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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明清的文化

一 哲学思想

心学崛起 泰州学派与李贽的思想 在明朝,理学仍然是占支配地位的哲学。明朝初年,程朱学派盛极一时。程朱学派的理学得到明朝政府大力的提倡,在明成祖的主持下编纂有《性理大全》等书。著名的理学家薛瑄(1392—1446年)、吴与弼(1391—1469年)等人也都尊崇程朱。明朝中叶,思想领域发生重大变化,长期处于主导地位的程朱学派已趋保守,在学术上丧失了创新精神,一部分士人从对朱学的信仰开始转向对陆学的探求,于是心学兴起。代表人物是王守仁。

王守仁(1472—1528年),浙江余姚人。弘治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学者称阳明先生。正德时,他看到社会动荡不安,为了整治人心,提出一套心学理论,世称王学、姚江之学。

王守仁在治学方面继承了南宋陆九渊的“心即理也”的学说,也受到佛教禅宗的影响,提出“心外无物”的命题。他认为理不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也不是圣人所能制定的,而是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故说:“物理不外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非物理矣。” [416] 王守仁把这种存在于每个人心中的理叫做“良知”,而主张人人“致良知”。所谓“致”,是因为良知会被人欲所遮掩,所以必下一番“致”的功夫去掉人欲,才能恢复良知的本性。因此“致良知”要求人们努力从事道德修养,随时用道德思想克服非道德思想。

王守仁“致良知”的思想是企图给理学找寻新的理论根据。但是王学在反对程朱学派的传统束缚和启发人大胆思想的一方面,却起了一些积极的作用。王学在明中叶以后对思想界有深远的影响,以王艮为代表的泰州学派和李贽不仅是程朱学派的反对派,而且对君主专制政体和封建礼教也给予尖锐的抨击。他们的思想当被当时的程朱宋学派的学人目为异端之尤。

王艮(1483—1541年),号心斋,泰州人,是王守仁的弟子,出身于小商人,中年后才发愤读书。他强调个人的重要性,反对和命运妥协,认为一个人应该有改变环境的“造命”思想。他在理论上的特色是把理学家们终日津津乐道的“圣人之学”与百姓吃饭穿衣等日常生活需求联系起来,认为能否解决“百姓日用”的需求是衡量“圣人之学”的标准。王艮经常在各地讲学论道,并把学问普遍传布给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商人。

李贽(1527—1602年),号卓吾,福建晋江人,曾任礼部司务和姚安知府等官,以后辞官不作,到各地讲学。李贽思想源于王学,又不同于王学的宗旨。李贽认为历史评价的标准应该是多元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不应该只以孔子的是非作标准。他主张历史评价中的是非“无定质”、“无定论”。“无定质,则此是彼非,并育而不相害;无定论,则是此非彼,亦并行而不相悖矣。” [417] 这就是说,人们在历史认识上的“是”与“非”可以同时存在,不仅可以“并存”,而且可以并“并育”,从而推动认识的发展。李贽的进步思想还表现在对当代程朱学者的批判上。他把学者分为“学道”和“道学”两类,认为“学道,其实也”,“道学,其名也。故世之好名者必讲道学,以道学能起名也。无用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足以济用也。欺天罔人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足以售其欺罔之谋也” [418] 。在这里,李贽对言行不一的假儒、假道学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揭露。他还公开宣称“自私”是人的天性,“趋利避害,人人同心”。他反对道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以为:“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 [419] 这是一种利己主义的人性论,在当时具有启蒙意义。

李贽反传统的态度是坚决的。他晚年到通州讲学,引起社会很大震动,程朱学人甚至把他称为“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妖人” [420] ,明政府终于逮捕了李贽,他在狱中割喉而死。李贽所著的《藏书》、《焚书》在清朝屡次下令烧毁,但仍然留传下来。

王夫之、黄宗羲和顾炎武 明末清初之际,社会动荡激烈,各种思想交汇碰撞,许多学者在接受明朝亡国惨烈的事实后,反思学术,他们反对空谈,倾向于经世致用之学,并具有反对专制统治和民族压迫的思想。当时著名的学者有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方以智、唐甄、傅山、陈确、吕留良等人。

王夫之(1619—1692年),号姜斋,世称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明亡举兵抗清,后隐居湘西,所著有《噩梦》、《黄书》等。王船山从张载的学说出发,比过去更加深入系统地论证了理与气的关系,明确提出“气者,理之依也”和“天下惟器”的主张。在认识论方面,他曾以浙江的山为例,认为人的认识是由对象客体引起的,而对象客体则不依靠主体而独立存在。不能因为一个人没有看见山就说没有山,山是客观存在着的。这是对王守仁“心即理也”看法有力的反击。王夫之更主张从进化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自然和社会都是变化不息的,所以他也反对君主专制,要求改革政治,他在《噩梦》中还提出土地不是帝王的私产,而应当归耕者所有的主张 [421]

黄宗羲(1610—1695年),浙江余姚人,世称梨洲先生。他的父亲黄尊素被阉党所害,宗羲曾到北京伸冤报仇。清兵南下,他又组织义兵抗清,清政府屡次悬赏缉捕他,以后隐居著述。黄宗羲接受了王守仁心外无理的哲学,但又肯定了“理在气中”的观点。他的最突出的贡献是在政治思想方面,在他的名著《明夷待访录》中,对专制的暴君政治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他指出皇帝把天下作为自己的产业,“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任意“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422] 。又指出臣对君的关系不是奴仆而应是师友,治天下“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尽管黄宗羲还不是从根本反对专制的君主制度,而是企图通过法治、加强学校舆论和恢复丞相制等办法来限制君权,但他敢于痛快淋漓地揭发了专制皇帝的罪恶本质,并且从“万民之忧乐”来考虑改革,说明他在当时已具有一定的民主主义的思想。此外,反映当时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黄宗羲还提出了“工商皆本”的看法。

顾炎武(1613—1682年)字宁人,号亭林,江苏昆山人,是与王、黄同时的大学者。清兵下江南时,他也曾举兵抗清,以后往来南北,终身不仕,所著有《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等。顾炎武在哲学思想上继承二程和朱熹,也宣扬了张载“理在气中”的观点。他学识广博,在经学、音韵学、历史学和地理学方面用力尤深。顾炎武反对当时专制的政治,认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在治学方面主张“博学于文”和“行己有耻”,提倡实事求是、踏实钻研的学风并强调民族的气节。后世学者称“古学之兴也,顾氏始开其端” [423] ,对有清一代学术影响很大。

稍晚于以上三大思想家的唐甄(1630—1704年),字铸万,四川达州人,是阳明学派(即王学)学者。在他的《潜书》中提出了“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和“杀人者众手,天子实为之大手”,“若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我则有以处之矣” [424] 等等看法,他对专制君主的批判,与黄宗羲是不谋而合的。

清朝的理学和反理学的思想家颜元、李塨、戴震 在清朝的统治稳定以后,程朱理学又占据支配的地位。康熙极力标榜程朱,把程朱理学作为巩固统治的工具,他编写了《性理精义》,又重新刊行了《性理大全》等书。同时笼络了一批程朱派的学者如魏象枢、汤斌、李光地等人,给他们官作,称为“理学名臣”。另一方面,由于学风从空疏走向朴实,清朝政府又严禁王学,对王学尽力压迫摧残,王学就走向没落了。

但是在清代又有一些学者,如颜元、李塨和戴震等人,既反对程朱学派也反对王学。

颜元(1635—1704年),号习斋,河北博野人,他的学生李塨(1659—1733年),号恕谷,蠡县人,他们都坚决反对程朱和王学,主张实用、实行,当时人称为颜李学派。

戴震(1724—1777年),字东原,安徽休宁人,是乾隆时期的考据学家,有广博的科学知识。他认为气是世界的物质基础,世界就是无止无休的气化过程,他说:“天地之气化,流行不已,生生不息”,“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在认识论方面,他比王夫之“气者,理之依也”的观点更进一步,认为人类的感官本来就是为了适应外在世界而生成的。“耳目鼻口之官接于物,而心通其则”,这即肯定了物质世界是人们感觉的来源。戴震在所著《孟子字义疏证》中还提出了以法杀人犹可救,以理杀人无可活的看法,这是对程朱理学的一个重大打击。

