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河曲之战

就在赵盾在晋国如日中天,一步步走上独裁道路时,另一边的秦国也一直没闲着。秦康公在令狐之战中被赵盾坑得血本无归,而秦康公和他父亲秦穆公一样,都是一个有仇必报的人。

自从崤之战后,秦国已持续八年对晋国发动战争,虽互有胜负,但总的来说是输多赢少。国家其实和公司很像,都是要讲盈利的。一个公司想长期占领某个领域的市场,如果老是赔本,员工容易流失,那么这个公司就要从该领域撤资,认真反思。

秦国作为一个大公司,底子算是非常好的。它想与更强大的晋国抢占东部中原市场,竞争惨烈程度可想而知。刚开始,秦国败个几回也能承受起,毕竟体量大,但如果与晋国长期死磕,那无疑是在烧钱。现在很多大公司为了彻底霸占市场,就采用烧钱策略,比的就是看谁烧钱烧得狠,看谁能撑到最后。但常常出现的结果却是:很多大公司非但没抢占到市场,反而因烧钱太多,把自己彻底烧死了。

除了烧钱外,更可怕的是打仗是要死人的,而死的大都是青壮年劳动力。没有这些人来种粮,百姓没粮可吃,这个国家就得玩完。在秦晋数次交战中,几次全军覆没的都是秦国,秦国青壮年劳动力损失惨重。作为秦国国君,看到基层员工损失如此巨大,就应该收缩市场,休养生息。更何况,秦国还有万恶的人殉制度,精英人才都往土里埋。

无论是精英人才的数量,还是青壮年劳动力的数量,秦国都已全面落后于晋国。

管理学中有一个概念:对大多数企业主管来说,最令他们困扰的不是如何与竞争对手抢夺市场,而是如何找到和留住优秀的员工。

可是没有学过管理学的秦康公不明白这点,他和他老爹一个德行,像魔怔了一样,一心只想打败晋国,为自己出一口恶气。

从秦康公开始,秦国头也不回地往下坡路狂奔。

就在令狐之战结束后第二年,秦人攻占晋国武城。晋国也不示弱,攻占秦国少梁。随着秦国与晋国的反复拉锯战,秦国上下早已怨声载道。

公元前615年冬,秦康公在位第六年,他亲率秦国三军,渡过黄河,深入晋国腹地,攻占羁马,威逼晋国首都。

虽然首战告捷,但是秦康公发现秦国将士并没有胜利的喜悦,反而每个人看他,都面露不爽。对于秦军将士来说,战争虽然暂时胜利了,但是他们迟早要战死沙场,完全看不到希望,死亡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更可怕的是,在出征时秦康公并没有听见秦军以往所唱的战歌《无衣》,反而听到了一首最近在国内广为传唱的流行诗歌《权舆》。

於我乎,夏屋渠渠,今也每食无余。于嗟乎,不承权舆!

(哎呀!曾经居住在大房子里,现在每顿饭都不丰富。可悲呀!现在的生活真不如过去好!)

於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于嗟乎,不承权舆!

(哎呀!曾经每顿饭都有好吃的,现在每顿都吃不饱。可悲呀!现在的生活真不如过去好!)

在秦康公看来,这首歌分明是一首反动歌曲,讽刺自己上台后,年年征战,让地处西北的秦国百姓,天天喝当地特产——西北风。

纵观历史,每当一个王朝要大乱时,民间都会传唱反动诗歌。这些造反诗歌都是洗脑神曲,内容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洗脑神曲是有毒的,一旦流行起来,中毒的穷苦百姓跟着造反神曲的节奏跑,想不造反都难呀!

秦康公虽然脑子一根筋,但是他不傻,手下人起了异心,对于国君来说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此时的他,内心已经开始不再那么偏执。

作为晋国独裁者的赵盾,并不是一个忍气吞声的人。他之所以没有御敌于国门之外,那是想诱敌深入,要将秦国三军全歼于黄河东岸!

