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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年

1 好像它们无所不知

暑假,天热,房子像蒸笼,人像小笼包。

社区响应环保政策,每周中某一天断电十二小时,从早上八点断到晚上十点。断电的时候楼里的居民如群蜂离巢,涌到社区公园的树荫下占地纳凉。有着几十年树龄的榆树长得又高又茂密,树上爬满了知了。它们喜欢在夏日的午后集体高歌,此起彼伏的“知了知了”,好像一场大型的有奖抢答会的现场,又好像它们无所不知。

春竹和表妹孙甜热得难受,沿着鸭江河晃悠到水库去玩。那个地方隔着一座长长的鸭江桥,附近有几个荒芜的公园和很多廉价酒店。群鸟不时地从头顶飞过,黑压压的一群不知是什么鸟类,哇哇叫着扎入云层中,像希区柯克的恐怖片,也像渔民在蓝天中撒的黑网,去捕白云。

她们趴在高高的铁网上,在水库边看人钓鱼。春竹整张脸都贴在铁网上,企图用铁网的凉意给自己降点温,圆圆肉肉的脸蛋被菱格铁网烙成了华夫饼。

钓鱼的人在江边方形石墩上坐成一排,一动也不动,好像不是在钓鱼,而是在参加“谁先动”的比赛。水面也是无波纹,死气沉沉,也许他们能钓出一只尼斯湖水怪。

一位戴着黑色渔夫帽,穿着高领风衣的“渔夫”是个异类,像一个不分春夏秋冬的侦探,不像来钓鱼,倒像来钓什么秘密的。手中的鱼线动了动,他用力提起,一条银色的大鱼被钓出水面,在阳下中用力摆动银灿灿的身子。

只听啪的一声,那鱼挣脱后掉落水面,砸出巨大的水花。而鱼钩飞脱,春竹只觉额头上刺痛,她好像被什么东西给钩住了,伸手一摸,手上的血迹让她感到眩晕。

逆光中,她看到“侦探渔夫”迈着大长腿朝着她跑来,边跑边喊:“不要动,你不要动!”她看到他的脸,只觉得夏日定格,燥热和疼痛也随之凝固。

春竹的额头缝了三针,医生说鱼钩再往下一寸,说不定会失明。

她晕血,全程都闭着眼睛,不时地听到表妹孙甜在旁边尖叫,以及怒气冲冲地埋怨陈迦南:“你是钓鱼还是钓人啊?你技术行不行啊?没听医生说吗?差一点就失明了!”

待到缝好针,春竹才认真地看陈迦南。同在学校时他那张冷酷的面孔一样,他并没有任何卑微讨好的势头,仍是一副不近人情的样子,冷漠地看着春竹缝针,再冷漠地去收费窗口结账。

他是春竹的老师,是春竹所在的艺术学校舞蹈系的舞蹈总监。他是个爱挑毛病的人,在系里的风评不好,学生们都怕他。

2 一个热爱钓鱼的人

傍晚时分,天上的云霞如金鱼尾巴游过,陈迦南开着他那辆改装过的吉普车送春竹和孙甜回社区。吉普车太高,春竹晕血又还有些脚软,差点没能跨上去。她感觉手臂被人一抓一提,就被陈迦南推上了车。

晚些时候春竹听孙甜唠叨,说陈迦南二十七岁,足足比她们大了八岁;说陈迦南有一个在英国皇家舞蹈学院跳芭蕾的女朋友;说他是靠关系谋的舞蹈总监的职位。

春竹一想到他在水库钓鱼的样子,像一座雕塑一动也不动地坐上几个小时,若不是热爱钓鱼,也不会有这样的毅力。而一个热爱钓鱼的人,心性大概不会太轻浮。

额头上的伤口需要每天去医院观察换药,到了时间,陈迦南的那辆吉普车会准时出现在春竹家门口。尽管他的面孔一如既往的冰冷,态度却让人找不出一丝破绽。等到可以拆线时,就连孙甜也不怎么唠叨了。

确实留了疤,但不凑近看也看不出来。医生安慰春竹说:“女孩子嘛,以后化妆遮一遮,根本看不出来的。你本来就长得漂亮,这点疤不碍事,不碍事的。”

被医生夸漂亮,春竹心里很美,瞥到陈迦南正以手故作不经意地掩嘴在笑,并且笑得很是诡异,就好像医生说了什么笑话一般。

拆线出来后,孙甜闹着要去吃火锅,陈迦南便把她们带到了深巷里的一家火锅店。火锅店的老板娘浓妆艳抹,看着四十来岁,扭着硕大的臀部靠过来跟陈迦南说笑,问他近来有没有钓到鱼。

陈迦南伸手点点春竹的脑袋:“鱼没钓到,倒是钓了她,还折了支钓竿。”

“这么钓个可爱的小姑娘也不亏啊。”老板娘哈哈大笑,笑起来一张“血盆大口”,像要吃人似的。

那是春竹吃到过的最好吃的牛油火锅,正宗的老重庆味道,牛羊肉新鲜,蔬菜爽脆,蘸着麻油和香菜一口接一口的,吃得满嘴流油。

火锅氤氲的热气中,坐在对面的陈迦南吃得很斯文,春竹不时地看他一眼,热气和辣味蒸得她的脸红扑扑的。她觉得陈迦南看起来没那么冷了,甚至还有点接地气的暖。

结账的时候,老板娘说:“什么时候带你那个跳舞的女朋友再来?哎呀,人是长得真的漂亮,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女孩。”

“她在英国。”陈迦南淡淡地说,“短期内回不来。”

春竹注意到,在老板娘提到那个女孩时,陈迦南的神色中有一抹转瞬即逝的黯然。

暑假快要结束前的半个月,孙甜约着打游戏时认识的网友出去玩了。春竹因为肠胃炎,在家躺着刷了好几天的美剧和推理小说。待身体好些,她就一个人晃荡到水库那边的鸭江桥看人钓鱼。

她主要是看陈迦南钓鱼,他并非天天来,偶尔看到他,她就满心欢喜,用力地招手跟他打招呼,还对他做鬼脸。而他只是抬头淡淡地看着她,如隔着远山淡影。

她那时并不知道那种满心欢喜意味着什么。

3 这是什么仙女

开学后的日子除了文化课就是练舞,春竹不是在练舞教室,就是在去练舞教室的路上。

表妹孙甜给春竹看陈迦南女友的照片,跳芭蕾舞的混血姑娘,现在已经是某个知名舞团的领舞,美得震撼人心。没过多久,春竹又从四面八方打听到混血姑娘的信息,母亲是中国知名的舞蹈艺术家,父亲是英国人,她与陈迦南在英国相识相恋,精通四种语言,会骑马,还会写书法。这是什么仙女?

系里的同学最近见到春竹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春竹你可太拼了。”

她总是最早一个到练舞教室,最晚一个离开。

秋天来得措不及防。清晨五点,天还没亮,春竹裹着厚围巾,骑着自行车穿过黎明的薄雾。校道两旁的大榆树如一排排沉默的古老巨人,经过食堂时可以听到食堂的工作人员正在准备早餐忙碌的声音,有蒸腾的热气从某扇窗口冒出来。她喜欢这个时间,练舞教室只属于她一个人,对着镜子一遍遍地调整舞姿,跳到满头大汗。

她偶尔会听到隔壁练舞房传来的钢琴声,大清早的也不知道是谁在那边弹琴。同学们有时候开玩笑,吓唬春竹,说隔壁练舞房闹鬼。每次春竹经过那扇门,看着从门下透出来的光线,还有流畅动听的钢琴声,后背总是会泛起寒意。

跳完舞,春竹会去隔壁的游泳馆游半小时。游完泳,她就骑车去校区三食堂吃早饭,三食堂的烧麦最好吃了。六个烧麦、两个肉包子、一碗牛肉面和半个酱饼,食物在她的餐盘里堆成小山,端着去找座位时看到了陈迦南。

她转身想走,陈迦南已经在朝她招手,招呼她过去坐。两个女老师坐在陈迦南的对面,陈迦南把自己放在旁边座位上的资料拿起来,腾出位子给春竹。

春竹不安地坐下去,坐在对面的女老师A看着春竹餐盘里的食物,忍不住笑起来:“你的胃口不小啊,这么多吃得下去吗?没有哪个艺校的女孩会像你这样吃东西。”

春竹满脸通红地把头埋下去,声音小小的:“不吃这么多我会饿,饿了就没力气跳舞……”

“肉包子和烧麦别吃了。”女老师B伸筷子想把春竹餐盘里的包子和烧麦夹出来,一双筷子从旁边横过来挡住了她。陈迦南的眼神带着几分冷漠:“她想吃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

待两个女老师吃好后离开,陈迦南轻笑起来:“你每天那么早起去练舞教室跳舞,还去游泳馆游泳,是不是为了遇到我?你知道我早上会去教室和游泳,对吧?”

春竹面红耳赤,她根本不知道每天早上在隔壁练舞房练琴的人是陈迦南。但她确实知道他每天早上会去游泳,她没想到自己的那点小心思这么容易就被人拆穿了。

于是她丢下早餐跑了。

她不知道,陈迦南在后面笑了,笑容中带着些恶作剧得逞后的满意,这是他久违的笑容。

4 一种难以治愈的孤独

没有吃早餐的那天早上,春竹有一场舞蹈考核。

班级分为五个小组,每组六个人,考核三支舞。春竹她们组抽到最后一个序号,将近十一点时才跳完第二组,她的肚子早已经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饥饿首先像一只蚂蚁,之后就变成一头狼,最后变成大象,在她的肚子里发出咆哮。大象的脑袋和四肢取代了她的脑袋和四肢,她觉得自己沉重且迟钝,摇摇欲坠。只是目光扫过坐成一排的监考老师中间的陈迦南时,她又顽强地打起精神。

熬到第三支舞,春竹的脚下越发无力。但她不想拖累队友,硬着头皮跳,有一瞬间忘了自己的存在,觉得不是自己在跳,而是世界在旋转。待音乐终于结束,她跟在队友的后面退下舞台,一脚踩空,身子软绵绵的,整个人栽倒下去。

春竹的脑子里嗡嗡作响,听不到什么声音,只看到有很多同学围过来,还有几个监考老师。陈迦南靠近春竹,驱散开围住她的人群,再蹲下来拍拍她的脸蛋。等她再清醒一点时,她发现自己在陈迦南的背上。陈迦南正背着她去校医室,她的脚踝在隐隐作痛。

春竹的脑袋靠在他的后肩上,可以嗅到他衬衣上某种清爽的洗衣剂或是沐浴液的味道。啊,西柚的味道。春竹在那淡淡的西柚味中感受到一种安宁,脑袋昏昏沉沉的,又昏睡了过去。

“你怎么不说自己有低血糖症?”

春竹醒来后,陈迦南问她。他的脸色有些严肃,却还是好看的。

春竹在校医室里打葡萄糖,垂着脑袋说:“只要按时吃饭,吃饱饭,就没事。”

陈迦南拎过餐盒递给她:“给你打了饭,慢点吃。”

大概是饿过头了,春竹好像在渐渐恢复力气。她吃着陈迦南给自己打的饭,看到餐盒里有两个她最爱的全家便利店的奥尔良烤鸡腿,还有六个奶黄包。她两眼冒出惊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全家的鸡腿?”

陈迦南微微耸肩,不答。他不想告诉她,他常常去全家买咖啡,也常常看到她守在烤箱前流口水。除了鸡腿,她还爱吃奶黄包,每次都买两个鸡腿和六个奶黄包。他从来没见过像她这么爱吃的女孩,眼睛看着食物时根本看不到其他。

几天后,春竹的脚伤好得差不多了,又回到练舞教室去跳舞。经过隔壁练舞房时,她会放慢脚步,听从里面传来的钢琴声。琴声流露的暖意取代了立秋的寒意,给人一种温厚的舒适感。

但她还是觉得他很孤独,一种难以治愈的孤独。

5 一个人看电影的孤独级别

学期末,孙甜交了一个叫志明的男朋友,又带来一个叫小黑的男孩。小黑是隔壁体育大学的田径生,有着麦色的肌肤和短短的板寸头,笑起来很阳光。

四个人去看电影。孙甜和志明想看文艺爱情片,春竹则想看漫威,小黑陪她,还给她买了一大桶爆米花。春竹抱着爆米花走进电影院时,一眼就看到了陈迦南。

他坐在她和小黑后两排的位子,电影没开场,他已经戴上了3D眼镜,看不清脸上是什么表情。春竹假装没看到他,低头走到座位上坐下,背后有种被人盯着的阴凉感,可能也只是她的错觉。

她注意到陈迦南身边的位子没有人。他一个人来看电影?她忘了一个人来看电影的孤独级别是多少,但他好像一直都是一个人,钓鱼、看电影,独来独往。

电影看到一半,少有的感情戏片段,气氛突然尴尬起来。小黑的手从后面搭在春竹的肩上,就伸个懒腰后不经意地搭在春竹的肩上,自然得春竹都不知道该不该提醒他。她借口上洗手间起身,以卸掉肩膀上的沉重感。

她从洗手间出来,看到小黑靠着走道的墙在等她,还歪着嘴笑。像他这样阳光帅气的男孩,应该很招女孩的喜欢。换到几年前,哦不,就在几个月前,春竹没准也会对他动心。

“电影结束了吗?”春竹问他。

小黑把手从裤口袋里抽出来,朝着春竹走过来:“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

春竹十分震惊,小黑有力的双手此时已经撑住她的肩膀。他倾身过来想吻她,她条件反射地往后仰,并把头扭到一边,在小黑准备继续靠近时大喊出声:“不要!”

一道影子从后面上来,如风一般,把小黑从春竹的面前拎开,再摔到墙上。小黑对上陈迦南那双阴冷的眼睛,愣住了。春竹抬起头来,看到陈迦南的那一刻有点想哭,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叫他:“陈老师……”

陈迦南扭头瞥了小黑一眼,声音冷冷的:“对女孩要温柔一点,要懂得尊重女孩的意思。在吻对方之前,请先问一句‘我可以吻你吗’。”

小黑灰溜溜地逃走了,春竹想把自己揉成一团丢到旁边的垃圾桶里。

“想哭就哭出来。”陈迦南开车送春竹回家。

春竹坐在副驾驶座上,垂着头。他的车里也满是他身上的西柚味,淡淡的,沁人心脾。她觉得好多了,并不想哭,原本想说出口的“谢谢”变成“我才没有那么脆弱”。

红绿灯路口,漫长的三分钟红灯。路上没什么车和人,车子静静地停在路上,像停泊在海面上的船,一个隔开了外界的小世界,这个小世界里只有春竹和陈迦南。春竹突然希望那绿灯能慢点亮,再慢点亮。

春竹到家了,下车前,陈迦南对她说:“不要害怕。”

春竹说:“我不害怕,又不是第一次一个人在家。”再说晚些时候孙甜也会回来。

陈迦南摇头:“我说的是不要因为那个男孩而害怕和其他男孩交往,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还是有温柔的男孩的。”

差点被小黑强吻,春竹确实被吓到了,但她没有哭。而在这一刻,她突然很想哭。

这种事情,如果她跟舅舅和舅妈说,他们定会大骂她一顿。他们不会安慰她,跟她说这只是一个例外,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小黑那样,不要害怕去爱,更不要害怕受伤害。

内心多么温柔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春竹突然觉得,陈迦南那坚硬冷漠的外壳下有着一颗非常温暖的心,如被茧子包裹着,温暖且不染尘埃。

6 一场来势汹汹的雪

几天后,小黑联系春竹,跟春竹道歉。春竹原谅了他,却不会再见他。

临近春节天气变得极冷,一场罕见的大雪忽然而至。早上从房间的窗户看出去,雪积在窗台上,外面白雪皑皑一片。春竹和孙甜高兴得穿上雪地靴就跑了出去,在院子里堆雪人、打雪仗。在她的印象中,还只在小时候经历过这样一场大雪,那可真是一个寒冬。

玩累了,孙甜说:“阿竹你听说了吗?陈迦南准备从艺校辞职了。”

春竹起伏的胸膛慢慢平缓下来,瞪大双眼看着孙甜,显得有些激动:“你听谁说的?”

“都传开了,说是下个学期结束后要去英国吧。那边有所舞蹈学校邀请他过去,估计也是因为女朋友在那边,这样他就能跟女朋友在一起了。”

春竹的脑子里嗡嗡响,落雪的声音、风的声音、道路上车子的声音交织在一起。雪落在她的脸上,冰冰凉凉的,一直凉到心里。她突然觉得很冷很冷,猛地打了一个喷嚏。

感冒就这么乘虚而入,春竹病来如山倒,发烧反反复复。大半个寒假她都萎靡不振,浑身无力。她的鼻子因为长期堵塞,只能靠嘴巴呼吸,导致喉咙发炎,声音嘶哑。她什么都不能吃,也什么都吃不下,就好像那场来势汹汹的大雪带走了她所有的精气神。

舅妈忍不住唠叨:“谁让你去玩雪的!多大的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玩雪,玩出病来了不是?”

孙甜为春竹说话:“妈,我也玩雪了啊,我就没事。阿竹的身体一直都比我好。”

舅舅跟家里的三个女人商量:“今年过年家里会多一个人吃饭,是我老同学的儿子。”

春竹不以为意,直到除夕晚上陈迦南在家出现,她才感叹世界之小。

她身上穿着厚厚的棉睡衣,衣服上是几年前外婆亲手给她染的大印花图案。天气冷的时候她就会穿上,非常保暖。此时她就穿着那套大印花睡衣,睡衣上残留着不知名的污渍,扎着乱糟糟的丸子头,穿着棉拖鞋,鼻子里塞着两坨防止鼻涕流下来的纸巾。她就这么站在陈迦南的面前,能明显感觉到他的震惊,瞪着她的样子好像看见了什么怪物。而后他认出是春竹,抿着嘴笑起来。

那个笑容让春竹面红耳赤,想钻到地缝里去。她怪叫一声,转身跑进房间,再反锁上房门。她恨舅舅,恨舅舅为什么不早说陈迦南就是他那个至交的儿子。吃年夜饭前,舅舅、舅妈和孙甜轮流来敲门。春竹躲在房间里,隔着棉被喊:“我不吃了,我不饿。”

舅妈说:“年夜饭也是团圆饭,一家人团团圆圆在一起吃饭,你怎么能不吃呢?”

春竹说:“我病着呢,不舒服,也吃不下什么。”

舅舅说:“你多少吃一点。”

孙甜说:“阿竹阿竹,你不吃出来坐着也行啊。陈老师来了呢,你不是很喜欢陈老师的吗?”

陈迦南温润带笑的声音传来:“是吗?我还以为她是讨厌我,在学校见我总躲。”

春竹咬牙切齿,想死。

大年初一的早上,春竹和孙甜照常去墓地祭拜。她的父母在十六年前的大年初一,于一场飞机失事中丧生。当时他们正打算从西伯利亚飞回国,与大半年未见的家人团圆。自那以后,春竹就在舅舅家住下了。父母去世时春竹才三岁,对他们的记忆太少,悲伤也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哎,阿竹,你看那个人是不是陈迦南?”

隔着几排墓碑的阶梯下面,春竹看到陈迦南穿一身黑立在一块墓碑前。他抬起头来,四目相对的一刻,她的心咯噔一下。

回去的时候,陈迦南顺路送她们。孙甜在后座上睡着了,春竹问陈迦南来祭拜谁,陈迦南说是他的母亲。片刻的沉默后,春竹问他:“你还记得她吗?”

“记得一些。她爱穿漂亮的裙子,爱吃冰激凌,化疗的那两年还偷偷跑出医院,带我去吃冰激凌。她有一头很漂亮的鬈发,很爱笑。”

春竹听得有些羡慕:“我不记得他们了,一点记忆也没有。”

陈迦南看她一眼,她父母的事他也听说了一些。他望着前方的路说:“你长得很好。”

嗯?春竹以为他是夸自己漂亮,脸红了。

接着她又听到陈迦南继续说:“你没有父母在身边也能长得这么好,春风满面,爱笑爱闹。你父母若在天有灵,一定会很欣慰。”

春竹愣怔地看着他的侧颜,鼻子发酸。

7 也想变成五彩斑斓的人

等到寒假结束,春竹已生龙活虎地回到学校,又开始了高强度的练舞生活,为舞团招人做准备。到了第二年,会陆续有舞团来系里招人去伴舞,伴舞经验对于毕业后的舞团申请更有助力。大家咬牙练习,以应付每月一次的舞蹈考核。

陈迦南来学校的次数变少了,大半个学期过去,春竹也没有见到他几次。他要离职的消息已经公开,春竹尽量不去想这件事情,拼了命地练习。不知不觉的,天气热了起来,蝉鸣又起,夏天热气逼人地到来,一个学期也快过去了。

有一天,春竹怂恿孙甜:“我们去重庆吃火锅吧?我馋死火锅了。”

“干吗去重庆啊,小城里也有好吃的火锅啊。上次陈迦南带我们去吃的那家就不错。”

春竹求她:“我就是想去重庆。”

事实是,春竹在刷陈迦南的微博时发现他的定位在重庆,发的是洪崖洞的夜景。

重庆即使下着小雨,也还是闷热的。春竹和孙甜在美食网站上挑了一家很有名的九宫格老火锅店,打了出租车直奔那儿去。

牛油和辣椒在火锅里沸腾,热辣熏人。两个人埋头大吃,嘴里塞满了嫩牛肉和毛肚、鸭肠。香辣味刺激着人的感官,吃着吃着,就听孙甜说:“阿竹,你要真喜欢陈迦南,就告诉他啊。”她们相处了这么多年,春竹的心思不难猜。

春竹喝了点啤酒,辣味和酒气上头,直冲脑袋,逼出了眼泪。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陈迦南,她的眼泪、鼻涕啪啪地往下掉,多么狼狈的单相思啊。

孙甜翻了个白眼,拿出手机给陈迦南打电话。春竹去抢,却已经来不及了。

电话接通了,孙甜打开免提说:“陈老师,我们也在重庆,我和阿竹正在火锅店吃火锅。你在哪儿呢?阿竹说她不想你去英国。”

春竹气急败坏地要抢手机,孙甜抓着手机从座位上站起来,惹得旁桌侧过目光。

陈迦南在那头听出了孙甜语气中的醉意:“就你们两个人?在哪家店?”

孙甜报了店名,春竹气得又哭了起来。

孙甜说:“如果你不趁着这个机会告白,你一定会遗憾的。”

半个小时后,陈迦南来了。看到他的那一眼,春竹感觉热血沸腾。但第二眼,她就看到了他身边美丽动人的混血姑娘,浑身温度骤降,有一种无地自容的难堪折磨着她,进而撕裂她。

原来他来重庆是见女朋友的,原来他的女朋友回国了。

如果春竹没有记错的话,她叫May,出生在五月,她的母亲是重庆人。

May真的好美,她和陈迦南站在一起,是多么好的一对璧人,令万物都失去光彩。

春竹觉得自己变成了灰色,她从此刻起飞速成长,也想变成五彩斑斓的人。

8 知了知了

春竹当然没有跟陈迦南告白。

暑假结束后,他和May一起飞去了英国。而春竹升入大三,开始了更高强度的舞蹈练习,兼顾文化课程。时光飞逝,待到最后一年,她被一个舞团看中,招了她给某个明星的演唱会伴舞。公司在上海,经过几次演唱会的伴舞后,她被舞团签了下来。拿到签约金的那天,她打了电话回家,只留了一部分生活费给自己,其余的都寄给舅妈,让舅妈帮自己存起来。

孙甜则加入了一个戏剧社,经纪公司也在上海。可两个人都忙,不常见面,偶尔孙甜会给春竹寄话剧的演出票。碰上休息的时候,春竹会去看孙甜的话剧。

这几年来,孙甜又经历了几次恋爱,每一次都轰轰烈烈的。有一天半夜,孙甜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地来找春竹,着实吓坏了春竹。原来她和志明打了一架,因为孙甜怀孕了想把孩子生下来,而那个出演过几部电视剧,已经有些名气的志明却为此要和她分手,老死不相往来。

舅舅和舅妈气坏了,很长时间没有跟孙甜说话。但孙甜的肚子渐渐大起来以后,舅妈还是来了上海照顾她。直到她把小狮子生下来,重回剧院排演话剧。

春竹变得很忙,跟着全球巡演的歌手到处飞。舞团里有个叫阿肯的男生在追求她,已经有大半年了。每次回到上海,阿肯总是拿他对上海人生地不熟当借口,让春竹带他去吃好吃的。春竹给他下了几个美食APP,他却说他信不过那些软件。

孙甜说:“多可爱的男生啊,细心体贴,阳光俊朗,笑起来还那么好看,又跟你同在一个舞团,多好的恋爱对象啊。你到底是怎么了?也不见你谈恋爱。”

“我哪有时间谈恋爱。”春竹敷衍她,逗小狮子玩。小孩快一岁了,长得可真快,继承了孙甜的大部分基因,十分讨人喜欢。

孙甜带着怀疑的口吻说:“你不会还惦记着陈迦南吧?”

春竹没说话,专心逗小狮子。

“都四年了,难道你还忘不掉吗?”孙甜唉声叹气,“我就知道你这个人一根筋。”

四年了,陈迦南微博上的最后一条状态是在一年前。他很少发微博,平均一两个月发一条状态。他发的大多是景色,有伦敦、曼彻斯特、爱丁堡、贝尔法斯特,或是其他国家的城市,如巴黎、罗马、阿姆斯特丹。他最后一条发的是雷克雅未克,冰岛首都,六张图片中只有一张有他,还是背影。但春竹知道是他。

他穿着黑色长款羽绒服,脖子上裹着围巾,立在崖边。前方是裂开的冰海,如碎片般的冰块铺展而去,天地间好似只剩他一人,是那么孤独。

四年间也断断续续听闻他的消息:他在英国编排的舞蹈获奖了;他参加了某部音乐剧电影的编舞;他跟May一起参加公益活动,资助非洲有天赋的小孩到英国跳舞。

春竹还从舅舅那儿听说,他做了一次心脏手术,手术结果不是很好,所以正逐渐减少工作量,去一座城市会待一阵子便会离开。他们都说,他这种病,可能哪天发病人就没了。春竹每次想起都感觉心碎。

说来也奇怪,春竹有陈迦南的电话和微信,可她从未主动找他说过一句话。她只在过年群发祝福时带上他,也只有在群发祝福时才会联系他,但那样的联系可以忽略不计。

这年春节,春竹迎来久违的假期,有一个月的休息时间。她和孙甜带着小狮子回老家过节。除夕夜,吃过年夜饭,春竹照例编辑群发祝福发给微信里的每一个人,也收到了很多回复。凌晨两点她睡不着,坐在客厅里看春晚重播时,收到了陈迦南的消息。

新年好,许久不见,你好吗?春竹。

春竹盯着那条消息恍惚了半分钟,然后从沙发上弹起来,感觉心慌意乱。犹豫了许久,她也不知道该给他回复什么消息。问他身体好不好?问他在做什么?好像都不太妥当。

就这么纠结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春竹最后只打了几个字:我很好,你呢?

她等到天亮也没等来陈迦南的第二条消息,眼泪一滴一滴落在手机屏幕上。因为就在两个小时前,舅舅打来电话,说:“这一次,他没能挨过来。”

窗外似乎有蝉开始叫了,一只接着一只,成群地鸣叫起来。“知了知了”,好似它们也知晓了远方的悲剧,声音淹没了春竹的哭声,知了知了。

尾声

第二年四月,春竹飞往美国跳舞,在一场酒会上偶遇May。May牵着春竹的手说:“你记不记得好几年前我们在重庆的第一次见面?”

春竹点点头,她又如何能忘?

May继续说:“那时我和陈迦南已经分手了,只是还继续保持着朋友关系。说来也是惭愧,是我先变的心。长期的异地恋很考验人,我没有经受住考验。这些年我们一起合伙创办学校、资助学生,我知道他因为心脏病没有再与人约会,但我也知道他心里有个女孩。”

May给春竹看了一张照片,照片上陈迦南趴在书桌上睡着了。他的一只手握着笔,在一本书的扉页上写了一串英文,翻译过来是:我喜欢上一个春风般的女孩,一想到她就心跳加速。我想靠近她,却又怕靠近她,我想我的心脏病不会好了。我希望,她能更勇敢,不要害怕去爱。

秋天,阿肯再约春竹出去时,春竹答应了。他们沿着种满榆树的街道散步,走累了,阿肯就去马路对面买奶茶。春竹站在一棵大榆树下,看到一只蝉,静静地停在树干上。

看着那只蝉,春竹的眼眶突然红了。她对着那只蝉说:“我很好,谢谢你。”

蝉发出一声“知了”,然后抖动翅膀飞向高处,飞远了。

1

已经是星期六的中午,卧室的遮光窗帘还紧紧地闭着,屋里黑得就像午夜一样。

周七和莫四两一个倚在床头,一个趴在床尾。周七拿着Kindle读博尔赫斯的散文集,莫四两捧着NS玩《火焰纹章:风花雪月》。

Kindle是莫四两的,NS是周七的。

“书好看吗?”玩到NS没电,莫四两翻过身,枕着周七的小腿问。

“你不是看过嘛。游戏好玩吗?”周七眼不离书,随口问了一句。

“跟前作比差点意思,养成的部分重复度太高,我还是更喜欢3DS上的if。”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

周七合上Kindle,跳下床拉开了窗帘。外面阳光大好,应该出去走走。

莫四两已经在穿衣服了。

“去哪儿吃?”周七问。

“去万达吃探鱼吧,馋这口了。”莫四两说。

周七想了想:“算了,万达人太多,万一撞见熟人怎么办?还是回爸妈家吃吧。”

说完俩人分别下楼取车,一前一后开去了大学城。

刚停好车,周七就收到了莫四两发来的微信:晚上我去你家?

看吧,要是晚了我可能就住我爸妈这儿了。周七回。

莫四两的电话立马就打了过来。其实俩人现在就隔了两个车位,但整个小区都是熟人,让谁看见他们俩走在一起都免不了要嚼舌根。

“那你吃完饭给我个准信儿,我明天得去公司加班。如果忙起来我可能要下周末才能见到你了。”莫四两在电话里说。

周七回了个“行”字就挂断电话,俩人同时下车,一个走向2号楼,一个走向6号楼。

周七她爸妈没想到她这周会回来,老两口已经吃过了午饭。周七热了点剩菜,自己站在阳台的橱柜前随便吃了几口。

“你和四两是不是又在一起了?”

听老爹冷不丁在背后冒出这么一句,周七吓得差点把饭给喷出来。

“我刚才站这儿洗碗的时候看见你们俩一起下车了。”周父说。

周七往楼下看了一眼,可不是嘛,正好能看见停车场那一片,看来她和莫四两下次得注意点了。

“是吗?我没看见他。”周七继续端着碗闷头吃饭,掩饰心虚。

周父没再继续追问,接着和媳妇下棋去了。

“周老师,你怎么又悔棋啊!‘落子无悔大丈夫’,这句话你没听过吗?”书房里传来周母的声音。

“金老师,咱们俩是夫妻,我悔不悔棋都是你的大丈夫。再说了,咱们是下棋又不是比赛,是陶冶情操、沟通感情。感情的事哪能那么较真?后悔了就改嘛,这有什么好丢脸的。”

周七知道,这段“对口相声”是说给她听的。

她和莫四两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当年教职工宿舍还在校本部的时候,两家人住对门,他们俩是教科书一般的青梅竹马。

知识分子父母一般对孩子都比较放养,比起支配孩子的人生,他们更关注构建自己的人生。所以周七和莫四两的童年那是相当自由,想看闲书就看闲书,想打游戏就打游戏。有时一起床觉得阳光明媚不该辜负,俩人直接就逃了课一起去河边挖蚯蚓、钓鱼。事后老师气得请家长,他们俩的父母还笑呵呵地夸孩子会享受生活。

周七读过的闲书莫四两都读过,莫四两打过的游戏周七都打过,家附近那条河里能钓上来的每一条鱼,他们俩也都能同时叫出名字。

拿到同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他们向父母公布了恋情。两家人和和气气地坐下来,大人们先是正经地向两个人科普了一下生理卫生知识,之后便开起了玩笑。莫四两的爸妈说,两个人的名字都带数字,以后结婚生了孩子索性就叫“小十一”得了。周七的爸妈赶紧补充,不结婚没关系,不生孩子也没关系,只要你们自由快乐就好。

可大概人的天性就是不能太自由,周七和莫四两的情路顺顺当当,半点阻碍和桎梏都没有,于是他们只能自己作。

从大学到工作,他们俩分分合合的次数连自己都记不清。所以这次复合,他们俩连爸妈都瞒着,实在是没脸说,也懒得解释原因了。

并且最主要的原因是,上次分手闹的动静确实是太大了些。

2

中午吃完饭,周七搬了一把凳子坐在书房看她爸妈下棋。她爸是臭棋篓子,棋下得烂,棋瘾却大,还爱悔棋。外面的棋摊老板一见她爸就赶紧收摊,也就是她妈还乐意哄着他玩。

周七打小就爱看她爸妈下棋,两个本来没什么烟火气的清高人,下棋却下得比过日子还热闹,看着特别有意思。

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晚上周七的舅舅过来吃饭,她陪着喝了点酒,觉得有点上头,歪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就睡着了。半夜她被尿憋醒,一看手机,二十七个未接来电,都是莫四两打的。还有无数条微信,最后一条是半个小时前发的:开门。

周七确认父母已经睡熟了,轻轻地打开家里的防盗门。

门一打开,周七就闻到一股呛鼻的烟臭味。莫四两正倚着楼道的墙抽烟,地上已经一堆烟头。

“你怎么又抽上烟了?不是戒了吗?”周七皱着眉头说。她最讨厌烟味,莫四两工作后因为总要应酬染上了烟瘾,这也是他们俩其中一次分手的导火索。

莫四两没理她,用那双泛着红血丝的丹凤眼从下至上冷冷地扫了她一眼,再把手里的半支烟狠狠地往地上一扔,推开挡在门口的周七就闯进了她的家。

莫四两一进屋就直奔周七的卧室,把床上床下、窗帘后、衣柜里……总之所有他觉得能藏下一个大活人的地方都翻了个底朝天。

“人呢!你把他藏哪儿去了?”莫四两哑着嗓子嚷嚷。

周七从地上捡起自己的熊猫公仔朝着莫四两扔过去:“什么人?你大半夜的抽什么风?我爸妈还睡着觉呢!”

周七的话音刚落,就听见她父母卧室的灯开了。她赶紧关了自己这屋的灯,拉着莫四两藏进了被窝里。

“这是不是我送你的那只熊猫?你还留着呢?”莫四两怀里抱着刚才周七拿来扔他的那个公仔,觉得手感很熟悉。五岁那年,父母带他去成都熊猫基地玩,他一眼就看上了这个公仔,撒泼打滚非要父母买给他。父母当时劝他说这样的公仔街上哪儿都有卖还比景区要便宜很多,但小四两一本正经的那句“别处买的意义不一样,这是我送给七七的心意”,让父母笑着掏了这个冤枉钱。

这次换周七不理他了。

莫四两往周七身边凑:“我记得这熊猫的质量特别不好,耳朵、眼睛和脑袋都掉过。”说着,他就摸到了公仔耳根处密密麻麻的针脚,显然是缝补了无数次的。

莫四两把熊猫公仔往床边一放,伸过手紧紧地把周七拥进怀里:“七七,我知道你心里一直都有我,我就是太爱你了,才特别害怕失去你。”

这时周七的父母上完洗手间回了自己的卧室,听到关门声和关灯声,周七一脚就把莫四两踹下了床,自己也钻出了被窝。青春期里都没和莫四两做过这么偷偷摸摸的事,没想到如今二十七岁倒补上了这么一出戏。

“你要一直这么疑神疑鬼地不信任我,我看咱们俩不如散了算了。心累。”周七在床边坐下,叹了一口气。

“我不!”莫四两瘫在地上,癞皮狗一样抱住周七的腿,“我和别的女的没话说,我不知道她们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我这辈子就赖上你了!”

看周七还是不理他,莫四两又小声嘀咕了一句:“真不知道当初你看上那个屁胡哪一点了。你和他有共同语言吗?没话说不尴尬吗?”

“屁胡”是莫四两给胡平波恶意取的绰号,他也确实有理由讨厌胡平波。因为就在半年前,周七刚和胡平波“订婚”过。

抬头看周七皱起了眉头,莫四两又马上改口:“我保证!以后我再也不提屁胡的名字!让这一篇彻底翻过去!”

“瞎话张嘴就来,你在我这儿早就没信用了。”周七向来禁不住莫四两的忽悠,说这话时脸上已憋不住笑。

莫四两趁热打铁:“我知道,空口无凭嘛。你等着,我给你写份一万字的保证书!以后我要是再犯,你就把它拿出来批斗我!鞭挞我!贴到我公司门口让人民群众的怒火炙烤我!再发到网上让网友的唾沫淹死我!”说着他便轻车熟路地坐到了周七的书桌前,从抽屉里翻出纸和笔奋笔疾书起来。

钢笔尖摩擦稿纸的声音很催眠,周七倚在床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等她醒来时,莫四两已经走了,写好的保证书摆在书桌正中间,旁边放着他自觉上交的香烟和打火机,还有心形的煎蛋和用果酱画了笑脸的烤吐司。

“七七,你休息还起这么早?把早点都给我们做好啦!”

餐厅里传来周家父母的声音,以莫四两的厨艺,周七估计他是把做失败的试验品都留给她爸妈了。

周七从碟子里拿起一片烤得酥脆的吐司,边吃边拜读起了莫四两的“大作”——厚厚一沓稿纸,洋洋洒洒一万多字,从俩人穿着开裆裤一起和尿泥写到昨天抱着熊猫公仔钻一个被窝,真是引经据典、情真意切、诙谐幽默、态度诚恳。

周七读得时而眼眶发酸,又时而哈哈大笑。这个世上,除了莫四两,再也找不到一个人能像了解自己一样了解她的每一个泪点和笑点。

读完,周七剩下的那一点气也全消了。她打开书桌下带锁的抽屉,把莫四两这份最新的保证书放了进去。

这个抽屉里有莫四两上初二时给她写的第一封情书,有他上高中时写的好好学习的保证书、上大学时写的绝不再通宵打游戏的保证书、刚参加工作时写的戒烟保证书……看起来似乎都是莫四两一直在犯错,周七一直在原谅他,但周七心里明白,莫四两犯的这些错加起来,也不如她犯的那一个“错”。

3

上午九点多,莫四两打来电话:“起了吗?我下午才去公司,一会儿咱们俩出门转转吧?”

两个人在电玩店挑游戏时,莫四两遇见了同事。好在那是个新同事,不认识周七,周七也立马假装不认识莫四两的样子,走去了索尼游戏专柜。

莫四两的新同事是个年轻可爱的女孩,周七在不远处看着莫四两眉飞色舞地为女孩推荐游戏——

“这个《火焰纹章:风花雪月》特别适合女孩玩!

“是,公司最近‘996’太折磨人了。我也是,根本没工夫去健身房,下了班只想回家倒头大睡。哎,你可以买个《健身环大冒险》在家运动啊,都省得办健身卡了!

“我可是《任天堂》骨灰级玩家,以后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来找我!你还没我微信是吧……”

周七听不下去了,躲进洗手间拿出Kindle看书解闷。但刚看了几行,她又忍不住烦闷起来。

她和莫四两就像博尔赫斯书中所写:他与我的爱好相同,但是他虚荣地把这些爱好变成了一个演员的特征。

从小莫四两就比周七更出挑,他会把他们一起看过的书、玩过的游戏都变成谈资,他十分享受那种被人需要和被人喜欢的感觉。

每回看着莫四两在人群中闪闪发光,周七都会感到不舒服。这不是吃醋,是嫉妒。周七很清楚,她嫉妒的不是围在莫四两身边的人,而是莫四两本身。

你人呢?总算把那个小姑奶奶给哄走了。真不知道现在的小姑娘都是怎么想的,干什么都跟风,明明不喜欢玩游戏还买什么游戏机?我最受不了这种傻白甜了。

周七刚要走出洗手间,就收到了莫四两发来的微信。

我看你和人家聊得挺开心的呀。周七回他。

都是演技!怎么?吃醋啦?吃醋好!越酸证明你越爱我!莫四两回复。

看到这句话,周七又走回了洗手间的隔间里。她想了许久,这样回复莫四两:公司出了点急事让我赶紧过去,路上太堵了,我直接搭地铁了。车还停在商场,有空了我再过去开。

打完字,她就把手机调成了静音。莫四两的电话打过来,她也装没听见。

在洗手间又坐了一个多小时,周七打开莫四两的朋友圈,看到他已经到了公司,还发了加班的动态。周七这才松了一口气,走出洗手间,去商场顶楼吃了个午餐。

吃完饭,她发信息给胡平波:下午有空吗?

在店里,你过来吧。胡平波秒回。

周七点开了视频通话,一看到屏幕上胡平波那张胡子拉碴的肿脸就笑出声来:“老胡,你是不是刚起床啊?也太怠惰了!”

“怠惰”是周七和莫四两很喜欢的一部动画片里的著名台词,周七知道胡平波肯定没看过那部动画,肯定听得一头雾水,她很享受这种感觉。和胡平波相处,她总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莫四两,张扬、虚荣、快乐。

果然,胡平波傻笑着揉了揉眼睛:“周小姐,咱说人话行吗?大周末的你跑来找我,就不怕被你家那位发现了?”