二 考  据

考据学的兴起 从宋以来中国学者就有人考订古书,明末清初的顾炎武、黄宗羲等人在这方面都有广博精湛的研究。顾炎武治经兼及音韵,黄宗羲治经兼通史学。顾黄两人都主张治学是为了“经世致用”,反对空谈,以此引导人们正视现实,来反抗清朝的统治。顾、黄两人所提倡的这种学风,对清代学术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他们也成为清朝学术的开山。

稍晚于顾、黄的考据学者有阎若璩和胡渭。阎若璩(1636—1704年),字百诗,山西太原人,世居淮安,他主张对古书大胆怀疑,考证要力求确实。所著《古文尚书疏证》,即采用了比较科学的考据方法,证明古文尚书是一部伪书。胡渭(1635—1714年),字朏明,浙江德清人,所著《禹贡锥指》和《易图明辨》,在辨别古书真伪和提倡疑古精神上都有一定的贡献。清朝的考据从阎、胡开始,但是他们治学的目的已从“经世”转入“避世”,从要求社会改革转入“为考据而考据”,这是清朝专制统治和民族高压政策所造成的。

乾嘉学派 到了乾嘉时期,清朝的统治更加稳定了,考据之风大盛,并且已发展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由于清朝政府屡兴文字狱,也迫使一部分学者不得不在古书中寻章摘句。提倡考据,对于巩固清朝的统治是有利的。考据的对象以经书为主,由于要通经,又不得不精通文字音韵、名物训诂,甚至地理金石,天算乐历,校勘辑佚,再用这些来解经治史,于是各种学问都走向了考据的道路。

当时考据学者主要分吴皖两派。吴派以惠栋(1697—1758年)为代表。惠栋,苏州元和人,著有《古文尚书考》、《九经古义》、《周易述》等书。《九经古义》务在恢复汉人讲经的说法。惠栋的弟子江声、余萧客等,在治经方面也颇有成就。吴派的缺点是对汉人解经达到迷信程度。皖派以戴震为代表。戴震著有《声韵考》、《声类表》、《考工记图》等书。《声韵考》专讲反切、韵书、四声,戴派以后即着重文字音韵和校勘训诂。戴门弟子段玉裁(1735—1815年)所撰《说文解字注》,被称为“千七百年来无此作” [425] ,在文字学方面获得的成就较大。另一弟子王念孙(1744—1832年)撰有《广雅疏证》和《读书杂志》,也是乾嘉时期有关训诂、校勘的代表作。可见皖派的成绩要超过吴派。

乾嘉时期知名的考据学者共有六十余人,除以上所举诸人外,江永的声韵学,王引之的训诂学,王昶、毕沅的金石考订,钱大昕、王鸣盛的史籍整理,皆能名称一时。赵一清的《水经注释》,卢文弨的《群书拾补》,都是第一流的著作。严可均辑的《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也有很大的学术价值。

乾嘉考据学派在文禁森严的形势下,终日只在书本内下功夫,使学术完全脱离了实际生活,眼光窄隘,思想闭塞,排挤了一切进步思想的发展。但是他们在整理和保存古典文献方面却有一定的功绩。

三 史  学

明清时期的历史学也有相当的发展,除去历朝官修的《明实录》、《清实录》、《元史》、《明史》、《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以及续三通、清三通等之外,私人著述也极为丰富。编年体有谈迁的《国榷》、毕沅的《续资治通鉴》,纪事本末体有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高士奇的《左传纪事本末》,杂史和笔记有王世贞的《弇州山人别集》和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地方志有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和《肇域志》,学术史有黄宗羲的《宋元学案》和《明儒学案》,特别是学案学术史的编纂,是明清学者在历史学方面的一项重大贡献。

明清之际,在社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局面下,出现了研究当代历史之风。黄宗羲所创的浙东学派,专门研究明史,特别是明末的历史。浙东学派的著名历史学家黄宗羲、万斯同、全祖望等都具有浓厚的民族思想,他们写史的目的是为了表明“国可灭史不可灭”。万斯同(1643—1702年),号季野,鄞县人,所著《明史稿》是清朝官修明史的蓝本。同时,温睿临也编辑了一部专记南明史事的《南疆绎史》。黄宗羲的《南雷集》和全祖望(1705—1755年)的《鲒埼亭集》,表面看是两部文集,其中所写大都是抗清的历史。在清初,谈迁的《国榷》,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也受到浙东学派的影响。

随着乾嘉时期考据的盛行,历史学也走向考据的道路。钱大昕(1728—1804年)的《廿二史考异》、赵翼(1727—1814年)的《廿二史札记》、王鸣盛(1722—1796年)的《十七史商榷》是清代三部考史的名著。钱书最详于校勘文字,解释训诂名物,纠正史书谬误。王书则详于典章故实,特别是官制、地理。《廿二史札记》着重论证各代的重大历史事件,被称为“儒者有体有用之学” [426] ,在史学考证方面,独创了一种新的体例。

在考据的影响下,对旧史补表、补志、补注和辑佚的工作也取得较大的成绩。在辑佚方面有各种后汉书和晋书的辑佚等。还有一些学者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很多失传的史书,如邵晋涵辑出的《旧五代史》、徐松辑出的《宋会要》稿。

清朝学者研究古史也有成绩。康熙时,马骕著《绎史》,搜集大量古代文献的资料,当时人称他“马三代”。乾嘉时,崔述著《考信录》,他对经书大胆怀疑,考证古史也极精核。明清时期,各地纂修方志之风,比过去更加流行。今传方志六千余种,大部分是明清人所修。乾嘉学者章学诚(1738—1810年),号实斋,浙江会稽人,擅长修志,著有《湖北通志》、《常德府志》、《和州志》、《永清县志》等。他认为“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又认为修志更主要是求其实用 [427]

章学诚不仅精于方志学,而且在所著《文史通义》中,也提出了对史学的一些看法。他主张六经皆史,主张修史贵开创而不必拘于成法,又主张修史要有“史意”,史意即史观的意思。

四 编纂《永乐大典》、《古今图书集成》和《四库全书》

明清两朝的政府,曾经组织大批学者,编辑了很多卷帙浩繁的类书和丛书,举世闻名的《永乐大典》和《四库全书》,就是在这一时期编成的。

永乐时,明朝政府选派了解缙等儒臣文士共3000人编辑《永乐大典》。《永乐大典》共22937卷(包括目录凡例),装成11095册,约3.7亿字,辑人经、史、子、集、释藏、道经、戏剧、平话、工艺、农艺等图书达七八千种,是我国最大的一部类书。大典所收载的书籍一字不易,完全按照原书整段、整篇乃至整部地抄入。《永乐大典》先后抄录了正副两部,正本早已烧毁,副本曾散失了一部分,在英法联军和八国联军侵入北京时,两次被帝国主义焚毁劫掠,目前存于国内外的仅有三百余册。

康熙、雍正时,清朝政府编辑了《古今图书集成》一万卷。《古今图书集成》共分为历象、方舆、明伦、博物、理学、经济六编,每编又分门别类,搜罗宏富,是《永乐大典》之后的一部大类书。

乾隆时,清朝政府又选派了纪昀等著名学者160余人编辑《四库全书》。《四库全书》分为经、史、子、集四类,所收书共有3457种,79070卷,装订成3.6万余册,是我国最大的一部丛书。在这部书中保存了许多珍贵的文献,有的是采自内府藏本,有的是采自藏书家的进献本,有的是《永乐大典》的辑本。编辑历时十年,书成之后,共抄录七部,分贮于北京、热河、沈阳、扬州、镇江和杭州六地。《四库全书》完整保存下来的还有四部。

此外,明清两朝政府还编辑了实录、正史、政书、会典、方略、方志、目录、诗文总集等各种图书,这些书大部分也收入《四库全书》之内。在《四库全书》开馆时,参加编辑的学者戴震、邵晋涵、周永年、纪昀等人,又把《四库全书》内每一部书的渊源、版本、内容都作有详细的考证,写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这是我国一部重要的目录学著作。

