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无论如何都想得到的以丁香、豆蔻、肉豆蔻为代表的高级香料的产地,位于现在印度尼西亚东部的马鲁古群岛和班达群岛。如前所述,16世纪初叶,葡萄牙人在攻陷马六甲之后不久即造访过该地。当时,在该地区丁香生产量最大的特尔纳特(Ternate)岛和蒂多雷(Tidore)岛上分别有一个苏丹(伊斯兰教徒的国王),两者分庭抗礼,不断对抗。起初,特尔纳特岛苏丹希望能够利用葡萄牙人的武力因而对他们表示欢迎,葡萄牙人利用这一点成功在岛上建立了要塞。但是,由于葡萄牙人和其后经由太平洋抵达该地的西班牙人长期对立,使得苏丹仍然紧紧掌握丁香的生产和销售大权,而葡萄牙人能做的也仅仅是从同是商人集团的苏丹那里进货而已。
这两个岛上的苏丹用其特产丁香换取葡萄牙人运来的武器弹药和印度产的棉布,试图借此来加强自己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并且,他们的经济和军事影响力不限于马鲁古群岛,还逐渐波及了周边的班达群岛和新几内亚岛西部。马鲁古群岛的统治者,巧妙地利用葡萄牙人来扩大自己的权力。从这个角度来看,香料的产地并非简单地被欧洲势力征服并变成其殖民地。
高级香料的产地
到了16世纪后半期,围绕丁香贸易的主导权问题,葡萄牙人和特尔纳特岛苏丹的矛盾加深。双方的争斗导致伤亡众多,葡萄牙人杀害了苏丹,被赶出该岛,只得来到蒂多雷岛建立要塞。虽然他们能够继续丁香贸易,但与印度西海岸不一样的是,他们没能达到控制海上贸易并发行通行证的程度。要想牢牢掌控海路复杂难行的东南亚海域,需要常驻相当数量的船只。不过对于葡萄牙王室和果阿总督来说,他们均没有如此雄厚的财力。
自葡萄牙人出现在亚洲之海以来的一个世纪里,有关亚洲海域的信息在欧洲被以文字、书籍、地图等形式积累起来。1595年出版的林斯霍滕(Linschoten)所著《东方航海记》即是其中之一。荷兰人和英国人在实际出发之前已经清楚走什么样的航线安全,哪里有葡萄牙人的要塞,从哪里走能安全且低价地买到香料,各种香料分别产自何地等基本信息。
利用文字、书籍和地图来积累外国的相关信息,是这一时期欧洲各国知识分子的最大特征。以一种语言记录的信息,马上就会被翻译成其他语言出版。不用说,在这一时期,活字印刷术的产生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这一趋势到了17世纪也没有太大改变。在船队首次航海回来之后的160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随即出版了以“东印度之旅真实全面的故事”为题的34页的小册子。在这本小册子中,写有52组马来语单词,包括“这个东西怎么卖?”“要去哪里?”“好的”“不好”等基本语句,以及数字、船只、胡椒等商业词汇。此外,这本小册子还介绍了55个孟语(缅甸南部的语言)单词。1614年《英语——马来语会话》这本书出版,它其实是从荷兰语书籍翻译过来的。这一时期,西北欧的大部分人对新鲜事物都拥有强烈的求知欲。
也许这是因为他们接触的是自己从未知道的魅力十足的世界。但即便如此,也正是因为积累了如此众多信息,西北欧的人们才能在事先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前往亚洲之海。这与除了日本等极少数国家,亚洲各国对外国人特别是西北欧人一无所知形成鲜明对照。当然,在亚洲海域,对新到当地的西北欧人的信息也会在人与人之间相互流传。但是,如果知道这种信息的人死了的话,也就没人知道了,加之流传范围有限,也不知道能否正确传达。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内容也会发生变化。于是乎,历经百年积累下来的有关彼此信息的差距已经相当大。信息鸿沟早晚会招致重大的后果,这一点不管在现在还是过去都是一样。
在进入东南亚海域之后不久,荷兰东印度公司就尝试着垄断马鲁古群岛和班达群岛的高级香料贸易。与葡萄牙人一样,他们试图通过垄断来控制欧洲的市场价格。1605年,荷兰人攻占了位于班达群岛和马鲁古群岛之间的安汶岛(Amboina)上的葡萄牙要塞,继而接近特尔纳特岛的苏丹并答应对其进行军事援助,共同对抗在蒂多雷岛设置据点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
