铃音摸了摸鼻子,眼神乱飘。

伙计小心地捧上来一张单子:“公子您想买什么书?这些都是本店新上的。”

唐天远心想,他要打听事情,总要买些人家的东西方好。于是看也不看,手往单子的前半页一划拉,“这些一样来一本吧。”

伙计见到这样爽快的主顾,屁颠屁颠地去寻书了。

另一个伙计端来一杯茶,唐天远道了谢,说道:“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公子请讲。”

“你可知道妙妙生在哪里?”

“这个……”伙计有些为难。

唐天远很上道地掏了一块银子给他。

伙计却不接银子,而是看向谭铃音:“铃音姐,这位公子想找妙妙生,你……你知道妙妙生现在在哪里吗?”

又是找妙妙生的!谭铃音有些头疼,这些人也真是,话本子而已,看了就看了,何必非要见一见本人。譬如下馆子,菜好吃,多吃几次便是,不一定要见厨师吧?

“公子,妙妙生不见宾客的。”

唐天远假惺惺说道:“我十分仰慕他,神交已久,这次路过贵地,想见他一面,了却一桩心愿。”说着,又摸出一块金子。

这种话谭铃音都快听吐了,“我又不是没见过钱,”她在荷包里翻了翻,翻出一串铜板,“这些钱你拿去买顶新帽子吧。”

唐天远默默地看着那串寒酸的铜板。他真不想搭理这姑娘。

可是没办法,好像只有她知道妙妙生的行踪。唐天远刚要再诚恳地剖白一番,却被姑娘打断了:“仰慕他的人很多,你的话我一定带到,见面就不必了。小庄,送客。”

小庄应了一声,赔笑道:“公子,您请吧?”

唐天远赖着不想走,“我的书还没拿。”

正说着,那伙计已经找齐了他要的书,抱到柜台上一本一本点,“《春宫大观》画册一本;《绣像版风流武则天》一本;《闺中秘闻录》一本;《龙阳秘史》……”

“别……别念了……”唐天远气焰顿收,小声阻止他。

谭铃音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唐天远更觉难堪,脸微微发热。他现在也解释不清了,谁能想到一个书店新上的书有至少一半是艳书啊,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书店……

伙计把这些书包好了递给他,唐天远放下钱,书却没有接,“你们留着吧。”

谭铃音听到此话,也不知又想到了什么,笑得更甚。她的笑声清脆悦耳,真如铃音一般。

唐天远落荒而逃。

谭铃音站在门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铃音姐,你不喜欢这位公子吗?”小庄问道。

谭铃音蹙眉摇了摇头,摸着下巴说道:“说实话,我总觉得遇上他我会倒霉。”

“可是他长得挺英俊的。”另一个伙计叫小方,跟着凑嘴说道。

铃音指着自己的眼睛,“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这双眼睛不能看远处,看两丈开外的人都是面目模糊的,英俊不英俊与我何干。”

小庄点点头,又问:“铃音姐,最近想写什么?”

“不知道,其实我有一个计划。”

小庄和小方连忙问是什么计划。

谭铃音从荷包里掏了掏,掏出一颗黄豆粒大小的东西,摊开手掌给他们看。

“这是……金子?”从光泽来看,的确像是金子,但不是纯金,表面粗糙含有不少杂质。

谭铃音点了点头,“确切地说,这是金矿。这颗矿石是在天目山上找到的。”

“天目山不是闹鬼吗?”

从两三年前,天目山便时常有命案发生,官府破不了案,只好暂时封山。自此之后天目山上人迹断绝,少有人去。

“什么闹鬼,不过是装神弄鬼掩人耳目罢了,”谭铃音嗤笑,“想要私采金矿,自然不能使闲杂人等接近。”

小庄惊道:“你是说有人私采金矿?这可是重罪,搞不好会杀头的!”金矿一旦被发现,将由户部派人来开采冶炼,连地方官府都不能插手。

小方不以为意,“那又怎样,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

“也对,可到底是谁有本事和胆量私采金矿?”

“不管是谁,都和官府脱不开干系。”谭铃音答道。

命案查不出,还借此机会封山,若说官府不知情,傻子也不会信。而且,本县前任县令不久前因贪赃枉法被弹劾,已经抓了起来。这样的案子一般是交由京城的刑部来审讯的,可惜的是这个罪官在被押往京城的途中意外死亡。

为什么死?一定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

小庄和小方都听得有些头晕,“按照你的说法,县太爷掺和私采金矿,可这关我们什么事?”

“笨!”谭铃音恨铁不成钢地摇头,“我专门找人打听过了,这位县太爷被抄家的时候,抄出来的都是白银,黄金只有区区百两不到。他作为私采黄金的主谋或者协犯,怎么可能不自己留点?所以答案只有一个——”

“他把金子藏起来了?”小庄抢答道。

“聪明!”

小方提出质疑:“若是他把黄金都兑换成白银了呢?”

“第一,大量的黄金兑换白银,必然会留下痕迹,容易被查;第二,一两黄金价值等于十两白银,同样重量的白银比之于黄金,块头大上将近一倍……你说,若是想藏富,到底黄金好藏还是白银好藏?”

