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戏曲历史上出现过许多具有独特风格的艺术派别,应当以批判的、科学的态度,去研究、总结各流派的特点及经验,以便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自谭鑫培后,京剧老生艺术分成了旧谭及新谭二派,旧谭墨守陈规,不久即烟消云散;以余叔岩为代表的新谭,无论在韵味、唱腔方面,都比谭鑫培进了一步。与余叔岩同时,言菊朋最初以业余演唱、研究者(过去叫“票友”)姿态出现。由于他精于音律,悉心创造,在京剧史上可以说是异军突起,独树一帜。京剧演员一直很注意咬字、声韵,但应该说,言菊朋是更能自觉地运用语音规律来演唱的一位艺术家。然而,关于言菊朋的艺术,过去看法也不一致,有的认为言派演唱虽富韵味,但失之矫揉造作,失之纤巧;有的则认为失之古怪。这些意见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对于先辈艺术家,既不能一概抹杀,认为全无是处;也不宜夸大他们的成就,开口就称“绝”。我们应该客观地评价他们的得失,以便从成功或失败的经验中吸取有益的教训。因此研究一下像言菊朋这样一位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家,是很有意义的。
我们知道,一个好演员光有一条好嗓子还很不够,还要善于把好的嗓子与具体的感情结合起来,否则光是音色美,只不过给人以生理上的快感(悦耳)而已。古代论唱的也有人注意到这个问题,如清朝徐大椿在《乐府传声》里说道:“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调,而得曲之情为尤重。”有见识的评论家大都主张声与情的统一。俄罗斯大音乐评论家谢罗夫曾经说到他的朋友——作曲家格林卡:“我们伟大的作曲家格林卡具有一个并不宏亮、也不太好听的嗓子,但是他唱自己的作品(有时也唱别人的),不论从对听众的影响上,或是从表达音乐作品的思想、目的上来说,都是十分完美的表演。”
因此我们评论一个歌唱家的艺术,主要就看他的声音和感情的结合的程度如何。
言菊朋的嗓音条件并不太好,虽有韵味但细窄而音量、音域都不够;但天赋条件难不倒有毅力的艺术家。言菊朋利用自己嗓音的特点,朝着清秀、婉转方面发展了。
言菊朋的《让徐州》,唱得恳切悲凄,把陶谦当时的心情描写得很生动。陶谦是当时封建割据的诸侯,而性格上比较忠厚朴实,在《让徐州》里,其诚恳而坦率的态度言菊朋演来颇为动人。言菊朋掌握了这个人物的特点,结合当时具体情况——因为是劝说刘备,所以用的腔要婉转些,但字要咬得沉着,以示恳切之意。到临终前一段〔四平调〕,唱得也有独到之处。〔四平调〕在京剧中本来一般用于比较轻松的场合(有时也用在如《打棍出箱》等心绪纷乱或神经错乱的场合),而经过言菊朋的创造,就很切合陶谦当时的心情。“但等那秋风起日见凋零”的“秋风”二字,真能唱出瑟瑟的寒意来。
《上天台》中〔二黄三眼〕的“到如今二目昏花两鬓苍苍,卿还是那忠心耿耿”一句,言菊朋唱得也十分动听,从刘秀口中,把姚期的忠义描绘得很深刻。“二目昏花”的“昏”字韵味醇厚,反映出刘秀对姚期的深厚感情,到了“忠心耿耿”的“心”字,和“忠”字一个调门,音量比“忠”字更强,不但字准了(因“忠”“心”二字皆阴平,可以同样高低),而且感情也发展了一步,由怜爱进而为赞叹了。这些地方,都见出言菊朋在运用字韵及创造唱腔上,比较注重切合剧中人物的感情。因此,很多人都说言菊朋“腔儿花,味儿厚”,这不仅是因为言的行腔是严格遵循字音规律,因此腔花而不“贫”,而更重要的还由于言菊朋的吐字、耍腔有些地方比较能结合剧情,注意到声情的统一,这样才不显得是故意卖弄技巧而耍花腔的。所以我觉得言菊朋在有些剧目中用的字韵、腔调、感情,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所结合的。
言菊朋对于音韵学有深刻的研究,在咬字方面特别注意准确性,他坚决反对“因腔害字”,主张“腔随字转”,这个原则当然是正确的。
京剧自余三胜特别是谭鑫培后,逐渐接受了汉剧的影响,在演唱方面,把汉调与徽调结合了起来,因此演员大都从中州韵及湖广音。言菊朋是严格遵守湖广音及中州韵的。京剧的字音,在言菊朋那里可以说比较定型,他是完全按照陈彦衡诸人的主张,即采用湖北音的调值和中州韵的尖团。这说明在言菊朋的演唱中,中州韵的因素加强了。因为京剧最初是在湖北音的基础上(不仅是四声调值)兼取安徽、《中原音韵》、北京诸语音的,余叔岩嘴里湖北音保存甚多,而在言菊朋嘴里,除四声调值外,则大都韵书化了(即按周德清的《中原音韵》这个系统咬字了)。由于这种倾向,把京剧咬字完全固定了,所以言派咬字非常确定、没有半点含糊,这在某方面来说,未尝不是一种好的现象。
咬字准确,只说明了言菊朋咬字特点的一个方面,言菊朋咬字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紧”。
