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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别以为你真的了解共情

THE PROBLEMS

WE FACE

ARE RARELY

DUE TO

LACK OF EMPATHY,

ACTUALLY,

THEY ARE

OFTEN DUE TO

TOO MUCH OF IT.

我们面临的问题很少是因为缺乏共情造成的。

实际上,这些问题往往是由共情泛滥引起的。

我听说美国康涅狄格州纽敦镇桑迪胡克小学的校园枪击事件时,是几年前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当时,我正独自在家,放着工作不做,在网上闲逛。刚看到报道的时候,我虽然觉得这是个坏消息,但并没有感到太过震惊——又一起校园枪击案发生了。但是,在之后的报道中,更多的细节逐渐被展现出来。很快我就听说了,当天早上9点多,亚当·兰扎(Adam Lanza)开枪杀死了躺在床上的母亲,然后又跑到桑迪胡克小学杀死了20名儿童和6名成人。最后,他自己也饮弹自尽了。

关于兰扎为什么会做出这种恐怖的暴行,有很多种说法,但我更感兴趣的是大家对这件事的反应。我妻子听闻此事后,立刻就想去学校把孩子们接回家。但是,她克制住了这种冲动——她知道我们的孩子都已经十几岁了,而且即便他们还是小学生,这种行动也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不过,我能够理解她当时的冲动。我从视频里看到了惊慌失措的家长们是怎样冲到事发现场的,并且我也想象过如果自己置身现场会有什么感受。即便是现在,每当回想起这件事,我仍然会隐隐有种几欲作呕的感觉。

那天下午,我在办公室附近的一个咖啡馆喝咖啡时,旁边桌上的女顾客一直在哽咽啜泣,身边的朋友不停地安抚着她。我在旁边听到了足够的信息,了解到她虽然不认识桑迪胡克小学的任何人,但她有一个跟那些被枪击的孩子们年纪一般大的孩子。

缺乏共情还是共情泛滥惹的祸

这个世界上总会有让人惊恐不已的事情发生,比如“9·11”事件,或者那些大家似乎已经习以为常的大规模枪击事件。但对我和我身边的朋友而言,桑迪胡克小学的惨案却显得与众不同。这是一起极其野蛮的暴行,受害者大多是儿童,并且事发地点离我们非常近。我身边几乎所有人都跟这所小学的某个人有些许的私人联系。几天之后,我们都去参加了在纽黑文格林公园举行的烛光守夜活动;我的小儿子当时也伤心地落了泪,并且在之后的几个月里都戴着为死者哀悼的手环。

后来,我看到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当时的美国总统在讲到这一事件的时候也几度哽咽。即便是像我这样的对政客多有不满的人,也觉得那个时候的他确实是真情流露,而不是做给人看的。我很高兴看到他能够如此动情。

在事发当时和随后的时间里,人们对这起事件的反应都深深地受到了共情的影响。 共情是一种能力,能让我们以他人的视角体验这个世 界,感受他人的感受,很多人都把它看作上天赐予的礼物。 所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把共情视为一种良善和道德改变的武器;也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认为共情多多益善,认为我们唯一的问题是缺少足够的共情。

曾几何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不可否认,共情会给人带来很多益处。比如说,共情是一个强大的快感来源,在对艺术、小说和体育运动的欣赏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它是亲密关系中非常有价值的一个方面;它在某种情形下能激发人的善行。但是,总体而言,共情实在不是一个高质量的道德指标。它会让人做出愚蠢的判断,并且常常会激发人们的冷漠和残忍;它会导致不理性和不公平的政治决策;它会腐蚀、损害某些非常重要的关系,如医患关系;它还会让人成为糟糕的朋友、父母、丈夫或妻子。所以,我的态度是摆脱共情,而本书的目标之一就是说服你也摆脱共情。

你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个激进的立场,但其实并没有那么过火,本书也并非那种诡异变态的心理册子。我反对共情,并不意味着我认为人应当自私自利,置道德于不顾。恰恰相反,我认为, 如果真的想要做好人好事,真的关爱他人,真的希望世界变得更美好,那没有共情反而会更好。 或者用个更小心谨慎的说法——从某种角度来说,没有共情反而会更好。

有些人用“共情”这个词代表所有良善之事,把它当作“道德”、“善良”和“怜悯之心”的代名词。他们渴望有更多的共情,其实就是希望人与人之间能更加和睦。这我当然同意!