为了垄断香料贸易,需要确保从荷兰本国来的船只和从马鲁古群岛及班达群岛装载香料的船只的会合场所,也需要确保船员和水手的安全休息场所、士兵营地、采购和装卸货物的保管场所。换言之,也就是需要一个“约会贸易”的场所。当初,爪哇岛西部的万丹曾发挥过作用,但万丹是万丹王国的都城,荷兰人在这个城市未必能够自由行事。
为此,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其他地点进行了慎重的调查。1619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开始把万丹王国境内的港口城市雅加达设为据点。这是凭武力硬从万丹王国和英国东印度公司手里抢过来的。这个新建立的要塞被命名为巴达维亚,这一名称源自罗马帝国时期居住在荷兰周边的巴达维亚族。据记载,1620年1月的城内人口有873人,其中有71名日本人。日本人占城市总人口的十二分之一或十三分之一,也算一大群体了。当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日本平户已经设置了商馆,这些日本人大部分都是作为东印度公司的雇佣兵从平户渡海而来的。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据点——巴达维亚的市场 1650年前后
于巴达维亚设置据点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进入香料群岛的过程中,其行为比葡萄牙人更加暴力。1620年,班达群岛居民拒绝向荷兰东印度公司交付香料。荷兰方面认为这是由在其后进入东南亚的竞争对手英国煽动起来的,于是派兵讨伐。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军队接连占领各个岛屿,在英国人的据点伦岛(Run)上,抓捕了将近800人并将他们押送到巴达维亚充当奴隶。剩下的居民们仅表现出一丝抵抗,东印度公司就把充当人质的47名当地领导人杀害了。人质们全部没有丝毫抗议地死去,但据说只有一人用荷兰语小声说道:“主人呀,这样做还有慈悲心吗?”一个奉命监督行刑的无名荷兰人在其日记中这样写道:“事件就这样结束了!到底谁是正确的,只有上帝才知道。死刑结束后,首级到处都是,混乱不堪,参加这种工作真是抱歉,只想尽快收场。”如果逃往其他岛屿的居民被抓获的话,其中的成年人会被全部杀害。这样,有些岛屿上的居民消失,东印度公司开始向这里派来公司雇员,使用奴隶种植肉豆蔻。永积昭在其著作中,记录下了伦岛事件的来龙去脉。
扬·皮特斯佐恩·科恩 巴达维亚总督,绰号“班达屠夫”。Femme S. Gaastra, De geschiedenis van de VOC
同样的事件在其他岛上也有发生。在接下来的1621年,巴达维亚总督扬·皮特斯佐恩·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亲自率领2000多名士兵(其中日本兵有87名)在盛产肉豆蔻的班达岛登陆,开始了野蛮的杀戮。1500多名居民不是被杀害就是被带到爪哇岛去当奴隶,岛上完全没有了居民。科恩在向该岛派遣奴隶的同时,又向欧洲人出租农业种植园让其种植肉豆蔻。
在当时人口稀少的东南亚,爆发战争时只是把人作为俘虏抓起来,杀人的情况非常少见。从这个角度来看,当地人一定会认为荷兰人采取的战略十分异常。科恩甚至被称作“班达屠夫”,这一恶名一直流传至今。
就这样,荷兰东印度公司一再使用武力,试图通过直接控制高级香料的生产来达到贸易垄断的目的。当时,各地的丁香收购商人聚集于苏拉威西岛的望加锡。荷兰东印度公司还对此地的统治者施加压力,让其驱逐葡萄牙、西班牙、英国等欧洲国家的商人。荷兰人宣称,在欧洲人中,只有荷兰人才有收购丁香的权利。对此,望加锡的国王明确主张,“神创造了大地并将其分给众人,大海是众生之海,无人能够妨碍航海”,并且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经过激战,荷兰人终于在1669年迫使望加锡屈服。1641年,荷兰人还占领了葡萄牙的重要据点马六甲。他们专门指定了种植丁香的岛屿和场地,除此以外的土地甚至连树都被砍倒。虽然不时遭到各地的抵抗,荷兰人的势力还是在东南亚海域扩张开来。到17世纪末,荷兰人基本上成功地把其他欧洲国家的商人排除在高级香料的直接交易之外。