“我骗他说我去加班了。”

“哦,那你自己过来呗。”

“不!”周七瞪眼嘟嘴,一副莫四两最讨厌的傻白甜的嘴脸,“你来接我,我的车还停在商场地下呢。我骗莫四两说我搭地铁去公司了,可不能露了馅,反正你店里下午也没人。”说完她就把定位给胡平波发了过去。

“你个撒谎精!娇气鬼!”胡平波叹了口气,“好吧,等着我。”

挂断电话,周七抖着腿,轻轻哼起了一首她和莫四两最讨厌的网红神曲。这个周日的下午,她将不是周七,起码不是莫四两眼中的周七。

4

胡平波是一家刚开业不久的棒球主题餐吧的老板。一年前,他委托周七所在的室内设计公司帮他的店做了整体装潢,周七就是这么和他认识的。

半年前,胡平波报名参加了本地电视台的一档相亲节目,成为常驻嘉宾。他表面是为了寻找真爱,实际是为了把自己炒成网红,以此来带红餐吧的生意。这个宣传效果很快就达到了,但当胡平波想抽身的时候,却迟迟遇不到能“带他走”的女嘉宾。于是他就想到了周七,两个人之前合作愉快,周七性格严谨、公私分明,来当这个“托儿”最合适不过了。

胡平波当时先找到了周七公司的老板,老板也觉得这是一个宣传公司的好渠道,便鼓动周七去参加节目,还承诺回来就给她升职加薪。这几年行业不景气,周七不想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也没和莫四两商量就答应了。之后按电视台的台本安排,她上了那期节目,“带走”了胡平波,还和胡平波录了一段他在草地上单膝跪地向她求婚、二人订婚成功的视频,以便用来在后续的节目里播放。

在节目播出前,周七就已经给莫四两还有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打好了预防针,告诉他们都是为了节目效果,不要当真。但莫四两就是接受不了,尤其是在节目播出后,他每天都揪着这件事不放。那阵子两个人天天吵架,吵着吵着又提出了“分手”。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莫四两先提的,还趁着酒劲把分手的消息发到了网上,最后闹得无法收场。

“你们俩又闹分手了?这次又是因为什么?”胡平波是开着餐厅的货车来接的周七,连身上的家居棉服都没换,活像个不修边幅的退休老大爷。

“没分,就是有点累了。”周七想把副驾驶座的椅背放低躺一下,但后座上堆满了货。她只好像老太太坐炕头一样在座位上盘起腿,手上要能再来一把瓜子,她就和此刻的胡平波更登对了。

半小时后,两个人到了胡平波的店里。这家棒球餐吧晚上才正式营业,周七一边帮胡平波往后厨搬货,一边和他抱怨起上午莫四两和女同事说说笑笑的那一幕。

“你这不就是吃醋了吗?什么‘嫉妒’?别拿高级词往自己脸上贴金!”搬完最后一箱薯条,胡平波从墙上取下两根棒球棍,递了一根给周七,然后走进了击球棚里。

周七也拎着球棒走进了和胡平波相邻的击球棚,按下了发球键:“你不懂,莫四两就像是男版的我。我们除了性别,什么都一样。凭什么他能有那么多朋友,我却和任何人走近一丁点儿都要被他像查岗一样问东问西?我吃醋?他当年连我大学室友的醋都吃!天天说我室友的坏话,搞得我到现在连一个好闺密都没有!”说着,周七泄愤一样狠狠地一挥棒,正中靶心。

胡平波赞叹地吹了一声口哨,趴在两个人相隔的铁丝网上,不正经地笑着对周七说:“不就是因为我不懂,你才愿意找我说这些破事儿嘛。”

胡平波说得没错,周七和他的友谊就建立在他们是截然不同的人这一点上。在胡平波面前,周七不用在意自己本来是什么样,她可以随心所欲地扮演任何人。

人总做自己其实是很难做到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把“做自己”当成终生的追求。轻松的事,不用追。

周七叹了口气,再次按下发球键:“我有时候想啊,莫四两要是个女孩就好了,或者我是个男的也行,我们俩肯定能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哪会像现在这么烦。”甚至有时候周七会觉得,比起做恋人,莫四两其实更想做她最好的朋友。他对她和别人交心那样戒备,生怕她有些话不和他说反而和别人说,导致现在她和胡平波清清白白地交友相处却非要搞得像出轨一样偷偷摸摸。她自己也是负罪感满满,像犯了天大的错一样。

但负罪感也会让人快乐,就像小时候逃学去玩总是玩得更过瘾一样。

胡平波站回击球区:“你们俩这么像,肯定会喜欢上同一个人。说不定现在早就为了女人插兄弟两刀,老死不相往来了!”

胡平波的话极有画面感,周七脑补了一下,笑得连球棒都拿不住了。

“晚上在我这儿吃?请你喝酒!”胡平波也放下球棒走出了击球棚。

周七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觉得浑身轻松了不少:“不了,晚上他肯定得去我家查岗,我得回家准备准备。”

“准备侍寝吗?”胡平波坏笑着挤眉弄眼。

周七跳起来从身后勒住他的脖子:“就你这张臭嘴,活该一辈子找不到对象!”

“单身的逍遥快活是你永远也体会不到的!”目送周七走远,胡平波揉着脖子,不甘心地吼了一声。

周七遥遥地冲胡平波竖起中指。对,她体会不到胡平波的快乐,因为她从出生起就和莫四两绑在一起了。虽然她偶尔也会觉得太黏糊、不舒服,但大多数时候会让她感到安心。

5

下午六点,北方冬天的夜幕已经沉沉地落下。周七回到自己的公寓,打开莫四两的朋友圈。他没有发新动态,可能还在加班。

周七从购物袋里拿出啤酒放进冰箱,再把要炸的肉腌好。周日是她和莫四两的垃圾食品日,边吃炸鸡边看球是他们俩从小学保持至今的传统。他们喜欢了二十年的那支球队如今越踢越差,不喝点酒解忧真是不忍直视。

做完准备工作,周七先去洗了个澡,走出浴室时已经七点多了,莫四两那边还没动静。他们俩从不在工作时间打扰对方,但周七今天不知是怎么了,从回到家起就觉得心里发慌。她忍不住又点开了冯新的朋友圈。冯新是莫四两的大学室友,两个人现在在同一家公司任职。

看到冯新的最新动态,周七立马就换了衣服,下楼打车去医院。

直到在脑外科诊室看到莫四两正神志清醒地配合医生做膝跳反应,周七才多少松了一口气。之前看到冯新发的那条莫四两在电脑前晕倒的朋友圈,她一瞬间觉得自己的世界也在天旋地转。

“目前看CT看不出明显的异常,从临床症状上看应该是颈椎病引起的神经压迫性眩晕。你再去骨科拍张片子吧。”做完检查,医生摘下口罩说。

周七扶着莫四两去骨科,在医院走廊上撞见了冯新。一打照面,两个人的脸都红了。周七是因为分手大戏被拆穿感到不好意思,但她不知为何冯新也手足无措的,还悄悄对莫四两使眼色。

但她现在没工夫想这些有的没的:“这边就交给我吧,你加了一下午班也够累的,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送走冯新,周七陪莫四两进了骨科诊室。医生检查后说确实是因为慢性劳损引起的颈椎病,让莫四两多运动、多休息,少伏案、少打游戏。

“你怎么会得颈椎病呢?”去药房拿药的路上,周七不解地问。莫四两做的是经常要出外勤的销售工作,不像周七一样要长期伏案,而且他们俩也就每个周末玩玩NS,怎么就慢性劳损了呢?

莫四两虚弱地倚在周七身上,没接这个话茬。

周七直接打车带莫四两回了自己的公寓,一进屋就扶他上床,强制他休息。

闻到厨房里传来的炸鸡香,莫四两哀号了一声。

“病人没有资格吃炸鸡,馋死你!”周七自己端着炸鸡和啤酒坐在客厅看球,她喜欢的球队依然踢得稀烂,“这传的是什么破球?能不能带点脑子啊!”骂着骂着她一掌拍下去,手感不对,不解气。

通常她这一掌都是拍在莫四两的大腿上的,清脆而响亮,伴随着莫四两的呼痛声,尤其解压。

手感一不对,嘴里的炸鸡都不香了。无奈,她举着iPad回到卧室,钻进被窝里,摸着莫四两毛茸茸的大腿,这才找回一点感觉。

平躺装睡的莫四两得意地勾起了嘴角。

6

莫四两请了一周的病假,整天躺在床上,像个太上皇一样被周七伺候着。

星期四那天,周七难得准时下班,终于有时间去商场的地下停车场把车开回来。走到停车位,她看到自己车子的挡风玻璃上夹着一个白色信封。她打开,看到里面是两张室内乐团的演出票。

肯定是莫四两给她准备的惊喜。在这段爱情长跑中,莫四两从不怠惰。在这一点上,周七自愧不如。

演出时间就是明晚,但明天下班后周七得带莫四两去医院做牵引治疗,肯定是看不了演出了。她想起莫四两的父母都很喜欢古典音乐,便打了个电话,说是要送票过去。

一开门,周七便和莫四两他妈相视一笑。冯新是个大嘴巴,被他看见了,周七和莫四两的地下恋情也就基本等于向全世界曝光了。万幸莫母知道周七脸皮薄,没多说什么。

把票交给莫母后,周七去了莫四两的卧室。两个人各自都买了房后,她已经有好长时间没进过莫四两在父母家的这间卧室了。

“我要感谢你,”莫母也跟着走进了莫四两的卧室,忽然冒出这么一句话,“四两其实是一个资质很平庸的孩子,做事没长性,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也算不上聪明,是你让他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

“您太抬举我了。”大学教授都好为人师,周七倒是习惯了他们两家父母动不动就爱发人深省的毛病。

“那年四两刚九岁,忽然问我,怎样才能和喜欢的人一辈子都在一起。我跟他说,首先两个人得有相同的兴趣爱好,做彼此最好的朋友,这样老了以后激情退却了,起码还会有话聊。那天之后,他就天天泡在咱们大学图书馆里。有一次我帮他还书,发现他借过的每一本书都是你之前借过的,所以其实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他对你的小心思了。”

周七看莫母这班主任的派头又端了起来,只能接着她的话说:“应该都是巧合吧,我们俩本来读书品味就差不多,我看的好多书还是他推荐给我的呢。”

莫母笑着摇了摇头:“你有没有发现他特别爱在你面前和别人显摆他的兴趣爱好?这和孔雀开屏其实是一个道理,只不过他自始至终只想吸引你一个人的目光罢了。”莫母说完,摸了摸周七的头后走了出去。

周七被莫母这一通话搅得心里乱七八糟,这时她看见了莫四两书架上的上下两册《追忆似水年华》。她家也有两本一样的,但她和莫四两都没读完过这套书。想着莫四两这次生病卧床倒是个读书的好机会,周七便从书架上取下这两本书。放进包里前她随手翻了一下,却发现内有乾坤——

两本精装书的外皮里并不是普鲁斯特的原著,上册里夹着打印出来的网络爽文,下册里夹着一个纸盒,里面全是用过的网络游戏点卡。

周七回到自己的公寓时,莫四两正老老实实躺在卧室里的床上。周七摸了一下莫四两放在床头柜上的笔记本电脑,滚烫的。

“回来啦?”莫四两发出刚睡醒的黏黏糊糊的小奶音。

“你饿吗?我还不饿,要不咱们晚点吃?”周七说着在床边坐下,从包里拿出《追忆似水年华》的上册,“我给你读一会儿书吧。”

莫四两点点头,继续闭目养神。

“这一年是庆国纪元五十七年,皇帝陛下率领大军征伐西蛮的战争还没有结束,司南伯爵也随侍在军中……”

刚听周七读了这两句,莫四两就从床上坐起来,根本不像个刚睡醒的颈椎病患者。

周七合上书:“我已经问过冯新了,你是在网吧打游戏时晕倒的。这阵子你们有什么活动是吧,几乎每晚你都会带着公会的兄弟们通宵攻城,真是辛苦了。你的脖子应该就是这么坏掉的。”说着,周七打开莫四两的笔记本电脑,果然,屏幕显示的正是那个网络游戏的界面。

“七七,你听我解释!”莫四两跪在床上,抬头却发现周七正笑着系围裙,脸上没有一点生气的痕迹。

莫四两赶紧下床跟在周七的身后进了厨房:“我周日确实是去加班了,但下班挺早的,我们就去……哎呀,我只是偶尔……”莫四两急得说话都结巴了。

“我知道,你就是偶尔想做做自己,满足一下自己的兴趣爱好。人总做自己或总不做自己都是很累的,我懂这种感觉。”周七说着话,切菜的刀没停一下。

“不是这样的,我压根儿就没有兴趣爱好!”发觉自己说错了话,莫四两急忙补充,“我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你,你感兴趣的我都感兴趣,你喜欢的我都喜欢,其他的我不过是随大流而已。我不像你,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你的精神世界那么丰富,我总害怕你会觉得我无聊,害怕你和别人更有话说……”

“你不会其实是国际米兰的球迷吧?”周七忽然举着菜刀转过身来。

莫四两被吓得一个趔趄,拍着胸脯保证道:“不可能!一生红黑本命,不改初心!”

“那就没事了。”周七继续转过身切菜,“真不知道你在害怕什么,我又不是不爱你。”

周七从小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她喜欢纯文学、喜欢任天堂游戏、喜欢AC米兰、喜欢那个叫莫四两的男孩。有兴趣爱好的人其实更无聊,就像用一张自己给自己织的网,牢牢地困住自己的一生。

但她乐意。

尾声

一周后,周七和莫四两抽空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莫四两在朋友圈公布婚讯的时候,没人感到震惊。

又过了一周,两个人又抽空举行了一场小型婚礼。因为周七没有特别要好的女性未婚朋友,便请胡平波来当了“伴娘”。

之前为了让莫四两不要总那么诚惶诚恐,她把自己和胡平波的地下友情作为自己的把柄交代给了莫四两。现在他们两个人谁都没有秘密了,这段感情也终于无聊得适合走进婚姻了。

结婚典礼前,莫四两在酒店的走廊上堵住胡平波:“一个大老爷们儿来给人家当伴娘,你不害臊吗?”

“谁让我是周七最好的朋友呢?”胡平波故意气莫四两。

“我才是她最好的朋友!”

胡平波同情地拍了拍莫四两的肩膀:“人啊,不能什么都占着,会很累的。”

“谁跟你说爱一个人是轻松的事了?!”莫四两说完,怒气冲冲地回了礼堂。

瓦格纳的《婚礼进行曲》响起,发出的每一个音都很重,就像在警示世上的每一对情人——你想要拥有多轻松惬意的婚姻,就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去追求爱情。

毕竟,轻松的事,不用追。

花事

01

情人节前夕,赵驰找到何淼淼,说想请她帮个忙。

赵驰准备跟心仪的姑娘告白,提前布置好了场景,万事俱备,只差一个能够在现场渲染浪漫气氛的小提琴手。

而何淼淼有着十五年的小提琴学习史。

池塘边的青荇随着水波漂浮,何淼淼站在岸边喂鱼,裙身上落满了香樟枝枝蔓蔓的影子。早春的阳光像新雪一样洒落,带着些微的凉意。

听完赵驰的要求,何淼淼将手里的鱼食全部抛出,然后认真地问他:“你看是不是先给钱?我时薪三百,可以支付宝和微信转账。”

赵驰万万没料到她会是这种反应,心头一堵,脸色变了又变。

401寝室的女生都知道,赵驰追过何淼淼。

大一刚入学不久,赵驰就时常借着学生会查堂的名义和学长的身份来何淼淼面前露脸。他送过早餐,也在宿舍楼下摆过蜡烛,还唱过情歌。

何淼淼全拒绝了。

赵驰继续发起攻势,后来不知怎么的就突然放弃了纠缠,好一阵子没再出现。

这次他要告白,音乐系里会拉小提琴的人不少,他偏偏找何淼淼帮忙,怎么看都像是没安好心。

室友们让何淼淼别去,何淼淼倒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不想错过,正好她最近手头有点儿紧。

情人节当天,赵驰告白成功,接着和女友吃烛光晚餐。何淼淼在旁边尽职尽责地拉了三个小时的琴,赚了小一千块。

事后她背上琴,心满意足地回了寝室。

室友们正聚在一起看八卦。

“淼淼,看学校论坛了吗?年易霖的恋情疑似曝光!”

何淼淼的脚步微滞,难得地凑了上去。

年易霖是学校物理系的活招牌,整个A大的门面当担。跆拳道社自从有他加入,成员爆满,一跃成为学校最热门的社团,可见他的人气有多高。

半小时前楼主薇薇发了一个帖子,晒出来几张《绝地求生》网游的截图。图中两个游戏人物的ID分别是WeiWei007和KillLion。

看战绩,两个人双排十局,赢了十局,把把吃鸡。

引起风波的关键点在于薇薇的队友KillLion,据说就是年易霖。

薇薇发言:感谢易神带我躺鸡!

楼下掀翻了天,无数质疑声,女友粉们不肯信:你说他是年易霖他就是吗?一张截图,能说明什么?

直到跟年易霖一起开过黑的同班同学跟帖说,截图中的游戏账号确实是他本人的,那些不死心的人才终于肯死心了。

401里唉声叹气。

“年易霖不会真的跟那个什么薇薇谈恋爱了吧?”寝室里的几个人都是年易霖的颜粉。

何淼淼愣愣地发呆。KillLion,别人或许不知道,但她太熟悉这个游戏ID了。

心湖像被投入一颗石子,有微澜漾开。又像柠檬味的泡腾片在水杯里融化,冒出一连串的气泡。

何淼淼的心静不下来了。

看八卦耽误了几分钟,何淼淼赶紧换了件外套出门。走之前她往阳台外瞄了一眼,银针似的雨丝在路灯下纷纷扬扬地飘荡着。

她拿上伞。

“淼淼,去你弟那里吗?”

“对。”

室友们都知道,何淼淼有一个关系很好的邻居家的弟弟住在学校附近的小区,一个人独居。何淼淼喜欢烹饪,时不时会过去一趟,给弟弟改善一下伙食。

冷风穿堂而过,何淼淼快步下楼,走了几分钟后到达绿榕公寓。她轻车熟路地进了小区,进电梯,指纹开门。

风雨被隔绝在外,里面俨然是另一个世界。

玄关处的白炽灯灯光漫开,客厅里十分敞亮,半人高的尤加利盆栽遮挡了部分视线。只见一个模糊的黑色身影窝在沙发上,膝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敲击键盘的声音清脆,节奏也十分快速。

何淼淼将手上拿的东西放进厨房,边走边问:“饿了没有?”

沙发上的少年头也没抬,漫不经心地回她:“嗯。”

“那你不知道自己点外卖?”

“你今天不是会过来吗?”他反问。

有恃无恐。

何淼淼叹了一口气,挽起袖子在厨房里开始忙活。

把牛腩切成大小均匀的块状,入水汆烫一分钟左右捞起来换一次水。之后再加入胡萝卜、天麻和莲子,一起慢慢熬。

她看了一眼手表,记好时间,拿出手机回复学习小组群里的信息。

食材的气味逐渐往外扩散,厨房的玻璃门上覆了一层轻盈的水雾。砂锅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一掀盖,蒸腾的热气混合着令人垂涎欲滴的香味扑面而来。

何淼淼做好饭就准备走,叮嘱道:“趁热喝汤,换季的时候你容易头痛失眠,我往里面加了点天麻。”

她弯腰换鞋,肩上的帆布袋却被人拽住。

力道不大,可让人无法挣脱。

“陪我吃一点儿。”年易霖说。

何淼淼刚穿上的一只鞋被脱下来,重新套上毛茸茸的粉色拖鞋,再被推着去到餐桌旁坐下。

她刚想说自己在学校已经吃过了,盛好汤的碗已经递到了她面前,她只好接下。

寒冷的夜里喝下一口鲜美的热汤总是舒服的,何淼淼即便不饿,最后也跟着吃了不少。

揉着鼓起的小肚子,她瘫在沙发上不想动弹,思绪放空。她蹭在抱枕上的头发有些乱了,耳侧米黄色的发卡摇摇欲坠。

年易霖看见了,笨手笨脚地将它重新别好。

何淼淼愣了一下,忽然问:“阿霖,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02

“阿霖,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他犹豫一会儿后点了点头。

是肯定的答案。

何淼淼为此郁闷许久,夜里做的梦全是她从小养到大的猪去拱别人家的白菜了。

周末,室友们纷纷出了门,只剩何淼淼一个人。她看了一会儿书,鬼使神差地打开了《绝地求生》。

何淼淼是有游戏账号的,那时候看年易霖玩得起劲,也想跟着一起试试。只不过她菜得抠脚,没几天就弃游了。

如今再登录游戏,她的好友列表里有且只有一个人,年易霖,KillLion。

系统显示对方在线,且正在游戏中。

何淼淼等到他的这局结束,向他发送了组队邀请。年易霖没搭理她,自己开了下一局。

何淼淼抿了抿唇。面前的电脑屏幕上,穿着白色T恤的女孩孤零零地杵在正中央,头上顶着一串英文字母随机组成的名字。

当初注册时,何淼淼绞尽脑汁也不知道该取个什么游戏名,就随意在键盘上乱敲了几下。她的ID难记,又弃游太久没上过线,这会儿年易霖压根儿就没想到会是她。

何淼淼正打算关掉页面,却发现年易霖这局才开几分钟就结束了。于是她又顺手发了一个组队邀请过去,这次他同意了。

身穿黑色风衣、戴骷髅面罩的男人加入到何淼淼的队伍当中,出现在了屏幕上。

“喂?”年易霖开了队内语音。

何淼淼莫名紧张,发出了一个雌雄莫辨的声音:“你好。”

听着像是一个还没变声的小屁孩。

她有些赌气的成分在,心想他反正没认出自己来,不如就假装是路人,用伪音跟他说话。

年易霖果然笑了一声,问:“小学生吗?”

“对。”何淼淼破罐子破摔。

“读几年级了?”

“三。”

何淼淼惜字如金,怕说太多话会露馅。

他们进入了游戏之中。

《绝地求生》的规则非常简单,每局会有一百名玩家参与,可以跳伞空投到地图上的各个角落,分别寻找物资和武器展开战斗。最后活下来的就是赢家,屏幕上会跳出“大吉大利,今晚吃鸡”的字样,所以玩家们也管这款游戏叫吃鸡游戏。

何淼淼和年易霖双排,随机匹配到雨林图。

何淼淼跳伞太慢,还在空中就被人解决掉了。她无力地辩解:“这把我没发挥好。”

第二局,她晕头转向地搜物资,依旧没能活过两分钟。

年易霖没再开麦说话,一枪干掉先前杀了何淼淼的玩家。

半小时后,何淼淼再一次躺鸡。她觉得年易霖可能不会再跟她组队了,碰上这么菜的队友,不骂娘已经是最后的温柔。

意外的是,她迟迟没见年易霖退出队伍。

反而是他问:“不玩了?”

何淼淼不太好意思:“我可能有点菜。”

“看出来了。”他笑了笑,低低的嗓音从耳机里传出来,“叫一声哥哥就教你打游戏,怎么样?”

何淼淼的脸颊发烫,火辣辣地烧起来。

论年纪,何淼淼比年易霖还要大半岁。可年易霖从小喜欢诓她,喜欢让她叫他哥哥。

“淼淼,叫哥哥。”

叫一声,给十颗糖。

小时候好哄,长大后何淼淼再没中过招。

再次开局,跳的是训练基地。何淼淼附近出现了脚步声,她躲在小房间里瑟瑟发抖,屏住呼吸说:“我这里有人。”

看年易霖那边似乎没动静,她忍不住小声呼救:“哥。”

后面那个称谓,她是忍辱负重加上的。

“来了。”对面的人的声音依旧是冷的,嘴角却不自觉地上扬。KillLion拿着M4从天而降,快速解决了走廊上的两个人,对何淼淼说,“出来舔包。”

此刻的何淼淼就是烧烤铁板上的秋刀鱼,刺刺地冒着烟。

后半局,何淼淼全程寸步不离地跟着年易霖。

她晕3D,搜东西和转视角都慢吞吞的。年易霖故意放慢速度,站在楼梯上,看她用老年人的手速捡起一个平底锅,走两步又弯腰捡绷带,头顶戴着绿油油的一级头。

年易霖脱掉自己的装备给她换上。

何淼淼说:“谢谢。”

“谢谁?”他得寸进尺。

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开口要顺利许多。何淼淼镇定地说:“谢谢哥哥。”

有人保驾护航,何淼淼的游戏体验越来越好,下线前问:“你晚上还玩吗?”

“晚上没空。”年易霖说。

说完他就退出了队伍。

何淼淼看了看外面的天色,灰蒙蒙的。不知不觉中,她竟然玩了一下午游戏。

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一下,她收到来自年易霖的微信:明天路辛他们来找我,一起出去玩吗?

路辛是年易霖以前的同学,一起厮混了好些年的兄弟,何淼淼也认识。

她想了想,回复消息:我明天有事,就不去了。

傍晚室友给何淼淼带了牛肉粉和奶茶回来。她晚上待在寝室没出门,看书加预习功课,安排得井井有条。

“快来看!快来看!那个薇薇的帖子又更新了,她又带年易霖出场了!”室友突然发出惊呼。

何淼淼过去一看,WeiWei007发了新帖,依旧是晒游戏战绩截图,图上的另一个双排队友ID依旧是KillLion。

时间是在五分钟前。

“你今晚还玩吗?”

“晚上没空。”

下午的对话何淼淼还记得清清楚楚。

原来他说晚上没空的意思,是指没空带她打游戏,另外有约。

03

翌日是一个晴天。

年易霖跟导师见过面后,就去跟路辛和周明遇会合。路辛提了新车正嗨,一路开到了校门口,冲着年易霖又是鸣笛又是吹口哨。

年易霖把包扔上车,钻进后座。

周明遇探出身子往后望了望:“姐姐没来啊?”

他口中的姐姐是指何淼淼。

说来也怪,年易霖从来不肯叫何淼淼姐姐,可他的朋友们无一例外都叫得挺欢快,老早以前就这么喊了,还时不时能从何淼淼那里蹭到一些手工做的美味点心。

“你们俩不值得她见。”年易霖扣了扣帽子。

路辛怂恿道:“既然姐姐没来,没人管着,要不今天咱们赛场飙车去?”路辛好这个,他打小就喜欢车,立志要当个赛车手。

周明遇也是兴致高昂。

两个人七嘴八舌地讨论着,而年易霖的注意力全放在手机上。昨晚他给何淼淼发的几条微信到现在也没得到回复,手指按着屏幕一明一灭的。

三个人巧遇何淼淼,是在黄昏时分。橙色的夕阳遥挂在西边山头,就像个硕大的圆柿子。

是年易霖先喊的停车,路辛把刹车一踩,靠边停下了。

旁边的社区养老中心大草坪里传来阵阵音乐声。一群老人围坐着,中间有几个在演奏乐器的大学生,应该是学校社团组织的献爱心活动。

周明遇问:“那个拉小提琴的姑娘是不是咱姐姐?”

路辛抻长脖子仔细瞅了瞅,搭腔道:“还真是。”

几个人站在院子的栅栏外朝何淼淼挥手,何淼淼瞧见了,冲他们无声地勾起嘴角笑。

等到活动结束,何淼淼才匆忙跑出来说:“我请你们吃火锅吧?”

路辛和周明遇当然乐意了,年易霖则不动声色地接过她的琴盒和包,让她腾出手来整理头发。

有路辛和周明遇插科打诨,一路上笑声就没停过,气氛很好。但年易霖还是感觉到了何淼淼对他的冷淡。何淼淼问了路辛的近况,又问了周明遇的学业,仿佛真的是这两个人的姐姐,年易霖没得到半点关注。

他微低着头,额前细碎的头发被风吹乱,沉默地跟在她的身后,踩着她被斜阳拉长的影子。

赶到火锅店时天已经快黑了,里面人声鼎沸,一行人找了张桌子落座。

年易霖自然地挨着何淼淼在沙发的一侧坐下,不经意间手臂擦着她的肩膀而过。靠得太近,女孩身上的淡香水味传来,温柔又有点冷清的味道,像雨后的栀子花裹挟着风吹过。

鸳鸯锅很快端上桌,蔬菜和肉卷纷纷滚入沸水中。

吃着吃着,连心大的路辛都发觉了不对劲,一脸见鬼地问年易霖:“喂,你不是吃不了辣吗?怎么还总捞辣汤里的东西吃?”

何淼淼偏过头看,少年的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眼睛被辣得微红,水雾濛濛的。他直勾勾地看着她,带着一丝倔强和委屈。

何淼淼手忙脚乱地给他倒水,重新调了一份酱放到他的面前。

“胃有没有不舒服?”

年易霖闭上眼睛靠在她的肩头,头发蹭着她的下巴。

他装虚弱,路辛和周明遇没眼看。这些年见多了,他们也就习惯了何淼淼照顾小孩似的照顾年易霖。两个人窃笑着,埋头吃火锅。

桌子底下,年易霖抓着何淼淼的左手,按在自己的胃部。

何淼淼拿他没办法,最后妥协了,温热的手隔着衣服帮他一下一下轻轻地揉着。

饭后将路辛和周明遇打发走,年易霖去街边排队买了一杯何淼淼喜欢的奶茶。

“热的,暖手。”

何淼淼接过来捧着。

两个人走过烤串飘香的小街,再拐进校园的林荫道。月光洒满香樟树,漏下星星点点的疏影。

“你以前不太喜欢路辛。”年易霖忽然说。

“没有的事。”何淼淼否认。

年易霖踩过落叶,发出窸窣的轻响。

“以前他们来找我你总是皱眉,现在不一样了,你还挺喜欢他。”

这话听着有点儿怪,尤其是后半句。

年易霖认识路辛时刚上初中。路辛喜欢车,酷爱户外运动,追求刺激,何淼淼的确不太喜欢他来找年易霖。

年家父母经常出差,年易霖待在何家的时间比待在自己家还多,何淼淼是真拿他当弟弟对待。又因为女孩总是比男孩要早熟一点,因此何淼淼处处照顾他,也替他担心。每次听说路辛他们来找他,她都会眉头紧锁,如临大敌。

如今孩童们都已长大。

何淼淼看着比她高出许多的少年,有种莫名的欣慰。

她正打算开口说话,却被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了。401寝室的人在电话那头吼:“淼淼你快回来,咱们寝室中招了!啊啊啊!!”

04

A大的春季校运会在何淼淼心中就是灾难般的存在。

女子八百米项目选手空缺,班上依旧无人报名,但总得揪出几个壮士,便按照以往的规矩——寝室抽签。

401没躲过,成了那个倒霉蛋。

寝室内部必须派出一个代表参赛。四个人面面相觑,最后老大写了四个纸团摇了摇,再往桌上一抛。何淼淼捡起离她最近的那一个,打开后发现上面画着一只丑萌的小乌龟,而其他三个人的纸上是空白。

“淼淼,那就拜托你了!”老大语气沉重但面带笑容地安慰她,“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何淼淼并不是太慌,重在参与,她只争取不跑最后一名就行。但校运会那天看见女子八百米的人员名单里有播音系的刑薇,又激起了她仅有的一点胜负欲。

校园论坛里有位号称“江湖百晓生”的同学发帖分析过,与年易霖双排的WeiWei007就是播音系的刑薇。

此女乃播音系一枝花,人美声甜,专业素质过硬,主持过不少活动。何淼淼特地上网搜过她的视频,还顺藤摸瓜发现了她的ins账号。

舞台上,她爱穿红裙出镜,明艳逼人,在聚光灯下自信地扬着笑容,显得落落大方。ins里,她则是个古灵精怪的女孩,漂亮又可爱,每条视频的评论里都有着大批痴汉赞扬她的美。

何淼淼想,喜欢上刑薇,实在是一件简单的事。

站到起跑线上,何淼淼机械地做着热身准备,心脏剧烈地跳动,情绪紧张、躁动,余光里全是旁边跑道上的刑薇。

鸣枪之后,她的右脚先于意识冲了出去。室友们的加油声被抛在身后,隐约还听见老大喊破了音。

跑完一圈,何淼淼的速度逐渐慢下来,身后的人一个接一个超越她。而她始终盯着前方刑薇的背影,脚步像灌了铅,越发沉重起来。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较什么劲。

后面又有脚步声传来,何淼淼没有多余的力气去看,几乎是闭着眼睛在跑。

仿佛有一阵风掠过她,却又在她身旁停住。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离终点很近了,再坚持一下。”

年易霖突然出现在跑道内侧,与何淼淼并排跑着。

她有片刻的失神,脑海里却是一片空白。那道声音就像头顶飘浮的云,挥之不去,牵引着她前进。

“还剩最后五十米,我去终点等你。”年易霖说。

寝室老大原本是打算在终点线上接何淼淼的,她张开双手,看着何淼淼跑过来,却被年易霖截胡,抱了个空。

她眼睁睁看着年易霖把人搂进怀里,稳稳当当地接住。

老大扶住老三的胳膊,颤巍巍地指着年易霖的背影,想要确认:“那是谁?”

“年易霖啊,相片还在咱们学校宣传栏里贴着呢,要去看一眼确认吗?”

“淼淼好像从一开始就说过,她跟年易霖是认识的。”老三握着拳头抵住下巴,细细地回想了一遍,“但我们没信。”

何淼淼的确说过。

“淼淼,你去哪儿了?”

“给弟弟做饭。”

“你弟弟叫什么?”

“年易霖。”

现在回想起来,老大简直要疯了:“她说得那么随意就跟开玩笑一样,谁会当真啊?!”

何淼淼已经被年易霖架走了,听不见室友的哀号。

跑八百米的后劲太大,她感觉身体直往下坠,想在草皮上坐下来休息片刻,却被年易霖强行拖着慢慢挪着步子走动:“等一会儿就好了。”

等何淼淼缓过来,他又喂她喝了半杯水。

“咸的。”

“是淡盐水。”

何淼淼终于能腾出一点力气来说话,喉咙也没那么痛了,内心翻腾半晌后终于问他:“你不去看看刑薇吗?”

年易霖神色讶异:“刑薇是谁?”

何淼淼不假思索地说:“跟你甜蜜双排的姑娘啊。”

说完她发觉自己浑身上下散发的醋味有点儿浓,鸵鸟一样将头低下。

年易霖却没听明白。

他的眼睛像湖,望着她时平静的水面泛着被阳光折射出的粼粼波光,不解地问:“跟我甜蜜双排的不是你吗?淼淼。”

05

校运会当晚又有人在论坛里发帖,当事人讲清楚了一件事——关于Weiwei007和KillLion之间的始末。

发帖人是年易霖的朋友,自称李同学。

李同学喜欢玩《绝地求生》,平常利用课余时间在网络平台上直播游戏。李同学的技术确实不错,直播间的观众甚至开玩笑叫他去打职业赛。他操作很秀,被别的玩家误以为是外挂举报过多次,所以游戏账号被封了。

于是他向年易霖借了KillLion的号。

与WeiWei007双排的自始至终只有李同学,与年易霖本人无关。

何淼淼看完澄清帖,支支吾吾地问年易霖:“你什么时候发现是我的?”

年易霖坦言:“从一开始。”

何淼淼仰头看天,怀疑人生,伪音网骗不成功,反被忽悠叫哥?

年易霖看她一脸别扭的样子觉得好笑,却也不敢太得意,揪着她毛衣袖口上的蝴蝶结绑带在手里把玩。

“当时你找我组队,我没多想直接拒绝开了下一局。后来发现不对劲,你那串乱码ID虽然很难记,但我还有点印象。猜到可能是你,我就直接自雷结束了那一局。”

“本来退那一局就是要回来找你的,刚好你又发了一次组队邀请,我就赶紧同意了,没想到……”

没想到你装不认识,还想要网骗。

我只好配合你的演出了。

何淼淼脸上冒烟,转过头去。

“不说了,丢人。”何淼淼憋红了脸,一头撞到他的肩膀上。

“不丢人,除了我,没第三个人知道。”

“你才是网络骗子。”

“是,我最丢人。”

“说好的今晚的南瓜粥没有了,以后也没有了。”

“这个……恐怕不行。”

何淼淼要走,年易霖扯住她的袖口绑带缠在自己的手腕上打了个结,将两个人绑在了一起。

06

“钻石星尘,是指低空大气中的水蒸气在低温时直接凝华成微小块状冰晶飘浮在空中。由于阳光照射的反射,才能形成这样钻石般的璀璨夺目。”

十七岁那年的冬天,年易霖和何淼淼去北方旅游时,偶遇了这样瑰丽的景象。

无数水汽凝华成细小的冰晶飘浮在空中,在阳光下细细碎碎地闪耀。

他们立于冰原之上,万籁俱寂,天寒地冻。何淼淼抓着身旁少年的手摇了摇,震撼又惊叹,将那一幕记了许多年。

大一的期末,赵驰追求的攻势最猛,趁着圣诞节送来两棵装扮好的圣诞树,上面缀满了星星灯。何淼淼不收,他便将圣诞树立在女生寝室门口,收获了无数目光,只为给一个人看。

树上闪着星芒,夜里光彩熠熠。

如同赵驰的一片痴心。

赵驰颜值在线,身高凑合,平常出手阔绰,可见家庭条件是不错,但何淼淼毫不动心。

连室友也忍不住问:“淼淼,你为什么不喜欢赵驰呢?”

“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何淼淼暗恋一个人,始于十七岁的那场钻石星尘。

她本微渺如尘,因为喜欢他,才努力变得光彩夺目,如同经过了阳光的照耀。

那年圣诞节过后,女生寝室门口的两棵圣诞树突然不翼而飞了。

夜里,几个物理系的男生摸黑前来,手忙脚乱地扯掉了枝上叮叮当当的装饰,将树扛上肩膀后一路疾走,直奔垃圾场。

办完事情,男生们发消息给年易霖:妥了。

年易霖将自己押的题拍了几张照片发过去,对方欢欣鼓舞:兄弟,期末要是没挂科,来年开学请你吃饭!

年易霖只看了一眼,便将手机揣回兜里,望向对面街——赵驰下车与人拥吻,随后分开。

出租车开走,卷起落叶和泥沙,扬到半空中。寒风凛冽,吹过青灰色的天幕,刮过夜色里高低起伏的屋脊,直往人骨子里钻。

赵驰往衣领子里缩了缩,面前一道黑影乍现,惊得他一退,下一秒就被人摁到破败的砖墙上,吃了满嘴的灰。

身后的人警告他离何淼淼远一点儿,脚踏好几条船的烂人别成天在她的眼前晃,看着闹心。

年易霖压低鸭舌帽,咬了咬牙,把手肘抵在赵驰的脖颈上缓缓施加力道。他的嘴角噙着淡笑,仿佛好商好量:“想过安生日子,就别招惹何淼淼。”

赵驰疼得面目扭曲:“你是谁?”

“何淼淼她哥。”年易霖说。

他是何淼淼儿时的玩伴,“丢呀丢呀丢手绢”的对象,邻居家的弟弟,十颗糖才能占到一声便宜的哥哥。

他是她从小到大的同学。

他是不曾与她分开过的挚友。

他是妄想将她从挚友变成挚爱的歹人。

高中时读《劝学》,“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金石尚且能被雕琢,月久年深的陪伴,人心怎能不被攻陷?这是年易霖一早就打算好了的,温柔的陷阱。

她钟爱钻石星尘,他相信金石可镂。

爱殇

01

盛亦楣这一年二十七岁,跟在阮明尧身边六年,终于决定辞职。

她二十一岁来面试,一路过关斩将杀到最后一关。大家都严阵以待,只有阮明尧坐在角落里。

盛亦楣那时刚毕业,胜在聪明,外加学校也好,两位面试官都很满意,只有阮明尧一直没说话。其中一个人咳了一声,他这才抬起头来看向盛亦楣。

出于礼貌,盛亦楣也看向他。

那一天是阴天,电台预报夜里将有台风,整整一日天色都不好。明暗浮沉间,阮明尧五官立体清晰,鼻梁高而直。唯独唇,是薄情寡义的薄。

好一张渣男脸。

盛亦楣对着他笑了一下,他也笑:“盛小姐才二十一岁?真是年少有为啊。已经考上了研究生,怎么又不去念呢?”

盛亦楣从大一开始就是年级前三名,一路顺风顺水,大三下学期就确定了保送本部。她料到会有此一问,平淡地回答:“出了点意外,不方便念下去了。”

一般人到这里就不会再往下问了,可阮明尧偏要问:“怎么个不方便念法呢?”

“这个也不方便说。”

他碰了个钉子,又问:“‘楣’不是门框的意思吗?你爸指望你光耀门楣?”