还有些人把共情看作理解他人的行为,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我当然也不反对这个意义上的共情。这个意义上的共情可以被用作道义行为的工具,但它的好处实在是被夸大了。毕竟,那种准确理解他人欲望和动机的能力恰恰也是变态恶魔的重要标志,而且可以被用来残害和剥削他人。

在大多数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看来,共情指的是感受你认为他人所感受到的东西的行为,即体验你觉得他人应该有过的体验。但是,我必须强调一点,“共情”并不是一个空泛的词汇。如果你想在更宽泛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来代表关怀、爱和良善;或者想在更狭义的意义上使用它,来代表理解他人的能力,都无伤大雅。如果是这样,那么对你而言,我并不反对共情,你可以把本书看作对一种被除你之外的很多人都认为是共情的心理过程的讨论。或者,你也可以完全忘记“共情”这个词,把本书看成一种有关道德与道德心理学的讨论,讲的是如何做一个好人。

我想要证明的观念是,这种对他人感受的感受,与富有同情心、充满爱心、善良、仁慈等是截然不同的。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没有它,我们会做得更好。

很多人都觉得这是无稽之谈,认为从道德意义上来说共情是至关重要的。最常见的说法是,富人并不会花时间去理解穷人的生活有多么艰辛,但如果他们真的这么做了,社会就会更加平等和公正。这之外还有很多例子,比如在发生警察枪击手无寸铁的黑人的事件时,美国左翼的新闻评论员会说警察对黑人缺乏足够的共情,右翼的新闻评论员则会说批评警察的人对警察缺乏足够的共情,不理解警察需要面临多大的压力和多么危险的情况。有一位心理学家认为,如果纳粹分子对他人有更多的共情,大屠杀就根本不会发生。很多人坚持认为,如果医生和治疗师对患者有更多的共情,他们的工作就会做得更好;如果政治家对民众有更多的共情,他们就不会认可现行的导致美国出现严重经济与政治问题的政策。你或许也会觉得,如果身边的人对你的处境有更多的共情,真正理解你的生活,他们对待你的方式就会比现在好得多。

我觉得以上这些想法都不靠谱。

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面临的问题很少是因为缺乏共情造成的。实际上,这些问题往往是由共情泛滥引起的。

共情的作用被严重夸大了

我写这本书不只是为了攻击共情,还有更广义的目标。 我想要为日常生活中的意识(conscious)和刻意的推理行动(deliberative reasoning)正名,提倡大家尽力跟随大脑而不是心脏来行动。 你或许已经在很多时候都这样做了,但仍然需要在更多的时候去这么做。

这并非一个能讨好大多数人的立场,有人可能会认为这种观点无知且幼稚。我的很多同事都认为人类最重要的判断和行为都源自自己的意识所无法知道的自动化神经反应。弗洛伊德就是因提出了这种解释的一个增强版本而闻名于世的,而到了今天,这种观念似乎愈演愈烈,甚至到了走极端的地步。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从各种哲学家、文学评论家、公共知识分子的口中听到人根本不是理性动物的说法了。

在道德领域,这种对理性的拒斥显得尤其强烈。迄今为止,已经有很多人接受了这样的观点:我们对于对和错的判断受到了共情、愤怒、恶心和爱等直觉的左右,而刻意为之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与理性毫无关联。正如荷兰著名心理学家弗朗斯·德瓦尔(Frans de Waal)所言:“我们所处的不是理性时代,而是共情时代。”

可事实上,至少对某些人来说,自己有关堕胎或者死刑等的观点是认真思考的产物,而具体的道德行为,比如决定给慈善机构捐款或者去医院探望朋友,甚至决定从商店偷东西或者向车窗外的人叫喊种族歧视的话,也都是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做出的。但是,这种看法现在被视为大谬不然。正如乔纳森·海特所言:“我们不是法官;我们其实是律师,先做事,然后再去找借口辩解。”德瓦尔也曾说过:“人们为了理性的存在而欢欣鼓舞,但每当真的大事临头,却很少去看它一眼。”