“黄金。”

“对头,”谭铃音打了个响指,总结道,“总之那死掉的县令把黄金藏起来,这些黄金抄家时未被找到,现在,我们的机会来了。”她说完,兴奋地看着他们。

“不愧是写小说的,铃音姐编故事的本领就是高强啊!”小庄叹服道。

小方也是这个意思。

谭铃音摇头感叹:“夏虫不可语冰。”

总之她是打定主意要混进县衙了,就是不知道新县令什么时候到,会是个什么路数。

两个伙计劝不住,只好搬出老板来,“铃音姐,这件事你与老板商量了吗?”这间书店的老板是谭铃音的弟弟,只比她小一岁。

谭铃音刚要答话,门外恰好走进来一个人,身材颀长,一身半旧的青色道袍,头上未着冠,只戴着一块同色的方巾。打扮虽不显眼,长相却十分夺目,面如朗月,眉目清俊,嘴角习惯性地挂着温和的浅笑。

说曹操曹操到,此人正是书店老板、谭铃音的弟弟,谭清辰。

谭清辰自小有哑疾,不能发声。见过他的人无不为此惋惜,他自己倒是不怎么在意。

谭铃音看到谭清辰,便把这件事拿出来商量了。

谭清辰听罢,皱眉摇了摇头,提笔在纸上写道:水深,勿去。

“放心,我有分寸。”

谭清辰知道自己这姐姐的犟脾气,也就不再劝,只叮嘱她形势不妙时立刻撤退。

谭铃音拍着胸脯点了头。

客栈里,唐天远盯着面前摊开的一份锦帛,发呆。锦帛上写满了小楷,左下角盖着一方朱印:命德之宝。这是皇帝二十四宝玺之一。

没错,摊在他面前的正是一份密旨。

那日他从古堂书舍回来,便遇到大内太监总管盛公公前来传旨。唐天远很是诧异,他到铜陵县的第二天,盛公公就到了,两人显见是前后脚,也不知皇上有什么急事。

等看明白圣旨,唐天远觉得自己似乎不小心误闯入一个深坑。

密旨里把事情解释得很清楚:据初步调查,皇上他老人家怀疑铜陵县有人盗采黄金,保守估计有十万两。正好唐天远在铜陵县,所以就让他先当着县令,仔细调查此事。同时,为防唐天远无法施展手脚,皇上密授他钦差大臣之职,必要时可代天巡狩,总领南直隶省一切事务。另外友情提示,此案与铜陵县前县令关系莫大。

不用动脑子都能想出这一点,唐天远默默地想,这算哪门子提示。

十万两足赤黄金相当于百万两白银,这数额太过巨大,大到让人怀疑此事的真实性。唐天远觉得这个案子还有另外一个可能:皇上他想钱想疯了……

他摇摇头,把密旨仔细收好,又打开桌上的一个包袱。包袱里有钦差的紫花大印,还有吏部核发的引函。皇上是个心思缜密的人,考虑到唐天远的名气太大,身份比较特殊,若是用真名实姓,也太过招摇,因此给他伪造了一个身份。唐阁老是吏部的总瓢把子,伪造官员档案十分方便。于是唐天远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挂在吏部、等待调遣的普通进士。进士每一科都会取好几百,没有人能够一个一个地排查,甚好甚好。

唐天远把引函拆开,一眼看到他的新名字,顿感蛋疼。

唐飞龙……

他觉得皇上一定是故意的。皇上早就料到他会腹诽他,所以故意弄这么个名字来给他添堵。

唐天远很想把这张纸揉成一团扔出去,到最后还是忍住了。话说回来,正是由于唐天远与唐飞龙这两个名字有点微妙的联系,所以这世上大概不会有人相信,唐天远会傻到以唐飞龙的化名招摇过市。皇上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反其道而行之。当然,更多原因还在于这位皇帝的恶趣味。

唐天远把所有东西整理好,低头思考自己目前面临的处境。

说实话,倘若盗采黄金是真,那么这个案子的水就太深了。有多少人知道黄金一事?又有多少人参与其中?主谋是谁?怎么封口的?怎么分赃的?怎么掩人耳目的?是否会有上官牵涉其中?有多少?

最重要的是,盗采的黄金都去哪里了?

这些都是未知。

越是数额巨大的赃款,越会牵连者众多。若是果真有那么多黄金被盗采,此事真不知会牵扯出多少人来。

唐天远很有自知之明。他才入官场两年,待的衙门还是清闲又清高的翰林院,官场上的斗争经验十分有限。在京城,别人对他客气,多半是因为他爹的缘故。到了铜陵,他人生地不熟,全无根基,也不能抬出老爹来吓唬人。想要跟那些奸猾的地头蛇斗,谈何容易?又要面临许多未知的情况,还很可能牵出一大批关系错综复杂的人来,想想就头疼。

总之,此坑深不可测。

千错万错,他不该一冲动跑来铜陵,使得他爹和皇上顺理成章地把这么大一件事推给他。

千怪万怪,都怪那个妙妙生。

次日,唐天远去了池州府,递交了吏部官函,办好手续,正式成为铜陵县县令。

衙役都是现成的,再招回来即可。师爷就有点麻烦了。唐天远没有师爷,只好张贴告示,公开招募。

不过招募工作进展得不太顺利。

想想也知道,上一个县令死于非命,师爷也跑了,可见县衙是个不祥之地,新县令又来路不明,不像是有靠山的……读书人不愁没营生,也就不会屈就在这个地方了。

因此这两天前来应征的多是一些凑热闹碰运气的,有人甚至连《三字经》都背不全。被淘汰的人出了县衙就开始宣扬县太爷多么多么英俊倜傥,又引来了一班专门看县太爷的人……

唐天远快被他们玩儿坏了。他只好出了几道考题,从四书五经里摘出一些话,让衙役背了,若是有人上门应征,衙役先考那些人,至少答对一半,才可以见县太爷。

这一招很管用,挡住了许多人。

这一天,衙役兴冲冲地跑来报告唐天远,有个人把他出的考题全答对了!

唐天远很高兴。可接下来衙役的话又让他有些失望。

竟然是个姑娘。

算了,姑娘就姑娘吧,先看看再说。

等看到那个姑娘,他整个人都不好了。眼前这人,给他留下了许多不怎么美好的回忆,他一点也不想见到她。

谭铃音走进来,恭敬地朝座上的唐天远行了个礼,“民女谭铃音,见过大人。”

“叉出去。”

“……”

两个衙役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们上来架着谭铃音的胳膊,要把她带出去。谭铃音奋力地乱蹬着两条腿,晃得唐天远一阵眼花缭乱,“大人!大人!您不能看不起女子,令堂也是女人!”