他问得太离谱,剩下两位面试官吹胡子瞪眼也没拦住他。盛亦楣解释道:“没有。本来是女字旁的那个‘媚’,我爸去给我上户口的时候,被工作人员打错了。”

不知道是谁没忍住笑出了声,阮明尧又看她一眼。这一次他笑得真诚了一些:“盛小姐,欢迎加入我们公司。”

盛亦楣应聘的是总裁助理,被录取的第二天就马不停蹄上任了。总裁办公室在最高层,所谓的高处不胜寒。大秘书亲自领着她,并叮嘱她:“先生脾气不好,你可要顺着他点。”

行走职场,一定要能屈能伸,盛亦楣做好了当缩头乌龟的准备。她一进办公室,迎面就飞过来一架纸飞机。她顺手抓在手里,听见有人笑了一声:“身手不错。”

果然是阮明尧。

这也在意料之中。盛亦楣问了声好,阮明尧没说话,只对着她勾了勾手指。她思索片刻,把纸飞机递了过去。阮明尧挑了一下眉毛:“还挺聪明的。”

“谢谢阮总夸奖。”

“我没夸奖你。”阮明尧说,“我就随口一说,你别当真。”

他嘴欠,总爱噎别人。盛亦楣以为他这种烂性格会没几个朋友,可跟着他才发现,他居然友人众多。她隐晦地问过,虽没明说,他却已经了然:“你是觉得我这种人根本不配有朋友是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您要这么想也成。”

阮明尧“啧”了一下:“你看看我,还不懂吗?”

盛亦楣上下打量他:“您的意思是,您长得好?”

“你蠢啊。”他扬了扬自己的手腕,“我有这么多朋友,当然是因为我有钱呀。”

他手腕上那块表的价值能在市中心买套房子。盛亦楣恍然大悟,他得意洋洋,样子跟小学生没什么区别。

他就是这么个人,有钱、嘴欠、幼稚、讨人嫌。他的缺点盛亦楣数上三天三夜也数不清,可她跟着他三年又三年,不是没想过辞职,一晃居然这么久了。

02

阮明尧在公司是出了名的挑剔,身边的秘书同助理一茬一茬地换,只有盛亦楣留了下来。

有人打探,吃饭时跑来问盛亦楣:“听说你同阮总……是亲戚?”

盛亦楣被一口汤烫到,却还是好声好气地回答:“怎么会?我和阮总毫无关系。”

她说谎不打草稿,别人也看不出破绽。可她记得自己和阮明尧第一次见面时,她才十二岁。那时阮明尧已经在念中学,校服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拉链拉了一半,露出里面限量版的球衣。盛妈妈牵着盛亦楣,指点她说:“喊小叔叔。”

盛亦楣据理力争:“他看起来比我没大几岁,为什么我要喊叔叔?”

两家人都笑起来,盛妈妈解释道:“辈分和年龄没关系的,等你长大就知道了。”

仔细说起来,盛家同阮家没有血缘关系,只是上辈人关系好,便认了亲戚。大人们围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盛亦楣吃饱了乱跑,正好撞到了阮明尧。他倚着栏杆,不知道在跟谁打电话。少年仰着头,脖子弯出漂亮的弧度。他身边的盆景开了花,他伸手掐了,看了两眼又随手扔了。

手真够欠的。盛亦楣这么想,对着他喂了一声。他挑了一下眉,示意她有话就说。她没话找话:“别以为自己辈分高,我就会喊你小叔叔。”

阮明尧顿了半天才有工夫回她:“谁稀罕。”

天儿聊死了,盛亦楣明明该走的,可她还是站在那里。阮明尧大概没见过这么没眼色的人,又问她:“还有事?”

“没事。我来透个气不行吗?”

她理直气壮地站过去,听到话筒那头传来女孩的笑声。阮明尧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话,眼睛却一直斜觑着盛亦楣。半晌,他把电话挂断:“懂了,你是来监视我的。”

“我可没有……”盛亦楣忽然恍然大悟,“你是不是早恋?”

阮明尧懒得搭理她:“你别瞎扯。”

“那我去问问阮阿姨。”

她作势要走,果然被他给扯了回来:“想去挑拨离间?”

盛亦楣看他皱着眉毛的样子,觉得有意思极了。两个人对视半晌,盛亦楣才说:“不让我打小报告也可以,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没想好。”

外面其实挺冷的,风吹过来,两个人的衣摆都轻飘飘地荡开。可盛亦楣看他拿自己没办法,心里十分开心。她说不清自己干吗要和他过不去,只笑眯眯地望着他。最后他到底妥协了,和她定下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后来电视上演《倚天屠龙记》,赵敏逼着张无忌答应自己三个要求。盛亦楣看了又看,只在想,原来女孩不讲道理起来,真的都是一样的。

03

盛亦楣当了阮明尧很长时间的小尾巴。

她学习成绩好,放了学别人都要去上补习班,她却很悠闲,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晃。阮明尧的学校和她的学校离得近,过两条马路就到了。她在路边点了麻辣烫,还没吃完,就看到阮明尧从校门口走出来。

他个子高,又因为脸好看,总能让人一眼就看到。盛亦楣冲他摆手,他装没看到,酷酷地往前走。盛亦楣踩着车子到他身边,正是放学时,到处都是人,说话也要很大声才听得到:“为什么装没看到我?”

“我没装。”他说,“我就是没看到你。”

“不可能,我这么好看,谁会看不到我?”

“大言不惭。”

“你今天要去哪儿?”

“回家。”

他说完,就不肯和她再说话。盛亦楣鼓起腮暗暗生气,转头看到不少女孩正对着他们指指点点。他是校园里最出风头的明星,青春期的女孩谁会不喜欢他?盛亦楣这么一想,心情又好起来:“反正你不准和女孩出去玩。”

他觉得她无理取闹,压根儿懒得开口反驳。天色已经晚了,月亮悄悄挂在树梢。可日光的最后一点薄辉还未彻底散去,天空展现出万花筒的颜色。他腿长,一步便迈出好远,盛亦楣不紧不慢地跟着。风从指间吹过,又绕了回来。

盛亦楣问他:“你要考哪所大学?”

“怎么,你还要和我上同一所学校?”

盛亦楣哼道:“我是要避开你,不和你上同一所学校。”

“那你放心,我高考完就直接出国了。”阮明尧勾起嘴角,“到时候咱们隔着十二个小时的时差,再也不会见了。”

看他的神情,是发自内心地为两个人再也见不到而感到开心。盛亦楣气得要命,伸手就拍了他一巴掌。他倒没多疼,只是十分惊讶:“你打我干什么?!”

她没回答,蹬着车飞快地骑走了。路边的行道树一棵棵掠过,淡而远的星沉默寡言,风吹着少女鬓边散落的发,蓬起又落下。阮明尧还站在原地,半晌才皱起眉毛:“莫名其妙。”

那是十四岁的盛亦楣,漂亮、天真,学会了口是心非,还没学会怎么读懂自己的心事。

到了二十四岁的盛亦楣,仍旧漂亮,头发在脑后绾起,穿八厘米的高跟鞋也如履平地。从三十七楼望出去,城市是一览无余的河谷,高楼万丈,日光热烈至极。她跟在阮明尧身后,将公文同咖啡一起微笑着递过去。来谈生意的客人看她一眼,走之前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塞到她手里:“盛小姐,有空可以联络我。”

她刚要说点什么,那边的阮明尧已经走过他们身边,却又折回来:“聊什么呢?”

“想约盛小姐喝一杯茶。”

阮明尧恍然大悟:“你小子不会是想追她吧?”

客人同他也是好友,闻言很大方地承认:“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啧”了一声:“什么淑女。”

吃饭时,盛亦楣坐在他身边。他酒量不错,来者不拒,可不准她喝,因为待会儿她要开车。回去的路上,盛亦楣将冷气的温度调高。他在后排,坐没坐相,歪歪扭扭地躺着抱怨说:“热死了。”

“你刚喝了酒,温度太低会着凉。”

“那小子不是什么好人。”

“我知道。”

“知道你还收下他的电话号码?”

她笑起来:“您不也不是什么好人吗?”

他大概是喝多了,脑子转得慢,半晌才悠悠地说:“我和他能一样吗?我是你的小叔叔,还能害你不成?”

这个时候他居然想起自己是她的小叔叔了,盛亦楣想笑,最后也只是小声说:“谁承认你是我小叔叔了?”

他没听到,慢慢睡着了。前方遇到红灯,盛亦楣小心地将车停下,从后视镜里往后看。他倚在后座上睡熟了,眉毛却还是皱在一起的。她明明只是在心里小声地叹了一口气,可声音却是那样大,震得她自己都回不过神来。

04

追求者多了,盛亦楣应付的手段也多了,大部分人都懂得知难而退。

只是这次不一样。这次这个人姓许,许二少,是和阮明尧一起留学回来的。

能和阮明尧玩在一起的人,十有八九是花花公子。这样的人追起人来,总是花样百出。盛亦楣欣赏过八点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也品尝了加班到十二点送来的米其林白粥,全公司的人都知道许二少在追她。这事传到阮明尧的耳朵里,他先是对她嗤之以鼻:“都说了他不是好人你还收下?”

盛亦楣觉得自己挺委屈:“花我退回去了,首饰什么的我也都没收,上次的粥是你要喝我才留下的。”

阮明尧想了想,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我就说那个粥还挺好喝的,不像是你这个抠门的人会点的。”

盛亦楣洁身自好,阮明尧还是伸出了援手:“就这么一点事还发愁?包我身上了。”

他不太靠谱,盛亦楣半信半疑。可过了几天,许二少果然不再发动攻势。盛亦楣有些好奇,因为不便去问许二少,故只能问阮明尧。他正在玩手机游戏,盛亦楣赞美道:“阮总真是人中龙凤,不但会开公司,还能carry全场。”

“是啊,不像你,只能sorry全场。”阮明尧不理她的溜须拍马,“有话快说。”

“您是怎么替我打发了许二少的?”

“也没什么。我就是牺牲自己,当了你的挡箭牌。”

他等了半晌,看盛亦楣还没明白,只好说得更清楚:“我说你被我包养了。”

盛亦楣看着他一时无言,他也看过来,意思居然是要盛亦楣夸他。盛亦楣噎了半晌才说:“您可真是助人为乐。”

“毕竟我是你的长辈,能帮还是要帮的。”

“您也不怕坏了您的名声?”

“男人风流一点总是无所谓的。况且我以前也拿你当过挡箭牌,现在咱们俩扯平了。”

他说起这个,盛亦楣总算想了起来,那还是在她十七岁时。

十七岁的她参加高考结束,成绩下来,她在省里能排前十。这已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了,可她在阮明尧面前却还要故作矜持:“不就是省里前十嘛,不算什么……”

她话没说完就被阮明尧拍了头:“在我面前还装模作样?我看你心里得意死了吧。”

这倒是实话,十年寒窗苦读,她金榜题名怎么就不能装一装了?只是她还没还击,阮明尧就下了逐客令:“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事。”

“什么事?”

他不想说,可她是属狗皮膏药的,最后阮明尧到底还是开了口:“有人来追债,小心挨打。”

倒真是债,只是债主是一个小姑娘,瘦而白,穿短裙配闪亮的高跟鞋。阮明尧将人堵在花园里,皱着眉毛听她哭。盛亦楣躲在窗后差点笑破肚皮——原来是情债。

只是笑着笑着她就笑不出来了,在心里骂阮明尧不知检点。那边剧情已经白热化,小姑娘抬手要给阮明尧一耳光,被他轻松地躲开,自己反倒差点摔倒。盛亦楣觉得剧情十分精彩,刚凑近一点就被小姑娘给看到了。

这下就更说不清了。

小姑娘哭天喊地:“原来你已经有别的狐狸精了!”

“什么别的。”阮明尧不耐烦地道,“你是把自己也当狐狸精了吗?”

虽然不合时宜,可盛亦楣还是笑了出来。冷不防阮明尧揽着她的肩膀,把她扯到了怀里。他们两个人贴得很近,夏日的衣衫,单薄到遮不住男孩身上热而清爽的味道。盛亦楣一时之间动弹不得,只能束手就擒。

“不过你说对了,我是有了别人,你就别来纠缠我了。”

小姑娘大概没料到自己真的捉奸成双,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盛亦楣看着她哭着跑走,这才尴尬地问阮明尧:“你怎么骗人啊?”

“不然呢?”阮明尧也动了气,“早就分了,还要纠缠。”

“你可真是个大渣男。”

阮明尧这才想起,把她从怀里推出来:“别往外乱说,小心我揍你。”

这就是他们俩共同的秘密了。在那之后,盛亦楣当过他不少次挡箭牌。她演技一流,又因为漂亮,总能不战而屈人之兵。阮明尧难得夸她,赞美她确实可以当狐狸精。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可她生完气却又有些开心。

她气他只把自己当挡箭牌,开心的却也是他只让自己当挡箭牌。

05

盛亦楣在二十六岁的末梢升职,工资涨了五千。

官样文章上说是因为她在公司待了五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只有盛亦楣自己知道,这完全是她以命相搏换来的。

那年是一个暖冬,气温一直不上不下,她陪阮明尧去新加坡开会,在香港转机时却被扣了下来。整个机场到处都是人,盛亦楣给他端了一杯热咖啡,汇报说:“说是流感爆发了,全境封锁。”

“全境封锁的意思是……”

“咱们过年回不去了。”

他叹了口气:“那我妈可要骂人了。”

命都不一定保得住,他还惦记着挨不挨骂。盛亦楣对他没辙了,冷不防他丢过来一个口罩:“还不戴上?你这么弱不禁风的,可千万别连累了我。”

“那你呢?”

他没说话,站起身找漂亮的空乘聊天去了。盛亦楣气个半死,两个人一起被卫生署押上车前往酒店隔离时,她还在生气。可他却若无其事,两个人各自隔离,几天都没联系。还是有一天夜里,盛亦楣从梦中惊醒,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有人在踹她的房门。

她鞋都没穿好,单脚蹦到门口。外面的阮明尧气急败坏地问她:“你是猪吗?!”

“什么?”

“灭火警报这么大声你没听到?”

盛亦楣是第一次听他用这样的语气说话,看来是真的动了肝火,可这毫不妨碍他一只手扯着她就往外跑。走廊上到处都是人,大家都像无头苍蝇似的。

盛亦楣忽然想起来:“口罩!”

“闭嘴。”

他说着将她摁在怀里,拿外套罩住她,要她天上地下只看得到一个他。他们住在二十三楼,电梯被封锁,安全通道层层叠叠,脚下的台阶多到让人晕头转向。盛亦楣跌跌撞撞的,只能伸手环住他的腰身。两个人离得这样近,近到心跳和呼吸都纠缠不清。她莫名脸红,只好顾左右而言他:“还有几层到一楼?”

“我怎么知道?”他说,“早就转晕了。”

“你刚刚跑来喊我就不怕吗?”

他有些无奈:“如果你出差的时候出了事,公司可是要赔钱的。”

盛亦楣掐了他一下,他倒吸一口冷气:“恩将仇报。”

“要不是你,我也不会来香港。”她记起来两个人还在闹别扭,越发生气,“你把我放开,我自己走。”

可他的手太有力,把她箍在怀中,两个人扭成一团。到了一楼,他把她放开,冷酷地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领我的薪水,出差不是正常的吗?”

“我的薪水才多少?跟着你当牛做马,回去一定要给我涨工资!”

她出来得急,脚上穿的是拖鞋,身上穿的是睡衣,站在夜风里瑟瑟发抖,却还要气急败坏地和他争论。他看她片刻,扑哧一声笑了,把外套丢到她头上:“知道了。盛小姐,你真是不可理喻。”

盛亦楣不晓得自己哪里好笑,披着他的外套却也不好再发火。人群自觉地隔开空间,大家都小心翼翼地防止被传染。盛亦楣叹了口气:“又要多隔离几天了。”

“跟我一起过春节就这么不高兴?”

他像是随口一说,盛亦楣顿了顿:“被你那些莺莺燕燕知道,哪有我的好果子吃。”

“确实。”他倒是毫不犹豫,“放心,我是不会说出去的。”

这话说得像是他多有义气,盛亦楣被气笑了。两个人等了半天,却只等来一个警报误触的结果。酒店工作人员鞠躬道歉,分批护送人群回房间。盛亦楣困得慢半拍,又被他揽住肩膀往里面推。他的手指是凉的,可是拢过来就带了温度。盛亦楣垂下眼睛,乖乖和他坐电梯上楼去。分开时,他又叮嘱道:“回去先洗手,多喝热水,有什么不舒服一定及时通知他们。”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这些我都晓得的。”

他不屑一顾:“在小叔叔面前装大人?”

“我可没有承认过你是我的小叔叔。”

他就不说话了,两个人各怀心事。到了分开的时候,阮明尧又叫住她说:“盛亦楣。”

他总是这样叫她,不是阴阳怪气的盛小姐,就是疏远至极的全名。盛亦楣歪了半边头,等着他的下文。走廊里铺着厚厚的地毯,不知谁把水洒在了上面,洇开了好大一团。盛亦楣看天看地,就是不肯看他。半晌,他说:“我想问你……”

今晚的一切有点太多了,盛亦楣漫无目的地想,他们下楼用了二十多分钟,还并肩在楼下站了一小时。他将她抱在怀中又有将近一小时,这一小时……这一个小时就像是偷来的,是老天爷送来的节日礼物,因为这一生本该不会出现。

她突然不敢听他要问自己什么,却又舍不得不听。中央空调送来暖而轻的风,都让她觉得有些热了。他还在踌躇,她也就耐心地等待。

他到底还是开了口:“我想问你现在是算在新年假期里,还是算你跟着我加班啊?”

盛亦楣以为自己听错了:“啊?”

“加班的话,还要给你加班费,挺亏的。”

他一本正经,盛亦楣哦了一声:“你没别的要问了吗?”

“没有。”

“阮总。”她面无表情地说,“您操的心可真是没边了。”

门被砰的一声关上,他被关在门外,有些意外。可回忆了一下她刚刚的神情,他竟然被逗笑了。

06

他们在酒店原计划是被封锁十四天,又因为火情警报意外额外多加了十四天。等到能够回家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盛亦楣升职加薪,请同事吃饭、k歌。酒过三巡,大家起哄玩真心话大冒险。盛亦楣被点到大冒险,给手机通信录里的第一个人打电话告白。

有人开玩笑:“不会是中国移动吧?”

“不是。”盛亦楣说,“是阮总。”

现场沉默一瞬,旋即爆发出更大的欢呼声。人人都玩high了,催着她赶紧打电话。盛亦楣有些无奈:“这个时间,他可能已经睡了。”

阮明尧这个人,年纪不大,却极其注重养生。盛亦楣打电话过去,响了几声就耸肩道:“我就说阮总睡了……”

她话音未落,那边就响起一个声音:“什么事?”

大家都眼巴巴地看着盛亦楣,盛亦楣只好硬着头皮问:“怎么还没睡?”

阮明尧的声音里带着浓浓的睡意,态度恶劣地催她:“有屁快放。”

肯定是被她的电话给吵醒了,盛亦楣刚生出点内疚,就又听到他说:“你不会是酒驾被抓了,找我去保你出来吧?”

周围有人捂住嘴,发出闷笑声。盛亦楣也喝了酒,头都是烫的。听阮明尧这样说,她忍不住冷笑一声:“我有正事要跟你说。”

“我听着呢。”

包间里越发寂静,只剩了气氛灯在尽忠职守。盛亦楣知道自己是醉了,也知道自己不该再往下说,可人人都在催她。世界凝固又旋转,飞出白鸽同鲜花。她带着一点醉酒后的勇气,故意压低了声音说:“我喜欢你。”

也许他听不清呢,她自暴自弃地想,这里这么嘈杂,他听不清的。

没人说话,大家都等着听阮明尧怎么回答。那边的阮明尧像是被吓到了,半晌才问:“你喝醉了?”

“没有。”

“嗯……”他发出思考的声音,“那你把我的身份证号码报一遍给我听。”

这个男人总是不走寻常路,大家面面相觑,只有盛亦楣笑了。她大着舌头,落落大方地说:“阮总,我跟你开玩笑呢。今天我请大家吃饭,玩真心话大冒险,您别放在心上啊。”

她说得足够得体,一旁的同事也开玩笑抱怨她太早说了真话。盛亦楣笑着拱拱手:“是我不好,我自罚三杯。”

大家又笑起来,盛亦楣端着酒杯刚准备和阮明尧说再见,却发现电话已经被他挂断了。

这可真是……真是什么她想不出一个词来形容,她今天喝得实在太多。外面服务生推着酒柜进来的时候她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有人惊呼:“阮总?!”

她抬起头,看到阮明尧跟在服务生后面走进来,视线扫了一圈,在自己身上落下,而后又皱起眉头,看起来不大高兴。盛亦楣觉得莫名其妙,大家也有同感。有人壮着胆子问他:“阮总,您怎么来了?”

“听说你们今天在这儿聚会,我与民同乐,给你们送点酒来。”

酒柜里放的都是好酒,有人欢呼:“谢主隆恩。”

阮明尧一摆手:“免礼,你们先喝着。盛亦楣跟我出来一下。”

他这口吻像是班主任,盛亦楣乖乖地跟着他出了门。他站在窗边,看了她一眼:“还认识我是谁吗?”

“阮总……”

“还没喝傻。”他说话阴阳怪气,“你妈知道你在外面喝这么多酒吗?”

盛亦楣转头要往里走,阮明尧将她扯回来:“我话还没说完,你往哪儿跑?”

“我不想听你说废话……”

“你喝多了我不和你计较,走,我送你回去。”

可盛亦楣把他的手甩开了。她歪歪扭扭地靠着墙,歪着头看他。他逆着光,眉眼都不清晰,可她分明知道他五官的模样。她看了这么久,久到以为时光总会海枯石烂,可沧海还没变桑田。她还待在原地,像个百折不挠的小傻子。

小傻子长大了,变成了大傻子。

她想笑,一眨眼眼泪就滚了出来。他大概被吓了一跳,看着她的那颗眼泪像是在看什么怪物。盛亦楣已经支起身子,将双臂环在他的脖颈上。当她将唇贴在他的唇上时,世界柔软成花瓣。

他僵住了,手足无措到极点,像一个清纯的小男生。最后他到底抬起手搂住她,用了很大很大的力气,像是要把她揉进怀里似的。

他回吻过来,海浪仿佛要将她吞没。她是一叶舟,没有他一定会天崩地裂。

良久,两个人都气喘吁吁了才分开。他眼睛亮亮地看着她,像是要笑,却又要收敛得意,假装平心静气地问她:“所以,盛亦楣,你装了这么多年,还是喜欢我的?”

一瞬间像是回到了很久以前的夏天,知了叫得人心烦意乱,医院里的消毒水味永远散不干净。她躺在床上,以为自己在哭,可原来没有。

“阮总。”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平静得不像在说谎话,“您还是这么喜欢自作多情。”

07

盛亦楣十九岁时,阮明尧从国外凯旋。

直到很久以后,盛亦楣都记得那是一个过分炎热的夏天。她躺在床上,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阮明尧的名字,她迟疑地看着,半晌才勉强接起来。

那边的阮明尧对她兴师问罪:“不知道我今天回来吗?怎么不来机场接我?”

“太热了。”她翻了个身,又烦躁地翻回来,“你这么大的人了还要我来接?”

“我是你小叔叔……”

“什么狗屁小叔叔。”

“盛亦楣。”他拔高音量,“注意素质,你怎么骂人呢?”

盛亦楣不说话了,她拿着遥控器把空调的温度往下调:“还有什么事吗?没有我挂了啊。”

阮明尧的脾气也大,她话音未落他就直接把电话给挂断了。盛亦楣看着电话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又打了个寒战。空调温度被她调到了十六摄氏度,她把自己裹成一团,想阮明尧一定是生气了。

两个人闹别扭,到底还是阮明尧先服了软。秋风吹起来时,他打电话给盛亦楣,想要约她出来。那头的她语气冷淡,拿腔拿调地问他:“你有事吗?”

见阮明尧不说话,她就说:“没事我挂了啊。”

“盛亦楣,你差不多行了。”阮明尧连忙说,“我都主动打电话过来了,你还想怎么样啊?”

他语气不佳,可割地求和的意味已经非常明显。在别的女孩那里,可从来都是他被捧着的。不过盛亦楣不一样,她是他的青梅竹马——虽然不想承认,可这个女人总是特别的。

阮明尧有些含糊地想:如果是她的话,他也可以多让几步。

他已经在心里盘算好见面之后要怎么和她说,他们两个都长大了,过去他在国外不方便,现在回了国,两个人总该计划一下未来的。

他忍不住露出一点笑容,觉得自己傻又收了回去。只听那边的盛亦楣十分冷淡地说:“我没想怎么样。”

“那你冲我发什么脾气?”

她沉默了一下,突然问他:“你是不是有话跟我说?”

她从来没这么聪明过,况且有些话也不适合在电话里说。他还在琢磨,可她并不给他思索的机会:“我突然想起来,你还欠我一件事没做呢。”

那是刚认识的时候的事了,她胡搅蛮缠要他答应一件事,却又没想好是什么。阮明尧不懂她的意思,就听到她说:“我要你做的事就是,以后别来找我了。”

窗外的风吹着梧桐树的叶子,巴掌大的叶片飘飘荡荡落了下来。阮明尧拿着电话,一时间不敢相信。盛亦楣又接着说:“喂?阮明尧,你听到了没有?!”

“行啊。”阮明尧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的口吻是否自然,他觉得可能有些僵硬,可是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这还不简单吗?”

少女的声音透过听筒传过来,却又失了真:“那就好。认识你挺高兴的,再见。”

平常总是他挂电话更快,可这一次却让她抢了先。电话挂断了,两个人的交情似乎也到此为止了。她继续念书,他开始上班。在这个世上,谁离了谁会真的过不下去呢?

只是那时十九岁的她,和收拾好一切准备交付真心的他,似乎就这么错过了。

08

盛亦楣这一年二十七岁,满打满算跟在阮明尧身边六年。

夫妻之间有七年之痒,她没想到自己待在阮明尧身边的职场生涯只能坚持六年。辞职报告她是发的电子邮件,自己在家装死。可人事部经理打来电话,客客气气地说:“盛小姐,公司规定您要亲自向阮总面交辞职报告。”

盛亦楣有点蒙:“什么时候规定的?”

那边沉默了一下:“阮总前天刚规定的。”

盛亦楣明白了,阮明尧这是故意针对她。她晓得躲不过,只得硬着头皮去公司。窗明几净的房间,盛亦楣一走进去,阮明尧就丢了纸飞机过来。她接住后才发现,这是拿自己的辞职报告折的。

这个人真是幼稚得要死,盛亦楣面不改色地叫他一声“阮总”,他高深莫测地应了,朝她扬扬下巴:“坐吧。今天刚好有空,咱们俩聊聊。”

“也没什么好聊的。阮总,您贵人事忙,咱们就长话短说吧。”

“可以。”阮明尧难得这么好说话,“那我就直入主题了。你十九岁的时候已经拿到了保研资格,为什么却选择放弃?”

他说着,抬起头看过来。男人年纪大了,眼神总会变,变得成熟或浑浊。可盛亦楣同他对视,只见他的眼底清亮,一如少年时那般。她的心轻轻一紧,又有长而遥远的伤心慢慢蔓延。她明明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可唯独没预料到他会问这样的问题。

“这和您有关系吗?”

“好奇而已。”

他是有备而来,容不得她再逃避。她只好轻描淡写地道:“我做了一个手术,我妈说要我在家多休养,就把名额放弃了。”

他点了点头:“挺可惜的,不过也是该好好休息。那我能知道你做的是什么手术吗?”

她破罐子破摔:“切了一个肾。”

她不知道他还会问什么,但他没再严刑拷问她,只是把椅子转过去,背对着她。盛亦楣觉得莫名其妙,冷不防他又说:“人有两个肾,只要有一个就能维持身体的正常运作,所以切掉一个肾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这话说得冷漠,盛亦楣皱起眉:“也不是这么说的,还是会对身体有影响……”

“我说不是大问题。”他猛地转过来,飞快地走到她的面前,“你听不懂吗?”

盛亦楣被他吓了一跳,可仔细看过去,他的眼眶居然红了。

她没看过他哭,他永远嬉笑怒骂,戏谑风流。可他红着眼眶看着她,她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就为了这样的原因拒绝我……不止一次。明明从一开始是你先招惹我的,你当我的跟屁虫,不准我和别的女生一起玩,黏着我、喜欢我。那天晚上也是你先亲了我,然后,你就一走了之了。

“盛亦楣,你这种行为和始乱终弃有什么区别?”

她张口结舌,却又无从辩驳。她是他面前的小罪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有太多的话无从说起,她要怎么告诉他,十九岁的自己在接到体检报告时有多么害怕?

她还那么年轻,年轻到对死亡没有任何概念。她的人生从来都是顺风顺水,可病魔来了,要她屈服于阴影之下。医生说切除了一个肾,还有百分之十三的概率病情复发。

年少的喜欢还没开花结果,就已经被这百分之十三的概率吓破了胆。

人生从来都是覆水难收,那时轻率的决定不能重头来过。她的喜欢埋在土里,以为不会被发现。可她从来都是最笨的学生,连说谎都学不会,又怎么瞒得过他呢?

他胜券在握地看着她,可她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他吓了一跳:“你哭什么?!”

“我……我错了……”她抽噎道,“可我那时是真的以为自己随时会死……”

“我拒绝了你,伤心得以为自己快要死掉了。其实我也想自私一点,可……可是我不能让你当鳏夫啊!”

她在那里哭得喘不过气来,冷不防看了一眼阮明尧,却看到他居然笑了。

“盛亦楣,我真是服了你了。”

“那时我约你出来,是想把礼物送给你。你从小就爱吃甜的,我从国外带了十几种口味的巧克力回来,可没想到你……”他像是又想到那时的难堪,磨了磨牙,“回家之后我把巧克力全拆开,一口气都吃完了。盛亦楣,你可真是害人不浅。我到现在看到巧克力都会反胃,你可真是害惨我了。”

“你是不是……傻啊!”她哭得结结巴巴的,“吃那么多巧克力,就不怕蛀牙?”

她哭得好丑,可他看着她,满眼都是快乐同喜欢。那个吻落下来,先是落在她的眼睛上,她不由自主地合上眼睛。下一刻,那个吻就又落在了嘴边。

光阴草长莺飞,月亮融化在情人的拥抱里。

她以为覆水难收,可被爱的人,永远有反悔重来的机会。

蕙子说,自己是在卸妆时分发现的那个年轻人。在镜子的反光里,他坐在窗台上读一本书,侧脸映着窗外的霓虹,光波流转,生生在皮相上画出尘世的潋滟。

她本来独有一间化妆室,因着电路出了问题,随便走进了公共化妆间。她的随便在圈子里出了名,凌晨喝醉了光着脚在马路上跑步,上了头条有人骂她又炒作,她只一笑而过。

已经红到不需要炒了啊,助理愤恨不平,她倒十分平静。

她也知道自己在逐年过气。倒也怪不得别人,年轻时就洒脱,最如日中天的时候宣布退出歌坛去结婚,那时她才二十五岁。一年后,她又向媒体宣布恢复单身,亦没有给出任何缘由。

很多人害怕,怕一退出就再也爬不起来。漂亮的女明星那么多,几乎可以闻到她们皮肤上如新摘下的水果的清香气。所以苏予樵会说,他一生中没有见过比她更洒脱的人。

苏予樵待她宠溺,如同骑士在行吻手礼之前的低头,是一个男子对女子的心悦和臣服。即使做到大律所的合伙人,他也会开保时捷跑车来蕙子的公寓为她洗手做羹汤:清炒芦笋、桂花豆腐、菌汤银丝面。两个人都吃素,于饮食和衣着上有着不合群的相同爱好。

饭后他们会坐在地毯上喝茶,予樵只尝了一口便放下杯子。泡茶的人走了神,沸水焖过头,青叶显出苦涩的意味。他知道她一向内在强大,如果有了会走神的事,会处于连她的心也无法操控的处境。

蕙子良久才察觉到茶味的变化,微微一笑,放下手中的杯盏,从矮几上摸过一个打火机。手工的锥香在博山炉里被点燃,冉冉升起清馥的香气。她并未将那个打火机放回去,反倒握在手心里把玩,任火苗在指间跳动明灭。

“予樵哥,前些日子我在松山湖有个活动,遇见一个人……”

这个打火机是几年前予樵定制的,取材于埃及神话的猫,猫眼上镶了两颗蓝宝石。蕙子一见就喜欢,说有一种英气的美。他不接话,玩她放在地毯上的空茶盏,等着她说下去。

但周围就一直沉寂,太行崖柏的烟雾徐徐从香炉里飘出来,在室内笼成一副无形的纱帐,没有说出的话被锁在里面。窗外已是蓝紫色的晚空,她的公寓在三十三层,拔世的静,以至于底下分流的车水马龙微缩成萤火。落地窗没有关,夜风吹起白纱帘,一角轻飘飘地扫在蕙子的脚背上。予樵一低头,忽然就湿了眼眶。

他们都已经不年轻了。他却在此刻想起幼年的蕙子,曾淘气到从扶手楼梯滑下。他只是经过时一瞥,不知从哪里来的感应,丢了满怀的东西冲过去接住她。

那么小还那么柔软,撞在怀里,却也有一份沉甸甸的疼痛。

大人们都说辛亏他反应快,他却愣怔着,抱着蕙子怎么也不敢松手。直到后来想起,和她相识一场,好像总是担着惊,如同劫后余生。

算起来他们还是亲戚。

蕙子妈妈是予樵祖母娘家那边的人,一表三千里,也不知哪朝哪代的旁支血脉,五服以外早已鲜少走动。予樵有一日放学回来,见院子里的榕树下蹲着一个小女孩,眼皮下有一颗淡蓝色的泪痣,背着手极认真地在看蚂蚁搬家。家里一向客来客往,他并不当回事,只拎了书包往玄关旁的楼梯走。上楼写了一刻作业,他心中若有所动,一抬头,却看见窗外多了一张小脸。是那个有泪痣的女孩,不知什么时候爬上树来,正骑在窗外的树枝上目光炯炯地望着他。

“这里很危险,你快下去。”

她不吭声,没有束在辫子里的头发在无风天里也如游丝一般飘动着。后来他才察觉拂动它们的是自己的呼吸,怎么会有这么细软的头发?

“那哥哥抱你进来好不好?”

她盯了他片刻,不屑似的撇撇嘴,身子一歪,倏忽消失在窗口。予樵吓得失手扔了钢笔,急忙探出头去才晓得她并没有摔下去,而是攥着榕树的一丛气根滑了下去。

他回过神才发觉自己衬衫的背面被汗湿了一片。天气并不热,孟春里甚至还余留一点寒凉。他心里一惊一乍,坐下来才觉得口干舌燥。下楼喝水,他撞见那位小客人正被她的母亲训斥。她穿一条白底黄花的春装连衣裙,当胸蹭了一大块乌青的青苔污渍,想来是老榕树馈赠的。

她的母亲一边数落一边掐她,她倒不服气,头虽垂着,一双大眼睛却滴溜溜地转来转去,藏不住。

“早知道就不该带你来,苏嬢嬢这里做寿,光看见你捣乱了。待会儿就要吃晚饭,一身弄得这个样子,一世拖累人的小冤孽……”

予樵有些听不下去,他们家里别说打孩子,连句重话也是没有说过的。一时间觉得难堪得很,祖母这时宽解说:“有什么大事,小孩子总归是爱玩的。予樵,你带蕙子上去换件衣服吧。”

他于是知道了她叫蕙子。

他牵着她的手上楼,从衣橱里翻出新买的长袖T恤。等她换衣服时,他将小裙子拿到洗手间去搓洗。新染上的苔痕,抹上肥皂轻轻一搓就掉了。晾好裙子,他转头看见蕙子已经换好了衣裳,小小的身子被笼在宽大的男生T恤里,下摆垂到膝盖位置,他简直忍俊不禁。

他蹲下身替她挽好过长的衣袖,翻过来才看见蕙子小小的胳膊上满是淤痕,还有月牙形的暗红色血痂。

“看你,这么淘气,不疼吗?”

他本来是嗔怪,指尖点过她的小臂,蕙子本能地往后一缩。电光石火间,予樵明白了那些月牙形伤口的出处。他心一堵,毛茸茸的碎发又拂动过来,像春日里散漫的花粉,无端挠得人的鼻子有些发酸。

予樵在大人的闲谈中拾起些许碎片,自此知道了蕙子的部分家事。那些关于成人世界里的始乱终弃,将他原本对蕙子母亲的不满也冲淡了。他不知道蕙子母亲做什么营生,但从祖母生日过后,这位远房的表姑倒是常把蕙子托付在苏家照看。

有时表姑出差好几天不来,蕙子就在苏家留宿。

蕙子的小学和予樵的中学在同一方向,自然也就由予樵骑车送她上学。清早起来,予樵自己整理完毕,会先去蕙子住的客房收拾她的书包和作业,再拖蕙子起床,并帮她梳好双辫。家中父母的工作忙碌,故此,予樵总觉得自己对蕙子有着一份看顾的职责。

吃过早餐在玄关换鞋,予樵一只手拎着两个人的书包。蕙子眼尖,手一指侧兜:“这是什么?”

“给你换了新水壶,你那个旧的盖子摔坏了,有些漏水。”

“予樵哥哥也有新的吗?”

“对呀,咱们俩是同款,不过我的是蓝色。”

“我也想要蓝色。”

予樵低头看了看小书包旁的粉红色的水壶。

“你们女孩不都……”

“要蓝色。”

蕙子眼巴巴地望着予樵。

那天放学后予樵有篮球赛,休息时拧开自带的粉色樱花盖子的水壶。在场边加油的女生纷纷起哄,说看不出来苏予樵平日里不声不响的,私底下却这么有少女心。

予樵微微一笑,也不辩解。他向来是个温煦的人,对物质上的事不太在意。既然蕙子说她喜欢蓝色的,自己就改用粉色的好了。

蕙子留在这里的睡衣是她母亲的一件旧衣服,穿了不知多少年,领口松松垮垮的,洗得颜色都没了。假日里跟着苏妈妈逛超市,路过纺织区,予樵折回去拿了一卷织物放到推车里。苏妈妈一愣,抖开来看,是两套蓝色的小号卡通睡衣。

“给蕙子买的?换一套粉色的吧,小姑娘家家的,又不是男孩。”

予樵本想说她喜欢蓝色。可不知为何,话到嘴边反而说不出口了。

“算了算了,随你吧。”

苏妈妈从不愿在购物上花费过多的时间,继续往前走。予樵也没有分辩,跟在后面推着车。

后来在阳台上收衣服时,予樵先将蕙子的两套新睡衣挑出来,叠整齐后放在她的床头。

算起来,她一个月也就过来住上几天,买不买睡衣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他只是想对她好一点,连辫子都梳不好的小女孩,如果以前没有人关心过她,至少现在有人记得她喜欢的颜色是什么。

蕙子念初中那年,予樵升入高中。她个子长得飞快,站起来已经同予樵差不多高,却还喜欢拖着予樵在楼梯口,像小时候一样光着脚贴墙站得笔直,央人用铅笔给她标长高的记号。

“还差三厘米就赶上你了,予樵哥哥今年都没有长个子。”

“都是给你操心累的,你什么时候才肯乖一点。”予樵笑着拍了拍蕙子的头。

予樵斯文,比同龄人更有一种持重的风度。蕙子在学校犯了错,老师让找家长,她总是拖着予樵当挡箭牌。为了圆她那鬼马精灵的谎话,予樵要事先跟蕙子在楼道里商量好,才肯踏进办公室。

最难忘的一次出糗,是蕙子念初一时。

那次予樵狼狈极了,不知自己怎么就成了蕙子的“小叔叔”,惊得张口结舌,差点就在老师面前露了馅。

每回领了训诫出门,蕙子总说下次不敢了。可下次之后还有下次,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亏了予樵应变灵敏,倒也没让大人们瞧出什么端倪来。

回家的路上,蕙子在后座直夸他。予樵问:“我看起来有那么老吗?”

“勉勉强强吧,当小叔叔还是绰绰有余的。”

“那你下去吧。”

“不。”

“自己走,我老了,载不动你了。”

“小气鬼。”

临近夏天,予樵真的给蕙子买了一辆蓝色的女式自行车。

“我教你,你这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

“小老头儿就是记仇。”

蕙子不高兴,嘴角简直要耷拉到脚背上。

予樵不看她,自顾自地讲解骑车的要领,再示范给气鼓鼓的蕙子看。

其实不是他小气,实在是蕙子大了,坐在他的后座上不像妹妹,倒像他班里的女同学。

蕙子的妈妈常常不在本市,后来干脆每个月打一笔伙食费过来,让蕙子住在了苏家。

祖母到底年龄大了,许多事情看顾不到。苏爸爸和苏妈妈都是科院的老师,常常在实验室里待到深夜。蕙子第一次来例假,都是予樵去超市买来卫生用品,默默地放在蕙子的枕头底下。

予樵心细,连家里什么时候少了卷纸、酱油都熟记于心。他为蕙子置办贴身的物品,觉得是顺手的事情,从来只觉坦然,将蕙子当成如家人般熟稔的存在。

那次予樵在超市里遇见一块打篮球的徐连,徐连跟他自小学就认识,一路一起念到高中,两个人分选了文理科才分开。徐连看了看他的购物车,露出高深莫测的笑。

“这个你都帮她买?爷们儿真是服了你。”

予樵低头一扫,看见角落里彩色包装的学生装小可爱,脸不禁一红,拿一堆零食胡乱盖住。

“瞎看什么呢?”

“什么时候有的女朋友?都不告诉哥们儿一声,有人看见你骑车带她了。”

“谁看见了?”

“众目睽睽呀,你自己都不知道遮掩一下吗?”