有些学者会更进一步,相信道德的情绪性本质其实是件好事。他们认为,道德行为应该是那种不假思索就会去做的事情。不论是在虚构作品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道德领域的英雄典范都不是最深思熟虑的理性专家或伦理学达人,而是充满血性的人。从《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的哈克贝利·费恩到美剧《24小时》的主角杰克·鲍尔,从圣雄甘地到马丁·路德·金,他们都是有强烈情感的性情中人;而冷静理性的典范却是《沉默的羔羊》中的变态杀人狂汉尼拔·莱克特和《超人》中的邪恶反派莱克斯·卢瑟。

我并非认为这种对心智和道德的看法是完全错误的,毕竟,确实有很多道德判断并非意识层面的刻意抉择的产物。事实上,我的上一本书《善恶之源》( Just Babies ,讲的就是道德理解能力的形成过程。我在那本书里提出,即便是婴儿,也会有一些对与错的感觉,而婴儿根本就不会进行有意识的思考。有很多证据说明,道德的基础是自然进化选择的结果,人们并不需要费尽心机考量后才去这么做。

同样一目了然的是,情绪在道德伦理生活中具有强大的力量,而这有时并不算一件坏事。孔子和中国先秦时期的其他思想家,都已为情感的重要性做出了杰出的辩护;后来,苏格兰启蒙运动中的哲学家也持有类似的看法;当代的认知科学研究和脑神经研究更是提出了进一步的证据。例如,有很多证据表明,如果脑中负责情绪的相关区域受损,人的生活就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我的同事戴维·兰德(David Rand)的一项研究发现,人们不假思索地依据直觉做出的决定往往是善意的、合作的,而放慢速度、冷静思考后做出的决定有时反而更加糟糕。

但是, 我之所以写这本书,就是因为我认为人类情绪本能的好处其实被夸大了。 人确实有很多直觉反应,但更有覆盖、改写这些反应的能力,能够认真地通盘考虑所有问题,继而得出一些让自己都惊诧不已的结论——这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真正的行动,才是人之异于禽兽的根本特点。正是因为有这种能力,人们才有可能比他人做得更好,才有可能去创造一个更少痛苦、更多繁荣和幸福的社会。

例如,与对待他人相比,人们更照顾自己的亲朋好友。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没有人会质疑一个人为什么更关心自己的亲人朋友,而对陌生人就没有那么好。我还从一个亲戚家的孩子嘴里学到了一句祝酒词,它把人与人之间的互惠关系形容得淋漓尽致:

祝对我好的人万寿无疆,让其余所有人倒霉遭殃。

从达尔文主义者的视角而言,这种远近亲疏的排序简直根本不需要思考。与那些自相残杀或者对自己人不好的物种相比,那些对同类更好的物种具有无与伦比的进化优势。如果真的出现了一个人,毫无差异地对待自己人和陌生人,那么,这个人的基因肯定会被那些对自己人更好的人淘汰掉。这就是为什么人类天生就不是平均主义者。

这种亲亲疏疏的欲望从未从人类身上消失,而且可能永远都不会消失。如果真的有一个人对自己的朋友、家庭没有特殊的爱意,完全平等地对待所有人,那我真不知道大家会对这个人做何感想。有人可能会把这种人视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但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人恐怕会认为这么做太过分了,也难以接受这种生活方式。

但无论如何,这些与生俱来的偏好并不是人类的全部。人类足够聪明和明智,知道那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遥远群体中的孩子的生命,与自己子女的生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并不是活该谁倒霉遭殃;也知道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对自己民族或种族的偏好,虽然感觉上是与生俱来且自然而然的,但仍然是不公平和不道德的。同时,人们也可以让自己做到不偏不倚,例如,通过创建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制度来实现。

我们都是情绪动物,同时也都是理性动物,都有做出理性决策的能力。 我们能够改写、转移或者覆盖自己的激情和冲动,而且实在是应该经常运用这种能力。如果此时讨论的是愤怒或者仇恨,这听起来或许会更加理所当然,因为这些情绪可能会让人变得“丧心病狂”,而在不被它们控制,并且能灵活驾驭它们时,人们会把事情处理得更好。可是,当说到共情这种看似积极的情感时,则更需要明确证实人在有理性的情况下的确会做得更好。实际上,这恰恰也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之一。在这本书里,我会重点讨论三件事。

