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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伶”与“十二钗”

《红楼梦》对“十二”这一数字情有独钟,不仅有“十二钗”“十二伶”,有太虚幻境的十二位舞女,她们演唱了《红楼梦》十二支曲;而且薛宝钗所服用的“冷香丸”,其配方剂量均为“十二”;薛姨妈差周瑞家的送宫花,也恰好是十二支……甲戌版《红楼梦》有脂砚斋侧批:“凡用十二字样,皆照应十二钗。” “十二伶”的塑造,以及《红楼梦》十二支曲,十二宫花等,终究是为了照应小说的主要角色“十二钗”。虽然“十二伶”与“十二钗”社会地位悬殊、文化人格迥异,却是一主一宾、一正一闺成正衬互补的排列组合,而不是逆向反衬的排列组合,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十二钗”与“十二伶”在身份地位上形成了主宾互补关系。在第5回贾宝玉游太虚幻境中,“十二钗”(黛玉、宝钗、湘云、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妙玉、李纨、王熙凤、巧姐、秦可卿)是纳入金陵省“正册”的十二位出身贵族或嫁入贵族世家作为正室的女子;如香菱,被薛蟠强买过来做妾,因为不是正室,就纳入副册;如袭人、晴雯这样的大丫鬟则纳入“又副册”;“十二伶”(宝官、玉官、龄官、芳官、藕官、蕊官、文官、艾官、茄官、葵官、菂官、荳官)处在社会最底层,属于“无册可录”的女子。小说借人物之口折射了封建时代优伶社会地位的低下——赵姨娘骂芳官“你是我银子钱买来学戏的,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的” ,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封建社会视优伶为娼妓隶卒的传统观念;在贵族小姐贾探春眼里,“十二伶”不过是供主子们消遣的“顽意儿”:“那些小丫头子们原是些顽意儿,喜欢呢,和他说说笑笑;不喜欢便可以不理他。便他不好了,也如同猫儿狗儿抓咬了一下子”。(第60回)依照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十二钗”的社会地位远远高于“十二伶”,“十二钗”相当于“主”,象征着色彩体系中尊贵的“正色”;“十二伶”则相当于“宾”,象征着卑贱的、不受重视的“间色”。虽然“十二伶”的文化素养不可与“十二钗”同日而语,但因会唱戏,也就具备了和“十二钗”相似的内在诗情;无论是“十二钗”,还是“十二伶”,她们都是才貌双全的“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第1回),都在大观园展示了其青春活力与个性生命,都经历了人生的悲欢与荣枯,且都与男主人公贾宝玉有着或深或浅的因缘。可以认为,“十二钗”与“十二伶”以“正色”“间色”相搭而生的方式有机联系,构成了主宾顾盼、两相和洽的互补关系。

(二)“十二钗”与“十二伶”构成彼此映衬、关照的“形影”关系。譬如黛玉和龄官,两人都敏感、自尊、倔强、才华出众,黛玉作诗是“十二钗”中出类拔萃的,龄官唱戏则是“十二伶”中最出彩的。元妃省亲,“十二伶”的表演都很出色,得到元妃特别嘉奖和赏赐的却只有龄官一人;在宝玉眼里,龄官“眉蹙春山,眼颦秋水,面薄腰纤,袅袅婷婷,大有林黛玉之态”(第30回);龄官画蔷颇有“林风”,让宝玉一见之下误以为龄官是模仿黛玉葬花。诚如民国红学家徐复初所言:“龄官忧思焦劳,抑郁愤懑,直于林黛玉脱其影形。” 值得一提的是,龄官与贾蔷的爱情戏与宝黛的“木石姻缘”相互映衬:在“识分定情误梨香院”中,龄官傲然拒绝了宝玉“赔笑”央她唱“袅晴丝”的要求,此情节与宝玉向黛玉转赠北静王的鹡鸰香串,黛玉掷而不取的情节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龄官、黛玉都是心有所属,情有独钟之人。在小说的爱情叙事中,如果说宝玉、黛玉的“木石姻缘”属于浓墨重彩的“正色”,那么贾蔷、龄官的“木石姻缘”则为轻描淡写的“间色”,彼此相间而相生,使小说中的情事波澜起伏,相互为济且自然成文。