看到秦国三军已经深入晋国腹地,赵盾开始召集三军,并任命了新的六卿。

中军将赵盾、中军佐荀林父、上军将郤缺、上军佐臾骈、下军将栾盾、下军佐胥甲。新任六卿的背景,我们在上一节已经讲述过了,这里不再多说。

赵盾在任命完新任六卿之后,还带上两个青年人,一位叫韩厥,一位叫赵穿。

韩厥为人正直、办事靠谱,他被赵盾任命为中军司马。赵盾是打算把青年韩厥当作储备干部来培养的,希望以后能派上大用场。

赵穿是赵盾的侄子,从小娇生惯养、肆意妄为,还有着贵族子弟共有的坏毛病——爱出风头!

赵盾这个人虽然对政敌如严冬一样,冷酷无情,但他对家人却似夏日骄阳一样,温暖炙热。赵盾把晋襄公的女儿嫁给了赵穿,赵穿就有了一个新称号“公婿穿”。赵盾带赵穿上战场,完全是为了混点资历,为以后晋升大官做准备。

赵盾万万没料到,日后这两个年轻人,一个是赵家的大救星,一个是赵家的大灾星。

秦晋两军在河曲相遇,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至于怎么打,上军佐臾骈向赵盾提出了宝贵意见,一个字:耗。

臾骈指出,秦军远道而来,意在速战速决,那么我们就修工事,跟秦人打持久战,耗死他们!于是赵盾采纳了臾骈的意见,开始与秦军耗起来。

等来晋军主力的秦康公原本以为可以痛快地打上一仗,找赵盾报令狐之役的大仇,可是晋军竟然变成了工兵部队,在自己面前修筑防御工事,这分明是要跟自己打持久战啊!

晋军拥有主场作战的优势,天时地利人和,全部都占。要粮有粮,要人有人,打个一年半载的都没有问题。

秦军客场作战,处于绝对劣势,光一个后勤补给,就让秦康公头疼。如果不速战速决,长期耗下去,秦军不战自败!

就在秦康公一筹莫展的时候,秦军里的一位高人给秦康公献上一计。这个人就是从晋国逃亡而来的士会。士会在晋国朝堂多年,知道晋国内部情况,并且这个人智商极高,往往能预测事情发展的走向。

士会对秦康公说:“我猜,赵盾筑垒坚守的建议是臾骈提出的。赵盾这次出征会把他的侄子赵穿带上,赵穿这个人年少轻狂,他和上军佐臾骈关系不和。我们不如攻击晋国上军,然后佯装败退。到时候赵穿看臾骈坚守不出,他为了抢风头,定会率领自己的亲兵上前追击。到时候赵盾看到自己的宝贝侄子有深陷秦军阵中的危险,肯定会率领全军出击!”

聪明绝顶的士会如同赵盾肚子里的蛔虫,把晋军的每一步棋都算得死死的。

周历十二月戊午日,秦军在晋军面前摆开阵势,晋军看见想打仗的秦军,并没有理会。臾骈则像工地上的包工头一样,继续指挥晋军修筑防御工事。

就在晋军在工地上忙碌的时候,秦军集中兵力攻打晋军上军。臾骈一看秦军主力攻打自己,立马让士兵丢下手上活儿,赶紧进行防御。大惊失色的臾骈一定在心里咒骂秦人,晋国三军摆在那儿,你秦人打谁不好,偏偏就打我,搞得好像我臾骈欠你们秦人钱不还一样。