敢情还不知他为何赶她。唐天远挥了一下手,“停。”

衙役立刻把谭铃音放下来。

唐天远看着狼狈的谭铃音,心情好了些,他朝她勾了勾手指,“过来。”

谭铃音便走近了一些。

“看看我是谁。”唐天远说道。

谭铃音看得不甚清楚,于是又凑近了一些,这才醒悟。于是她又发出了和那日相仿的笑声,听在唐天远耳朵里,十分之猥琐。

唐天远把脸一沉,“来人,打出去。”

“别别别,我是有真本事的人!”谭铃音抱头乱窜,两个大男人一时竟抓不住她。

其中一个衙役有些同情她。姑娘又没犯什么错,县太爷何以对她成见如此之深。他停下来,试探着建议唐天远,“大人,不如先看看这位姑娘有何本事?”

唐天远也不想这么闹下去,于是问谭铃音道:“露两手给本官看看……你都会些什么?”

“我饱读诗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琴棋书画也都会一点。”

嗯,吹牛的本领倒是高明。

谭铃音见他无动于衷,又道:“我还会算命,会看相。大人我给您看看。”说着走上前,离着唐天远只有两步之遥,盯着他的脸认真看起来。一双清澈的眼睛似两潭秋水,睫毛分外浓长,眨了两下,像是平地振翅的蝶。

唐天远有些不自在,侧开脸不看她,“你可看出什么来了?”

谭铃音一脸叹服,“大人,说实话,我从未见过您这么好的面相。”

唐天远点了点头,拍马屁的本领也很高明。

“您出身不凡,自小衣食无忧,命中注定会位极人臣,一世荣华富贵,荣荫子孙。哦,对了,您以后会娶个特别旺夫的媳妇,然后儿孙满堂……”

“行了。”唐天远摆摆手,打断她。他对于这种江湖骗子式的万能恭维一点不感兴趣。这姑娘的水平也就这样了,比寻常人强在多读了几本书,总之他不会允许她来祸害县衙。于是唐天远指了指门口,“你现在向后转,迈步走,一直走,不要停。”

谭铃音见他又赶她,连忙道:“大人少安勿躁!我还会看手相,您把手拿出来,我给您看一下,就看一下……”

唐天远十分不耐烦,想快一点打发她走,便问道:“看完手就走?”

“看完手就走。”

他于是把手伸出来。

“左手,男左女右。”

又换左手。

谭铃音便低下头。因眼神不好,她凑得很近,简直像是要亲上去。唐天远更不自在了,本能地要抽回手。

“别动。”谭铃音一着急,连忙伸手拽住他。怕他继续抽回去,她干脆两手捧着他的手,认真看起来。

唐天远:“……”

他有个难以启齿的怪癖。若是一个姑娘脸蛋漂亮,他也许能够无动于衷,可面对女子漂亮的手和脚,他总会不自觉地心跳加速。他以前有个丫鬟的手脚就很漂亮,后来那个丫鬟……算了,不提也罢。

眼前这谭铃音的手就漂亮得出乎寻常。女人,只要保养得好,手都不会太难看,但骨骼和肌肉是天生的,很难通过保养改善。唐天远虽不能把谭铃音的手看全,但从拇指和食指便可看出,她的手指纤细,骨肉均匀,多一分则过腴,少一分则过枯,如此恰到好处,实在难得;手上肌肤细腻润泽,简直连上好的羊脂白玉也比不过;袖口露出一截皓腕,霜雪一般,像是秋天里新摘的嫩藕。

停,不能再看下去了。唐天远吃力地偏过头。

两个衙役惊讶地看着他们的县太爷白皙的脸庞迅速转红。

眼睛看不到,手却还能感觉到。他的手背落在她的手心里,那温软的触感留给他太多的想象空间,简直比目之所见更加美妙。

谭铃音开始神神叨叨地给他解释手相。唐天远一个字都没听下去,他用力把手抽回来,皱眉说道:“玩儿够了吗?”

谭铃音直起腰来,笑嘻嘻地看着他。看来这县太爷不好糊弄啊,她心想。

唐天远定下心神,决定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地赶她走。

这次她没有乱窜,而是抱着门框不撒手了,“大人,要怎样您才愿意让我当师爷?”

唐天远走下座位,这会儿他已经恢复气定神闲了,“想当师爷?你先告诉我妙妙生在哪里。”

谭铃音这回相信这位大人确实仰慕她了。执念如此之深,要么是仰慕,要么是有仇。她可没有这样的仇家。于是她松开门框,背手站在台阶上,表情神秘,像个世外高人一般。

“跟你说实话吧,”谭铃音骄傲地昂起头,“我就是妙——妙——生。” RGn+wuCyTauhW1Jz6anJ25SkAy22r4jm7Ujo9kZC1FnWFJVmh8BBVZI6B00ymmUX



第二章

微服私访

“你是妙妙生?”唐天远不屑地看了她一眼,“你先把胡子长出来,再冒充妙妙生吧。”

“……”

谭铃音糊涂了,“妙妙生为什么一定要长胡子?”

“因为……”唐天远噎住,不好意思说自己脑补出来的妙妙生就是一个满脸胡子的猥琐老男人,他屈起食指掩了一下唇角,说道,“妙妙生至少该是个男人吧。”

“蠢材,蠢材。”谭铃音摇着手指,叹道。

真新鲜,他唐天远身为名扬天下的才子、殿前钦点的探花,也有被人骂蠢材的时候。唐天远冷哼,不语。

谭铃音问道,“我问你,‘妙’字拆开是什么?”

“少女?”

“没错,”谭铃音打了个响指,反手指了指自己,“所以喽,妙妙生其实是个少女。”

“……就算妙妙生是少女,你也不是少女,”唐天远扫了她一眼,那眼神十分嫌弃,“大姐。”

谭铃音知他故意气她,她偏不生气,笑嘻嘻地点点头,“你甘愿做我小弟,我自然不会拒绝。”

唐天远不善与人抬杠,他冷了脸,“我再问你最后一次,妙妙生到底在哪里?”

“既然你这么仰慕妙妙生,那么她亲笔题诗落印的书,你一定买过,对不对?”

