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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诗言志

“诗言志”是最早对中国诗歌发生进行总结的学说,最先提出“诗言志”的是《尚书·舜典》: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尽管《尚书》一书何时编成,尚存在诸多争议,但从《周易》《左传》等文献来看,主张诗歌言志,却是周秦时期对诗歌的内在要求。在这段话中,舜命令夔来掌管音乐,用以教育弟子,其中提到,用乐教所培养出来的人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点:正直而温和,宽容而庄重,性情刚正而不盛气凌人,态度平淡而不傲慢,实际体现出的是一种中和而优雅的修养。这种修养在《礼记·经解》中被概括为“广博易良”,认为这是音乐教育出来的人格修为。在这其中,诗歌作为音乐的歌辞,要表达的是人的心声。所以说,“诗言志”最为基础的含义,就是指诗歌要能说心里话。

朱自清在《诗言志辨》中认为,“诗言志”是中国诗学的开山纲领,是最早对诗歌进行总结的观点,又指出“志”就是“怀抱”。 闻一多也认为,“志”有“记忆、记录、怀抱”等含义。其所谓的“记忆”,指的是人物志、风俗志、县志也都带有记忆、记录的特征;其所具有的“怀抱”含义,指的则是“志向”。

《诗大序》中写道: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

心里面的想法为“志”,说出来就成了诗。诗是一个人内在“心志”的语言表达,如果语言表达不能尽兴,那就采用歌唱的方式。《礼记·乐记》中明确分析了诗、歌、舞的关系:

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

诗、歌、舞都是内心情志的产物,诗用语言来表达,歌用吟唱来表达,舞用身体动作来表达。显然,歌、舞要比诗表达得更充分。

言志,是观察士人格局、境界最常见的做法。《论语·先进》中记载,子路、冉有、公西华、曾皙陪着孔子闲坐,孔子就问他们几个人的志向,让他们“各言其志”。子路说自己能够出将入相,冉有说自己能做个大夫,公西华说自己能做个傧相,曾皙则说:

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他说自己的理想是,在暮春时节换上春末夏初的衣服,与五六个成年人、六七个小孩一起,在沂水中沐浴,在舞雩台上讽诵,再咏着歌归来。孔子很赞赏曾皙的想法。孔门弟子解读《周易》,认为周文王作《周易》的目的,就是“通天下之志”,即致力于探求天下人的所思所想,知道民心所向,便可以引导、统领天下之事。

在这样的语境中,“诗言志”成为周秦时期对诗歌的内在要求。这里说的“诗”,既包括作诗,也包括完成的《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文子告叔向曰:“诗以言志。”《庄子·天下》说:“诗以道志。”《荀子·儒效》也说:“诗言是其志也。”这些“志”,指的都是融合了每个人“心志”要求的群体志向。

虽然“志”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但并不是每个人表达出来的,都是“诗”。这是因为,“诗”还有着两个外在的要求:一是这种心志要合乎群体的要求,合乎公共价值的要求,这样的心里话才能称为“志”;二是诗歌需要用优美的语言来表达,才能为大家所传唱。有了这两重外在约束,“诗言志”的基本要义才具备。

所以说,诗所言之“志”,并非一己之心志,而是群体要求、群体愿望的集体达成,或者说是集体表述。这样一来,诗歌所写的内容,便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担负着疏导民情的现实责任。

《礼记·王制》记载了西周时的制度设计:“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礼记》这本书中有对周代礼仪制度的总结,有些内容带有展望与预设色彩,提出的“陈诗以观民风”,实际是说,要通过收集整理诗歌来观察社会风气。这当然是对诗歌政治功能的思考,其逻辑起点就在于诗是言志的,通过诗,可以看出老百姓的所思所想。

“观民风”的“观”,来自孔子对诗歌功能的总结。孔子认为,诗歌有四大作用:兴、观、群、怨。 兴,是诗歌能够感发,就像我们现在唱歌一样,一人唱,数人和,不知不觉便进入到情境之中。观,是通过诗歌观察民风、观察老百姓的志向。群,是诗歌能够担负交流的使命,周秦时期的外交官常常引诗来委婉表达志向,后世也相互唱和、赠答,表达“心志”,促进彼此的交流。怨,是诗歌的疏泄功能,指被压抑的情感,可以通过诗歌来疏导。

汉儒们也认为诗歌可以言志,朝廷中设有专门的采诗官员。《汉书·食货志》说:

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

老百姓冬天休耕而聚居,春天散开去劳作,这时候,朝廷就派一些小官员敲着木铎,在路上巡视,向老百姓采集民歌,然后交给乐师,再对音律进行整理,最后献给天子听。何休在《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的解注中,也有详细的描述:

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

“采诗”具有“采风俗、观民风”的作用,因为所采的诗歌,常常经众人传唱出来的,更趋向于表现群体性的要求,这也是周秦汉时期诗歌的一大特点。《诗经》中的许多作品,更多的不是表现个人情感,而是表达集体情感,是老百姓口耳相传的传唱,就像现在的许多民谣一样,千锤百炼后,才趋于完美。《汉书·艺文志》又说:

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

据记载,西汉确实仿照周代建立过采诗制度,也曾收集整理了不少诗歌,意在使王公大臣通过欣赏诗歌,来观风俗、体察民意、看政绩得失、调整政治制度。诗歌在此确实起到了反映民意的作用。