无独有偶,湘云与芳官之间也存在“形影”关系——两人都性情豪爽,娇憨率真,且体态风流,爱女扮男装,酷似宝玉。在情节构思上,第62回湘云醉眠芍药裀与第63回芳官醉眠宝玉之侧相互关照,如洪秋蕃的点评:“湘云醉眠一回笔墨深隐,犹恐读者不能领悟,故特写一芳官以衬托之。湘云先划拳,芳官亦先划拳;湘云酒醉,芳官亦酒醉;湘云醉眠石,芳官亦醉眠石。石即玉,玉即石,特特相犯,可知专为衬托前文。” 洪秋蕃认为“芳官醉眠纯是为湘云写照”,湘云醉眠于青板石凳,青板石凳是“石”,象征了青埂峰下的顽石;芳官醉眠于宝玉之侧,宝玉是“玉”,其实是青埂峰下的顽石化身,因此“石即玉,玉即石”,芳官与湘云都是醉眠于石(玉),两者之间存在暗合和关照之处:芳官醉眠前与宝玉先划拳,宝玉“倚着一个各色玫瑰芍药花瓣装的玉色夹纱新枕头”,照应了湘云醉眠前也是与宝玉先划拳,醉眠时则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芳官是湘云的“影子”,“芍药花瓣”成为联系两人醉眠的物质纽带,在小说中关照得蕴藉而灵动——枕“芍药花瓣”的是湘云与宝玉,而非湘云与芳官,这就是“特特相犯”又“特犯不犯”,“犯”是以相类似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照应、衬托,“不犯”是因为具体内容各有千秋、大异其趣。将芳官影射湘云,不仅使身份地位不同但性情相貌相似的人物形象相互映衬,使其主要个性更加鲜明突出,而且通过描写芳官香梦沉酣于宝玉之侧,象征性地暗示了后40回佚稿中宝玉与湘云遭逢家庭巨变后所成就的“金玉良缘”。

(三)“十二钗”与“十二伶”的命运存在相互暗示、转化的关系。关于“十二伶”的来历,第16回介绍是贾蔷从姑苏采买来的12个女孩子。姑苏即今天的苏州,是戏曲演员的出产地,明中叶以后,买卖和蓄养奴婢合法化,王侯缙绅、豪商富室往往通过市场方式从姑苏购买优伶。优伶的出身很复杂,有部分优伶本身是官宦人家子弟,因获罪被抄家,入官后被沦为贱民,可以贩卖。据史料记载,雍正初年,曹雪芹的舅祖李煦被抄家,入官人口“计仆人二百七十名” 。贾蔷采买的这12位女伶是否为因抄家被入官的贱民,小说没有明说,只是通过王夫人之口有所交代:“这学戏的倒比不得使唤的,他们也是好人家的儿女,因无能卖了做这事,装丑弄鬼的几年。”(第58回)这里的“好人家”不排除非同寻常的官宦之家。

“十二钗”的归宿在前80回除了秦可卿早夭,余者皆不确定,相对而言,“十二伶”的命运在前80回则多有交代:在第58回,因宫里老太妃薨,贾府遣散“十二伶”,除了药官已夭,龄官、宝官、玉官离去,其余 8位女伶都表示不愿离开贾府,因此被分散在园中供公子小姐们使唤。留下来的女伶好景不长,绣春囊事件发生后,贾府开始内抄,王夫人命她们“一概不许留在园里,都令其各人干娘带出,自行聘嫁”。芳官、藕官、蕊官寻死觅活不愿聘嫁,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蕊官、藕官跟了地藏庵的圆信,各自出家了。徐复初点评曰:“芳官等出家是将来惜春、紫鹃出家引子。” 在某种程度上,“十二钗”与“十二伶”的命运存在着相互暗示、相互转化的关系:“十二伶”也曾是“好人家”的女儿,在大观园中也曾享受恩宠(如龄官受元妃赏赐,芳官得宝玉娇宠),最终都离开大观园,不是出家就是流离失所,预示了“十二钗”后来从富贵荣华堕入贫贱、漂泊的命运。 ysvUB4zFZCEWnCAkRvDOimpYueocsNkEomP9VbHX7+xa63BDHBjz2OVOcq7Qj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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