不管你臾骈有没有欠秦人钱,秦人都要重点“照顾”你。事情的发展方向已然按照士会的剧本走了,下面就是要钓出赵穿这条大鱼。

攻击晋国上军的秦军很快开始佯装后撤,臾骈并没有主动追击。赵穿看到秦军败退而臾骈并没有主动追击,他赶快亲自率领赵家亲兵冲出晋国堡垒,追击败逃的秦军。

赵穿心想,我只要打败秦军,就能证明臾骈是个贪生怕死的窝囊废,而我则是晋国的大英雄。

大英雄没当成,却被包了饺子。赵穿所带亲兵就那么点人,秦军很快不再逃跑,调换枪头,反扑过来,赵穿很快陷入秦军包围之中。

赵盾看见自己的侄子被秦军包围,马上就要被当成饺子馅了,情急之中,立刻率领晋国全军出击,解救赵穿。

两军打得难分难舍,一直从白天打到晚上。双方实在打不动了,才各自罢兵回营吃饭。

晋军主场作战,中场休息一下,便可继续作战。但是秦军不一样,他们客场作战,面临着巨大的后勤压力,死的人得不到补充,吃的粮草运不上来。如果再继续打下半场,估计秦军就要崩溃了。

作为主帅的秦康公算是彻底清醒了,原本只想速战速决,但是战争打到这个份上,能否活着回去都不好说,更别说争霸中原了!当务之急,先把小命保住要紧。

这时士会又向秦康公献计,这条计策的核心,就是要让蠢货赵穿再次为秦国帮忙。

秦康公按照士会的建议,派遣使者去晋军营中,对晋军将领说:

“我们两军将士都没有打个痛快,今晚我们好好休息,明天一早接着打!”

臾骈觉得有诈,他对赵盾说:“我觉得这是秦军的缓兵之计,我们白天已经把秦军打得是苟延残喘,晚上我们再给秦军致命一击,胜利必将属于我们!”

这么英明的决策竟然遭到赵穿的质疑,赵穿大声说:“秦军都和我们约好交战时间,如果现在去攻击别人实在不地道。再者说,我们的阵亡将士还没有收殓,把他们丢弃在荒野中,是不仁义的!”

锦衣玉食长大的贵族赵穿,根本不知道战争凶残,人心险恶。在国家利益面前,竟然讲起了仁义道德。

这个荒唐的建议,竟然得到了下军佐胥甲的支持。

赵盾看着宝贝大侄子慷慨激昂地一番陈词,再加上胥甲为赵穿摇旗呐喊,他决定放弃攻击秦军,让全军美美地睡上一觉,明天再战。

到了第二天早上,晋军吃完早饭,全军列阵,等待与秦军交战。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等得花儿都谢了。

此时赵盾感觉大事不妙:秦军该不会是跑了吧!

于是赵盾率领大军赶紧向秦军大营方向攻去,到了秦军大营才发现,什么都没有!昨晚,秦军早就撤军回家了!被打服的秦国,此后再也没有主动发动大规模对晋的战争。

错失全歼秦军良机的赵盾,内心那是一个悔啊!他自认为是一个英明的领导,竟然犯下如此低级错误,他需要找人来背锅。可作为罪魁祸首的赵穿,赵盾不能惩治。

但千万别以为赵盾会把这事忘了,作为超级奸雄的他,欠他的可是一定要还回来的。赵穿可以不惩治,但是不代表胥甲就没事。几年后,依然记仇的赵盾,找到了一个借口,把胥甲赶出了晋国。

河曲之战中,赵穿不知不觉成了秦国在晋军内部的“卧底”,为秦军全身而退,立下了汗马功劳。如果战后秦康公要论功行赏的话,赵穿绝对是头号功臣!

士会作为秦军在河曲之战里的总参谋,让秦军死里逃生。赵盾知道士会的才能,他不计前嫌,千方百计地把士会暗中接回了晋国,并委以重任。

然而河曲之战的影响并未结束。

孔子说过这么一句话:“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

在河曲之战中,赵盾包庇了自己的侄子,没有秉公处理。后面赵盾与赵穿这对叔侄干了一件更大的蠢事,为后来赵家的覆灭打下了坚实基础! 7Gf1gp+N3/t2PfXl9NNHTUgtI3EJhD6AbDayaELPuBkZX6N6CqQ1WxO66tc2SQPD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