但值得注意的是,荷兰人排挤掉的是欧洲各国以船运面向欧洲市场的贸易活动。中国商人、当地的马来族商人以及与葡萄牙王室无直接关系的土著葡萄牙裔商人依旧继续从事香料贸易。虽然量不大,但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尚未控制的港口城市,其他欧洲国家的商人依然可以购买到丁香和肉豆蔻等。
在扩大自己在东南亚海域势力的同时,荷兰东印度公司还不断地在亚洲之海的其他地区开设商馆。在西印度洋海域,早在17世纪前半期,荷兰东印度公司即在阿拉伯半岛的摩卡(Mokha)、波斯湾的阿巴斯(Bandar Abbas)和印度西北的古吉拉特地区的苏拉特设立了商馆。在17世纪中叶,荷兰人占领了葡萄牙人在印度西南海岸的重要据点科钦,驱逐了占据肉桂产地锡兰(斯里兰卡)的葡萄牙人。此外,荷兰东印度公司还在科罗曼德尔海岸的默吉利伯德纳姆(Machilipatnam)、普里卡特和泰国的大城等地也设立了商馆。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主要商馆所在地 17世纪到18世纪
接着,在东海沿岸地区,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平户、长崎还有台湾地区也设立了商馆。其详细经过将在下一一章论述。总之,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之海几乎全部区域内开展了业务。在日本,总是有人会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活动只限于东南亚和日本,但这种说法并不能反映当时的实际状况。至少从17世纪到18世纪初期,在亚洲之海的几乎所有地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存在和活动是远远超过欧洲其他国家的同类公司的。
英国东印度公司也和荷兰东印度公司一样,一开始试图直接采购东南亚的高级香料。但由于船只、人员和资金的差距太大,难以和荷兰公司竞争。161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日本平户也设立了商馆,但无法维持,仅仅十年时间就关闭了。派往产地的船只不时被荷兰船只抓捕,香料贸易经常受到阻碍。1623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以英国东印度公司试图夺取其在安汶岛的要塞为由,把该岛上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商馆馆长及馆员十人和九名日本雇佣兵、一名葡萄牙人杀害。以此事为契机,英国东印度公司放弃了冒险前往高级香料产地直接购买的方式,在东南亚地区一边躲避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攻击,一边只是勉强在万丹和苏门答腊岛购买胡椒,在望加锡购买高级香料。
安汶岛 1623年,荷兰人对当地的EIC馆员、日本雇佣兵和葡萄牙人进行屠杀。 The Colourful World of the VOC
另外一方面,英国东印度公司还把目光投向了棉布的产地南亚次大陆。虽然遭到葡萄牙人的抵抗,但英国人还是在1608年首次把船开到了印度西北部的苏拉特(Surat)港。与东南亚不一样,在“大陆帝国”统治下的印度西海岸,他们的贸易活动相对顺利。特别是他们从统治印度北部的莫卧儿帝国皇帝贾汉吉尔那里,获得了有利的条件以开展贸易。
南亚次大陆东南侧,也即科罗曼德尔海岸地区,是面向东南亚的优质棉布产地,也是重视香料贸易的东印度公司不能罢手的地方。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得到当地王公许可的情况下,早在1611年就已在默吉利伯德纳姆设置了商馆。1639年,在当地王公的邀请下,英国东印度公司在马德拉斯又设立了新的据点。这位王公以邀请的形式租借给英国东印度公司一定的土地,允许其在该地建立要塞。此外,他还免除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在马德拉斯的贸易关税,并把从其他商人处得来的税收的一半分给英国东印度公司。对于东印度公司来说,这可是天赐良机。与葡萄牙人竭尽全力抢夺果阿、荷兰人凭借武力抢占巴达维亚都不一样,英国东印度公司是在当地王公的邀请下,以和平的方式构建了在南亚次大陆的桥头堡。