·首先,人的道德决策和行为都受到了共情的严重影响。

·其次,这种影响往往会让人事与愿违,把世界变得更糟。

·最后,我们有能力把事情做得更好。

共情会怎样误导人的判断和行为

共情会怎样误导人们呢?后面会有详细的解释,现在先做一个剧透:

·共情就像一盏聚光灯,让人只能看到并关怀眼前的几个人,却对自己行为的长期后果视而不见,也看不到自己共情不到或者不能去共情的人。

·共情是带有偏见的,会让人更倾向于表现出狭隘的地方主义甚至是种族主义。

·共情是短视的,会让人只顾眼下,做出一些现在看来好处多多,在未来却会引发灾难性后果的事情。

·共情是得不偿失的,会让人为照顾一个人而损害更多人的利益。

·共情会慢慢腐蚀人际关系,让人不堪重负,削弱人们保持善良和爱人的能力。

·共情也会激发暴力,人们关爱自己亲人和同族的强大力量往往会带来战争,让人残暴地对待他人。

读完本书之后,你可能会问:共情有什么好处吗?

时至今日,世界已经不可能离开共情了,就像不可能把愤怒、羞愧或者仇恨从世界上抹去一样。而且,人们也并不希望生活在一个完全没有共情的世界里。所有情绪和态度都会通过不同的事情为生活增添诸多色彩。但我认为,我们可以创造一种文化,让这些情绪在其中找到各自合适的位置,而本书正是朝着这个方向迈出的第一步。

我说过,摆脱共情的观点不太流行,但也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这样想,我也绝不是第一个对共情有此批评的人。很多学者已经确证了共情不靠谱的那一面,比如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教授理查德·戴维森(Richard Davidson)、神经学家和哲学家萨姆·哈里斯(Sam Harris) 、哲学家杰西·普林茨(Jesse Prinz)以及哲学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还有些学者坚持认为理性在日常生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比如知名哲学教授迈克尔·林奇(Michael Lynch)和心理学家迈克尔·舍默(Michael Shermer)。

还有些学者针对共情的局限性开展了很多研究工作,并把共情与同情(compassion)、正义感(sense of justice)等进行了细致谨慎的区分。例如,认知神经学家琼·戴西迪(Jean Decety)、心理学家戴维·德斯特诺(David DeSteno)、心理学家乔舒亚·格林(Joshua Greene)、心理学家马丁·霍夫曼(Martin Hoffman)、知名作家拉里莎·麦克法夸尔(Larissa MacFarquhar)、哲学家玛莎·努斯鲍姆以及认知语言学家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 。其中,认知神经学家塔妮娅·辛格(Tania Singer)与佛教僧侣马蒂厄·里卡尔(Matthieu Ricard)所做的工作尤其令我印象深刻——两位学者一起探索了共情与同情之间的区别。

此外,我也受到了小说家莱斯利·贾米森和文学研究者伊莱恩·斯卡里(Elaine Scarry)的影响,他们两位都针对共情及其局限性提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

如何阅读本书

本书一共有6章和2个视角延伸阅读,每章都各成体系。

·第1章:从最广泛的视角对共情进行了抨击。

·第2章和第3章:从心理学和神经科学两方面讨论共情,并且解释了当以共情作为道德指南时的一些特征。

·视角延伸1:讨论政治与共情之间的关系。

·第4章: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探讨共情。

·视角延伸2:我总放不下的一个话题,即婴儿和儿童的道德生活

·第5章:讨论邪恶与共情的关系,对那种认为没有共情人就会变得更坏的观点进行反驳。

·第6章:为人类的理性正名,证明人的确有能力使用理性并跟随理性的指导来行动与生活。

在动笔写这本书的一年前,我已经在大众媒体上发表了一些文章介绍过相关的观点,如《纽约客》《波士顿评论》《大西洋月刊》《纽约时报》。虽然本书的内容有一点这些文章的影子,但实际上,在接收到大量的反馈、进行了很多会谈之后,我在本书中对这些观点进行了很多修正。

