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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潜别离

他止住步子愣了一愣,想是大感意外,随即徐徐展眉:“只有今晚?你若愿意,我便是每晚歇在外间窄榻守着,也不是不行。”

难得他此番没有轻嘴薄舌调侃取笑,却惹得我心头痛了再痛。被一只手揪起来碾来绞去,恐怕也不过如此。可是没有了,没有以后,没有每晚,如果一切都是骗局,就让所有美好的假象到此为止。

这是定亲以来,他第一次留宿上元宫。人是留住了,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一点把握都没有。缩在被子里数着耳朵细听外厢动静,只盼他早些梦会周公,却不料平日里那样贪睡的一个人,偏生这晚精神头好得很。挥退了一干值夜的婢子,每隔不多会就跑进来一趟,查看窗扉关严实了没,又问是否需要添茶递水,连被角都要亲自给掖了一回又一回,百般周到千般细致,无处不妥帖用心。

我傻了。预先设想的诸般情景里,从来就没有过这个局面,眼看子时更漏已迟,再要耗下去,留他下来直到天明也毫无意义。

既然等他睡着遥遥无期,或许最简单的方法才最直接有效。

右手藏在身后,一团雪光将帐幔映得雪亮。下一刻他已倒在雕花牙床上,双眸紧闭,呼吸均匀。

说来惭愧,在涂山时课业不精,咒决法器样样稀松,过关全靠半混半蒙,唯有一个黄粱咒使得行云复流水,出类又拔萃。哥哥说,这大抵是因为我天性嗜睡。

拽着胳膊将临渊往里挪了挪,纱帐放下遮好,又刻意露出半幅袖口来搭在床边,估摸这个角度上佳,既若隐若现又不过分显山露水流于刻意,才拉响床头铜铃,将殿外候着的近侍唤了进来。

“君上兴致好,多喝了几杯,今夜便留在上元宫歇息。吩咐下去,谁也不许来扰。若有要紧事,先去通报龟丞。”

那尾总是迷迷瞪瞪的小鱼卫伸头探脑往纱屏后瞅了瞅,滴溜溜一双鱼眼在临渊露出来的广袖上打了个转,忙缩着脖子连声应了,喏喏告退。

水族对风月故事的想象力一向丰富撩人,不知过了今晚,会在满宫里被传成怎样。政事上勤勉不怠的龙君竟一改常态,耽搁在后宫数日不朝,夜来会因此怨怼委屈,要他解释吗……或许不会吧。她温柔识大体,又如此情深弥笃,总会万般体谅他的“忍辱负重”。而临渊,有着一副巧舌如簧的临渊,想必什么醋海风波都能轻而易举揭过。“上不得台面的君后,来日弃便弃了,又有什么要紧?”

这般满怀酸楚,望着他的睡颜苦笑。不管了。只要能瞒过三朝,之后这宫里会发生什么,就不是我需要考虑的问题。我是为什么来,又该如何应付没有朋友,满怀敌意的处境,往后的路该怎样走,风雨飘摇的前程究竟指向何处……统统都不想了。

枉担一场虚名,此时此夜,就是我今生能距离他最近的一刻。

念个小小的避水诀,把身周这小片海水间隔开。然后,慢慢地俯下身去,将侧脸贴在他额头温暖的皮肤上。泪水凝固成凉硬的碎珠,成串打落在绢枕上,发出怅怅闷响。

从未像这样爱过一个人,从未像这样恨过一个人……从未。

伤了他,甚或杀了他,我没想过。不是不敢下手,只是事到如今,我对他,已别无所求。

一个正确的决定总是伴随着另一个错误的决定,就像好运与厄运大多相辅相成,这才是吉凶守恒。

一狐一马,转着圈困在滩涂上发愁,无疑让我对此又有了更深一层体会。放倒临渊离宫出逃,正确的决定是,临走前偷去天上地下独此一家的法器少昊琴,错误的决定是,我顺手还拐了那匹牵着不走赶着倒退的白龙马。

用摄心术和它大眼对小眼互相瞪了好半天,此马才羞羞答答报上名来,原是唤作“越影”。

我瞠目:“‘越影逐日’,说的就是你啊?呃,久仰久仰……见面不如闻名。”看来神仙榜的排位,也不一定全都作得准。

逃跑这事,光有腿不够,两腿比不上四蹄,狐狸爪子再利索,也不能和四条马腿相提并论。但照目前这个情况看来,莫说指望它助我日行千里,弄不好我得驮着它跋山涉水。

马有了,路就摆在眼前,谁跑?真是万事开头难,然后中间难,最后结尾难,总而言之万事难。偷马不成蚀把草,活活拐了尊祖宗来添麻烦。

怎么办呢,我不会缩地成寸,就算不眠不休星夜兼程地赶路,没了神驹的脚程,也绝不可能在两天内抵达阗星城。但无论如何,都必须赶在临渊开战前,把大垂从海夜叉手里给弄出来。