《永乐大典》和《四库全书》等都是我国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但是也应指出,乾隆时,曾借编辑《四库全书》为名,对全国所存的书籍作了一番检查,其中不利于清朝统治的书籍全都没有列入,而在列入的图书中有部分也被删改或抽毁。

五 小说和戏剧

明清时代,在文学上表现最辉煌的是小说和戏剧,产生了许多不朽名著,涌现了大批杰出的作家。

《水浒传》、《三国志演义》和《西游记》 《水浒传》是一部长篇英雄传奇小说。作者或谓施耐庵,或谓罗贯中,纷纭莫定。这部书是根据宋元以来有关宋江36人故事的话本和杂剧编写而成的。《水浒传》的原本也失传了,今天留传的有繁本、简本、删削本,繁本是明嘉靖时的刊本。《水浒传》可贵之处在于通过对北宋末年黑暗社会的描写,揭示了“官逼民反”的深刻道理,歌颂了梁山泊好汉替天行道、反奸除暴的正义精神。小说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江湖英雄形象,很多情节如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林冲风雪山神庙、武松景阳冈打虎、李逵跳楼劫法场等,都充满了传奇色彩。作者不仅写了这些英雄好汉见义勇为、除暴安良的诸多义举,而且赋予他们舍身报国、立功边陲的理想与抱负。小说的结局构思精妙,梁山好汉虽然接受招安,得以立功边陲,但他们当年被逼上梁山的社会并没有改变,处处受到掣肘与迫害,他们不停地寻找为国效力的机会,直到战死疆场、奔走离散,而终归于“魂聚蓼儿洼”的沉寂。悲剧的结局,深刻的内涵,正是《水浒传》成功所在。明清统治者曾把《水浒》列为禁书,但水浒的故事仍在各地广为流传,有的演为戏文,或从说书人的口中传播开来。

明初另一部出色的长篇小说《三国志演义》,是根据长期流传于民间的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故事编写成的。作者罗贯中,生平事迹难以确考。他是一位多产的作家,以《三国志演义》最著名 [428] 。《三国志演义》现存最早的为明嘉靖刊本,最流行的是清初毛宗岗的改削本。《三国志演义》是我国第一部根据历史编次而成的小说,其中十分之七出于正史。这部书描写了魏、蜀、吴三国之间复杂错综的军事和政治斗争,创造了许多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外交家的形象。其中最突出的当属毛宗岗所说的“三绝”,即“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奸绝”曹操。清朝统治者提倡阅读《三国志演义》,宣传其中的忠义思想等等。在用兵时还吸收了书中所介绍的一些传奇式的战略和战术。

明中叶后,长篇神话小说《西游记》刊行于世。《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字汝忠,江苏淮安人,嘉靖二十三年岁贡生,“性敏多慧,博极群书,为诗文下笔立成,复善谐剧”。《西游记》吸收了宋元以来民间传说中有关唐三藏取经的故事,更主要是出于作者的创作。这部书成功地塑造了不受管束、任性勇为的孙悟空的形象,他大闹天空,闯地府,探龙宫,把三界搅得人仰马翻。小说还描写了一个广大的神魔世界,那里同样充斥着昏庸残暴、营私舞弊、贪财好货,这个神魔世界正是人间黑暗社会的写照。

“三言”和《聊斋志异》 明朝后期,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出现了适合城市居民,反映城市生活的小说、戏曲、歌谣等通俗文学繁荣的局面。要求从程朱理学束缚下解放的哲学思想,对文学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印刷术的进步更便于通俗文学的流通。这一时期,仅长短篇小说就有一百余种之多,著名的长篇小说有《金瓶梅》、《东周列国志》、《封神演义》、《杨家将》、《英烈传》等,短篇小说有“三言二拍”即《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等。

“三言”的编辑人冯梦龙(1575—1646年)字犹龙,吴县人,是明末著名的通俗文学作家,生平整理和创作的戏剧民歌极为丰富。“三言”是3部共包括120篇无名氏写作的短篇白话小说的小说集,有的是由前一时期的小说改编的,有的则是万历、天启时期的新作品。“三言”中有不少的优秀作品表现了新兴市民阶层的价值观念,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冯梦龙认为小说的社会教育作用往往大过儒家经典,可“为六经、国史之辅” [429] 。这些小说以后被编为戏曲,几百年来,极为流行。

清初人蒲松龄(1575—1646年),字留仙,山东淄川人,一生穷困,以授徒为业,所著《聊斋志异》十二卷,是用简练的文言文编写的短篇小说集。作者在自序中说:“集腋为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寄托如此,亦足悲矣。”说明作者也是借妖狐鬼怪的故事,隐射社会的黑暗,发泄他愤世疾俗的感情。

《红楼梦》和《儒林外史》 在清朝乾隆时期,杰出的现实主义文学家曹雪芹写出了不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

曹雪芹(1715—1763年)名霑,字梦阮,汉军旗人,祖、父皆掌江南织造,他在少年时代过着贵族的豪华生活,晚年穷困潦倒,《红楼梦》就是在这时写成的。全书共120回,前80回为曹作,后40回由高鹗续补。《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盛衰为背景,集中描写了大观园内各种女性的悲惨命运,真实生动反映了社会各阶层的生活,反映了当时整个社会的全貌。作者笔下有鲜明的爱憎,对一些善良的被奴役的青年男女表示深切的同情,相反,对那些腐朽的寄生者则加以无情的鞭笞。《红楼梦》的思想内容已经达到中国古典现实主义文学的高峰。

在《红楼梦》成书前后,还出现了两部著名的长篇小说——《儒林外史》和《镜花缘》。《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1701—1754年),字敏轩,安徽全椒人,“素不习治生,性复豪上,遇贫即施” [430] 。这部书以反对传统伦理和科举八股为中心,辛辣地讽刺了当时社会上层,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各种丑态。《镜花缘》的作者李汝珍是北京大兴县人,他在书中,也提出了反对纳妾、尊重女权和男女平等的主张。

明清的戏剧《牡丹亭》和《桃花扇》 明清时期,城市经济的繁荣,使戏剧成为城市居民不可缺少的文化生活。在明代,杂剧已日益衰落,来自民间的南戏代之而起,各地的地方戏非常盛行,有余姚、海盐、弋阳诸腔。嘉靖时,昆山乐工魏良辅和剧作家梁辰鱼合作创成了昆曲,昆曲用笛管笙琵合奏,“听之最足荡人”,以后传入北京,成为当时最流行的戏曲。沈德符《顾曲杂言》说:“自吴人重南曲,皆祖昆山魏良辅,而北词几废。”明代的传奇也不乏著名的作品,元末明初有高明的《琵琶记》,明初有朱权的《荆钗记》,还有《白兔记》、《拜月记》、《杀狗记》等,以后又有汤显祖的《牡丹亭》。明朝的传奇打破了只限四折的规格,情节也更加复杂了。

汤显祖(1550—1617年),字义仍,江西临川人,是明朝万历时期杰出的戏剧作家,他反对在传奇的写作上过分讲求音韵和格律,在他创作的剧本中也就打破音韵格律的限制而注意其结构和思想内容。他的代表作《牡丹亭》是明代传奇艺术的高峰。《牡丹亭》讲述的是杜丽娘与柳梦梅的爱情故事。作者用离奇曲折的情节说明传统伦理道德可以扼杀人的至情乃至生命,而形骸的死亡反而使情摆脱理的束缚而获得新生。浪漫主义的爱情故事揭示的是情与礼的冲突,传递的是个性解放的最初信息。

晚明的另一剧作家李玉所写的传奇《清忠谱》(即《五人义》),直接揭露了宦官魏忠贤的罪恶,颇有现实意义。

清代著名的传奇剧本有洪昇(1645—1704年)的《长生殿》和孔尚任(1648—1718年)的《桃花扇》。《桃花扇》在描述一个秦淮歌妓的爱情故事里,揭露了明末社会的黑暗,和南明小朝廷内部的腐化堕落,作者认为这些就是明朝覆亡的根源。