所谓“紧”,就是把字音的首腹尾交代得非常清楚,因而听起来字字入耳,没有一点含糊的地方。言菊朋的字首和字尾发音都很重,这也形成他的演唱特点之一。例如《卧龙吊孝》〔反二黄三眼〕唱“擅敢夺”的“擅”字,能很清楚地听出“sh”的字首来。
这种咬字法,吸取了我国固有的戏曲咬字经验。我国古典戏曲一直很注意字咬得紧,台下才听得真,这就要求演员善于利用字音反切的道理。一个字总是由声母、韵母组成的,也就是传统的说法所谓首尾腹。演员在舞台上,要把字念得真,就要把字的三个部分(特别是字的首尾)略为夸大一些,这样由于反切的缘故,不但听起来悦耳,而且能把每个字清楚地送到听众的耳朵里去。
在咬字的“紧”这一点上,就把言菊朋和余叔岩区别开来了。余叔岩也很注意字韵,但他的收音比较轻,尾音似断非断,不落痕迹。余叔岩的收音颇像书画家所讲的“意到笔不到”(“意到声不到”),不像言菊朋那样“紧”。
一般论戏者,大都注重一个“圆”字,所谓字正腔圆、动作圆熟是也。其实不知圆和方要结合起来,轻重、圆方、清浊、刚柔都要配合得好,才算艺术的上乘;一味圆、轻、软、柔,势必失之软弱、苍白。所以在身段上有“亮相”,不是一味的连续动作,总是把连续和非连续(所谓“连续的中断”)相结合,有连有断。在唱则有“字正”,正者方也。腔要圆,字要方,唱腔咬字都要讲究刚柔相济,要讲究有变化。《乐府传声》的作者认为明白了轻重、清浊的道理,对演唱艺术,可说“思过半矣”。言菊朋在咬字、行腔方面是很注重这个问题的。当断之处,斩钉截铁;该连之处,虽高低不同,亦藕断丝连,一气呵成。譬如《让徐州》中〔二黄原板〕唱“天卸重任,我就要你担承”,“你”和“承”字唱得较重,“你”字最后一顿,表现了陶谦的迫切而又真挚的感情。
言菊朋在演唱方面,特别注意抑扬顿挫、有轻有重、有圆有方。他在《上天台》中的〔二黄三眼〕有一段很难唱的腔:“孤念你孝三年改三月,孝三月改三日,孝三日改三时,孝三时改三刻,孝三刻改三分,三年三月三日三时三刻三分永不戴孝保定寡人。”词编得并不高明,但亏了言菊朋唱。他能唱得有轻有重,有变化有起伏,少有重复的地方,如果对语音规律没有深的体会,这一长句是唱不好的。特别是其中的“刻”字,很容易唱拙了。如果唱成“ko”则太重,唱成“ke”又嫌太飘,言菊朋把它唱成介乎“ko”、“ke”之间,就比较轻重得体,很有创造性。
言菊朋在演唱艺术上确是独树一帜,有不可磨灭的优点;但也不能过分夸大他的优点。其实,言派的京剧艺术还是有不少局限性的。
我们知道,美学上有所谓优美和雄壮之分,就戏曲表演艺术来说,有的演员在演唱风格上比较豪放雄壮,有的则比较含蓄清秀,显然,言菊朋的演唱风格是属于优美这一类型的。言菊朋嗓音虽小,而有韵味,有些地方体会感情比较细腻,耐人寻味;虽然他也演《定军山》等比较雄壮的戏,但总不如优美的戏演得恰到好处。
当然,诚如王国维说的,境界有大小,不以此分优劣(见《人间词话》),每个演员都应有自己的风格,有风格则就有局限。风格偏重于柔美的一面(即王国维所说的境界小),不一定就是缺点。言菊朋的缺点不完全在此。
应该指出,言菊朋的表演艺术是有不少形式主义的成分的,他过分强调了“字韵”的作用,有时为了刻板地把字咬准,往往忽视了具体环境下的人物感情。应该承认,这就是有些比较豪放的剧目,言不如余(叔岩)的原因。这不是天赋问题,而是创作思想问题。余叔岩也很注意音韵,但不太拘泥于字韵,而更注意人物的思想感情。譬如余叔岩在《秦琼卖马》里显得悲中有壮,像个落魄英雄,而言菊朋则落魄有余,英雄不足;言的“店主东牵马”一句叫头,从来很多人赞赏,但我觉得未免失之凄苦,有失秦琼身份。
注重声韵咬字固然是优点,但如果过分夸大这一特点和成就,也容易成为错误。言菊朋过分注重声韵,有时不太注意剧情和习惯,不免流于咬文嚼字,矫揉造作,反映了创作思想上的形式主义。记得普列汉诺夫曾经说过:“文雅容易流于做作,而一流于做作,就不可能严肃认真地琢磨对象了。”
过分雅致流于纤巧,这是值得注意的。关于这方面,我只想举两个例子。
言菊朋在《让徐州》中〔倒板转二六〕“那时节免受灾殃”的“殃”字,字首是“Y”,言菊朋太强调了这个字首,竟占了整个的“3”字
,加上前面“灾”字属“怀来辙”,收音也是“i”,这一来听众就听不清楚了,“殃”字变成了“一”、“殃”两个字这是过分夸大一个字的首腹尾的结果。
,又如言菊朋在《定军山》中〔二六转快板〕“弃暗投明”的“弃”字,刻板地按去声高滑,字虽不倒,而下面的“暗”字又是去声,还得往上挑,就显得做作。其实在语言里,字与字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譬如京剧里常用的“你去问来”,“去问”二字皆属去声,如真刻板地都按去声念(音调是去问)岂不难听?在日常语言里也是把“去”字念得接近阴平,所以人们常说“两去则一平”,这是有道理的。言菊朋演唱,有时孤立地强调每个字的字音,缺乏字与字之间的联系,因此有些人说言腔比较“怪”(忽高忽低),也是事实。
从以上分析看来,言菊朋演唱艺术上的形式主义还是比较严重的,我们不能轻易抹杀前人的成就,但也不能绝对迷信前人,言菊朋的这些毛病,在言以后的一些有成就的演员,不是已经有所克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