对一匹被当成宠物来养的坐骑而言,长期养尊处优躺在临渊袖子里,怕是早已把原始功能抛到九霄云外,要找回来也不是光靠几句鼓励就能奏效。

越影自离了龙宫出水,就蔫头耷脑原地刨坑,有一口没一口嚼几下石生藻,一副你奈我何的无赖样。我蹙眉寻思一回,决定从关键处晓以利害。

此马骄娇二气十足,威逼必然是不行的。且它又贪吃,那么只能利诱,加一上点恰如其分的小恐吓。

刚把星展大陆上有多少绝妙风光给扒拉指头数说一遍,任凭掰扯得多么天花乱坠,此马油盐不进,只把脖子一扭,“不得闲,毋宁死。”

我抹一把额角细汗,甚感慨,什么叫物似主人形?这就是活生生的实例。

“看看,一言不合就自杀,你这个性子别说成大器,连活到老都成问题。还别说水深火热,眼下横竖是已离了东海,再不振作起来,你连水深火热的日子都过不上了信不信。”

话刚落地,越影当即歪着脖子瘫倒,口中发出垂死哀鸣,装模作样要把脑袋往沙堆里埋。

“君上说了,陆上人心险恶,水深火热,不去。”

“连凡间驽马都知道终生的使命该是志在千里,身为一匹神马仙驹,你害不害臊?老蹲在窝里能有什么出息?就算不为了见识大好河山,也该踏翻红尘吃遍四方嘛。难道打算一辈子就靠几把海带度日?唉……可怜哪可怜……世上奇花异卉何止万千,就连树林里的蘑菇鲜果都各有滋味,身为堂堂海主坐骑,天上地下首屈一指的神龙宝驹,竟然从来无缘一尝……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不记得谁说,凡上了岁数以后,游历山河的目的就会从风景转变到美食上。看来此话所言非虚。

越影长嘶一声,挥洒开来四蹄如风,不过半天功夫就横跨东荒大陆出了桑阳关。传闻中的“越影逐日”,终于实至名归。想这马跟在临渊身边当坐骑时,横看竖看跟头猪区别不大,倒也不能全怪它。又要马儿跑,又只给马儿吃海藻,这怎么行?可惜临渊这么大尊上仙,从来不懂这种微小然而踏实的快乐,尥蹶子把他掀下马背都算轻的。

在山深林茂的星展大陆纵横得风驰电掣,心道果然这才是白龙马的正确打开方式。

距北溟仍有一天一夜路程,我浑身骨头都快晃散了架,不得不勒缰暂歇,还需翻山越岭去给龙马找可口的鲜果和蘑菇。

星罔山是八荒大陆里一个独特的所在,高山流水白云间,洞奇石灵峰峦险。课书里记载,此地的灵兽精怪民风彪悍,豪迈不羁且能掐会打。直观一点说,当地最负盛名的土特产,就是土匪。

身无长物如我,原不必担心被打劫,实在要躲不过,大不了哭出捧泪珠子奉上也能将就应付一阵。但身上负着的这张“峰桐紫瑟”非同凡品,万一惹来觊觎麻烦就大了。以我这点微末道行,哪来的本事直捣海夜叉老巢,要救出大垂全指望它,万万不能有所闪失。事成之后,也得再寻个机会把琴和马都还回东海。

不管那些海誓山盟假得有多难堪多羞辱,他毕竟是替我抵挡了赤焰天劫的那个人。敖临渊并不欠我什么,我也不想亏欠他。来日大局落定分道扬镳,各自两清就好。

眼泪遇了晚风便凝住,断断续续砸落在手背上,疼得我醒过神来,禁不住懊恼,好好蹲在树根底下刨蘑菇,又去胡思乱想这些没用的作甚,平白自寻烦忧。

有气无力扒拉出半兜子草菇,犹豫了一瞬,还是把泪珠儿一颗颗重新捡起塞回袖子里。

龙最喜欢亮闪闪的东西。他喜欢的,我都忍不住习惯性地搜集起来放在身旁。可是又有什么用呢,美艳温柔的东海鲛女一样能对月泣珠。只不过他喜欢的,不是我罢了。情缘错落,终究不能勉强。这和能不能迎风洒泪哭出明珠,没有任何关系。

满怀愁闷要往溪边走去,身旁斜坡上的草丛无风自动。一抹白色倏忽掠过,接着又是一道褐黄的影子紧随不放。

“你老跟着我做什么?!我们霜狼氏是高贵的狼族,从不与狈类为伍,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否则叫我爹打折你四条小短腿信不信?”