“咳……算是看过吧。”

“如此,妙妙生的印你可认得?”谭铃音说着,掏出一方拇指大小的印章,抛给唐天远。

唐天远接住,拿在手中仔细看,越看越惊讶。这印章确实是妙妙生的。

他眯起眼睛,目光渐冷,“你真的是妙妙生?”

谭铃音还沉浸在被县令大人仰慕的嘚瑟感中,未察觉他情绪的转变,她重重点了点头,“你若不信,我还可题字给你看。”

“不必了。”唐天远突然双手薅住谭铃音的前襟,把她提得脚离了地。他的面色凶狠异常,当场把另外三人惊得失色。

谭铃音处在这狠戾气场的正面攻击范围内,且距离又太近。她的鼻尖几乎碰到他的鼻尖,她看到他眼中像是燃起熊熊怒火,要一把将她烧成灰烬。这就是传说中的因爱生恨吧,她算是见识到了。谭铃音一时都不知是该自豪还是该害怕了。

“你你你你别激动,”她结结巴巴道,“我知道你十分仰慕我……”

“仰慕你大爷!”涵养良好的公子爆了粗口。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谭铃音觉得他很不可理喻,偶像都在面前了,他怎么还不注意点措辞。而且,她被他提着,衣服紧紧勒着身体,使她呼吸有些困难。

无奈,谭铃音只好吊着嗓子高喊:“救命啊!非礼啊!”

这一招十分管用,唐天远立刻放下了她。他掏出手帕擦着手,一边嫌弃地看着谭铃音,冷笑:“非礼你?我到底是瞎还是傻?”

两个衙役都听不下去了,这话说得太不客气,好歹给姑娘留点面子吧。而且姑娘长得挺漂亮啊,县太爷到底嫌弃人家哪里?

谭铃音一手叉腰,另一手拍着胸口,咳嗽了几下才顺过气来。她觉得她今天大概遇到变态了。

“妙妙生,我们需要谈一谈。”

谭铃音觉得,不管他要谈什么,她得首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因此又一把抱住门框,“好啊,大人我们就在这里谈吧。您有话直说。”此处好歹有两个善良的衙役围观,这色魔加变态应该不能把她怎么样。

唐天远直截了当道:“我听说你最近想写龙阳小说?”

“呵呵呵,是你想看吧?”

“你休要胡说。”

“你不用着急,我懂的,”谭铃音伸手想拍他的肩膀,被他侧身避开,她若无其事地收回手,笑,“想让我写龙阳小说的人很多,本来我是不打算写的。不过大人您这么诚恳地求我,我就勉为其难地嗯嗯嗯……?”

因她说话太快,唐天远来不及出口阻止,一着急干脆捂住她的嘴巴。他咬牙说道:“我只是想对你说,麻烦你不要写龙阳小说。”

谭铃音眨眨眼睛,倒是没有人向她提过这样的要求。

“否则,我会让你生不如死。”唐天远拿出了有力威胁。

谭铃音又眨了眨眼睛,不写就不写嘛。她本来也不是很想写。

唐天远放下手,“答不答应?”

谭铃音思考了一下,不如趁机博些好处,于是说道:“我有一个条件。”

“说。”

“我要当师爷。”

“……好。”

谭铃音乐得一蹦三尺高,“多谢大人!我马上去搬东西!”

“搬东西?”

“是啊,我不是要住进县衙嘛?”

唐天远连忙阻止她,“不用,千万别麻烦了。你住哪里都是一样的。”

“不麻烦不麻烦,我今天就搬过来。”

唐天远只好拉下脸,“不许搬。”

“为什么呀?”谭铃音有点委屈。

两个衙役见此,也为谭铃音不平,疑惑地看着县太爷。

“算了,随便你吧。”把妙妙生放在眼皮子底下,也可以方便监视,以防她乱写东西,这算是有利之处吧。唐天远无力地想。

县衙分外衙门和内衙门。

外衙门是处理公事之所。大门往里,要先经过一片衙署。过了二门,走不多久便能看到威严的大堂,这是县太爷升堂坐案的地方。大堂两边是钱粮库和武备库,以及吏、户、礼、工、刑、兵六房,分管着本县的各项事务。绕过大堂,过一个门房,便是二堂,也叫“退思堂”,寓退思补过之意。二堂是县太爷日常办公的地方,一些民事案件也在这里处理。

二堂再往后,便是内衙门了,主要是县官及其僚属的起居之所。

谭铃音自己抱着个匣子,领着几个人,一路直奔内衙门里的南书房。她身后跟的几个人正是古堂书舍的老板和伙计们,今儿被她抓了壮丁,一同来帮她搬家。上午帮她说话的那两个衙役见状,也主动来帮忙。谭铃音是个自来熟,从大门到南书房,不多远的路,已经和两个衙役混熟了。

两个衙役一个名叫赵小六,一个名叫李大王,也不知后者的双亲对他寄予了怎样的厚望。谭铃音便叫他们“小六哥”和“大王哥”。两人见这小师爷如此谦逊,更加看好她。

唐天远站在穿廊上,远看着谭铃音和一帮人浩浩荡荡地搬着家,还有说有笑的,他总觉得这次招来了一个祸害。唐天远起初觉得谭铃音变成妙妙生使人难以置信,但转念一想,谁规定妙妙生必须是个男变态?也可以是个女变态,而且谭铃音身上这种使人见而生厌的疯癫气息,与妙妙生的书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吻合。唐天远南下之前是打算找到妙妙生之后好好跟他讲道理的,现在遇到这么个疯女人,他发现他没办法平心静气地讲道理,唯一想做的就是好好修理妙妙生一顿。