清朝乾隆时期,陕甘一带的地方剧秦腔传入北京,秦腔虽然有一部分庸俗的东西,但是唱词通俗易懂,较之通行的昆曲、弋阳腔更为观众所喜爱。嘉庆以后,地方戏徽调有一定的发展,徽调在音乐、剧种各方面又吸收了昆曲和秦腔的优点,再加以不断创造和改进,以后传入北京,成为名闻世界的京剧的起源。

六 科学技术

明后期的医学、农学、科学技术和地理学 明代中叶以后,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杰出的科学家,写作了很多有关医学、水利、农业、天算各方面的科学巨著,他们创造性地总结了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的科学经验,在我国科学发展史上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李时珍(1518—1593年),湖广蕲州人,“好读医书”,“三十年间阅书八百余家” [431] ,著成《本草纲目》52卷。他在这本书里,对前人鉴定过的药物1558种,重新作了一番精密的审查,又增添了新药374种。他对这些药物加以科学的分类,对它们的名称、形态、性质、功能和制作方法都有详细的解释,并且绘制成图。这本书把我国药物学的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在世界药物学的发展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徐光启(1562—1633年)字玄扈,松江府上海县人,科学知识极为广博,举凡天文、历算、水利、测量、农桑、物理无不研究,他所写的《农政全书》保存了历代以来的农业科学资料,同时也反映了当代深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水平。在这本书里,作者对于农耕工具、农业技术、土壤、水利、施肥、选种、播种、果木接嫁、植桑养蚕各方面都有详尽的记录,特别对于番薯和棉花的种植技术与经营方法,作了重点的介绍。这本书还反映了徐光启的一些开明的思想。他反对传统的“风土论”,认为只要钻研技术,北方也可以种稻,薄地也可以种棉 [432] 。他又主张一切择种栽培都需要试验,并把试验的成效向农民推广。

与徐光启同时的科学家宋应星,号长庚,江西奉新人。他编写的《天工开物》,除了介绍一般的农业生产经验之外,更着重阐述各种手工业,包括纺织、染色、制盐、造纸、烧瓷、冶铜、炼铁、炼钢、采煤、榨油、制造军器火药等等的生产技术。这本书对每种手工业从原料到制成品的全部生产过程和工序都有较详细的说明,对于一些应用化学的原理也作了分析,还附录了很多精巧的画图,使我们了解当时各种生产工具的构造,也反映出明代一些手工作坊或工场的面貌。

明朝末年,江阴人徐宏祖(1585—1640年)周游全国,考察山川地形,编有《徐霞客游记》一书。徐宏祖不仅是文学家、探险家,也是一个地理学家,对云、贵、川、广的地理考察极为详核。在他的游记里还揭示了我国西南石灰岩地区溶蚀地貌的特征,他是世界上在这方面进行考察的第一人。

此外,明代后期潘季驯的《河防一览》、王徵的《泰西奇器图说》、徐光启和西洋传教士利玛窦合译的《几何原本》等书,在水利测量、天文历算以及机械原理各方面都作出一定的贡献,其中大部分还受到西方科学知识传入的影响。

清朝的医学和天文历算地图的测绘 清朝的医学也有发展。乾隆时官修的《医宗金鉴》,征集家藏秘笈及世传经验良方,采其精萃,补其未备,并对医学经典《金匮要略》和《伤寒论》等书做了不少考订工作,是一部介绍中医临床经验的名著。嘉庆、道光间,著名医学家王清任编有《医林改错》。王清任,直隶玉田人,有丰富的医学经验,他通过对尸体的精密考察,对于人身的构造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 [433]

清朝自然科学成就最大的是天文历算。康熙帝对天算学有很深的造诣,并聘请西方耶稣会教士南怀仁等制订康熙《永年历》、《数理精蕴》、《历象考成》等书。当时最著名的历算家有王锡阐、梅文鼎等人。王锡阐(1628—1682年),号晓菴,苏州吴江人,精通中西历法,对两家异说“皆能条其原委,考镜其得失”,所著《晓菴新法》六卷,推算金星过日颇为精确。梅文鼎(1633—1721年),号定九,宣城人,所著历算书达八十余种,其中《古今历法通考》,对回历、西洋历作了许多研究,是我国第一部历学史。清人论历算学“王氏精而核,梅氏博而大,各造其极,难分轩轾” [434] ,以后历算学者云起,大率皆宗王、梅。乾隆时蒙族历算家明安图在北京钦天监任职,他写了一本《割圜密率捷法》,在数学上有新的发明。

清朝在地图测绘方面也有一定的成绩。康熙时任用一些人,其中也包括西方传教士白晋等人,经过30年测量,制成《皇舆全览图》。乾隆时,又派人赴新疆等地测量,制成《乾隆内府皇舆全图》,这两个地图至今还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七 建筑艺术

在明朝,砖石的建筑有了普遍的推广,伟大的长城修整工程和北京城墙、城楼的建筑,就是在此时兴建起来的。江浙一带的海塘也改用石块修建。定陵的地下宫殿完全是用大理石、汉白玉石和砖石砌成,这个巨大的石宫标志着明代中期的建筑水平确有显著的提高。

保存到今天的北京宫殿园囿大部分也创建于明代。这些宫殿的复杂的木结构,精致的木雕、石雕以及金光灿烂的鎏金宝顶,处处都体现了手工工匠卓越的技巧。创建于嘉靖时的拙政园,是保存至今的苏州名园之一。园内环水建造的亭榭楼阁,都表现了明代江南建筑的风格。此外,当时在全国各地还兴建了很多巍峨的寺院,幽美的园林和各式各样的建筑物。明代在北京修建的寺院即有一千余所,其中包括佛教、道教、喇嘛教的寺院和伊斯兰教的清真寺,这些寺院的建筑不仅体现了国内汉族、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回族等各族人民的艺术风格,同时还糅合了东方各国人民如越南、朝鲜、印度、尼泊尔等国人民的某些建筑技术的成就。

清代的建筑艺术,有的比明代更加细致精美。在北京的宫殿园囿又经过多次改建,特别是著名于世的圆明园,从康熙时开始创建至乾隆时才最后完工。圆明园周围广达30里,共拥有150多所精美的楼台和宫殿,堆砌、开凿了不计其数的山石和湖沼,在每所建筑物内,还陈列着精美的陈设、珍贵的文物和各种艺术品,它不仅是一座大园林,而且也是一座大博物馆。圆明园的修建集中了中国传统园林建筑艺术的特点,当时江南地区著名的园林布局也全部被采纳。同时还吸收了西方建筑的精华,建有许多用白石砌成的大楼。这个名园已经在1860年被英法侵略者烧光,其中大批珍贵文物也被他们劫掠而去。

在清代兴修的建筑物中,北京的雍和宫、拉萨的布达拉宫、承德的八大庙以及青海、蒙古、西藏各地的各种喇嘛教寺院,有的是西藏式的建筑,有的则吸收了汉、藏、蒙、维各族人民的建筑艺术风格和技巧。

明清时代在修建北京的伟大建筑工程中,先后出现了很多杰出的工匠,最著名的有阮安、蒯祥、梁九、雷发达等人。阮安是越南人,从永乐到正统初期,北京的城池、九门、两宫、五府、六部和百官衙署的营建都曾出于他的擘划,木工蒯祥是吴县香山人,永乐间参加北京皇宫的修建工程,有“蒯鲁班”的称号,以后“江南木工巧工皆出于香山” [435]

八 绘  画

明代“院派”画风,沿着南宋画院李唐、刘松年、夏珪、马远等人的手法和风格,又加以开拓,以戴进和吴伟等人为代表。他们画的内容很广泛,人物、山水无不精能;从卷轴到壁画,都很擅长,只是后来余派流于潦草。吴门沈周、文征明等人专师元人,结合文学,成了文人画的领袖,与专业画家形成对峙的流派。