“那是我妹妹。”

“你不是独生子吗?什么时候有了妹妹?也给我找个妹……”

徐连话没说完就捂住胃部蹲了下去,苏予樵这一拳砸得毫不含糊。徐连在心里暗骂这人什么时候脾气变得这么大时,予樵已经转头快步走了。

骑车回家的路上,予樵莫名觉得烦躁。他想来想去,当天便在网上给蕙子订了一辆女式自行车。

蕙子天性好玩,半个钟头就学得像模像样。予樵不放心,星期天又带着她将平时上学的路线来回遛了两圈。

星期一的早晨,予樵出门就见蕙子背着书包,仍然守在自己的山地车旁。

“骑你自己的车不好吗?”

“不好。”

予樵不理会她,推着车才出院门,蕙子就自动跟了上来。他想过骑快点蕙子就会上不来,可这个小女孩不管不顾地在后面追着。只要他不停下来,她就一直追。予樵只好叹了口气,把车停在街边。蕙子笑着跑上来,紧紧攥着予樵的校服袖子,一张脸跑得红通通地说:“抓到了!”

这样下去终究不是办法。

予樵把自行车的后座卸了。他这辆车原本就没有后座,以前是为了带蕙子,才去修车铺加了一副支架。好几年过去,这个多余的后座早已换过几次垫子。现在拆了下来,总觉得有些空落落的。

他拆车座的时候,蕙子一反常态,只瞥了一眼,就委委屈屈地背着书包,推着自己的小蓝车出了院门。等予樵骑出来时,蕙子早已不见了人影。

她性子要强,不过这样也好,她总要学着自己长大嘛。予樵一路安慰着自己,加快了蹬车的力度,心里想着或许会在哪个路口追上蕙子。他一路上胡思乱想,没留神差点被一辆白色小轿车给撞了。车主从半开的车窗里飞快地咒骂了一句,予樵抬起头,这才发现自己闯了红灯。

有生以来这还是第一次闯红灯,对连没有车的街道都要等信号灯变色才过马路的苏予樵来说。

不知道蕙子这个刁蛮的小家伙会不会好好过马路呢?

那辆蓝色的自行车蕙子并没有骑多久。回想起来,予樵才发现,自己还从来没有和蕙子并肩骑行过。不是他骑车带她,就是她追着他的车跑。

暑假前夕,蕙子妈妈来了,说要给蕙子办理转学,下学期就不在本市念了。

予樵爸爸去北京开学术研讨会,妈妈要在学校赶国家社科基金的项目书,家里只有祖母和予樵。男孩从冰箱里拿了水果洗好,垒在果盘里端出来。想起蕙子不爱吃苹果,临出厨房时,他转回来多抓了一把她喜欢的荔枝。

蕙子妈妈要再婚了。

予樵闻言,剥荔枝的手顿了一下。似乎是在工作上认识的外地男人,蕙子妈妈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愿意再在外面四处奔波跑业务,所以打算结了婚就辞职,带着蕙子搬去对方的城市。

予樵心里回想着残余的那点地理知识,在脑海里画了一条不长不短的线。

是海岸线近旁的城市,从本市出发,可以坐船,也可以坐城际高铁。算上市内交通,如果要去看蕙子,大概需要三个时辰。

予樵看着蕙子,将剥好的一小碟荔枝放在她的手边。

蕙子坐在地板上看两条虫子的搞笑动画,笑得没心没肺的,也不知道她听到了没有。

蕙子妈妈办完手续,在要走的那天,蕙子却不见了,一同不见的还有她的蓝色自行车。

予樵急得快要发疯,蕙子又没有手机。盛夏天里,他骑着车满大街找,把平日里蕙子爱去的地方都找了个遍。她们要坐晚上七点的高铁,天色渐渐暗下去,予樵担心得眼皮直跳,生怕蕙子是不是在哪里出了什么意外。

最后一圈他骑回家,想着再找不到蕙子就打电话报警,因为她消失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他推着车进了院门,还没有停稳,就听见客厅传来吵嚷的声音。

蕙子回来了,站在楼梯口,面对画着她身高线的那堵墙。蕙子妈妈手里拿着一个衣架,劈头盖脸地朝蕙子身上打去。她也不打露肉的地方,专抽蕙子被衣裤覆盖着的躯干。

蕙子大汗淋漓,脖颈上黏黏的都是碎发,却倔强得一声也没有哭出来。

祖母年迈,完全拉不住,只能徒劳地在一旁叫蕙子妈妈停手。

“不想走也得走,装什么清高?在别人家住了几年就看不起亲妈了是吧,我这个当妈的有本事生你,也有本事叫你死。”

予樵突然觉得恶心,没来由地恶心。

他在温柔的家庭中被教养长大,虽然不算是天真无知的小男孩,可真实的阴暗面在眼皮子底下上演,他难过得像身体里的五脏六腑都煎熬了一遍。

衣架再度挥下来,予樵没来得及细想就挡了上去,感觉耳垂撕裂般剧痛。他穿着一件又轻又薄的白T恤,从耳下到锁骨,立时肿胀起一条长长的红痕。

蕙子急忙转过头,予樵这才看到她的脸。为了不在母亲面前哭出来,她忍耐到咬破了嘴唇。

如果一起挨打能分担你心里半点的疼痛,那该多好。

蕙子到底还是走了。

一周以后予樵整理书架,从顶层的百科全书后面掉落下来一个纸盒子,他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把东西胡乱放过。他打开一看,泡沫里垫着一个手工做的八音盒。样子很粗糙,木板边缘打磨得不够平整,金属机括也藏得不够好。拧开发条,八音盒叮叮咚咚转了几圈,发出的旋律有些走调,是《生日快乐》的音乐。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他忽然醒悟过来这是谁的杰作了。

他从祖母那里要到表姑的电话。蕙子来接听时,他们分离才短短一周的时间,予樵却觉得好像隔了很久很久,久到连声音都有些陌生。电话那头闷闷的,不知道是蕙子哭了,还是她感冒了。

“我找到了。”

“没劲,本来想等着你生日那天再揭晓的。予樵哥,你这个人总是这样,一点惊喜也没有。”

予樵宽容地笑了,笑到一半才想起来蕙子看不到。

“你那天是做这个去了吧?真对不起。”

他看过纸箱后面的地址,那是西城区的一家DIY作坊。蕙子应该就是在那里赶了一天的手工,做出了这个八音盒。

“道什么歉啊,真是的。十八岁好好过,别每天都像八十岁的老大爷似的。我妈说我了,挂了啊。那什么,提前祝你生日快乐,那天我不一定能拿到手机。”

嘟——嘟——嘟——

谢谢。

挂断电话,予樵才想起来还没有来得及说谢谢。

他想好了,等蕙子十八岁的时候,他要送她一份最好的礼物,最好也是手工的。他希望她的十八岁可以更自在,也更自由,感受更多的爱和温暖。

衣柜里很安静,被厚重的冬天的衣服簇拥着,蕙子闷得满头大汗,却不想开门出去。她是特意关上门又钻进柜子里的。

这样予樵就听不见外面愈演愈烈的吵架声了。

有一次她梦见自己还在苏家,苏嬢嬢正在客厅里听京戏,四周是那样宁静。予樵为了哄她吃苹果,用小刀刻了一艘苹果船,切成方块的果肉填在挖空的红色船身里。船就要刻好了,她却被卧室外花瓶砸地的声音给吵醒了。

醒来的那一瞬间,蕙子对梦里的予樵说“快给我”,话一出口心中立时清醒,反应过来这只是个梦。

她知道去苏嬢嬢家需要三个时辰,可是她却没法再像小时候那样自然地去。就好像母亲的那一顿打,还有予樵的那一挡,把她心里很重要的东西给摔碎了。

是在那时她才如梦初醒,清醒过来认识到她和予樵的不同,她从来都不是苏家真正的一分子。

她属于颠簸和流离,属于客厅里残留满地的瓷片玻璃。予樵只是短暂地一挡,就带上了他此前从未有过的伤痕,她给他的伤痕。

是那次她才恍然明白,原来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也还有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十八岁,蕙子没有念大学。她的妈妈再度离婚,蕙子也成了年,不再是负担。蕙子妈妈搬出去的那天,甚至都没有告诉蕙子她的新地址。

母女俩住在同一个城市,却可以像不相往来的陌生人。

蕙子买了新的电话卡,思来想去,却没有打给予樵。

予樵在大学里换了专业,从工学院转到法学院。苏爸爸和苏妈妈都是工科教授,不知道儿子怎么会对法律有了兴趣。不过他们家一向开明,也就随予樵的心意去。

他换专业的目的从来没有跟人说过。只是那个推动他换专业和想要保护的小女孩,却在他的天空里失去了踪影。

入学时予樵参加了电影社团,每年学校都会举办一次电影节,予樵总窝在小小的调度室里管理放映。

他不太爱走到幕前,大学里的女孩比中学时要开放得多。予樵曾做过一场晚会的主持人,台下都是举着手机拍他的女孩。他说一句她们就在下面起一次哄,弄得嘉宾开不了口,予樵自己更尴尬,后来索性就不露面了。

他们学校电影节在整个华南都很出名,常会有些小艺人来电影节助兴,也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名气。电影节夜间娱乐的事不归予樵管,此刻他坐在调度室里,百无聊赖地翻着桌上的一沓节目单。不过是三天电影节晚间的露天表演,他向来不爱热闹,只扫了一眼就放下了。

第一晚他回宿舍温习了一夜书,第二晚在二院放映完他又回了宿舍。是夜无事可做,他遂将衣橱、书桌整理了一遍,又将寝室的地给拖了一遍。

几个室友将近零点才回来,看见予樵仍在宿舍里,端坐如老僧入定,都感叹予樵活得简直不像这个时代的年轻人。

“老苏,再这样下去我们会有代沟的。你长得再好看也不能这样祸害自己啊,你穿上我爸的夹克我都能管你叫老叔了。”

“不妨一叫。”

笑闹间,小四从洗手间里探出头来,一边刷牙一边含混不清道:“真的,老苏你这两天不去太可惜了。有一个唱跳的女团,简直太好看了。领舞的那个叫什么来着?”

“池蕙子,好像是叫池蕙子,对吧?”

予樵的脊背一僵。

像很久以前柔软的碎发,又随风拂到了他的耳鼻前。

池,蕙,子。

一定是了。

他没有见过别人叫这个名字,纵使有人叫这个名字,也不能算是真的。那些过去的倒影缥缥缈缈地显现出来,令他眼前蒙上一层雾的幻境,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从未忘记。

第三天晚上下起了雨,露天晚会临时取消了。

予樵还是撑着伞去了演出场地。空荡荡的体育场里残留着各色摊位的支架和被雨水浸湿的节目单,都泡在没来得及收起的红色尼龙地毯上。

予樵蹲下身,捡起节目单。这一回,他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节目单上并没有蕙子的名字,只在海报的一角露出她的半张脸。五官模糊不可细辨,他却一眼就认出那张熟悉的侧颜。

这张节目单被予樵捡了回去,用纸巾吸干水分后保存了很久。

当他开始补习娱乐圈的知识,几个室友都吓得大跌眼镜,以为苏予樵失了魂魄,不然怎么会一夜之间像变了个人似的。

可惜那个女团并没有火起来,蕙子很快又失去了音信。

予樵大学毕业这年,祖母去世了。予樵和相熟的学长回临海创办了自己的事务所,这一年他首次在媒体上看到蕙子的消息,却是丑闻。

她以这样的方式崭露头角,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路媒体的镜头里。蕙子比从前瘦了很多,个子高高的,纸片人似的,仿佛风一吹就倒了。

他开始能频繁地隔着屏幕看到她,可看到她也只觉得难过。

有一个视频曝光她醉酒后疯疯癫癫的,凌晨在马路上光着脚跑步。评论里笑她是炒作炒疯了,可他知道她不是那样的人。

她十五岁时就是一个体面的人,会在挨打时为了不哭出来,忍到嘴唇咬破出血的人。

可视频流出来,那个撒着酒疯,在马路上狂奔的,又的的确确是蕙子。

他赢了越来越多的官司,被更大的事务所挖去。不到三十岁,他就接了日化业内第一大公司的收购案,谈判做得十分漂亮。他和对手锁在会议室里几天几夜没有出来,意志力熬到透支。烟灰缸里烟头如山,予樵却越发精神,整理领带如同狮子预备追逐最后一圈,绝不放弃。

二十八岁那年,他升任了合伙人。他鼓起勇气打电话给蕙子,花了三个月薪水定制了一个打火机。他看过她的采访,知道她喜欢熏香。一个手工打火机,她总归会用到的。

他做事熨帖,一如少年时为她挑蓝色的睡衣和自行车。

两个人在不对外开放的私立茶室见面,予樵等了两个时辰,蕙子才匆匆赶来。茶室是蕙子的助理预订的,深处古巷,楼阁重重,一看即知是价格不菲的地方。

一间厢房里只放一张八仙桌,再没有旁客。窗外花木扶疏,缀着莳植的精致茶点端上桌。蕙子伸手泡茶,一别多年,她还是心无芥蒂地叫他予樵哥哥,从前的事没有人再提起。

她问了些许他的工作和生活,良久一笑,说这样对他是最相宜的。

他没有问为什么相宜,在他说起补给她十八岁的生日礼物时,他的眼睛明显笑弯了。

她自小就是这样,大笑之前,笑意先从弯弯的眉眼里升起,衬得一颗泪痣也笑意盎然。

蕙子接过礼物,揭开盒盖上的蜡封,黑曜石镶蓝宝石的埃及黑猫,大方又英气。

他喝了一杯茶,然后向她道别,她亦没有挽留。

泡茶时,他应当是看到了她手上的订婚戒指。消息迟些将见报,她不介意第一个告知他。有些幻境,总是要自己亲手打破才好。

迟到了七年的礼物,火苗清新而洁净,却焚烧不掉她为了存活下来所玷染的斑斑污迹。

他们始终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即便有过交会,也只是在匆匆忙忙的一瞥中,误以为对方是自己的倒影。

她小他三岁,却在世俗中始终比他多看了不止三年的前路光景。

有些爱,是放手胜过占有。

她从来不喜欢蓝色。只是因为他有,她便也要,仿佛这样就能和他有一般温柔的样子。最痛苦时想起他,深夜在马路上赤着脚奔跑,醉了酒,还以为是年少时正追着他的自行车。

除了他,她一生再没有遇到过那样温柔的人,像一片清洁的水域,无限地给她关照和包容。因为曾见过这样干净的少年,使她后来“血色罗裙翻酒污”的日子也有了渺远的一处寄托。

蕙子站在窗前,看楼下车河闪烁。不久,予樵的车灯也将汇入这条光带。

她知道,以他的心性,在得知她有了新的所爱,将再一次淡出她的生活,就如同二十五岁那年。她可以独自过完这一辈子,却不愿拖累他的一生。

他是从什么时候动心的,她从来没有问过。

是这样光耀其室的人,以至于他走后,她还能在房间里看到他的痕迹。

像从前他在窗台上念书,苏宅停了电,嬢嬢点了烛台上来。幼年的她,一早将那副映着尘世潋滟的容颜收进心底。此后,她的所见、所演、所唱,一切都是他的影子。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她不是相宜的故人,不忍心他的似锦前程里被人诟病有她这样不堪入目的闹剧。

如能在倒影里相会一场,也不枉牵挂了一世的心肠。

倾城

楔子

幽暗的房间里,红丝绒的窗帘将所有的光线遮挡在外,只有一盏昏黄的台灯点着,映照出靳驰沉默冷静的侧脸来。

坐在她对面的黑衣少年几次想要开口,最终还是作罢。

这时,沙发旁那部老旧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靳驰抓起话筒:“喂……”

少年抬头,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牢牢锁定她的脸。

“喂?哪位?请说话!麻烦您说话!”

十几秒后,电话被挂断。靳驰锁眉,将话筒搁了回去。

“小驰……”少年开口。

靳驰垂下头,双手捂住了脸。

黑衣少年急忙站起来,匆匆上前,单腿半跪着蹲在她的面前。靳驰从沙发上滑落下来,双臂一伸,软软地靠在了少年的肩头。

“瘦鱼,我该怎么办?阿蒂尔她……”

名叫瘦鱼的少年,目光暗淡几许:“小驰,你需要休息一下了。”

第一节

靳驰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醒来时,已经是二十八小时之后了。

她在床上坐了很久,窗台边的那盆花已经好久没有浇水了,无精打采地打蔫儿了。

门口有人敲门,先是两声,再是三声,那是她和瘦鱼的暗号。

“进来吧。”她掀开被子,翻身下床,两只脚寻找着拖鞋。

瘦鱼端着餐盘走进来,里面有他煮好的燕麦粥和三明治。他拉开窗帘,看向靳驰的脸:“昨晚睡得不错。”

靳驰抬头:“你在我的牛奶里放了助眠的东西?”

瘦鱼动作一滞:“你这几天都没有好好休息。”

靳驰没再追究,洗漱出来,乖乖地将还温热的早餐全部吃完。瘦鱼一直坐在她的身边,手托着腮,直直地看着她。

“如果当时我们没从农场搬出来就好了……”

他还在懊恼着,靳驰已经站了起来:“我们去网上提过的那家侦探社吧。”

外面气温骤降,街上鲜有行人,靳驰裹着一件宽大的男士风衣,露出巴掌大的脸庞来。瘦鱼站在她身前,试图替她挡着点风。手机里的叫车软件页面依旧在转着圈,恐怕连一辆车都没有。

“我们走着去吧。”靳驰吸了吸鼻子。

“太远了。”他滑了一下页面,目测了两点之间的距离。

靳驰似没听到,迈开腿往前走去。这么冷的天,不知道阿蒂尔的衣服是否单薄,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否安好。想到这儿,她一分一秒都等不了。

步行了二十分钟后,一辆出租车迎面而来。瘦鱼松了一口气,牢牢牵住她冰凉的手,将她塞入了车厢之中。

那家侦探社位于一条鲜为人知的小巷里,道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梧桐树。此时,地上堆满落叶,树枝空空如也,直插入灰暗的云霄。

靳驰停在了那栋小楼外。

“是这里吗?”瘦鱼抬起头,眯起眼睛盯着那块空白的牌匾。

“进去吧。”

推开一扇沉重的实木门,屋内昏暗无光,只从背后射入的一道光线,照着翻飞四起的尘埃。瘦鱼揉了揉鼻子,忍住了一个巨大的喷嚏。

靳驰拿目光搜寻:“你好?有人吗?”

屋子里,有人双手插袋信步而来:“有何贵干?”

“我想找一个人。”靳驰努力辨认着那个人的长相,直到他走得越来越近,整张脸才完全暴露在光线之下。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范司古,容貌倒是俊美无比,却面无波澜,似乎是一座冰山。可网上传得很凶,说他是隐居的神人,可以找到任何你想要找的人。只需要提供照片和姓名,他便能挖地三尺,海底捞针。

靳驰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

范司古跷着脚将她的话听完,一只手搁在膝盖上,如同钢琴演奏一般弹动着:“所以,你是想找你的妹妹,她的名字叫阿蒂尔。那么,她的照片呢?”

靳驰一愣:“她没有照片……”

范司古一挑眉:“那她长什么样子呢?”

“这……”

她将目光求助一般地投向身后的瘦鱼,瘦鱼叹了口气走上前来:“她们长得很像,毕竟……”他迟疑了一下,“毕竟她们是姐妹。”

第二节

阿蒂尔,靳驰的同胞妹妹,年龄一般大,相貌相似。

这是范司古掌握到的所有信息。此时,他正在靳驰家那栋三层小洋楼里,倚着楼梯的扶栏,望着墙上的一个相框陷入沉默之中。靳驰见他停下脚步,以为他有什么发现:“是想到了什么吗?”

“这是你的父母?”

照片中是一家三口,男人个子很高,体型健壮,看起来很爱户外运动。不过可惜他的毛发偏少,看起来显得不够精神。女人倒是神采奕奕,不过视力很差,那副眼镜看起来应该不轻。

“对,他们是做科研的,这张照片是他们带我去欧洲游玩时拍的。那次他们刚好领了一个很重要的奖项。”

范司古伸手摩挲了一把下巴:“所以,这个四五岁的小孩是你?”

“嗯,是的。”

“那……你的妹妹呢?”

靳驰望着照片失了一会儿神,半晌才说:“她自小性格古怪,脾气暴躁,从不爱拍照合影,所以家里没有她的照片。”

范司古没再说话,转过身继续拾阶而上。在前往三楼的楼梯上,他停下了脚步。只见赤红色的地毯上一片狼藉,不知是什么被摔坏了,碎片遍布一地。他绕着走了几圈,蹲下去捡起一片,反复观察了一会儿,再直起身来:“这是一千年前的器皿,你们可真是暴殄天物。”

靳驰的脸顿时红了:“不不不,我只是想保护现场……”

范司古回过头来,目光如炬地盯着她。

她避开,说话吞吞吐吐:“这是阿蒂尔失踪那一天发生的,我回来之后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我想,一定是有人绑架了她,他们发生过争执……”

“为了钱?”

“对。”

一直默默跟在最后的瘦鱼迟疑着开口:“也许这是阿姨失手打碎的呢?”

“你们家有阿姨?麻烦她也上来一趟。”

靳驰摇了摇头:“阿姨已经被阿蒂尔辞退了。”

范司古眉毛一蹙,抬头深深地望了她一眼。

这时,楼下有电话铃声响起。在场的三个人都一愣,靳驰首先慌起来:“一定是绑匪的电话!”

范司古大步迈出,朝楼下走去:“我来接。”

“等一下!”瘦鱼突然追上去,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

电话铃声还在响,似乎有些不耐烦,一遍比一遍更急促。靳驰看着面前僵持住的两个男人,感觉到他们两个人眼神交流之间微妙的气氛。她匆匆瞥了他们一眼,转身便朝楼下跑去。她才刚到沙发旁,电话铃声就停下来。她抓起话筒,然后狠狠地扔在了桌子上。

瘦鱼不动声色地收回手,垂下双眸:“对不起,冒犯了。”

范司古盯着他,整理好自己的衣服说:“你跟我出来一趟,我有情况单独问你。”

门外,夜色渐深,两个男人分别立于门的两侧,背倚靠着墙,谁都没有先开口。小楼外的路灯笼着一层薄薄的暖光,将两个人的身影斜投在墙壁上。

“说吧,”范司古动了动嘴唇,“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瘦鱼的眼神微微有些波动。良久,他才出声叹息:“说出来你恐怕很难相信。”

“先说来听听。”

“阿蒂尔并不是她的妹妹。”

“哦?”

“阿蒂尔是只熊……”

“什么?”

“我说,阿蒂尔其实是一只玩具熊。”

第三节

在搬回这栋三层小洋楼之前,靳驰一直住在瘦鱼爷爷家的农场里。

瘦鱼第一次见靳驰,他也才是个九岁的小少年。那是一个夏天,他横在榻榻米上午睡,风扇吹出一股又一股的热浪。他翻了个身,挠了挠黏糊糊的手臂。

这时,只听门口的爷爷喊:“瘦鱼,快起来,有个妹妹来了。”

那时的靳驰,梳着两条麻花辫,头上戴着一个绸缎的发箍,身上穿着鹅黄色的公主裙。虽然裙子上沾染了一些污渍,但并未减少她的公主气质。他想跟她自然地打个招呼,却一时羞涩,竟找不到话题,直到他看见她怀中紧紧抱着的那只玩具熊。

“嘿,”他说,“我有一只和它差不多的玩偶。”

靳驰原本怯怯的眼神中散发出光芒:“和阿蒂尔一样吗?”

“呃,阿蒂尔?”

“是,她叫阿蒂尔,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哦,那好吧,我可以给我的朋友取名叫爱迪生。”他领着她走进自己的房间,一个乱糟糟的属于男孩的房间。他趴在地上,将那些汽车模型和恐龙玩具一一推开,然后从床底下的纸箱子里翻出一只破旧的脏兮兮的毛绒猴子,“看,他就是爱迪生。”

靳驰看着那只毛猴子,再看向一脸认真的瘦鱼,咧开嘴,终于笑了。

“你知道吗?那只熊是她父母留给她的唯一念想。”瘦鱼望向范司古,嘴角带着一抹苦涩的笑。

七岁的靳驰,原本还是一个生活在蜜罐子里的小公主。却在那一次车祸中,父母罹难,只有她劫后余生。从医院醒来,她的身边只有一只黑乎乎的玩具熊,而她的父母已经躺在了太平间。

“其实我也没有爸妈,我是被爷爷领养长大的。他说我就像是小马驹,把我随意放在农场里养着。”

原本还泪眼婆娑的靳驰顿时被转移了注意力,她重复道:“小马驹?”

“不像吗?”他仰起头,将双臂高高举起,仿佛想要奔腾至远方的骏马。

“那你为什么叫瘦鱼?”

他一愣,随即耳根发热起来。他高高举起的手臂细细的,一点儿力气都没有。

“嘿,我带你去看母鸡下蛋吧,你见过吗?”

就这样,农场里的欢乐渐渐让靳驰遗忘了父母离世的痛苦。直到十八岁这年,一个自称与靳教授共事的叔叔来到农场,将那栋小楼的钥匙亲自交给了她。

“毕竟是她父母留给她的资产,她也已经长大成人,所以爷爷和我都尊重她的决定。”

范司古回头望了一眼身后的三层洋楼,努了努嘴。搞科研的,薪酬倒是不错。

“不过,这些和那只熊又有什么关系呢?”

瘦鱼沉思着,陷入回忆之中——

离开农场的那天,靳驰只带了非常简单的行李,其中就有那只名叫阿蒂尔的玩具熊。爷爷笑话她,都这么大了,还抱着一只玩具熊,多丢人啊。他劝她留下那只玩具熊,刚好也可以给自己做个念想。但靳驰执意要带走,那是她和父母之间仅有的回忆。

瘦鱼清清楚楚地记得,爷爷的神情一点点凝重起来。最后爷爷将他叫进房间里,百般叮嘱让他好好照顾靳驰。如果可以,最好他能寸步不离。

“所以,”瘦鱼抬起头来,目光幽远,“也许小驰说得对,阿蒂尔的确是被绑架了。”

“你是说,有人绑架了一只玩具熊?”

“那只熊里可能有什么机密。”

“机密?什么机密?”范司古觉得有趣起来。

瘦鱼瞥他一眼:“既然是机密,我又怎么可能知道?也许……”

这在这时,身后的门被打开,一阵风穿堂吹过。靳驰裹了裹外套,探出头来:“你们聊好了吗?”

范司古转身,伸手挡住了门:“马上好,还在抽烟,你先进去。”

他将门重新掩住,扭头问瘦鱼:“她还好吗?”

意识到他在说什么,瘦鱼摇了摇头:“不太好。”

是啊,把一只玩具熊当成妹妹,并且这么执着地想要找出罪犯,显然是不太好。可惜了,白白长了一张这么好看的脸庞。他在烟雾中眯起眼,想起在侦探社里看到靳驰的第一眼。逆光下,她的轮廓纤细又窈窕。直到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他才看清那张白皙却脆弱的脸,仿佛悬在桌边的瓷器,下一秒就要破碎一般。

“行吧,”他掐灭烟蒂,“我来帮你们找出罪犯,一个绑架了玩具熊的罪犯。不过我需要加价,毕竟从一个寻人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又或许是科研机密案件?”

第四节

范司古几乎每天都守在这栋三层小洋楼之中,陪着靳驰一点一点地捋故事。关于阿蒂尔的细节,靳驰记得很清楚。

“原本我们是一起住在农场的,因为爸爸妈妈去世了,所以她和我一样,都非常悲伤。”

靳驰陷入沙发中,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睛。灯光从她的头上笼罩下来,在她的眼下打出一排阴影。

她的确记得很清楚,尤其是那次她和阿蒂尔发生争吵的时候。原本阿蒂尔只是性格古怪不爱说话,可那一次,因为在学校里被人嘲笑没有父母,她带着脾气回到家中,两个人大吵了一架。她们吵得很凶,但彼此之间到底说了些什么,她却记不清了。她只记得阿蒂尔将书架推倒在地上,还剪烂了她的衣服。

范司古十指交错搁在下巴下,他听完这段回忆,扭头看了一眼瘦鱼。后者沉默着,嘴唇紧抿。

“后来呢?”他只好接着问。

“后来,她时不时会和我发生激烈的争吵。她怪我抢爸爸的钥匙扣,才导致爸爸撞上了那辆卡车。她的脾气越来越火爆,除了剪烂我的衣服,还会毁坏我的画。最恶劣的一次,她甚至想要离家出走。那封信我一直留着,现在还在我的抽屉里。”

范司古来了精神:“我能看看吗?”

靳驰起身,匆匆走到楼上的卧室里。等到脚步声渐远,瘦鱼才轻声责怪:“你问这么详细干什么?”

“我总得知道她的问题在哪儿吧。”

“她有没有问题关你什么事?你配合着把这场戏演完就好了。你放心,酬金我会全额付给你的。”

范司古望向他,眯起眼睛:“我不要酬金了,这个故事太有趣了。”

瘦鱼脸一沉,还想说些什么,楼梯上响起靳驰的脚步声。

她把所有的信都拿了出来,包括那封离家出走的通知。后来还有许多封,每周一封,并不间断。

“她去了寄宿学校,每个周末回到农场。离开的时候,她都会留下一封信。”

范司古举着信,对着灯光逐字逐句地研究。

“可是,最近的一封信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了。她有一个月没回来了,并且没有任何通知,所以我想她一定是出事了,她失踪了。”

原来如此。

那些信里无一例外都是谴责和怪罪,但从那些过火的字句之中又能看到一些紧密的纠缠。

范司古放下信件,说:“你很爱你的妹妹。”

靳驰的眼神恍惚起来,呆了几秒才慢慢开口:“我对她抱有歉疚。”

过了很久,范司古缓缓直起腰,凑到她那张近乎惨白的脸前问:“靳驰,你记得你有一只玩具熊吗?”

靳驰一愣,很快回答:“当然,那是阿蒂尔的。”

他点点头,缩回沙发之中:“好的。”

那场对话进行了很久,久到夜色渐深。瘦鱼上楼去准备晚餐,范司古则斜倚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笔,另一只手抱着本子,似要记录她诉说的要点。

靳驰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倾诉过心声了,尽管对方是一个陌生人。她放纵自己沉沦于情绪之中低声诉说着,直到对面传来轻微的鼾声。

她抬起头,看到范司古垂下眼,已经陷入昏睡状态。

他的纸和笔都搁在了肚子上,随着他的呼吸轻微地起伏着。

靳驰望着他的脸,有点出神。其实网络上说的没错,他的确有着俊美的容颜,仿佛古希腊神话里的王子。她小的时候和阿蒂尔一起看过那些故事,对他们有过幻想。她轻轻地靠过去,目光从他的脸上流连而过,最后落在了他身上的笔记本上。

她伸手去取,掀开一看,骤然屏住呼吸。她说了那么多话,本子上却一片空白。

她似乎感觉到了羞辱,蓦地起身:“范司古,如果你不愿意帮助我,我可以另寻高人!”

范司古睁开惺忪的睡眼,视线渐渐清晰。他懒洋洋地支起身子,朝着她露出一抹笑:“除了我,没人能帮助你。”

第五节

寂静的房间里,一通电话又响了起来。

靳驰幡然转醒,只穿着一件吊带睡裙就冲下了楼。在楼梯的拐弯处,她看到了范司古,正在与对方攀谈。

她的脚步更急了:“是绑匪吗?”

范司古盯着她单薄的衣物,半晌才匆匆移开目光。

“是一个自称姓徐的男人,他说是你父母的好友。”

“啊,是徐叔叔。”她松了一口气,却有几分失望。

范司古不动声色地扯了一条沙发上的盖毯,披在她的肩头:“是给你小楼钥匙的那位吧。”

靳驰点点头。

“他说中午会来拜访,再接你去参加一个重要的宴会。现在还早,你可以再睡一会儿。”

她并没有睡,而是整理好衣冠,耐心地等待着对方的到来。

那个姓徐的男人是个身形矮小的男人,可笑起来很亲切,似乎深受靳驰的信任。他开着一辆低调却价格不菲的车子,载着靳驰离开了小楼。直到车子的身影消失,瘦鱼才冷哼一声,扭头走回了房子。

范司古察觉到了苗头,趿拉着拖鞋跟进去:“你对那位徐叔有意见?”

“他心怀不轨。”

“对靳驰?”

“没什么区别。”

“和什么没区别?”

瘦鱼停下来,转过身时目光中已带有威胁:“我说过,你不要多管闲事。”

“是靳驰请我来的。”

瘦鱼不由得捏拳,随后狠狠地砸在了墙上。

“爷爷说过,靳驰的父母当年有一份科研成果没有正式公开,这些年来也常有人借故探望靳驰。这个徐叔叔就是最频繁的那一个。”

范司古想起那只或许藏了机密的玩具熊。

他盯着瘦鱼的眼睛,一字一字地问:“所以,是你藏起了那只熊?”

“不是我!”他猛地瞪圆了眼睛。

直到傍晚,小楼外才响起车子的声音,靳驰回来了。

范司古望向门口,一分钟后,有人将钥匙插进锁孔,扭转开门。他举起手来跟她打招呼:“回来了?”

玄关处的女孩身子一顿,望向他,目光渐深:“你是谁?”

那只高高举起的手尴尬地停在了半空中。

“你是靳驰的朋友?”女孩连拖鞋都没换便径自走进来,目光搜寻着四周,“她人呢?帮我叫她出来!”

范司古盯着她那张和靳驰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庞,舔了舔嘴唇:“呃……”

女孩狠狠地剜他一眼,朝着楼梯而去,嘴里大喊着:“靳驰?靳驰你出来!我有话要问你,你给我出来!”

很快,楼上传来匆匆的脚步声。瘦鱼惊慌失措地冲下来,目光从楼下的范司古脸上一扫而过,随即攥住女孩的手腕,将她拖入楼上的房间里。很快,房间里传出争执的声音,接着是东西碎裂的响动,看起来她的性格的确很火爆。

范司古重新坐回沙发上,捧起膝头没有看完的书,沉吟着,随后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渐渐地,楼上安静了下来。

天已经全黑了,书上的字都看得不甚清晰。范司古站起身,打开客厅里的灯。屋子里亮了起来,他转过身,却被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瘦鱼正立在他的身后,目光牢牢地锁定他。

“你走吧。”

范司古与他直直地对视着。

“不要再管靳驰的事了。”

“靳驰?”他似想起什么,抬头望了望二楼,“刚才那位,是阿蒂尔?”

瘦鱼紧抿双唇,肩膀微微战栗。

“你说过,阿蒂尔是一只玩具熊。”

只一句话,却似乎摧毁了瘦鱼的意志。他颓然地蹲下身去,将头埋在臂弯之中。灯光下,他的身影孤单而又脆弱。

原来,脆弱的不仅仅是靳驰一个。

范司古也跟着蹲下去,伸手按住他的肩:“尽管你很讨厌我,但是请你相信,我会帮助你们。”

第六节

靳驰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

范司古坐在她的床边,若有所思地望着她。

她惊起而坐,拥着被子,警惕地看向他。

范司古缓缓开口:“阿蒂尔回来了。”

“什么?她在哪里?”

她急着要起来,却被他握住了肩头。

“你别急,先听我说。”他放轻了声音说,“她想回来找你,但你去了徐叔叔家,所以她遇到了瘦鱼,并和他吵了一架。”

似乎是了解阿蒂尔的脾性,她不由得担心起来:“瘦鱼有事吗?”

“还好,只是手指擦破了皮。”

靳驰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又着急起来:“那阿蒂尔呢?她还在家里吗?我要见她。”

范司古的手缓缓滑落,最后按在了她的手背上:“在见阿蒂尔之前,我要给你看一样东西。靳驰,你难道不知道这个家里是有监控摄像头的吗?”

她愣怔地摇了摇头。

“阿蒂尔不是被绑架的。”

她既然能安然回来,那一定不是被绑架了。她想。

“也许,她只是想要自由。”

“自由?”

范司古握住她的手:“我带你去看看阿蒂尔到底发生了什么。”

幽暗的书房里,瘦鱼正坐在电脑前,满脸都是颓丧之色。靳驰一走进去,就感受到令人窒息的气氛。她紧张起来,不由得掐住了范司古的手指。他反握住她的手,试图给她安慰。

她坐到了电脑前,范司古碰了一下鼠标,屏幕重新亮了起来。在监视器的屏幕里,她出现在了画面中。不,不是她,是阿蒂尔。阿蒂尔仿佛失魂落魄,一边奔下楼,一边破坏沿路所有的物体,包括那个破碎了的古老器皿。

没有人与她争执,她是在自我发泄。

紧接着,她看到了另一处的监控画面。冲入客厅的阿蒂尔被瘦鱼从背后紧紧抱住,随后她低头咬住了瘦鱼的手腕,两个人扭打在一起。不,是阿蒂尔在打,瘦鱼一直受着。接着,她似乎力气用尽,身体一软,倒在了瘦鱼的怀中。

靳驰感觉呼吸一滞,不敢相信地看向一旁的瘦鱼。她不相信瘦鱼会对阿蒂尔下手。

紧接着,瘦鱼将阿蒂尔背入了卧室之中。待安置妥当后,他退了出去。之后的画面仿佛静止了,直到范司古点了快进,屏幕中的人才有了动作。

醒来的女孩开口第一句就是呼喊瘦鱼。瘦鱼推门而入,她望着他,问:“阿蒂尔是不是回来了?”

房间里一片死寂,只有电脑还播着两个人的对话。一旁的瘦鱼受不了了,他扑上来,狠狠地关上了电脑。

靳驰盯着黑掉的屏幕,良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等一下,里面的人到底是谁……”

瘦鱼眼圈一红,将她紧紧地拥入怀中。

第七节

靳驰失踪了。

在寻找了一夜后,瘦鱼拖着疲惫的身体归来。他盯着范司古道:“我说过不要告诉她的。”

范司古伸手抵住眉心:“抱歉。”

客厅里是长久的沉默。突然,瘦鱼跳了起来:“会不会是徐叔带走了她?!他对那份机密报告垂涎已久。”

“可那只熊不是丢了吗?”

“是阿蒂尔藏的,她一直对靳驰不满,她不相信靳驰可以保护好父母的成果。所以她出现了,她想要替靳驰做选择。”

范司古的神色凝重起来:“你的意思是,徐叔也知道阿蒂尔的存在?”

“或许如此。”

范司古盯着他,郑重地说道:“而知道这个机密在哪里的,只有阿蒂尔。也就是说,只有靳驰自己。”

瘦鱼夺门而出。

而此时此刻,靳驰已经在父母当年失事的那座桥下坐了许久。面前的河水湍流不息,卷起细小的浪花,送到她的脚边。自从懂事起,她无数次想要从这座桥上跳下来。但她的内心总有一个声音在说:靳驰,你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活下去,替爸爸妈妈好好活下去。

原来,那个人就是阿蒂尔。

阿蒂尔就是怯懦的靳驰身体里残存的最勇敢的那一部分。

这些年来,但凡她遇到一点点诋毁和打击,阿蒂尔就会出现,替她遮挡,替她回击。可渐渐地,身体里的两部分分歧越来越大,现实中的她越来越自卑和胆怯,而内心的阿蒂尔则越来越勇猛和想要反抗。

她爱阿蒂尔,如同爱着自己的同胞妹妹,阿蒂尔是她不可分割的部分。

然而与此同时,她对阿蒂尔也充满了歉疚,想要避开她,想要藏住她。

天空中响起几声闷雷,很快,瓢泼大雨落下。不知道过了多久,桥上有车经过的声音。她试图走出来,去拦一辆顺风车。才刚走到桥头,就见那辆车突然打滑,方向失控,直直地撞向一旁的桥墩。

她立在一旁,陡然僵住了。

那些画面如碎片一般涌入脑海,她记起自己骄纵的声音,一遍又一遍任性地喊着:“爸爸、爸爸,你快把那个钥匙扣给我看看呀。”

靳教授无奈之下只好减速,想要把钥匙扣递给坐在后排的她。可是她没有接住,钥匙扣掉在了地垫上。靳教授伸长手臂去够,紧接着车身猛烈一震,眼前的画面发生了疾速旋转。紧接着,她的视线里是一片黑暗。

靳驰剧烈地颤抖起来。

那辆撞向桥墩的车子停了下来,范司古推开门冲了下来,将她紧紧地裹进自己的外套中。他遮挡着,将她送进车子里。

靳驰惊魂甫定。

瘦鱼紧抓着车门,脱口而出一句咒骂:“你真是个疯子。”

范司古置若罔闻,不停地搓着她的手,试图给她一点温度。车子里的空调还能制热,靳驰渐渐缓过神来。

“对不起,吓到你了。”范司古将她的手贴到自己的嘴边。

靳驰两眼无神地看着他。

“你还好吗?”

靳驰不动。

“眨眨眼,告诉我你能听懂我的话。”

面前的女孩缓缓地闭了一下眼睛。

范司古一个深呼吸,吻住她冰凉的手指。他接下来抬起头,追问:“阿蒂尔还好吗?”