反正现在她人就待在了他眼皮子底下,总有一天,他会好好修理她的。

闲言休叙。且说谭铃音入住了县衙,十分兴奋,当天便按捺不住,想对县衙一探究竟。

寻常人藏钱,总喜欢在自家院里挖个坑埋起来,或是在室内弄个机关暗房什么的。就算不在家里藏,家里也总会留点线索。

总之,最值得查探的便是那死鬼县令住过的地方。

可惜这个新县令并不忌讳那是死人住过的地方,依旧住在了那里。

那是一座独立的院子。砌着墙,一道月门与外界隔开。谭铃音在月门外探头探脑地张望了一会儿,被里头县令大人利箭一样的目光盯上,她摸了摸鼻子,若无其事地走了。

看来这县令大人对她的防备心很重啊,谭铃音有些忧愁。

白天不能看,只有晚上了。谭铃音吃过晚饭,等了一会儿,估摸着县令大人也该就寝了,她等不及夜深人静,便出了门。

今夜是十五,外头月华如水,不好穿夜行衣,因此谭铃音只穿了一身白衣。她怕被人当小偷抓了,便想了个主意,把脸胡乱画了一番。两个大黑眼圈,一张血盆大口,这样即使被人看到,对方也只会认为她是鬼,会被吓得屁滚尿流。

县令大人的小院已经落了锁,谭铃音只好翻墙。这墙虽然不高,她翻得也甚是吃力,趴在墙头上一不小心掉了进去。

咚!

院中,唐天远吓了一跳,循声向墙边望去,看到地上一个白影缓缓地爬起来,揉了揉屁股。

唐天远:“……”

他现在可是寸缕未着……

因近几天天气炎热,唐天远独自住着这样一个院落,便没什么顾忌。他晚上洗浴时喜欢在院中,这样凉爽一些。这院中引了曲水,养着一小池荷花,晚上立在假山旁边,闻着荷香阵阵,洗个清凉的澡,消暑又去乏。

谁知竟然有人胆大包天到来衙门口翻墙头。而且,看那笨手笨脚的样子,估计连做贼都不够格。

唐天远有些疑惑。等那白衣人转过身,他便震惊了。

这是……鬼吗?

也太丑了点吧……

因太过震惊,唐天远一时竟忘记做出反应,眼看着那女鬼——从发型上来看,应是女鬼无疑——走了过来。她张着两只手,蹑手蹑脚的,嘴巴微微咧开,露出小白牙,与血盆大口形成鲜明对比。

唐天远总觉得她像是在淫笑。他心里毛毛的,倒不是害怕,就是……他默默地扯过一旁的浴巾,裹在腰上。被女人调戏一两下他也就认了,若是再被女鬼调戏,且还是这样丑的一只鬼,那他真不如去死了。

女鬼走出了围墙与树木投下的阴影,唐天远看到了她在月光下的影子。

真是傻了,唐天远扶额,有些鄙视自己。他一直不信这世上有鬼,怎么这会儿反倒糊涂了。虽看起来骇人,但这依然是个人,人家只是妆容比较特殊罢了。

唐天远更不理解了。为什么会有一个姑娘,把自己画成丑八怪,大晚上的潜入县令的院子里?

而且,看到了赤身裸体的男人,竟一点也不害羞?还淫笑着继续前行?

别是个女采花贼吧?

化妆成这样去采花,确实能达到折磨男人的目的。

当然,不害羞还有另外一个可能:这姑娘压根没看到他。

离这么近还看不到他的,只可能是一个人。

谭铃音确实没看到他。唐天远立在假山旁,与假山共同融在月光里,若非留意,确实不太容易辨认,何况谭铃音本身就眼神不济。她看到室内亮着烛光,想先去看看县令大人在做什么,好方便接下来的行动,所以根本没注意假山。走到假山旁边时,她还不自觉地扶了“假山”一下,哪知触手的并不是假山的冷硬,而是……布料?

谭铃音心下诧异,不自觉地把布料一扯,刚要扯下来,那布料又被拽了回去。她更觉奇怪,眯着眼睛一看,这根本就是一个人的腰。

谭铃音登时大惊,难不成假山成精了?

她壮着胆子抬头一看,看到了县令大人面沉如水的脸。

“嗷嗷嗷!”谭铃音惊叫逃窜。因县令大人赤着身,为了表达自己的矜持,谭铃音双手捂着眼睛转身跑开。她本来就瞎,捂着眼睛更是瞎上加瞎,没头苍蝇一样跑出去不远,一下子撞到树上,迅速弹出去,倒地不起。

唐天远:“……”

他走过去,蹲下来仔细看地上晕过去的人,确定是谭铃音无疑。他扶着额,无力地摇了摇头。

得吸收多少日月精华,才能长成这样一朵奇葩。

唐天远回去穿好了衣服,又走回来,提着谭铃音的后衣领一路拖着出了门,扔在大门口。他倒是不担心会有人趁机非礼她——遇到这么难看的,别说人了,连鬼都克化不动。

谭铃音半夜里醒来,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这是怎么回事。她站起来,摸了摸有些昏沉的头,额上一阵疼痛;扭回头,借着月光,看到院门紧闭。

她于是仰天长叹,出师不利啊出师不利。谁能想到这色魔县令大晚上会在自家院中裸奔,得变态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这种勾当。谭铃音摇了摇头,禁不住为此地百姓的命运担忧。

感叹了一会儿,她便打算回去。刚走出一步,便觉左脚不对劲,蹲下来一看,发现鞋没了。

原来方才唐天远随意拖行谭铃音时,使谭铃音不知将鞋遗落在哪里。

谭铃音低头在原地找了一会儿,没有找到,只好作罢,一蹦一跳地回了南书房。

因着两人有些尴尬,次日一早,谭铃音没有去见唐天远,后者乐得清静。

一上午,谭铃音无所事事,便和几个衙役喝茶聊天,一人给算了一卦,众衙役都赞谭铃音算得准,一起凑钱请她吃了顿好的。这期间,谭铃音打听到一个了不得的消息:色魔县令的大名竟然是“唐飞龙”?!