清初王时敏、王鉴、王原祁等人的山水画,接受明末董其昌的理论,也学元人,又趋柔弱。王翚的山水和恽寿平的花卉,取材较宽,合成清代“正统派”的画格。明遗民僧石涛、石溪、八大山人和清中期的扬州画家,并具创造精神。他们的山水、人物、花鸟等各辟新的途径,不专守古人成法,又不脱离优秀传统,开拓了300年间绘画艺术史上的新局面。

[1] 《明太祖实录》卷三六,洪武二年正月。

[2] 《明太祖实录》卷四一,洪武二年五月。

[3] 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一《国朝重农考》。又见《明太祖实录》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

[4] 分见《明太祖实录》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卷一四八,洪武十五年九月。

[5] 《明史》卷七七《食货志·土田》。

[6] 分见《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洪武二十五年闰十二月。《明太宗实录》卷二九,永乐二年六月;卷三四,永乐三年三月。

[7] 《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三月。

[8]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三,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

[9]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六,洪武二十九年五月。

[10] 《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四,洪武二十七年八月;卷二四三,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

[11]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五,洪武二十九年四月。

[12] 《明史》卷八八《河渠志》。

[13] 《明史》卷一四九《夏原吉传》。

[14] 《明史》卷一五三《宋礼陈瑄传》。

[15] 《明宣宗实录》卷九一,宣德七年六月。

[16] 《明宣宗实录》卷九四,宣德七年八月。

[17]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18]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二,洪武十三年六月。

[19] 《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九,洪武十三年正月。

[20] 据《明太祖实录》所载垦田数统计。

[21] 《明史》卷七七《食货志·屯田》。

[22] 参考吴晗《明初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文。

[23] 《明太宗实录》卷八三,永乐十年五月。

[24] 《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至是还报南德、卫辉、广平、大名、东昌、开封、怀庆七府……计今年所收谷粟麦三百余万石,棉花千一百八十万三千余斤,见种麦苗万三千一百八十余顷。上甚喜曰:‘如此十年,吾民之贫者少矣。’”

[25] 《明太宗实录》卷一一五,永乐十七年十二月。

[26] 《明会典》卷一九四《工部》十四《各处铁课》。

[27] 《明太祖实录》卷九五,洪武七年十二月。

[28] 《明会典》卷一九四《工部》十四《陶器》。

[29] 《明太宗实录》卷一二五,永乐二十一年正月。

[30] 《明宣宗实录》卷五〇,宣德四年正月。

[31] 《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二,洪武三十年四月。

[32] 《明太祖实录》卷六八,洪武四年十月。

[33] 《明太宗实录》卷三〇,永乐二年八月。

[34] 沈榜《宛署杂记·月》。

[35] 《明史》卷七八《食货志·赋役》。

[36] 洪武时以北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为十三布政使司,并在辽东置都指挥使司。成祖时撤销北平布政使司,增贵州布政使司。

[37] 《明史》卷六九《选举志》。

[38] 《明史》卷七〇《选举志二》。

[39] 《明史》卷九〇《兵志二》。

[40] 薛允升《唐明律合编》卷九。

[41]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五,洪武十四年正月。

[42]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〇,洪武二十年二月。

[43] 《明史》卷七七《食货志》。

[44]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45] 《大诰三编·递送潘富第十八》。

[46] 参见《大诰·陕西科敛第九》,《大诰·朝廷优劣第二十六》各条。

[47] 《明史》卷一一七《宁王传》。

[48] 《明史》卷一一六《晋王传》。

[49] 《明史》卷三,《太祖本纪》三。

[50] 《皇明祖训·法律》。

[51] 《明史稿·列传》三《诸王》。

[52] 同上。

[53]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二三《内阁》条。

[54] 《明史》卷三〇四《宦官传序》。

[55] 《明史》卷九五《刑法志》。

[56] 《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57] 同上。

[58] 分见《明成祖实录》卷二四,永乐元年十一月;卷二五,永乐元年十二月;卷二六,永乐二年二月;卷六二,永乐七年闰四月。

[59] 《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六,正统十四年十二月。阙名《燕京杂记》,载《北京历史风土丛书》。

[60] 《明史》卷七四《职官志》三《宦官》。

[61] 张萱《西园闻见录》卷一〇〇《内臣上》。

[62] 《明史》卷三〇四《刘瑾传》。

[63] 《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

[64] 同上。

[65] 田艺蘅《留青日札摘抄》卷四,《纪录汇编》本。

[66] 《明史》卷一六二《刘球传》。

[67] 《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二,正统十四年九月。

[68] 《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八月。

[69]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70] 《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一,正统十四年十月。

[71] 《皇明经世文编》卷二〇二,夏言《查勘报皇庄疏》。

[72] 同上。

[73] 分见《明孝宗实录》卷二八,弘治二年七月李毓疏;《皇明经世文编》卷八八《林俊疏》。

[74] 《明史》卷一八〇《李森传》。

[75] 《明宪宗实录》卷二〇四,成化十六年六月。

[76] 《皇明经世文编》卷一三八李梦阳《论三害》。

[77] 《明英宗实录》卷五,宣德十年五月。

[78] 《日知录集释》卷一〇《苏松二府田赋之重》。

[79] 《明史》卷二〇三《欧阳铎传》;《明英宗实录》卷一七八,正统十四年五月。

[80] 《明英宗实录》卷一七五,正统十四年二月。

[81] 参见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四《明乡官虐民之害》。

[82] 《明英宗实录》卷一〇六,正统八年七月;卷一〇八,正统八年九月。

[83] 《皇明经世文编》卷六三《请屯田以复旧制疏》。

[84] 《明宪宗实录》卷一五六,成化十二年八月。

[85] 《明英宗实录》卷一〇三,正统八年四月;卷一〇六,正统八年七月。《明宪宗实录》卷十五,成化元年三月。

[86] 参考《日知录集释》卷一〇《苏松二府田赋之重》。

[87] 《广治平略》卷三《舆地篇》。

[88] 《明宪宗实录》卷三三,成化二年八月。

[89] 《明英宗实录》卷五二,正统四年闰二月。

[90] 《明英宗实录》卷一七五,正统十四年二月;《明史》卷一六五《丁瑄传》。

[91] 同上。

[92] 《罪惟录》传一一上《项忠传》。

[93] 《明宪宗实录》卷三一,成化二年六月。

[94] 《明宪宗实录》卷一六七,成化十三年六月。

[95] 并见《明武宗实录》卷七四,正德六年四月。

[96] 《罪惟录》传三一《刘宠等传》。

[97] 《明史》卷二一〇《张翀传》、《王宗沐传》。

[98] 同上。

[99] 《明史》卷二一〇《邹应龙传》。

[100] 《皇明经世文编》卷三二九《申逆罪正其刑以彰天讨疏》。

[101]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八《内阁·吕光》条。一说徐阶占田20万亩,一说24万亩。

[102] 谈迁《国榷》卷六九。

[103] 《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赋役》。

[104] 《明史》卷二二二《谭纶传》。

[105] 《张文忠公全集·书牍》二八《答陆五台书》;《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106] 《张文忠公全集·附录》一《行实》。

[107] 《明史》卷二二二《张学颜传》。

[108] 《张文忠公全集·书牍》六《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田足民》。

[109] 《张文忠公全集·书牍》十三《答山东巡抚何来山》。

[110] 一条鞭法的内容比较复杂,各地施行也不一致,在《明史》中有较概括的说法。《明史》卷七八《食货二》:“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赠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又“嘉隆后行一条鞭法,通计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于是均徭、里甲与两税为一,小民得无扰而事亦易集。”

