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业交换的发展,作为交换媒介物的货币,也就必然相应地发展起来。
我们已经说过,秦代的货币,只有两种:黄金以镒(二十两)为主币,铜钱重半两为辅币,其他珠玉、龟、贝、银、锡之属,只用为器饰、宝藏,不用为货币。西汉时,仍以黄金为主币,铜钱为辅币。但除此以外,西汉又有银币,而且在王莽时,又曾一度使用龟币、贝币。
首先说到金币。如前所述,西汉时使用为货币的黄金,已铸为麟趾及马蹄之形,此种麟趾金或马蹄金,其单位皆以斤。这由当时赐金皆曰金若干斤,可以证明。
当时黄金的价格,还没有我们今日这样的贵重,《汉书·惠帝纪》云:“视作斥上者,将军四十金。”颜师古注曰:“诸赐言黄金者皆与之金。不言黄者,一金与万钱也。”又《王莽传》云:“有司奏,故事,聘皇后,黄金二万斤,为钱二万万。”由此可见黄金价格,通西汉一代,似无变更。
当时的黄金,除用于巨额的交易之清偿,大概多用于宝藏。如前所述,梁孝王死后,“府藏余黄金尚四十余万斤”。王莽时,“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即黄金用于宝藏的例证。
其次说到银币。《汉书·食货志》云:武帝时“又造银锡白金,以为天用莫如龙,地用莫如马,人用莫如龟,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两,圜之,其文龙,名白撰,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方之,其文马,直五百。三曰复小,椭之,其文龟,直三百”。据此,则武帝时银币,共有三种,这三种银币,重量、形制、花纹,各不相同,所代表的价值,亦各不同。
西汉时的银币与铜币
汉武帝所铸银币,似乎流行不广,而且不久即行废止。以后王莽时代,又曾使用过银币,《食货志》云:“(当时)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银一流直千。”可是行之不久,也取消了。
按武帝时重八两的银币,其值三千,而王莽时重八两的朱提银,则仅值一千五百八十。其他成分较劣的银子,则仅值千。这如果不是武帝时的银币的名义价格超过银币实值一半或三分之二,就是在西汉末银价跌了一半或三分之二了。
再次说到铜钱。西汉的铜币,时有改变,轻重不一。据史籍所载,汉初本用秦代的半两钱,高祖以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所谓荚钱者,即钱薄如榆荚,其重约三铢。当时的一铢,等于当时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而当时之一两,又仅合现在的半两,故当时的荚钱,其重量仅及现在一两的十六分之一。这种劣币出现以后,自然物价腾贵,所以《食货志》说:“不轨逐利之民,畜积余赢以稽市,物痛腾跃,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
实际上,高帝虽新铸荚钱,而秦代之半两钱并未销毁,历惠帝、吕后直至文帝时代,半两钱仍然流通于市场。《高后纪》云:二年秋七月,“行八铢钱”。又云:六年“行五分钱”。应劭注云:八铢钱本秦半两钱,五分钱即荚钱。足见吕后时,半两钱与荚钱还是同时并行。
文帝时,以“钱益多而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同时,又以当时商业交换关系日益繁多,货币的需要量日益增大,于是“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但当时的法令,人民只许以铜、锡铸钱,敢杂以铅、铁为他巧者其罪黥。然而,诚如贾谊所云:“铸钱之情,非淆杂为巧,则不可赢,而淆之甚微,为利甚厚。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所以当时人民抵罪者,多者一县百数,而为官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更多,然而一般人民仍然“释其耒耨,冶熔炊炭”,虽有严法,不能禁止巧伪。而且刑法所及,只是细民。至若贵族达官,则又为法之所不及。故文帝时“吴、邓钱布天下”,而钱法遂紊乱不堪。
文帝时,国内流行的铜币,大概有三种,即半两钱、四铢钱、荚钱。所有的私钱,大都皆依照这三种钱币而铸造。这三种铜币,重量不同,名义价值也不同。所以当时“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所谓“用轻钱,百加若干”者,即今所谓贴水;所谓“平称不受”者,即以一当一有余,不能受也。由此而知,当时钱虽有轻有重,而价亦有高有低。