她就是靠着这三个字成名且捞了不少钱的,因此再熟悉不过。但她写的“唐飞龙”可不是这个“唐飞龙”,而是大名鼎鼎的探花郎唐天远。两年多前,唐天远名震天下,成了无数闺中少女的梦中情郎,也是许多读书人的榜样。谭铃音见此商机,岂可错过,于是以“妙妙生”之名号,写了本以唐天远为原型的书,自此声名远播。若是在书中直用“唐天远”的大名,她怕对方找上门来,便另取了个名字“唐飞龙”,取“飞龙在天”之意。

总之,看过她书的人都知道,唐飞龙就是唐天远。

如今,真正的“唐飞龙”找上门来了。

谭铃音仔细思量了一下这个唐飞龙曾经对她说过的话,虽嘴上说着仰慕,但语气中似乎并无半点欣羡神往之意。

这个唐飞龙,不会是来找碴儿的吧?

想想也可以理解,他与唐天远为同科进士,可唐天远的风头必定压过了他。又有人拿他的名字写书,却是句句指向唐天远,根本不关他的事。身为真正的唐飞龙,又怎会甘心?而且,他的亲朋若是看了书,大概会把他和唐天远进行比较,这样一来岂不是更加伤人自尊?

如此,唐飞龙八成是来寻仇的。

这样看来,他之前为何阻止她写龙阳小说,也是可以理解了。若非有特殊癖好,没有哪个男人愿意使自己的名字和另外一个男人摆在一起,共同出现在风月小说里吧。

怎么办,县令大人肯定讨厌死她了。谭铃音有点惆怅。

吃过午饭,谭铃音想打会儿瞌睡,不料李大王来找她,说县太爷让她过去。谭铃音便去了退思堂,里头县令大人正在和另外一个人说话。

那人面皮焦黄,留着一把山羊胡子,两只小眼睛透着精光,一看就不像是省油的灯。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又想到昨晚的闹剧。他涵养好,虽心里不喜,表面并不表露半分,引着谭铃音与那个人相见了,三人一团和气。

山羊胡子是池州府新派下来的县丞。县丞是一县之副,地位权力仅次于县令。县令并无权力私招县丞,即便是看上了什么人,也要向上官提交申请,才能正式通过。唐天远倒是省去了这层麻烦,他连师爷都招不到,遑论县丞,于是直接问池州府要来了一个。

新县丞名字叫作周正道。谭铃音心想,凡叫“英俊”的男人、叫“美丽”的女人,多半并不怎么英俊和美丽,这山羊胡子名叫正道,八成也不走正道吧。

她这样想并非以貌取人,而是有根据的。县令大人是个普通进士,四川人,没什么大靠山,又是个愣头青的新官,来到铜陵这是非之地。池州知府是官场老油条,大概不会一上来就伸手帮他。所以派给他的人,要么是别人挑剩下的破烂,要么就是来试探拉拢的。

谭铃音都能想到这一点,唐天远就更不会料错了。不过试探是双向的,别人能试探他,他自然也能试探别人。他与这周正道初次见面,还说不好对方是哪一路的,总之且走且看吧。

这些天唐天远并未闲着。他仔细研究了一下县衙的情况,发现所有有可能知道黄金案的人都不见了,要么死要么逃要么被替换,余下的都是些不明真相的小喽啰,无关紧要。

有人走就有人来。唐天远看了看在座的两人,周正道是需要好好提防的,这不用说;谭铃音就使人费解了。即便用“脑子有病”,都无法解释她昨晚的行径。唐天远觉得她要么是想非礼他,要么也是冲着黄金而来。总之两者都不是他期待的。

唐天远在纳闷,周正道更纳闷。没听说过哪个县衙招女师爷的,这个县令也太胡来了,看看这位女师爷,小姑娘长得十分水灵,不会是县令瞧上她了吧?男人风流一些也是正常,可怎么能把师爷之位交到女人手上呢,真是胡闹。

不管怎么说,新一届县衙的领导班子正式形成。三个人表面上和和气气,心里头各怀鬼胎,自不用提。

应付完县令和县丞,谭铃音出了一脑门汗。她溜达着出了大门,在申明亭看到两拨人在抬杠。

申明亭是专门调解纠纷的地方。一县之大,每日出的事情众多,倘若每件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要找县令来断一断,那么县令怕是要忙死了。因此,一些民事纠纷会先在申明亭进行调解。

这事儿不归谭铃音管,她也就不插手,只管在一旁喝凉茶看热闹。写话本子要从生活中取材,就比如吵架,眼前是现成的例子,可以观摩学习。

她正看得起劲,外头一溜马车经过。车轮轧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伴随着马蹄缓行的嗒嗒声。谭铃音耳力很好,听到外头声响,便跑出去看,看到有四五辆马车停在县衙大门口。

真是稀奇,这么多人,难道是组队来告状的不成?谭铃音看得奇怪,又往前凑了一凑,想看得更清楚一些。

打头的马车上相携着下来两个姑娘,都是十七八岁年纪,容貌俏丽。一个个子高一些、眉眼端庄的姑娘看到谭铃音在看她们,还巴巴地凑那么近,便皱眉问道:“你有事吗?”

这话该我来问你,谭铃音心想着,说道:“你们是来告状的吗?”

那女子垂目,掩盖住眼中的鄙夷,笑道:“我们不是来告状的。”

另一个姑娘姿容更胜,心直口快道:“你这人真呆,怎么见人就问告状?”

