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像雄狮一样

河曲之战后,击溃了秦国的赵盾,誉满天下。由于太子夷皋还是小孩,赵盾一直代行国君之职,有事没事就带着大军打打楚国,领着诸侯搞搞会盟。

赵盾俨然是天下霸主,他与春秋五霸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的大夫身份。当然,什么身份于他已经不重要了,享受着权力带来的快感,才是他追求的目标。赵盾就这样沉浸在权力的快感中,直到公元前612年的一天。

昔日的霸主齐国,一直不把晋国放在眼里,于是赵盾亲率晋、宋、卫、蔡、郑、许、曹七国联军征讨齐国,誓要把齐国彻底打服。

就在向齐国行军时,赵盾收到了一封从晋国火速传来且措辞强硬的军令。

“停止进军,大军立刻班师回国!”

赵盾从上位以来,一直顺风顺水,都是他掌控别人,还从没有谁敢命令他。看完这道军令后,赵盾极其愤怒。怒火中烧的赵盾问使者:“这是谁下的命令?”使者回复了两个字:“国君。”

听到“国君”两个字后,赵盾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他已九年没有国君这个概念了。这九年间,赵盾一直觉得全天下他就是老大。

夷皋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晋灵公。在此之前,晋国国君夷皋还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儿,没想到一转眼,已经十二岁了,到了可以对赵盾发号施令的年龄。

在现在很多人眼里,十二岁也就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生理上刚从儿童期向青春期转变。但是在古代,是没有青春期这一说的,一个人的儿童期一过,似乎就立刻变成了大人,就能做很多大人做的事,就比如康熙,他十四岁就开始亲政了。而此时年仅十二岁的晋灵公,他要亲政,他开始要从赵盾手中收回属于自己的国君权力。

晋灵公从小就被母亲穆嬴灌输“赵盾是咱们家最大仇人”的思想,因而他从小就明白一个道理:这个险些把自己从国君位子上废掉的赵盾,是自己的死敌,不是他死,便是我亡!

而此时赵盾远征齐国,齐国害怕赵盾,故意行贿晋灵公,让晋灵公命令赵盾停止进攻齐国。

对于晋灵公来说,打不打齐国完全无所谓。他的最大敌人不是外患,而是晋国内部的赵盾。此次赵盾远征齐国,正好制造了一个让赵盾在天下诸侯面前颜面尽失的好机会。

收到晋灵公回国命令的赵盾,内心无比愤怒。晋灵公这个小孩儿早不说晚不说,偏偏在自己把七国联军召集起来,进攻齐国途中,发出撤军命令,让自己好不容易组织起来的十余万诸侯联军立刻解散,而且自己还得老老实实回去,这不是耍人玩嘛!

这事让全天下诸侯都看到,晋国君臣不和,晋国还是国君说了算,被晋灵公开涮的赵盾,成了全天下的笑柄。

对于有志气的晋灵公来说,这才刚刚开始,他的人生目标就是打垮赵盾,成为晋国真正的一把手。

公元前610年,赵穿被派去郑国当人质。按照国际惯例,派到他国当人质的都是王室宗亲,怎么也轮不到赵穿这个当臣子的来做人质。晋灵公这一招实在太狠,他故意把赵穿当作王室成员,把赵家捧得高高的,然后顺理成章派赵穿去当人质,最后再把赵家狠狠地摔到地上,正所谓站得越高,摔得越疼。

到了公元前607年,十七岁的晋灵公快成年了,因为再过三年,二十岁的他就可以举行“加冠礼”正式成人!

晋灵公想在正式成人前送给自己一个成年礼物,这个礼物就是赵盾的人头。对此,他是很有信心的,毕竟他已经十七岁了,不再是小孩了,已经能做一番事业了。

而最让晋灵公有底气的是,他手里有兵。晋国国君手里的兵被称为“公乘”,这是国家武装力量里的精锐,并且是常备兵。

卿大夫在自己的封地上,也可以征兵。卿大夫的私人武装,在晋国被称为“私属”。国家要打仗时,卿大夫要带上自己的“私属”随同国君一起出征。

通常情况下,晋国国君手里的“公乘”对卿大夫手里的“私属”是有压倒性优势的。但有一个情况除外,那就是广大卿大夫们联合起来,一同对抗国君。晋国从晋献公开始,就重用卿族,经常封官封地。虽然王室在晋国的土地面积上占优,但是所有卿大夫的土地加起来要比王室多。只要卿族联手,在土地面积与军队数量上,对国君就有压倒性优势。

所以晋国国君如果想掌控大权,就必须拉一派打一派,从中渔利。可惜晋灵公太年轻,没有学到这一点,在没有给赵盾树立政敌,满朝都是赵盾势力的情况下,他贸然向赵盾发起进攻,这无疑是死路一条。

要怪只能怪晋灵公的母亲穆嬴,她只给他灌输仇恨的思想,却从未教导他帝王之术。而康熙之所以能在十四岁就扳倒权臣鳌拜,关键在于他背后有一个强有力的女性,她就是康熙的奶奶——孝庄皇太后。

一个年少的君王,想在政治博弈中与权臣一较高下,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家人,而晋灵公在这方面,明显先天不足,所以注定难逃失败的命运。

虽然晋灵公与赵盾交锋失败,但是晋灵公还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不想做一个傀儡,他是一位有理想有抱负的国君。即使明知会失败,他也犹如飞蛾扑火般在所不惜。

如雄狮一般称雄一日,胜过绵羊苟活百年。 KVBZP2HHjZQaNnP4tVRPoIbZ77BULHCWXZgIwHmFzg06CNadPcIRO6ckOvI1ZZdV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