到武帝时,国家收回了铸币权,禁止人民自由铸钱。建元元年,废文帝时的四铢钱,另铸三铢钱以代之。五年春,又罢三铢钱,行半两钱。五年之中,铜币经过两次的更易。以后对外的战争开始了,军费浩大,“大司农陈臧钱,经用、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加以当时水旱为灾,情形惨重。“天子遣使者虚郡国仓廪以赈贫,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尚不能相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费以亿计,县官大空”。在财政这样困难的情形之下,对于货币的需要,自然非常急切。乃“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然而这种卖爵赎罪的收入,仍不足以供应日益扩大的军费和灾民的赈济。于是乃又销毁半两钱,改铸三铢钱。除此以外,更新为皮币与银币。所谓皮币者,即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缋,为皮币,直四十万”。其银币三种,已于前述。但是所谓皮币者,不过是向诸侯王捐款的一张收条而已,它本身并不代表额面的价值。而银币则以吏民盗铸者多,又“(当时)白金稍贱,民弗宝用,县官以令禁之,无益,岁余终废不行”。结果还是要从铜币上想方法,以救济财政上的困难。
元狩五年春三月,有司以三铢钱轻,易作奸,乃令郡国更铸五铢钱。周郭其质,使奸猾吏民,无法磨取其熔。并重申禁令:“盗铸诸金钱,罪皆死。”然而利之所在,人不畏死,而当时“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当时虽曾“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国”,但是他们的报告,是“郡国铸钱,民多奸铸”。于是又“令京师铸官赤仄,一当五”,并规定,“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所谓赤仄者,一曰“子绀钱”。据如淳云,乃是用赤铜为郭,而令钱的轮廓作赤色。但是不到两年,“赤仄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
变来变去,总是变不通。于是武帝决然下令:“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铸币政策的这一改变,遂使吏民盗铸者“计其费,不能相当”,“而民之铸钱益少”。但“真工大奸”,仍然盗铸如故。
所谓三官钱,就是五铢钱。因统于上林三官,故曰三官钱。三官钱既行,于是以前所有的各种铜币如半两钱、五分钱(即荚钱)、四铢钱、三铢钱、赤仄钱以及银币、皮币,一律废止,而铜币遂归划一。自此以后,历七八十年,直至平帝时,通行的铜币,都是五铢钱。在当时,此种五铢钱的铸造额,竟达“二百八十亿万余”。
到孺子婴时,王莽专政,曾造大钱,径一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钱五十。又造契刀、错刀。“契刀,其环如大钱,身形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直五千”。但是当时五铢钱并未废止,仍然同时并行。这种一当五十的大钱、一当五百的契刀、一当五千的错刀之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当时物价高涨,筹码不足,不能不以一当五十、当五百、当五千。这在今日也是一样,每当物价高涨的时候,便会出现额面金极高的纸币。
恶劣的货币驱逐良好的货币,这是一定不移的真理。自从王莽所铸的大钱、契刀、错刀,这些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的恶币出现以后,于是黄金、白银及过去的五铢钱,都纷纷从流通过程中被驱逐出去,攒进贵族官僚、富商大贾的钱柜之中,再也不肯出来。这样一来,筹码更感不足。所以王莽即位之后,索性把契刀、错刀和五铢钱,一齐废止,而另外发行钱、金、银、龟、贝、布六种新币,凡二十八品,谓之曰“宝货”。其中计铜币六品,金币一品,银币二品,龟币四品,贝币五品,布币十品。把龟、贝当作货币,这就可以想见当时贵金属已经完全封存在富人的库藏中了。
王莽所行的新币,种类实在太繁杂了,对于买卖换算,极感不便。而且当时政府的用意,显然是企图用一些不值钱的龟甲和贝壳吸收人民的金、银和铜币。所以史称“每壹易钱,民用破业”。而政府的国库,却因此而换来了黄金六十余万斤。但是人民对于龟、贝与黄金的价值之差别,分得很清楚,他们当然不愿意用他们光彩夺目的黄金,去换那些一钱不值的龟甲和贝壳。所以史称当时“百姓愦乱,其货不行,民私以五铢钱市买”。在这样的情形之下,王莽又不得不翻然变计,“但行小钱,直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龟、贝、布属且寝”。但是到天凤元年,又下令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贾值而罢大、小钱,并作值一的货泉与值货泉二十五的货布同时并行。此后不久,王莽的政权也就覆亡了。
总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西汉时代是以黄金为主币,铜币为辅币。贯通西汉的全时代,黄金的价格,没有什么涨跌,大概都是黄金一斤,值钱一万。至于铜币,则经历了不少的变更。如高帝时铸荚钱,文帝时铸四铢钱,但自高帝至文帝时,秦代的半两钱还是同时并行。武帝初,先后铸三铢钱、半两钱,以后又作银币、布币,更后又铸五铢钱、官赤仄,最后则废除一切以前的铜币,而专行三官所铸的五铢钱,谓之三官钱。由武帝历昭、宣、元、成、哀、平之世,均行五铢钱。到王莽时始新铸大钱、契刀、错刀,又为宝货六种二十八品,以及货布、货泉之类的货币。但直至西汉之亡,而五铢钱仍然是最通行的货币。这种货币制度的改变,就恰恰反映出西汉社会经济由繁荣走向衰落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