靳驰的睫毛一颤,瞬间有液体滑落。不只是雨水,还有眼泪。

“有一些话,我想要对阿蒂尔说。”范司古斟酌着开口,“我想说,请你相信靳驰,她会像你一样勇敢,也会像你一样无畏无惧。请你相信她。”

又一滴液体坠下。

范司古温柔地看向她的眼睛:“我还想对你说,靳驰,不要害怕,你需要去面对自己的心理阴影。你可以和阿蒂尔和谐共处,并且尽力去控制住她。你们会合二为一,她总有一天不会再出来。”

窗外的雨水砸着车窗,车厢里却是一片温暖,车外那个喧嚣的世界仿佛格外遥远。靳驰颤抖着嘴唇,不只是冷,还因为别的什么:“可阿蒂尔是陪伴我最好的朋友。”

“瘦鱼也是,”他停下来,半晌才缓缓继续,“我也是,我也会陪伴你,你可以试着接纳别人。”

尾声

秋天就这样结束了,一场雪无声而下。

走出科研所的大门,靳驰的脚步渐渐变得欢快起来。她踩着薄薄的积雪,一边哼歌,一边忍不住滑行几步,仿佛年幼时在农场的冰面上常常会做的那样。

马路对面停着一辆车,一左一右分别倚靠着两个年轻男人。一个穿黑衣黑裤,面无表情,另一个穿白色大衣,神色落拓。

她加快脚步,朝着他们走过去。

“为什么不在车里等我?”

范司古伸手扫去她头发上的雪花,目光温柔:“东西都交上去了?”

“嗯。”她点点头,仿佛卸下了一个担子。

“你的父母会为你感到骄傲的。”

她笑起来:“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

“你做得很好。”

一旁的少年发出一声嘲讽,弯曲手指敲了敲车门,抢白道:“嘿,还能不能好好聊个天了?”

靳驰歪头看过来:“喂,瘦鱼,你很无趣啊。”

被唤瘦鱼的少年弯腰从车里取出一个毛绒玩具,抛到女孩的怀里:“喏,你的玩具熊,我的针线活不好,已经尽量缝得很隐蔽了。”

靳驰匆匆接住,那只熊已经很旧了,两颗棕色的眼珠子甚至还掉了漆,但并不妨碍这是她自小到大最喜爱的一个玩具。

她弯起眼睛,低头亲了亲小熊,轻声说道:“嗨,阿蒂尔,我好想你啊。”

雪花无声地飘落,小熊的眼里仿佛有道光一闪而过。

旧梦

楔 子

袁紫荆四十岁那年,出道二十五周年的纪念日,终于开了人生中的第一场演唱会。

一首首老歌新歌唱下来,压轴的曲目却是别人的歌——

张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全场沸腾,座下万千粉丝,人人都以为是唱给自己的。

然而只有她和他知道,那是只唱给他一个人的歌。

不是《她来听我的演唱会》,而是《他来听我的演唱会》。

关于袁紫荆这个人。

00后对她的印象大概是源自动漫。四十岁那年,袁紫荆为一部正当红的国产动漫献声配音,配的正是人气最高的角色。四十岁的人还能拥有那样甜美萝莉的声线,让00后们惊呼卡哇伊。

90后对她的印象大概是来自电影。三十岁那年,袁紫荆演了一部都市情感电影,将都市男女情爱里那些星光与琐碎演绎得淋漓尽致。票房口碑双丰收的同时,也让90后记住了袁紫荆这个名字。

而80后对她的印象,则是一首歌。

一九九六年,香港乐坛当红不让的,正是袁紫荆的一首《半个我和半个我》。

二十多年过去了,恐怕还有不少人记得这首歌朗朗上口的旋律和怪而有趣的歌词——

半个我和半个我,半个没有影子的我,如何捕获另外半个我,另半个作为影子的我,是否也在等着被捕获……

一九九六年的香港歌坛,人人都说袁紫荆的运气好。

她的运气有多好呢?

一九九五年年底,袁紫荆从歌唱比赛出道,初赛曲目是一首已经退出歌坛的前大姐大阮蔷薇的《光怪陆离》。阮蔷薇的歌出了名的难唱,可是她却唱得那样好,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于是被冠上“小阮蔷薇”的外号。

歌唱比赛的结果,袁紫荆只拿了第三名,但这并不妨碍她立刻被大唱片公司签下。隔年她就发了第一张个人唱片,主打歌即是后来那首风靡一时的《半个我和半个我》,销量数十万张,雄霸了整整一个月的周刊排行榜。

并且,公司正打算为她举办首场个人演唱会。

不过十八岁的年纪,青春得意马蹄急。

但一九九六年的冬天,当袁紫荆遇到周星繁时,她却在逃亡。

遇见周星繁时,她正“逃亡”进大学里。

这是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九九六年的最后一天,一个晴朗的冬日。像诗人的诗里说的那样,太阳强烈,水波温柔。袁紫荆晃进校园里,满眼都是生机勃勃的年轻学生,一个个素面朝天,却蓬勃得像是初春蠢蠢欲动的花草的种子。

袁紫荆逛得饶有兴致,直到有人在背后喊她:“同学,同学。”

好半天袁紫荆才反应过来是在喊自己,于是她扭过头去,把鸭舌帽的帽檐压低,问:“叫我?”

对方兴高采烈地上前一步,把一张传单塞到她的手里:“是啊,我们电影协会两点钟要在小礼堂里放映一部电影,欢迎你来参加。”

那人走后,袁紫荆低头看手里的传单,刹那间被海报吓了一跳。海报上远处是红墙黄瓦的宫殿,近处是一个被无限放大的孩子,戴着奇怪的帽子,大头秃眉,活像一个怪婴。

袁紫荆小声念出海报上的片名:“末代皇帝。”

听这个名字就让人感觉意兴阑珊,但是也罢,反正她也无处去,看场免费电影也是好的。

她问过了别人小礼堂的方向,一抹额头上的汗,朝着小礼堂走去。

直到很多年前,当被媒体问起最喜欢的电影,袁紫荆还是会回答《末代皇帝》。

她永远记得那个冬日的午后,为放映电影,那间小礼堂里的红丝绒的窗帘尽数被拉上。但为着透气没有关严窗子,热带十二月末的风,带着春意即将复苏的小小温柔,全程试图突破窗帘涌入。

屋子里很暗,只看得见银幕的光。银幕上,那个末代的小皇帝正在演绎一个庞大帝国垮塌的背影。

看到阿妈被送走,小皇帝跟在后面追却怎么也追不上的时候,袁紫荆哭了。

看到皇后被送走,已经成年的皇帝追出去,却只看到大门被关闭的时候,袁紫荆也哭了。

她和这个遥远的末代皇帝身份悬殊、际遇不同,却感受到了同样的生命之哀。

突然,一张带着花香的纸巾递了过来。

袁紫荆抬起头,看到一张眉眼弯弯、嘴角上翘且温柔英俊的年轻面孔。

袁紫荆道了一声谢,接过纸巾擦眼泪。年轻人顺势坐到她旁边的空位上,小声地问她:“你为什么哭了?”

袁紫荆指了指屏幕:“为他。他好可怜,他想追的每一个人都追不上,想开的每一扇门都打不开。”

听了她的话,年轻人像是得到了什么启发,若有所思半晌后冲袁紫荆伸出手:“你好,我叫周星繁。”

袁紫荆惊慌失措地伸出手:“你好,我叫……嗯,我叫阿紫。”

金庸小说《天龙八部》里的女配角阿紫,她没有善恶观、不懂是非,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但她活得纵情肆意,袁紫荆好羡慕她。

显然,眼前这个男孩没有认出她来。又或者,他根本就不认识她。见他只是微微一笑,袁紫荆悬着的一颗心悠悠落了地。

电影放完了,窗帘被拉开,人从胶片的世界里走出来。再临人间,外面光明无限,阳光辉煌灿烂,周星繁邀请袁紫荆:“外面天气晴好,一起散个步如何?”

他们在金色阳光与青青草地之间闲逛。刚认识的人,共同话题只有一部刚刚一起看过的电影。周星繁讲起这部电影背后的故事来:“你知道吗?在真正的历史上,溥仪皇帝曾经有过一次出逃。有一天,他实在厌倦了紫禁城里的生活,于是求助于自己的英国老师庄士敦。庄士敦答应他,要帮他逃离紫禁城,去英国读书。溥仪皇帝为此准备了很久,但这个计划到底还是被他的父亲知道了,所以他最后还是没能出逃成功。但在那个时候,他大概没有想到,自己此刻想要逃离的,是他以后永远也回不去的。”

几年后,一个叫冯玉祥的军阀打进了北京城,把溥仪皇帝赶出了紫禁城。从那以后,紫禁城变成了属于人民的故宫博物院,再也不是过去的皇家宫苑。

袁紫荆听得有些失神,她在心里反复念叨着那句“此刻想要逃离的,是以后永远也回不去的”。那时的她没有想到,这句话,竟然也是命运给她的谶语。

周星繁不是香港人。

他是美籍华人,在美国攻读电影导演专业,这次来香港是为着探亲。

命运让他误打误撞地今天去大学一游,让他误打误撞地去了小礼堂看那部已看过无数遍的电影。然后,又让他误打误撞地认识了袁紫荆。

一九九六年的袁紫荆知道周星繁是周星繁,而周星繁却不知道袁紫荆是袁紫荆。

他唤她阿紫:“阿紫,听说维港每年的今日都会有跨年烟花秀,我还从未见识过。你是香港人,带我去见一下世面如何?”

袁紫荆于是说好。

今天是一九九六年的最后一天,再过几个小时就将跨入一九九七年。他们来到维多利亚港时,维港边已是摩肩接踵,人头攒动。

欣赏着维港的黄昏,等待着走向新年的那一刻,周星繁兴致勃勃地向袁紫荆讲述自己的生活:“我读大学是在纽约,纽约的时代广场是跨年倒计时的好地方。每年我都会和朋友们一起去时代广场,和千千万万人一起,等待着新年钟声敲响的那一刻。阿紫,你有没有看过《阿甘正传》?里面有一幕剧情,就是阿甘和丹中尉一起在酒吧里跨年。电视里在直播时代广场跨年倒计时,新年的钟声敲响,酒吧里的人们吹哨子、喷彩带,互相祝贺新年快乐,齐声高唱《友谊地久天长》……”

他的话戛然而止。

他小心翼翼地看着袁紫荆:“阿紫,你是不是不开心?”

夜风寒冷,袁紫荆紧了紧衣领:“我应该开心吗?”

周星繁说:“要进入新的一年了,难道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吗?就像《阿甘正传》里说的那样,新年意味着新的开始,每个人都有新的机会。”

袁紫荆淡淡一笑,不知该如何作答。

这时,她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紫荆!紫荆!”

她回过头去,只见不远处,一个熟悉的人正奋力挤过人群向她走来。

袁紫荆对周星繁小声地说了一声“抱歉”,然后举起手挥了挥,示意那个人在原地等自己,便朝他走了过去。

等她再挤回来的时候,原地已经不见了周星繁。

袁紫荆不禁有些失落。她垂下头,心想:自己或许应该回家了,回去洗一个热水澡,就当今天的“逃亡”没有发生过。睁开眼睛,明天就是新的一年——新的却日子照旧的、无趣的,傀儡一样的又一年。

这时,她突然听到了一阵音乐声,清脆的电音,《友谊地久天长》那熟悉的旋律……她抬起头,就看到一双弯弯的笑眼。周星繁站在她的面前,手里托着一个打开的水晶八音盒,音乐正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

一曲放毕,周星繁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尖:“你这个人好奇怪,无论如何都不高兴,仿佛很难取悦。今天是跨年夜,我送你这个八音盒当新年礼物,希望可以让你的嘴角勾一勾。”

袁紫荆接过那个八音盒,嘴角真的就勾了起来。

她对周星繁说:“谢谢你,我很开心。”

见她有了笑容,周星繁继续滔滔不绝。奇异的是,过了这么老半天,他竟然还能接上之前的话题:“很奇怪,美国人新年的时候非常爱唱这首《友谊地久天长》,但这还不是这首歌被运用得最奇怪的场合。电影《魂断蓝桥》的片尾曲也是《友谊地久天长》。片尾处男主角多年后再次回到蓝桥,想到和女主角的初遇,黯然神伤地离开时,响起的背景音乐也是《友谊地久天长》……”

袁紫荆歪头看着周星繁,星光下,这个英俊的男孩有着一张表情生动的脸,让袁紫荆觉得温暖又惊奇。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他有满腔的热情和满心的热爱,活得纵情,不设防也不矫作,永远在做自己……简直让她妒忌。

在周星繁那些关于电影的喋喋不休里,新年的钟声敲响了,这个世界正式进入一九九七。

在人潮汹涌和人声鼎沸里,周星繁和袁紫荆大声地对彼此说:“新年快乐!”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钟。

袁紫荆洗过澡后钻进被子里,辗转反侧,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于是她干脆爬起来,从包里掏出那个八音盒,打开放在桌子上,《友谊地久天长》的音乐声顿时回荡在卧室里,清脆的、动人的,细碎如沙子的音乐。

袁紫荆把手臂叠放在桌子上,下巴搁在手臂上,静静地听这首熟悉的歌。

水晶八音盒的盖子上有一个着芭蕾舞裙的小人,随着音乐声在缓慢地旋转着。袁紫荆嘴角带笑地看着小人,转着转着,小人突然变成了一张眉眼弯弯的英俊的笑脸。

周星繁,周星繁,袁紫荆轻声念叨着这个名字,突然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分别时,周星繁和她约好,明天一起庆祝新年的第一天。

为了方便联络,他还把暂住的亲戚家的电话号码抄给了她。

袁紫荆伸手到包里,去摸那张写着电话号码的纸片。

但他们到底没有一起庆祝。

第二天,袁紫荆在英格丽唱片公司的录音棚外给周星繁打电话:“喂,周星繁你好,我是阿紫,很抱歉我今天有工作,不能陪你同游香港了。昨天晚上我发现你的钱包遗落在了我的包里,麻烦你来英格丽唱片公司取一下钱包。”

然后她就走进了录音棚。

一个小时后,她从录音棚出来,助理忙迎上来:“袁小姐,刚刚有人找你。我让他在接待室等,他说不需要,他在大厦外等你。”

袁紫荆道了一声谢,拿起放在一旁的钱包。

走出英格丽唱片公司所在大厦的大门,袁紫荆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台阶上的周星繁。

他穿着浅蓝色牛仔裤和白色球鞋,背着双肩包,正百无聊赖地在台阶上从东走到西,又从西走到东。一九九七年第一天的阳光照耀在他的身上,是那样新鲜耀眼,光明漂亮。

袁紫荆站在原地,叫他的名字:“周星繁。”

周星繁扭头望过来,然后绽放一个大大的笑脸,朝着她跑过来:“没想到你竟然是歌星。”

袁紫荆点了点头:“昨天没有告诉你,很抱歉。这是你的钱包。”

周星繁接过钱包,微微有些不知所措。就算他神经再大条,也能感觉到这个女孩的态度比起昨天来迥然不同。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她,好像带有一层防护罩,隔着这层防护罩与他说话的她,礼貌、疏离又冷淡……

他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了,只好讪讪地说:“那我先走了。”

袁紫荆嗯了一声:“再见。”

周星繁走出好几步,回过头来又是一张灿烂的笑脸:“我明天就要回美国了,如果再有机会来中国,一定去听你的演唱会。”

袁紫荆的鼻子一酸,轻声说:“好啊,欢迎你来听我的演唱会。”

那个时候的她不知道,一直要到二十二年后,这场演唱会才得以兑现。

周星繁曾经说过,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开始,每一个人都有新的机会。

但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新的开始都是明媚的。

就在一夜之间,香港股市骤然迎来风暴。恒生指数连续三天大幅下跌,股市财富瞬间蒸发近三分之一,十大富豪一夜之间损失达两千亿美元——这其中,就包括英格丽唱片公司的大股东。

英格丽一夜之间裁员百名。

经纪人满脸歉意地对袁紫荆说:“对不起,紫荆,你的新唱片和演唱会只好暂时搁浅……”

片刻后,他又不无遗憾地说:“假如去年你不那么固执,演唱会现在都已经开完了。”

是啊,假如去年不是那么固执,到现在,她至少已经开了演唱会,也至少还有周星繁这个朋友在。

可是她的固执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不想做别人的替身罢了。

原以为英格丽唱片签自己是看中了自己的才华,然而她却发现,对方不过是想要一个替身罢了。仅仅是因为她的歌声像英格丽已经退隐的前一姐阮蔷薇,英格丽想要的不是袁紫荆,而是一个“小阮蔷薇”。

他们按照阮蔷薇的路线去打造袁紫荆,甚至连袁紫荆的第一场演唱会,从曲目选择到演出服设计,统统带着阮蔷薇的影子。可是她偏偏不想当谁的影子,所以才有了她的那次出逃。

跨年夜的那晚,她在维多利亚港偶遇经纪人。经纪人告诉她,公司妥协了,同意重新制订演唱会计划。可是她依然觉得不开心。她知道,公司妥协的对象也并不是她袁紫荆,而是一个阮蔷薇的影子。

直到周星繁送了她那个八音盒。

但她的快乐也未能维持太久,那天晚上,当她伸手去包里摸那张写着周星繁的电话号码的纸片时,却摸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东西,是周星繁的钱包——不知道他的钱包什么时候掉进了她的包里。她怀着好奇心打开钱包,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照片。

那是一张阮蔷薇的照片,签着阮蔷薇飞扬的大名,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

原来他也喜欢阮蔷薇。

阮蔷薇,阮蔷薇,这个阴魂不散的阮蔷薇。

她受够了这个无处不在的阴影。

十八岁的袁紫荆还太年轻,不太懂什么叫妥协,更不懂什么叫难得糊涂。既然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她就干脆不要那八九分人生,即使生命将因此变得狭窄浅薄。

合约还在身,歌却无法继续唱下去,公司于是安排袁紫荆去内地拍戏。

那是一部古装戏,取景地在北京郊外的影视城。

九十年代末,新开发的影视城,靠近塞上。北方秋冬风大,裹挟着从塞上吹来的黄沙,吹得人的皮肤皲裂。

风大还在其次,冷却着实让人辗转反侧。袁紫荆从小生活在热带,十摄氏度的气温已经让她叫冷,更何况是冬天的北京,简直是滴水成冰。

又冷又思乡,不拍戏的时候,袁紫荆也不和人说话,只是一个人坐着,静静地发呆想事情。

她想香港,想英格丽的录音棚。那时的她总不开心,因为不能做自己。直到现在,浸在北方的冷风里,她才知道,比之现在,那时的少女心思显得多么矫情和幼稚。

她蓦地想起周星繁,想起那一年在大学的草地上,她和周星繁在和风与暖阳之间散步聊天。周星繁说“那时候,他大概没有想到,自己此刻想要逃离的,是他以后永远也回不去的”。

那时的她又怎么想得到呢?这句话原来也是她的命运,早就已经埋伏好,只等在未来,在她猝不及防时,响亮地扇她一个耳光。

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袁紫荆,准备开机。”

她站起身来,一扭头,就看见了那张虽然缘悭一面,却在记忆里无比清晰的脸。

两年不见,周星繁依旧英俊。在北方的风沙天里,他明媚如昨:“阿紫,好久不见。”

周星繁也可以算是这部戏的剧组工作人员。

他没有十分固定的职务,只因为有认识的人在这个剧组工作,他便跑过来凑热闹,帮帮忙,也积攒些经验。

袁紫荆问他:“你怎么回国了?”

他不是美籍华人吗?为什么不在美国,反而跑到中国来?

说到这里,周星繁又开始滔滔不绝:“为了电影呀。这两年我看了好多中国电影,觉得很有趣,想了解一下这片拍出这些电影的土地,这里也是我的祖国嘛。我去了好些地方,听京戏,又去高密看高粱地……”

说起他喜欢的电影,他又开始眉飞色舞,依稀还是当年在维多利亚港的星光下神采飞扬的模样。天地都像衣服渐渐旧了,却还有一个周星繁始终如昨。袁紫荆把那根叫阮蔷薇的刺抛到脑后,只觉得好高兴。

周星繁回来的时间也不长,但总归比袁紫荆要早一点。于是,他开始以“老前辈”的身份自居,教袁紫荆如何与北方这干燥的大冬天握手言和。

他带袁紫荆去吃火锅,古老的老北京铜锅涮羊肉,清水里放从坝上来的干口蘑、大葱和老姜,水煮开后下羊肉,蘸芝麻酱、腐乳汁和韭菜花……一顿涮羊肉吃下来,浑身发热,最是驱寒。

袁紫荆在香港时从不吃羊肉,是头次开荤。腾腾热气后她仰起头来冲着周星繁笑,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好吃,好暖和。”

但拍戏到底还是苦的。

这是一部古装武侠剧,袁紫荆演侠女,要骑马、要吊威亚。威压即是钢丝,一个大活人被钢丝吊在半空中飞来飞去,且要装得一脸轻松,把手里的剑舞得眼花缭乱。

每次吊完威压,袁紫荆都会吐。

周星繁就蹲在一旁,一只手拿矿泉水,一只手拿纸巾,等着她吐完。

有一次被吊了半小时威压后,袁紫荆又吐了。吐完以后,她坐在地上喃喃自语:“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生总是不如意?过去我唱歌,总是唱不到自己喜欢的歌。现在我不喜欢拍戏,却偏偏要为拍戏吃尽苦头。”

什么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倘若人生里的如意只有十之八九,这个人该有多幸运啊。

周星繁不说话,只是轻轻地帮她摩挲后背。

袁紫荆也不会骑马,可剧组分配给她的却是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因为她的角色要求就是这样,要喝得了烈酒、骑得了烈马,当一名快意恩仇的女侠。

于是,到底还是出了事。

在拍摄一场骑马戏时,马突然受惊,把她甩下来,并在踉跄着后退时,踩上了她的小腿。

她的小腿骨折,至少要在床上躺一百天。还好她的戏份差不多都已经拍完,导演于是安慰她,不要考虑别的事情,安心修养便是。

导演走后,周星繁来看她。

他拎着一个保温桶,一进病房就带来一股浓郁的香气,闻得袁紫荆不断抽动鼻翼。

周星繁打开保温桶,里面是满满一桶香喷喷的骨头汤。他把汤盛出来,袁紫荆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差点被烫了舌头:“好香!”

周星繁眉开眼笑地说:“好喝吧,我的女朋友是广东人,虽然没有别的厨艺,但煲汤是一绝。”

袁紫荆的脑海中蓦地又响起那句话——

那时她想逃离的,恰恰是她以后再也回不去的。

人生不如意事,何止十之八九啊。

袁紫荆出院那天,正赶上剧组杀青。

萍水相逢一场也算是天大的缘分,剧组的人特意来接袁紫荆去参加杀青宴。

杀青宴上,同仁们挨个表演才艺。轮到袁紫荆时,有人起哄:“听说紫荆在香港是个歌星,给我们唱一首你的歌吧。”

袁紫荆推辞:“好久不唱了,歌词都不记得了。我唱一首大家都熟悉的老歌吧,《友谊地久天长》。”

她清了清嗓子,唱:“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怀想;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我们曾经终日游荡,在故乡的青山上。我们也曾历尽苦辛,到处奔波流浪。友谊万岁,朋友友谊,万岁举杯痛饮,同声歌唱友谊地久天长。”

剧组里的人来自五湖四海,俱是异乡人,都知漂泊意,渐渐有人相和。唱到最后,独唱变成了集体合唱。外面雪花正飘落,如梦似幻,匆匆又是一年过去。

萍聚萍散,杀青宴后,那一夜同唱《友谊地久天长》的人,好多从那以后袁紫荆再也未见。

这其中就包括周星繁。

日子一天天过去,自那次股灾后,故乡也一天天没落下去。袁紫荆渐渐淡了少年时的念头,她不再那么想香港,也不再那么想唱歌了。至于演唱会,更是仿佛久远得如同公元前的梦。

她开始不那么抵触演戏,渐渐也从钻研演戏里得到一些乐趣。

那部古装戏最后未能大火,却也给她带来不少的机遇。一个又一个剧本递到她手里,有大制作的配角,也有小制作的主角。袁紫荆接戏不挑制作大小,她只避讳周星繁。

有周星繁的剧组永远是她的禁区。

直到几年后,周星繁又回了美国,袁紫荆才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同时,她也感觉到无限的怅惘。

香港歌手袁紫荆,就这样以演员的身份,在内地一年一年地挨了下来。

她的演艺事业一直不温不火,直到三十岁那年,终于以一部港人北上题材的情感电影在各大颁奖礼上大获全胜。

于是她又开始发唱片,看她演戏的人捧场去听她的歌,竟然发现她唱歌也不错。

终于,再没有人把袁紫荆与阮蔷薇相提并论了。但人就是有这么点贱,没有人再提阮蔷薇了,袁紫荆反而时常会想起那些被阮蔷薇的阴影笼罩的岁月。

那时的维多利亚港星光还很灿烂,她还很年轻,以为自己未来会一直唱下去,会源源不断地发唱片,成为新一代的天后,然后在某一天遇到一个心仪的男人,成为他的新娘……

人心不足蛇吞象,凡是过去了的,都是好时光。

从十八岁起就想着要做天后、当新娘,然而真正成为新娘的那一年,距离最初的做梦竟然已经过去了二十二年。

袁紫荆的未婚夫叫路林茂,也算得上是圈内人——是一家影视投资公司的老板。

有一年,袁紫荆接了一部新片。开机发布酒会,路林茂是投资方的代表人,端着香槟朝着袁紫荆径直走过来:“袁小姐,你好,第二次合作,请多指教。”

袁紫荆不记得他,他却记得袁紫荆。二十年前,北京郊外,那部古装剧的杀青宴上他也在。隔着许许多多的人,他也是合唱那首《友谊地久天长》中的一员。

交往一段日子后,路林茂说袁紫荆:“你这个人好奇怪,无论如何都不高兴,仿佛很难取悦。”

袁紫荆有一瞬间的恍惚,记得好多年前曾经也有人这么说她。是多久以前来着她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是好久好久以前……

决定结婚前,袁紫荆问路林茂:“你为什么从来不问我的情史?”

路林茂微微一笑:“有什么好过问的?不是你往后退了一步,就是他没肯再往前一步。年少时的故事大致都是那种套路,一样的骄矜,一样的愚蠢。”

袁紫荆问:“那你就不怕我的心里有别人吗?”

路林茂合上手里的报纸:“我曾经在书里看到过一句话,说,人们爱上的人和与之结婚的人往往不是同一个人。而我呢?我即将与之结婚的人,恰恰也是我爱的人。我只知道,我很幸运。”

路林茂是至为通透的一个人,袁紫荆把头枕在他的肩膀上,觉得十分感动。

命运到底没有薄待我,或许我一直在等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我灿烂青春烧完后,余烬里的一颗宝石。

袁紫荆靠在路林茂的肩上沉沉地睡去。她做了一个梦,梦到十八岁那年的大学小礼堂,梦里少年的皇帝奔跑着追逐他的阿妈,却始终追不上。年轻的皇帝对着皇后离去的背影呢喃着“open the door”,那扇门却始终紧闭……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总有些人你追逐不上,总有些门你无论如何也打不开。

那么,就随它去吧,随它去。

四十岁,结婚之前,袁紫荆终于开了她的演唱会。一场迟来二十二年的,她的首场演唱会。

十八岁时唱的歌,三十岁时唱的歌,攒来攒去,竟然也有几十首之多。

袁紫荆精心挑选了二十几首,作为演唱会的曲目。这是她的演唱会,完完全全属于她的演唱会。从创意到执行,她每一项都严格把关,选什么歌,置什么衣,做什么舞台,要什么效果……

正式开演那天,台下座无虚席。

有她的歌迷,也有她的影迷……

无论是为着什么来到的这里,都是爱她的人。袁紫荆站在台上,心里只觉得感动。

蓦地想到那一年,她十八岁,有人对她说过——

有机会去听你的演唱会啊。

二十二年匆匆而过,如今她真的开了演唱会,而满座衣冠里,故人又何在?

袁紫荆的目光随着灯光,仔仔细细地扫过台下。

突然,她笑了。

她清了清嗓子,唱最后一首歌—— 张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没有伴奏,是清唱。因为原本预定的曲目并不是这一首,而是她十八岁出道那年唱过的《半个我和半个我》。

台下先是一阵愣怔,然后便是一阵疯狂。每一个听众都认为,这是她唱给粉丝的情书。

只有她和坐在人群中的他知道,这是唱给他一个人的歌,不是情书,而是谢幕。

谢谢你来听我的演唱会,谢谢你曾来过我的青春。

谢谢你,那些我人生中永远追不上的人,和永远打不开的门。

专栏

有些快乐来得并不心安
文/夜未央

夜未央

《爱格》创始人、灵魂人物,女王范,少女心,心中有诗意,脚下有远方,对文字,初心依旧,情怀永在。
已出版:《梦想开始了,就别停下来》
新浪微博:@爱格夜未央

和朋友聊天的时候,我们聊起人生各个阶段的喜好。

当我们刻意去回忆的时候,很多事情都已经不记得了。好在我们知根知底,于是互相提醒,把过去的小日子拿出来翻一翻,换来无数次的会心一笑。

当然,友谊的小船还在。

人的感性之处就在于此,未来往往偏移我们的期待,但过往的日子里,我们因真实经历而总能适时地唤出存在感。所以谈未来时难免少了一些年少时的热情,谈过去便多了几分怀念。如果有与朋友共同走过人生路口的经历,那个时候泪腺便特别特别发达。

感动常在,这就是回忆的快乐所在。

在我们有限的认知里,无一例外地只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比如,我喜欢闷在房间里看几页书,一个下午就过去了。我可以从起床看到天黑,也可以从午夜看到凌晨。我把父母关于规律作息的提醒抛到脑后,只觉得此刻的欢愉高过一切。我看到的和我经历的,像极了浓密枝丫下星星点点的光斑,一阵风吹来,它们便会滋长,再放大。

因为喜欢,所以快乐。

还有那些与闺密结伴旅行的日子,我们像向往辽阔的鸟,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即便荷包里的银两少得可怜,仍要固执地走一走。

坐过摇摇晃晃的小火车,挤过空间极小的旅馆,徒步走了无数不舍得花钱叫车的路,把美景与笑脸装进相机里,留待日后怀念。若重来一次,我想我们都吃不了那样的苦,如此便又对过去的自己多了几分佩服。

有时候退一步想,其实城与城都雷同,观过的景也都相似,过去燃情的念头不知被哪阵雨给浇灭,走过的脚印也藏在千山万水里。但过去喜欢过,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份快乐也是真实存在的。

朋友有她的神来之笔,因为喜欢拆快递的感觉,即便她不贪心,仍旧觉得送她礼物的好友不够多,所以她便自己犒赏自己。尽管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自己要张弛有度,却还是不知不觉地行走在破产的边缘。

这带刺的快乐,只有她这一类人才懂。

换句话讲,有些快乐来得并不心安。

当事人何尝不知,只是懒得看穿、说破而已。

试着想想,这样的情况真的是多不胜数。

比如会冒着发胖的危险贪一点甜,或者呼朋唤友在烟火气十足的步行街上尝遍小吃,或者在午夜来临之时点一份无肉不欢的夜宵……就这样,在原本自律的生活上松一点小口子,一边自责一边大快朵颐,痛并快乐着。

有时候任务迫在眉睫,限定的时间节点就快到来,却还是忍不住刷一会儿朋友圈再发一会儿呆。明知道不做完会有无穷无尽的焦灼,可就是愿意在那份焦灼的情绪中偷一会儿懒。

诸如此类,博弈与鏖战交替进行,在危险的边缘试探,总是让侥幸与希望并存,无伤大雅的时候反倒会有别样的快乐。

时而积极,时而消极,苦中作乐。

聊到最后我们发现,其实获取快乐并不难,难的是坚持本心。

人的很多要求对生活多少有点节制的意味。比如你是要一个好的身材还是要尝尽美食?也许这并不是一件非此即彼的事情,但很多时候,它的边界并不明显,总能让执着的人产生顾此失彼的焦虑。这偶尔失重的眩晕与仍旧可控的庆幸,恰恰是生活赋予的疼痛与美感。

此之快乐,彼之痛苦。

要么一方压过另一方,要么兼而有之,只看众生如何取舍。

正因为光阴不可轮回,才有人生百味,要获得快乐,总得拿其他情绪来交换。

毕竟万物守恒,情绪也一样。

无论怎样,不殃及他人就好。

记得的意义
文/那夏

那夏

纠结龟毛处女座,半吊子文青一枚。
新浪微博:@那夏NN
已出版:《谁的青春不腐朽》系列《沧海有时尽》《青春已老》《末世岛屿·典藏版》《等风,也等你》

必须坦陈,落笔前我的心情比较复杂,不确定自己会写什么。

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写写最近的生活。

下午,我按前一天的计划陪先生出去打疫苗(被家里的猫咪挠伤了)。我们刚准备从防疫中心离开,就听见护士开始催促我们赶紧走,说有救护车开过来了。那一瞬间,好不容易随着今日放晴的天气一起明朗一点的心情,又重新变得沉甸甸起来。

回家的路上,我们都有些沉默。停好车,先生说,不如我们在小区里走一走吧。

我用戴着一次性手套的手按了电梯的按钮,然后点了点头,说好。

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今天天空短暂地放晴了。这对冬日的雾都来说,是非常难得的美好光景。换了平时,儿童游乐设施区早该人满为患。但此刻那里一个人都没有,路边只有寥寥几个遛宠物的行人。

小区里喜欢晒太阳的流浪猫已经完全找不到踪影,也不知道这段日子它们是否还有人投喂,又是否能平安度过这个还没有结束的冬天。

我们沿着步道走了半圈,出于对外出的忌惮,最后还是早早地回了家。

家里已经没有菜了,今天也是预约买菜失败的一天。吃过外卖,我们早早地进入漫无目的的傍晚时间。

我今天还有点儿工作,我对先生说。

那你忙吧。他说完,配合地进了自己的书房。

我已经忘记这是宅在家里的第多少天了,哪怕自己一贯是一个可以长期不出门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如此长时间的封闭生活会让人逐渐产生压抑感。尤其我是不工作就会惶恐的性格,新书尚在准备阶段,部分参考资料则因为疫情迟迟无法发货,这直接导致我无法立刻顺利地展开初期的准备工作。虽然深知这不算什么困境,但心里难免时不时有些空落落的。

为了抵抗这种感觉,我不得不翻出完结已久的CSI系列,开始了漫长的重复观影的体验。

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后,在附近的卖菜APP上买到新鲜的肉和菜几乎成了我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了降低食材的消耗,一天做两顿饭的指标削减为一顿,另一顿则会尽量用方便面或者速冻水饺来代替。

我为新年临时添置的红色外套还一直寂寞地悬挂在衣柜里,也许等到能穿上它出去走一走的时候,春天已经来了。

毫无疑问,在这个特殊的新年里,我很难认为日子是明亮且快乐的。

每个深夜,我总会在看完各种新闻后抱着手机哭。但哭完以后,我还是会说服自己,打起精神去厨房洗干净今天的碗筷,再运动三十分钟。

不可以被眼前的困境击垮——所以哪怕只是煮一包泡面,我都会认真地切好葱花,打好鸡蛋,洗好配菜。可我也不愿意用过分愉悦的、轻松的笔触记录下这日复一日的生活的琐碎,因为苦难就是苦难,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该歌颂苦难本身。

写下这段短暂的记录,是希望自己能记得,记得在困境面前,我们每个普通人曾默默立下的信念。

在终将到来的春天里,愿我们都能努力践行它。

后来你想不起爱情的面孔
文/吕亦涵

吕亦涵

平时教书,忙时读书,闲时写书。深爱勃拉姆斯与癫狂时期的舒曼,向往伊壁鸠鲁式的纯粹快乐。对爱情深信至固执,故常写爱情。
已出版:《有故事的人》《阮陈恩静》《江海不渡》《伦敦星光不散场》修订版
新浪微博:@吕亦涵_Zoe

“深夜令人伤感的事情有三:失眠,落枕,午夜航班。”

很多年前给杂志撰写短篇时,在文章首段我曾这么写。

那时密友L正处于一段将断未断的感情里:男友条件与她相差太多,为此家人强烈反对。不知是年轻气盛时荷尔蒙的密度远大于理智的密度,抑或是爱情的确伟大,总之那段时间她痛苦又矛盾。后来在双方感情僵持不下时,她选择了离开这座城市。

她搭的是午夜航班。

飞机在夜色中等待时,L发了一条朋友圈:失落的人搭乘午夜航班,那种感觉真是醍醐灌顶,让人几乎看透了人生。

然后没过多久,她便与男方了断,删除了他所有的信息。

你置身于这座城市时,爱情将你包围。你困囿于内心情感与眼前的纷争,忙得没有精力去看一眼现实。

现实是什么呢?离开此地并决定分手的L说:“现实是在我已经做好准备,打算为了他与全世界对抗时,他还在犹豫。”

于是那时她选择了放弃,不是因为外界强大,不过是……他太软弱。

她强大的热情可以在世界的冷漠面前无坚不摧,也可以在一瞬间崩溃于他的不够坚定里。

“他配不上我。我妈说得对,他真的配不上我。”很多年前,L说。

那时人们常说“你是我的软肋,也是我的盔甲”。可与这样的坚定美好相反的是,这个世上还有一种感情,是她为自己穿上了盔甲走到他的面前,却因他植下的软肋,一瞬间丢盔弃甲。

那时她反反复复地听田馥甄的歌,听她唱“明明你也很爱我,没理由爱不到结果”。我不知最核心的事实如何,就像所有见证了一切却依旧无法细窥男女双方细致内心的闺密,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能在深夜陪她喝一杯又一杯的酒,在日头未出的凌晨陪她到山上等一场日出。

“你这辈子还会这么爱一个人吗?”那时我问她。

L说:“不会了。但我相信,他这辈子不可能再找到另一个我。”

浓烈的爱情发生在很年轻的当时,一生只有一次。

他尽管软弱,尽管曾在压力之下退缩,可总有一件事是明确的,他也曾很认真地爱过我。

可是很不幸,L被打脸了——两年后,男方有了新女友,听共同的朋友说他声称“找到了可以相携一生的爱侣”。

一句话,将两年前的反复挣扎变成了过去式,将L的那句“他这辈子不可能再找到另一个我”衬托成了笑话。

所幸很多年后我们依然是好友,依旧会一起旅行,相约吃早茶,有好电影和好书也会相互分享。

在看完我推荐给她的一本小说的昨晚,她突然发信息给我说:“突然看清楚了一些事。”

“什么事?”我问。

“突然明白为什么当初我们会走不到一个好结局了。”

“为什么?”

“因为他并不爱我,或者说他并不足够爱我。所以在压力与我家人的反对面前,他想的是‘算了吧,也许我没办法给她一个好未来’,而不是‘无论如何我都有信心能给她一个好未来’。”

我沉默了。

我其实曾经想过,在L最热烈且最坚定的时候,何以那个人会因外界的压力而犹豫呢?成熟的成年人总会说“我是为了你好”——家人为了你好,奉劝你尽早与条件不匹配的人分手,而那个人呢?他说“为了你好”,我该退出。多么感人,也多么伟大,可没人想过为什么他无法说出一句——“为了你好,我会努力成为一个匹配得上你的人”“为了你好,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最好的未来”“为了你好,我不能让你置身于一个没有我的未来”呢?

他不曾想过,不是因为“为了你好”,是因为他所付出的爱撑不起这样宏大的愿景。

是,不够爱。

我与L都是理想主义者,我撰写了太多超乎现实的爱恋,她是一个热烈且勇敢的人,所以在看到书中少年捧着一颗赤诚之心说“为了你,我愿意成为更好的人”时,便突然看清楚了当初那场不够有诚意的爱情。

真奇怪,总是要在很多年后才能看清楚当时的他,以及当时的自己。

“他爱过你吗?”

“是,他爱过我。”

“为你彻夜失眠过?在你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过?在你付出热情的时候热情地回应过?在你渴望着一个好未来时努力地改变自我过?”

“……”

“好,现在我再问一遍:他爱过你吗?”