谭铃音摸了摸鼻子,心想,两个女孩子,来县衙除了告状还能做什么。

“我们是县太爷家的丫鬟。”那姑娘解答了她的疑惑。

丫鬟都长得挺不错,可见这县太爷确实是好色之徒。谭铃音正待说话,见县衙里走出两个小厮来迎这两位姑娘。

原来那日唐天远出门,只带了小厮,并未带丫鬟。他娘得知儿子要在铜陵待一阵子,也不知会待多久,怕小厮们不够细致,便又遣了丫鬟,打点了许多用品千里迢迢地赶来。唐阁老再三嘱咐,不可太过招摇,于是唐夫人精简又精简,只让两个最可靠的丫鬟带着最紧要的一些东西来了。

两个丫鬟是唐夫人从平日伺候唐天远的丫鬟里精心挑选的,都是家生子,一个叫香瓜,一个叫雪梨。这唐天远有一个古怪处。一般的文人雅士,都喜欢给自己的丫鬟小厮们取些风雅的名字,什么“扫雪”“司棋”之类,唐天远虽满腹文章,却觉这样多余,只给取了吃食的名字,丫鬟都是水果,小厮都是蔬菜,方便又好记。

香瓜和雪梨一开始也是伺候夫人的,后来夫人心疼儿子,便把这两个丫鬟给了他。香瓜容貌不是十分出挑,但胜在心思缜密、行事稳重。雪梨长得漂亮,又比一般的狐媚子缺些心眼,性格十分憨直,夫人对她也放心。

其实当娘的选这样两个丫鬟给儿子,自有另一番用意。唐天远也老大不小了,虽尚未娶亲,房里总该放几个人。

哪知这些年唐天远被那么多莺莺燕燕环绕,却总是心无旁骛,半点荤腥不沾。

唐天远并非柳下惠,也不是有什么隐疾,更非龙阳之类。他之所以这样,源于八年前的一个事故。

八年前,唐天远才十四岁,是刚长开的一个少年。

他身边有个丫鬟名叫荔枝,只比他大两岁,有着漂亮的手和脚。彼时唐天远已发现自己有某种特殊的偏好,待这个丫鬟自然有些不同。他那时候才多大年纪,要说对一个丫头用情多深,肯定谈不上,但荔枝至少是个漂亮的人儿,可以满足少年人的需求。

大概是因为他的宽容,导致她的轻浮任性。十四岁的唐天远,某些方面的功能开始发育健全,未尝没想过男女情事。正巧,荔枝也是有意,私下总在言语上撩拨他。终于某一天,唐天远喝得薄醉,没按捺住心头那把火。

怪只怪两人太过大胆,在书房里就开始撕扯。那日,夫人因心疼儿子读书太累,带着好吃的前去书房看望。当娘的无须敲门,推开门就进去了,却看到儿子并未用心读书,而是在用心剥丫鬟的衣裳。

夫人登时震怒。儿子才十四岁,就要被这狐狸精给勾引坏了!她吩咐人把荔枝拖下去往死里打。唐天远的酒也吓醒了,知道他娘动了真格的,他苦苦哀求,却是无果。不止如此,夫人因想着让这教训深刻一些,故意让人在书房外面行刑,唐天远在室内把荔枝的惨叫听得清清楚楚。也不知听了多久,她的叫声渐渐微弱,终至无声无息。

下人们收工之时,荔枝早已断气,身下一片血肉模糊,曾经漂亮的手指因太过用力地抠着条凳而指甲断裂、血肉翻开。那画面对唐天远的刺激太大,自此之后他再也不与丫鬟们过度亲近。

后来他渐渐大了,这种情况并未得到改善,唐夫人才发觉自己当初似乎做得过了。她重新给儿子物色更好的女人,无论什么样的,唐天远一直不曾染指。

他并非在和母亲赌气。一个人年少时经历的事情会以特殊的方式保存下来并伴随他一生。总之自那之后,他看到丫鬟就本能地不愿亲近。

富贵人家的男子,到了十七八岁,不少人都尝过云雨了。唐天远在这方面却是异数。他不想碰丫鬟,更不愿狎玩妓女,对主动上门调戏的女子也是敬而远之,又没有娶媳妇……以上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他长成了一个二十二岁的老处男。

说不上丢人,但总归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这种事情不好和旁人说的。不过贴身伺候他的人自然知晓,比如香瓜和雪梨。

香瓜知道自己是夫人内定给少爷的侍妾,她在少爷身边待了两年多,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可惜少爷迟迟不肯行动。

雪梨与香瓜的身份类似,她倒不像香瓜那样心思重,只是坚定地相信,少爷之所以不近女色,是因为他要练童子神功。

且说眼前。香瓜和雪梨来到唐天远住的院子,此时唐天远还在退思堂,并未回来。她们见这院中安安静静,竟无一个下人,真不知这些天少爷是怎么过日子的。两人一边内外打扫,一边商量着再帮少爷招几个粗使的丫鬟小厮。香瓜拿着笤帚在院中想清扫一下落叶,却发现桂树下躺着一只绣鞋。她顿感诧异,弯腰将那绣鞋拾起来,仔细看。

绣鞋十分小巧,粉色绸面,上头没绣花没绣草,只绣着两个大金元宝。也不知是谁家姑娘落下的,这品位也忒差劲了。

话说回来,此处是少爷独自居住的院子,怎么会有姑娘闯进来?鞋是姑娘家的贴身之物,又怎会轻易落下?

不会是少爷跟什么人在此处幽会吧?

香瓜越想越觉可疑。少爷在家时不近女色,像个和尚一样修行,到这里才多少天,就这样了。她一时有些生气又有些失落,将那绣鞋暗暗收起来,想着,怎么也得先弄清楚这姑娘是谁,再做应对。

谭铃音自上次夜探受阻之后,总算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真正实力,因此消停了几天。晚上不能乱逛,白天亦不能探查。那个新来的叫香瓜的丫鬟,防她跟防贼似的。雪梨倒还好,自己又傻又呆,还总说别人傻。

这一日,赵小六跑来告诉谭铃音,说明天县令大人要出门私访,让她明日好生乔装一番,跟着出去。

谭铃音不明白她有什么好乔装的,难道是不能让人认出她是女人?这就有点难办了,她的胸不太好缠,现在夏天衣衫单薄,更不容易遮掩。

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了。

第二天,唐天远一早收拾好出了院门,在门口看到一个人。此人身材瘦小,面皮白嫩,本是个文弱书生的面孔,却长着一把二尺长的大胡子。

唐天远简直看呆了。这大清早的,谁人敢跑来县衙内宅撒野?多长的胡子都不行啊……门房都睡死了不成?

他走过去,看到此人眉眼,竟是那个阴魂不散的谭铃音。真不知她这又是在唱哪一出,看来脑子确实有问题。

唐天远便挖苦她道:“你是关公么?!”