[111] 《张文忠公全集·书牍》六《答河漕王敬所》。

[112] 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五,引张五典语。

[113] 杨士聪《玉堂荟记》下。

[114] 颜石麟《瓷都史话》,载1961年9月19日《人民日报》。

[115] 分见嘉庆《濮川所闻记》卷三、崇祯《吴县志》卷二九。

[116] 万历《秀水县志》卷一《市镇》。

[117] 胡琢《濮镇纪闻》卷一《风俗》。

[118] 乾隆《吴江县志》卷三八《生业》。

[119] 董斯张《吴兴备志》卷二六《方物征》。

[120] 钟化民《救荒图说·劝课纺绩》,载《荒政丛书》卷五。

[121] 《元明事类钞》卷二四引王象晋《木棉谱·序》。

[122] 萧近高《参内监疏》,载光绪《江西通志》。

[123] 陈九韶《封禁条议》,载康熙《上饶县志》卷一〇。

[124] 万历《铅书》卷一《食货》。

[125] 嘉靖《徽州府志》卷七。

[126] 《明英宗实录》卷一七八,正统十四年五月。

[127] 康熙《德清县志》卷九引明陈元 《德清农田水利议》。

[128] 《农政全书》卷三五。

[129] 正德《新市镇志》卷一《物产》。

[130] 乾隆《潞安府志》卷八《物产》。

[131] 万历《闽大记》卷十一《食货考》。

[132] 《农政全书》引《松江志》。

[133] 嘉靖《吴邑志》卷十四《土产》。

[134] 王宗沐《江西省大志》卷七《陶政》,康熙《饶州府志》引万历《饶州志》序言。

[135] 康熙《饶州府志》四《舆地志》,引汪肩吾《记浮梁风俗》。

[136] 王世懋《闽部疏》。

[137] 《陆尚宝遗文·友松胡翁墓志铭》。

[138] 霍与瑕《霍勉斋集》卷十八《申稿》,《肇域志》第十九册《陕西》。

[139] 乾隆《吴江县志》卷四《镇市村》。

[140] 民国《双林镇志》卷十八《户口》。

[141] 《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

[142] 参考《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下册,第934页。

[143] 王夫之《噩梦》。

[144] 崇祯《吴县志》卷一〇《风俗》:“滨湖近山小人最力穑,耕渔之外男妇并工捆履、 麻、织布、织席、采石、造器营生,梓人、甓工、垩工、石工,终年佣外境,谋早办官课。”说明当时农民从事的手工业主要是与农业结合的家庭副业,即或出外作工,其目的也是为了缴纳贡税。

[145] 张瀚《松窗梦语》卷六《异闻记》,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八。

[146] 《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一,万历二十九年七月。

[147] 《明神宗实录》卷一九一,万历十五年十月;卷一九四,万历十六年正月。

[148] 贺灿然《石门镇彰德亭碑记》,载康熙《嘉兴府志》卷一五《艺文》下。

[149] 丘濬《区处畿甸降夷》,载《皇明经世文编》卷七三。

[150] 《明史》卷三二七《鞑靼传》。

[151] 《明史》卷九一《兵志》三《边防》。

[152] 《明史》卷一七八《余子俊传》。

[153] 《明英宗实录》卷二五,正统元年十二月。

[154] 《明史》卷二二二《王崇古传》。

[155] 《明英宗实录》卷二二,正统元年九月。

[156] 《明英宗实录》卷五四,正统四年四月。

[157] 《国榷》卷六七。

[158] 万历《宣府镇志》卷二〇。

[159] 封国师事见《明太祖实录》卷七三,洪武五年三月。又卷九六,洪武八年正月载“诏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帕木竹巴万户府、乌思藏笼答千户所官一十三人”。

[160] 《明史》卷三三一《阐化王传》。

[161] 《明宪宗实录》卷五八,成化四年九月。

[162] 《西藏考》,北大藏抄本;萧腾麟《西藏闻见录》卷一。

[163] 《明史》卷三三一《阐化王传》。

[164] 《明史》卷三三一《西域传》《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使》条。

[165] 马文升《禁通番以绝边患疏》,载《皇明经世文编》卷六二。

[166] 慎懋赏《四夷广记》,《玄览堂丛书》本。

[167] 《明成祖实录》卷九八,永乐十三年十月。

[168] 慎懋赏《四夷广记》,《玄览堂丛书》本。

[169] 《明史》卷三二九《西域传》。

[170] 《明史》卷三三二《西域传》。

[171] 《兴复哈密王国记》,《纪录汇编》本。

[172] 《明英宗实录》卷二五三,景泰六年五月。

[173] 同上。

[174] 何乔新《勘处播州军情疏》,《纪录汇编》本。

[175] 毛奇龄《蛮司合志》卷二。

[176] 田雯《黔书》卷三《奢香传》。

[177] 田汝成《炎徼纪闻》卷二《大藤峡论》。

[178] 谢肇淛《滇略》卷四,《五杂俎》卷四《地部》二。

[179] 《苗防备览》。

[180] 《明史》卷三一九《广西土司》三附。

[181] 《元史》卷五九《地理》二。

[182] 《国学季刊》一卷二号,天聪四年木刻《谕官军人等榜文》。

[183] 李民窦《建州闻见录》。

[184] 同上。

[185]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戊子年四月。

[186]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二,天命己亥年。原文为白话,此处引自王先谦《东华录》。

[187] 《清太宗实录》卷七,天聪四年五月。

[188] 魏源《圣武记》卷一。

[189] 《建州闻见录》“六畜惟马最盛,将胡之家,千百为群,卒胡亦不下十数匹”,又:“自奴酋及诸子下至卒胡皆有奴婢(多相买卖)农庄(将胡则多至五十余所),奴婢耕作,以输其主。”

[190] 并见《建州闻见录》:“凡杂物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奴酋令于八将,八将令所属柳累(按:即牛录)将,柳累将令所属军卒。”

[191] 参考郑天挺《清史探微》三,《清代包衣制度与宦官》。

[192] 《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上。

[193] 《光海君日记》卷一二七,光海君十年戊午条,载《明代满蒙史料》第十三册,第380页。

[194] 参考《清太宗实录》卷一,天命十一年九月。

[195] 《满洲老档秘录》上编,天命六年七月谕。《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上。

[196] 《朝鲜仁祖实录》卷四一,庚辰十二月。

[197] 《清太宗实录》卷十七,天聪八年十二月。

[198] 《天聪朝臣工奏议》卷上。

[199] 张萱《西园闻见录》卷五《乡党》。

[200] 张燮《东西洋考》卷三《下港》、《旧港》等条。

[201] 《明史》卷三二三《吕宋传》。

[202] 《明太宗实录》卷一二七,永乐二十一年九月。

[203] 明朝人以今婆罗洲为界,婆罗洲以西称西洋,婆罗洲以东称东洋,参见《东西洋考》。

[204] 郑和的航海图载于茅元仪《武备志》中。

[205] 祝允明《前闻记》,《纪录汇编》本。

[206] 巩珍《西洋番国志·自序》。

[207] 马欢《瀛涯胜览》。

[208] 《明史》卷三〇四《郑和传》,并见袁嘉榖《滇绎》卷三所载郑和父马哈只墓碑。

[209]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日本》。

[210] 《明史纪事本末》卷五五《沿海倭乱》。

[211] 《明史》卷二〇五《朱纨传》。

[212] 《虔台倭纂》卷上《倭变》,见《玄览堂丛书续集》。

[213] 《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

[214] 张燮《东西洋考·周启元序》。

[215] 《明史》卷三二〇《朝鲜传》。

[216] 日本参谋本部编《日本通史》,朝鲜战役。

[217] 《皇明经世文编》卷四五一,周孔教疏。

[218] 《殊域周咨录》卷九《佛郎机》条。

[219] 庞尚鹏《抚处濠境澳夷疏》,载《万历南海县志》卷一二。

[220] 《明史》卷二二三《吕宋传》。

[221] 参考刘大年等《台湾历史概述》第10、14、18页。

[222] 《徐光启集》卷八《历书总目表》。

[223] 《明神宗实录》卷五二〇,万历四十二年五月。

[224] 嘉庆《双流县志》卷四。

[225] 《明史》卷七七《食货志》。

[226] 《明神宗实录》卷四二一,万历三十四年五月。

[227] 伍袁萃《林居漫录》前集卷一。

[228] 分见郑廉《豫变纪略》卷二,《明史》卷二五一《钱士升传》。

[229] 嘉靖《吴江县志》卷一三《典礼志·风俗》,叶梦珠《阅世编》卷一《田产》。

[230] 康熙《麻城县志》卷三《民物志·风俗》。

[231] 钱思元《吴门补乘》卷一《风俗补》引黄省曾《吴风录》。

[232] 《明神宗实录》卷二〇,万历元年十二月。

[233] 万历《秀水县志》卷一《风俗》,万历《无锡县志》卷四《舆地志》。

[234] 周晖《琐事剩录》卷四《工人齐行》条说:“甚矣工人之贫也,时钱贱物价贵,工人倡为齐行,所争者微,所聚者众。”