清脆的嗔怒在静夜里听得我心头突突一跳,倒不是畏惧传闻中脾性傲烈如火的星罔霜狼,只纳罕究竟命犯着什么太岁,走哪儿都能撞上干柴烈火在夜半私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运气?通俗的解释是,出门没看黄历。

这下子走也不能走,留又不想留。倘惊散了这对打情骂俏的狼和狈,恼羞成怒再把火撒在我头上,那就很狼狈了。犹豫着猫腰蹲在树根底下,再一听,又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一把油腔滑调的男子说话声响起,登台唱戏般抑扬顿挫:“霜霜,你是个好姑娘,就像远方一样令人神往,腿短如我,只有趴在你的肩头,才能在这片广袤的山林自由翱翔!”

我抖了抖,抚一把乍起的汗毛,努力平复了一下起伏的心潮。

当年昌邑长老在授课时,除了传授狐子狐孙们法典礼仪,还喜欢信手拈来些平素难得一闻的闲趣野话来寓教于乐。他说世人多诟病“狼狈为奸”,实则是个天大的误会。真正有气节的狼族,从不屑和宵小之狈勾勾搭搭。倒是有些犯了大错被族群驱逐的孤狼,为了生存下去,才不得不和投机取巧的狈达成盟约,由此走上被万兽唾弃的不归路,最终害得狼族被刁钻油滑的狈类生生带累了清名。

狈类天生前肢短小,后肢也不怎么长,跑起来一步三颤,战斗力基本废柴。倘落了单,在山林里就是广受各类猛兽们欢迎的优质食材。

说起狈这个东西,可算得是厚颜无耻没下限的典范,世间灵兽千百亿万,就没出过这么一个专靠吃软饭来繁衍生息的孬种。若说神族之间广为联姻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好歹也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狈对狼的诱哄和利用,简直堪称空手套白狼一本万利。

它们一旦被容许爬到了狼的肩背上,从此便如跗骨之蛆,再也甩不开蹭不掉。除了拍拍脑门出个馊主意,哄骗无知兽类在狼爪下变成口中餐,就只剩下饱食无所事事。所有的猎食,迁徙,对抗危险,统统都依赖狼的尖牙利齿。

眼前这名唤霜霜的小狼女,恰是头白毛似雪的霜狼,三界狼族中首屈一指的显赫氏族。看样子,清醒骄傲如她,并没这么容易就让这二流子红口白牙哄骗了去。

霜狼又称战狼,素来以头脑机敏对战凶狠闻名,只要被惹炸了毛,以一挡百收拾一群赖皮狈都没问题。但她形貌太小了,至多不过三百多岁。这狈年龄不知几何,化出个全须全尾的人形来,却比两万多岁的临渊都老了不止一倍,当然也可能是道行太低的缘故。

土坡上是半圆的小山坳,霜霜的去路被这缠人的狈堵了个严实,左右腾挪也摆脱不掉,气得咬牙:“呸!林子就摆在这儿,跑得动你就自己跑,没本事你还可以去死啊!再说你都有未婚妻了,还恬不知耻非要来招惹我做什么?”

身为一只没羞没臊的狈,被严词拒绝一下显然并不能打消他那颗攀附裙带的心。更何况,调戏脂粉哄骗狼女乃是他们的祖传技艺。

此公果然越挫越勇,捏着嗓子又继续游说:“作为一个在当地较为英俊的狈,娶妻这事上我也是很有追求的,与狼共舞的决心,绝对磐石不移!至于族里长辈们给定下的那门娃娃亲,纯粹是为了传宗接代考虑,没有半点感情基础可言,怎比得上我对你的一片真心?唉……哥哥心里苦啊,漫漫长夜,对月叹息,空虚、寂寞、冷……”

霜霜翻个白眼,答得言简意赅:“马上,让开,滚!”

一出多情风月顿时变作下流闹剧,我恶心得快要当场吐出来。

知道狈没节操,不亲眼见识见识,真没想到会下作到这种地步。明明已经有了妻室,还试图引诱无知少女欺骗感情,占便宜没够,令人深恶痛绝。这厮长得也不像个有能耐招蜂引蝶的德行,风流鼻涕迎风淌,横看竖看都一表人渣。

自从在临渊身边待了些时日,审美已被他那张俊脸彻底惯坏,对皮相的要求变得异常挑剔,对这只当地较为英俊的狈,实在欣赏不来。念头稍纵,又是阵阵揪心,他明明已经有了夜来,何必还要同我说些那样的话。我是涂山最笨的狐狸,痴长了千年,还不如个三百岁的小姑娘机灵,随便骗骗都会当真的。

“狼和狈,自古以来就是天作之合,清新脱俗如你,怎么能和那些目光短浅的狼一样拘泥于门户之见呢?此生不能与你作伴,我的心将寸草不生,这么一份纯真的爱意,一颗滚烫的灵魂摆在面前,难道你一点儿都不动心吗?”

一个晃神间,赖皮狈已挪着步子将去路彻底堵死,朝霜霜越发谨慎地逼近。 TSv5Jssp3Ml2gpSRDVMkz9LD0vCsj8oqwPkB96z/fikBf8xV87+lR7oW/MSnHz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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