受“诗言志”的影响,诗歌也重视寄托。如曹操《步出夏门行·龟虽寿》:

神龟虽寿,尤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盈缩之期,不但在天。

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最后一句“歌以咏志”说明,在曹操的认知中,“诗言志”是诗歌的内在要求。最初的诗是诗、乐、舞一体,是以诗歌、歌唱、舞蹈相结合的方式流传下来的。汉代的诗歌,也基本以这种形态呈现,《汉书·艺文志》所列的大多是“歌诗”。汉魏之际,由于音乐人才的匮乏,文人作诗不再追求歌唱,诗歌才从音乐中脱离了出来。因为诗歌不再采用歌唱的方式来传播,而是采用朗诵的方式来传播,从而形成了文人诗。曹操是精通音律的,他所言的“歌以咏志”,正是继承了诗以歌唱的传统认知。

从孔子的论述到曹操的诗歌认知,我们可以看出,“诗言志”主张诗歌要表达一种正面的、阳刚的,可以拿出来与大家共享的理想,这是中国诗歌形成之初的内在要求,也是对诗歌发生渊源的最古老的解释。

“诗言志”的传统,在后来的诗歌中得到了很好的继承。杜甫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说:“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这两句话既是杜甫诗歌的情感基调,也是杜甫人格形象的写照。穷年,是整年;黎元,指的是老百姓。杜甫是说,自己无时无刻不在忧国忧民,这种心境与其说是情感的体验,莫不如说是志向的表达。由此我们想到,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是一种伟大的群体志向。杜甫在这首诗中还说:“葵藿倾太阳,物性固莫夺。”表明自己忠君爱国的志向,就像葵花与藿草一样整天向着太阳,本性使然,始终不变。

白居易早年充满了理想和抱负,也曾炙热地表达自己的“心志”。他在《寄唐生》中说自己作诗的目的:

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

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

诗中表达了自己对下层百姓的忧虑,对民生疾苦的关心。诗中所言的,是自己深思熟虑的理性思考,是多年来一以贯之的理想追求。在“诗言志”的语境中,很多诗歌都是在抒发诗人的心志。

如黄巢抒发己志的诗作《题菊花》:

飒飒西风满院栽,

蕊寒香冷蝶难来。

他年我若为青帝,

报与桃花一处开。

在寒冷的秋风里,菊花满院开放,没有人欣赏,却独有一种香冷傲然的坚持。黄巢借菊明志:如果将来我做了青帝,就让菊花和桃花一块儿开,让被冷落、被遗忘、被抛弃者,都能够享受到春风浩荡。

宋代的诗人,不再像汉儒那样注重天人关系,也不像唐人那样关注人与人的关系,而更多地体察身与心的关系。他们用诗来展示志向,用词来表达内心的感受。像欧阳修、苏轼、辛弃疾那样的大丈夫,在词中也流露了不少与歌伎之间的暗通情愫。我们理解这个时期的诗词,要把诗与词分开来看,那就是诗之言志、词之言情。

唐宋之后还有不少诗人,在诗中所言的“志”,不再是忧国忧民的担当感,而是表达自己的隐遁山林之志。这种隐遁山林,不是自甘堕落,而是坚持人格的完整,不被现实扭曲,不被尘俗污染,在这些清高、孤傲之中,隐含的是同样高洁的志向。林逋的《山园小梅》,便是这类言志之作的代表:

众芳摇落独暄妍,

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

暗香浮动月黄昏。

霜禽欲下先偷眼,

粉蝶如知合断魂。

幸有微吟可相狎,

不须檀板共金尊。

诗写梅花的超凡脱俗,实言个人不同流俗的情志。首联写出了梅花的孤独,尾联寄托的是安于贫贱、安于孤独的志向。这类作品中的“诗言志”,走出了群体志向的要求,是对某一类人理想操守的书写。

我们读《红楼梦》时可以看出,曹雪芹在刻画人物时,常常通过人物作诗咏物,不自觉就表露出了人物的心志。如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填柳絮词”中,不同个性的人物,在诗中表达了不同的志向。如薛宝钗的《临江仙》: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团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

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

薛宝钗给人的外部印象是温、良、恭、俭、让,但实际上,她的心中暗藏着很高的志向,她的“送我上青云”,表达的便是不甘平庸、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主动追求。

林黛玉却用《唐多令》吟道:

粉堕百花洲,香残燕子楼。一团团逐对成毬。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

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叹今生谁拾谁收?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同样面对柳絮飘落,薛宝钗看到的,是轻风把柳絮送上了青天;而林黛玉看到的,是柳絮落到了地上无人收拾。柳絮并不是花,只能随风飘散,委身尘污,甚至连“花自飘零水自流”的美感都无法获得,春风不管它,柳絮只能兀自飘落。林黛玉的词中,暗含了身世漂泊之感、人生寥落之情,可以与她的《葬花词》对读。

在中国诗歌理论中,诗言志并不排斥诗言情,而是强调诗歌更多担负起“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内在要求,即情感或出于一己的体验,但这种体验要合乎群体价值的外部要求,能够担负起必要的社会责任,而不是任由情感泛滥。随着时间的推移,“诗言志”渐与“诗缘情”结合起来,“志”所具有的“怀抱”之义,便包括了“情”与“志”两个方面。 ibg1+McYbRhwj/2lXtHxW7nRTdi6FQaLVbTUQWErtW9OAprMyLZWNgvYtO9LeU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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