[235] 沈瓒《近事丛残》。

[236] 《明史》卷二三一《顾宪成传》。

[237] 《明史》卷二三六《夏嘉遇传》。

[238] 三案即“梃击”、“红丸”、“移宫”。梃击案发生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有人执木棒打进常洛居住的慈宁宫,供系郑贵妃宫监主使,神宗和首辅方从哲都庇护郑贵妃,东林党人指出这是郑贵妃的阴谋。红丸和移宫案发生在光宗泰昌元年(1620年),这时光宗病危,郑贵妃进泻药,鸿胪寺丞李可灼又进红丸两粒,光宗服药死,廷臣大哗。光宗之李选侍居乾清宫,与郑贵妃有紧密往来,东林党人上疏请其移宫。三案事详见《明史》卷二四四《王之菜传》、卷二一八《方从哲传》。

[239] 《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传》。

[240] 《明史》卷三〇五《魏忠贤传》。

[241] 《明史》卷三〇六《顾秉谦传》。

[242] 《明史》卷二五七《赵彦传》。

[243] 《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传》。

[244] 文秉《定陵注略》卷七。

[245] 《罪惟录》传三十一《徐鸿儒》。

[246] 分见《明熹宗实录》卷二三,天启二年十一月;卷三〇,天启三年六月;卷三四,天启三年十月。

[247] 乾隆《泉州府志》卷二〇《风俗》引《温陵旧事》。

[248] 崇祯《吴县志》卷一一《祥异》。

[249] 康熙《麻城县志》卷三《民物志·风俗》。

[250] 《研堂见闻杂记》。

[251]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四。

[252] 康熙《麻城县志》卷一〇《艺文志》,梅之焕《与洪制台书》。

[253]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八。

[254] 查继佐《罪惟录》纪一七:“李自成僭号大顺,改元永昌,……牛金星教以慈声惑众,谓五年不征,一民不杀,且有贵贱均田之制。”《罪惟录》传三一《李自成传》:“李岩教自成以虚誉来群望,伪为均田免粮之说相煽诱。”

[255] 《平寇志》卷一〇。

[256] 《剿闯小史·制将军李岩谏李自成四事》。

[257] 《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455页《清帝致西据明地诸帅书稿》。

[258] 参考谢国祯《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

[259] 关于李自成之死,有三种说法,除通山说外,还有通城县九宫山遇害说和湖南夹山为僧说。

[260] 韩菼《江阴城守记》。

[261] 《怀陵流寇始终录》附《甲申剩事》。

[262]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一四。名王系指定南王孔有德和敬谨王尼堪。

[263] 查继佐《东山国语》及《罪惟录·李定国传》。

[264]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一四《李来亨传》。

[265] 王夫之《永历实录》卷一四《李来亨传》。

[266] 钱良箨《出塞纪略》。

[267] 松筠《绥服纪略》。

[268] 参考1959年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史学论丛》《西藏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69] 《蒙古游牧记》卷一四引福庆《异域竹枝词注》及无名氏《新疆纪略》。

[270] 魏源《圣武记》卷四《乾隆戡定回疆记》。

[271] 魏源《圣武记》卷七《雍正西南夷改流记》。

[272] 魏源《圣武记》卷七《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记》、《乾隆再定金川土司记》。

[273] 分见《清世祖实录》卷一二,顺治元年十二月;《清世祖实录》卷一三,顺治二年正月。

[274] 《明清史料丙编》第819、901页。

[275] 参考《明会典》及《清文献通考》卷一《田赋》。

[276] 王庆云《熙朝纪政》卷四《纪圈地》。

[277] 王澐《漫游纪略》卷三。

[278] 光绪《畿辅通志》卷一《诏谕》,康熙八年六月。

[279] 光绪《畿辅通志》卷一《诏谕》,康熙二十四年四月。

[280] 《清通典》卷一《食货》一《田制·民田》。

[281] 《史学工作通讯》1957年第一期所载清雍正时开豁奴婢为良的碑文。

[282] 《清圣祖实录》卷二四四,康熙四十九年十一月;王庆云《熙朝纪政》卷四附《不许增租夺佃》。

[283] 《熙朝纪政》卷六《纪铁斛铁尺》。

[284] 光绪《清远县志》卷首,雍正十年《严饬奸佃短少租谷告示》。

[285] 《史学工作通讯》1957年第一期所载碑文。

[286] 见《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13页所载《刑部档钞》。

[287] 《熙朝纪政》卷一《纪免徭役》,卷三《纪停编审》、《纪丁额》、《纪丁随地起》。

[288] 《清圣祖实录》卷二五〇,康熙五十一年五月。

[289] 《清圣祖实录》卷二四九,康熙五十一年二月。

[290] 《清世宗实录》卷二四,雍正二年九月。

[291] 地丁合一制度于康熙末年已在广东、四川两省试行,雍正时推行全国,但个别地区在乾隆以后才施行。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所摊入的丁银也多寡不一,其数目一般是税银一两,摊丁银一二钱左右,有的不到一钱。

[292] 《熙朝纪政》卷三《纪丁随地起》。

[293] 《熙朝纪政》卷一《纪免徭役》。

[294] 《清世宗实录》卷三,雍正元年正月。

[295] 《皇朝经世文编》卷二七钱陈群《条陈耗羡疏》。

[296] 《清史稿》列传卷五一《张廷枢传》。

[297] 参考《清文献通考》卷一《田赋》。

[298] 参考《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61页《清代耕地面积表》。

[299] 吉林、黑龙江和新疆的一部分土地到嘉庆时才列入。

[300] 《清文献通考》卷一《田赋》一。

[301]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六三《户部·田赋·新疆赋税》。

[302] 据乾隆《盛京通志》卷二四《田赋》,卷三六《户口》,卷三七、三八《田赋》统计数字核算而成。

[303] 分见《清圣祖实录》卷二三〇,康熙四十六年七月;《清圣祖实录》卷二四〇,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

[304] 《清圣祖实录》卷二四〇,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

[305] 刘锦藻《续清文献通考》卷一《田赋》。

[306] 《雍正朱批谕旨》雍正二年《裴 度奏疏》。

[307] 俞森《荒政丛书》附录上《晓谕饥民》。

[308] 具见《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六六《户部·田赋·开垦》一,雍正二年至四年。

[309] 《清圣祖实录》卷二五六,康熙五十二年十月。

[310] 翟均廉《海塘录》卷首。

[311] 光绪《湖北通志·风俗》,并参考《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

[312] 《清圣祖实录》卷一九三,康熙三十八年六月。

[313] 乾隆《嘉定县志》卷一二《风俗》一。

[314] 方观承《御制棉花图》跋语。

[315] 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一一《吃烟事述》,并见《皇朝经世文编》。

[316] 《雍正朱批谕旨》第五册《李维钧奏疏》。

[317]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五九《户部·田赋·宗室庄田》乾隆四年。

[318] 《阅世编》卷一《田土》。

[319] 参考翦伯赞《历史问题论丛》第124页。

[320] 民国《华阳县志》卷三四《物产》引旧志。

[321] 康熙《饶州府志》序言。

[322] 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芙蓉塘》条。

[323] 《皇朝文献通考》卷二一,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七一七。

[324] 《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引《清代刑部档钞》。

[325] 阮元《云南通志》卷七六《矿厂》四《京铜》。

[326] 《续纂江宁府志》卷一五《拾补》。

[327] 《皇朝经世文编》卷三七宋如林《请种橡育蚕状》。

[328] 范祖述《杭俗遗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六帙二。

[329] 同治《上元江宁两县志》七《食货考》“乾嘉间机以三万余计”,光绪《续纂江宁府志》一五《拾补》:道光时“缎机以三万计,纱绸绒绫不在此数”。另见陈作霖《凤麓小志》。