看,残酷的爱情。

等春纪
文/白槿湖

白槿湖

过去喜欢黑白,而今迷恋红与蓝。爱清晨六点的露珠,也爱黄昏的晚风。
新浪微博:白槿湖
已出版:《尽余生》《深爱你这城》《不如眠去梦中看》《如果巴黎不快乐》《考拉小姐与桉树先生》

极冷的一日。

月季修剪彻底,新种的枫树和染井吉野叶片含苞待出。去年种下的那株已比我高出许多。

植物需要时间生长,造园是用尽耐心的事。

我沉浸于这种留有许多空白、还得辛勤三五年植物才能满园的感觉之中。

绣球从一加仑的新苗生长,经过数年会变得茁壮,花束惊人。亲眼见它一年又一年长大远比买一株生命力旺盛的老桩要有趣。

将书房擦拭干净,靠在沙发上看完近三个小时的影片,影片讲述了萧红短暂而颠沛流离的一生。

我知道是那随心所欲的单纯才成就萧红,可眼睁睁看着一个女人落难、沦陷、死亡,内心非常难受。

她挺着孕肚倒在湿漉肮脏的甲板上,平静又绝望,像极了被嫌弃的松子在电影末尾躺在草地上。

我理解她身上我理解的那一部分。

不理解的,仅因并没有身处兵荒马乱时代经历的优越感。

“别轻易跟一个男人走。”这话永远没错,那些说完“我很快回来”的男人都没回来。

喜欢鲁迅先生与锡金在电影里对萧红的态度。赏识、怜惜、帮助,他们恰恰与她只是朋友。

至于与她发生感情联结的那些男人,全是逃兵,均无担当。战火纷飞,人的本性是自保。共甘苦,共荣辱,共生死,何其难得。

午睡从梦中醒来。

整个梦笼罩着朦胧柔美的光圈。

梦回老房子,父亲和母亲给狗剪毛洗澡。父亲抱怨狗身上臭哄哄的,依旧是板着脸的老样子。

我住的房间的摆设没变,阳光从窗户照射进来,桌上放着高考模拟试题。

门前的月季葱绿,我轻声地唱着这首歌。

醒来方觉是梦,竟只是梦……

下午重返母校,我见宣传栏里张贴着校报,上面登载:《溪流》复刊。此情此景,令人百感交集。

那时我读初一,第一次作文刊登在《溪流》报上。放学后我攥着报纸,一口气拼命跑在回家的羊肠小路上,迎着黄昏的光。那种由胸腔爆发的奔跑的力量是那么强大,我想跑一辈子。

老人送来养老院时已瘫痪,卧床多日。他年近九十,屎尿均在床上。小儿子夫妻要上班无法照顾,只得硬撑着花钱送来养老院。

原本收费两千八,被这对夫妻还价到两千五。他们想着老人应该时日无多,两千五也罢。

谁料原本在家常挨饿的老人来养老院后按时有饭吃,情况竟一日日地好转了。

就这么活了半年。

两千五也被这对家庭月收入才五千的夫妻给还价还到了一千八。

又过了两个月。

儿媳忽然跑来趴在老人的床边痛哭,哭其他的兄弟不管老人也不出钱,哭他们夫妻一个月要还房贷、要养孩子,这养老院的一千八百块钱实在是拿不出来了……

儿媳走后,老人忽然开始闹绝食。

护工要他吃饭,他呜呜地说:我那小儿媳妇哭得那么可怜,我不能吃饭了,我哪能再吃哇!

老人整整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无论怎么劝,都死死地咬住嘴,撬都撬不开,一心向死。

到第四天,他饿得要疯了,很想吃饭,手比画着要讨口饭吃。他用力想张开嘴,却连水都吞不下了,一双眼睛直直地看着天花板。

两日后,老人渐渐气绝。

“我在这里看过很多老人离世,只有这个将自己活活饿死的老头,我哭了。”护工用手背抹了一把眼睛,摇摇头说不下去了。

我走出养老院,开车穿过马路,穿过街市,穿过一栋栋亮着灯的居民楼。

小年夜来了。

谁人知,世上处处是悲伤。

疫情期最压抑时,我像彗星撞地球后在天火肆降中惊恐狂奔的恐龙。找来找去,地球好像没有适合生存的环境。

感觉自己快要灭绝了。

想去永远没有战争、灾难和瘟疫的星球,湖水是清的,天是纯净的,人与人之间只存善念。

花不分四季地开放。

孩子永远是快乐的孩子。

我们永远不老,永远平和,永远有说不完的话。

“花怎么还不开?春天怎么还不来?太难受了。”我急得快哭了。

朋友说:已经立春了,不远了。以后我们去四季如春的地方,每一季都有花开。

知己说:大自然井然有序,只有人类慌乱,你种的花会开的。

今日,见园里被我粗暴剪秃的月季结满芽点,绣球探出新叶,早樱打满花苞,草悄悄返青……

春天真的要来了。

还望天佑所有饱经风霜的人。

山深闻鹧鸪
文/林稚子

林稚子

爱格签约作者。旅居海畔山间。
新浪微博:林稚子
时间足够,我的温柔和耐心、无情与无为,一样足够。

天阴迟迟,到底拦不住白昼长了起来。庚子新年过得前所未有的静。隔窗望下去,只见旌旗沿街随风飘荡,没有一个行人。往年的老牌坊梅红花灯铺连接地,今年也没有了。唯石础两边一对石狮子寂寂地仰头望着。寒潮来的时日更静,日间坐在几案前,能听得见前山的鸟鸣。

到了夜里,夜灯沿山点起,才晓得空城里也还住了这许多人。城市的灯火在此刻有了温煦的意味,点灯是平安,还有人在灯下。

想多少年后历史里提起来,后来人也只是记得有过这回事,如同人类史上任何一次覆巢之危。黑死病席卷过欧洲大陆,庞贝湮没于火山灰,君士坦丁堡被弯刀屠城。易子而食,十室九空,寥寥数个字,我们记得的不过如此。

唯有在其中的人、在经历的人在真切感受那切肤之痛。他们还记得父母名字的写法,记得冰箱里剩菜的滋味,做菜的人却再没法呼吸第二天的空气。阳台上晾干的衣服不会再有人穿,沙发上磨到发旧的某个位置,残留的凹陷仿佛谁才刚刚起身。屋檐底下,从前的种种日常,原来也可以成为永远的奢望。只要活着,就会刻骨想念。

无法替那些被烙痛的人体会他们真正的疼痛,那些热泪在寒风中滚烫,连掬捧它,都仿佛是一种罪过。

我不是一个勇敢的人,因为无法忍受,所以离开所学的专业。念书时我解剖不好兔子,你听过兔子的哭声吗?像小娃娃一样,它也会疼。在手术台上轰然见到打开的腹腔,我会冒出抑制不住的冷汗。持剪持刃,我会担心判断失败。世上没有相似的病例,永远都是在面对未知。人命关天,何其沉重。

所以每次看见新闻里坚守着的本地医护人员,还有如飞蛾扑火般地赶赴疫区的医护人员,我既惭愧,亦觉得他们真了不起。因为他们连自己的命运也交付出去了。成千上万人,有姐姐的同学,也有我的同学,是会插科打诨惹老师生气的同学,也是KTV里唱歌走调到惨不忍睹的同学,一样会抱怨无休止的手术的同学,一样会遇上狼狈的早班被训现场的同学。

再后来,看见在医院工地现场的工人在寒湿里席地而眠,看见高速公路上开着车往疫区送大蒜和香蕉的司机,都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原来心中只是觉得破碎,不知为何又被这些连名字也不知道的陌生人用朴素的爱意包扎。

有怨愤,所以记得爱。这些无缘无故的爱,让这场事故有了温度。再过几十年,我们都已老去,大概说给后辈听,也如同提起当年的祖辈,令人觉得陌生,且遥远不已。

然而我还是想记得爱。

让那些付出没有白付出,那些崩溃的家庭没有白白成为废墟,爱让我们成为勇敢的人。在无人的街头,薪火会相传,事故被时间淡忘,勇敢的爱意会促使我们做更多的事。微渺人民所汇聚成的伟大,不需要佩戴冠冕,亦将一直鲜活地存在着,直到人类也化为星际飞灰的时候。

工作日禁止心碎
文/王宇昆

王宇昆

1996年出生,爱尔兰圣三一大学硕士从13岁开始发表第一篇小说,迄今发表作品百余万字。
新浪微博:王宇昆
已出版:《欧洲一年》《回答时间的恋人》《你曾是少年》

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情侣应该有的默契就是——工作日不提分手。”起初以为是一句玩笑话,想着分手就干脆点,不必拖拖拉拉。没想到最后当分手这件事真正降临在我身上时,我才明白当初这句话的意义。

记得是去年夏天的某个星期四的深夜十一点,我提的分手,送完分手礼物后从对方家离开。我在小区门口的马路牙子上坐了很久很久,想着这个已经被打车软件记录的地址,从今天开始就要彻底被我从记忆中抹去。

那天晚上我失眠到清晨四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双鱼座的人太爱哭了,不分男女。我的眼泪不需要耳机里的背景音乐就可以哗哗地浸湿枕头。我一边无止境地悲伤,一边不停地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再过一个多小时,天就要亮了。

我吃了一粒褪黑素,想逼迫自己赶快睡着,因为明天一早还有很重要的会。我开始后悔,为什么就不能忍一天再提分手呢?至少让双方都可以有周末两天的时间来缓解心碎。在褪黑素的帮助下,我迷迷糊糊闭上眼睛,陷入一个深渊一般的梦境。梦里是我同前任无休无止的争吵,是对方向我倾诉职场上遇到的瓶颈,是我从片场收工发消息说“我想你了”。被设置的闹钟唤醒后,我算了算自己大概也就睡了不到两个小时。

上午八点五十分,离九点标准的上班时间还有十分钟,我在洗手间的镜子里看了看自己布满红血丝的白眼珠,然后镇定地走回办公室。

“要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实际上对方也并不关心我到底经历了什么。”

“同事问起来,就说自己昨晚熬夜加班了。即便我最近并不怎么忙,也没什么班可加。”

“或者说是过敏了吧,对空气里的细菌过敏了……我自己听了都百分之一万不会相信的理由。”

后来回忆起来,那个星期五,也就是分手后的第一天,我整个人都像在幻境中行走一般,轻飘飘的。亲近的朋友们知道了这个消息后,纷纷发来消息安慰我。我一天之内安排好了长达一周的分手酒局,和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所。像解固定方程式一样,身处都市钢铁森林里的年轻人解决分手这件大事只需要几个小小的因素,朋友、酒精、哭诉分手故事,以及diss 前任。

但在方程式写下“解”这个字之后的漫长运算中,无法忽略的一点就是你无法让自己原本正常的生活因为这件事就突然停滞了。你还是要该怎么上班就怎么上班,该怎么加班就怎么加班。职场不允许你有一丝懈怠,工作日不能充当你的分手纪念日。要想得到方程式的正确答案,那就是让自己快速地从心碎中释怀,或者从源头“禁止心碎”。

当然,我也知道“禁止心碎”的人生有多么无聊。

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惧怕在工作日做出这种危险的行为。不仅仅是“心碎”,甚至一丁点心脏的波动都要让位给“漫长的会议”和“不容许延期的工作汇报”,以及“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冒出来的微信消息”。

之前聊天的时候,听说有同事是在老婆进产房的当天才请了假去陪产的,还有同事开刀动手术的前一个小时还在回复客户的邮件。听朋友讲她的上司,公司的核心人物,在忙完父亲葬礼后的第二天就回公司继续主持大局。还有隔壁部门流传的八卦,说女老板上午去民政局办完离婚,下午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来上班了……

这些故事不一定都会发生在大多数的职场人身上,但似乎都应证着某个道理。都市生活中的我们都不想心碎,却又难免心碎。当心碎发生在与工作和事业相重叠的时刻,我们才看清了“心碎”的成本有多么高昂。所以成年人为了“及时止损”,学会了让这些重叠的时刻尽力保持原本的节奏,学会了“隐忍”和“坚强”。

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心碎发生的时间没那么刻意,非要让你躲过初一或者避开十五。当你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大胆地去心碎吧。工作日也好,非工作日也罢,职场和生活会逼着你自愈的。

漫悦读

第三章
爱是需要一生努力的事

01

周末一起在家看电影,看着看着,我突然感叹一句:“哎,不如我们分开住一段时间好了,天天看你这张脸都看够了。”

他阴恻恻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一整个下午没和我说话。

晚上洗完澡,他从柜子里拿被子。我问他:“你干吗?”

“和你分开睡!”

他抱着被子去了客房,我一个人悠哉地霸着整张大床打滚。快十二点时他发来微信:你再不求我回去就晚了!

我:祝你好梦!

02

我是典型的白羊座性格,说话不过大脑,常常一生气就口不择言,说完又后悔。冷静下来后,我对十一说:“我生气时说的话你都不要当真,那是我身体里的一个恶魔,不是我,你要想办法把那个恶魔挡回去。”

他说:“好。”

过了几天我们吵架,吵着吵着他突然跑进厨房拿了一个平底锅出来。

“来吧!”他举着平底锅。

我愣了:“你干吗?要家暴吗?!”

“我要把你放出来的恶魔打回去!”

我:“哈哈哈——哈哈哈!”

我没忍住,笑场了。

03

十一到书房找东西,看见我的速写本上画满了红心,好奇地问:“怎么现在还练习画心?”

我:“你不在家时,我一想你就画一颗心,没想到竟画了这么多。”

他愣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老夫老妻了,真是。”他嘴角带笑哼着歌出去了。

下午我躺在沙发上看电影,边看边使唤他:“老公,帮我洗点樱桃。”

“来了。”

“老公,帮我倒杯水。”

“懒得你!”虽然他嘴上这么说,却还是很快就屁颠屁颠地给我端来了。

我一边暗爽,一边心想绝对不能告诉他实话——其实那些红心是我画画时为拖延时间随手画着玩的。

04

公司年会他喝多了被同事送回来,喝醉酒的他话特多——

“老婆,我今天抽到了一等奖!

“老婆,你长得真好看!

“老婆,我要喝水!不是,是喝橙汁!”

我一边应着他一边给他脱衣服,他忽然按住我的手,表情严肃地说:“不许耍流氓!我是有老婆的人!”

我:……

先生,请问我是谁?

05

自驾时意见发生了分歧,我闹脾气不理他。他把车停在小路边,抓起我的手在他的胸口、胳膊和腿上分别打了几下。

我不解地看着他。

他眉毛一扬:“骂也骂了,打也打了,你还想咋样?”

我:……

06

我连续一周失眠,靠药物也不行。

从躺上床开始一直到夜里三四点我都睡不着,心情十分焦躁。他在一旁说:“你别着急,想点开心的事,呼吸慢一点、长一点,慢慢来……”

我心里烦,张嘴就吼他:“你睡你的别管我,让我安静点!”

然后他就不说话了,很久以后我拿起手机一看将近五点了,又是一整夜没睡,心里难过得要死,转头小声喊:“老公。”

“嗯?”他伸出胳膊抱住我,“我在呢。”

他默默陪了我一夜,想到这儿,我鼻子一酸就哭了出来。

07

有一天晚上,我一边切菜一边用iPad看电影,一分神刀从手里滑了下去。我当时看电影正入迷,想也没想就徒手去抓,结果瞬间“血流成河”。

他被我吓坏了,一向冷静的人开车时手都有点抖。医生说伤口很深,要缝好几针。清理创口、消毒、缝针,因为手指上神经多,痛感非常敏锐,缝针过程中他一直捂着我的眼睛,我则拽着他的衣服号啕大哭。

等我缝完针他跟着医生去拿药,回来时对我说:“医生说你缝针比人家生孩子叫得都厉害。”

我又羞又囧。

他:“不用害羞,你就当提前练习了。”

08

十一不喜应酬,也不太爱出门玩。除了陪我,他的生活里大概就只剩下工作了。

我常常戏谑他:“我是正室,工作是小三,你也算是‘妻妾成双’了。”

他一本正经地反驳:“不,你才是小三。”

“What(什么)?!”

“我靠工作赚钱给你花,所以算起来你是小三,工作才是正室。”他想了想,又说,“哈!这样一算那我岂不是靠正室养小三的小白脸?”

哈哈哈——哈哈哈!神经病啊你!

09

他陪我去商场买衣服,我试穿后问他意见。

“这件好不好看?”

他正抱着手机回邮件,抬头看我一眼:“好看。”

“这件呢?”

“还行。”

“这件呢?”

“嗯,可以。”

眼看我的小宇宙就要爆发了,他才放下手机,语气特温柔:“你再试下呗,我好好帮你看一下。”

我抱着一堆衣服又挨个儿试了一次。

“怎么样?”

他摇头:“不好看。”

几分钟前你明明说很好看!

“这件呢?”

“颜色不适合你。”

What?!那你之前说可以是几个意思?

“这件?”

“显得你矮。”

我:……

我怒气冲冲地回试衣间换回自己的衣服,然后向导购说了声抱歉就走了。

他在停车场追上我:“老婆,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我懒得理他,直接开门上车。

他把“惊喜”拿出来,我一看简直要晕倒。他所谓的惊喜就是那件他刚才说我穿着不好看的衣服。

他举着衣服:“我老婆穿什么都好看!”

我无力吐槽,对他挥了挥手:“求求你赶紧从我眼前消失吧。”

10

因为父母婚姻不和的原因,我从小没有得到过太多的宠爱,算是那种被迫早熟的小孩。然而一个人不管长到多大,都会对幼年所缺乏的爱耿耿于怀,内心十分没有安全感。这种不安全感也影响了我对生孩子的想法,我怕自己会跟父母一样。

结婚后我们没有立即要孩子,他父母催过几次也都被他挡了回去。

有一次我问他:“你想要孩子吗?”

他摸摸我的头说:“你就是我的小女孩啊。”

当时我的心柔软得无以复加。这几年同学再聚,她们总说我现在看起来比以前上学时要开朗和温柔许多。那句老掉牙的话说得很对——总会遇见一个人,让你释怀命运从前对你的种种不公。

是他教会了我爱与温柔。

11

有段时间我和他生活、事业各种不顺,有很多突发状况。

我们两个人的心态和情绪因此都不太好,动不动就吵架,我甚至怀疑眼前的生活是不是错了。

一天晚上,我们又吵起来。最后吵累了,我们各占沙发的一边。

许久后,他问我:“你到底要我怎么样?”

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要他怎么样呢?他明明也没有做错什么啊。

于是我反问他:“那你呢?你又想要我怎么样?”

“我只是想让你快乐一点。”他特别沮丧,“可我好像没有做到,让你这么不快乐,我觉得自己真失败。”

我的眼泪立马就下来了,当时就想我还想要什么呢?还吵什么呢?除了这个人谁还会这样对我?

我冲过去抱住他:“我们不吵了。”

12

婚后我们俩生气时间最长的一次是一周。一件家庭小事需要选择,我们俩各持己见,说服不了对方后便大吵一架,然后怒气发酵开始冷战。

第三天早上,我收拾行李去了杭州,临走时给他发信息说去杭州玩几天,发完就关了机。等我到了酒店开机一看,未读信息一条接一条蹦出来——

你过分了吧!

我们说好生气也不准离家出走的,你怎么说话不算数!

你现在在哪儿?

开机,别让我担心!

……

我回了一条平安短信给他,很快他的电话就打了过来。电话里他的语气不太好:“你在哪儿?”

“不是和你说了杭州吗?”

“杭州哪家酒店?”

他的态度特别强硬,我只好如实交代。

很快就有人来送外卖,我打开袋子一看,都是我爱吃的食物,心里涌起一股暖流。紧接着,我又收到他的信息,全是杭州好玩的地方、景点路线,还有好吃的地方,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话。

我按着他给的路线玩,说实话他给我的这份游玩推荐还真是特别符合我的喜好,我玩了一天回到酒店,感觉心情都好了许多。

晚上临睡前,他发信息问我:玩得开心吗?

我:还可以。

他说:好好玩,周末我接你回家。

他的语气就像是我们没有吵架,我真的只不过是出来玩几天一样。

周末一大早他就来了,我们在杭州又玩了一天,直到晚上睡觉时他才说要和我谈谈。谈话的大意就是我们其实都没有错,但非要想着说服对方按照自己的想法执行一件事,彼此都觉得没有得到理解和尊重。

最后他说:“其实这样吵一架也算是好事,我们正好可以把这个问题好好聊聊,以后如果再面对这样的事我们就有处理的经验了。”

“所以呢?”我问他。

“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是你的事,你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即使我不赞成,我也会支持并试着理解,反过来也一样。如果是需要共同面对的事,那我们就求同存异,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达成彼此理解,而不是负气忍让。”

“这就是你这几天想的?”

“对,妥协和忍让只会延缓事情爆发的时间,好的关系不是靠忍让和妥协就可以的。”

我非常赞同他的话,两个人达成和解。事情解决了,我们都感到十分轻松。

我故意逗他:“我以为你会第一时间就跑来哄我回家呢。十一同学,看来你对我的爱没有以前那么热切了!”

“你以为演电视剧呢。”他翻了个白眼,“你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跑来杭州我不打你就不错了,还给你点外卖晚饭和研究路线呢。”

我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又没有让你做这些。”

他叹了口气:“没办法呀,想着你还在生气不开心我就无法安心,担心你万一因此出什么意外。”

生活漫长且枯燥,仅靠彼此相爱是不够的,如何维系这份爱,是要不断学习的。除了爱,更要尊重、理解和包容,只有这样才能拨开一地鸡毛,看见藏在底下的花。

13

读书时,我和他各有一本笔记本用来写一些感想和想说的话,一个星期交换一次。结婚后这个习惯也延续了下来,只是两本合成一本,变成了家庭日记。

彼此如果有什么想法和说不出口的话都会写在本子上。

在我决定辞职前,在本子上写过这样一段话——如果没有你,我一定会把这一生浪费掉,不要安稳,也不要岁月尽好。我要浪迹天涯,要远行看花,随便停在哪里都可以。我对自己没责任感,但我对你有责任感,我不想让你对我失望。

晚上,我看见笔记本下面多出一行字:谢谢你放弃另一种浪漫,陪我过世俗的烟火人生。我对你永远没有失望,你只要安心做好你自己。

我在下面接着写:谢谢你爱我、理解我。

婚姻生活教会了我一个特别朴素的道理:永远不要忘记感谢对方,哪怕只是一个微小的举动和付出。

因为他原本不必这样。

前情提要:

S理工风狐战队以黑马之姿闯入机器人大赛八强,但机器人出现了故障,战队没有足够的修补零件。沈瞳挺身而出,将Marsh送她的最新的云图机器人的零件拆下来,让风狐战队应急,却被云图的工作人员误会……

林佳被这突然的喝问给镇住,茫然地看了一眼沈瞳。

“是我的,怎么了?”沈瞳不卑不亢地伸手,试图将车拿回来。

“不可能。”眼镜小哥面对娇小可爱的妹子,倒是自觉放低了音量。但刚才那一嗓子已经吸引了众人的注意,连顾希闻也看了过来,沈瞳局促地背过身去。

“确实是我的,”她说,“一个朋友送的。”

这话别说外人了,就连自己人都不敢相信。

乔琪将沈瞳揽进臂弯,悄声与她咬耳朵:“宝贝,这东西你在哪儿拿的?快跟他们道个歉呗。解释一下,确实是有急用,实在不行咱买下来……”

慕容林佳也低声附和:“钱我出。”

沈瞳始终坚称车是自己的,眼镜小哥终于耐心尽失:“我们的机器都有编号,现在新品还未发布,只有少量样品,是要送给投资人、科技媒体和资深玩家去拍开箱视频的,这能随便拿吗?同学你是哪个学校的?”

沈瞳仍不吭声,二层媒体席上,隔着玻璃能看见Marsh的背影,他正在接受菠萝体育的赛后采访。唯一的人证触手可及,她却不想照实直说——不想让人知道她和Marsh曾经并肩而立,出于一种莫名的自尊心。

沉默片刻,她抬起头,静静地看着那名工作人员:“您也说了,样品有编号,为什么不去查证一下它的出处呢?若对方确实报失窃,警察来问询,我配合调查就是。这是我的学生证,你可以拿去拍照,拍完请把样机还给我。”

瞳妈多年的训练并未白费,沈瞳只是不爱当众讲话,真到了非讲不可的时候,逻辑、口齿和气场都在线。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工作人员拿证件留个底,事后再查也就完了。谁料今天偏偏撞上一个爱较真的,那个小哥居然现场打电话去查机器编号。当听到这台样机属于CTO办公室时,他直接笑出声:“你可别告诉我机器是M神给你的。同学,你现在说实话,我这边还可以不予追究。”

沈瞳的太阳穴一阵乱跳,不知道是气得上头,还是感冒凶猛。余光扫到顾希闻已经往这边走来,她急得几欲遁逃。这时,旁边晃过来一个大高个儿:“怎么这么热闹?咦,瞳瞳小美女!”

是肖,Marsh的室友,那个国际非主流。

金发老外一口普通话讲得倍儿顺溜:“样机?哦,某人送你的吧,编号001,留给最重要的人。”说完他还暧昧地朝沈瞳挤了挤眼。

工作人员当场哑火,他们研发部的外籍主管他当然认得,既然是熟人,能拿到内部样机也就不足为奇了……

肖拍了拍小哥的肩膀:“没事,误会,散了吧,确实是我们屋的那台样机。别问,问就是某人处心积虑想泡妞。”

一群人被他的语焉不详引得好奇,都想知道某人究竟是何人。但这个疑惑注定没有机会得到解答:肖把沈瞳请走了,热情又隆重,说是要请她喝东西。

沈瞳要是知道会被这么多人围观,绝对不可能跟肖来喝什么东西。

Robo+挑战赛是云图赞助的重要赛事之一,优秀的架构方案可以投稿会议论文。因此研发一组的骨干齐聚会场,正在聚众讨论今年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热点。

忽然肖推门进来,躬身行了一个十八世纪的脱帽礼:“列队,奏乐,欢迎我们最尊贵的客人!”

在场有人前一天晚上已经见过沈瞳,纷纷起身打招呼。其中一个直接从座位上跳起来,热情得异乎寻常:“嫂子,你好,我是小黄!”

沈瞳整个人都震惊了……好的,小黄,你可以是小黄,但谁是嫂子?

“嫂子”一词激起千层浪,几个坐在角落里专注敲键盘的人也转过头来。其中有个短发女生,眉目俊俏颇似乔琪,神情却比乔大傻要清冷许多,嗓音也是清淡系:“Marsh的女朋友?”

这是这两天组内的热议话题,肖作为目击者之一,把刚学会的中文词汇胡乱往人身上贴,什么“萌神”“人间爱丽丝”“吃可爱长大的”,勾起了无数人的好奇心。如今真人摆在面前,大家难免会有点心理落差——小姑娘打扮得极为朴素,低头红着脸,刘海遮着眼,丑是不丑,可总觉得缺了点神采,不怎么配得上M神。

沈瞳正感冒着,又是昏沉又是窘迫,没想到会被带来“示众”,忙尴尬地摆手:“不是。我和叶延舟只是同学,好多年没见过了,昨天碰巧遇到而已。”

会管Marsh叫叶延舟的人本就不多,这么一说反而透着亲近。小黄立刻兴奋起来:“嘿嘿,老大什么时候往家带过同学?别说女的,男的也没有,而且大半夜的……”

“蛋黄,女生面前能不能讲点素质?”

“哥一贯有素质啊!霜霜都从来不嫌弃我呢,是不是,霜霜姐?”

焦霜霜就是那个短发美女,头也没抬,随意敲了几下键盘,直接报出了沈瞳的出处:“你是S理工的?今天你们学校的表现挺不错。”

“哦,那个卷发哥们儿!还表演了一套现场调代码,是有两把刷子。霜霜姐看上了?招进来呗。”

“看学校背景,估计基本功够呛。”焦霜霜摇头,“而且肯定过不了简历初筛。”

其实她也是就事论事,云图创新试的简历初筛,曾以3000:1的恐怖记录上过头条新闻,能进最终面试的,谁不带着金光闪闪的名校背景?然而沈瞳还是被戳了心,忍不住反驳:“林佳师兄每年至少要写几万行代码。”

“不代表基本功就扎实,如果封装得好,几万行可以精简到几千行。”

“学校的好坏也不代表基本功扎实与否。”

“所以我说的是‘不一定’,而不是‘一定不’。从概率上看,名校有更好的教育环境,更容易培养出良好的习惯。”

这话沈瞳无法反驳,但她还是想替风狐战队多说两句。虽然只跟他们一起打过一场比赛,但她看到了不输于人的热血和奋进。

沈瞳:“S理工能打进前八,已经证明了战队的实力。”

焦霜霜挑眉:“挑战赛只是试水,期待你们的战队在接下来的巡回赛上进一步证明自己。”

焦霜霜白长了一副美人皮囊,骨子里是个钢铁直男,最擅长把天聊死而不自知。几句大实话一说,聊天氛围已然并不轻松,可她还浑然不觉。好在这个时候肖端着煮好的咖啡出来:“哎,总算见到了,舟舟的初恋果然是个小美女,难怪我会输。”

焦霜霜无语:“你都没上过场,谈什么输赢?”

肖捂住胸口:“瞎说什么大实话。”

沈瞳有些茫然:“什么初恋?”

“就是舟舟念念不忘的小仙女啊。有一次把他灌醉,好不容易才问出来的。唉,他果然是个直的。”肖遗憾得很明显。

沈瞳:“不是我。”

肖:“同桌,班花,高中同学,不是你吗?”

三个限定词只对了一个,沈瞳摇头:“我们是初中同学。”

“啊?”肖的蓝眼睛迷茫了一瞬,遗憾道,“所以这千古之谜还是一个谜啊……”

老外聊起初恋和前任,就像聊昨天去过的餐厅一样自然,在场其他人却不如是想。外号“蛋黄”的男生暗地里踢了肖一脚:“你不是早就认清这个残酷的事实了吗?现在更没戏了。嫂子,咖啡加糖吗?”

沈瞳接过糖包,神思略有些出离。棉花糖弟弟的初恋?

遥想当年,他们无话不谈,她连他父母留下的银行卡密码都烂熟于心。只是几年不见,她居然错过了这么重要的剧情。

时间和距离确实会冲淡情谊。

沈瞳没有等到Marsh回来便和众人告别离开了,她这次的感冒实在是来势汹汹。

医务室医生量出一个四十度的高烧,吓得立刻给她挂上了水。挂完后直接开出三天的假条,遣她回家密切观察。虽在同一座城市读书,沈瞳却不常回家。一是学业繁忙懒得来回奔波,二是不想扫到她妈更年期的台风尾。只是她这次病得厉害,难得有了倦鸟归巢之心。

只是巢里却不见得有多舒坦。

下雨天,空气暗沉沉的,瞳妈在客厅玩手机,瞳爸把自己藏在书房,中间隔着一道门和满屋子低气压,不知道俩人又在置什么气。沈瞳在玄关站了一会儿,开口叫了一声“妈”。

母后大人心情不佳,不咸不淡地道:“怎么突然回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都没准备你的饭。”

沈瞳去厨房倒了一杯水,窸窸窣窣抠出两颗感冒药:“不用,没胃口,不想吃。”

瞳妈扫了她一眼,小姑娘瘦伶伶地站在厨房门口,刘海长而凌乱,看起来无精打采,立刻忍不住说:“看你人瘦毛长的样子!说了多少次了,女孩长点肉穿衣服才好看。还有那个刘海,一点也不大方,把额头露出来才显得精神。”

沈瞳不语,闷头喝她的热水。每次回家她妈就把唠叨用在她身上,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以前她还能靠成绩优异做挡箭牌,现在只能光头迎上,让她妈数落个痛快。

瞳妈这辈子有太多的意难平。

毕竟年轻时出挑过,在文工团那种百花齐放的地方,也是数得出来的人尖子。早年由她领舞的《春江花月夜》从地方跳到了中央,首都大剧院的舞台都登上过。报纸大篇幅称赞其“国色”,追求者从城南排到城北。面对众多选择,瞳妈拿出了文艺工作者的清高傲骨,完全不耽富贵,照心意挑了一个英俊儒雅的大学老师,牡丹落在了寻常百姓家。

可后来让她着恼的,便是这“寻常”二字。

时代变得太快,当年许多令人高看一眼的职业渐渐不再像过去那般清贵。尤其在S市这种市场先行的沿海大都市,房价上涨得一日千里,物价水涨船高。二十多年过去,瞳爸从讲师升到了教授,工资却没升多少,日子反而越过越紧巴了。

尤其是耐不住跟人比。

当年一同进团的小姐妹嫁了一个财大气粗的包工头,被瞳妈明里暗里嘲讽个不停:除了钱还有什么可图的?结果二十年过去,人家成为上市房企的董事长夫人,朋友圈里成天花样翻新,不是在塞纳河边品酒,就是去法云安缦听禅。反观她自己,住着九十年代的老楼,穿着过季打折的衣服,一年到头也出不了一趟国,每次聚会都觉得自己寒碜。

偏她还不肯服输,回回打扮一新,摆出教授夫人的派头,铆足精神去参加姐妹团的聚会。

“前天跟你沈阿姨吃饭,说蕾蕾回国了?”瞳妈开始发难。

“嗯。”沈瞳垂下眼睛。

“你们还常联系吧?”

“联系。”

“都是同学,没事经常聚聚,将来也算你的人脉。”

“知道。”

“申请出国的事多找蕾蕾聊聊,她比较了解情况。”

“哦。”

瞳妈最不耐烦看到沈瞳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和她爸一根同源的闷葫芦。她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努力把沈瞳改造得活泼外向,谁想读了几年大学又倒退了回去,越看越上不了台面!

“你除了学习,也要学着打扮自己,将来不管考学还是工作都是需要面试的,外在也很重要。你看人蕾蕾,这方面就比你强多了。而且你也不小了,还这么不修边幅,怎么谈男朋友?现在剩女那么多,你可得随时留意着,遇到合适的就别错过了。”

这次沈瞳连哦都懒得哦了,当年严禁早恋的是她,大学不让急着恋爱的也是她,临近毕业突然着急的还是她。就好像男朋友就存在图书馆里,拿借书证就能借出来,然后努力刷一遍题,就能获得满分的婚姻。要真的这么容易,怎么她每天会生那么多闲气?

瞳妈还在叨叨:“也别在自己的学校找,三流学校出来的能有什么前途?不如看看你们重点高中的同学。对了,你们班那个状元,我觉得就很不错,小伙子一表人才,当年看着就不一般。所以说找男朋友和投资股票一样,讲究眼光和机遇……”

沈瞳在她妈说话时会习惯性放空,听到这里终于能对上一句:“妈,当年他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你特意往他家打电话,说人小小年纪好不要脸。”

瞳妈噎住,表情之精彩,值得留下影像纪录来反复观看。沈瞳慢慢喝完杯子里的水,打算趁机躲回自己的房间。这时,书房门开了,瞳爸循着娘俩的说话声踏入了战场。

敌手一旦出现,火药味立刻爆棚,瞳妈冷哼一声:“哟,大教授可舍得出门了。”

瞳爸不搭腔,只对沈瞳问话:“瞳瞳回来了?吃过饭没?”

这两口子吵了许多年,大多数时间都是瞳妈占上风。瞳爸一个温和寡言的学者,面对小自己十来岁的娇妻,总是能让则让,随她怎么发作。有时候瞳妈胡闹起来,连沈瞳都看不下去——实在是惯得不成样子了!

果然,瞳妈柳眉倒竖,当场摔了手机:“沈明飞你什么意思?跟你说话当没听见?这日子还过不过了?”说罢头一低就开始哭。

沈瞳很不落忍地移开了目光,一上来就是眼泪攻击,后面的剧情还有什么悬念?肯定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谁知这回她猜得不准,瞳爸并没急着割地赔款,只是脸色僵硬道:“别闹了,那么多年不联系,哪那么容易接上话。”

“就不能想办法主动接触一下?就你知识分子清高?我嫁你图到了啥?自己闺女你不能上点心?”

沈瞳听半天才明白这里面似乎有她什么事,也是那天和闺密团吃饭,瞳妈听说葛芸蕾暑假要去“青翎资本”实习,当即便动了念想。留学政策她研究了挺久,要申请到英国名校,本科期间的实习经历非常关键,于是厚着脸皮问蕾妈实习要怎么申请,可不可以帮忙托个关系。蕾妈当时一口应承,但不用说也知道,这只是口头上的客气——两个女人互别苗头了大半辈子,年轻时争领舞,老了之后比闺女,好不容易这些年葛芸蕾比沈瞳出息了,怎么可能让瞳妈找补回去?

瞳妈愁得要长皱纹,回来跟瞳爸唠叨了好半天。结果居然就有那么巧的事,青翎的创始人是瞳爸的小学同学!

“您大教授的尊严值钱,我的脸皮就论斤卖吗?”瞳妈的眼泪掉个没完,“开口求人我乐意吗?但那是你闺女!你就乐意看她这辈子没个出息?”

这话可真诛心,一诛就诛了他们父女俩。沈瞳默然无语,头疼得更厉害。只听他爸在那边耐着性子解释,不是他不愿意,只是三十多年没见,就算要恢复联系也得花费一些时间,更别说人家是金融圈顶天的大人物,都未必记得自己这么个老同学……

瞳妈继续嘤嘤哭泣,从“沈瞳小时候有一次肺炎差点交不起医药费把娃都烧傻了”,说到“每次姐妹聚餐都拎同一个名牌包把脸丢完了”。总之她就是不称心、不安逸,全世界最委屈。

沈瞳头大如斗,不动声色地给她爸递了个抚慰的眼神——老沈同志,娶媳妇真的不能只看脸,光漂亮有用吗?你瞅这闹心不闹心?

瞳爸对上沈瞳的眼睛,会意地叹了口气。他突然觉出不对来,手往闺女的头上一摸:“哎哟,这么烫!”

“没事,就是有点感冒。”沈瞳话音未落,就被她爸直接拎去了房间。

“测温度了吗?药吃了吗?你从小就容易高烧惊厥……中午饭吃了吗?空腹吃药可不好……”

父女情深一上演,瞳妈的戏码就不再有人关心。外间客厅里,女王大人在贵妃榻上歪了半天,到底不自在地起了身,去卫生间拧了一把凉毛巾。

沈瞳敷着毛巾,吃着药,内外兼施很快便退了热。就是睡梦中汗出得厉害,昏昏沉沉感觉自己是一叶孤舟,周围全是模糊的音浪。一会儿她妈念叨她没出息;一会儿她爸问她想吃啥;一会儿老同学七嘴八舌开她和顾希闻的玩笑。周围KTV里乐声震天,所有人的脸扭曲如后现代主义画像,层层叠叠闷得她透不过气来。

一片光怪陆离中,忽然有个黑衣男生推开了门,低音提琴似的嗓音,一时间压得四周都沉静下去:“我赶到了,半小时内。”

沈瞳一个激灵,从睡梦中惊醒。

这一觉睡得太久,窗外天光隐去,晚云也被染成暗蓝,整个房间像被泡进了浮着薄冰的深水里。水把衣服浸湿了,或者是汗湿的,贴身散发着丝丝寒意。沈瞳想着要起来冲个澡,人却呆呆的没有动,耳畔似乎还回荡着大提琴音……

怎么越听越清楚,好像就在门外似的?

夹在她妈高亢的嗓音中的,确实是年轻男性低缓的声线,听不真切,只觉得礼貌而得体。沈瞳迟疑地起床,腿脚虚软地走到门边,轻轻将门开了一道缝,就听到她妈石破天惊的一句:“哎呀,小叶,阿姨做梦都想有一个你这样的儿子!”

Marsh坐在她家的客厅里跟她爸妈唠嗑,这梦做得真够曲折离奇的。

小时候他倒是沈家的常客,逢年过节,寒暑长假,他父母不在家,他就到沈瞳家蹭饭。可现在,穿黑衣的男生坐在简朴的客厅里,被落地灯蒙上一层柔软的滤镜,却滤不掉周身散发的疏淡之意。

瞳妈才不理会,自顾自地凌空轰炸,糊了他一脸的人口普查式问题。

从学业到事业,她不遗余力打听云图创新的发展前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财经记者在参加业绩发布会。Marsh答题的态度倒是耐心,坐姿也是一等一的端正,正是妈妈们最爱的才俊类型。

况且他还长得那么蛊惑人心。

瞳妈身为外貌协会终身会员,第一眼就把叶延舟纳入了女婿人选,没聊一会儿便往“非诚勿扰”的主题上跑,不遗余力地向他兜售沈瞳——“你也知道的,从小乖巧懂事好脾气,继承的都是爸妈的优点。你看,要是脸像他爸、脑子像我,那还不糟了?”

“阿姨真幽默。”Marsh忍不住笑了。

他这么一笑,浑身冷淡的气息顿时冰消雪融,所谓“人如玉,世无双”,不外如此。瞳妈越看越欢喜,待他的态度更加热络:“小叶啊,你都好些年没过来了,小时候不是和我们瞳瞳关系很好的嘛,以后也常来玩啊。”

“好。”

“下回提前打招呼,想吃什么阿姨给你做。我跟你说,我们瞳瞳啊,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带过别的男同学回家,你可是唯一的一个!”

这话听得Marsh一愣,有些僵硬地答了一声“好”。沈瞳忍无可忍推开门,有些焦躁地叫了一声:“妈!”

瞳妈警告性地瞪她一眼,反手将她拎回了房间。

沈瞳先前吃了退烧药,出了几身透汗,模样狼狈确实不便见客。瞳妈押着她洗澡换衣服,又手脚麻利给她抹了个口红,还拿自己的香奈儿5号往她耳后点了几下。沈瞳看了一眼镜子,震惊到无以复加,这露肩小礼服裙是大提琴演出专用,因为样式隆重,一直放在衣橱里吃灰,穿成这样走出去,该多像一个精神病啊?瞳妈却自顾自地发病,再往她耳朵上夹了一对马贝珍珠耳夹,与雪白莹润的肩膀交相辉映。

尽管沈瞳近来生出了些许叛逆之心,可当着母后大人的面说“不”的勇气却没有攒足,最终还是硬着头皮走到了客厅。她既不敢看她爸,也不敢看Marsh,幸好瞳爸和沈瞳有着深厚而默契的战斗情谊,恰如其分地给开了个场:“瞳瞳,小叶说你忘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在会场,他帮你送过来了。”

沈瞳一眼看到茶几上的机器人,然后忍不住看向母后大人。她妈一直觉得搞机器人比赛是玩物丧志,高中时就勒令她退掉了校队,这玩意儿在她家属于违禁品。不过也许是Marsh的光环太耀眼,一时间遮蔽了母后的视线,她满眼只有这个未来女婿。

“小叶,本来想留你在家吃饭的,可惜今天阿姨腰疼,没准备几个菜。不然,你们出去吃?”