我从对这些早期文章的反馈里了解到的一点是,很多人认为我对共情的攻击是可笑至极的。当我的文章在《纽约客》发表后,我在推特上观察大家的反应。第一个对这篇文章的反馈是:“这可能是我读过的最狗屎的东西。”而对于发表在《波士顿评论》上的文章,一位社会学家发博客说我“是个道德怪兽,简直丢尽了知识分子的脸”。我被描述成了一个变态心理的维护者,继而人们开始对我的童年和个人生活进行很多非常不友善的猜测。

不过,即便是那些抨击我的最不堪入目的观点,其实也是有些可取之处的。并且即便是在没有完全信服的情况下,那些反对意见也帮我理解了人们真正想要反对的是什么。正如弗雷德里克·德博尔(Fredrik deBoer)所言:“你最好的读者恰恰是那些最痛恨你的人。”因此,我对自己早先的一些观点做出了修正。我相信,将来一定还会有新的反对意见出现,我在本书中也试图去预期和回应一些至少某些深思熟虑的读者可能会有的想法。

我从批评者、朋友和学生那里得到的最多的批评意见是,我有些矫枉过正了。这也许是因为我坚持并证明了,具有某些特征的共情会让人冲昏头脑。但是,世界上并没有什么事情是完美的。也许,人类的问题恰恰就是有时对共情使用过度或者使用方法不恰当。若真是如此,那就需要为共情找到一个合理的位置,也就是说: 并非反对共情,而是反对对共情的误用,或者说让共情和理性组成一个完美组合。

有人认为,共情就像胆固醇,有好的类型,也有不好的类型。我其实也受到了这种想法的影响。所以,在本书中,我偶尔也会讨论一下共情的积极作用。在有些情境中,共情确实会驱使人做出正确的事,而具有较高道德水准的人也确实可以把共情当作一种驱动他人做好事的动力。在人际关系中,共情也可能具有很高的价值甚至是处于无可替代的位置。此外,共情本身也可能是一个巨大快感的来源。总而言之,共情并非一无是处。

不过,即便如此,我也依然立场坚定。因为两相比较,共情依然是一种不好的情感。共情不是胆固醇,而是碳酸饮料,口味迷人、诱惑多多,却对人有害。下面,我就来告诉你为什么是这样。 5LPL3JG4g3I+sUi56MBSLcBj30jVLBaWOScd9Nt5BSLj3KLXv4HnlocpB/gRd+rH



第1章

情绪共情VS.认知共情:感性与理性的两面

EMPATHY IS

A SPOTLIGHT

FOCUSING ON

CERTAIN PEOPLE

IN HERE AND NOW,

BUT BLINDING TO

THE SUFFERING

OF THOSE

WE DO NOT OR CANNOT

EMPATHIZE WITH.

共情就像聚光灯,

照亮几个人,“牺牲”无数人。

在过去的几年里,每当有人问我在做什么的时候,我都会说正在写一本书。然后他们会问我具体内容,我会告诉他们“是关于共情的”。每当这话一出口,对方往往就会报以点头微笑,然后我会补充说:“我反对共情。”

这往往会让对方觉得乐不可支。一开始,我对这种反应感到非常诧异,但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在大家眼里,反对共情就跟反对小奶猫一样滑稽,他们认为这太离谱了,我不可能是认真的。所以,我必须开宗明义:我并不反对道德、慈悲、善良、爱、做一个好邻居、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人或者做正确的事。实际上,我写这本书就是为了支持以上所有事。我想要让世界变得更好,只是我认为用共情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