[330] 《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第183页。

[331] 乾隆《广州府志》四八《物产》。

[332] 《雍正朱批谕旨》四二册李卫奏。

[333] 乾隆《续修台湾府志》卷一七。

[334] 蒋蘅《云寥山人文钞》卷二《禁开茶山议》。

[335] 檀萃《滇海虞衡志》卷一一。

[336] 《续云南通志稿》卷四四《矿务》引王崧《矿厂采炼篇》。

[337] 参考严中平《清代云南铜政考》,《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第675页。

[338] 参考《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86页《商业资本的活动》。

[339] 行会的资料极丰富,见《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

[340] 《锡金识小录》备参上。

[341] 道光《佛山忠义乡志》卷一《疆域志》。

[342] 《皇朝经世文编》卷四〇《户部·仓储》下晏斯盛《请设商社疏》。

[343] 七十一《新疆纪略》上。

[344] 乾隆《雅安府志》卷七《茶政》。

[345] 《天咫偶闻》。

[346] 见民国二十五年《市政评论》四卷十二期《北平市与蒙古》一文。

[347] 陈克绳《西域遗闻·风俗》,见《边疆丛书》。

[348] 李调元《南越笔记》卷一六。

[349] 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卷一四。

[350] 《手工业史资料》第246页,转引1821年《广州英商致印度英商的信》。

[351] 道光《震泽县志》卷二《风俗》。

[352] 陈作霖《凤麓小志》卷三《记机业》。

[353] 民国《吴县志》卷五一,《物产》二。

[354] 顾震涛《吴门表隐》卷一《风俗》,道光《黄溪镇志》卷一《风俗》。

[355] 《奉各宪严禁纸作坊工匠把持勒增工价永遵碑》、《遵奉各宪详定纸坊条议章程碑》,见《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66—72页。

[356] 见《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41页,《奉钦差部堂各宪驱逐踹染流棍禁碑》。

[357]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38页,《遵奉督抚各宪定例永禁碑记》。

[358] 《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第183页,《百年前广州丝织工人的生活及其参加三元里抗英斗争的情况》。

[359] 赵翼《檐曝杂记》卷一。

[360] 昭梿《啸亭杂录》卷四《议政大臣》。

[361] 顺治初年,清统治者鉴于宦官之弊,革除宦官二十四衙门。十一年复设十三衙门,十八年康熙即位又废止十三衙门。见王庆云《熙朝纪政》卷三。

[362] 康熙批阅奏章,“不论巨细,即章奏之内有一讹字,必加改正”。雍正批阅奏章往往至深夜,今传有《朱批谕旨》六十册,所收大臣奏章,皆由雍正御批。

[363] 《清高宗实录》卷一八四,乾隆八年二月。

[364] 光绪《大清会典》卷六三。

[365] 参考《清世宗实录》卷三,雍正元年正月;昭梿《啸亭杂录》卷一《禁抑宗藩》。

[366] 光绪《浙江通志》卷一〇〇《风俗》下,雍正七年谕。

[367] 《大清律例汇集便览》。

[368] 《清史列传》卷七《宋德宜传》,缪荃孙《云自在龛笔记》。

[369] 分见《清圣祖实录》卷七一,康熙十七年一月;卷八〇,康熙十八年三月;卷八一,康熙十八年五月。

[370] 《清圣祖实录》卷二三〇,康熙四十六年七月。

[371] 《高宗纯皇帝御制庆宁寺碑记》。

[372] 乾隆《大清一统志》卷七《顺天府》。

[373] 《痛史·庄氏史案》。

[374] 《清世宗实录》卷四八,雍正四年九月。

[375] 《清代文字狱档》第三册《贺世盛笃国策案》。

[376] 《清世宗实录》卷八三,雍正七年七月。

[377] 《大义觉迷录》卷首上谕。

[378] 《清世宗实录》卷四四,雍正四年五月。

[379] 《圣武记》卷十一《武事余记》。

[380] 光绪《大清会典》卷五三《刑部》。

[381] 《清史稿·刑法志》。

[382] 《大清会典》卷六四《理藩院》。

[383] 俱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一五八《户部·户口》。

[384] 《八旗通志》卷六五《土田志》四。

[385] 《清仁宗实录》卷三七,嘉庆四年正月。

[386] 宣统《永绥厅志》卷三十引《陈宏谋奏疏》。

[387] 并见昭梿《啸亭续录》。

[388] 《清高宗实录》卷一一四〇,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清史稿》卷一二六《王亶望传》。

[389] 昭梿《啸亭杂录》。

[390] 《清仁宗实录》卷三八,嘉庆四年正月。

[391] 《清仁宗实录》卷四〇,嘉庆四年三月。

[392] 《圣武记》卷九《嘉庆川湖陕靖寇记》二,嘉庆二年九月。

[393] 《清仁宗实录》卷三九,嘉庆四年二月。

[394] 《圣武记》卷七《乾隆湖贵征苗记》、《嘉庆湖贵征苗记》。

[395] 《圣武记》卷一〇《嘉庆畿辅靖贼记》。

[396] 《圣武记》卷四《道光重定回疆记》。

[397] 夏燮《中西纪事》卷三,《互市档案》引康熙五十七年广东碣石镇总兵陈昂言。

[398] 《中西纪事》卷二《猾夏之渐》。

[399] 《中西纪事》卷二《猾夏之渐》。

[400] 《清史稿》卷五九《汤若望传》、《南怀仁传》。杨光先于康熙四年任钦天监监正,六年撰《不得已》。

[401] 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五卷第一分册,第235页。

[402] 《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影印本。民国二十一年故宫博物院编。

[403] 《清文献通考》卷二九八《四裔考》。

[404] 《中西纪事》卷二《猾夏之渐》。

[405] 《清文献通考》卷二九八《四裔考》。《清仁宗实录》卷二四六,嘉庆十六年七月。

[406] 《熙朝纪政》卷六《纪英夷入贡》附《敕谕英吉利国王二道》。

[407] 《粤海关志》卷十七《禁令》一。

[408] 《圣祖圣训》卷二一。

[409] 《中西纪事》卷三《互市档案》。

[410] 姜宸英《海防总论》,《学海类编》本。

[411] 《熙朝纪政》卷六《纪市舶》。

[412] 同上。

[413] 萧令裕《英吉利记》:“乾隆二十二年闽督、广督上言,浙关正税,视粤关则例酌议加增一倍,部议从之。”

[414] 《熙朝纪政》卷六《纪英夷入贡》。

[415] 黄爵滋:《黄少司寇奏疏·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疏》,《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一种《鸦片战争》第一册。

[416] 黄宗羲《明儒学案》引《传习录》。

[417] 李贽《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

[418] 《初潭集》卷二〇《师友》。

[419] 《焚书》卷一《答邓石阳》。

[420] 《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九,万历三十八年闰二月。

[421] 王夫之《噩梦》:“若土,则非王者之所得私也。天地之间,有土而人生其上,因资以养焉。有其力者治其地,故改姓受命而民自有其恒畴,不待王者之授之。”

[422]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

[423] 凌廷堪《校礼堂文集》卷三五。

[424] 唐甄《潜书·室语篇》。

[425] 王念孙《说文解字注序》。

[426] 钱大昕《廿二史札记·序》。

[427] 章学诚《文史通义·外编》三《记与戴东原论修志》。

[428] 贾仲明《录鬼簿续编》。

[429] 冯梦龙《醒世恒言·原序》。

[430] 程晋芳《春帆集·文木先生传》。

[431] 《明史》卷二九九《李时珍传》。

[432] 分见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二五《树艺》、卷三五《蚕桑广类》各篇。

[433] 王清任《医林改错》序:“因游滦州之稻地镇,得以亲见人之脏腑,与古人所绘图说不同,因别绘改正脏腑图共二十四件,并著为论,以说明形质构造,而正古人之纰谬。”

[434] 阮元《畴人传》清儒之部。

[435] 《皇明纪略》。 hvrCJ6fCGcPOIZozdfIDCPKE3brbyTB/ij195QhgfkN0Q74KvqxGZofFUSadul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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