“好的,不麻烦,您好好休息。”

“附近有家法国餐厅,评分很高的,最适合你们年轻人约会了。”

沈瞳心力交瘁,把脚伸进她妈递来的高跟鞋里,一头扎进门外的夜色之中。

她只恨夜不够黑,藏不住自己羞愤欲死的脸!

五月的S市春光正盛,就算沈瞳家是老旧的小区,路边花坛里的花也开得锦绣成堆。如此少女漫画的场景,加上二人醒目的外形,立刻引来了无数好奇目光的打量——

“瞳瞳,你男朋友吗?好登对啊。”

“什么时候请喜酒?”

“连老沈家的瞳瞳都谈朋友了,不服老不行啊,你们还记得她小时候一逗就哭……”

现在她也被逗得想哭……沈瞳化身热锅上的蚂蚁,踩着高跟鞋一路健步如飞,好似小区里的道路烫脚一般。Marsh却始终不紧不慢,逢人搭话还会停下来任人参观,端的是一副好脾气。

出了小区,她立刻低头对自己的鞋尖道歉:“那个,对不起啊,我妈这人就是夸张惯了。”

“冷不冷?”半晌,Marsh回了这么一句。

不问不觉得,沈瞳感冒未愈,在夜风中露着肩,还真觉得有些寒意。但她果断地摇了摇头,刚要开口说话,却憋不住先打了一个喷嚏。她困窘地在包里翻纸巾,Marsh已经拉开了外套的拉链。

Oh,no!!沈瞳用纸巾捂着脸,一边摆手一边躲——这看起来太像她和她妈合谋给他下套了,连那个喷嚏都掐着点仿佛做戏。

Marsh却有点好笑:“目目,你是真的懂事了。”

沈瞳:“啊?”

Marsh:“忘了以前冬天的时候你都是怎么取暖的了?”

以前冬天……哦,抢他的帽子、他的围巾、他的手套,抢完还故意把冰手伸到他的脖颈间……回忆让沈瞳无地自容,但这也不能完全怪她,谁让他的东西样样可爱呢?又不是香妃娘娘,哪有男生帽子上还带白色绒球的?

趁着沈瞳愣神,Marsh摘下棒球帽扣到她的头顶,摧毁了她妈精心打造的发型,又脱下外套给她穿好,将漂亮裙子挡了个严实:“这样正好。”

哪样正好……

“带你去吃路边摊。”他弯腰替她拉上外套拉链,“裙子很漂亮,别弄脏了。”

沈瞳全程呆立不能动,他的外套是暖的,气息是暖的,连声音都不似平时那般清冷。偏她僵直如一尊冰雕,压抑不住的战栗随着拉链声一路向上,让她的头皮都有点发麻。

这种感觉真奇怪。

她低头慢慢走着,像一锅慢火炖开的汤汁,汤汁翻着滚烫的热浪,每一个泡泡都在小声嘟囔:这种感觉真的太奇怪了。

路边摊就在路边,确实只是一个摊,虽然有顶有墙,但墙体破败,外面用红漆写了一个“拆”字。沈瞳四下张望,认出这是S市实验中学后门的那条小街,他们读初中时经常出没的地方。

当年它有多热闹,如今就有多萧条。S市这些年整治市容市貌,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些后街里巷的私营小店,整条街都被拆迁疏解,独剩几爿小店开在暗夜的尽头,仿佛时光深处的剪影。

她有六年不曾回来过,进了店却能熟门熟路地找到当年常坐的桌子,听着叶延舟娴熟地点单。在这个地方,他突然就不是Marsh了,他是叶延舟。沈瞳突然有一种非常魔幻现实主义的感觉,不同的时间在同一个空间层层交叠,她还是她,却又不再是她。

叶延舟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行为模式一如当年——让她在避风的位子上坐好,自己去柜台取餐。一碗清香扑鼻的阳春面端到她的面前时,汤面上必然半颗葱花也无。沈瞳怕葱怕蒜怕香菜,嗅觉灵敏如同一只吸血鬼。可她偏偏又爱阳春面汤里的那一口青葱气,所以每次都要先放上葱花再自己挑出来,宛如一个作精。

以前这个工作十有八九会落在棉花糖弟弟头上,她欺负小朋友从来都不带脸红的。可今天再这么弄,场面就非常不对劲了。黑衣男生执一双黑筷,在热气氤氲的汤碗中挑拣翠绿的葱花,配色好看得像经过美学设计,从下垂的眼睫毛到修长的手指,每一处勾勒转折都是造物的妙笔……过了好一会儿,沈瞳终于意识到自己居然看人挑葱花看呆了,赶忙抢过他手里的筷子:“我自己来吧!”

叶延舟看她绞着筷子一通胡乱捕捞,用的是握铅笔的那种手法,不由得哑然失笑:“怎么还没学会拿筷子?指望不上你。”

不知怎么的,那双竹筷又回到了他的手里。

沈瞳看着他挑葱花,渐渐觉得心跳得有点快。隔壁桌几个中学女生在疯狂地咬耳朵,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来偷拍——

“穿boyfriend衣服好甜……”

“太宠了吧……”

“神仙撒糖……”

由于她们的情绪太激动,声音大得清晰可辨,让沈瞳想假装听不见都难。坐得更近的叶延舟却充耳不闻,继续我行我素地挑他的葱花,挑完后平静地将碗放到她的面前:“趁热吃。”

四目相对,他才发现沈瞳的神情异常,轻轻抬起她的帽檐,手背贴在她的额头上:“还在发烧?脸很红。”

沈瞳差点打翻了面前的碗。

叶延舟全然不觉自己举止有异,拿筷子轻磕她的碗沿:“不该带你出来吹风的,快些吃,吃完送你回家。”

纵火犯的态度淡定如常,沈瞳不由得反省自己是不是反应过激了。毕竟当年他们比这要亲密得多,经常头碰头合吃一碗面。雾气翻卷,将沉底的记忆一同翻出,故地重游总会让人感触良多。

果然,叶延舟也陷入了回忆杀:“你还记不记得,当年就在这张桌子上,你拉着阿骨打哭掉了一整盒面巾纸。”

沈瞳当然不会忘,只是没想到叶延舟还记得这么详细。阿骨打是他们班的物理老师,姓王名颜,一帮猴孩子私下叫他“王颜阿骨打”——其人面目凶悍,肌肉发达,像一个孔武有力的体育老师,风传他曾一怒之下将某个学生的肋骨打断,是以得名“阿骨打”。当然,这都是来自于对他外貌的胡乱附会,可是哪个中二少年不信校园传说?但凡阿骨打上课,从来都鸦雀无声,一只捣乱的蛤蟆也无。

唯一敢跟他对拍桌子的人,唯独沈瞳而已。

“你可真有胆,不愧是听摇滚的姑娘。”叶延舟说。

“就是一时脑热……”沈瞳说。

那次是因为教研组要取消初中二年级的参赛资格,将唯一的名额留给三年级的学长。准备了几个月,突然噩耗从天而降,叶延舟蒙了。更蒙的是沈瞳居然拍案而起,直接冲进物理教研组要讨个说法:平时哭唧唧的一个小姑娘,手指被纸张划破一道口子都能掉半天眼泪,面对一个凶名在外的老师居然能那么气势汹汹,大声控诉他搞“一言堂”,要求公开评选,公平竞争。

“王老师人很好的。”沈瞳说着还有点不好意思。她属于帅不过三秒的,冲动完就 ,冲人撂完狠话,尾巴一夹就哭着跑了。老师跟在她身后追了好久,最后拉着她进小面馆坐下。一番详谈后,老师同意办一场公开陈述,请全体教研组参与评分,由胜出者代表学校赴美参赛。

“你也很好。”叶延舟放下筷子,抬头认真地道。面汤已经不热,但他素来冷淡的眼睛里却仿佛氤氲着雾气,“谢谢你。”

“有什么好谢……”沈瞳的耳根发热。

“给了我一个机会,走出了第一步。说实话,那会儿我没觉得机器人特别有意思。但你哭得那么惨,好像错失了特别珍贵的东西,引起了我的好奇。”

沈瞳张了张嘴,到底什么也没说。

特别珍贵,或许吧,但她最后还是错失了。

沈瞳回到家,受到瞳妈一番巨细靡遗的严格盘问,宛如面对斯大林时代的克格勃,不由得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没穿着叶延舟的衣服让他送自己上楼。

“妈妈刚才上网搜了,云图是个什么独角兽公司,小伙子前途无限,你可得抓紧点。”

“我们根本就不是那种关系。”

“所以才让你抓紧啊,我看人家对你有点那个意思。”

“别闹了,人家小我好几岁呢。”

“那又怎么了?女大三抱金砖……”

“妈我发烧头疼要去睡了。”

沈瞳逃回房间,胡乱洗了把脸。她刚往床上一倒,房门再次被敲响。她迅速用被子把脸一蒙,却听到她爸的声音:“瞳瞳,能进来吗?”

瞳爸送来了水和退烧药。

其实沈瞳已经没发烧了,就是心情欠佳,不想再和她妈闲磕牙。她和棉花糖弟弟之间绝无可能,且不说年龄上的差距,单说学历——她和他当了三年网友,死活不肯见面,不就是因为自卑,想考上个名校的研究生再出去见人吗?

亲爹面前无须设防,沈瞳整个人松懈成一摊猫饼,行为举止也完全猫化,不停地用脑袋去蹭她爸的手:“沈教授,尊夫人真难缠。”

“幸好小女通情达理,只是继承了妈妈的美貌。”瞳爸试了试她的额温,又试了试她的态度,“这位美貌的女士可否介绍一下与那位英俊少年的来龙去脉呢?”

“你又不是不认识。初中同学,超级学霸,没啥可能。”

“可惜了,”瞳爸叹气,“为他感到遗憾。”

沈瞳傻笑,瞳爸又叹了一口气:“女士,你很久没这么开心过了,真和那位少年无关?”

“其实有关,他送了我一个机器人。”沈瞳坦陈。

“哦,被你放弃的旧爱,要旧情重续吗?”

“定义一下‘重续’。”

“就认识论而言,你是整个世界的逻辑前提,先于世界而存在,所以要定义你的世界,得先定义你——你是谁,想要什么,打算怎么重续?”

哲学系的沈教授一开口就令人头大,幸好沈瞳已经习惯了这种对白。

“教授先生,我要画张树状图整理一下思路。”

“我个人的观点,每个人活着都是为了寻找失去的自己,这就是当初为什么我会做出取舍,选择了哲学系。违背自我的选择最终会被现实推翻,你的自我被违背了吗?经济学令你愉悦吗?”

“能学好就行,愉悦不愉悦的,我不在意。”

“我不否认你能学好,但这不是我们探讨的命题,我的命题是沈瞳学经济学,对于经济学是增益,对于沈瞳是损害。既然如此,为什么不重新选择呢?”

“教授,做出这个选择的必要条件,是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嗯,对于不可言说之物,即使保持沉默,答案也始终存在并清晰。”

维特根斯坦先生将毛巾搭在肩上,一只手拿着水杯,一只手拿着体温计,冲若有所思的小姑娘眨了眨眼,再关上了她的房门。

瞳爸的意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装聋作哑没有用,你心里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沈瞳想的却是“想得到什么”和“能得到什么”是两码事,做人必须脚踏实地。这也是被她爸多年逻辑训练训练出的成果——她是一个死理性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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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提要

白茅茅父亲所经营的子豪理发店出事,背后主使者是与何致修有冲突的肖昼,所为不过是因学校拆迁事宜以示警告,让何致修不要破坏计划。为保护白茅茅及其家人,何致修暂且做出妥协,闹事者离开。白茅茅父亲对何致修印象极好,称其“何女婿”,而才与何致修分开不久的白茅茅,忍不住马上就要去见他。

第六章 在干吗

◇1

黎明拂晓时,何致修仍无法入眠,从中学时代起睡眠就一直不大好,好好睡一觉算是奢侈难得。

他躺在办公室支的简易单人床上,端详着钱包中夹着的那张合影,想起许多与她有关的时光,眼眶渐渐湿润。

这个小骗子,这个喊他“何妲己”的小骗子,分明她才是始乱终弃之人。

手机在黑暗中连连响起,她竟给他打电话了。他的心一下子暖了,没有丝毫犹豫便接通,他等待着听到她的声音。

“何致修!一分钟内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直呼他的全名。

据他以往的经验以及对她的了解,叫全名不是什么好兆头。他走向窗户,拨开窗帘,见她竟然真的来了。此时外面的气温应该有些凉了,她只穿着一件短袖单衣站在勘察院外的路灯下,身旁横放着一辆小电动车。

他拿了一条薄毯就往楼下跑,跑向她,一秒多余的时间都不想等。直到快出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他才停止奔跑,大步向她走去。她来找他,是否意味着他们还没有终结?

她望着他疾步走来,他憔悴了、瘦了,本来还想假装凶他两句的也都凶不起来了。何致修,你真是个大傻子啊!

他一见她,便将薄毯披在她的肩上。

“别受凉了,早晚温差大。”他只剩怜惜。

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吵得起来,又怎么能分得开?只顾得上你心疼我,我心疼你。

她什么也没说,涨红着双眼拨通了曾帅的电话,再按下免提。

“你干什么?”他想制止。

嘟嘟几声过后。

“喂,你怎么还不睡……”曾帅从睡梦中被惊醒的声音传来。

“曾帅,我就问你一句,你是女人吗?”她的眼睛斜瞪着何致修,面容却娇俏柔和,真是对他又恼又不忍心。

“废话,大半夜的不睡觉,我还以为有警情呢。没别的事吧?没有就赶紧睡觉!”曾帅下完命令便挂断了电话。

“听到没有,曾帅是女人!你怎么可以把我的女性朋友想成我的男朋友?”她双手抱胸,赌气般地转过身去,嘴噘得高高的。

他蒙了,原来一切都是一场乌龙。

“对不起,我误解你了。”他暂停缓冲自己的情绪,先向她道歉。

“你可真想得出来,难怪中秋节那么反常,忽冷忽热的,原来是在吃这么大的醋。曾帅从小就像男孩,我记得她五岁时,有人逗她说你是不是小男孩啊,她噌的一下脱掉裤子手叉腰站着,特别好笑。”她苦中作乐般地开着玩笑,又对着他翻白眼,问,“你说说看,是不是前几天来过子豪理发店?然后见到我和曾帅在一块儿就误解我了,还闷在心里不说?”

“不是。”

“什么不是?”她快要哭了。

“不是前几天。”他哽噎了,望着她的双眼,内心无比自责加难过。六年前为什么没有问她一句呢?还害她伤心无解这么多年。

“茅茅,对不起……”他一把将她搂入怀里,热泪滚落,他在心里发誓再也不会让她哭。

“六年前你不告而别也是这个原因吗?”她明白过来,虽然怨他,但此刻在他怀里,她什么气都撒不出来,也不舍得推开,只想任由他拥着。

他低头捧起她的脸,彼此凝望。

“我回到这座城市是为了找你。那晚我是去学校找你的,在你的身后喊你,你没有听到,这才开车一路跟着你去的沁海饭店。我和肖昼没有什么关系,统统是因为你。”他每说一句,脸庞就离她更近一寸。

他真想亲这个小骗子。

伶牙俐齿的她此时仿佛失语,她连翻旧账责怪他的心都没有了。

上天啊,此情此景恐怕天底下没有哪个女人还能恢复理智翻旧账。她毫无反击能力,彻底失守了。

何致修,我们和好好不好?

◇2

接下来的那段日子好像变成了粉红色,每天他们的对话都是这样的——

茅茅:给我看看你那边我们的聊天界面。

他发来截图。她一看,发现备注名居然是白茅茅,这可不行。

茅茅:要你把备注名改成小柔荑。

何致修:好。

何致修:那你的界面呢?

她也发了过去。

他看到她设置的聊天背景图是肖战。

何致修:不行。

何致修:背景要换掉。

何致修:至少我们的聊天背景不可以是别的男人。

小柔荑:你是吃醋吗?这是战战啊!

何致修:如果我用别的女明星设置聊天背景,行吗?

小柔荑:哼,不行!!大野猪。

何致修:嗯,小粉猪。

大野猪和小粉猪,真是可爱的一对。她心服口服地换上他的照片。

这美妙的暧昧期呀!你知道他是你的,他也知道你是他的,偏偏没有明确属于对方,带着猜想和试探的萌芽期爱情比两个人正式恋爱要甜蜜多了。

◇3

那次在勘察院见孟巍时,为了方便掌握何致修的动态,她和孟巍添加了好友。当然,她说的是室友采美喜欢吃草莓要找孟巍买。

有一次她看孟巍的朋友圈里发了一张照片。

“何教授的草莓开花了,这个冬天能吃上他亲手种的草莓吗?”

配图是一丛丛种在防腐木木箱里的草莓,开着洁白的花。

她看出来是在勘察院的阳台上。

何致修居然真种草莓了。

“大傻子,草莓不是这样种的。总有一天我要教你怎么种草莓。”她默默下定决心,一脸傻笑。

目睹她笑容的采美坏坏地凑上来说。

“你笑得好色啊!是不是在垂涎何教授的美色?”

……

◇4

又逢周末,何致修将见面地点选在了茅茅没想到的地方。他受母校校长之托有事要回校一趟。难得的休息时间,他想见她,于是约上她一起去。

她和何致修重返清锋中学。

他先去了校长办公室。

她独自慢慢地在学校里散步,四处看看,往事点滴在目。操场、教室、食堂、综合楼……哪里都有他们的回忆。尤其是操场,是她在清锋中学最向往的地方,有太多与他的回忆了。

那时她看他打球时常受伤,便会买来跌打损伤药藏在他的书下,还在他的课桌上悄悄放牛奶和糖果。

有一阵子言情风刮来,班上的女生暗地里传一本书,书中的男主深情多金,而女主只是普通的外卖员。

她想不如学学女主如何抱得心上人。可当她看完第一章,觉得女主的方式有些快,至少目前这两年不行,何致修还没成年。

别人看书没事,她才看到第三章就被老倪给逮住,可真倒霉。

老班翻了翻书,往办公桌上一拍:“争分夺秒看言情小说啊,高考题从里面出?”

“我瞎翻的,没……怎么看。”

“男主叫什么?”

“佟卓尧!”她激动地回答。

“答得挺顺溜,还说没怎么看!”老倪扫了扫书的封面,斥道,“巴黎快不快乐不知道,但从现在起你会、不、快、乐!给我操场跑三圈!!”

跑圈的时候,何致修正在操场上打球。她边跑边偷看他,真希望能一直这么跑下去。深秋的落日里,有那么几回,他也朝她望了一眼。

世间所有的美好也不过如此。

每周五放学,何心齐照例教她做操。她对何心齐感觉格外亲切和喜欢,因为是何致修的姐姐啊。她还臭不要脸地想,要是能追到何致修,将来生个女儿,长得像姑姑该有多好。

她想得挺长远的,何心齐要是知道她对自己的弟弟这样痴心妄想,会不会认为她恩将仇报?

“上次月假,我弟去你家理发店了吧?”何心齐递给她一杯热奶茶。

“多少钱?我给你。”她上下摸口袋,不好意思接。

“我弟请我喝的,反正他的零花钱也没处花。”何心齐粲然一笑,从包里拿出一支护手霜。

“我多出一支,给你擦手。女孩的手将来可是要被心上人握在手里的,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要好好爱护才是。”何心齐温言软语,眼波流转仿若星辉。

她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呆呆地站着。

天下怎会有这般温柔的少女。

“你爸理发的手艺不错,我看得出来我弟很满意他的新发型,回来对着镜子照了半天。”

“我还真想象不出来他臭美是什么样子。”

“我弟特别有反差萌,你想象不到的事还有很多。你猜猜他的童年阴影是什么?”何心齐手托着腮神秘地笑。

“猜不出来,他这样的人也会有阴影吗?”她好奇地摇头。

“他幼年时常随我的母亲去参加一些聚会,一见漂亮女人,她们便娇笑着打量他、摸他的脸,说道——哎呀好俊的小弟弟,姐姐等着你长大。他吓得躲在母亲身后,惊恐地睁大一双眼睛望着她们。回家后他还问我,姐姐,她们的嘴唇那么猩红,不会是要等我长大了吃掉我吧?就像《西游记》里妖精要吃唐僧肉一样。”何心齐学着小何致修的口吻。

小小版的何致修居然这么胆小可爱。

“姐姐等着你长大。”她暗暗地重复,哟,这也是自己想对他说的话。

原来漂亮姐姐是他的童年阴影啊。

想到漂亮姐姐这个梗,她不禁笑了,这全是在操场与他发生的有关的趣事。现在看看,操场除了橡胶跑道褪色变旧了,四周的树木更为高大茂盛外,并没什么其他变化。

她和何致修的关系倒是变了。

当年那个超喜欢何致修的自卑小女孩从来没想过多年后会和他来这里走一走。

我们相爱了,是所有的物是人非里最动人的那一种。

远处有个女生在跑步,体育老师吹着哨子。是哦,又快到一年之中清锋中学开秋季运动会的时间了。回想她与何致修,也曾一起在运动会上出过风头。

那年十一月,学校浩浩荡荡地举行秋季运动会。其他班的同学欢呼庆祝当放假一般,只特优班鸦雀无声,学霸们似乎对学习的兴趣要远大于运动。

“大家积极去班长那儿报名啊,别让其他班小瞧了,认为我们班只会比成绩,其他都不行!所谓‘文明精神,强健体魄’,这八个字才是我们的班风!”老倪充满激情地号召大家。

事实上,课余时间全班除了何致修跑步、打篮球,根本没人去强健体魄。

大家都没有要报名的意思。

“不参加比赛的,运动会结束后打扫操场卫生。”老倪黑着脸。

话音刚落。

“I enroll the shot!(我报名了!)”肖绮火速举手,用英文也能抢第一。

“大家要向学习委员看齐,干什么事都要起带头作用。”老倪表示赞许。

何致修的课桌被围满,全班同学争着抢着选难度低的项目。

“兰波万你还不去报名?我报的跳绳。”赵小霍报完名回来,拿手肘捅她。

“我都行。”她盲目自信。

她不想去何致修那儿抢项目,等人散了才去。

“你又是最后一个。”何致修抬头看她。

“我……刚睡着了。”她找理由搪塞。

他无语地摇头。

“只剩下女子组的三千米了。”

“别的都没了?”她惊得眼睛瞪得老大。都是魔鬼吗?!连集体项目拔河都报满了。

“还有男子组五千米。我建议你还是打扫操场吧。”

“哼,我偏要选三千米。”她拿起报名表填写。

“你跑得下来?”他表示疑惑。

“瞧我这大长腿。”她蹬腿显摆。

他提笔勾选了男子组五千米。

“你跑五千米吃得消吗?熊天恒那么胖居然还跳远,应该让他跑步减肥。”她嚷嚷着要划掉熊天恒的项目。

“喂,我是班长。”他拿过笔,不许她涂改。

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拿“班长”的职责压人,他的眼神干净如洗,纯粹坦荡,真是满身正气的好儿郎。

她瞄到他桌上放了一本《解密恐龙化石》的科普书,他难道也对恐龙有兴趣?她暗自想着。

我们女孩单相思时,喜欢怀揣心事不停地找与对方的巧合和共同爱好,以便寻找话题。她琢磨着回到座位,岂料老倪站在教室门口对着她招手。

想必准没好事,她做好了挨训的准备。

“这次运动会的开幕式由你来举班牌。”老倪露出一副“意外不意外?惊喜不惊喜?”的表情。

“我?!”她难以置信。论班上女生的礼仪形象,赵小霍最出类拔萃,有多年的芭蕾舞功底。总之,按理轮不到她。

“朴素大方是我们班女生应匹配的精神面貌,况且上次课间操的事……唉,就当给你一个施展自己的机会吧。”老倪真是让人又爱又恨的班主任!

她把这件事告诉赵小霍。

“什么,你举班牌?高一高二时都是我举的!”赵小霍乍然起身,脸气得鼓鼓的。

“我也没想到啊,本该是你的。”她看到赵小霍一脸失落很内疚,虽然也想借此机会让何致修另眼相看,但友情更重要不是吗?

“兰波万,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别想放弃举班牌,给我好好争气!我在你的面前从不隐藏情绪,你别放在心上。”

“可是……”

“少废话,不就举个班牌嘛,你上!咱们可是有着一起扛下全班倒数冠亚军的友谊的。”赵小霍伸手握住她的肩。

“将来我追到何致修,你得做伴娘!”

“行,还替你洞房。”赵小霍哈哈大笑着逃开,她追着赵小霍满校园跑。那段友情岁月真真令人怀念。

运动会那天,气温骤降。她特意让爸爸把她的马尾编成四股辫,发尾留一撮头发翘起,再夹上菠萝图案的发卡。

圆领白衬衫、黄丝带领结、黄格子半裙、球鞋,装扮似乎并不符合老倪的要求。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老倪应该不会批评吧。她边自我安慰,边把校服塞进书包里。如果老倪不同意,她再换上校服就是了。

她还偷偷翻出一支不晓得过期多久的口红,薄薄地涂上一层,脸颊上再抹点当腮红,看起来元气满满。

“当当当——菠萝少女!”她跳到爸爸面前。

“冷不冷哦!”爸爸执意拿了件长羽绒服给她套上,她老老实实穿好,不然他一整天都会困在“茅茅冻坏了”的担心之中。

她提早冲进教室,在何致修还没来之前脱掉羽绒服,裹上校服外套。随着教室门的每一次被推开,她的腿都被严寒袭击!

七点整,何致修走进教室。

“看我,看我,看到我的与众不同了吗?”她心里念叨,表面端庄地坐着,保持微笑始终注视着他。

可是并没有,他像一阵风般从她身边经过。

算了,还是把羽绒服穿上,她泄气地想。可能是心情的关系,她感觉背上发痒,隔着衣服挠了挠。

老倪来教室后特意打量了她两眼,没说什么,带着全班同学拿出所向披靡的气势走向操场。她脱掉羽绒服,举着班牌走到全班最前面的位置,等待入场。

何致修去升国旗了。

“特优特优,唯我称雄!”特优班的口号十分霸气。

“兰波万,兰波万!”赵小霍隔着几排,压低了嗓子喊。

她不敢回头,可后背还是很痒,但是得忍住,不能挠。

“毛,毛!”赵小霍又喊。

她听不太清,注意力全在何致修身上,以为赵小霍是喊“茅茅”。

何致修升完国旗回到班级队伍里,站到她身旁时,她悄悄看着他笑,期待他能看自己一眼。

十秒后,他果然看向她,再看向她的背。

“去卫生间,把衣服上的毛清理掉。”他压低声音。

“什么?”她还没反应过来。

“你的后背有许多鸭毛。”他严肃之余忍俊不禁。

……

总算知道痒的缘故了,爸爸夏天时囤的五折羽绒服,劣质的,钻毛。她好惨,总在何致修面前出糗。

“你帮我弄一下啊!”她急了。

他毫无反应。

“何妲己,帮同学弄掉鸭毛难道不应该吗?”她求助于他,眼看老倪就要从对面绕过来了。

“来不及了,被老班看到会训我,求求何妲己了。”她一副哀求状。

他无可奈何地朝她迈出一步,一根一根地摘掉她背上的鸭毛。他的指尖触碰到她的背时,她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快要蹦出来。

他将手心里的鸭毛放进校服裤口袋里,回到原位站立,淡定如一切都没发生。

何致修好像脸红了。

老倪被她青春靓丽的穿着惊到,莫非以为她会穿那件大红色的羽绒服举班牌?老倪默许了。

何心齐穿一袭旗袍,薄呢的,绿底,领口绣着一朵洁白的姜花,清雅又古典。她立在人群中,没有半点攻击性的美,连女生都感到动心。

可爱在高贵优雅面前,简直不值一提啊。

“糟了!”她惊叹。

他吓了一跳,问:“又怎么了?一惊一乍的。”

“何致修,我喜欢上你姐姐了,要不我做你的姐夫吧……”她痴望着何心齐,眼冒金光。

“想得美。”他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笑。

她再次捕捉到了!!何同学笑的时候她看得特别清楚,好喜欢何妲己的笑。

“你的鸭毛。”何致修朝她摊开手,是一撮黑色的鸭毛。

她鼓起一口气,吹向他的手心。随后那些鸭毛轻飘飘地飞了起来,飞向他的脸,她咯咯笑了。

“制造垃圾,还不捡起来。”他假装凶狠。

她跳起来,左伸手,右伸手,在空中抓着。有根鸭毛落在他的发丝上,她探手想要摘下来,却又缩回手。

“帮我别一下。”他转身背对着她,手举号码布。

她接过号码布,仰头望他。何同学可真高。她才一米六,他至少有一米八了吧。她小心地开别针,将别针别在他背上的球服正中间。她的手在抖,好怕针会戳到他。

这是他们同班以来距离最近的一刻。

顺利地举完班牌后,她在厕所里换裤子。

“兰波万你什么耳朵,喊你几遍听不见啊?”赵小霍敲她的脑门,打开一罐雪碧递了过来。

“我以为你是喊茅茅。”

“我一般都喊兰波万,没想到何致修会替你拔毛解围!”

“话到你嘴里咋就那么难听呢?拔毛?”她抿了一口雪碧,忽然意识到是在厕所里……

“我发现何致修挺关注你的。也许是同情心吧,就像我对你也是。”赵小霍摊了摊手。

一句无意的话深深地刺入她的心头。他是出于同情?知道她爸是残疾人,所以可怜她?她承认自己的自卑心泛滥了。是啊,她凭什么去喜欢人家?是人傻胆肥吗?

男子组长跑五千米开始,全校人恨不得都拥在跑道两旁,为何致修摇旗呐喊。那些女生不为自己班级的男生加油,说好的班级荣誉感呢?!

她一反常态没去,坐在操场的角落里,一根根拔着从羽绒服内里钻出来的鸭毛。听到何致修的名字被喊得响彻操场,她索性捂住了耳朵。

“恭喜高三特优班,何致修以16分13秒的成绩取得男子组长跑第一名!”广播站传来捷报,操场上一片沸腾。

男子组跑完就是女子组。她简单地热身,再做预备动作。只见何致修被迎上去的熊天恒和胡国庆扶住,他甩开他们俩的手。跑了五千米,何妲己一定累坏了,她没出息地心疼起来。

“兰波万,加油!”赵小霍挥舞着手臂。

校长和裁判从她的身边走过。

“这位同学的腿长,是个跑步的好苗子。”裁判认真地审视着她说。

呵呵,很快便证明他的判断失误了。

发令哨吹响,最初她使劲猛跑,遥遥领先。可一圈下来她的体力就有些跟不上了,渐渐落后。裁判看着她的脸色都尴尬。

何致修随后跑上来,只见他满头大汗,脸侧的青筋冒起。

“你干吗跟着我跑?快去休息!”

“你是我们班唯一跑长跑的女生,我不放心。”

哦,他是班长。

“顺着呼吸节奏跑,两步一吸。”他教她。

她跟上他的节奏,步伐一致,咬紧牙关跑啊跑。跑到第六圈时她的肺简直快炸了,还喘不上气,嗓子火辣辣的疼,背脊发冷,有种窒息般的难受感。

别人早已跑完三千米,并且名次也已经产生,可她还是顽固地跑着,跑得满头大汗,强忍着想吐的感觉。围观老师和同学都看着她和何致修跑,她也顾不上别人的议论了。

“何致修……你是怎么跑完五千米的……”她喘着粗气问。

“用鼻呼吸!别说话。”他的嗓子都哑了。

她闭上眼慢慢地跑,还剩下最后一圈半。

“呼……呼……”她的耳朵里只能听见自己粗重的呼气声。

“别跑了,你的脸色好吓人!”赵小霍跟上来,很担心她。

老倪也跑过来。

“白茅茅!何致修!你们给我停下来,不要把身体搞坏了。”

她没力气纠正老倪,就是死她也要坚持跑完。

“你别陪我跑了……”她有气无力地说。

他并不理她,只是跟着她跑。

“白茅茅!兰波万!”老倪情急之下连外号都叫出来了。

这么多年来,在别人眼里她好像没有什么自尊,也好像不会受伤害。

“落榜也不意外,你爸的智力摆在那儿。”这句话是妈妈得知她的高考成绩后在电话里说的,她同母异父的弟弟都已经四岁了。

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她双眼模糊,硬是跑完了三千米,虚脱地瘫坐在终点,心慌得直冒冷汗。

何致修陪着她跑完全程后才默默地走了。

“你是不是蠢疯了?别人眼见拿不到名次就不跑了,你跑完了又有什么意义,连裁判都走了!”赵小霍边骂边给她披上羽绒服,又是擦汗又是揉腿的。

“何止她呀,我看我弟也是疯了,刚跑完五千米,又跟着跑了三千米。”何心齐放下一盒鲜切水果,眼里满是疼惜。

害他姐姐心疼了。

她注视着操场上何致修逆光走远的背影,夕阳迎面,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她怎么都忘不了。

广播里在播报女子三千米前三名的名字。

“经裁判组决定,特优班白茅茅同学,作为唯一一个在比赛时间结束后仍坚持跑完三千米的选手,精神值得嘉奖,获得体育精神奖。”

震惊!难道是对她夸下海口的裁判碍不过颜面特别颁发的?

这是她人生中首次获奖。

“我晕,你拿奖了!!”赵小霍激动得都快把她给摇散架了。

“去医务室。”何致修走过来,低头看她。

“我没给咱们班丢脸。”她苦笑。

“你有低血糖的症状。”

“我不去。”她犟道。

他突然弯腰,一把拦腰抱起她,往医务室跑去。

何致修抱我了!她满脑子都是这句话。

“我傻了……妈呀,头更晕。醒醒,别想多了,他这是同情你。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愣住了,完了完了,我要成为众矢之的了。”她的内心戏十足。

在医务室简单地检查过后,她喝下了四支葡萄糖后躺在床上休息,渐渐平复心情。

“低血糖可轻可重的。”他坐在她的对面,递过来几颗糖。

“可怜我?”她望着糖发呆。

“什么意思?”

“你让姐姐教我做操,还有今天送我来医务室,都是出于同情。因为我爸是……残疾人。”“残疾人”这三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心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你什么脑筋?”他脸一沉,看起来是生气了。

她有点怕。

“好像所有人都在嘲笑我。”

“你的自信呢?”

“我根本就没有真正自信过,那种从骨子里生出的自卑……你怎么会懂呢?没有本领一无是处。如果我不是人类而是某种动物,应该快从地球上灭绝了。”她哽咽了,停顿一下后转而说,“我深知这是我的弱点,也一直想战胜它。”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倾向她,离她的耳朵很近很近,轻声说了一句:“濒危物种的你今天就挺棒的。”

濒危物种,她被逗笑了。

这是何致修第一次夸她呀。任何时候想起这句鼓励,她都会感觉很温暖。

记忆中的那个午后,清风,白云,蓝天。

她倚着三楼的栏杆发呆。

“兰波万,校园QQ群里都在议论你,你这下可是全校闻名了。”赵小霍晃了晃手里的新款步步高音乐手机,是乔妹代言的,风靡一时。

“哇,你妈给你买新手机啦……”她捂住嘴,警惕地望了望四周,声如蚊蚋地道,“别拿出来,老班都没收多少手机了。”她心心念念着等高考完就去打暑假工,攒钱买一部。

“我妈说等我艺考通过就给我换苹果,到时候这部送你。”赵小霍将手机往她怀里一抛,吓得她摊开羽绒服接住。

“iPhone4?那得四五千吧。”她打开手机找音乐功能。

“拜托,都出4S了好吧。”赵小霍鄙夷道。

从小到大,赵小霍接触的事物都比她超前,她不知接手了多少好东西。每次赵小霍故作一文不值地扔给她,都是希望她能心安理得地接受。

她喜欢听歌,赵小霍曾送给她一个MP3,陪伴着她枯燥的周而复始的初中生涯。每晚写完试卷,关上台灯,她躺在被窝里,戴上耳机,单曲循环某首歌,焦虑的心便会静下来。若不是赵小霍,她的青春将永远缺失一块。

“你不好奇群里在说你什么吗?”赵小霍拿出镜子补涂防晒。

“反正都不是什么好话。”她想起在医务室里何致修说的那句话——

“你眼里的你是怎样的,那你就是怎样的。他人口中的你,不过是他人心中折射的自己。”

“兰波万,你真坚强!!”

“我是裘千仞的妹妹皮千仞,全靠脸皮厚活到现在。”她没心没肺地笑了,将镜头对准赵小霍。

赵小霍的长相,是将“老子最美”一览无余摊在脸上。相比何心齐,赵小霍的美显得霸气,有侵略性,不讨女生喜欢。

“你的内心太强大了,这个世上大概只有何致修能伤到你。”赵小霍发出感叹。

“你也能,我喜欢的人都能。”

“傻姑娘,喜欢你的人不能。”赵小霍挡住脸,将手机推向另一方。

她眼前所见的画面,是人山人海的操场。尽管隔得远,她的目光依旧瞬间锁定何致修。他在和校长说话,因为比校长高出很多,他将身体略微放低,举止十分得体。

他点头。

他笑了。

他是在说什么呢?笑得那么腼腆。她心里想。

“帮我和何致修拍一张合影吧。”

颁奖典礼开始。

《运动员进行曲》响彻操场,她站在全班女生队伍之首,何致修的身旁。

她偷偷看他,一旦发现他看向自己这边,就立刻假装看向别处。

讲台上,校长慷慨致辞,她一句都没听进去。直到校长悠悠地开始报上台领奖的同学的名单。

“高三特优班,何致修、白茅茅。”

她的名字和何致修的名字被连在一起念,她好开心。从未想过有一天能与他并肩站在校园讲台上领奖,虽然是掺了水分的奖,不过这三千米跑得是真值。

何致修走向讲台,她紧跟在他身后。她隐约听到有同学在起哄,超紧张。

第一名的奖品是毛巾五件套,她的是保温杯。

“是你的话,拿哪个颜色?”他低声问。

“嗯?粉色。”她还没反应过来。

赵小霍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台单反相机,煞有其事地在台下朝她比画,挥手示意她向何致修靠近。

她挪了挪脚。

“再近一点。”

她又挪了挪脚,感觉自己的校服都挨到何致修的校服了。

她举着奖状,双手比“V”,脑袋歪向何致修,眼睛向上偷瞄他,笑容灿烂又激动,露出有点蠢的八颗牙齿。他看向远方的天边,露出完全不知道镜头在哪儿的侧脸。

照片在那一秒抓拍定格,是她少女时代永远的一瞬。

赵小霍说这张照片能拿摄影大奖,连名字都想好了,叫《那些年我们没追到的男孩》。

她翻看相机,居然再也没有第二张合影。有的是乱七八糟一堆人,但凡有何致修的,她全要赵小霍保留下来。

“这张有他,留着。”

“糊成这样,他在哪儿?”赵小霍不解。

“是这一半身影,你看,他的耳朵、他的胳膊……”她把照片放大,一点一点指出来细节。

“你不是说你有三百度近视吗?”

“我看何妲己时就不近视。”她理直气壮。再糊的照片,哪怕只露出他的胳膊,她也能知道是他。

其他照片拍的全是体育班的金傲中,在这次运动会上拿奖最多的男生。她好像知道了赵小霍一个不得了的秘密。

回到教室,她看见课桌底下放了一盒粉色毛巾,上面贴的便笺纸上写着:给你爸的理发店用。

他把奖品送给她了!!她开心得跳起来,飞快地将保温杯放在他的桌子上,就当交换战利品,真是最美不过暧昧啊。

日落时分。

她拖着赵小霍去照相馆,将那张唯一的合影冲印成十二寸的相片。她在相片背后一笔一画写下——

这是很好很好的一天;

他是最好最好的少年。

2011年11月19日

“在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入神?”何致修走到她身旁,唤回她的思绪。他从身后变出一支丹桂,母校的桂花永远要比别处的香。

她嗅了一口香气,眼里藏着泪花。

“谢谢你。”她心中百感交集,想说的话很多,能一下说出口的却只有这句。

“小傻子。”他看着她的模样,真不知道要做哪些事才算疼爱她,他不舍得她有丝毫难过。

何致修,谢谢你在我并不懂什么叫呵护的时候就已呵护我了。

难得青春里有过你。

◇5

何致修照例每天发来消息,问她在干吗。

起初她还能满心欢喜地告诉他。

得寸进尺后,她实在是不耐烦了,憋了口气狂打一串话发过去。

小柔荑:何致修你到底什么意思?你有偷窥癖吗?还是你求知欲旺盛!就知道问在干吗在干吗,能不能换点别的话题?

何致修:就是想知道你在做什么。

小柔荑:想我了?

小柔荑:快点说你想我。

何致修:是关心你。

好气哦,这个大野猪,回复得那么斩钉截铁。她想到喂汤圆的事,也就不强迫他了,免得他一本正经地解释。他向来含蓄内敛,不是那种会把情话和表白挂在嘴边的人。他言出必行,行之必果。

呵呵,不过迟早有朝一日他要打自己的脸。

有一天,她无意中看到一篇高票数答案归纳,其中有一条——

如何隐晦地表达我想你?

在干吗?

那一刻,她的心里好像有无数个粉色泡泡在升起。

她将这张图保存了下来。

第二天早晨,他又发来微信。

何致修:在干吗?

小柔荑:

如何隐晦地表达想你?

“在干吗?”