给予一半关税收入这样的罕见条件,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同波斯的贸易中也能看见,在这里简单叙述一下其经过。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了和丝绸产地的波斯开展贸易,向当时统治波斯的萨法维(Safavid)帝国皇帝阿巴斯一世(1587—1629年在位)派遣使节。阿巴斯一世允许公司在波斯湾开展贸易,但作为交换条件,要求公司在萨法维帝国军队攻占霍尔木兹岛上的葡萄牙要塞之际提供支援。由于地处森林资源匮乏的伊朗高原,萨法维帝国无法建造军舰。虽然霍尔木兹岛距离波斯本土仅八公里,但阿巴斯一世却一直无法攻占该岛。
对于试图削弱葡萄牙在亚洲之海影响力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来说,这只是一件“顺水人情”的事情。1622年,公司派遣三艘船前往波斯湾。萨法维帝国的军队借助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船只登上霍尔木兹岛,并在英国船只海上炮击的支援和掩护下,成功地夺取了要塞,令葡萄牙人弃城投降。阿巴斯一世把霍尔木兹港口城市的功能转移到伊朗本土方面的港口加龙(Gamron),并给这个新城市取名“阿巴斯”。为了回报英国东印度公司所做出的贡献,阿巴斯一世给予公司在波斯湾的贸易免征关税的优惠,并以公司常驻两艘船以确保阿巴斯的安全为条件,将其港口一半的关税收入分给英国东印度公司。
阿巴斯一世 萨法维帝国第五代皇帝(画像),大英博物馆收藏。根据板垣雄三监译《伊斯兰世界》整理
与马德拉斯不一样的是,波斯并不是无条件提供优惠的。实际上,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了得到这一半的关税,不得不每年都和波斯方面反复交涉,可谓劳神。不管怎么说,阿巴斯一世还是允许公司在波斯境内自由经商且不征收关税。第二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也得到了在波斯帝国境内自由贸易的许可。这对于西北欧的东印度公司而言,可谓一大特权。
在印度和波斯等西印度洋海域,也包括莫卧儿帝国范围内,欧洲各国的东印度公司屡次在非常有利的条件下开展贸易,这从葡萄牙时代就已如此。这种情况和下一章节要介绍的东亚海域的情况形成鲜明对照。那么,印度和波斯等“大陆帝国”的统治者们为何会给予欧洲公司如此优惠的条件呢?
对从海上贸易收取关税的不甚关心、帝王的宽厚仁慈及款待远客的风俗、灵活利用英国和荷兰的海上武力,以及英国和荷兰的公司以国家而非商人的名义进行的谈判等,都可以作为重要原因来考虑,但其中任何一个都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与之相关且有必要引起注意的是,完全看不出当时印度和波斯的统治者有给予“本国”商人优惠的想法。假如有一丁点儿这种想法的话,难以想象他们会给予这些语言、宗教习惯迥异的欧洲人以不合常理的特权,更不用说对方是一百年来在亚洲之海肆意妄为的葡萄牙人的同类。这与给予自己臣民的公司垄断东印度贸易的特权、允许私掠船袭击他国商船的英国国王相比,两者之间的差异显而易见。笔者不禁认为,在当时的西北欧和印度、波斯,国王与其统治下的臣民的关系,“国家”这一概念的含义是不一样的。
不管怎样,当时亚洲“大陆帝国”的统治者们没有想到给予西北欧人少许特权会使自己的政权和领土陷入危险。他们只是把西北欧人看作众多商人群体中的一员。
这样,荷兰和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打破了葡萄牙“海上帝国”的锁链,在整个亚洲之海开展贸易活动。但这并不意味着“海上帝国”的消失,在取代葡萄牙之后,荷兰和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成了“海上帝国”的新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