“不是。”谭铃音摸着胡子,一本正经地答。

脸皮竟如此之厚。唐天远不理她,扭头就走。

谭铃音快步追上,跟在他身边问道:“大人,我的胡子好看吗?”她对这把胡子相当满意,又长又柔顺,还可以遮住喉咙和胸口,孙悟空来了都未必能认出她是女人。

唐天远依旧不理她。

谭铃音又问道:“大人,我们今日去哪里私访?”

唐天远停下来,警惕地看着她,“你要跟我去私访?”

谭铃音有些奇怪,“不是你让我去的么……”

唐天远一想便知是怎么回事。他确实想要微服出巡,一来查看此处民风,二来也要亲自去天目山上走一遭。本来他只嘱咐了赵小六和李大王,没想到这两人转身就跟谭铃音说了。也是他疏忽,没有提前跟他们说明白,不许带别人去。

唐天远刚想开口拒绝谭铃音,看着她一脸浓密的大胡子,却突然改口道:“你想去也可以,但只有一条,胡子不许摘下来。”

“那是那是。”谭铃音连忙点头,看来县令大人十分喜欢她这一把胡子。

两人一同走出内衙,赵小六和李大王已经在等他们,四人都已吃过早饭,这便出发了。

唐天远在街上走了一会儿,他虽未穿官服,但这张脸的辨识度很高,有不少人认出了他,热情地跟他打招呼;不认识他的,这次围观一下也认识了。

唐天远没想到有这么多人认识自己,他有些郁闷,这算哪门子微服私访。

他扭头看了看一旁的谭铃音,她正怡然自得地摸着胡子。唐天远便把谭铃音叫到无人处,勒令她把胡子分给他一点。谭铃音知道他喜欢她的胡子,于是很大方地扯了三绺给他,两绺小的粘在鼻子下,一绺大的粘在下巴上。

这么一打扮,虽眉眼依然俊朗,但鼻子以下要多猥琐有多猥琐,给人的感觉,活似二郎神与他爱犬的综合体,连谭铃音这种口味芜杂的都不忍心细看了。

不管怎么说,唐天远是清静了。他又在街上逛了一会儿,然后去了菜市场,仔细打听了物价,挑几个人询问了一下生活情况,顺道吓哭小朋友两三个,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去,出城直奔天目山。

一行人到达天目山时已接近晌午。太阳像是一把烧得旺旺的灶火,热烈地烘烤着大地。这样的天儿跑到野外,十分受罪,几人热得直想吐舌头。而谭铃音比他们三个加起来都热,原因就在于她那一把浓密又飘逸的大胡子。这把胡子像个貂皮大围脖一样拢着她的脸和身体,使她感觉自己像是坠进了蒸笼里,那滋味,别提多销魂了。

谭铃音终于明白县令大人为什么不许她摘胡子了。他肯定已经料到她会热成狗,才故意那样说。

这县令真不是什么好鸟。

唐天远看到谭铃音受罪,心情十分舒畅。他看这个谭铃音不太顺眼,她一不开心,他就挺开心的。

几人爬了一会儿山,便都饿了,于是坐在树下啃干粮。他们脚下是一块完整的大石板,卧在道路旁,正可以供行人休息。石头往外是个陡坡。

谭铃音自己带的酸梅汤早就喝完了,这会儿被干粮噎得直翻白眼。唐天远面带微笑地看了她一会儿,自顾自拧开水袋喝了一大口水。

谭铃音怒火中烧,快速出手想把他的水袋抢过来。哪知唐天远早就料到她会如此,稍稍把手一抬,她便够不着了。

李大王看不过去了,“谭师爷,你喝我的水吧。”

谭铃音却和唐天远铆上了。她直起腰抢他的水,依然没抢到,于是脑子一热,直接扑上去把唐天远按倒,骑在他的腰上。

唐天远:“……”

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姑娘家家的往男人身上扑,像话么?

一般男人,被美女投怀送抱,那感觉都不会太差,但前提是这美女没有长一脸大胡子。唐天远被谭铃音按倒在地,脸被她的胡子盖上,眼前黑乎乎的,隔断了所有可能因肌肤之亲引发的暧昧。

事情转变得太快,赵小六和李大王都不大跟得上节奏,呆呆地看着他们。

虽说好男不跟女斗,但唐天远也不想就这么束手就擒,他用力翻了个身,又推了一把,想把谭铃音掀开,结果掀是掀开了,可是掀到石头外面去了。

唐天远因方才眼睛被胡子盖着,反应慢了些,发现谭铃音滚落下去,他本能地伸手一抓,抓到手的是胡子,人还是落下去了。

“嗷嗷嗷!啊啊啊!哎哟哎哟!”一连串怪叫之后,下头息了声。

唐天远觉得,她叫得这么中气十足,应该不会出人命。他趴在石板边缘向下望,陡坡上生了些矮小的灌木,枝叶繁茂,遮住了她的踪影。

“谭铃音?谭铃音?”唐天远叫了两声,并未得到回答。

他只好撸袖子要亲自下去寻找。赵小六和李大王怕县太爷也跟着出些事,连忙拦着,他们两个想下去。

唐天远摇了摇头,他自己会些功夫,眼前这坡虽陡,捉着灌木小心一些,应该没事。于是就这么决定了。

快到坡底时,唐天远闻到了一丝刺鼻的气味。紧接着他看到了谭铃音,她正呆坐在地上,脸色苍白,两眼无神。

唐天远心想她大概受伤了,他有些内疚,走过去问道:“伤到哪里了?”声音十分和风细雨,生怕吓到她一般。

谭铃音的眼珠活动了一下,目光重新聚拢,看到是唐天远。她没有答话,而是举起手指向不远处指了指。

唐天远诧异。他顺着她指的地方走过去,拨开灌木丛。

那里躺着一具尸体。 RGn+wuCyTauhW1Jz6anJ25SkAy22r4jm7Ujo9kZC1FnWFJVmh8BBVZI6B00ymm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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