她直接将这张图片抛给了他。

这是在表白的边缘试探,她紧盯着手机屏幕,猜想他肯定会绕开话题或者否定。

“对方正在输入……”显示一秒后,她看到了他的回复。

何致修:嗯。

只是这样一个“嗯”字。

像是过了许久许久,她回复他。

小柔荑:我也是。

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对女孩表达想念。

实体书即将上市,敬请期待!

恋爱 恋爱技巧 男神
如何追到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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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茅茅 比起“我喜欢你”,“一起努力”更有意义。

1820 人赞同了该回答

谢邀。

男神已经是我男朋友啦,刚刚躺我怀里睡着(勿打,不是故意虐狗),那就趁这个时间来说说我是怎么追到男神的吧。

说起这条追夫之路也是漫长,流泪〒▽〒

第一,写信。

作为一个颜狗,喜欢自然始于对男神何致修同学的颜值,感觉初恋来了,当机立断写信告诉他“我追定你了”。不过何同学并没有接信,很高冷地拒绝了,并且没多看我一眼。卑微.jpg

不过!我不放弃!

所以接下来我的 第二步,当众告白。

跟何同学是同班同学,我越来越被他身上的魅力吸引,长得帅、学习好、人品佳……总之全世界的优点放到他身上都不为过。高考宣誓大会上,我当众向他表白,结果自然是被拒……何同学对我一脸嫌弃……我也成了令全校轰动的人物……所以姐妹们千万不要学我啊!

然后我就冷静地思考了很久,打算进行第三步——认真学习,提升自我。

何同学作为学霸,那我就一定要跟上他的脚步,希望将来有一天能跟他比肩而站。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努力学习,不懂的问题就请教何同学,加油考上大学,现在已经是一名人民教师啦。

几年后我们重逢,又发生了很多事,最终男神成了我的男朋友,将来还会成为我的老公。害羞.jpg

现在回想起来也是挺正能量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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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一觉醒来没想到会收到这么多小可爱的赞和喜欢,感恩感恩。

那我就再多说几句,嘻嘻。

其实怎么追倒是其次,关键是要有一颗真心。还有就是……前几天男朋友跟我坦白说早在高中时他就喜欢我了,只是怕影响我的学习才一直假装高冷。这个直男真是气死我了,已经将他一顿暴揍。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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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好多来催更的姐妹,说明一下,此帖不会再更新了,想看更多我和男神的故事,可以关注《很长很长时间都爱你》这本书,即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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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启用前
2020年清锋中学随堂测试

命题人:很长很长时间都爱你

一、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12分,共60分。)

1.何致修名字的来历与以下哪本书有关?

A、《礼记·大学》

B、《诗经》

C、《楚辞》

2.“我对你啊,志在必得”是谁说的?

A、何致修

B、白茅茅

C、曾帅

3.白茅茅与何致修的“久别重逢”是在哪里?

A、班级群

B、皇后镇

C、子豪理发店

4.重逢后,白茅茅和何致修的第一次约会去做了什么?

A、看电影

B、摘草莓

C、爬山

5.何致修比白茅茅小几岁?

A、三岁

B、四岁

C、五岁

二、判断题(本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何致修不喜欢迅猛龙。 ( )

2.白茅茅曾在高考宣誓大会上跟何致修告白。( )

3.白茅茅给何致修写过四十八封信。( )

4.何致修没有种过草莓并且拒绝种草莓。( )

☆温馨提示:

凡是满了60分的及格分数,只要截图此版说出你的分数,并带#很长很长时间都爱你#话题分享至微博并@怪熊子,就抽两位朋友送白槿湖任意作品一本。

再提醒一下,答案倒过来就能看到。

小编已经明目张胆地放水了……一起上微博晒图来玩吧!

×√√×ACABBA:案答

心上人

顾城总是戴一顶直筒的高帽子。

有人说,那帽子是用裤腿改造的,是从牛仔裤上剪下的。

也有人说,那帽子是谢烨为顾城缝制的,但用的不是牛仔裤裤腿,只是用了同样的布料而已。

为什么顾城总是戴着那么一顶怪怪的帽子?

有很多种说法,光顾城自己就有很多花样翻新的说法——

“这是我的‘思维之帽’,可以把外界的纷扰隔绝。”

“这是一根天线,可以收听福音。”

“这是一个烟囱,从头顶上有气冒出来。”

“我戴着这样的帽子上街,引得满街的女孩都对我笑,这使我很得意。”

“我好像平生做的唯一一件完全由自己选择的事,就是做了这顶帽子,并且戴到了脑袋上。这是我的家,我老待在家里很安全。”

“为什么不戴呢?这是我做的帽子。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做自己的帽子,就像每个人应该写自己的诗一样。”

在顾城的影集里,从小到大,从国内到国外,他戴帽子的时候似乎比不戴帽子的时候要多。在不同年龄、不同场合,他喜欢戴各种样式的帽子,直筒的、带帽沿的;花哨的、素净的,甚至是军帽。

在顾城看来,他的帽子比他的诗有名。他发牢骚:“诗不被看见,帽子老被看见。我的妻子建议我去报一个专利,再去时装展览转上一趟,也许卖诗不成,可以改行卖帽子。”

诗歌重要,帽子重要,爱情更重要。

诗人比其他人更需要爱情。

“我爱是因为我渴望,也是因为我恐惧。”顾城的渴望与恐惧就像他身上的高尚和卑下,真理与谬误,善良与邪恶,天才与疯狂,只有一步之遥。

顾城一生中做的最疯狂又最惨烈的事就是他杀死了爱情,杀死了妻子谢烨。

他初次遇见谢烨,是在一九七九年七月,因为一阵风。

那时,顾城和父亲顾工在上海。有一天,顾城刚出屋子,风就把门吹关上了。门是撞锁,他没带钥匙,想进去,却进不去了。他突然就十分生气,对风生气,对整个上海生气。他能怎么做?杀死风?杀死上海?他杀不了风,就像他杀不了上海一样,他不过是一个暴躁易怒又敏感脆弱的诗人。

干不掉风,进不了门,那就不进了。

干不掉上海,他头上的帽子——那个布做的烟囱,也无法让他的怒气从头顶上冒出来,那就离开上海。他当即去了火车站,买了一张火车票,打算回北京。

在回北京的火车上,谢烨出现了,他们的座位紧挨着。

他们谁都不知道,这一场相遇织就了后来悲喜交集的岁月。或许这样说,在他和她眼神第一次互相触摸的那一刻,他们谁都没料到,就在那一刻,幸福的种子种下,悲伤的种子也埋下了。

如果人生可以重置,如果那天没有那阵恼人的风锁上顾城的门,顾城没离开上海,没在火车上遇见谢烨,是否就没有后来的欢喜和悲凉呢?

未必。

他们不在火车上相遇,或许便会在某年某月开往某地的汽车上相遇,又或是在上海某个街道的转角,眼神交错,宛如久别重逢。

这世间,在看不见的地方,在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双大手用着漫不经心又无比坚定的力量操控着俗世男女的聚散离合,引他们喝下喜怒哀乐的酒。

在火车上,顾城看见谢烨,他选择了躲避,如回避一个空间或一棵清凉的树。他很会画画,画遍了谢烨身边的每一个人,包括那个他认为满脸晦气的化工厂青年,却独独没有画她。

不,不是他不画她,而是画不成她。她亮得耀眼,亮得他的目光无法在她的身上久留。

白昼远离,黑夜深浓,除了他和她,所有旅客都睡着了。他们开始说话,他不知该说些什么,就对着她念诗。他也和她谈电影,和她讲起遥远的小时候的事。

黑夜再长,终有尽头。天光大亮,火车靠站,顾城慌了。他害怕和谢烨分别,或许就此一别,将永不再见。她的声音,她的目光,他为她念过的诗,他们所有的对谈,譬如一场幻觉。因为太过美妙而心生依恋,因为幻觉将逝而无比惆怅。

在诗歌之外的疆域,面对俗世生活,顾城往往不够勇敢。但这一次,面对即将离去的谢烨,他勇敢得连自己都感到惊讶。他把自己的地址塞到谢烨的手中,等着她日后来寻自己。

谢烨说,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短,而命运总是漫长的。

电影《顾城别恋》中,谢烨寻到顾城,未交谈几句,顾城便对着谢烨大声说:“我是一座城。”这是对她辩解,也似是在向世界宣告:他在这尘世中,亦在这尘世外,貌似有交汇,其实互不相干。他是一座独立的城,无边无际,干干净净,他是城里的国王。

若对诗句之外的顾城不甚熟悉,对顾城的妻子谢烨、情人英儿不知其二三事,看电影《顾城别恋》,你或许只有一个感想:诗人,可怕的诗人,顾城分明就是疯子。

梁实秋曾于某篇文章中说,一个诗人在历史里似乎是神圣的,但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是个笑话。单从《顾城别恋》了解顾城,甭提住在顾城隔壁,甚至连认识顾城都是一件疯狂到令人恐慌的事。

据闻,为娶得谢烨,顾城做了一个箱子,将箱子搬到谢家门前,夜夜眠宿其中,想感动对他颇有成见的谢家二老。据闻,谢家二老始终不同意谢烨嫁给顾城,他们认为顾城有精神病,也曾带顾城去精神病院看医生。

姜是老的辣。谢家二老不同意自家女儿嫁给顾城,大抵他们已隐隐望见弥漫在顾城灵魂里的悲怆命运。只是他们也说不上来到底是哪根弦不对,也猜不透那一根不对的弦会弹出怎样呜咽的曲子。得不到父母祝福的婚恋往往是不值得继续推进的。

但是,一九八三年八月五日,顾城还是娶到了谢烨。

英儿未出现前,顾城的确是一座城,一座最小的城,只能住一个人,住他的梦中人、他的心上人和他的爱人——谢烨。

更多时候,顾城从谢烨那儿获得的爱类似于母爱。谢烨也说和顾城在一起,就像养着一个大孩子。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我想涂去一切不幸。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我是一个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我任性。”顾城在诗中写。

任性的顾城不愿意工作,或者说,他不肯为挣钱而劳动。他认为伟大的诗人都不是现存功利的获取者,艺术最主要的就是要脱离生活。尤其隐居新西兰激流岛后,顾城颇为享受在这座小岛上的简单安静的生活,养鸡、种菜、写诗。可是,人活着就离不开柴米油盐,何况顾城和谢烨还有了儿子三木。谢烨说三木不能靠吃鸡蛋成长,而她卖春卷也挣不了几个钱,日子实在是太辛苦。顾城厌烦谢烨谈钱,太俗气,他不要做俗人。

顾城只想和谢烨过这样的生活:有一个门口,哪怕门很低,只要有太阳。早晨,阳光照在草地上,和爱人扶着自己的门站着。太阳是明亮的,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草的叶子。他们望着这个世界,不说话,彼此轻轻地倚靠着。顾城认为这样便十分美好。

可谢烨做不到。

并非她不愿过浪漫的生活,哪个女人不爱浪漫呢?然而饿着肚子,纵使太阳明亮,露珠晶莹,星光璀璨,皓月似水,有诗歌,有六弦琴,有所有浪漫的因子,但这种浪漫未免太过酸楚。

谢烨说,她只是一个女人。

哪个女人不爱华服?没有华服,有爱,或许亦可继续承受,但至少不要空腹,不要断炊。而爱,谢烨越来越发现顾城给她的爱过于单薄了。她爱他,可以爱他爱得像他的母亲,纵容他任性,为他打理所有他不肯去做的生活琐事。但她到底是个女人呀,女人因为爱情可以为男人变得十分有担当,担当一年、两年,三五年,七八年,如此担当,如此负荷,终究有一天她会疲累。她多么期望自己所爱的男人也是有担当的,能为她撑起一片天,让她柔软地做一个女人。

尚在恋爱时,谢烨曾写信给顾城:你跟着我当然不坏,可你知道我在跟什么呢?

顾城或许不知道吧。

如此生活,他们之间一定会有不少争吵。在顾城长长短短、深深浅浅的诗行里,一定有一些句子爬满了谢烨的眼泪。

英儿来了。

英儿和顾城相识于国内的一场诗歌研讨会。顾城、谢烨旅居国外后,英儿和顾城也常有书信往来。

至于英儿前往顾城和谢烨夫妇所居住的激流岛的原因,有人说是英儿想出国,于是顾城夫妇做担保,她就离开故国了。也有人说是顾城请求谢烨准许英儿到激流岛,准许他们三个人共同生活。又有人说,谢烨为缓解和顾城的矛盾,投顾城所好,邀请英儿来激流岛。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一百个人有一百种说法。

在激流岛上,谢烨、顾城、英儿三个人一起生活。

倘若在古时,男人左拥妻右抱妾,男人欢喜,妻妾或许也能和睦相处。顾城希望谢烨能和英儿和睦相处,三个人浪漫地生活下去。

事实上,谢烨和英儿也的确不曾有过正面的激烈冲突。

但是,女人心,海底针。谢烨真的可以很宽容地和英儿分享顾城吗?

爱是自私的。真正的爱情是专一的,不,是狭小的,狭小到只能容下两个人的存在。因为爱情不是慈善事业,不可能慷慨施舍。如果有一天你愿意和另一个人分享你的爱人,那或许不是你爱他爱到愿意为他做任何事,而是你已经不爱他了。

迫于生计,一九九二年,顾城偕谢烨去德国讲学,英儿独居激流岛。次年,顾城重返激流岛。行遍天涯,他最为眷恋激流岛,“这岛极美,粉花碧木”。在岛上,他活得最自在也最快乐。

令顾城吃惊的是,英儿已随一个练气功的洋人走了。

而谢烨,此时也已打定主意和顾城离婚。

谢烨、英儿这两个顾城深爱的女人,一个要离去,一个已离去。于顾城来说,堪称毁灭式的打击。

顾城在遗书中说,谢烨是有计划地毁灭自己的生活,意思是一切事情尽在谢烨的掌控之中。她准许英儿和自己生情,在英儿离开后,她亦离开自己,给了自己最深重的打击。

有些人赞同这种说法,并由此揣测或推演顾城、谢烨、英儿的三人生活。

谢烨恨顾城吗?或许有。爱一个人,爱到不如意处,爱有多深,恨就有多强烈。谢烨想和顾城离婚,或许早就有此主意。在顾城决定重回激流岛后,她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可若说每一步皆是谢烨布棋,未免有些牵强,且有不公之嫌。为何不这样想?谢烨终于决定为自己活了。多少年来,她的生活重心都只是顾城。这一回,是她心中真实的自我苏醒了。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活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完成自我。这是基础,是皮,皮若不存,毛将无处安放。

谢烨被所谓的爱情牵扯着,蹒跚奔跑了许多年。她也得为自己跑几步,用自己的节奏,在自己最想去的路上奔跑。

遗憾的是,她身边的那个人是顾城。

这个顾城,在她刚恋爱时,她的父母就提醒过她:这人有病。

诗人顾城,他穿过罪恶的现实发出声音,告诉人们在被晨光照亮的河岸上有一种快乐与人类共存。哪怕土地粗糙,哪怕海上有生锈的雨,哪怕月亮被上帝藏进浓雾,哪怕小巷又深又长,没有门,没有窗,人们身上布满了明亮的泪水。纵然如此多艰难,请人们依然要坚持用黑夜给的黑色眼睛寻找光明。诗人顾城当然可以用一生来捍卫他的这个光荣理想,并去追求他的理想生活。

但是,他是诗人,同时也是男人。

男人要做男人应该做的事,尤其是在面对妻儿时,男人要毫不犹豫地挑起属于男人的担子,要披荆斩棘、无所畏惧,要驯服生活。如果不能,那就选择孑然一身好了。不要去招惹女人,不要结婚,不要生儿育女,不要招惹俗世尘埃,因为你担不起。

可诗人顾城却问妻子谢烨:“我不知道我能做些什么,但我知道我要做。在我失败的时候,在世界的大门都对我关上的时候,你还会将你的手给我吗?”

她的手其实一直都在他的手里。她的人生只有三十五年,其中十四年的光阴都给了他。遗憾的是,他是一个活在天才与疯子之间的诗人。他在红尘中,却又坚持活在红尘外。

诗人又怎样?诗人不必谙人情世事?不必食人间烟火?

诗人也要活得一身都是世俗的热闹才好啊。

人活着,首先得活得是个“人”,然后才是诗人,或这个人、那个人。

在遗书中,顾城对儿子三木说:“愿你别太像我。”

顾城希望儿子三木别太像他什么?

顾城有“人可生如蚁而美如神”这么一句。的确,他在烟火生活中一败涂地,他的生如蚁美如神只存在于诗歌天地里。或许顾城最想对儿子三木说:人,要灵魂美如神,但肉身要入世,使足力气莫生如蝼蚁遭生活轻贱;有能力谋得稻粱,更要有能力让自己爱的和爱自己的人快乐且幸福。

一九九三年十月八日,新西兰激流岛,在顾城、谢烨、英儿三个人曾共同生活的寓所里,谢烨负伤,后不治而亡。伤亡现场有一把沾满鲜血的利斧。顾城则悬树自尽。有人说,那把斧子是顾城杀妻的凶器。

城坍塌了。

他好像是一阵风。

她好像是一场梦。

生命的美,千变万化,终为灰烬。

遥远的松林中安放着他们最后的愿望。松林下有海,远看像水池,一点点跟着他们的是下午的阳光。他们人时已尽,而人世很长。他们是休息了吧。走过的人说树枝低了,还有走过的人说树枝在长。

在更远的地方,三月的风扑击着明亮的草垛,春天在每个夜晚数着她的花朵。诗人合着眼,世界与他无关。

午夜飞行

001

“瞧见了吗?五楼左数第三个,窗台外搁着仙人球的,就是那扇窗户。”我仰起头,手指面前楼房的一扇窗,示意旁边的人朝那儿看。

“记住了。”他抬头简短地应道,声音冷静且果断。

“接下来我需要做什么?”我退到榕树投下的阴影里,认真地打量他。尽管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他仍旧穿着衬衣和西装裤,一丝不苟地系着黑色领带。

“你得向她提起在这间屋子里发生过的事,”他不无严肃地吩咐我,“那是引导她做相关梦的鱼饵。”

“鱼饵?”

“是的,”他点了点头,“人不总是这样吗?没有具体的提示物,很难想起之前的人或事,总得有什么东西触动她。放出饵,我才能进入她的梦。当然,也未必能百分之百让梦上钩。毕竟人的梦境是一片深海,复杂程度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深不可测的海洋,其最黑又最深的海底游动着成群的鱼。它们形态各异、色彩混杂,仿佛一个个奇诡独特的梦。

“请放心,我会努力钓起她的梦。”言毕,他向我挥手道别,几步迈入炽烈的骄阳下,很快便和白花花的日光融为一体。

我再次仰望窗边有仙人掌的窗户,那扇窗户后面是我和她曾生活过两年的地方。那里有着她的记忆,也是通向她梦境深海的入口。

我会找来钓梦人钓梦,是因为与她的一次偶遇。

002

上周周日,我去商场赴约。正值午饭时间,四台直达电梯前均排着长队,我便去了扶手电梯那里。电梯升到三分之一时,我看到了她。她化了淡妆,身穿一件天蓝色无袖连衣裙,胳膊细细白白的,右肩上挎着一个精致小巧的黑色皮包。她正在下电梯,一个人。

我确定她也看到了我。她那张秀气白净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眸子里射出的光如两粒星子。那光芒环绕着我,璀璨无比。在与她对视的几秒钟时间里,我的心猛地跳快。直到电梯升至顶部,我的脑海中仍然一片空白。

与她偶遇让我陷入了彻底的慌乱之中。赴约前,我不得不去了一趟洗手间。我慌不择路,险些跟随一个高个子女人走进女卫生间。我从第一个小便池走到末尾再折回原地,才发觉自己并不想小便;我抽出擦手纸擦完手后又挤出了洗手液,行为完全牛头不对马嘴。我像中了魔咒,困在她的笑容里出不来。

无奈之下,我给相亲女孩打了电话。我向她道歉,撒谎说家里有急事不得不取消约会。接着,我逃也似的离开了商场,开车回家。

大学实习时,我遇到了她。那会儿我们俩都对对方有好感,不到一个月便成了恋人。毕业后,我们一找到工作,便立马租房住到了一起。房子是在一个名为“快乐城堡”的小区里,小区很旧,给人灰扑扑、脏兮兮的落魄之感。我们俩的房间不足十平方米。水泥地板,老鼠色的墙壁没刷石灰,窗户上的玻璃碎了一块,双人木板床坐上去会咯吱作响。

在我十九岁生日那天,她送给我一套组合音响。那是这个房间里唯一值钱的物品,几乎花掉她一个月工资。

“我们俩真穷啊。”她笑着叹道。

“怎么会?!”我赶紧道,“这里可是‘快乐城堡’,住在里面的人都是王子和公主。”

“哪类王子和公主?”

“落难的那一类。”

类似这种对话总能让我们笑成一团。每天不管工作多累,钱包多瘪,我们总能找到乐趣,也总是心存乐观。那时我和她还年轻,有足以对抗世界的元气。

直到身后连续响起不耐烦的喇叭声,我才回过神来。我坐在车里,手握方向盘,前方的信号灯已经变红。

003

回到家后,我忘了脱鞋,忘了吃饭,躺在沙发上,眼望天花板想她。两个小时后,我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终究是你生命中的蝴蝶效应,你逃避不了。我拿出手机,拨通了箭头的电话。箭头曾是我和她共同的朋友,据我所知,他们俩还会不时地联系。

“欧薇,”光是说出她的名字,我的声音便有些颤抖,“现在单身吗?”

“单着呢。”电话那头的语气狡黠。

“我刚刚在商场里看见她了。她朝我笑了。”话一出口,我就意识到自己说了蠢话。

“她朝你笑了?你十八岁吗?”果然,箭头没忍住笑,“我说,你要是想复合,得先了解清楚她的想法,而不是一个单纯的笑。要不你问问她的意思?”

“太冒失了。”我否定道,“许久不联系的前任突然打电话说要复合,换谁都会觉得莫名其妙。”

“倒也是。”箭头沉默片刻后开口说,“你有没有想过,恋人在一起时共享了一段时光,但分手后,那段记忆对各自来说又代表什么呢?是遗憾?无奈?悔恨?是一段珍贵的记忆?还是仅仅是一场噩梦?”

“嗯。”我盯着天花板,思索和我在一起的两年对她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可我思考不出来。

“如果对欧薇来说是遗憾,那你们俩很有可能重修旧好。”箭头分析说,“如果对她来说已经成为无关痛痒的过去,那你便无可奈何了。”

我告诉箭头,要知道她的想法,难度无异于登天。

“要不请来钓梦人,进入她的梦里看看?”箭头建议道,“梦是一个人深层想法的图像呈现,再怎么样也能提供一些线索。”

我立马从沙发上坐起身。这个点子着实不坏。

004

和钓梦人确认好钓梦地点后,我便开始收集“鱼饵”。我先是找出她的微博重新关注,接着加回了我们俩曾有的微信好友。随后我去了一趟老小区,为它拍了一些具有怀旧风格的照片。

计划进行的第一天,我晒出了一张“快乐城堡”的大门照,并配上文字内容:这里住着“落难”的王子与公主,但曾经的他们很快乐。这条消息在我的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同步发送,不出一分钟便收获了三十多个赞和十几条评论。我知道,看见消息的人都是我的信使,朋友中总有人会有意无意地透露给她。

从那天起,我几乎每天都会发一段心情文字,再配上照片。每段文字都婉转地表达了我对曾经感情的留恋,每张照片都是我和她共同记忆的再现。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只要这些信息触动了她,就能成为“鱼饵”,让她梦见我。

一周后,我主动联系钓梦人,询问他是否有梦上钩。

“没有。”他不假思索地答道。

“一点也没有?”我既困惑又沮丧,“一点零星片断都没有?”

“没有。”

“哪怕我在她的梦中只是跑龙套、打酱油的也没有吗?”我不甘心地追问。

“没有。”钓梦人的语气干巴巴、冷冰冰的。

“或者她在梦里有提到我的名字?”

“没有。”

“那我能看看她上一周做了哪些梦吗?”我急了,“她总不可能一周都没做过梦吧。”

“不行,”钓梦人断然拒绝道,“这有违职业道德,我只能向你呈现她的梦境中有你的梦。”

我难掩失望,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我说过,人的梦境是一片深海,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钓梦人最后说,“请耐心一些,持续放出鱼饵。建议回想一下让你们印象深刻的细节,细节能说明一切,是最好的触动点。”

我应了一声“嗯”,然后挂断电话。

很久没来过储物室,房间里一股灰尘味,地板上堆放的杂物几乎占据了房间的一半,但我一眼就瞧见了靠墙立着的吉他。我略一沉吟,转身拿来了抹布。

认真擦拭吉他的过程中,我渐渐发现,只要是珍贵的记忆,哪怕已经落了一层灰,擦干净后仍旧历历在目、熠熠生辉。

曾经的很多个夜晚,在那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我和她坐在咯吱作响的床上,能看见窗户框出的那一弯月亮。我看着月亮弹吉他,她看着我,目光远比夜色温柔。那时我常常唱歌给她听,唱得最多的是陈奕迅的《幸福摩天轮》。因为这首歌,我还带着她去游乐园坐过几次摩天轮。

那把吉他和那首歌能触动她吗?会是让她印象深刻的细节吗?不管怎么样,我擦干净吉他,又为它调弦校音,接着支好三脚架,再固定好手机。我将手机镜头对准自己,录了十几个我弹唱《幸福摩天轮》的视频,最后留下了效果最完美、演绎最动人的一个。

半小时后,我像往常一样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发送了视频,并写道:月光明亮,不如你的眼睛;夜色温柔,不及你的目光。最后,我还大着胆子将视频和文字单独发到了她的微博私信里。

评论和点赞纷至沓来,私信也很快变成已读状态。遗憾的是,她并未回复我一个字,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

005

钓梦人带着钓起的梦来我家是三天之后。他将一个火柴盒大小的白色长方体立在桌上,接着用食指在上面轻敲两下,她的梦便投影在了墙上。

那是一场小而美的户外婚礼。芳草青青,阳光遍地,成簇的鲜花争奇斗艳,成排的木头椅子上绑着或粉色或白色的气球。落座的嘉宾无不衣冠楚楚,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身边还有奔跑的小孩和狗。她身穿一袭洁白的婚纱,我则穿一套深蓝色的西服。我们俩站在台上,身后是用硬纸板搭建的城堡背景。我拉起她的手,为她戴上戒指。她张嘴无声地对我说了一句“I love you”,眼里满是深情和幸福。

影像消失,梦到此结束,房间里只剩秒针划过挂钟的机械声。窗外传来仓促的几声鸟鸣。

她没回复我又如何?她对那段过去的想法都体现在了梦中啊!我的心底升腾起抑制不住的激动与狂喜,忍不住对钓梦人说了句“谢谢”。

他没答话。

“弗洛伊德说过,梦是愿望的满足。”我笑着补充。

他再次陷入沉默,良久才开口说:“如你所见,这个梦很短,持续时间不超过十秒。梦的数量和内容同盒子的体积大小有关,我只钓上来一个梦而已。”

“没关系,”我释然道,“虽然只有一个,虽然时间不足十秒,但对我来说意义重大。”

他轻轻摇了一下头,好像并不满意。他将那个火柴盒大小的长方体放入我的掌心:“这是梦盒,请掂量一下。”

没想到梦盒看似轻若无物,实际上却很沉,其重量不亚于一个铅球。

“这很奇怪。”他面露疑惑,“好比一条一寸长的小鱼不会有一公斤,一个如此小的梦盒照理说也不应该有这么重。”

“无所谓,”我将梦盒递还给他,“我已经看到了我想看的。”

“还继续钓梦吗?”他问。

“当然。”我暗自决定,等再看完几个她的梦后,就直接向她提出复合。

006

我继续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发布图片、文字和视频,更多也更广地抛掷“鱼饵”,并开始日日打卡,不具名地对她说“早安”和“晚安”。

一周后,钓梦人再次敲开我家的门。这次他带来的梦有五个,装在鞋盒般大小的梦盒里。他像上次一样将它放在桌上,用食指轻敲了两下。

她的每个梦里,除我之外还多了一个陌生男人。男人虽面容模糊,但从体型可判断出是同一个人。三个人同时出现的场景里,他们俩不是眉目传情,就是凑近说着什么,一脸的柔情蜜意。我站在一旁,垂着头、拉长脸,像一个不合时宜的闯入者。在第三个梦中,我拨弄着那把吉他,企图用歌声引起她的注意。而她却径直走到一架钢琴前,开心地敲击键盘,目光一次也没从另一个男人的脸上挪开。

我像一个掉入她梦境深海的溺水者,逐渐被黑暗和绝望所淹没。

“他是谁?”我指着男人问钓梦者。

“不能说。”他回答得斩钉截铁。

“他是真实存在的人?”

“不能说。”

“没关系,”我无所谓地耸耸肩,“梦是反的。”

“行吧,”他突然死死地盯住我的眼睛,像在审视我,“你只看你想看的,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我能怎么办?”我被他激怒,“你先是给了我一个如童话般结局的美梦,又接连给了我几个噩梦。你能告诉我,她为什么会梦到和我结婚吗?你不能让人幸福得晕头转向后又告诉他这只是一个玩笑。你不能拿幸福开玩笑啊,哪怕是在该死的梦中。”

“你可以钓梦,但你不能寄希望于一个个梦。”他第一次如此温柔地跟我说话,“你为什么不直接问她呢?”

我缓缓开口道:“如果她告诉我,我视若珍宝的那段记忆对她来说弃如敝履怎么办?”

“那你得有接受自己是敝履的勇气。”他恢复了一贯的严肃,“不管怎么样,那都是你自己造成的。”

可惜那种勇气我压根儿就没有。钓梦人离开后的第二天,她主动打来了电话。

007

下午三点,她出现在了咖啡馆门口。她的穿着打扮和我上次看见时一样:天蓝色无袖连衣裙,小巧的黑色皮包,化了淡妆。当真实的她在我对面坐下时,我竟有些恍惚,怀疑这只是一场梦。

即使店里开了冷气,我放在膝盖上的手心仍然直冒汗。我接连喝了几口冰水,发干的喉咙也并未得到缓解。我在心里不断地打着腹稿,想告诉她,曾经的我不懂珍惜,以为美好就像夏日夜晚洒进房间的月光一样免费供应,幸福就像拧开水龙头就能源源不断地流出水一般。事实当然并非如此。美好的时光由于她的缺席一并逝去了。只有我们俩在一起,才能制造美好。

“别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里发那些内容了,好吗?”她率先开口,打乱了我的思绪。

“什么?”

“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她平静地宣布,“你认识他,箭头。”

“可箭头前阵子才说你是单身。”我惊恐地望向她。

“那时我们俩还没在一起。”

我猛然想起她梦里的陌生男人,又记起箭头的提议。箭头大概是想通过钓梦人让我死心,让自己放心吧。

“他也太自私了。”我愤然道。

“在爱面前,人都是自私的。”

“难以置信,”我摇摇头,心像面前的冰咖啡一般彻底凉透,“真希望这是一个噩梦。”

“隋小左,”她笑了,“你还是老样子,只记住美好的事物,只看自己喜欢看的。你大概忘了我们为什么会分手了。还记得我之前提到结婚时,你惊恐万分的样子吗?”

我皱起眉头,竭力阻止一点点渗出的回忆。

“摩天轮,”她继续道,“我们的感情就像那样,很美好,却也只有美好了。它哪里也抵达不了,一直在原地转圈。你不能永远待在摩天轮里,你得下来,双脚接触地面,走向现实的一面。”

我久久地沉默无言,终于用尽全身力气对她说:“我答应你,我不会再发了。”

008

我清空了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发的所有内容,并删除了手机里近日储存的照片和视频。我总算明白,她在商场看见我时的笑就已经说明了一切。我也终于有勇气承认,她早已放下了那段感情,早已不再爱我。

一个下雨天,我走进储物室拿出吉他,将它扔进了楼道的大号垃圾桶里。待我正要转身返回家里时,钓梦人打来了电话。

“有一个消息必须告诉你。”他的语气有些紧张,“第一个梦盒之所以那么沉,是因为那个梦她做了十九次。人的梦境是一片深海,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我也是最近才弄明白的,抱歉。”

我哑口无言。

“还有一件事,第一个梦并不是她近期做的,而是她住在‘快乐城堡’那间屋子里时做过的梦。”他抱歉地说,“你是对的,梦是愿望的满足。她曾梦想和你结婚,梦了足足十九次。”

我没说话,只是久久地盯着垃圾桶里的那把吉他,眼里流出泪水也浑然不觉,直到看不清吉他的弦。

摘星

采访李沁时,她正在组里进行高强度的拍摄。她要学习一项新的技能,并跟导演沟通和研究角色的状态,忙到睡眠都无法保证。《庆余年》热播,好评如潮,林婉儿对她来说有着怎样的意义?出道多年来,她的心态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我很开心,能够在她百忙之中抽空浅谈,听她讲述与倾诉。

李小球:你在《庆余年》中饰演林婉儿,读到剧本的时候,对她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她哪个部分的性格或是特征会比较吸引你?

李沁: 林婉儿是一个外表柔弱,内心非常坚强的人,有思想、有主见的同时还带着一点儿小叛逆。她虽然生长在禁锢的环境里,却拥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

李小球:林婉儿和你有哪些地方是比较相似的?又有哪些地方是截然不同的?

李沁: 林婉儿的爱情观、对待事物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就她整体的思想和态度是我比较认同的,和她的想法比较一致。不同的就是,她爱吃鸡腿,我不爱。还有我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她不是,哈哈哈。

李小球:林婉儿的爱情观让许多观众产生共鸣,你是认同的吗?

李沁: 嗯。我也认定两个人在一起的前提是要有爱情,一定要嫁给爱情。

李小球:你认为现代女性应该如何处理和分配感情与事业的比重?又怎么去平衡两者?

李沁: 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自己心中都应该有对感情和事业的比重分配。可能根据自己所处的阶段不同,比例也会不一样。比如我现在的话,事业相对会占比比较多一些。

李小球:“鸡腿定情”的桥段播出后,让观众眼前一亮。这场戏在拍摄时是怎样的?《庆余年》在拍摄过程中有什么小趣事可以跟读者小小地爆料一下吗?

李沁: 鸡腿定情那场戏其实是在拍摄的中后期才拍的。因为这场戏是出场戏,导演也花了很长的时间来拍摄。然后,质问范闲我二哥是不是他杀的那场戏是我们进组后没多久拍的。一开始和张老师之间还没有像剧中那样的情感契合,但后来也是张老师跟导演说我们可以做得更好,就重新拍了一次。在角色的塑造上,还是很感谢我的搭档和导演,大家都在努力为观众呈现更好的作品。

李小球:《庆余年》的部分台词也让观众很喜欢。林婉儿的哪一句台词让你印象最深刻?

李沁: 如果他走的是死路,我想和他一起走。

李小球:你在现场拍摄和塑造人物时,有没有为林婉儿专门设计一些细节或是小心思?

李沁: 林婉儿出场偷吃鸡腿的那场戏,我总担心自己的嘴巴不够油,用鸡腿来回在嘴巴上涂抹了好几次。观众都是很聪明的,能够看到我们的小心思。

李小球:演员其实并不像大众看到的那么光鲜亮丽,有时候也是“弱势群体”。你觉得作为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哪些事会比较累?

李沁: 怎么说呢,这个世界上哪会有容易的工作啊。就我们平时接触到的化妆师、摄影师、经纪人、宣传老师,他们都很累,经常深夜还在沟通工作,每天也是飞来飞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每个人都是“弱势群体”,都不是无懈可击,也都会脆弱。

李小球:你认为好演员的标准是什么呢?

李沁: 塑造角色,演绎的角色能够深入人心。让观众相信你就是这个角色,有代入感。

李小球:你是拥有许多观众耳熟能详的代表作的演员,现在再接到剧本的时候,挑选的标准是什么?或者说你在决定出演的时候,会更多地考量哪方面?

李沁: 标准就是能打动我,会让我有表演欲的本子。

李小球:出道多年,你觉得自己有没有发生变化?跟最初入行的自己比起来,最大的成长或者改变是什么?你觉得这样的改变是积极的,还是也是有些遗憾的?

李沁: 更多的是心态上的一种转变吧。以前的性格总是很被动,不会主动去争取,现在遇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和作品会努力去争取。我觉得这种改变是积极的,努力争取就是为了不给自己留遗憾。

李小球:有没有哪一点大众对女明星的误解或者说是错误的观念是你想要澄清和解释的?

李沁: 女明星是吃饭的!不要盲目地学习网络上的减肥方法,要保持合理的饮食和良好的生活习惯,身体健康最重要。

李小球:你认为年龄会成为演员的一种局限吗?对此,你会有担心吗?

李沁: 这么说其实有些片面。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对于演员来说这是一种阅历,也是一种气度,反而对于演员塑造角色是有利的,所以我现在还不是很担心。

李小球:对未来,你有什么计划和打算?想对五年后的李沁说些什么?

李沁: 好好拍戏,好好生活。想对五年后的李沁说,活在当下,珍惜拥有。

李小球:对一直支持你的粉丝说两句话吧!

李沁: 对我来说,你们是特别的存在,谢谢你们自始至终陪着我。我希望你们在看到我的闪光点的同时也去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享受自己的生活。

快问快答

李小球: 随身必带的三件物品是?

李沁: 帽子、手机、皮筋。

李小球: 一个人的时候会做什么?

李沁: 睡觉、看电影。

李小球: 最近听过的一句赞美是?

李沁: 你今天的自拍风情万种。

李小球: 身边的工作人员在什么时候会吐槽你?

李沁: 随时,我们会互相吐槽。

李小球: 网购过最奇葩的物品是什么?

李沁: 美容仪。

李小球: 最想要合作的演员是?

李沁: 没合作过的都想,期待能碰撞出不同的火花。

李小球: 有哪部电影是想要推荐给读者的?

李沁: 今年将要上映的《温暖的抱抱》。

李小球: 你的人生格言是?

李沁: 活在当下。

李小球: 说出对自己最满意的三个地方?

李沁: 头、躯体、四肢。

李小球: 对二O二O年,你有什么愿望?

李沁: 不辜负努力。

赏剧

编读站

周末指南

烁烁烟火在小城

周末导游
Wee
行程:老城区滨
江路步游
地点:乐山

你要是在成都问老人家乐山在哪儿,他们一定会告诉你说,沿着江水往后走,峨眉山底下就是了。

从成都坐高铁到乐山大概只需要二十分钟。火车开过市区,走入郊外,再从蒲江的小平原穿出,遇到南边的山峦,走近,再走近。

第一次到乐山,便深感这座城市的稳重与烟火气。几乎所有的吃食都在大河的沿岸,穿进去便是老楼耸立的秘密小巷。上头二楼还悬挂着张小姐的睡衣,下头却是你弓着吃脆炸豆腐的身子。王妈妈穿着拖鞋下楼来买酥肉排骨面在路上遇到你,还会操着普通话说:“你好啊,你好好逛,前面那家的南瓜条也不错呀!”

沿着小巷子直接穿到底,是一条摆满花鸟的老街,老街的中部是一个小小的老白的棚子。

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一家书店。二手和一手混卖,看店的女孩长得也可爱,还养了一只大白猫。大白猫躺在世界地图上打着呼噜,尾巴还拍打着摩洛哥。

在小城的沃尔玛超市门口,你能看到骑着小自行车出来买菜的阿婆,也能看到懒得换衣服就穿着健身服回家的女学生。

夜晚散步至一个小广场,远远地瞧见旁边墙上挂着一块手写的木牌:Buddha pub。朋友在一旁取笑,怎么会有在佛祖脚下卖酒的家伙?我倒是很想去看看。

入门时遇见一只青灰色的瘦狗,清瘦但矫健,一路将我们往屋里迎,想必是酒吧老板养的。暗洞洞的装修,泥墙木桌,角落里堆满书本,倚着一把吉他。吧台里坐着一个大胡子白人,不太热情,还有一个中国女人坐在里桌看书。看我与朋友落座,白胡子男子起身招呼,并递来酒单。朋友请他介绍一下,发现彼此会英语便聊了起来。他说做长岛冰茶是他妻子的拿手活。

他是挪威人,他的妻子是坐在角落里看书的女子,乐山人,英语老师。他在十四年前为了追求这位姑娘来到乐山,之后便再也没离开过。结婚、生子、唱歌、写歌、画画、做做

小生意……这个好静的异国人也在这座小城里落地生根了。聊到深夜,吃着薯片喝着酒,我与他们家这位苏小姐倒是投缘,苏小姐甚至想将她十多岁的儿子许配给我。

我们在隔天的早晨准备返程,从民宿的窗户往外看,雾气在江面氤氲,一艘孤船停在中央。灯火都过了,晨阳亦是未到,悄悄地生长着张扬。

到火车站之前,租车的司机还带着我们去吃了羊肉粉。羊肉的原汤咕嘟咕嘟地滚着,热气里混着红色的朝天椒辣椒粒,一大片白菜裹在粉上头,映着底下的蒜泥与辣油,大片的羊肉浸在汤汁里。隔桌客人探过身子来邀请我们去对面川剧院看晚上的《思凡》,朋友笑着婉拒,于是客人应和着说:“那下次来看也是一样的。” q3qhEEkOaGJ2dXBQafak5O9Zp8ccnw35R3FfzY4rOS6IzUrHqyixjQNL4rGrHa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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