反对共情之所以如此令人不安,可能是因为人们常常认为共情是一种绝对的善,永远都是多多益善,根本不存在过度共情的说法。

从这个角度来看,共情其实很特殊,而人们对其他情绪、感受和能力的看法要苛刻得多。例如,愤怒可能会让一个父亲把襁褓中的儿子殴打致死,但对不公正的愤怒也可能会让整个世界产生变革。如果选对了对象,仰慕可能会是一件令人心旷神怡的事情;但如果仰慕的对象是个连环杀手,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是理性思考的坚定拥护者,并且会在整本书里都强调它的重要性,但我也承认,理性同样可能会误导我们。在《纳粹医生》( The Nazi Doctors )一书中,罗伯特·杰伊·利夫顿(Robert Jay Lifton)讲述了那些在集中营用囚犯做实验的医生内心的挣扎。他说,那些医生非常聪明,能够用自己的才智编造出合理的借口来支持自己进行这些惨绝人寰的实验。如果能够听从自己的良心,他们可能就不会这么做了。

几乎人类的每一种能力都是“双刃剑”,有好处也有坏处。所以,让我们用同样的态度来仔细考察一下共情。

在考察之前,首先要明确共情的定义是什么。哲学和心理学领域有多种对共情的定义,甚至有本这个主题的书列出了共情的9种意思。一组研究者发现,共情这个词的用法曾经几乎无所不包,“从狗狗之间相互传染打哈欠,到小鸡之间的压力讯号传播,乃至人文医疗关怀中那种以患者为中心的态度”。另一个研究团队发现,“只要有一个人在思考这个话题,就有一种对共情的定义”。但是,这些定义之间的差异往往非常微妙,在本书中,我选取的对共情的定义是最典型的那种: 共情是用你认为别人会用的那种视角去体验生活的能力。

这种意义上的共情,在苏格拉时期的学者那里得到了非常充分的探讨,不过那个时候,他们称之为“同情心”(sympathy)。正如亚当·斯密所言,我们有能力去思考他人的立场并“把自己置于对方的处境之中……以及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对方,继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对方的感觉,甚至会真的感同身受,当然,可能在程度上没有那么强烈”。

这就是我对共情的定义,也就是情绪共情(emotional empathy)。同时,还有一个与之相关的概念,即 在没有任何情绪传染的情况下,理解他人脑中想法的能力,也就是认知共情(cognitive empathy)。 如果你受苦会让我难过,我身临其境般地体验到了你的感受,这是情绪共情。但是,如果在没有同样感受的情况下,我依然理解你正在受苦的事实,这就是认知共情,也就是心理学家所说的社会认知(social cognition)、社交智能(social intelligence)、心智解读(mind reading)、心智理论(theory of mind)或者心智化(mentalizing) 。本书的焦点是“情绪共情”。

从亚当·斯密的角度,也就是情绪共情的角度来看,共情常常是自动发生的,甚至有时人们并不情愿。亚当·斯密曾经描述过,在看到乞丐的痛苦和脓疮时,那些“心灵脆弱的人”会“情不自禁地感到瘙痒,或者感到自己身体相应的部位僵直紧绷”。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曾写道:“当我的祖母被食物噎住的时候,因为同情心,我也会有种喉咙发紧的感觉。”当尼古拉斯·埃普利(Nicolas Epley)去观看孩子们的足球赛时,他不得不请坐在自己前排的观众席上的人离开,以防他们遭受自己的“共情踢腿”。在看到他人不小心用锤子砸到了自己的手指时,估计只有心灵无比强大的人才能毫无知觉,不会收紧一下手。

但是,共情绝不仅仅是一种神经反射现象,人们可以运用自己的想象力来培育、加固、开发和拓展共情,可以通过意志行为将它导向或者聚焦于某个方向。奥巴马在就任美国总统前的一次演讲中曾经提到,共情可以是一种选择,他特别强调了这种共情的重要性:

从与我们完全不同的人的眼中看待这个世界,如饥饿的孩子、失业的炼钢工人、家园在飓风袭击下被夷为平地的家庭。当你能够用这种视角来思考的时候,当你选择了扩大自己所关心的人的范围,去重视他人的悲惨处境,而不论他们是跟你沾亲带故还是素昧平生的时候,你就很难对这一切束手旁观、无动于衷了。

我很喜欢这段话,因为这是一个有关共情能如何让人做出善举的绝佳例证。共情让人对他人更加关心,更有可能去帮助改善他人的生活。 5LPL3JG4g3I+sUi56MBSLcBj30jVLBaWOScd9Nt5BSLj3KLXv4HnlocpB/gRd+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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