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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姜之地望

在西周封建的事迹中,有一件很当注意者,就是诸侯的民族不必和他所治的民族是一件事。譬如勾吴,那地方的人民是断发文身的,而公室是姬姓;晋,那地方的人民是唐国之遗,而公室是姬姓;虞,那地方是有虞,而公室又是姬姓。齐之民族必是一个特异的民族,可以《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及传记所载齐人宗教之迹为证。但公室乃是四岳之后,后来又是有虞之后了。认清这件事实,然后可以不根据齐民族之特异,论到姜姓之公室。

姜姓国见于载记者,有下列数国。

吕 或作甫

以上所谓四岳国,在今河南中部向西南境山中。

姜戎(《左传》襄十四年):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殽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犹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殽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

齐《国语》,齐许申吕由大姜

莱 莱在顾栋高《春秋大事年表》中列为姜姓,然此说实可疑。其言曰:“《襄二年》传:‘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葬,召莱子,莱子不会。’是莱亦齐同姓国也。”案:莱子非宗妇,何以召及莱子,而莱子必会?或因莱子夫人是姜姓,故莱子必会乎?(惟“宗妇”寻常之解并不如是耳)此说若确,则莱非姜姓。又,《史记》:“莱人,夷也,与齐争国。”然则果是姜姓,亦当是后来齐国所分植。

以上五国皆在山东境,纪州莱皆环齐,为之邻者。

姜 据古本《竹书纪年》,宣王时戎人灭姜侯之邑,引见《后汉书·西羌传》。准以芈曹等皆为先代国名后代姓号之例,姜之为姓必原是国名。惟此姜侯是否姜姓,或是他族封建于其地者,则不可考。

综合上举《国语》《左传》之记载,知姜之所在有两个区域。一在今河南西境,所谓四岳之后者,一在今山东东境。然河南西境必是四岳之本土,此可以“齐许申吕由大姜”,及“太公封于营邱,比及五世,皆返葬于周”,诸说证之。齐本是由四岳国里出来的,望伋两代仍用吕称(《书·顾命》齐侯吕伋)。若齐旁诸姜,当是齐之宗姓分封者,姜之先世为四岳,四岳之地望如可确定,则姜为何处的民族,可以无疑问了。

有把四岳当做人的,例如战国秦汉间之《尧典》;又有把四岳当做岱宗等四山的,例如杜预注《左传》。但四岳实是岳山脉中的四座大山,四岳之国便是这些山里的部落。《诗·大雅》,“崧高维岳,骏极于天。维岳降神,生甫及申。维申及甫,维周之翰。”毛云,“崧,高貌,山大而高曰崧。岳,四岳也。”那么,申甫一带的山,即是四岳了。同篇下文说:“亹亹申伯,王缵之事。于邑于谢,南国是式。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登是南邦,世执其功。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谢人,以作尔庸。”这是说申境向南移。其向南移的地方在谢,其差在北的地方可以推想。又《诗·王风·扬之水》说:

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甫。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蒲。彼其之子,不与我戍许。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如此看来,申、甫、许在一块儿。许之称至今未改,申又可知其后来在谢,则申许吕之地望大致可知了。《郑语》,史伯曰:“当成周者,南有申吕。”可知《汉书·地理志》,“南阳郡宛县故申伯国”,《水经注》,“宛西吕城,四岳受封于吕”,诸说,当不误。

然姜之大原实在许谢迤西大山所谓“九州”者之中。《郑语》,“谢西之九州何如?”可知谢西之域名九州。《左传》昭四年:“四岳、三涂、阳城、大室、荆山、中南,九州之险也。”杜注,三涂在陆浑县南(今嵩县);阳城在阳城县(今登封县)东北;大室在河南阳城县西北;荆山在新城沶乡县(今湖北郧阳一带与河南之界)南;中南在始平武功县(今武功县)西。然则九州之区域正是现在豫西渭南群山中,四岳亦在此九州内,并非岱宗等四山。

又据上文所引,《左传》襄十四年姜戎一段,知九州之一名瓜州,其地邻秦,其人为姜姓,其类则戎。虽则为戎,不失其为四岳之后。四岳之后,有文物之大国齐,又有戎者,可以女真为例。建州女真征服中夏之后,所谓满洲八旗者尽染华风,而在混同江上之女真部落,至今日仍保其渔猎生活,不与文化之数。但藉此可知姜本西戎,与周密迩,又为姻戚,惟并不是中国。

姜之原不在诸夏,又可以《吕刑》为证。《吕刑》虽列《周书》,但在先秦文籍今存者中,仅有《墨子》引他。若儒家书中引《吕刑》者,只有汉博士所作之《孝经》与记而已。《吕刑》全篇祖述南方神话,全无一字及宗周之典。其篇首曰:“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诘四方。”《史记》云:“甫侯言于王。”郑云:“吕侯受王命,入为三公。”这都是讲不通的话。“吕命王”到底不能解作“王命吕”。如以命为吕王之号,如周昭王之类,便“文从字顺”了,篇中王曰便是吕王曰了。吕称王并见于彝器,吕王 作大姬壶,其辞云,“吕王 作大姬尊壶,其永宝用享”(见《愙斋集古录》第十四)。可知吕称王本有实物为证。吕在周代竟称王,所谈又是些外国话,则姜之原始不是诸夏,可谓信而有征。 sszCQOUYUhQHSIHbDymuKy4Q1xch+D6w5sIy82EbLAvnD/PjMTy8nTTT+vg/vs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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